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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使卿皮弁,还玉于馆。
"玉,圭也。 君子於玉比德焉。 以之聘,重礼也。 还之者,德不可取於人,相切厉之义也。 皮弁者,始以此服受之,不敢不终也。 "
[疏]"君使"至"于馆"。
○注"玉圭"至"终也"。
○释曰:自此尽"宾送不拜",论主君使卿诣馆还玉及报享之事。
云"玉,圭也"者,举聘君之圭。
云"君子於玉比德焉。 以之聘,重礼也。 并相切厉之义",并《聘义》文。
案《聘义》云:"天子制诸侯,比年小聘,三年大聘,相厉以礼。"
又云:"已聘而还圭璋,此轻财而重礼之义。"
又云:"夫昔者君子比德於玉焉。"
是其义也。
云"还之者,德不可取於人,相切厉之义也"者,既以玉比德,德在於身,不取於人,彼既将玉来,似将德与己,己不可取彼之德,故还之,不取德也。
既不得取,而将玉往来者,相切磋,相磨厉以德,而尊天子,故用之也。
云"皮弁者,始以此服受之,不敢不终也"者,始谓受聘享在庙时,今还,以皮弁还玉,是终之也。
宾皮弁,袭,迎于外门外,不拜,帅大夫以入。
"迎之不拜,示将去,不纯为主也。 帅,道也。 今文曰迎于门外,古文帅为率。 "[疏]"宾皮"至"以入"。
○注"迎之"至"为率"。
○释曰:云"帅大夫以入"者,大夫即卿,卿亦大夫也。
云"不纯为主也"者,客在馆如主人,卿往如宾,今不拜迎,是不纯为主也,决上君使卿归饔饩时,宾拜迎,是纯为主人故也。
大夫升自西阶,钩楹。
"钩楹,由楹内,将南面致命。 致命不东面,以宾在下也。 必言钩楹者,宾在下,嫌楹外也。 "
[疏]"大夫"至"钩楹"。
○注"钩楹"至"外也"。
○释曰:云"不东面,以宾在下也"者,决归饔饩时,大夫东面致命;行聘时,宾亦东面致命也。
云"必言钩楹者,宾在下,嫌楹外也",若然,不在楹外近之者,以初行聘时,在堂上楹内,故今还在楹内也。
宾自碑内听命,升自西阶,自左,南而受圭,退负右房而立。
"听命於下,敬也。 自左南面,右大夫且并受也。 必并受者,若乡君前耳。 退,为大夫降逡遁。 今文或曰:由自西阶,无南面。 "[疏]"宾自"至"而立"。
○注"听命"至"南面"。
○释曰:云"听命於下,敬也"者,此决宾受礼时,公用束帛,宾西阶上听命;归饔饩时,宾阼阶上听命。
此特於下听命,故云敬也。
云"自左南面,右大夫且并受也"者,以《乡饮酒》献酢之时,授者在右,受者在左,故右大夫也。
且并受者欲取,如向君前然也。
云"若向君前耳"者,谓於本国君前受圭璋时,北面并受,今还,南面并受,面位受不同,并受一边不异,故云若向君前耳。
云"退,为大夫降逡遁"者,以大夫降为之逡遁,而退因即负右房,南面而立,大夫士直有东房西室,天子诸侯左右房,今不在大夫庙,於正客馆,故有右房也。
大夫降中庭。
宾降自碑内,东面,授上介于阼阶东。
"大夫降出,言中庭者,为宾降节也。 授於阼阶东者,欲亲见贾人藏之也。 宾还阼阶下西面立。 "
[疏]"大夫"至"阶东"。
○注"大夫"至"面立"。
○释曰:云"大夫降出,言中庭者,为宾降节也"者,以其大夫授宾圭讫,降自西阶,将出门至中庭,不止。
今云大夫降出中庭者,大夫中庭宾乃降,故郑云为宾降节也。
云"授於阼阶东者,欲亲见贾人藏之也"者,贾人是上启椟者,是掌玉之人,此时无事,在堂东待此玉,故宾向阼阶东得见之。
云"宾还阼阶下西面立"者,以其宾在馆如主人,在阶下西面立是其常处,立者以待授璋也。
上介出请,宾迎。
大夫还璋,如初入。
"出请,请事於外以入告也。 宾虽将去,出入犹东,唯升堂由西阶。 凡介之位,未有改也。 "
[疏]注"唯升堂"至"改也"。
○释曰:案上文云"宾自碑内听命,升自西阶",是其升堂由西阶也。
云"凡介之位,未有改也"者,以其宾唯升自西阶,明介犹在东方,故上文授上介于阼阶东也,故言未有改。
宾裼,迎。
大夫贿用束纺。
"贿,予人财之言也。 纺,纺丝为之,今之纟专也,所以遗聘君,可以为衣服,相厚之至。 "
[疏]"宾裼"至"束纺"。
○注"贿予"至"至也"。
○释曰:此则未知何用之财,若是报享之物,不应在礼玉之上。
今言此"束纺"者,以其上圭璋是彼国之物,下云"礼玉束帛",报聘君之享物,彼君厚礼於此,此亦当厚礼於彼,故特加此束纺,是以郑云"相厚之至"也。
云"贿,予人财之言也"者,案下记云"贿,在聘于贿",又云"无行则重贿反币"。
郑注《周礼》云:"布帛曰贿。"
是贿为财物,是与人财物谓之贿也。
云"纺,纺丝为之"者,因名此物为纺。
云"今之纟专也"者,郑注《周礼。
内司服》亦云"素纱者,今之白纟专也。"
则此束纺者,素纱也,故据汉法况之。
礼玉、束帛、乘皮,"礼,礼聘君也,所以报享也。 亦言玉璧可知也。 今文礼皆作醴。 "
[疏]"礼玉束帛乘皮"。
○注"礼礼"至"作醴"。
○释曰:云"礼,礼聘君也"者,此谓报享之物,以其彼持享物来礼此主君,此主君亦以物礼彼君,故云礼礼聘君也。
云"所以报享也"者,彼以物享此君,此君亦以物享彼君,《曲礼》云:"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
今以来而往,是相享之法,故云报享也。
云"亦言玉璧可知也"者,上文聘宾行享之时,束帛加璧,束锦加琮,今报享物,亦有璧琮致之,故云亦言玉璧可知。
此玉则琮也,以其经言玉,故以玉言之。
若然,经言束帛兼有束锦矣,案下记云"贿,在聘于贿",又云"无行则重贿反币",则此礼也。
皆如还玉礼。
大夫出,宾送,不拜。
公馆宾,"为宾将去,亲存送之,厚殷勤,且谢聘君之意也。 公朝服。 "
[疏]"公馆宾"。
○注"为宾"至"朝服"。
○释曰:自此尽"宾退",论明日宾将发,主君就馆拜谢聘君使臣来礼己国之事。
云"公朝服"者,以其行聘享在庙之时,相尊敬重,故著皮弁。
此拜谢之礼轻,故知著朝服。
宾辟,"不敢受主国君见己於此馆也。 此亦不见,言"辟"者,君在庙门,敬也。 凡君有事於诸侯臣之家,车造庙门乃下。 "
[疏]"宾辟"。
○注"不敢"至"乃下"。
○释曰:云"此亦不见,言辟者,君在庙门,敬也"者,此言亦者,亦劳宾时,故上文宾即馆,卿大夫劳宾,宾不见,以其不见,故遣上介听命,故知此宾亦不见。
凡言"辟"者,将见而不见,则谓之辟。
此本不见而言辟者,以其君在庙门外,虽不见而言辟,故郑云"敬也"。
云"凡君有事於诸臣之家,车造庙门乃下"者,以其卿馆于大夫之庙,此馆则是诸臣之家,案《公食》记云:"宾之乘车在大门外。"
又《曲礼》云"客车不入大门",以此言之,君车入大门矣。
大夫士有两门,入门东行则是庙门矣。
既至庙门,须与宾行礼,故郑云造庙门乃下也。
上介听命。
"听命於庙门中,西面,如相拜然也。 摈者每赞君辞,则曰: "敢不承命,告于寡君之老。" "
[疏]"上介听命"。
○注"听命"至"之老"。
○释曰:云"听命於庙门中,西面,如相拜然也"者,案前受士介币之时,"宾固辞,公答再拜,摈者出,立于门中以相拜",注云:"立门中阈外西面。"
此中宾不见,使介听命,明如相拜,然取其视外,便也。
必知在门中西面者,以其君来如宾礼,东面,介西面,面公可知。
云"摈者每赞君辞,则曰:敢不承命,告于寡君之老"者,以其君尊,不自出辞,以是故君之摈者,每事赞君出辞,则曰"敢不承命"者,谓上介答君之辞,知告宾。
云"告于寡君之老"者,案《玉藻》云:"摈者曰寡君之老。"
注云:"摈者之辞,主於见他国君。"
今上介当摈者之处,故知告于宾,称告于寡君之老。
聘享,夫人之聘享,问大夫,送宾,公皆再拜。
"拜此四事,公东面拜,摈者北面。 "
[疏]"聘享"至"再拜"。
○注"拜此"至"北面"。
○释曰:云"聘享"者,谓宾聘君以圭,享君以璧。
夫人聘享者,谓宾聘夫人以璋,享夫人以琮。
问大夫者,间三卿及尝聘彼国之下大夫,送宾以登路。
云"拜此四事"者,君礼一,夫人礼二,大夫礼三,送宾礼四,四事皆再拜。
云"公东面"者,公如宾礼,门西东面,摈者向公、向介,故知北面为相而言也。
公退,宾从,请命于朝。
"宾从者,实为拜主君之馆己也。 言请命者,以己不见,不敢斥尊者之意。 "
[疏]"公退"至"于朝"。
○注"宾从"至"之意"。
○释曰:云"言请命者,以己不见,不敢斥尊者之意"者,案《司仪》云:"君馆客,客辟,介受命,遂送,客从拜辱于朝。"
此经不言拜辱,而言请命,凡言请者,得不由君,君听则拜,此下经直云"公辞宾退",不见拜文,是君不受其谢,故云"请命者,以己不敢斥尊者之意",故不言"辱"而言"请"。
公辞,宾退。
"辞其拜也。 退,还馆装驾,为且将发也。 《周礼》曰:"宾从,拜辱于朝,明日,客拜礼赐,遂行之。" "
[疏]"公辞宾退"。
○注"辞其"至"行之"。
○释曰:云"退,还馆装驾"者,以明旦将发,故装束驾乘。
引《周礼》者,证明日客拜礼赐,遂行之事。
郑彼注云:"礼赐者,谓乘禽。"
即此下文"宾拜乘禽"是也。
宾三拜乘禽於朝,讶听之。
"发去乃拜乘禽,明己受赐,大小无不识。 "
[疏]"宾三"至"听之"。
○注"发去"至"不识"。
○释曰:自此尽"送至于竟",论宾介发行王国赠送之事。
云"明己受赐,大小无不识"者,以其乘禽是礼,以细小尚记识而拜之,况飨饩食礼之大者,记识可知,故云大小无不识。
遂行,舍于郊。
"始发,且宿近郊,自展令。 "
[疏]"遂行舍于郊"。
○注"始发"至"展令"。
○释曰:《曲礼》云:
"已驾,仆展令。"
郑注云"具视"也。
彼是君车,故使仆展之,此卿大夫,故郑云"自展令"恐不得所故也。
公使卿赠,如觌币。
"赠,送也,所以好送之也。 言如觌币,见为反报也。 今文公为君。 "
[疏]"公使"至"觌币"。
○注"赠送"至"为君"。
○释曰:"所以好送之"者,来而不往非礼,以礼来往,皆是和好之事,故云好送之也。
云"言如觌币,见为反报也"者,以其赠之多少,一如觌币,故郑云见为反报也。
受于舍门外,如受劳礼,无傧。
"不入,无傧,明去而宜有已也。 如受劳礼,以赠劳同节。 "
[疏]注"不入"至"同节"。
○释曰:言"不入,无傧",对归饔饩入设而有傧。
此则不入,无傧,明宾去,礼宜有已。
云"如受劳礼,以赠劳同节"者,宾来劳之,去有赠之,皆在近郊,礼又不别,故言同节也。
使下大夫赠上介,亦如之。
使士赠众介,如其觌币。
大夫亲赠,如其面币,无傧。
赠上介亦如之。
使人赠众介,如其面币。
士送至于竟。
使者归,及郊,请反命。
"郊,近郊也。 告郊人,使请反命於君也。 必请之者,以己久在外,嫌有罪恶,不可以入。 春秋时,郑伯恶其大夫高克使之将兵,逐而不纳,此盖请而不得入。 "
[疏]"使者"至"反命"。
○注"郊近"至"得入"。
○释曰:自此尽"拜其辱",论使者反命之事。
知郊是近郊者,以下文云"朝服载旃",郑云"行时税舍於此郊,今还至此,正其故行服,以俟君命,敬也"者,初行云"舍於郊敛旃",今至此载旃而入,故知近郊也。
云"告郊人,使请反命於君"者,以其使者至所聘之国,谒关人,明此至郊告郊人,使请可知。
引《春秋》者,案闵二年《公羊传》云:"郑伯恶高克,使之将,逐而不纳,弃师之道也。"
何休云:
"使将师救卫,随后逐之。"
彼无大夫文,言大夫者,郑君加之也。
朝服,载旃。
"行时税舍于此郊,今还至此,正其故行服,以俟君命,敬也。 古文旃作膳。 "
禳,乃入。
"禳,祭名也。 为行道累历不祥,禳之以除灾凶。 "[疏]"禳乃入"。
○注"禳祭"至"灾凶"。
○释曰:案《春官。
小祝》云掌"侯禳祷祠之祝号",郑注云:"禳,禳凶咎。"
故郑此云禳是祭名也。
乃入,陈币于朝,西上。
上宾之公币、私币皆陈,上介公币陈,他介皆否。
"皆否者,公币、私币皆不陈。 此币,使者及介所得於彼国君卿大夫之赠赐也。 其或陈或不陈,详尊而略卑也。 其陈之,及卿大夫处者待之,如夕币。 其礼於君者不陈。 上宾,使者。 公币,君之赐也。 私币,卿大夫之币也。 他介,士介也。 言他,容众从者。 "
[疏]"乃入陈"至"皆否"。
○注"皆否"至"从者"。
○释曰:云"此币,使者及介所得於彼国君卿大夫之赠赐也"者,於君所得为公币,於卿大夫所为私币。
宾之公币有:入郊劳币,一也;礼宾币,二也;致饔饩,三也;夫人归礼币,四也;侑食币,五也;再飨币,六也;夕币,七也;赠贿币,八也。
此八者,皆主君礼赐使者,皆用束锦,故曰公币。
宾之私币略有十九:主国三卿五大夫皆一,食有侑币,飨有酬币,皆用束锦,则是十六;有三卿郊赠,则十九也。
其上介公币则有五:致饔饩,一也;夫人致礼币,二也;侑食币,三也;飨酬币,四也;郊赠币,五也。
降於宾者,以其上介无郊赠币,又无礼宾币,又阙一飨币,故宾八,上介五也。
上介私币有十一:主国三卿五大夫,或飨或食不备,要有其一,则其币八也;又三卿皆有郊赠,如其面币,通前则十一也。
主国下大夫尝使己国者,聘亦有币及之,则亦有报币之事,其数不定。
士介四人直有郊赠报私币,主国卿大夫报士介私面,士介私币,数不甚明。
云"礼於君者不陈"者,谓贿用束纺,礼用束帛、乘皮,不陈之者,以经云公币,又云上介公币,他介皆否。
若礼於君者,一统於宾,不得云介之币,故知礼於君者不陈。
必礼於君不陈,礼於己始陈者,以其礼於君者,是其正,故不陈之。
礼於己者,以其荣,故陈之。
是以下注云:"不加於其皮上,荣其多。"
是其义也。
若然,聘君以币问卿,而其卿不见报聘君之币者,以其尊卑不敌,若报之,嫌其敌体故也。
束帛各加其庭实,皮左。
"不加於其皮上,荣其多也。 "[疏]注"不加"至"多也"。
○释曰:此决初夕币时,束帛皆加于左皮上。
今不言加於皮上者,若加於皮上,相掩蔽,故不加於皮上,荣其多也。
公南乡。
"亦宰告于君,君乃朝服出门。 左,南乡。 "
[疏]"公南乡"。
○注"亦宰"至"南乡"。
○释曰:此陈币,当如初夕币之时,管人布幕于寝门外,使者北面,众介立于其左,东上,卿大夫在幕东,西面北上,宰告於君,君朝服出门左,南乡,是以郑此注亦依夕币而言之。
卿进使者,使者执圭,垂缫,北面。
上介执璋,屈缫,立于其左。
"此主於反命,士介亦随入,并立,东上。 "
[疏]"卿进"至"其左"。
○注"此主"至"东上"。
○释曰:案上行聘礼之时,上介屈缫授宾,宾袭受之。
今此宾执圭垂缫,宾则犭军,变於宾,彼国致命时也。
上介执璋,屈缫者,变於宾故也。
必变之者,反命致敬少於邻国致命时,故宾於君前得裼,见美为敬也。
云"士介亦随入,并立,东上"者,此言"亦"
者,亦初行受於朝时,君使卿进,使者入,众介随入,北面东上。
此中虽不云士介入,明亦随入可知。
反命,曰:"以君命聘于某君,某君受币于某宫,某君再拜。 以享某君,某君再拜。"
"君亦揖使者进之,乃进反命也。 某君,某国名也。 某宫,若言桓宫、僖宫也。 某君再拜,谓再拜受也。 必言此者,明彼君敬君,己不辱命。 "
[疏]"反命"至"再拜"。
○注"君亦"至"辱命"。
○释曰:云"君亦揖使者进之,乃进反命也"者,亦谓亦受命於朝位,立定时,君揖,使者乃进受命,明反命亦然。
某君某国名者,若云郑国君、齐国君。
云"某宫,若言桓宫、僖宫"
者,《左传》有桓宫之楹宫,是庙名。
其受聘享於庙,故以宫言之。
但受聘享在大祖庙,不在亲庙四,而云桓宫、僖宫者,略举庙名而言也。
宰自公左受玉。
"亦於使者之东,同面并受也。 不右使者,由便也。 "
[疏]"宰自公左受玉"。
○注"亦於"至"便也"。
○释曰:此言"亦"者,亦於出使初受玉时,宰"自公左授使者圭,同面",注云:北面并授之。
凡并授者,授由其右,受由其左。
此中受由其右者,因东藏之便,故郑云"不右使者,由便也。"
受上介璋,致命亦如之。
"变反言致者,若云非君命也。 致命曰:"以君命聘於某君夫人,某君再拜,以享于某君夫人,某君再拜。" 不言受币于某宫,可知,略之。 "[疏]"受上"至"如之"。
○注"变反"至"略之"。
○释曰:云"变反言致者,若云非君命也"者,君与夫人聘於邻国君与夫人,各有所当。
聘邻国君受命於君,今使者还,反命於君;聘於邻国夫人,当受命於夫人,使者还,反命於夫人。
但妇人无外事,虽聘夫人,亦君命之。
今使还反命,不云反命於君,变反言致命者,若本非君命,犹夫人之命然,故变反言致也。
若然,夫人既无外事,而承君命聘邻国夫人者,以其夫妇一体,共事社稷,故下记云:"君以社稷,故在寡小君,拜。"
是宾主相对之辞也。
云"致命曰"已下,聘夫人反命无文,此郑君依记上文反命於君之辞而言之,云"不言受币於某宫可知,略之"者,以其夫人受聘享,皆因君聘享同时同宫,故略之也。
执贿币以告,曰:"某君使某子贿。"
授宰。
"某子,若言高子、国子。 凡使者所当以告君者,上介取以授之,贿币在外也。 "[疏]"执贿"至"授宰"。
○注"某子"至"外也"。
○释曰:此贿币者,即上文贿用束纺是也。
云"某子,若言高子、国子"者,案闵公二年冬《经》书"齐高子来盟",僖三十三年《经》书"齐国归父来聘",《左传》曰"国子为政,齐犹有礼"者是也。
云"凡使者所当以告君者,上介取以授之"者,以上受上介璋,是上介授宾,明其余皆上介取以授之。
云"贿币在外"者,以其上文云"礼於君者不陈",此贿币即是礼於君前,明在外也。
礼玉亦如之。
"亦执束帛加璧也。 告曰:"某君使某子礼。" 宰受之,士随,自后左士介,受乘皮如初。 上介出取玉束帛,士介从取皮也。 "
[疏]"礼玉亦如之"。
○注"亦执"至"皮也"。
○释曰:此即上云"礼玉束帛乘皮",郑注云:"礼,礼聘君也,所以报享也。"
云"亦执束帛加璧也"者,言"亦",亦上文行享时束帛加璧者也。
云"宰受之,士随,自后左士介,受乘皮"者,此约初行享之时,公侧授宰币,士受皮皆自后右客,今执享皮币玉,宰受之可知。
言宰受之士随,自后随宰,自后谓自士介后,其在东上者,不须云自后。
其余三人皆后,乃得左之。
必左士介者,取向东藏之便故也。
云"上介出取玉束帛,士介从取皮也"者,此亦初享之时,宾奉束帛加璧,是上介取以授宾,明士介从取皮可知。
执礼币,以尽言赐礼。
"礼币,主国君初礼宾之币也。 以尽言赐礼,谓自此至於赠。 "
[疏]注"礼币"至"於赠"。
○释曰:云"礼币,主国君初礼宾之币也"者,谓从郊劳已后,至於赠贿,八度礼宾,皆有币,是自郊劳为初也。
云"以尽言赐礼,谓自此至於赠"者,此则郊劳也。
公曰:"然,而不善乎?""善其能使於四方。 而犹女也。 "
授上介币,再拜稽首。
公答再拜。
"授上介币,当拜公言也。 不授宰者,当复陈之。 "
[疏]"授上"至"再拜"。
○注"授上"至"陈之"。
○释曰:云"不授宰者,当复陈之"者,此币皆先陈之,今宾执以告君,宾释辞,君曰勤劳使於四方。
故授上介币,当拜答君,言此币不授与宰者,当复陈之於本处。
此币入於己者,故不授宰也。
上贿币礼君者,反命讫,皆授宰,故以此决之。
私币不告。
"亦略卑也。 "君劳之,再拜稽首。
君答再拜。
"劳之以道路勤苦。 "
若有献,则曰:"某君之赐也。 "言此物某君之所赐予为惠者也。 其所献虽珍异,不言某为彼君服御物,谦也。 其大夫出,反必献,忠孝也。 " [疏]“若有"至"赐也"。
○注"言此"至"孝也"。
○释曰:此献物谓入宾者,故下记云:"既觌,宾若私献,奉献将命。"
注云:"时有珍异之物,或宾奉之,犹以君命致之。"
则是宾亦言有私献於彼君,则彼君亦有私献报宾,则此献者也。
云"大夫出,反必献,忠孝也"者,案下《曲礼》云:"大夫私行,出疆必请,反必有献。"
彼私行出疆,反必有献,此以公聘出疆,反亦有献,故云大夫出,反必献。
此以入己之物献於君者,忠孝也。
事君言忠,事父言孝,此献君忠也,而兼言孝者,忠臣出孝子之门,故连言孝也。
君其以赐乎?”"不必其当君也。 献不拜者,为君之答已也。 "
[疏]"君其以赐乎"。
○注"不必"至"己也"。
○释曰:言君其以赐乎者,大夫所献之物,谦不必当君所须此物,君其以赐臣下乎?言乎者,或当君意,或不当君意,故言"乎"以疑之。
云"献不拜者,为君之答己也"者,士拜国君,国君不拜,士贱故也。
大夫拜国君,国君即答拜,大夫尊故也。
故云不拜者,为君之答己拜。
若然,自反命以来,尽於赐礼之等,或拜或不拜,无答己之嫌。
独此不拜,为君之答己者。
自此以前,皆是彼国报君之物,宾直告事而已,君受之而无言,故宾不拜君。
有言及己者,乃拜之,拜君言也。
此献是彼国君赐於己,理须拜送,是以《玉藻》云:"凡献於君,大夫使宰,士亲,皆再拜稽首送之。"
又《郊特牲》云:"大夫有献弗亲,不面拜,为君之答己。"
亦此类。
故郑云献不拜者,为君之答己。
若然,《玉藻》不亲,此亲者,此因反命,故亲献也。
上介徒以公赐告,如上宾之礼。
"徒谓空手,不执其币。 "
君劳之,再拜稽首。
君答拜。
劳士介亦如之。
"士介四人,旅答壹拜,又贱也。 "
[疏]注"士介"至"贱也"。
○释曰:郑知旅答士介共一拜者,君劳上介,上介再拜稽首,君答拜,不言再拜,则君答上介一拜矣。
劳士亦如之。
不言"皆",则总答一拜矣。
劳宾,君答再拜,劳上介,君答一拜,对宾再拜,已是贱矣。
今此士介四人,共答一拜,故云"又贱也"。
此一拜答臣下,则《周礼。
大祝》辨九拜,"七曰奇拜"是也。
是以彼注云:一拜,答臣下也。
案《曲礼》云"君於士不答拜",此君答拜士者,以其新行反命,君劳苦之,故答拜异於常也。
君使宰赐使者币,使者再拜稽首。
"以所陈币赐之也。 礼,臣子,人赐之而必献之君父,不敢自私服也。 君父因以予之,则拜受之,如更受赐也。 既拜,宰以上币授之。 "[疏]"君使"至"稽首"。
○注"以所"至"授之"。
○释曰:云"礼,臣子,人赐之而必献之君父,不敢自私服也。 君父因以予之,则拜受之,如更受赐也"者,案《内则》云:"妇或赐之衣服,则受而献诸舅姑,舅姑受之则喜,若反赐之则辞,不得命,如更受赐。"
臣子於君父亦然,言此者,证此经君使宰以所献之物反赐使者,使者辞不得命,再拜稽首受之,如更受赐。
云"既拜,宰即以上币授之"者,以其上文云执礼币,授上介者,是执上币,不执下币,明知宰所执授之者是上币可知。
赐介,介皆再拜稽首。
"士介之币,皆载以造朝,不陈之耳。 与上介同受赐命,俱拜。 既拜,宰亦以上币授上介。 "
乃退。
"君揖入,皆出去。 "
[疏]"乃退"。
○注"君揖入皆出去"。
○释曰:知"君揖入,皆出去"者,初宾将行,君前受命讫,君揖入,揖宾介出,故知此君退者,亦反命讫,宾介出可知。
介皆送至于使者之门,"将行,俟于门,反又送于门,与尊长出入之礼也。 "
[疏]"介皆"至"之门"。
○注"将行"至"礼也"。
○释曰:云"将行,俟於门",是出之礼,初行之时,介皆至宾门,俟宾同行。
今行反,又送至于门,是入之礼,故云"与尊长出入之礼"。
乃退揖。
"揖别也。 "
使者拜其辱。
"随谢之也,再拜上介,三拜士介。 "[疏]注"再拜上介三拜士介"。
○释曰:上介是大夫,与己同类,故知再拜。
士卑,与己异类,各一拜,故言三拜士介。
释币于门。
"门,大门也。 主于,布席于西阈外,东面,设洗于门外东方,其余如初于祢时。 出于行,入于门,不两告,告所先见也。 "
[疏]"释币于门"。
○注"门大"至"见也"。
○释曰:自此尽"亦如之",论宾上介使还礼门神及奠于祢之事。
知"门是大门"者,以其从外来,先至大门,即礼门神,故知门是大门也。
案《特牲》筮时云"席於门中,西阈外",故知此亦席于西阈外。
知"东面"者,神居东面为正故也。
云"设洗于门外东方"
者,以其庙在学,设洗皆云"洗当东荣",故在门外,亦在东方也。
云"其余如初于祢时"者,初出亦释币於行,不如之者,以其初出於庙,礼文具设于行,其文略,故此云如祢时也。
言如者,谓释币於祝,先入己下,埋于西阶东是也。
云"出于行,入于门,不两告,告所以先见也"者,出时自庙出,先见行,即告行,入时先见门,故告门。
出入皆告一,故云不两告也。
乃至于祢,筵几于室,荐脯醢。
"告反也。 荐,进也。 "
[疏]"乃至"至"脯醢"。
○注"告反也荐进也"。
○释曰:云"筵几于室"
者,还以《特牲》、《少牢》司宫设席于奥东面,右几,但无牲牢,进脯醢而已,以告祭非常故也。
觞酒陈。
"主人酌进奠,一献也。 言陈者,将复有次也。 先荐后酌,祭礼也。 行释币,反释奠,略出谨入也。 "
[疏]"觞酒陈"。
○注"主人"至"入也"。
○释曰:云"言陈者,将复有次也"者,但云主人一献当言奠,今不言奠而言陈者,以其下仍有室老及士献,以备三献,故言陈。
陈有次第之言,以其三时次第皆列于坐者也。
云"先荐后酌,祭礼也"者,以其《特牲》、《少牢》皆先荐馔,乃后献奠于南,此与彼同,故云先荐后酌祭礼也。
云"行释币,反释奠,略出谨入也"者,必略出谨入者,出时以祷祈,入时以祠报,故不同也。
席于阼,"为酢主人也。 酢主人者,祝取爵酌,不酢於室,异於祭。 "[疏]"席于阼"。
○注"为酢"至"於祭"。
○释曰:郑知"祝取爵酌"者,案《特牲》、《少牢》尸酢主人,祝取爵,以酢主人。
但此无尸为异也。
不酢於室异於祭者,此决《特牲》、《少牢》皆於室内,尸东西面受酢,此乃於外行来告反,故在阼不在室,知与正祭异也。
又於正祭时有尸,尸饮卒爵,以尸爵酢主人。
此吉祭无尸,爵兼奠,故别取爵以酢主人,亦异也。
荐脯醢,"成酢礼也。 "
[疏]"荐脯醢"。
○注"成酢礼也"。
○释曰:此奠谓若《特牲》、《少牢》主人受酢时,皆席于户内,有荐俎,此虽无俎,亦荐脯醢于主人之前,以成酢礼也。
三献。
"室老亚献,士三献也。 每献奠,辄取爵酌主人,自酢也。 "
[疏]"三献"。
○注"室老"至"酢也"。
○释曰:郑注《丧服》云:室老,家相、士、邑宰。
知无主妇而取士者,以其自外来,主於告,反即释奠於祢庙,故知主妇不与而取士。
备三献,必知有室老与士者,以其前大夫致饔饩於宾时,使老牵牛以致之,郑注云:皆大夫之贵臣。
故知此亦贵臣为献也。
云"每献奠,辄取爵酌"者,此通三献皆献奠讫,别取爵自酢,故云辄取爵酌也。
别云"主人自酢"者,对正祭有尸,三献皆献尸讫,尸酢主人,主妇宾长。
今此无尸,皆自酢,独云主人者,主人为首正,故举前以包后。
一人举爵,"三献礼成,更起酒也。 主人奠之,未举也。 "
[疏]"一人举爵"。
○注"三献"至"举也"。
○释曰:云"三献礼成"者,大夫士家祭三献,《特牲》、《少牢》礼是也。
云"更起酒"者,此欲献酬,从者不得酌神之尊,是以《特牲》行酬时,设尊两壶於阼阶东,西方亦如之。
郑注云:"谓酬宾及兄弟。"
则此亦当然,故知别取酒也。
云"主人奠之,未举"者,以其下文云"献从者",乃云"行酬",似《乡饮酒》、《乡射》一人举觯,未举,待献介众宾后乃行酬,亦然也。
献从者,"从者,家臣从行者也。 主人献之,劳之也。 皆升饮酒於西阶上,不使人献之,辟国君也。 "
[疏]"献从者"。
○注"从者"至"君也"。
○释曰:知升饮於上者,案《特牲礼》献众宾及兄弟之等,皆升饮於西阶上,故此献从者,亦於阶上可知。
云"不使人献之,避国君"者,若正祭,虽国君亦自献,故《祭统》云"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尸饮七,君洗瑶爵献大夫"之等。
若然,则告祭非常,今献从者,从燕法。
案《燕礼》使宰夫为献主,是国君不亲献,此大夫亲献,故云避国君也。
行酬,乃出。
"主人举奠酬从者,下辩,室老亦与焉也。 "
[疏]注"室老亦与"。
○释曰:知者,案《燕礼》使者劳者,在者亦与,故知此室老亦与。
不言士者,文不具,亦与可知。
上介至,亦如之。
聘遭丧,入竟,则遂也。
"遭丧,主国君薨也。 入竟则遂,国君以国为体,士既请事,已入竟矣。 关人未告,则反。 "
[疏]"聘遭丧入竟则遂也"。
○注"遭丧"至"则反"。
○释曰:自此尽"卒殡乃归",上陈告行聘之事,此以下论或遭主国君丧,或聘君薨於后,或使者与介身卒。
安不忘危,故见此非常之事。
从此尽"练冠以受",论主国君或夫人薨,或世子死,行变礼之事。
云"以国为体"者,谓《公羊传》宋人执郑祭仲,使之逐忽而立突仲,以逐忽则国存,不逐则国灭,故逐忽而立突,是以国为体。
但聘君主以聘国,故君虽薨而遂入,关人未告则反者,聘使至关,乃谒关人,关人入告君,君知乃使士请事。
已入关,自然入矣,若关人未告君,君不知,使者又未入闻,主国君死,理当反矣。
不郊劳,"子未君也。 "
[疏]"不郊劳"。
○注"子未君也"。
○释曰:案文公八年,天王崩。
九年,毛伯来求金,《公羊传》曰:"何以不称使?当丧未君也。 逾年矣,何以谓之未君?即位矣而未称王也。 未称王何以知其即位?以诸侯逾年即位,亦知天子之逾年即位也。 以天子三年然后称王,亦知诸侯於其封内三年称子。"
若然,云"子未君",《公羊传》文。
但彼据逾年即位后,此据新遭父丧,引之者,以其同是子未君故也。
不筵几,"致命不於庙,就尸柩於殡宫,又不神之。 "[疏]"不筵几"。
○注"致命"至"神之"。
○释曰:"不筵几,致命不於庙",决正聘设几筵也。
"就尸柩於殡宫"者,国君虽以国为体,主聘其国,但聘亦为两君相好,今君薨,当就尸柩,故不就祖庙也。
云"又不神之"者,以其鬼神所在曰庙,则殡宫亦得为庙,则设几筵亦可矣。
但始死,不忍异於生,不神之,故於殡傍无几筵也。
《曾子问》云"君薨世子生",告殡殡东有几筵者,郑云:"明继体也。"
然则寻常则殡东不设几筵,当在室内矣。
不礼宾。
"丧降事也。 "
[疏]"不礼宾"。
○注"丧降事也"。
○释曰:云"不礼"者,谓既行聘享讫,不以醴酒礼宾也。
主人毕归礼,"宾所饮食不可废也。 礼,谓饔饩飨食。 "
[疏]"主人毕归礼"。
○注"宾所"至"飨食"。
○释曰:知归礼中兼有飨食者,主人有故,虽飨食,亦有生致法,故主人亦归之。
且下文云"宾唯饔饩之受",明本并飨食,亦归宾,乃就中受饔饩。
若本不归飨食,空归饔饩何顿云饔饩之受,明其时并致飨食也。
宾唯饔饩之受。
"受正不受加也。 "
[疏]"宾唯饔饩之受"。
○注"受正不受加也"。
○释曰:饔饩大礼是其正,自飨食之等是其加也。
不贿,不礼玉,不赠。
"丧杀礼,为之不备。 "
[疏]"不贿不礼玉不赠"。
○注"丧杀礼为之不备"。
○释曰:云"不贿"
者,皆据上文谓不以束纺。
"不礼玉"者,谓不以束帛、乘皮以报享。
"不赠"
者,宾出至郊,不以物赠之也。
遭夫人、世子之丧,君不受,使大夫受于庙,其他如遭君丧。
"夫人、世子死,君为丧主,使大夫受聘礼,不以凶接吉也。 其他,谓礼所降。 "
[疏]"遭夫"至"君丧"。
○注"夫人"至"所降"。
○释曰:云"夫人、世子死,君为丧主"者,案《礼记。
服问》云"君所主,夫人、妻、大子妇",郑注云:"言妻,见大夫以下,亦为此三人为丧主也。"
故云君为丧主。
既为丧主,是以使大夫受聘礼,不以凶接吉也。
云"其他,谓礼所降"者,谓"不礼以下,不赠以上",皆阙之。
遭丧,将命于大夫,主人长衣练冠以受。
"遭丧,谓主国君薨,夫人、世子死也。 此三者,皆大夫摄主人。 长衣,素纯布衣也。 去衰易冠,不以纯凶接纯吉也。 吉时在里为中衣,中衣、长衣,继皆掩尺,表之曰深衣,纯袂寸半耳。 君丧不言使大夫受,子未君,无使臣义也。 "
[疏]"遭丧"至"以受"。
○注"遭丧"至"义也"。
○释曰:此经总说上三人死,主君不得受命,故使将命於大夫,主人即大夫,故郑云"此三者,皆大夫摄主人"也。
云"长衣,素纯布衣"者,此长衣则与深衣同布,但袖长素纯为异,故云长衣素纯布衣也。
此长衣之缘以素为之,故云素纯也。
去衰易冠者,谓脱去斩衰之服,而著长衣,脱去六升、九升之冠,而著练冠,故云"去衰易冠"
也。
云"不以纯凶接纯吉"者,《聘礼》是纯吉礼,为君三升衰裳六升冠,为夫人、世子,六升衰裳九升冠,是纯凶礼。
麻与屦不易,直去衰易冠而已,故云不以纯凶接纯吉。
云"吉时在里为中衣,中衣、长衣,继皆掩尺,表之曰深衣,纯袂寸半耳",郑言此者,欲广解长衣、中衣、深衣三者之义。
此三者之衣,皆用朝服十五升布,六幅分为十二幅而连衣裳,袖与纯缘则异,故云吉时在里为中衣。
中衣与长衣继皆掩尺者,案《玉藻》云"长中继掩尺",郑注云:"其为长衣、中衣,则继袂掩一尺。"
此郑云吉时之服纯袂寸半者,纯为衣裳之侧,袂为口缘,皆寸,半表里共三寸。
案《深衣目录》云:"深衣,连衣裳而纯以彩。"
纯素曰长衣,有表则谓之中衣。
以此言之,则长衣、中衣皆用素纯。
云"君丧不使大夫受,子未君,无使臣义也"者,其疏见於上。
若然,臣为君斩,为夫人、世子期,轻重不同。
今受邻国之聘礼,同用长衣练冠者,但接邻国者,礼不可以纯凶,故权制此服,略为一节耳。
向来所释,皆是君主始薨。
假令君薨逾年,嗣子即位,邻国朝聘,以吉礼受之於庙,故成十七年《经》书"邾子ㄑ且卒",十八年"邾宣公来朝",《传》云"即位而来见",逾年可以朝他国,他国来朝亦得以吉礼受之於庙矣。
虽逾年而未葬,则不得朝人。
人来朝已,亦使人受之於庙。
於夫人、世子亦然,以其本为死者,来故也。
聘,君若薨于后,入竟则遂。
"既接於主国君也。 "
[疏]"聘君"至"则遂"。
○注"既接於主国君也"。
○释曰:自此尽"唯稍受之",论聘者遭已君之丧,行非常之礼事。
云"接於主国"者,谓谒关人,关人告君,君使士请事,是接於主国矣。
故"入境则遂"也。
赴者未至,则哭于巷,衰于馆。
"未至,谓赴告主国君者也。 哭于巷者,哭于巷门,未可为位也。 衰于馆,未可以凶服出见人。 其聘享之事,自若吉也。 今文赴作计。 "
[疏]"赴者"至"于馆"。
○注"未至"至"作计"。
○释曰:"未至,谓赴告主国君者也",以其本国遭丧,赴者有两使,一使告聘者,一使告主国。
云"未可为位"者,以其赴主国之使未至,是以未可为位,受人吊礼。
云"衰于馆未可以凶服出见人"者,对下经"赴者至,则衰而出"。
云"其聘享之事,自若吉"者,下云受饔饩之礼,故知先行聘享,乃后受礼,以其主国未得赴告,故自若吉也。
受礼,"受饔饩也。 "
[疏]"受礼"。
○注"受饔饩也"。
○释曰:上文遭主国之丧,宾唯饔饩之受,受礼亦饔饩之礼。
不受飨食。
"亦不受加。 "[疏]"不受飨食"。
○注"亦不受加"。
○释曰:上文遭主国之丧,云"唯饔饩之受",注云:"受正不受加也。"
加,即此飨食也,故此云"亦不受加"
也。
赴者至,则衰而出,"礼为邻国阙,於是可以凶服将事也。 "
[疏]"赴者"至"而出"。
○注"礼为"至"事也"。
○释曰:云"礼为邻国阙"者,案襄二十三年,《春秋左氏传》云:"杞孝公卒,晋悼夫人丧之,平公不彻乐,非礼也。 礼,为邻国阙。"
服注云:"邻国尚为之阙乐,况舅甥之亲乎?"若然,赴者至,主国君使者衰而出,则主国可以阙乐。
云"於是可以凶服将事"者,谓主人所归礼,则宾可以凶服受之,其正行聘享,则著吉服矣。
故《杂记》云"执玉不麻"是也。
唯稍受之。
"稍,禀食也。 "
[疏]"唯稍受之"。
○注"稍禀食也"。
○释曰:礼,君行师从,卿行旅从。
从者既多,不可阙於稍食。
案《周礼》每云"稍事",皆谓米禀以其稍稍给之,故谓米禀为稍。
归,执圭复命于殡,升自西阶,不升堂。
"复命于殡者,臣子之於君父,存亡同。 "
[疏]"归执"至"升堂"。
○注"复命"至"亡同"。
○释曰:自此尽"即位踊",论使者丧,还执圭还国复命之事。
云"臣子之於君父,存亡同"者,案《礼记》奔父母之丧,升自西阶。
此复命於殡,亦升自西阶法。
生时出必告,反必面,故云臣子於君父存亡同也。
子即位,不哭。
"将有告请之事,宜清净也。 不言世子者,君薨也。 诸臣待之,亦皆如朝夕哭位。 "
[疏]"子即位不哭"。
○注"将有"至"哭位"。
○释曰:云"不言世子者,君薨也"者,案《公羊传》:"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称君。"
案上文称世子,此文单称子,是知其君薨,故君不称某,而与此既葬同号者,以其既不得称世子,略云子而已。
故不言某,其实正法称子某,是以《杂记》在殡待邻国之使皆称某。
云"诸臣待之,亦皆如朝夕哭位"者,但臣子一列,上下文唯言子,不言群臣,与子同。
知如朝夕哭位者,案《奔丧》云:奔父之丧在家者,待之皆如朝夕哭位,故知此亦然。
辩复命,如聘。
"自陈币至于上介,以公赐告,无劳。 "
[疏]"辩复命如聘"。
○注"自陈"至"无劳"。
○释曰:言"辩复命如聘"
者,上文君存时,使者复命,自陈公币已下,至赐告之等,今复命於殡所,亦尽陈之,故言"辩"。
知"无劳"者,劳主君出命,今君薨,不可代君出命,故知无劳也。
子臣皆哭。
"使者既复命,子与群臣皆哭。 "
[疏]"子臣皆哭"。
○注"使者"至"皆哭"。
○释曰:此据子在位哭,亦兼群臣,故郑云"子与群臣皆哭"。
与介入,北乡哭。
"北乡哭,新至别於朝夕。 "
[疏]"与介入北乡哭"。
○注"北乡"至"朝夕"。
○释曰:使者升阶复命讫,不见出文,而言与介入者,以其复命之时,介在币南,北面,去殡远,复命讫,除去币,宾更与介前入近殡,北乡哭,乡内为入,故云"与介入,北乡哭"也。
云"北乡哭,新至别於朝夕"者,朝夕哭位在阼阶下,西面,今於殡前北乡,故云别於朝夕也。
出,袒括发。
"悲哀变於外,臣也。 "
[疏]"出袒括发"。
○注"悲哀变於外臣也"。
○释曰:案《奔丧》云"至於家,入门左,升自西阶",东面哭,括发袒於殡东,是於内者,子故也。
此使者出门,袒括发,变於外者,臣故也。
入门右,即位踊。
"从臣位,自哭至踊,如奔丧礼。 "
[疏]"入门右即位踊"。
○注"从臣"至"丧礼"。
○释曰:案《奔丧》云:
袒括发於西阶,东即位,踊,袭、於序东。
此门外袒括发,入门右,即位踊,亦当袭於序东,故郑云"自哭至踊,如奔丧礼"也。
若有私丧,则哭于馆,衰而居,不飨食。
"私丧,谓其父母也。 哭于馆,衰而居,不敢以私丧自闻于主国,凶服干君之吉使。 《春秋传》曰:"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 "
[疏]"若有"至"飨食"。
○注"私丧"至"不反"。
○释曰:自此尽"从之",论使者有父母之丧行变礼之事。
云"不敢以私丧自闻于主国"者,解"哭于馆"。
又云"凶服干君之吉使"者,亦取不敢解之。
言"衰而居",谓服衰居馆行聘享,即皮弁吉服,故不敢凶服干君之吉使也。
引《春秋传》者,案宣八年《经》书:"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
《公羊传》云:"其言至黄乃复何?有疾也。 何言乎有疾乃复?讥。 何讥尔?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
何氏注:"闻大丧而不反,重君命也。 徐行者,为君当使人追代之,以丧喻疾者,丧犹不还,而况疾乎?"是也。
以此言之,使虽未出国境,闻父母之丧,遂行,不敢以私废王事,君使人代之可也。
以此言之,明至彼所使之国,虽闻父母之丧,不反可知,是以哭于馆衰而居。
归,使众介先,衰而从之。
"己有齐斩之服,不忍显然趋於往来,其在道路,使介居前,归又请反命,己犹徐行随之。 君纳之,乃朝服,既反命,出公门,释服,哭而归。 其佗如奔丧之礼。 吉时道路深衣。 "
[疏]"归使"至"从之"。
○注"己有"至"深衣"。
○释曰:云"己有齐斩之服"者,以其私丧之内,有为父斩为母齐衰,故齐斩并言之也。
云"不忍显然趋於往来"者,解经并"使众介先衰而从之"意。
经云归,据反国时兼云往者。
郑意去时闻父母之丧,不敢即反,亦使众介先,衰而从之,故往来并言。
云"在道路,使介居前"者,谓去向彼国时。
云"归又请反命,己犹徐行随之"者,此谓还国至近郊,使人请反命,君许入,犹使介居前,徐行於后,随介至国也。
云"君纳之,乃朝服"者,以其行聘之时,犹不以凶服干君之吉使,而服吉服,知此反命时,亦不以凶服于君之吉使,而服朝服,如吉时反命矣。
云"出公门,释服,哭而归"者,案《杂记》云:"大夫士将与祭於公,既视濯而父母死,则犹是与祭也。 次於异宫,既祭,释服出公门外,哭而归。"
亦云"其它如奔丧之礼",明此亦出公门,释朝服而归。
但彼祭服不可著出,故门内释服。
此朝服可以著,出门乃释服为异也。
云"其他如奔丧之礼"者,案《奔丧》云:"至於家,入门左,升自西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括发,袒,降堂东即位,西乡哭,成踊,袭、于序东,绞带,反位拜宾,成踊,送宾,反位。 有宾后至者,则拜之成踊,送宾皆如初,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出门哭止阖门,相者告就次,於又哭。 括发,袒,成踊。 於三哭,犹括发,袒,成踊。 三日成服,拜宾送宾皆如初。 云“吉时道路深衣"者,以其朝服之下,唯有深衣,庶人之常服。
既以朝服反命,出门去朝服,还服吉时,深衣三日,成服乃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