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类稿 卷四十二·志铭八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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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丰类稿》 卷四十二·志铭八首 曾巩

虞部郎中戚公墓志铭

余观三王所以教天下之士,而至于节文之者,知士之出于其时者,皆世其道德,盖有以然也。

去三王千数百年之间,教法既已坏,士之学行世其家,若汉之袁氏、杨氏、陈氏,唐之柳氏,其操义风概有以厉天下、矫异世否邪?以予所闻,若宋之戚氏,其事可以次叙焉。

公其世家子也。

叙曰:公,宋之楚丘人。

大父讳同文,唐天元年生,历五代入宋,皆不仕,以文学义行为学者师。

殁,其徒相与号为正素先生。

后以子贵,赠兵部侍郎。

考讳纶,事太宗、真宗,以贤能为枢密直学士,与其兄职方郎中维以友爱闻。

祥符、天禧之间,学士以论天书绌,而郎中盖亦举贤良不就,以为曹国公翊善,不合去。

盖其父子、兄弟之出处如此。

学士后以子贵,赠司徒。

公讳舜臣,字世佐,司徒之少子也。

恭谨恂恂,举错必以礼,择然后出言。

与其兄某官舜宾、某官舜举,复以友爱能帅其家,有先人之法度闻。

自天至今,百有五十余年,天下六易,士之名一能,守一善,或身不终,或至子孙而失者多矣,而戚氏之世德独久如此,何其盛也。

然世之谈者,方多人之へ子憸孙,隆名极位,世世苟得者,以为能守其业,是本何理哉!公少以荫补将作监主簿,然三十犹在司徒之侧。

司徒终而贫,乃出监雍丘税,又监衢州酒。

迁知舒州太湖县,兼提举茶场。

治有惠爱,民乞留,诏从之。

复三年,乃得代。

献诗言赋茶之苛,岁用万数,愿弃勿采,以感动当世。

归,监在京盐院,言盐之利宜通商,听之。

出通判泗州,能使转运使不得以暴敛侵其民,而民之养其父者得以其义贳死。

又通判濮州,当王则反于贝,濮民相警且乱,公斩一人摇濮中者,惊乃止。

已而提点刑狱以为功,得改官,公不自言。

转知抚州,其治大方,务除苛去烦。

州之诡祠有大帝号者,祠至百余所,公悉除之,民大化服。

徙知南安军,至,未及有所施为,而公盖已病矣。

以皇祐四年六月七日卒于官,年五十有七。

自主簿凡十一迁,其官至尚书虞部郎中。

公濮州之归也,以其属与公之配陈氏,凡十三丧,葬宋之北原。

皇祐六年正月八日,公之子师道遂以公从陈氏葬。

戚氏者,卫之大夫孙文子,食于河上之邑曰戚,为姬姓之后,至后世失其所食邑,而更自别曰戚氏。

汉有以郎从高祖封临辕侯者,曰戚鳃,鳃侯四世而失。

梁有以三礼为博士入陈卒者,曰戚衮,衮称吴郡盐官人。

侍郎之曾祖曰远,祖曰琮,父曰圭。

其谱曰:琮自长丰之戚村徙居楚丘,故今为楚丘人。

此戚氏之先后可见者也。

观公之守其业者,可以知其恭;观公之施于事者,可以知其厚矣。

然人亦少有能爱之者。

盖世之为聪明立声威者,虽荒谖悖冒无不遇于世。

至恭让质直不能驰骤而遇困蹶者,独不可称数,余甚异焉。

夫赴时趋务,则材者固亦重矣。

而立人成俗,则洁身积行,是岂可轻也哉?然时之取舍若此,亦其不幸不遇,处之各适其理也。

铭曰:

隆隆戚宗自姬出,临辕盐官辉名实。

侍郎家梁自祖琮,违世恬幽树儒术。

司徒郎中艺且贤,诋符绳公事魁崛。

恂恂南安得家规,庄容毖辞若遵律。

盛哉世徽后宜闻,刻铭方珉告幽室。

戚元鲁墓志铭

戚氏宋人,为宋之世家。

当五代之际,有抗志不仕、以德行化其乡里、远近学者皆归之者,曰同文,号正素先生,赠尚书兵部侍郎。

有子当太宗、真宗时为名臣,以论事激切至今传之者,曰纶,为枢密直学士,赠太尉。

有子恭谨恂恂、不妄言动、能守其家法、葬宋之北原、余为之志其墓者,曰舜臣,为尚书虞部郎中。

元鲁其子也,名师道,字元鲁。

为人孝友忠信,质厚而气和,好学不倦,能似其先人者也。

盖自五代至今百有六十余年矣,戚氏传绪浸远,虽其位不大,而行应礼义,世世不绝如此,故余以谓宋之世家也。

元鲁自少有大志,聪明敏达,好论当世事,能通其得失。

其好恶有异于流俗,故一时与之游者,多天下闻人。

皆以谓元鲁之于学行,进而未止,意其且寿,必能成其材,不有见于当世,必有见于后。

孰谓不幸而今死矣!故其死也,无远近亲疏,凡知其为人者,皆为之悲,而至今言者尚为之慨然也。

元鲁初以父任为建州崇安县尉,不至。

以进士中其科,为亳州永城县主簿,以亲嫌为楚州山阳县主簿。

嘉祐六年三月二十九日,以疾卒于官,年三十有五。

娶陈氏,内殿承制习之女;再娶王氏,参加政事文宪公尧臣之女;有子一人;皆先元鲁死,而元鲁盖无兄弟。

呜呼!天之报施于斯人如此,何也?元鲁且死时,属其僚赵师陟乞铭于余,师陟以书来告。

余悲元鲁不得就其志,而欲因余文以见于后,故不得辞也。

以熙宁元年某月某甲子,葬元鲁于其父之墓侧,以其配陈氏、王氏袝。

将葬,其从兄遵道以状来速铭,铭曰:

行足以象其先人,材足以施于世用,而于元鲁未见所止也。

生既不得就其志,死又无以传其绪,曷以告哀?纳铭于墓。

尚书都官员外郎陈君墓志铭

尚书都官员外郎、权知泉州事陈君讳枢卒于位,其孤以君之丧归葬于湖州长兴县尚吴乡雉山原。

前葬,其弟杞以书之亳州,乞铭于南丰曾巩。

盖元丰元年,巩为福州,充福建路兵马钤辖,奏疏曰:"臣所领内,知泉州事、尚书屯田员外郎陈枢,质性纯笃,治民为循吏,积十有五年,不上其课,故为郎久不迁。 方朝廷抑浮竞、尚廉素之时,宜蒙特诏有司奏枢课,优进其官,以奖恬退。"

于是天子特迁君尚书都官员外郎,诰曰:"吾宠枢也,所以戒奔竞。"

明年六月甲子,君以疾卒,享年若干。

又明年八月甲寅乃葬。

君事亲以孝闻,为人恂恂蹈规矩,有善不自伐。

于势与利无秋毫顾计心,于义所在,侃然自任,人莫能及也。

为吏去觚角,绌雕琢,以平易敦朴为务。

于刑宁失有罪,惟恐伤人。

于赋役,度所不可蠲除者,然后调发。

与民为期会,未尝取疾争先。

其为民去害兴利,若疾痛嗜欲在己。

所至必兴学校,以教化为先。

初尉鄱阳,令得盗五人,属尉使为功,君辞不受。

及令宜黄,宜黄在穷绝山谷之间,旧令无显者,至君为之,名常出众上。

令旌德亦然。

旌德之民,岁输米于太平州芜湖县仓,路回远,费甚,君请输钱以便民。

谯县民输麦于ガ阳仓,以供漕,输豆于会亭仓,以给驿行者。

君复请输钱,以籴供漕,以直给驿行者,各得其所便。

罢县,民绝桥闭门留君,以间乃得去。

泉州岁凶,君筑室止穷民,饥者给食,病者给医,人忘其穷。

使者搜兵于闽,以益戍广西,君建言兵当搜者,父母老,或疾,至无他子,皆可听免,诏定著于令。

余尝闻繁昌有大姓杀人,州县不能正其罪,君时令旌德,或徙其狱属君,君验治僮客,尽得其隐伏。

杀人者论死,人以为尽其情。

又闻君之令旌德也,州有所赋调,他县皆奉行,至旌德,令独计曰:"非吾土之所有也,非吾人之所堪也,不敢以赋民。"

争或至十反。

守恚,出语诋君,君益争,州听然后止。

最后闻泉州旱,君图所以赈民者,欲预为具。

或讥君近名,君不为动。

此君之事,余得之于耳目者也。

昔司马迁记前世循吏,下上数千载,所列叙者五人,详者人数事,略者一二事而已。

今余所论次君事,与迁所记五人者相似否,必有能识之者。

君之事多矣,然犹为所试者小也,令所试者大,则其事可胜传邪!君字慎之,湖州长兴人。

曾祖彦夔。

祖文倚。

考迪,赠尚书屯田员外郎。

君进士及第,初尉饶之鄱阳,用荐者令抚之宜黄,避亲嫌,令宣之旌德,用荐者迁秘书省著作佐郎,知亳之谯县。

英宗即位,恩迁秘书丞,徙签书资州判官厅公事,迁太常博士。

今上即位,恩迁尚书屯田员外郎,用荐者知越州司录。

未至,丁父忧。

服除,授三司盐铁判官。

未至,丁母忧。

服除,驿召对崇政殿,以为提点淮西刑狱公事,愿得治一州,徙权发遣明州事。

未至,又徙泉州。

留再任,以疾请致仕,未报而卒。

母某氏,某县太君。

娶赵氏,某县君。

又娶刘氏,吏部员外郎述之女,某县君。

又娶石氏,某县君。

一子也。

君既行治高,世皆以谓宜不次用,而任事者亦意向君为尤甚。

然卒不得至中寿,而用止于此,其非命也夫!余与君好为最久,故不辞而铭君墓。

辞曰:人孰宜之?以夷易也。

物孰诚之?以朴质也。

所处而安,绌外累也。

所守而固,笃自强也。

古有循吏,其尚似也。

诗以铭之,其常存也。

故翰林侍读学士钱公墓志铭

公钱氏也,故为王家,有吴越之地。

五世祖Α,号武肃王。

高祖元,文穆王。

曾祖俨,昭化军节度使。

祖昭慈,赠左卫将军。

考顺之,左侍禁阁门候,赠尚书刑部侍郎。

公应说书进士、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皆中其科。

历宣州旌德县尉、大理寺丞、殿中丞、太常博士、尚书祠部度支司封员外郎、工部郎中,换朝奉大夫,充国子监直讲、编校集贤院书籍,迁秘阁校理。

选为修英宗实录院检讨官,直舍人院,同修起居注,遂知制诰,直学士院,迁枢密直学士、翰林侍读学士。

常通判秀州,知婺州,入判尚书考功,改开封府判官。

出知邓州,入判尚书吏部流内铨,兼判集贤院,又兼判礼部,权知开封府。

数请去,得知审官东院,兼判军器监,兼提举司天监公事。

公幼孤,家贫母嫁,既长,还依其族之大人,刻励就学,并日夜,忘寝食,于书无所不治,已通其大旨。

至于分章别句、类数辨名、丛细委曲,无不究尽。

其见于文辞,闳放隽伟,故出而与天下之士,挟其所有,较于有司,常出众上,以其故名动一时。

其为尉,及为秀、婺、邓州,皆有治行。

秀州击奸仆强,果于力行。

婺、邓更革弛坏,理具设张。

为直讲,以能教诱,学者归之。

为校理,属英宗之初,慈圣光献皇后听政,公三上书请还政天子。

为吏部,谨绳墨,选者称其平。

为开封,以慈恕简静为体,不求智名,以投世取显。

为公属者,有不与公合,然公遇之,未尝有厚薄意,士以此多公,而为公属者,后卒亦心服也。

公于众不矫矫为异,亦不翕翕为同,以其故,人莫能亲疏。

至于利势之际,人所竞逐,公方ㄨ然,迹与众远,故虽有夸者,亦不以公为可忌也。

公之为判官也,府尝有狱,或探大臣意,谓欲有所附致,公不为动,徐论其意而已。

公平居乐易,无崖岸,及至有所特立,人固有所不能及者,类如此也。

公为人谨畏清约,与人交淡然,久而后知其笃也。

公之先,既藉疆土归天子,其后至昭化,守和州,十有八年以卒。

诏葬和州,子孙因家焉。

至公,始葬其母于苏州吴县龙冈村之天平山,故今又为苏州人。

公讳藻,字纯老,封仁和县开国伯,赐服金紫,年六十有一,元丰五年正月庚寅卒于位。

某年某月某甲子葬天平山,从其母永嘉郡太君丁氏之兆。

公妻孙氏,泰兴县君。

男曰某、曰某,蚤世。

曰皋,某官。

孙曰某,某官。

公卒,上驰使临视其家,知其贫,特赐钱五十万,而官其弟若子孙凡三人。

公与余尝为僚,相善,其且殁,以遗事属余,而其家因来乞铭。

铭曰:

钱姓武王,五世之孙。

开迹东南,以学以文。

学则知经,文则能赋。

矧曰方闻,扬声天路。

乃校中书,乃掌帝制。

乃列禁林,从容讽议。

治己伊何?维直而清;治人伊何?维简而平。

人以怒迁,公能自克;人以利回,公能不惑。

士夫所望,天子所器。

胡不百年,胡不三事!龙冈之宅,考卜维新。

公安于此,尚利后人。

刑部郎中致仕王公墓志铭

君讳逵,字仲达,家晋阳。

其谱云:隋文中子通之后,唐季避乱家濮阳,故今为濮阳人。

曾祖考温。

祖考名犯濮王讳。

考翰,赠尚书工部侍郎。

君幼学于母史氏,聪警绝人。

及长,学于侍御史高弁。

天禧三年及进士第,为广济军司理参军,母丧去。

姜遵知永兴军府事,取君主万年簿。

万年令免官,君行令事,大去旧弊。

王文康公代遵,与安抚使王氵公、转运使李绂皆荐君宜令万年,诏特以为试秘书省校书郎知县事,后不得为例。

晏殊为三司使,奏君为三司检法官。

李谘代殊,会天圣十年掖庭火,谘任公具材用治宫室,五日而用足。

仁宗闻而嘉之,迁秘书省著作佐郎。

王知益州,取君佥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迁秘书丞,通判益州事,迁太常博士。

新都里胥捕罪人杀之,狱具当死,君求得其情,为奏谳,里胥得不死,蜀人以为德。

入为开封府推官,赐绯衣银鱼。

府史冯士元家富,善阴谋,广市邸舍女妓,以诸贵人,一时多与之亲。

会士元有罪系狱,君治之,竟其事,及诸贵人。

以其故多得罪去者,或谓君祸始此矣。

君笑曰:"吾知去恶人耳。"

出为湖南路转运使,蛮人归附。

迁尚书祠部员外郎,坐小法。

知虔州、池州、福州、扬州、江南西路转运按察使,迁尚书刑部员外郎,按知洪州卞咸抵其罪,改荆湖北路转运使。

初,谏官李京尝奏君某事,及是,京以言事斥监鄂州税,闻君至,移病不出。

君要谕之曰:"前事君职也,于吾何负哉?"卒与之欢甚。

京死,又力周京家,而奏官其子。

改河东转运使,赐紫衣金鱼,坐小法,知光州,逾月迁尚书兵部员外郎,知徐州。

是时山东大饥,君所活数万人,收遗骸为十二冢葬之,亦数万。

是时富丞相弼为京东东路安抚使,自为文祭其冢。

明年,迁尚书工部郎中、淮南转运使。

岁饥,又多所全活。

就加直昭文馆,知越州浙东兵马钤辖,迁尚书刑部郎中,判刑部加直龙图阁、知荆南府荆湖北路兵马钤辖,浚渠为水利,又开新河通漕,公私便之。

请知兖州,坐法免。

起知金州,提举兖州景灵宫,知莱州,迁尚书兵部郎中,知西京,留司御史台,提举崇福宫,皆不赴,遂乞致仕。

居郓州,熙宁五年四月癸亥终于郓州昭庆坊之私第,享年八十有二。

有文集五十卷。

君娶朱氏、贾氏、高氏。

高氏封长安县君,其父弁,君所从学者也。

皆先卒。

有子五人。

子骏,卫尉寺丞。

子渊,郓州寿张主簿。

子建,河南伊阙尉。

子皋、子英,未仕也。

女七人,适蕲州黄梅令李纲、尚书职方员外郎马渊、右班殿直侍其伉、进士程行、大理寺丞刘士邵、邓州穰县主簿李毅、进士张伉。

君为人志意广博,好智谋奇计,欲以功名自显,不肯碌碌。

所至威令大行,远近皆震。

然当是时,天下久平,世方谨绳墨,蹈规矩,故其材不得尽见于事,而以其故,亦多龃龉,至老益穷。

然君在撼顿颠之中,志气弥厉,未尝有忧戚不堪之色,盖人有所不能及者也。

君尤笃于好善,一时与之游者,皆当世豪杰、知名之士。

若予者,亦君之所厚。

故君之葬,其子来属以铭,而予不得辞也。

君葬于其卒之岁某月某甲子,而墓在郓州之某乡某原。

铭曰:

维特材,志横出。

世拘牵,困羁。

见事为,万之一。

形则潜,名不没。

司封郎中孔君墓志铭

君姓孔氏,讳延之,字长源。

幼孤,自感厉,昼耕读书陇上,夜燃松明继之,学艺大成。

乡举进士第一,遂中其科,授钦州军事推官。

杜杞之使南方,诛欧希范蒙赶,君策画居多。

其书奏谋议,皆君为属草稿。

监杭州龙山税,知洪州新建县,又知筠州新昌县。

还朝,会开封界中治孟阳河,中作而开封奏可罢,御史与开封争不决,诏君按视,君言费已巨,成之犹有小利,遂从君言。

知封州,即用为广南西路,相度宽恤民力,所更置五十五事,弛役二千人。

使者欲城封州,君争以谓无益,乃不果城。

迁为广南西路转运判官,辞母老,不许。

广西人稀,耕者少,而赋籴于民,岁有至六百万石,程督与租税等,然不过能致数十万石而止,君计岁籴二十万石而足,高其估以募商贩,不赋籴于民。

初,侬智高平,推恩南方,补虚名之官者八百人,多中户以上,皆弛役,役归下穷,君使复其故。

钦、廉、雷三州户,以采珠为富人所役属,君夺使自为业者六百家,皆定著令。

交使来桂州,阴赍货为市,须负重三千人,君止不与,使由此不数至。

雷州并海,守方倪为不善,官属共告之。

倪要夺其书,悉收官属并其孥系狱,昼夜榜笞,军事推官吕潜以庾死。

君驰至,取倪属吏,纵系逮者七百余人,倪坐法当斩,亦以庾死,人欢叫感泣,声动海上。

改荆湖北路提点刑狱,即本路为转运使,罢鼎州六寨,岁戍土丁千余人。

提点刑狱言溪洞南江宜麻稻,有黄金丹砂之产,遣人谕祸福,以兵势随之,可坐而取也。

君奏以为不可,乃止。

召为开封府判官,以母老辞。

知越州,移知泉州,以母老辞。

改知宣州,未至,言者奏越州盐法不行,故课负,坐罢宣州。

而课法以满岁为率,岁终,越之盐课应法。

乃以君为权管勾三司都理欠凭由司出知润州。

未行,暴得疾卒京师,熙宁七年二月癸未也,年六十有一。

自钦州九迁至尚书司封郎中,赐服绯鱼。

君之得见于用,掇其大者如此。

君气仁色温,寡笑言,言若不能出口,及见义慷慨,辩且强也。

方微时,已数靡刂切上官,无顾避。

及老,益自强,守所闻于古,不肯苟随,以故龃龉,一不以易意。

君事母孝,持己约,与人交,尽其义,其于恩尤至也。

治人居官,一以忠厚,不矜智饰名。

噫!可谓笃行君子矣!其家食不足,而俸钱常以聚书,至老,读书未尝一日废也。

工于为文,诸子皆自教以学,子多而贤,天下以为盛云。

君临江军新淦县人,孔子之后四十六世孙。

曾大父令倩。

大父文质。

考中正。

母刘氏。

君登朝,考赠光禄卿,母封仁寿县太君。

娶杨氏,封仁和县君。

有子七人:文仲,台州军事推官。

武仲,江州军事推官。

平仲,衢州军事判官。

和仲,进士。

羲仲,太庙斋郎。

余早卒。

女三人,嫁袭庆军节度推官曾准、吉州吉水县主簿应昭式、进士蔡公彦。

孙男女八人。

初,君乐江州之佳山水,买宅将居之,故其子以八年九月乙酉葬君于江州之德化县仁贵乡龙泉原,以杨氏袝君。

有文集二十卷。

其子以余与君为最旧,来乞铭,铭曰:有绰厥政,流播在民。

有蔚斯文,荐美于身。

孰委于外,不源于内?于内曷以?以其岂弟。

其立桓桓,不回不倚。

施不尽有,子则多贤。

曷久厥问?辞幽阡。

都官员外郎曾君墓志铭

君曾氏,讳谊,字子常,建昌军南城人。

曾祖暹。

祖士宗。

考充,赠殿中丞。

君进士及第,补洪州新建县主簿、循州龙川令,知筠州之上高、临江军之新淦、舒州之桐城三县,提举江南东路常平仓,兼农田水利差役事,权知楚州,历秘书省著作佐郎,至尚书都官员外郎。

君生而好学,其家学者自君始。

博闻强志,明于大体,善属文,一时名出众右。

其家故贫,然君为人,节廉自重。

罢吏归,常阖门居,不与人事,或日昃不得食,晏如也。

为吏平恕质悫,务在爱人,不为刻察,所历县称治。

江东同职欲增赋役钱于民,君争不能得,则自请罢去。

遂知楚州。

楚饥,四方之船粟至者,市易吏定取价贱,予价贵,计其赢取于民,而粟未尝出纳也,贩者为不行,人以乏食。

又取民之食其技者锢于官禁,不得私鬻,市里骚然。

君初止之,不变,则按致之法,朝廷遣他吏覆视,不能易君言,市易吏得罪免,君益不合,卒以他法罢。

既去而楚人思之,既死而楚人迎哭其丧甚恸。

至今言治楚者,以君为不可及也。

君平居恂恂持卑,及遇事不可夺其守如此。

君熙宁九年四月癸巳卒于开封府咸平之驿舍,年五十有一,明年某月某甲子葬于南城之某乡某原。

子景初、景倩、景融、景裔、景献。

景初早世。

女嫁袁州万载令董沂、进士夏时中、陈卞。

母郑氏,崇德县太君。

妻傅氏,仁寿县君。

铭曰:江东之议,不俯而随。

山阳之治,违世所驰。

有挟之强,以弱犯之。

有丑之正,以独守之。

彼不我与,我不尔欺。

尚告厥忘,作此铭诗。

王容季墓志铭

容季王氏,讳ぁ。

其先太原人,中徙河南,其后自光州之固始徙福州之候官,徙候官者五世矣。

曾大父讳廷铭,仕闽王为安远军使。

大父讳居政,赠秘书丞。

考讳平,为侍御史,葬颍州之汝阴,故今为汝阴人。

容季嘉祐六年进士及第,主蔡州之新蔡簿。

治平某年某月某甲子卒于家,年三十有二。

熙宁某年某月某甲子,葬汝阴旌义乡众营侍御府君之兆。

母曾氏,金华县君,尚书刑部郎中、集贤殿修撰、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某国公某之女。

妻贾氏,尚书司门郎中昌期之女。

男女二人,男曰某,始若干岁。

容季孝悌纯笃,尤能刻意学问,自少已能为文章,尤长于叙事,其所为文,出辄惊人。

为人自重,不驰骋鬻,亦不孑孑为名。

日与其兄讲唐虞孔子之道,以求其内,言行出处,常择义而动。

其磨砻涵养而不止者,吾未能量其所至也。

不幸其志未就,其材未试,而短命死矣。

初,容季之伯兄回深甫,以道义文学退而家居,学者所崇。

而仲兄向子直亦以文学器识名闻当世。

容季又所立如此。

学士大夫以谓此三人者皆世不常有,藉令有之,或出于燕,或出于越,又不可以得之一乡一国也,未有同时并出,出于一家。

如此之盛,若将使之有为也,而不幸辄死,皆不得至于寿考,以尽其材,是有命矣!而命之至于如此,何也?

初,子直之遗文,深甫属予序之。

数年,又叙深甫之文。

复数年耳,而容季葬有日,其仲兄固子坚又属予铭其墓,而且将叙其文。

呜呼!非其可哀也夫!铭曰:

学足以求其内,辞足以达其外。

守之用刚,养之用晦。

如泉之进,如木之升。

奄焉以止,不究其成。

维友作诗,以永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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