周礼注疏 卷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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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注疏》 卷二十八 郑玄、贾公彦

◎夏官司马第四

[疏]郑云:"象夏所立之官。 马者,武也,言为武者也。 夏整齐万物,天子立司马,共掌邦政,政可以平诸侯,正天下,故曰统六师平邦国。"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

乃立夏官司马,使帅其属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国。

政,正也,政所以正不正者也。

《孝经说》曰:"政者,正也,正德名以行道。"

[疏]注"政正"至"行道"○释曰:为正者,取平正之义。

大司马主六军,所以正诸侯违王命不正者,故郑云"所以正不正",是以康子问政,孔子云:"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孝经说》"者,是《孝经纬》文。

云"政者,正也,正德名以行道"者,亦是正者先自正已之德名以行道,则天下自然正。

引之,以证正不正之事。

政官之属:大司马,卿一人;小司马,中大夫二人;军司马,下大夫四人;舆司马,上士八人;行司马,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

府六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有二人,徒三百有二十人。

舆,众也。

行,谓军行列。

晋作六军而有三行,取名於此。

○舆,音余。

行,户刚反,注同。

行,行列反。

[疏]"政官"至"十人"○释曰:此序官从大司马至府六人,其数与诸官同。

自史以下则异,诸官皆云:"史十二人,胥十二人,徒百二十人。"

独此官"史十有六人,胥三十二人,徒三百二十人",与诸官异者,以大司马大灾六军,军事尚严,特须监察,故胥徒独多。

是以襄公三年六月,晋悼公会诸侯,盟于鸡泽。

秋,晋侯之弟扬于乱行於曲梁,魏绛戮其仆。

晋侯怒,对曰:"使臣斯司马,臣闻师众以顺为武。"

是其尚严也。

○注"舆众"至"於此"○释曰:"舆,众"者,按《左氏传》僖二十八年"晋侯听舆人之诵",是舆为众之义也。

云"行谓军行列"者,《诗》云"寘彼周行",是行得为行列。

云"晋作六军而有三行,取名於此"者,《左氏》僖二十八年云:"晋侯作三行以御狄。"

注云:"晋置上中下三军,令复增置三行,避天子六军之名,以所加三军者谓之三行。"

彼名军为行,取於此行司马之名也。

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皆命卿;二千有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五百人为旅,旅帅皆下大夫;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二十五人为两,两司马皆中士;五人为伍,伍皆有长。

军、师、旅、卒、两、伍,皆众名也。

伍一比,两一闾,卒一旅,旅一党,师一州,军一乡,家所出一人。

将、帅、长、司马者,其师吏也。

言军将皆命卿,则凡军帅不特置,选於六官、六乡之吏。

自乡以下,德任者使兼官焉。

郑司农云:"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故《春秋传》有大国、次国、小国,又曰:‘成国不过半天子之军。 周为六军,诸侯之大者三军可也。 ’《诗·大雅·常武》曰:‘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既儆既戒,惠此南国。 ’《大雅·文王》曰:‘周王于迈,六师及之。 ’此周为六军之见于经也。 《春秋传》曰:‘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军为晋侯。 ’此小国一军之见于传也。 百人为卒,二十五人为两,故《春秋传》曰:‘广有一卒,卒偏之两。 ’"○军将,子匠反,凡军将将帅之类放此。

帅,所类反。

下"将帅"之字皆同。

卒,子忽反,后皆同。

卒长,丁丈反,卷内不出者放此。

比,毗志反。

大祖,音泰,下"大师"及下文"大仆"同。

皇父,音甫。

儆,本亦作敬,京领反。

见,贤遍反,下同。

广,光浪反。

[疏]"凡制"至"有长"○释曰:云此大国、次国、小国者,皆以命数,同者军数则同,则上公为大国,侯伯为次国,子男为小国也。

鲁是侯爵,而《鲁颂》云"公徒三万",注云:"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大国三军,合三万七千五百人。 言三万者,举成数也。"

然当公之时,其实二军,故襄公十一年"作三军",则前无三军矣。

若僖公时有三军,则中间应有舍文。

注《诗》为三军者,作诗之人举鲁盛时而言。

若然,鲁公伯禽之时则三军矣。

《鲁语》季武子为三军,叔孙昭子曰"不可",又云"今我小侯也",明大侯之时有三军矣。

郑答林硕为二军之大数者,以实言之也。

此言"军将皆命卿",及"师帅皆中大夫","旅帅皆下大夫","卒长皆上士","两司马皆中士","伍皆有长"者,皆据在乡为乡大夫、州长、党正、族师、闾胥、比长时尊卑命数而言。

伍皆有长是比长下士,不言皆下士者,以众多官卑,故略而不言也。

○注"军师"至"之两"○释曰:郑以经伍两卒旅师军皆据在乡内民数而言者,以其凡出军皆据六乡为数,是以《小司徒》云"凡起徒役无过家一人",是以郑据在乡之数而以家出一人结之也。

郑云"言凡军将皆命卿,则凡军帅不特置,选於六官六乡之吏"者,郑云选於六官者,谓王朝六卿,此六军之将,还选六卿中有武者为君将也。

又别言六乡之吏者,整六卿大夫及州长、党正、六师、闾胥、比长中有武者,今出军之爵,还选在乡所管之长为军吏也。

郑必知还遣本长为军吏者,见《管子》云"因内政寄军令",且经并据在卿时尊卑而言,故知因遣其乡之官而领之也。

是以《州长职》注云:"掌其戒令赏罚。"

自党已下,注皆云"因为旅帅","因为卒长"。

闾胥以下,虽不言"因为",义可知。

又云"自卿已下,德任者使兼官焉"者,按《大司马》云"师都载旃,乡遂载物",郑云:"乡遂大夫或载旃,或载物,众属军吏无所将。"

则自卿已下至伍长,有武德堪任为军之吏者乃兼官。

兼官者,在乡为乡官,在军为军吏。

若无武德不堪任为军吏者,则众属他军吏,身不得为军吏,是无所将也。

是以《诗》云"韎韐有奭,以作六师",郑云:"诸侯世子除三年之丧,不遇爵命,服士服而来,时有征伐之事,天子以其吏任为军将。"

是代为军将之事。

则王朝之官有武德者,皆君使为军吏也。

先郑云"王六军"已下复引诸文者,以当时有不信《周礼》者,故引为证。

言《春秋》有大国、有次国、有小国者,此亦《春秋》正文。

成三年:"冬十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卫侯使孙良夫来聘,公问诸臧宣叔曰:‘中行伯之於晋,其位在三。 孙子之於卫也,位为上卿,将谁先?’对曰:‘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 小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夫,下当其下大夫。 上下如是,古之制也。 卫在晋,不得为次国。 晋为盟主,其将先之。 ’丙午,盟晋。 丁未,盟卫。"

盖指此为大国、次国、小国也。

云"又曰成国不过半天子之军,周为六军,诸侯之大者三军可也"者,襄十四:"年晋侯舍新军,礼也。 成国礼不过半天子之军,周为六军,诸侯之大者三军可也。"

晋虽为侯爵,以世为霸主,得置三军,故为礼也。

云"此周为六军之见于经也"者,此引《春秋》及《大雅·常武》与《文王》,皆是正经,故云之见于经也。

此经言"军",而《诗》云"师"者,此皆军也。

故郑答林硕云:"军者,兵之大名,军礼重言军,为其大悉,故《春秋》之兵,虽有累万之众,皆听师。 《诗》云‘六师’,即六军也。"

然军旅卒两皆众名,独举师者,故《易·师·彖》云:"师贞,丈人吉,无咎。"

军二千五百人为师,丈之言长也,以法度为人之长,故吉无咎。

谓天子诸侯而主军,军将皆命卿,天子六军,兵众之名移矣。

正言师者,出兵而多,以军为名,次以师名,少旅为名,言众,举中言之也。

由此言之,故以师为大名,不言军,为其大悉。

不言旅,为其中。

故以师表名,见其得中以兼上下。

言军以军为名,谓征伐。

次以师为名,谓君行师从。

少以旅为名,谓卿行旅从之时也。

云"《春秋传》曰:‘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军为晋侯。 ’此小国一军之见於传"者,庄十六年传文。

以其新并晋国,虽为侯爵,以小国军法命之,故一军也。

云"故《春秋传》曰‘广有一卒,卒偏之两’"者,宣十二年,栾武子说楚之军法云"其君之戎,分为二广",服氏云:"左右广各十五乘"。

"广有一卒",服氏云:"百人为卒,言广有卒为承也。"

"卒偏之两",服氏云:"五十人曰偏,二十五人曰两。 广既有一卒为承,承有偏,偏有两,故曰卒偏之两。"

引之,以证卒是百人、两为二十五人意也。

一军则二府,六史,胥十人,徒百人。

[疏]"一军"至"百人"○释曰:此非掌也,有军则置之,无则已。

府史不言府二人、史六人,而逆言其数者,欲见所置非常,故倒言以见义也。

司勋,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故书"勋"作"勋"。

郑司农云:"勋读为勋。 勋,功也。 此官主功赏,故曰掌六乡赏地之法以等其功。"

○勋,香云反,刘音训。

[疏]"司勋"至"十人"○释曰:此已下六十官,以大司马主军法,所有军事及武勇、官爵、赏赉、整齐之等皆属焉。

序官前后,亦不据尊卑,直取事急者居前,事缓者居后。

是以司勋及马质已下,皆士官而居前,射人、诸子、司士之等,大夫官而居后也。

但司马主征伐,军无赏,士不往,凡军以赏为先。

故僖二十八年秋,七月,晋文公献俘、授馘、饮至、大赏。

武王入殷,封功臣谋士,师尚父为首,故司勋列位在前。

上士二人为官,下士四人为之佐。

府二人主藏文书,史四人作文书草。

胥二人为十长,徒二十人给徭役。

○注"故书"至"其功"○释曰:先郑不从古书"勋"而从"勋"者,勋是古字,从今之勋也。

云"掌六乡赏地之法以等其功"者,《司勋职》文。

马质,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贾四人,徒八人。

质,平也。

主买马,平其大小之贾直。

○贾,音嫁,注及下同。

[疏]注"质平"至"贾直"○释曰:司马者,主以供军之用,马质主平马贾买之,故亦列职居前也。

然不使与校人相近而在此者,平马大小贾直,故使与量人相近故也。

以其主司马,故属夏官。

量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四人,徒八人。

量犹度也,谓以丈尺度地。

○量,音亮,或音良,下同。

度,待洛反,下同。

[疏]注"量犹"至"度地"○释曰:在此者,以其掌营军之垒舍,量其市朝州涂军社之所理,其中虽有余事,要以军事为重,故亦列职於此也。

小子,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小子主祭祀之小事。

[疏]注"小子"至"小事"○释曰:在此者,以其职有掌小祭祀羞羊肆,衅军器,师田掌斩牲徇陈之事,故属此也。

羊人,下士二人,史一人,贾二人,徒八人。

[疏]"羊人"○释曰:羊人在此者,以其职有掌羊牲又祭祀割牲等之事,羊属南方火,司马火官,故在此。

按《说卦》云"《兑》为羊",注云:"其畜好刚卤。"

又《易说》云:"大山失金鸡,西岳亡玉羊。"

玉羊者,西岳之精,而羊不在西方者,羊有二义。

按《五行传》云:"视之不明,则有羊祸。"

注云:"羊,畜之远视者,属视。"

故列在夏官,兑为羊,又属西方也。

司爟,下士二人,徒六人。

故书"爟"为"燋"。

杜子春云:"燋当为爟,书亦或为爟,爟为私火。"

玄谓爟读如予若观火之观。

今燕俗名汤热为观,则爟火谓热火与?○司爟,古唤反。

燋,哉约反,李又音灼。

观,古唤反,下同。

与,音余。

[疏]注"故书"至"火与"○释曰:在此者,按其职有行火之政令,火属南方,故在此也。

子春不从古书"燋",还从"爟"。

"爟为私火"者,民间理爨之火为私火,亦如后郑为热火也。

后郑"读如予若观火"者,盘庚告其群臣,不欲徙而匿情者,予若观热也。

我有刑罚如热火可畏。

故引燕俗以汤热为观,亦取热火之义。

后郑云"谓热火与"者,对《秋官·司烜氏》"以夫燧取火於日",中为明者,为冷火,破字为疑,故云"与"也。

孔安国以观为视,我观汝情如视火,与郑义异也。

若然,司烜氏不在此者,彼取金义,故在秋官也。

掌固,上士二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固,国所依阻者也。

国曰固,野曰险。

《易》曰"王公设险,以守其国"。

[疏]注"固国"至"其国"○释曰:郑云"固,国所依阻者也"者,欲见固据在国而言。

云"国曰固,野曰险"者,对下文司险是在野之义也。

以其《掌固职》云"掌脩城郭、沟池、树渠之固",并据国而言,《司险职》云"周知山林川泽之阻,而达其道路",皆据在野而言,故知在野曰险。

又引《易》者,《易·坎卦·彖》云:"天险,不可升。 地险,山川丘陵,王公设险以守其国。"

引之证固是在国,王公设之以守国。

若然,《易》云"王公设险",险即此固,以其言王公设之,非是在野自然之险者也。

是对文则险固异,散则险固通名也。

掌固、司险在此者,取整齐之义故也。

司险,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掌疆,中士八人,史四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疆,界也。

○疆,居良反,注及后同。

[疏]"掌疆"至"十人"○释曰:在此者,按其职阙,虽未知其事,盖掌守疆界,亦是禁戒之事,故在此也。

候人,上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史六人,徒百有二十人。

候,候迎宾客之来者。

[疏]注"候候"至"来者"○释曰:在此者,按其职云:"各掌其方之道治,与其禁令,以设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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