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智录 卷之二 梅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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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智录》 卷之二 梅仙 解鉴

泰郡汤武,字乃文,谈者忘其邑里。

读书别墅,斋临旷野。

墙外有义地,坟墓无数,夜多青磷,时闻鬼哭。

武豪放,悉置度外。

一日,夜起乘凉,闻墙外有哭声,哀楚似女子,遂隔墙语之曰:"有何愁苦,如此其悲也?如可语人,可至敝斋明言。 仆若能分忧,必竭力以妥幽魂。"

言已,哭声亦止。

武归斋,既而一丽人搴帘入,年已及笄,娟丽无双。

知为夜哭之鬼,与之坐而问焉。

女曰:"妾乃刘通判之女,父休官之后,妾适卒,因暂厝于墙东,今已七载。 前后左右皆恶少,朽骨日久木坏,必致淆杂,是以悲耳。"

武曰:"移厝异地,亦易事也。"

女曰:"妾父母久归故里,此处又别无戚属,安有惠及泉壤者?"言已,潸然泣下。

武曰:"仆欲移之,但不识其处。"

女曰:"绿杨西有小石碣,上书‘刘通判爱女之墓’,棺木尚存,固易识。"

武遂自任曰:"明晨决移,勿涕泣。"

女闻之,反悲为喜。

武欲与欢好,女曰:"妾不忍祸君子,夜台朽骨,不同人生,恐促寿命。"

武乃止。

将寝,女始去。

明日,武果将女榇移厝高原。

及晚,女来伸谢,敛衽端肃,不胜感激。

于是武读而女伺之,渴为烹茶,饥为具馔。

武甚德之,亦不究其物之所自来。

一夕武欲归,女曰:"不可。"

武曰:"仆之家室,何不可?"女不言,固问之。

曰:"闻妾言而君怒,妾不言;言之而君不听,妾仍不言。"

武曰:"悉惟命是听。"

女曰其事如此如此,可如此如此以处之。

武闻言大怒,操刀欲往。

女夺其刀而掷之,曰:"妾言何如耶?闻之若是怒,见之则怒更甚,君诚不可与共事矣!"武谢过。

女曰:"俟气平,妾与偕往。"

移时,女曰:"可以行矣,妾在暗中相助。"

及大门,门自辟;至寝户,户自开。

灯明于室,妻郑氏正与人欢寝。

二人见武,急欲起遁,如有人按抚,不得起。

武睹其情形,知为女暗助,遂将二人赤身缚之。

岳家固不远,遂托妻暴病,将郑翁诳至。

郑见女与奸夫赤身缚于床,遂谓武曰:"生杀惟君,何需吾见?"武曰:"杀之污吾刀。"

释二人缚,即遣氏从郑大归。

后郑醮氏他姓,奸夫仍与往来,悉为后夫所杀。

武出妻后,门户失守,乃移读于家,女伺之如故。

武以新鳏,复欲犯之。

女曰:"妾诚不敢以祸君子者报君子,今将为君谋一佳人,聊用自代。"

武曰:"谁何?"女曰:"某山悬崖间有梅一株,君曾见否?"曰:"见之。 其梅生于立崖之半,去地约三丈,冰姿玉骨,无人攀折,故暗香浮动,辄闻数里。 前同友人临赏,尝赠之以诗曰:‘芳梅何故惹诗人,瘦骨清魂占早春。 和靖已遥今有我,相逢莫谓两无因。 ’"女曰:"谐矣,诗中已有因缘矣!是梅业已成仙,然可图也。 梅仙恶爆竹如畏鈇鑕。 每当岁除,各庄爆竹连续,梅仙闻声,仓皇无措,或匿石缝,或伏土坑,越日乃敢出。 君以新洁酒器一具置于梅下,周围拥之以土而留其口,三更后,用千头火炮去梅百步放之。 妾观其动静,三夜后再为之计。"

武悉如女言。

至第四日晚,女忽至,曰:"可矣。 渠伏于器已两夜,每至晓方出。 今夜施为,仍如前宵,火炮及半,再燃以续之,竿挑急赴梅下。 数步外,将火炮掷地,用猪脬胞蒙固酒具之口,抱归置几上,焚香拜祝,渠自出。 然可求不可强也。"

武复如女言,抱器归,置几礼拜。

多时,觉身后有人抚其肩曰:"吓死妾矣!"武回首视之,仙姿之娟,迥异凡丽,或月里嫦娥可与为伍。

拥之于怀,亦不甚拒。

梅曰:"勿尔。 请问君置妾于室,为酒棋乎?床第乎?"武曰:"酒则量狭,棋非素好也。"

及寝,遍体芳馥,偎爱之际,不啻博山炉火,一气凌紫霞矣。

乃以腕代枕而问曰:"识妾之由,构妾之术,果谁之教乎?"武曰:"仆自识卿,独出心裁,何待人言?"梅不信,固问之,遂以女对。

梅曰:"此鬼颇义,勿相负。"

武兴未足,复求欢好。

梅曰:"欢尽此夜耶?贪欢无厌,大损人寿,忠告不可,妾自去,不复来矣!"武乃罢。

晓起,操作家务若素谙。

邻里妇女来观如蚁,旬日不断。

梅颇厌之,谓武曰:"妾请暂别,五日自至。"

遂去不归,武无计可施。

一夕女至,武告以梅不归,且求计于女。

女曰:"欲令归亦易,使人用火炮远远放之,渠惧必至。"

武如女言,梅果至。

曰:"此又是小鬼头助纣为虐,妾必有以报之。"

言已,女至,梅深怼女。

女曰:"妾系异物,不可近人,故烦仙人相代耳。"

梅曰:"小鬼头非乃文之妻,何谓相代?且他事皆可代,天下有代人作妇者乎?然亦不能常代也。"

遂谓武曰:"君生平曾见丽人否?"武曰:"见之。 某庄富室万翁之女,娟丽无双。"

梅谓女曰:"有一事相商。"

俱出不归。

次夕,梅至。

问:"女何不来?"梅曰:"不日自至。"

盖富室万某有女若兰,丽而贤,尚未字人。

一夕家人团坐共话,若兰忽仆地卒,多时始苏,谓万家人曰:"尔等何人?胡为薄观不去?"家人曰:"汝病痴乎?"曰:"不痴。 余女鬼刘氏,与汤乃文有婚姻之约,自恨异物,常怀惭愧。"

闻者辄掩口而笑。

自顾衣履,始知借躯而生,遂谓万曰:"汤乃文弦断未续,可讽以意,使通媒妁。 儿非乃文不嫁也。"

万素知武家,以门户不对,置之。

若兰由是不言,亦不食。

万大惧,因烦交好者示意于武。

武与梅商之,梅曰:"可,若兰非他,即君爱鬼刘氏。"

武闻之愕然。

梅曰:"前夕妾与刘氏之偕出也,妾将若兰之魂引置他处,使刘氏借躯而生。 不然,君与万贫富不敌,何克结秦晋也?"武遂媒定之。

合卺之夕,视若兰较昔尤艳绝也,然言皆刘氏之言,谈及梅仙之事备极详细。

梅数夕不至。

若兰归宁,梅夕至,武让之。

梅曰:"燕尔新婚,妾在此,焉置之也?"于是绸缪数夕,若兰将归,梅亦辞去。

一夕,若兰忽曰:"君何人?斯此谁氏之室?吾胡为乎在此?"武笑曰:"卿颠乎?吾卿之夫也。 某日过门,迄今已二旬矣。"

若兰默然不语,武亦疑之。

后梅至,武告其情而问之。

梅曰:"妾为之易其魂耳。 不易之以万,无以笃夫妇之情;不易之以刘,无以答爱鬼之义。 然君与万,夫妇也。 妾与君情同湛露,见阳自晞。 行将度刘氏为鬼仙,妾亦从此不来矣。"

武哀曰:"此后话耳,今兹未能。"

武于是闻妻言似刘氏,则知为爱鬼符体;闻妻言似万氏,则以为艳妻对处。

是武得一妻而二美俱矣。

十年后,梅来渐稀,后竟不至。

武但与若兰同居白头云。

虚白道人曰:得花仙为妻,容或有之,究属罕闻;一佳人而有二魂,妻之如对二艳妻,更属创闻。

武竟以移厝女榇一事而兼得之。

以是知东坡之赠李荐,尧夫之赠曼卿,亦西伯泽枯骸、昌黎施旅榇之盛德也乎!

通幅秀丽。

汪雪马风印仲洵较柳州《龙城录》载"翠羽"条尤新艳。

马竹吾

和靖以梅为妻,喻言耳,不谓汤生真有其事。

文亦清新俊逸,足为寄春君生色。

上元李瑜谨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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