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注疏 卷二十二·聘礼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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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注疏》 卷二十二·聘礼第八 郑玄、贾公彦

馔于东方,亦如之,"东方,东夹室。 "西北上。

"亦韭菹,其东醢也。 "

[疏]"馔于"至"北上"。

○释曰:云"西北上"者,则於东壁下南陈,西北有韭菹,东有醢,次昌本,次南麋,次西有菁菹,次北有鹿,亦屈错也。

上西夹馔六豆,直言北上,不云西北上。

此东夹独云西北上者,以其西夹言北上,其东醢,是西北上可知。

此东夹馔,若不言西北上,恐东夹馔从东壁南陈,以东北为上,其西有醢,与西夹相对陈之,故云西北上。

见虽东夹,其陈亦与西夹同,是以郑云亦韭菹其东醢也。

壶东上,西陈。

"亦在北墉下,统於豆。 "

醯醢百瓮,夹碑,十以为列,醯在东。

"夹碑在鼎之中央也。 醯在东,醯、,阳也。 醢、肉,阴也。 "

[疏]"醯醢"至"在东"。

○注"夹碑"至"阴也"。

○释曰:案《既夕礼》云"瓮三醯醢屑",郑注云:"瓮,瓦器。 其容亦盖一觳。"

《《方瓦》人》云:

"簋,实一觳。"

又云:"豆,实三而成觳。"

四升曰豆,则瓮与簋同受升二升也。

《礼器》云:"五献之尊,门外缶,门内壶,君尊瓦С。"

注云:"壶大一石,瓦С五升。"

即此壶大一石也。

云"夹碑在鼎之中央也"者,上陈鼎云"西阶前,陪鼎当内廉,东面北上,上当碑,南陈",下腥鼎亦如之,此言夹碑,自然在鼎之中央可知。

云"醯在东,醯,阳也。 醢、肉,阴也"者,醯是酿为之酒之类,在人消散,故云阳;醢是酿肉为之,在人沈重,故云阴也。

《大宗伯》云:"天产作阴德,地产作阳德。"

注云:"天产六牲之属,地产九之属。"

以六牲为阳,九为阴,与此醯是物为阳违者,物各有所对,六牲动物行虫也,故九为阴。

《郊特牲》云:"鼎俎奇而笾豆偶,阴阳之义也。"

又以笾豆、醯醢等为阴。

鼎俎肉物总为阳者,亦各有所对。

以鼎俎之实以骨为主,故为阳;笾豆物,故为阴也。

《有司彻》注又以庶羞为阳,内羞为阴者,亦羞中自相对。

内羞虽有糁食,是肉物,其中有糗饵粉食物故为阴,庶羞肉物故为阳也。

饩二牢,陈于门西,北面,东上。

牛以西羊、豕,豕西牛、羊、豕。

"饩,生也。 牛羊,右手牵之。 豕,束之,寝右,亦居其左。 "

[疏]"饩二"至"羊豕"。

○注"饩生"至"其左"。

○释曰:先言"饔"

后言"饩"者,陈者先以孰为主,是以先陈饔。

饔下即陈孰物继之,故六豆以下相次,此饩是生物,其下次陈刍薪米禾之等相继也。

云"牛羊,右手牵之"者,《曲礼》云"效马、效羊者右牵之",以不噬人,用右手,便也。

言右手牵之,则人居其左也。

云"豕,束之,寝右,亦居其左"者,豕束缚其足,亦北首,寝卧其右,亦人居其左。

案《特牲》云:"牲在其西,北首东足。"

郑注云:"东足者,尚右也。"

与此不同者。

彼祭礼法用右胖,故寝左上右。

《士虞》记云:"陈牲于庙门外,北首西上,寝右。"

郑注:"寝右者,当升左胖也。"

变吉,故与此生人同也。

米百,半斛,设于中庭,十以为列,北上。

黍、粱、稻皆二行,稷四行。

"庭实固当庭中,言当中庭者,南北之中也。 东西为列,列当醯醢南,亦相变也。 此言中庭,则设碑近如堂深也。 "

[疏]"米百"至"四行"。

○注"庭实"至"深也"。

○释曰:云"庭实固当庭中,言当中庭者,南北之中也"者,上享时,直言庭实入设,不言中庭,则在东西之中,其南北三分庭一在南,此更言中庭,欲明南北之中也。

上文公立於中庭,宰受币於中庭,皆南北之中也。

知北上东西为行者,以经云"北上黍粱稻皆两行,稷四行",若南北纵陈,止得言东西,不得言北上。

何者?以黍、粱、稻及稷当行皆一种,无上下故也。

明横陈,可知黍两行在北,次粱两行,次稻两行,次南稷四行。

所以不用稻为上者,稻、粱是加,黍、稷是正,故黍为上端,稷为下端,以见上下,而稻粱居其,亦相变者,亦上纟争屈错之义。

云"此言中庭,则设碑近如堂深也"者,陈鼎,上当其碑,南向陈之,醯醢夹碑在鼎中央,亦南向陈之。

今米为,在醯醢之南北之中,则碑近北可知。

言堂深者,犹若设洗南北,以堂深相似。

若然,碑东当洗矣。

门外,米三十车,车秉有五{数},设于门东,为三列,东陈。

"大夫之礼,米禾皆视死牢。 秉、{数},数名也。 秉有五{数},二十四斛也。 {数}读若不数之数。 今文{数}或为逾。 "

[疏]"门外"至"东陈"。

○注"大夫"至"为逾"。

○释曰:云"大夫之礼,米禾皆视死牢"者,上文饪一牢,腥二牢,是三牢死,故米三十车,并下禾三十车,亦是视死牢也。

云"秉、{数},数名也。 秉有五{数},二十四斛也"

者,下记云:"十斗曰斛,十六斗曰{数},十{数}曰秉。"

若然,一秉十六斛,又有五{数}为八斛,总二十四斛也。

云"{数}读若不数之数"者,郑君时以{数}为数名,数名有数有不数,故云不数之数。

此从音读,其字仍竹下为之,得为十六斗为{数},故下记注云:"今江、淮之,量名有为{数}者。"

是十六斗量器之名。

禾三十车,车三乇,设于门西,西陈。

"乇,数名也。 三乇,千二百秉。 "[疏]注"乇数"至"百秉"。

○释曰:下记云:"四秉曰,十曰,十曰乇,四百秉为一乇。"

三四十二,为千二百秉也。

薪刍倍禾。

"倍禾者,以其用多也。 薪从米,刍从禾,四者之车皆陈,北。 凡此所以厚重礼也。 《聘义》曰:"古之用财不能均如此,然而用财如此其厚者,言尽之於礼也。 尽之於礼,则内君臣不相陵,而外不相侵,故天子制之,而诸侯务焉尔。" "

[疏]"薪刍倍禾"。

○注"倍禾"至"焉尔"。

○释曰:云"薪从米,刍从禾"者,以其薪可以炊爨,故从米陈之;刍可以食马,故从禾陈之。

郑言此者,以经云"倍禾",恐并从禾陈之故也。

云"四者之车皆陈,北"者,以其向内为正故也。

引《聘义》者,欲见主君享礼聘宾,外内皆善,故引为证也。

宾皮弁迎大夫于外门外,再拜,大夫不答拜。

"大夫,使者,卿也。 "

[疏]"宾皮"至"答拜"。

○注"大夫使者卿也"。

○释曰:云"外门外"者,谓於主人大门外,入大门东行,即至庙门也。

云"不答拜"者,亦以为君使,不敢当故也。

云"大夫,使者,卿也"者,即上卿韦弁者也。

揖入。

及庙门,宾揖入。

"宾与使者揖而入。 使者止执币,宾俟之于门内,谦也。 古者天子诸侯,必舍於大祖庙。 诸侯行,舍于诸公庙。 大夫行,舍于大夫庙。 "

[疏]"揖入"至"揖入"。

○注"宾与"至"夫庙"。

○释曰:云"使者止执币"者,下经始云"大夫奉束帛入",明此宾揖入时,使者止执币可知。

云"宾俟之于门内,谦也"者,聘时主君揖入,立于庭,尊卑法。

此宾与使者敌,故宾在门内,谦也。

云门内即宁下,故下宾问卿,云:"及庙门,大夫揖入。"

郑注"入者,省内事也,既而俟于宁下"是也。

云"古者天子诸侯,必舍于大祖庙"者,案《礼运》云:"天子诸侯,必舍其祖庙。"

下记云:"卿馆於大夫,大夫馆于士,士馆于工商。"

郑注云:不馆於敌者之庙,为大尊也。

以此差之,诸侯无正文,郑注舍于诸公庙者,诸公,大国之孤。

云"大夫行,舍于大夫庙"者,谓卿舍于大夫也。

若无孤之国,诸侯舍於卿庙也。

大夫奉束帛,"执其所以将命。 "入,三揖,皆行,"皆犹并也。 使者尊,不后主人。 "

[疏]"入三揖皆行"。

○注"皆犹"至"主人"。

○释曰:云"使者尊,不后主人"者,主人则宾所在,若主人也。

然君与使者行,当后君也。

至于阶,让,大夫先升一等。

"让不言三,不成三也。 凡升者,主人让于客三。 敌者则客三辞,主人乃许升,亦道宾之义也。 使者尊,主人三让,则许升矣。 今使者三让,则是主人四让也。 公虽尊,亦三让乃许升,不可以不下主人也。 古文曰三让。 "

[疏]"至于"至"一等"。

○注"让不"至"三让"。

○释曰:云"让不言三,不成三也。 凡升者,主人让于客三。 敌者则客三辞,主人乃许升"者,是三让三辞成也。

今宾三让,大夫即升,无三辞,则不成三也。

云"使者尊,主人三让,则许升矣"者,即此经主人让大夫先升是也。

云"今使者三让,则是主人四让也"者,经虽言让,大夫先升,大夫之让不明,故郑君两言之,但使尊终先升。

若主人三让,使人亦三让,主人又一让,则主人四让,使者乃升,故郑复言此也。

案《周礼。

司仪》云"诸公之臣相为国客",大夫郊劳,"三让,登听命",又云"致饔饩如劳之礼",即得行三让之礼。

此中"古文云三让",与彼合。

郑不从者,《周礼》统心,举其大率而云三让,此《仪礼》据屈曲行事。

观此经直云让,大夫先升,是主人或三让,大夫无三让,故不从古文也。

云"公虽尊,亦三让乃许升,不可以不下主人也"者,此据公为主人,亦有三让,故上行聘时,云"至於阶,三让,公升二等宾升",亦是公先让先升,故成三让。

是以《聘义》云"三让而后升",公尊,必三让者,不下宾客,主人之义故也。

宾从,升堂,北面听命。

"北面于阶上也。 "

大夫东面致命。

宾降,阶西再拜稽首,拜饩亦如之。

"大夫以束帛同致饔饩也,宾殊拜之,敬也,重君之礼也。 "

[疏]注"大夫"至"礼也"。

○释曰:"大夫以束帛同致饔饩五牢",及陈豆壶车米之等,今宾拜饔三牢,及庭实又别拜饩二牢,及门外米禾殊拜之者,敬主君以重礼故也。

大夫辞,升成拜。

"尊宾。 "受币堂中西,北面。

"趋主君命也。 堂中西,中央之西。 "大夫降,出。

宾降,授老币,出迎大夫。

"老,家臣也。 宾出迎,欲摈之。 "

大夫礼辞,许。

入,揖让如初。

宾升一等,大夫从,升堂。

"宾先升,敌也,皆北面。 "

[疏]"大夫"至"升堂"。

○注"宾先"至"北面"。

○释曰:前大夫奉君命归饔饩,故先升一等,今宾私傧使者,无君命,体敌,故宾先升在馆,如主人之仪故也。

知皆北面者,以其体敌,又下始云"宾奉币西面,大夫东面",明此北面可知。

庭实设,马乘。

"乘,四马也。 "宾降堂,受老束锦,大夫止。

"止不降,使之余尊。 "

[疏]注"止不"至"余尊"。

○释曰:凡宾主体敌之法,主人降,宾亦降。

今宾降,使者不降者,使之余尊,虽合降而不降。

宾奉币西面,大夫东面。

宾致币。

"不言致命,非君命也。 "

大夫对,北面当楣,再拜稽首。

"稽首,尊君客也。 致对,有辞也。 "

[疏]注"稽首"至"辞也"。

○释曰:宾主既行敌体之礼,当行顿首,今大夫稽首,於宾为拜君之拜,尊君客故也。

致者,宾致币当有辞,对者,大夫对亦当有辞,所以无辞者,文不具故也。

受币于楹,南面,退,东面俟。

"宾北面授,尊君之使。 "[疏]"受币"至"面俟"。

○注"宾北"至"之使"。

○释曰:北宾傧使者,是体敌之义。

经云"受币于楹南面",知宾不南面并授,而云宾北面授者,凡敌体授之义,授由其右,受由其左。

今尊君之使,是以大夫南面,宾北面,故知宾北面授币。

宾再拜稽首送币。

大夫降,执左马以出。

"出庙门,从者亦讶受之。 "[疏]注"出庙"至"受之"。

○释曰:言"亦"者,上宾受礼时,受币马,云宾降,"执左马以出,上介受宾币,从者讶受马",此亦从者讶受马,故云亦也。

宾送于外门外,再拜。

明日,宾拜于朝,拜饔与饩,皆再拜稽首。

"拜谢主君之恩惠於大门外。 《周礼》曰:凡宾客之治令,讶听之。 此拜亦皮弁服。 "

[疏]"宾送"至"稽首"。

○注"拜谢"至"弁服"。

○释曰:知拜谢在大门外者,以其直言宾拜於朝,无入门之文,故知在大门外。

若然,诸侯外朝在大门外明矣。

引《周礼》者,《秋官。

掌讶职》云:宾客"至于国,宾入馆,次于舍门外,待事于客。 及将币,为前驱,至于朝,诏其位"。

凡宾客之治令讶讶治之。

引之者,欲见宾客发馆至朝来往,皆掌讶前驱为之导。

知"此拜亦皮弁"者,以其受时皮弁,故知此拜亦皮弁也。

故《公食大夫》云:"若不亲食,使大夫各以其爵、朝服以侑币致之。 宾朝服以受,明日宾朝服以拜赐于朝。"

彼朝服受,还朝服拜,则知此皮弁受,亦皮弁拜可知。

上介,饔饩三牢,饪一牢,在西,鼎七,羞鼎三;"饪鼎七,无鲜鱼、鲜腊也。 宾、介皆异馆。 "

[疏]"上介"至"鼎三"。

○释曰:自此尽"两马束锦",论主君使下大夫归饔饩於上介之事。

○注"饪鼎"至"异馆"。

○释曰:云"饪鼎七,无鲜鱼、鲜腊也"者,对上宾九鼎,有鲜鱼、鲜腊也。

云"宾、介皆异馆"者,案下记云:

"卿馆於大夫,大夫馆於士,士馆於工商。"

彼云卿,即此宾,一也。

彼云大夫,即此上介也。

彼云士,即此众介也。

故知宾、介各异馆。

必异馆者,所陈饔饩厚,无所容故也。

腥一牢,在东,鼎七;堂上之馔六。

"六者,宾西夹之数。 "西夹亦如之。

及瓮,如上宾。

"凡所不贬者,尊介也。 言如上宾者,明此宾客介也。 "

[疏]"西夹"至"上宾"。

○注"凡所"至"介也"。

○释曰:云"如上宾者,明此宾客介也"者,案下云"宾之公币、私币皆陈,上介公币陈",是上介有与宾同者。

前经不言如上宾,独此经言如上宾,以其此饔饩大礼,西夹及瓮如上宾,以其客此上介,如上宾之礼也。

饩一牢。

门外米、禾视死牢,牢十车,薪刍倍禾。

凡其实与陈,如上宾。

"凡,凡饪以下。 "下大夫韦弁,用束帛致之。

上介韦弁以受,如宾礼。

"介不皮弁者,以其受大礼似宾,不敢纯如宾也。 "

傧之两马束锦。

[疏]"傧之两马束锦"。

○释曰:此下大夫使者受上介之傧礼,如卿使者受宾傧礼,当庭同,不言如上大夫者,省文也。

士介四人,皆饩大牢,米百,设于门外。

"牢米不入门,略之也。 米设当门,亦十为列,北上。 牢在其南,西上。 "

[疏]"士介"至"门外"。

○注"牢米"至"西上"。

○释曰:自此至"无傧",论使宰夫归饩於众介之事。

上文宾与上介米陈碑南,饩陈门内,此不入门,陈於门外者,郑云"略之也"。

云"米设当门,亦十为列,北上",彼亦当门。

此直云"设於门外",不云东西,明当门北上,与宾同。

云"牢在其南,西上"

者,以此饩本设於庭,在门内,由士介贱,不得入门,且宾与上介门东有米三十车,薪六十车,门西禾三十车,刍六十车,皆统门为上。

此饩本非门外东西之物,制不在门外东西,宜当门陈之。

云"牢在其南,西上",知如此设之者,以其宾、上介饩在米南,门西,东上,明知此牢亦在米南而,西上为异耳。

宰夫朝服,牵牛以致之。

"执纟引牵之,东面致命,朝服无束帛,亦略之。 士介西面拜迎。 "[疏]"宰夫"至"致之"。

○注"执纟引"至"拜迎"。

○释曰:案下记云"士馆于工商",则此致者在工商之馆,宰夫从外来,即为宾客,宜在门西东面,此就太牢之中,取以致饩。

云"朝服无束帛,亦略之"者,决上宾与上介皮弁有束帛,故以为略之也。

云"士介西面拜迎"者,以其士介为主人,故西面。

每上宾与上介米禾皆视死牢,具有刍薪米禾,此士直有生饩,无死牢,则无刍薪米禾矣。

士介朝服,北面再拜稽首受。

"受,於牢东拜,自牢后宰夫右受,由前东面授从者。 "[疏]"士介"至"首受"。

○注"受於"至"从者"。

○释曰:知"自牢后宰夫右受"者,以其牢东北面拜,明在宰夫东南,从牢后来宰夫,至宰夫之后受取牛,便故也。

必知在宰夫右受者,见前君使士受私觌之马,其右受,知此亦在右受也。

若然,君使士受私觌由前,此由牢后,与受马不同者,牛畜扰驯,与马有异,故得从其后宰夫右,取便也。

云"由前东面授从"者,於宰夫之后受牛,遂由宰夫之前东授从者,亦是取便也。

无摈。

"既受,拜送之矣。 明日,众介亦各如其受之服,从宾拜於朝。 "

[疏]"无摈"。

○注"既受"至"於朝"。

○释曰:言"无摈"者,决上宾与上介皆有傧。

士介贱,故略之。

知"明日,众介亦各如其受之服,从宾拜於朝"

者,案下夫人使下大夫韦弁归礼,宾受,如受饔之礼,傧之乘马束锦,又归礼於上介,上介受之如宾礼,傧之两马束锦,明日宾拜礼於朝。

郑注云"於是乃言宾拜,明介从拜"。

夫人归礼,介尚从拜,则君饔饩介皆从拜可知。

宾朝服问卿。

"不皮弁,别於主君。 卿,每国三人。 "

[疏]"宾朝服问卿"。

○注"不皮"至"三人"。

○释曰:自此尽"无傧",论宾赍聘君之币,问主国卿之事。

云"不皮弁,别於主君"者,对上文行聘享、私觌皆皮弁,此朝服降一等,故郑注云"别於主君"。

云"卿,每国三人"者,每国三卿是其常,郑言此者,欲见三卿皆以币问之。

其主国下大夫曾使向己国者,乃得币问之,与卿异。

卿受于祖庙。

"重宾礼也。 祖,王父也。 "

[疏]"卿受于祖庙"。

○注"重宾"至"父也"。

○释曰:卿受邻国君所问之礼,不辞让者,以其初,君送客之时,宾请有事於大夫,君礼辞许,是以卿不敢更辞,故下记云"大夫不敢辞"。

云"祖,王父也"者,大夫三庙,有别子者,立大祖庙;非别子者,并立曾祖庙;王父即祖庙也。

今不受於大祖庙及曾祖庙而受於祖庙者,以其天子受於文王庙,诸侯受於祖庙,大夫下君,故受於王父庙。

下大夫摈。

"无士摈者,既接於君所,急见之。 "[疏]"下大夫摈"。

○注"无士"至"见之"。

○释曰:行聘享於主国君时,主君摈者三人,以上并有士摈宾,又设介。

今直云"大夫摈",无士摈者,以其设摈介多者不敢质,示行事有渐。

但宾行聘享於主君之时,卿以与宾相接,故急见之,不须士摈。

摈者出请事,大夫朝服迎于外门外,再拜。

宾不答拜,揖。

大夫先入,每门、每曲揖。

及庙门,大夫揖入。

"入者,省内事也。 既而俟于宁也。 "[疏]"摈者"至"揖入"。

○注"入者"至"宁也"。

○释曰:大夫二门,入大门东行即至庙门。

未及庙门而有每门者,大夫三庙,每庙两旁皆南北竖墙,墙皆阁门,假令王父庙在东,则有每门每曲之事。

云"入者,省内事也"者,《曲礼》云"请入为席"是也。

云"既而俟于宁"者,宁,门屋宁也,知俟于宁者,下云宾入,"三揖皆行",郑注云:"皆犹并也。"

宾与卿并行,以卿俟于宁,故得并行。

与卿三揖,不俟于庭者,下君也。

案《曲礼》云:"客至於寝门,则主人请入为席,然后出迎客,主人肃客而入。"

此卿既入,不重出迎客者,彼《曲礼》平常宾客,故重出迎客。

此聘问之宾,与平常宾客异,上君揖宾不重出,此卿亦不重出,与彼同,但在庭与在宁不同矣。

摈者请命。

"亦从入而出请,不几筵,辟君也。 "

[疏]注"亦从"至"君也"。

○释曰:"亦"者,亦君受聘时,摈者从君而入,几筵既设,摈者出请。

此摈者亦从卿而入,省内然后出请。

庭实设四皮。

"麋鹿皮也。 "

宾奉束帛入。

三揖,皆行,至于阶,让。

"皆犹并也。 古文曰三让。 "

[疏]注"古文曰三让"。

○释曰:不从古文者,亦是不成三,故宾先升一等,大夫从,升堂,故不从三让也。

宾升一等,大夫从,升堂,北面听命。

"宾先升,使者尊。 "宾东面致命。

"致其君命。 "大夫降,阶西再拜稽首。

宾辞,升成拜。

受币堂中西,北面。

"於堂中央之西受币,趋聘君之命。 "

宾降,出。

大夫降,授老币,无摈。

"不摈宾,辟君也。 "

[疏]注"不摈宾辟君也"。

○释曰:上文宾行聘享讫,而君礼宾有束帛乘马,敌者曰摈。

今卿不摈宾者,辟国君也。

摈者出请事。

宾面,如觌币。

"面,亦见也。 其谓之面,威仪质也。 "

[疏]"摈者"至"觌币"。

○注"面亦"至"质也"。

○释曰:自此至"授老币",论宾行私面於卿之事。

宾私面於卿,其币多少与私觌於君同,故云"如觌币"。

宾私觌之时,用束锦、乘马,则此私面於卿,亦用束锦、乘马可知也。

云"面,亦见也。 其谓之面,威仪质也"者,觌面并文,其面为质。

若散文,面亦为觌,故郑《司仪》注云:"私面,私觌也。"

又《左传》云"楚公子弃疾以乘马八匹私面郑伯"是也。

宾奉币,庭实从。

"庭实,四马。 "

[疏]"宾奉币庭实从"。

○注"庭实四马"。

○释曰:以其言如觌币,故知庭实四马也。

入门右,大夫辞。

"大夫於宾入,自阶下辞迎之。 "[疏]注"大夫"至"迎之"。

○释曰:知"阶下辞"者,以其授老币时降故也。

知迎者,下文"揖让如初",明"元缺一字"迎之可知。

宾遂左。

"见,私事也。 虽敌,宾犹谦,入门右,为若降等然。 《曲礼》曰: "客若降等,则就主人之阶,主人兴辞於客,然后客复就西阶。" "

[疏]注"见私"至"西阶"。

○释曰:云"为若降等"者,主人是大夫,客是士,降等法,士就东阶。

今此宾与卿觌者,就门右,若士於大夫降等。

引《曲礼》者,主人辞宾,宾遂左,就门右西阶,复正也。

庭实设,揖让如初。

"大夫至庭中,旋并行。 "

[疏]"庭实"至"如初"。

○注"大夫"至"并行"。

○释曰:云"大夫至庭中,旋并行"者,宾初入门右,大夫阶下辞宾,宾遂门左,大夫至庭中迎宾,大夫回,旋与宾揖而并行,北出。

言"如初"者,大夫不出门,唯有庭中一揖,至碑"元缺一字"又揖,再揖而已。

大夫升一等,宾从之。

"大夫先升,道宾。 "大夫西面,宾称面。

"称,举也。 举相见之辞以相接。 "

大夫对,北面当楣再拜,受币于楹,南面,退,西面立。

"受币楹,敌也。 宾亦振币进,北面授。 "

[疏]注"受币"至"面授"。

○释曰:知宾北面授者,以云大夫"南面退西面立",言退,明宾不得南面。

又见下文"宾当楣再拜",明北面授,因拜可知。

云"受币楹,敌也"者,凡授受之义,在於两楹之者,皆是体敌,故《昏礼》云"授于楹南面",注云:"授於楹,明为合好,其节同也,南面并授也。"

谓宾主俱至楹,南面并而授。

是以《曲礼》云:"乡与客并,然后受。"

注云:

"於堂上,则俱南面,礼敌者并授。"

此是敌者之常礼也。

虽是敌者,於两楹之,或有讶受者,皆是相尊敬之法。

则此云大夫南面,宾北面授,虽是敌礼,是尊大夫,故讶受。

又前致饔饩,傧使者於楹,宾北面授币,郑云:宾北面授,尊君之使。

自余不在楹,别相尊敬。

是以前云"公受玉于中堂,与东楹之",郑注云:"东楹之,亦以君行一,臣行二。"

又云公礼宾,宾"受币,当东楹北面",注云:"亦讶受。"

又宾觌公云"振币进授,当东楹北面",如此之类,不在两楹之者,皆非敌法,就文解之。

宾当楣再拜送币,降,出。

大夫降,授老币。

摈者出请事。

上介特面,币如觌。

介奉币。

"特面者,异於主君,士介不从而入也。 君尊,众介始觌不自别也。 上宾则众介皆从之。 "

[疏]"摈者"至"奉币"。

○注"特面"至"从之"。

○释曰:自此尽"再拜送币",论上介私面於邻国卿之事。

云"特面者,异於主君"者,介初觌主君之时,不敢自尊,别与众介同执币而入。

今私面於邻国卿,不与众介同,而特行礼焉,故云特面者异於主君也。

云"士介不从而入"者,对觌君时,众介从而入,故郑云君尊於众介,始觌不自别也。

云"上宾则众介皆从之"者,上介言特面,则宾问卿与私面,介皆从可知。

皮,二人赞。

"亦俪皮也。 "[疏]"皮二人赞"。

○注"亦俪皮也"。

○释曰:案经云"币如觌",则上介私面,亦与私觌於君币同,故云"亦俪皮"也。

入门右,奠币,再拜。

"降等也。 "

[疏]"入门"至"再拜"。

○注"降等也"。

○释曰:言"降等"者,主人是卿,上介是大夫,故入门右,不敢自同宾客。

大夫辞。

"於辞上介则出。 "

摈者反币。

"出还于上介也。 "

[疏]"摈者反币"。

○注"出还于上介也"。

○释曰:不言反皮,出还於上介,皮出可知,但文不具。

庭实设,介奉币入,大夫揖让如初。

"大夫亦先升一等。 今文曰入设。 "

[疏]注"大夫"至"入设"。

○释曰:云"亦"者,亦上宾行私面,大夫升一等,宾乃升。

此上介私面亦然,故云亦也。

介升,大夫再拜受。

"亦於楹南面而受。 "[疏]注"亦於"至"而受"。

○释曰:"亦"者,宾行私面,大夫受币於楹,南面,故云亦,得在楹为敌法。

上介是下大夫,与卿小异大同,明得行敌法,在楹可知。

介降拜,大夫降辞。

介升,再拜送币。

"介既送币,降出也。 大夫亦授老币。 "

摈者出请。

众介面,如觌币,入门右,奠币,皆再拜。

大夫辞,介逆出。

摈者执上币出,礼请受,宾辞。

"宾亦为士介辞。 "

[疏]"摈者"至"宾辞"。

○注"宾亦为士介辞"。

○释曰:自此至"拜辱",论士介私面於邻国卿之事。

云"宾亦为士介辞"者,亦者,亦士介私觌於主国君时,故云亦也。

大夫答再拜。

摈者执上币,立于门中以相拜,士介皆辟。

老受摈者币于中庭,士三人坐取群币以从之。

摈者出请事。

宾出,大夫送于外门外,再拜。

宾不顾。

"不顾,言去。 "摈者退,大夫拜辱。

"拜送也。 "

下大夫尝使至者,币及之。

"尝使至己国,则以币问之也。 君子不忘旧。 "

[疏]"下大"至"及之"。

○注"尝使"至"忘旧"。

○释曰:自此尽"于卿之礼",论主国下大夫尝使至己国者,聘君使上介以币问之事。

诸侯之国皆有三卿五大夫,其三卿不问至己国、不至己国,皆以币及之,上已论讫。

其五大夫者,或作介,或特行,至彼国者,乃以币及之,略於三卿故也。

言"君子不忘旧"

者,此大夫尝与彼国君相接,即是故旧也,今以币及之,故云君子不忘旧也。

上介朝服,三介,问下大夫,下大夫如卿受币之礼。

"上介三介,下大夫使之礼也。 "

[疏]注"上介"至"礼也"。

○释曰:云"上介三介,下大夫使之礼也"者,下经云"小聘曰问",其礼如为介,三介是下大夫小聘之礼。

据此篇,大聘使卿五介,小聘使大夫三介,若大国之卿七介,小聘使大夫五介。

小国之卿三介,小聘使大夫一介也。

《曲礼》云"亻疑人必於其伦",故问下大夫还使上介,是各於其爵易,以相尊敬者也。

其面,如宾面于卿之礼。

大夫若不见,"有故也。 "

[疏]"大夫若不见"。

○注"有故也"。

○释曰:自此尽"不拜",论主国卿大夫有故,不得亲受聘君之币之事。

言"有故"者,或有病疾,或有哀惨,不得受其问礼。

君使大夫各以其爵为之受,如主人受币礼,不拜。

"各以其爵,主人卿也。 则使卿;大夫也,则使大夫。 不拜,代受之耳,不当主人礼也。 "

[疏]"君使"至"不拜"。

○注"各以"至"礼也"。

○释曰:云"各以其爵,主人卿也,则使卿;大夫也,则使大夫"者,若然,经云"君使大夫",大夫中有卿,大夫,总名也。

云各以其爵,亦是易以相尊敬故也。

云"不拜,代受之耳,不当主人礼也"者,案《周礼。

宗伯》云:"大宾客,则摄而载。"

郑注云:宗伯代王为。

拜送则王亦此类,拜是致敬之事,不可代人之拜,故直受之而已,不当主人之礼拜之。

夕,夫人使下大夫韦弁归礼。

"夕,问卿之夕也。 使下大夫,下君也。 君使之。 云夫人者,以致辞当称寡小君。 "

[疏]"夕夫"至"归礼"。

○注"夕问"至"小君"。

○释曰:自此尽"宾拜礼於朝",论主君夫人归礼於宾与上介之事。

云"夕,问卿之夕也"者,案下记云:"聘日致饔,明日问大夫。 夕,夫人归礼。"

是其问卿之夕也。

云"使下大夫,下君也"者,归饔饩使卿,此夫人使下大夫,故云下君也。

云"君使之,云夫人者,以致辞当称寡小君"者,案隐二年《传》:"九月,纪裂来逆女。 何以不称使?婚礼不称主人。"

又云:"纪有母乎?曰有。 有则何以不称母?母不通也。"

何休注云:"礼,妇人无外事。"

明知此使下大夫归礼者,是君使之可知,而称夫人使者,以其致辞於宾客时,当称寡小君,故称夫人使下大夫,其实君使之也。

堂上笾豆六,设于户东,西上,二以并,东陈。

"笾豆六者,下君礼也。 臣设于户东,又辟馔位也。 其设,脯其南醢,屈,六笾六豆。 "

[疏]"堂上"至"东陈"。

○注"笾豆"至"六豆"。

○释曰:言"笾豆六东陈"者,其馔自户东为首,二以并,东陈,先於北设脯,即於脯南设醢,又於醢东设脯,以次屈而陈之,皆如上也。

云"笾豆六者,下君礼也"者,君归饔饩八豆,此六豆,故云下君也。

设於户东,又辟君馔位故也。

云"其设,脯其南醢,屈,六笾六豆"者,此约君礼设豆法。

云"韭菹其南醢屈",故知此醢在南屈陈之。

又知笾豆各六者,下文"上介四豆、四笾",降杀以两,明夫人多二,六豆六笾可知。

壶设于东序,北上,二以并,南陈。

叟、黍、清,皆两壶。

"叟,白酒也。 凡酒,稻为上,黍次之,粱次之,皆有清白,以黍清白者,互相备,明三酒六壶也。 先言叟,白酒尊,先设之。 "

[疏]"壶设"至"两壶"。

○注"叟白"至"设之"。

○释曰:其设壶於东序,自北向南而陈,稻、黍、粱皆二壶,并之而陈也,故言"叟黍清皆两壶"

也。

云"以黍清白者,互相备"者,叟,白也,上言白,明黍、粱皆有白;下言清,明稻、黍亦有清故也。

於清白中言黍,明叟即是稻,清即是粱也,故言互相备也。

三酒既有清白二色,故言六壶。

必先言叟者,以白酒尊重,故先设之也。

大夫以束帛致之。

"致夫人命也。 此礼无牢,下朝君也。 "

[疏]"大夫"至"致之"。

○注"致夫"至"君也"。

○释曰:案《周礼。

掌客》云:上公之礼,"夫人致礼,八笾,膳大牢,致飨大牢"。

侯伯以下亦皆有牢,是朝君来时有牢。

此卿来聘无牢,故云"下朝君也"。

宾如受饔之礼,傧之乘马、束锦。

上介四豆、四笾、四壶,受之如宾礼。

"四壶,无稻酒也。 不致牢,下於君也。 "[疏]注"四壶无稻酒"。

○释曰:知者,案上致於宾六壶,稻、黍、粱皆有清白。

今上介四壶,明从上去之,无稻米之酒,清白俱去之,"元缺一字"故四壶也。

傧之两马、束锦。

明日,宾拜礼於朝。

"於是乃言宾拜,明介从拜也。 今文礼为醴。 "[疏]注"於是"至"为醴"。

○释曰:郑解若於上文宾下言之,则介从拜之事不明,故於上介之下乃云"明日宾拜礼於朝",则介从"元缺起此"宾拜可知。

大夫饩宾大牢,米八筐。

"其陈於门外,黍、粱各二筐,稷四筐,二以并,南陈,无稻。 牲陈於后,东上,不馔於堂庭,辟君也。 "

[疏]注"其陈"至"君也"。

○释曰:自此至"牵羊以致之",论主国大夫饩宾及上介之事。

云"陈於门外",知者,经无牢米八门之文,故明是门外可知,与君饩士介同。

云"黍粱各二筐,稷四筐,二以并,南陈,无稻"者,案上使卿归饔饩之时,米百,设於中庭,十以为列,北上,稻、粱、黍各二行,稷四行。

此云"八筐",黍、、稷亦宜法其行数,故知黍、粱各二筐,稷四筐。

知二以并南陈者,以其君米北上,故知此亦北上,南陈。

知二以并者,以其陈米,粱、黍、稻不杂陈,则知此筐米亦不杂陈,二以并可知。

云"无稻"者,见记云"凡饩大夫,黍、粱、稷筐五斛"是也。

云"牲陈於后,东上"者,此与君饩士介略同,饩士介时,不言门东西,郑注云"当门",则知此门外亦当门。

君饩宾,米在庭,牲在门西,虽不正当米南,亦得牲在其南,故知此牲陈亦在米南可知。

知东上者,君饩宾时,陈於门西东上也。

云"不馔於堂庭,辟君也"者,案上君致饔饩,笾豆在堂,牲牢米等在庭,此在门外,故云辟君也。

若然,案《掌客》邻国之君来朝,卿皆见以羔,膳大牢,侯伯子男膳特牛,彼又无筐米,此侯伯之臣得用大牢,有筐米者,彼为君礼,此是臣礼,各自为差降,不得以彼难此。

宾迎,再拜。

老牵牛以致之,宾再拜稽首受。

老退,宾再拜送。

"老,室老,大夫之贵臣。 "

[疏]注"老室"至"贵臣"。

○释曰:案《丧服》:"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 《传》曰:室老,士贵臣,其余皆众臣也。"

郑注云:"室老,家相也,士邑宰也。"

即此室老贵臣者,家相邑宰之属,故为贵臣也。

上介亦如之。

众介皆少牢,米六筐,皆士牵羊以致之。

"米六筐者,又无粱也。 士亦大夫之贵臣。 "[疏]注"米六"至"贵臣"。

○释曰:言"又无粱也"者,上文八筐无稻,从上去之,明知此亦从上去之,无粱,其稻、粱是加,故去之。

云"士亦大夫之贵臣"者,即是大夫邑宰也,以其大夫使之,故知大夫之贵臣也。

公於宾,壹食,再飨。

"飨,谓亨大牢以饮宾也。 《公食大夫礼》曰:"设洗如飨。" 则飨与食互相先后也。 古文壹皆为一,今文飨皆为乡。 "

[疏]注"飨谓"至"为乡"。

○释曰:此篇虽据侯伯之卿聘使五等诸侯,其臣聘使牢礼皆同,无大国次国之别。

是以《掌客》五等诸侯相朝,其下皆云群介、行人、宰、史皆有飧饔饩,以其爵等为之牢礼之陈数。

又云"凡诸侯之卿、大夫、士为国客,则如其介之礼以待之",郑注云:"尊其君以及其臣也。 以其爵等为之牢礼之陈。 数爵,卿也,则飧二牢,饔饩五牢;大夫也,则飧大牢,饔饩三牢;士也,则飧少牢,饔饩大牢也。 此降小礼,丰大礼也。 以命数则参差难等,略於臣用爵而已。"

以此言之,公、侯、伯、子、男大聘使卿,主君一食再飨;小聘使大夫,则主君一食一飨。

若然,案《掌客》子男一食一飨,子男之卿再飨。

多於君者,以其君臣各自相望,不得以君决臣也。

云"飨,谓亨大牢以饮宾也"者,以其飨礼与食礼同,食礼既亨大"元缺止此"牢,明飨礼亨大牢可知。

但以食礼无酒,飨礼有酒,故以饮宾言之。

引《公食》飨与食互相先后者,此经先言食,后言飨,则食在飨前。

《公食》言设洗如飨礼,则飨在食前,飨先后出於主君之意,故先后不定也。

燕与羞,ㄈ献,无常数。

"羞,谓禽羞雁鹜之属,成孰煎和也。 ㄈ,始也。 始献,四时新物,《聘义》所谓时赐无常数,由恩意也。 古文ㄈ作淑。 "

[疏]"燕与"至"常数"。

○注"羞谓"至"作淑"。

○释曰:案《周礼。

掌客》:上公三燕,侯伯再燕,子男一燕。

皆有常数。

此臣无常数者,亦是君臣各为一,不得相决。

知"羞,谓禽羞雁鹜之属"者,案下记云"禽羞ㄈ献",故知是禽。

知"成孰煎和"者,以其言羞鼎熏之类,故知成孰煎和者也。

知禽是雁鹜之属者,案下记云:"宰夫归乘禽,日如饔饩之数。"

郑注:"乘禽,乘行之禽也,亦云雁鹜之属。"

以无正文,故以意解之。

宾介皆明日拜于朝。

上介壹食、壹飨。

"飨食宾,介为介,从飨献矣,复特飨之,客之也。 "

[疏]注"飨食"至"之也"。

○释曰:不言从食者,《公食》介虽从入,不从食。

宾食毕,介逆出,是不得从食矣。

知"从飨"者,下记云:"大夫来使,无罪飨之,过则饩之,其介为介。"

注云:"飨宾有介者,宾尊,行敌礼也。"

故知介从飨。

案襄二十七年:"宋公兼享晋、楚之大夫,赵孟为客,子木与之言,弗能对,使叔向侍言焉,子木亦不能对也。"

叔向为赵孟介,而得从飨,是其义也。

云"复特飨之",即此经是也。

若不亲食,使大夫各以其爵,朝服致之以侑币,如致饔,无傧。

"君不亲食,谓有疾及他故也。 必致之,不废其礼也。 致之必使同班,敌者易以相亲敬也。 致礼於卿,使卿;致礼於大夫,使大夫,非必命数也。 无傧,以己本宜往。 古文侑皆作宥。 "

[疏]"若不"至"无傧"。

○注"君不"至"作宥"。

○释曰:案上文云君使卿归饔饩於宾馆,宾傧之。

今君有故,不亲食,使卿生致其牢,礼亦於宾馆,但无傧为异。

云"谓有疾及他故也"者,他故之中,兼及有哀惨。

云"非必命数也"者,依《典命》:公侯伯之卿三命,大夫再命;子男之卿再命,大夫一命。

经云"各以其爵",故知不依命数。

云"无傧,以己本宜往"者,饔饩之等,不宜召宾,故君使人致礼宾则傧使者,此飨食之礼,主君无故,合速宾之来就主君,入庙,宾无傧礼。

今主君有故,生致於宾,亦无傧,故云本宜往。

此篇据侯伯之卿来聘,是使卿致礼。

郑兼云"使大夫",於大夫者,小聘使大夫来,使大夫致礼也。

若然,经直言"使大夫"者,大夫中兼有上大夫兼卿也。

致飨以酬币,亦如之。

"酬币,飨礼酬宾劝酒之币也,所用未闻也。 礼币束帛、乘马,亦不是过也。 《礼器》曰"琥璜爵",盖天子酬诸侯。 "

[疏]"致飨"至"如之"。

○注"酬币"至"诸侯"。

○释曰:云"礼币束帛、乘马,亦不是过也"者,郑以飨之酬币无文,故约上主君礼宾之时,用束帛、乘马,此飨宾酬币亦不过是,故云亦不是过。

引《礼器》者,案彼经云:有以少为贵者,"圭璋特,琥璜爵",郑注云:"圭璋特,朝聘以为瑞,无币帛也。 琥璜爵者,天子酬诸侯,诸侯相酬,以此玉将币也。"

彼经不云天子诸侯相酬之币,故此注云"盖",言"酬诸侯"者,公侯伯用琥,於子男用璜,引之者,证与此酬卿大夫不同之义。

大夫於宾,壹飨,壹食。

上介,若食、若飨。

若不亲飨,则公作大夫致之以酬币,致食以侑币。

"作,使也。 大夫有故,君必使其同爵者为之致之。 列国之宾来,荣辱之事,君臣同之。 "

[疏]"大夫"至"侑币"。

○注"作使"至"同之"。

○释曰:此一经论主国卿大夫飨食聘宾及上介之事。

此直言飨食不言燕,亦有燕,是以《郑诗。

羔裘》云:"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

郑注云"与异国宾客燕时,虽无此物,犹言之以致其厚意。 其若有之,固将行之。 士大夫以君命出使,主君之臣必以燕礼乐之,助君之叹"是也。

又昭二年《左传》云,韩宣子来聘,宴于季氏。

《传》无讥文,明邻国大夫有相燕之法。

又此大夫相礼,飨食有常数,虽有燕之,亦无常数,亦无酬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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