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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官员外郎胥君墓志铭
君姓胥氏,讳元衡,字平叔,长沙人。
皇考讳某。
王考讳某。
考讳某。
王考赠尚书工部郎中。
考为翰林学士、尚书工部郎中,赠尚书吏部侍郎。
君少以荫为将作监主簿,六迁为殿中丞,赐绯鱼袋。
锁厅应进士举,得出身。
又三迁为尚书都官员外郎,历监在京染院内衣库、皮角库,佥书河南府判官公事,通判湖州,又通判海州。
治平三年四月壬寅以疾卒于泗州。
其年八月庚寅葬于许州阳翟县三封原翰林君之茔。
君初娶李氏,太子少傅若谷之女。
再娶韩氏,封成安县君,尚书刑部员外郎知制诰综之女。
子男二人,曰茂谌,太庙室长,次尚幼。
女二人,长早夭。
君少孤,能自奋厉,力学问,工为文章。
又谨畏洁廉,慕善而不自放。
居官虽小,法未尝不慎,而不为察察,于人有所能容。
其大意如此。
故所至,士大夫爱其修,而百姓归其恕。
其在染院二库,虽尚少,已有能名。
及为通判判官,而能益显。
盖所试者大,将岂可胜数哉?始,大臣荐其文章,宜在馆阁。
近臣又荐其修洁,宜任御史。
朝廷方{乡向}用之,以为江西转运判官。
命始下,而君盖已死矣,死时年三十有九。
闻其丧者,识与不识皆哀之。
盖天圣之间,翰林君方处显,好收奖天下之士,而名能知人。
士之出于其时,有盛名于天下者,多翰林君发之。
及其后,君既壮大,所与游士大夫,亦皆一时之隽。
然自天圣至于今才四十年,翰林君之门下士多至大官,富贵尊宠。
君所与游士大夫亦多重于时。
而翰林君弃宾客已久,君又蚤世。
独翰林君之夫人、建康郡太君刁氏年七十,与君之孥羁旅于闾巷。
君之丧,合众人之赙,乃克葬。
其盛衰之际如此,固所谓命者非邪?君之葬,秘阁校理裴煜以茂谌之疏来请铭。
予与君皆嘉祐二年进士,故不得辞。
铭曰:维艰而。
考已无违,在人有赐。
我志之良,孰曰非遂?我材之尤,谁曰非试?不申其期,不扩其施。
有命则然,其又何悲?尚告后世,知者之辞。
刘伯声墓志铭
庆历之间,余家抚州。
州掾张文叔与其内弟刘伯声从予游。
余与伯声皆罕与人接,得颛意以学问磨砻浸灌为事,居三年乃别。
后数年,余以贫而仕,见伯声于京师,年益壮,学日以益。
又数年,余校书史馆,伯声数过余,饮酒谈笑,道旧故相乐也。
伯声未老,然以疾故,亦衰矣。
既而余去京师而东,更七州,至于亳。
伯声子之美来告曰,伯声死八年矣,将死时,命之美属余铭。
其言曰,葬而不得余铭,如不葬也。
余惟伯声始从余游,至今三十年,见其少壮,至于有疾而衰,与之故最久,于其死而托铭于余,故不得而辞也。
伯声讳震,为人质厚沉深,寡言笑,恂恂蹈规矩。
与人游,见其一善,若恐不能及;见其一失,若恐不能拔。
其笃于谊如此。
读书有大志,慨然欲有为者也。
少孤能自立,尤贫,然营疏属之葬、孤至之嫁娶,忘其力之不足也。
数以进士荐于乡,卒不合。
晚乃得试将作监主簿。
曾大父泽,左补阙,赠吏部尚书。
大父居仁,单州单父县主簿。
考,济州司理参军。
其先清河人,自吏部葬开封府之东明,今为东明人。
伯声卒于熙宁五年二月戊戌,年五十有三。
葬于东明之阳山乡白驹里,以元丰三年十一月某甲子。
妻贾氏,尚书比部员外郎式之女。
子四人,曰之美、之纯、之奇、之邵。
二女,嫁倪良器、李日新。
张文叔名彦博,余为之叙其文者也。
铭曰:敏于求己,尚行寡言。
笃于求古,广见多闻。
有既畀之,而施则屯。
维旧则信,以谂后人。
尚书比部员外郎李君墓志铭
康定初,先人寓南康,与李君居并舍。
是时君年未四十,游余父子间,相好也。
后十余岁,君为临安,遇余于浙西,道旧故,喜甚。
又十余岁,君已退而家居,复见之山阳。
又九岁,而君年七十有一以卒。
明年,其孤仲熊自山阳抵京师,拜且泣曰:"顾得铭也。"
余惟君游余父子间四十年矣,铭其可辞?
君姓李氏,讳丕,字子京,初名真卿。
曾大父讳某。
大父讳某。
考讳某,赠光禄卿。
母丁氏,仙源县太君。
继母王氏,仁寿县太君。
君海州朐山人,家故寒也。
学为士,自君始。
出举进士,中其科,得主楚之淮阴簿。
岁凶,转运使调军食,用君主宿州籴。
他州皆强赋,民犹不足,君随便开诱,粜者悦趋,籴最他州。
去为处州司法参军,能随用见,声出众上,荐者十四人,不用。
迁宁国军节度,掌书记,转运使属君市翎毛,君优致如主籴,所市以赤,数之至十万,复最他州。
又属君主作院,君考校程度,所作兵器总一万一千三百二十有四,皆精且利。
他军州事,有不能决者,多属君,君所决者三十有八事。
盖复太平州囚管寿活之,明通判歙州林无罪释之,类如此。
于是能益白,荐者十三人。
迁秘书省著作佐郎,用荐者监兴元府税,急吏宽商,课赢十有七万。
岁中,以岁次迁秘书丞,以课迁太常博士,以覃恩迁尚书屯田员外郎,知杭州临安县,召为审刑院详议官,赐绯衣银鱼。
迁尚书都官员外郎,通判蜀州。
蜀少事,然他州讼有积岁不能决者,转运使以属君,君所决八事,民信服之。
迁尚书职方员外郎,监在京内衣库,枢密使田况奏用君删定马军司条贯,既成,诏加赏赉。
滨州有狱久不能决,辞连大臣家子,遣吏治之辄辞,诏遣君乃决。
累迁尚书职方郎中,以母老出通判杭州,坐法免。
复为尚书比部郎中,监沂州承县盐酒税。
未逾月,自罢归。
又监陕州集津垛盐务,不行,以本官致仕。
元丰三年九月己卯以疾卒山阳之私第,十一月甲寅葬安乐乡之杨兴里。
君娶葛氏,仙居县君。
再娶乔氏,寿安县君。
子男七人:曰仲熊,卫州军事推官。
曰仲谟,以进士再试礼部。
曰仲将,曰仲杰,曰仲倩,曰仲昌,皆未仕也。
女六人,嫁吴好礼、于锐,皆奉议郎;马察、于镗,皆进士;余幼也。
君既自奋拔,立其家,盖仕四方,惟蜀去其亲,其事兄抚孤弟侄,皆尽恩意。
其为吏不独能自任其官,盖他吏之不能任其事者,或属君兼任之,办其裕也。
不幸一跌,世无力振达之者,故以坎Б终。
铭曰:海区氏李,有启厥世。
富辞与能,自约而侈。
曰父与子,郎官卿士。
曰妻及母,翟衣象扌帝。
谓势方利,孰以毁。
施不尽有,故也则喟。
尚尔裔,以追厥始。
司封员外郎蔡公墓志铭
公讳充,字公度,天圣二年进士及第,为邵武军之邵武尉,又为应天府之下邑尉。
丁母夫人河间县太君周氏忧,服除,为越州司理参军,天平军节度掌书记,迁秘书省著作佐郎,知洪州奉新县,秘书丞,知遂州小溪县,改通判戎州,累迁太常博士、尚书屯田度支司封员外郎,历监在京都进奏院,群牧判官,知绛州,又为提点荆湖北路刑狱公事。
至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以疾卒于澧州之官舍,享年七十有一。
嘉祐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葬于建昌军南城县太平乡之西原。
公为人好自洁清,平居衣冠容貌肃然,及其临事,以沉默慎静为主。
故自起家至于其终,凡三十余年,历内外官,无纤介之失。
其与人游,始若淡然,无足动其意者,及其久,人人皆退自喜,谓公真长者也。
其为尉、参军、掌书记,人始以廉节知公。
及为奉新、小溪、绛州,其政又以平恕不扰闻。
至其在群牧、荆湖,数更置诸事,人皆服其能。
其于越州,属将佐交恶,府中多向背,公独挺立无所与。
后将又以贪坐法,官属多不能自全,事亦卒无污公者。
于戎州,属泸州叛蛮攻淯井监,转运使用公调兵食御之,兵遂以济。
于绛州,州岁市羊数万供京师,公奏减之,至今赖其法。
于荆湖,既周知官属善恶,于善人多荐籍成就之,而于恶人无所贷其法。
公既能自彰显其材,故荐公者尤多。
盖王沂公曾、王邓公诒永与今富丞相弼之居郓也,皆荐之,而邓公之为枢密使兼群牧制置使也,又奏公为其判官。
其为当世之大臣所知如此。
初,公年十三丧父,家贫,尤自克苦,养其母。
及仕,未尝广田宅。
丧归,借屋以居。
曾祖讳恭。
祖讳道隆。
父讳旦,以公恩赠尚书屯田员外郎。
世家南城,故为南城人。
娶郑氏,累封宋城县君。
子八人:曰冠卿,秘书省著作佐郎;曰端卿,郑州原武尉;曰文卿,曰徽卿,曰宋卿,曰秀卿,曰子卿,曰孺卿。
公殁,诏官其一子。
盖公不独能以其有施于身,又能力以其余教于家,故公之殁也,冠卿以材尤知名,端卿而下,皆谨严能世其家者也。
女二人,嫁邵武尉陈涉、进士陈之邵。
冠卿等将葬公,以铭属公故人子曾巩。
铭曰:司封抱能屈初龄,秉旄怀绂晚始亨。
沙墟莽崖肆经营,马羊茁肥狱讼平。
凛然气志洁以清,自微讫隆用兢兢。
风流余微被家庭,子多以才后方兴。
赠职方员外郎苏君墓志铭
熙宁元年春,余之同年友赵郡苏轼自蜀以书至京师,谓余曰:"轼之大父行甚高,而不为世用,故不能自见于天下。 然古之人亦不必皆能自见,而卒有传于后者,以世有发明之者耳。 故轼之先人尝疏其事,盖将属铭于子,而不幸不得就其志。 轼何敢废焉?子其为我铭之。"
余为之记其说曰:
君讳序,字仲先,眉州眉山人。
其先盖赵郡栾城人也。
曾大父钅斤,大父,父杲,三世皆不仕,而行义闻于乡里。
生于唐季,而卒于周显德之间,尝以事至成都,遇道士异之,屏人谓曰:"吾术能变化百物,将以授子。"
辞不愿。
道士笑曰:"是果有以过人矣。"
而杲始以好施显名。
君读书务知大义,为诗务达其志而已,诗多至千余篇。
为人疏达自信,持之以谦,轻财好施,急人之病,孜孜若不及。
岁凶,卖田以赈其邻里乡党,至熟,人将偿之,君辞不受,以是至数破其业,危于饥寒,然未尝以为悔,而好施益甚。
遇人无疏密,一与之,倾尽无疑碍。
或欺而侮之,君亦不变,人莫测其意也。
李顺叛,攻眉州,君居围中守御。
会其父病没,君治丧执礼尽哀,退慰安其母,皆不失所宜。
庆历初,诏州县立学取士,士争欲执事学中,君独戒其子孙退避,人皆服其行。
蜀自五代之乱,学者衰少,又安其乡里,皆不愿出仕。
君独教其子涣受学,所以成就之者甚备。
至涣以进士起家,蜀人荣之,意始大变,皆喜受学。
及其后,眉之学者至千余人,盖自苏氏始。
而君之季子洵,壮犹不知书,君亦不强之,谓人曰:"是非忧其不学者也。"
既而洵果奋发力学,与其子轼、辙皆以文学名天下,为学者所宗。
盖虽不用于世,而见于家、称于乡里者如此,是不可以无传也已。
君始以子恩为大理评事,后累赠尚书职方员外郎,享年七十有五,庆历五年五月十一日终于家,八年二月某日葬于眉山县修文乡安道里先茔之侧。
夫人史氏,蓬莱县太君。
二子:曰涣,尚书都官郎中,提点利州路刑狱公事,有能名;曰洵,霸州文安县主簿,编纂太常礼书,赠光禄寺丞。
孙七人:位、佾、不欺、不疑、不危、轼、辙。
轼,殿中丞,直史馆。
辙,商州军事推官。
铭曰:
苏氏徂西,值蜀崩分。
三世高逝,以笃吾仁。
君始不羁,劳躬以卑。
孝于父母,施及穷嫠。
维见之卓,教其子孙。
终化乡邦,学者诜诜。
维子若孙,同时三人。
擅名文章,震动四方。
乃本厥初,考祖之自。
刻诗墓石,以畀厥裔。
库部员外郎知临江军范君墓志铭
嘉祐五年六月辛巳,尚书库部员外郎、知临江军事范君卒于位,年五十有三。
其年十月辛酉,葬于江州德化县之仁贵乡万家山前。
将葬,其孤属君之故人李中考次君之官氏邑里,与其功行之实为状,授使者,使告于巩曰:"先君葬既得日月,宜有铭,孤安期也,敢请。"
巩曰:"君之行宜有述。"
乃为之志其墓而铭之。
其叙曰:
惟范氏传叙受姓,自刘累以来,其后居江州者,出于晋豫章太守宁之后。
君讳端,字思道,江州德化人也。
祖秘书省著作佐郎,赠太常少卿,讳成象。
父尚书都官员外郎,赠光禄卿,讳应辰。
君始以父任为太庙斋郎,累转至尚书库部员外郎,历德化尉、江宁主簿、江都令,知南昌、飞乌、彭山三县,通判通州,徙泰州,又为勾当开治畿内沟洫,提举陕西河北路,便籴粮草,至知临江军事。
而飞乌,以乞养太夫人,得监江宁府盐税。
彭山,用荐者得监云安军盐井。
二县皆不至。
君聚书万余卷,强力笃学,为人恭逊质俭,能自修饬,门内之治肃如也。
及施于为政,以谨法能持廉名于世,而世之能观其内者亦少也。
始为江都,会岁旱,张若谷为扬州,遣吏数人,与君皆出视民田,他吏还者白岁善,君还独白田实旱。
若谷初不是之也,君持旱苗力争,乃卒是君所白。
吴遵路蒋堂为淮南转运使,使君护河役,君往视之,还言河不可为,遂罢君,用他吏护役,而河果不可为。
三人者,其初皆怒,已乃感寤,共荐之。
而当是之时,天下之主财利者,方务于急聚敛,治民者以立声威为贤,交四方之宾客者,又往往向意于卑辞貌烦向燕赠送之礼,以其故能倾士大夫,以干天下之誉。
君乃独推息民教化之意,以简易自守。
故为云安主盐利,而议蠲盐课以数万。
为临江,以兴学教人为先,而厨传宾客之奉,十去其七八。
四方之往来者,或出语讪君,君不为之动也。
其正行直道如此。
太夫人李氏,赞皇县太君,父尚书工部侍郎虚己。
元配郑氏,父龙图阁直学士向。
次配周氏,清河县君,父尚书司封员外郎陵。
子男六人:安期、安仁、安之、安世、安寿、安礼。
女五人,长适和州司户参军郑夷中,次适都昌主簿周咏,次适郊社斋郎周期,余尚幼。
孙男六人:萃叟、岩叟、渭叟、商叟、蒙叟、真叟。
太夫人之丧,君哀感疾,四年乃能起。
凡君之所既立,可谓有士君子之行非邪?自不遵先王养士用人之法,而士在闾巷之间者,用力于空文;居朝廷者,驰骋于虚名,以哗世取宠。
士之能修其内、洁身累行者,非自好之笃,莫能至,而世亦罕能知之也。
故君之事,予喜为之见于文,使后之君子得览焉。
君于文章,尤长于诗,有集三卷,藏于家。
其铭曰:君性温温,好退持卑。
及其临事,择义而为。
一世之弃,君独从之;一世之慕,君独违之。
行己有常,在官无疵。
曷以知之?视此铭诗。
张久中墓志铭
君姓张氏,名持,字久中,初名伯虎。
庆历三年来自曲江,入太学。
当是时,天子方诏学官岁献士二人,学者以数百千人,独献君,会学散,不报。
于是时,予盖未尝识君也。
后二年,过予之所居临川,始识之。
君为人深沉有大度,喜气节,重交游,一时所与之游者甚众。
而君所尤称者,广汉张贲,以为年少可进以学者,莆阳陈。
盖君之学多贲发之,而于以师友自处也。
凡君之与人交,喜穷尽其得失,其义足以正之,而其直未尝苟止也。
至其与众人接,尤温以庄,不妄与之言。
与之言,必随其材智所到,不病以其所不为。
故君之友皆惮其严,而喜其相与之尽。
众人之得君游者,亦皆喜爱而未尝有失其意者。
其语曰:"士生于今,势不足以持世,而游于其间,当如此也。"
于临川,出其文章,因与予言古今治乱是非之理,至于为心持身得失之际,于其义,余不能损益也。
后二年死于兴国军,某月某日也。
明年,其弟来江南,以力之不能,将独负君之骨以归。
是时陈方以进士得出身,约君之弟曰:"吾忍不全归吾友邪,明年吾得补为吏,力能以君之丧归。"
其弟乃止。
君年若干。
祖某,考某。
君幼孤,养于兄嫂,尝曰:"嫂之于吾犹母也,妇能以姑之礼事吾嫂者,可以为吾妇矣。"
然卒亦无也。
君固难交,然不易其好。
而陈者,与君交尤深也。
予尝视与君之相从,忧穷龃龉,无不共之,其中心岂有利然也。
世之交友道废久矣,其有之,或非此也。
然则君之事,其有取于世教非邪?以某年某月某日归君之丧葬地,而属予铭。
其辞曰:
呜呼久中,不如其志。
孔孟以然,何独于子?生而不大,天固为之。
其长在人,于此观之。
秘书丞知成都府双流县事周君墓志铭君姓周氏,讳,字梦臣,衢州江山人也。
曾祖汉规,祖德厚,父干。
君以进士及第,历南剑州之将乐、建昌军之南城主簿,监虔州雩都银场,又为泰州司户参军,用荐者为秘书省著作佐郎,知宣州南陵县事,迁秘书丞,知成都府双流县事。
嘉祐六年正月某甲子至江陵,卒于舟中,年五十有一。
母某氏。
先娶毛氏,又娶祝氏。
子男三人:曰某,曰某,曰某。
女四人。
君之卒,某始七岁,清江李中为之具丧事所须。
某年某月某甲子,君之弟葬君于某州某县某里之原。
君少孤力学,不问生业,事母以孝称。
其在仕也,嫁姊之贫者,君常分月俸三之一以奉之,余以与诸弟,君与妻子或止食馆券而已。
为人和平质简,其施于为政亦然。
及至有所必行,人亦多所不能及也。
其为南城、雩都,取豪猾尤难治者三人,皆绳以法。
君既见恶果于绳而去之,故其余皆敛迹不敢犯君法。
此君之行己居官已试者也。
所试者大,将岂止于是欤?铭曰:婉婉为人,嶷嶷为吏。
此有爱慕,彼无怨议。
孰厚其有,孰艰厥施。
维铭昭之,以谂来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