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春秋集释 晏 子 春 秋 集 释 卷 第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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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春秋集释》 晏 子 春 秋 集 释 卷 第 一 吴则虞

內篇諫上第一〔一〕

庄公矜勇力不顾行义晏子諫第一〔二〕庄公奋乎勇力,不顾于行义〔三〕。

勇力之士,无忌于国,贵戚不荐善,逼邇不引过〔四〕,故晏子见公。

公曰:「古者亦有徒以勇力立于世者乎?」晏子对曰:「婴闻之,轻死以行礼谓之勇,诛暴不避彊谓之力。

故勇力之立也,以行其礼义也〔五〕。

汤武用兵而不为逆。

并国而不为贪,仁义之理也〔六〕。

诛暴不避彊,替罪不避眾,〔七〕勇力之行也。

古之为勇力者,行礼义也;今上无仁义之理,下无替罪诛暴之行,而徒以勇力立于世,则诸侯行之以国危,匹夫行之以家残〔八〕。

昔夏之衰也,有推侈〔九〕、大戏〔一十〕,殷之衰也,有费仲〔一一〕、恶来〔一二〕,足走千里〔一三〕,手裂兕虎〔一四〕,任之以力,凌轢天下〔一五〕,威戮无罪〔一六〕,崇尚勇力〔一七〕,不顾义理〔一八〕,是以桀紂以灭,殷夏以衰〔一九〕。

今公目夺乎勇力,不顾乎行义,勇力之士,无忌于国,身立威强,行本淫暴〔二十〕,贵戚不荐善,逼邇不引过,反圣王之德,而循灭君之行〔二一〕,用此存者,婴未闻有也〔二二〕。

〔一〕卢文弨群书拾补"下简出姓名"云:「余校晏子將竣,吴槎客示余元人刻本,其每卷首有总目,又各標于当篇,今本皆缺目录,当以此补之。

」◎黄以周晏子春秋校勘记"下简出姓名"云:「元刻本每篇前记篇章,后標题。

首行云:「晏子春秋內篇諫上第一,凡二十五章,」其下別云:「庄公矜勇力不顾行义晏子諫第一」云云。

」◎则虞案:明活字本、吴鼒刻本与元刻本同,杨慎评本、凌澄初本前亦有目,如:「庄公奋勇力」、「病酒」云云,明人擅刪也,兹从元刻。

文內作「夺乎勇力」,而题改「奋」为「矜」,似亦未当。

〔二〕则虞案:墨子曰「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正,」「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率径,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並作,由此始,是以天下乱。

」乃若所言,即此之「奋乎勇力,不顾于行义」也。

墨子明鬼以为致乱之由,始诸疑鬼神之有无;晏子书主譎諫,而归於荐善引过,立言略同而恉意有別,出於墨而兼综儒术矣。

又韩非子外储说左下有费仲说紂请诛西伯昌事,紂曰:「夫仁义者,上所以劝下也,今昌好仁义,诛之不可。

」三说不用,故亡。

此法术之言,以为顾乎仁义不尚勇力以亡者也,与晏子之言適相反。

〔三〕孙星衍云「「行义」一本作「仁义」。

」◎则虞案:元刻本及明刻各本无作「仁义」者,孙云「一本」,未知何本。

此四句有二读:一曰,太平御览七十七引作「庄公奋乎勇力,不顾于行,尚勇力之士,无忌于国。

」王念孙读书杂志"下简出姓名"云:「「不顾于行」与「无忌于国」对文,「尚勇力之士无忌于国」,本指庄公而言,今本「尚」作「义」,则以「义」字上属为句,而以「勇力之士」二句连读,则「无忌于国」者,专指勇力之士而言,非其旨矣。

案下文曰:「勇力之行也,」又曰:「下无替罪诛暴之行,」又曰:「行本淫暴,」又曰:「循灭君之行,」此四「行」字,正对庄公「不顾于行」而言。

又曰:「崇尚勇力,不顾义理,」正所谓「尚勇力之士无忌于国」也。

今本作「不顾于行义」者,涉下文诸「义」字而误。

一本作「仁义」者,又涉下文「仁义」而误。

」钱熙祚从其说,指海本即刪「义」字,「尚」字从下句读。

二曰,黄以周云:「卢绍弓后校本云:「不顾于行义」作一句,是卢氏不从御览,当矣。

」苏舆云:「黄说是也。

下文推侈、大戏、费仲、恶来,皆古勇力无忌为乱于国者,引此以警庄公。

是「无忌干国」,本属「勇力之士」说,王以「不顾于行」绝句,以「无忌于国」属庄公,于辞为复。

御览「义」作「尚」者,盖缘下文「崇尚勇力」而误,王以「行义」为涉下诸「义」字而误,失之。

」后一说是也。

〔四〕则虞案:元刻本、活字本、嘉靖本俱作「贵贱」;吴勉学本、绵眇阁本作「贵戚」,是也;顾校从之。

贵戚者,同姓之卿也。

荐,进也,陈也,不进尽忠言也。

偪邇者,近臣也。

不引过,谓见过恶而不敢諫。

〔五〕则虞案:御览七十七引作「理义」。

〔六〕孙星衍云:「韩非解老篇:「理者,成物之文也。

」说文:「●,微画也。

」「文,错画也。

」「理」盖「●」假音。

」◎则虞案:「此「理」字当从通训,孙氏舍直求曲,反晦其旨。

〔七〕则虞案:「替罪,不避眾,谓不以人眾而避之,虽千万人。

吾往矣。

〔八〕于鬯香草校书"下简出姓名"云:「玩「家残」字,则「匹夫」盖当作「大夫」,小戴曲礼记郑康成注、公羊桓二年传何休解詁,並云:「大夫称家。

」」◎则虞案:「残」字,吴怀保本作「贱」。

于说是也。

〔九〕刘师培补释云「墨子所染篇、明鬼篇均作「推哆」,而明鬼篇又言其为汤所禽。

韩非子说疑作「侯侈」,吕览佚文"路史注引"作「惟多」,贾子新书连语篇作「虽侈」,「亦作「隰侯」,淮南主术训作「推移」,汉书古今人表作「推侈」,与晏子春秋同。

盖「推」、「惟」、「虽」三字字形相似,「侈」、「哆」、「移」「多」四字亦字形相似,故多通用。

惟据抱朴子良规篇以「推哆」与「崇侯虎」並称为「崇、推」,则「侈」字当从新书或本作「侯」。

推盖国名,新书或本作「隰」,亦係讹文。

自「侯」讹为「侈」,而其义不可考矣。

」◎则虞案:墨子明鬼云:「故昔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力之人推哆、大戏,主別"御览作「生捕」"兕虎,指画杀人。

」又云:「王乎禽推哆大戏,」此文即本明鬼篇之说。

〔一十〕孙星衍云:「吕氏春秋简选篇:「汤以戊子战於郕,遂禽推移、大牺。

」高诱注:「桀多力,能推大牺,因为号,而禽克之。

」不知是臣名,谬也。

〔一一〕孙星衍云:「费仲名仲潏,蜚廉父,说紂诛西伯昌,见韩非子外储说。

」◎则虞案:墨子明鬼:「故昔者殷王紂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力之人费中"太平御览引作「仲」"、恶来、崇侯虎,指画杀人。

」又:「王乎禽费中、恶来。

」此文盖亦据明鬼篇之说。

孙说云者,史记秦本纪:「其玄孙曰仲潏,」集解徐广曰:「一作「滑」,」正义引宋衷世本云:「仲滑生飞廉。

」是费仲,飞廉之父也。

〔一二〕则虞案:墨子所染:「殷紂染於崇侯、恶来。

」吕氏春秋当染篇同,高诱注:「恶来,嬴姓,飞廉之子,紂之諛臣。

」史记秦本纪云:「蜚廉生恶来,恶来有力,蜚廉善走,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紂。

」又:「恶来革者,蜚廉子也。

」高注盖据此。

〔一三〕则虞案:此即善走之义,兼飞廉言之。

〔一四〕则虞案:太平御览三百八十六引作「手制兕虎」,又四百三十六作「手裂」,秦本纪集解引晏子春秋曰:「手裂虎兕。

」作「兕虎」者是。

此文「里」、「理」、「虎」、「下」为韵,「手裂」云者,即墨子明鬼篇之「主別兕虎」。

〔一五〕则虞案:后汉书朱浮传:「帝以浮輘轢同列,」注:「犹欺灭也。

」〔一六〕卢文弨云:「御览无此句。

」◎则虞案:见四百三十六引。

〔一七〕孙星衍云:「御览作「专行威力」。

」〔一八〕则虞案:杨本、凌本「义」「理」互倒。

〔一九〕孙星衍云:「「戏」、「来」、「里」、「力」、「罪」、「理」、「灭」、「衰」为韵,「虎」、「下」为韵。

周秦之语多相协,以轻重开合缓急读之。

」◎王念孙云:「案「戏」字古韵在歌部,「来」字在之部,「里」「理」在止部,「力」在职部,「罪」在旨部,「灭」在月部,「衰」在脂部,此十三旬,唯「虎」、「下」为韵,「理」字或可为合韵,其余皆非韵也。

渊如於古韵未能洞彻,但知古人之合,而不知古人之分,故往往以非韵者为韵。

又见高注吕览淮南有急气缓气闭口笼\口诸法,遂依放而为之,不自知其似之而非也。

故音义中凡言「某某为韵」、「某某声相近」及「急读缓读」者,大半皆谬,於古音若一一辩正,徒费笔墨。

但发凡於此,以例其余,明於三代两汉之音者,自能辨之也。

〔二十〕孙星衍云:「太平御览作「行流」,古「流」字似「本」。

」◎则虞案:「流」「本」形不相近,此疑別一本。

流者,归也,行归於淫暴也。

〔二一〕孙星衍云:「「循」,太平御览作「修」。

」◎苏舆云「案「循」犹依也,与「反」字对文,下篇「循灵王之跡」,文与此同,御览作「修」,非。

古「循」「脩」字多相乱。

〔二二〕孙星衍云:「太平御览作「未尝闻」。

景公饮酒酣愿诸大夫无为礼晏子諫第二〔一〕景公饮酒酣,曰:「今日愿与诸大夫为乐饮,请无为礼。

」晏子蹴然改容曰〔二〕:「君之言过矣!群臣固欲君之无礼也。

力多足以胜其长〔三〕,勇多足以弒君,而礼不使也〔四〕。

禽兽以力为政,〔五〕彊者犯弱,故日易主〔六〕,今君去礼,则是禽兽也。

群臣以力为政,彊者犯弱,而日易主〔七〕,君將安立矣!凡人之所以贵於禽兽者,以有礼也;故诗曰:「人而无礼,胡不遄死〔八〕。

」礼不可无也。

」公湎而不听〔九〕。

少间,公出,晏子不起,公入,不起;交举则先饮。

公怒,色变,抑手疾视曰〔一十〕:「向者夫子之教寡人无礼之不可也〔一一〕,寡人出入不起,交举则先饮,礼也〔一二〕?」晏子避席再拜稽首而请曰〔一三〕:「婴敢与君言而忘之乎?臣以致无礼之实也。

君若欲无礼,此是已〔一四〕!」公曰:「若是〔一五〕,孤之罪也。

夫子就席,寡人闻命矣。

」觴三行,遂罢酒〔一六〕。

盖是后也〔一七〕,飭法修礼以治国政〔一八〕,而百姓肃也。

〔一〕则虞案:此篇与景公饮酒命晏子去礼晏子諫章相合,记者略异其辞耳。

其事又见韩诗外传九,盖外传袭晏子以说相鼠之诗。

侍君小燕、三觴罢酒之礼,不见於礼经;玉藻及左氏传有之,亦不详其节文,独赖此书之传。

其礼盖尝行乎春秋之际,秦汉后久废,此文自非后世人所能偽託。

全章大旨,亦以勇力与礼义相较,以明礼之用。

然结之飭法修礼,与儒者以礼为终始者有间。

〔二〕则虞案:庄子田子方:「诸大夫蹴然曰,」释文:「本或作「愀」。

」「蹴然改容」,即上林赋之「愀然改容」,彼注云:「变色貌。

〔三〕孙星衍云:「读「令长」之「长」。

」◎则虞案:以下文例之,「其」字衍。

〔四〕则虞案:此有二说:于鬯云:「「而」当读为「如」,诗都人士篇郑康成笺云:「而,亦如也。

」庄子人间世篇陆德明经典释文云:「而,崔本作「如」,」「而礼不使也」者,如礼不使也,如礼不使,则是禽兽矣,文义自明。

若以「而」作转语,则不可解。

」此一说也。

刘师培补释云:「案「使」字当作「便」,「礼不便」一语,与上「固欲君无礼」相应,「便」「使」二字因字形相近而讹。

」此又一说也。

案:刘说是。

〔五〕孙本「以」作「矣」,黄以周云:「「矣」字误,当依元刻作「以」。

下云「群臣以力为政」,文与此同。

」苏舆本改从元刻作「以」。

◎则虞案:黄苏二君皆未见元刻,故所云有误,元刻本、活字本、嘉靖本、吴怀保本俱作「矣」。

黄之寀本、杨本、凌本、吴刻本俱作「以」,今从之。

〔六〕则虞案:元刻本、活字本、嘉靖本、吴勉学本、吴怀保本、凌本俱作「曰」,杨本、吴本、指海本俱作「日」,作「曰」非。

易主者,卢文弨曰:「国策「寧为鸡口」,一云当为「鸡尸」。

「尸」即主也,禽兽以彊者为主,更有彊者则易主矣,鸡尤人之所常见者也。

」卢说是。

〔七〕则虞案:此「日」字各本无作「曰」者,益证上文作「曰」者形讹。

〔八〕则虞案:此引邶风相鼠之诗。

毛序:「刺无礼也。

」韩诗外传卷一、卷三、卷九,屡引此诗,皆言礼之重大。

白虎通諫諍篇以为妻諫夫之诗,与毛说违。

晏子引诗,多与毛合,而与齐鲁之说不同,余当文別见。

〔九〕孙星衍云:「说文:「沈于酒也。

」周书曰:「罔敢湎於酒。

」玉篇:「亡兗切。

」」◎俞樾诸子平议"下简出姓名"云:「按此但言公之不听耳,非必言其沈湎也。

「湎」疑「偭」字之误,离骚「偭规矩而改错」,王注:「偭,背也,」公闻晏子言而不乐,故背之而不听耳。

「偭」「湎」同声,又因本篇言饮酒事,遂误为「湎」矣。

〔一十〕孙星衍云:「说文:「●、按也。

」俗作「抑」。

〔一一〕孙星衍云:「当为「曏」。

说文:「不久也。

」玉篇:「许两切,」「向」乃「曰」之误在下耳。

〔一二〕俞樾云:「「也」当作「邪」,乃詰问之词,古「也」「邪」通用,故陆德明经典释文曰:「「邪」「也」弗殊。

」顏氏家训音辞篇曰:「「邪」者,未定之词,北人即呼为「也」。

」並其证矣。

荀子正名篇「其求物也,养生也,粥寿也。

」杨倞注:「「也」皆当为「邪」,问之词。

」正与此同。

」〔一三〕则虞案:尔雅释詁:「请,告也。

〔一四〕则虞案:黄之寀本「已」作「也」。

〔一五〕王念孙云:「案「若」当为「善」,「公曰善者」,善晏子之言也。

「是孤之罪也」,別为一句,不与上连读。

外篇上记景公命去礼,晏子諫之,事略与此同,彼文亦作「公曰善也」,今本「善」作「若」,则既失其句,而又失其义矣。

「善」「若」字相似,又涉上文「若欲无礼」而误。

"諫下篇「善其衣服节俭」,杂下篇「以善为师」,今本「善」字並误作「若」。 "」◎则虞案:指海本据王说改。

〔一六〕则虞案:礼记玉藻:「君若赐之爵,则越席再拜稽首受,登席祭之。

饮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后授虚爵。

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

」郑注:「礼,饮过三爵则敬数,可以退矣。

」孔疏引熊氏云:「此经据朝夕侍君而得赐爵,故再拜而后受,必知此经非饗燕大饮者,以此下云受一爵以至三爵而退,明非大饗之饮也。

若燕礼,非惟三爵而已。

」孔疏又云:「言侍君小燕之礼,唯已止三爵,顏色和说而油然说敬,故春秋左氏传云:「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

」」疏引左氏传者,宣公二年文。

赵盾「趋登曰:「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

」」疏亦云:「是小饮酒耳,非正燕也。

」〔一七〕则虞案:此「盖」字语助词,不作疑辞解。

〔一八〕孙星衍云:「「礼」,一本作「理」,非。

」◎则虞案「飭」黄本作「饰」,吴勉学本作「理」。

景公饮酒酲三日而后发晏子諫第三景公饮酒,酲〔一〕,三日而后发〔二〕。

晏子见曰:「君病酒乎?」公曰:「然。

」晏子曰:「古之饮酒也,足以通气合好而已矣。

故男不群乐以妨事,女不群乐以妨功。

男女群乐者,周觴五献〔三〕,过之者诛〔四〕。

君身服之〔五〕,故外无怨治〔六〕,內无乱行。

今一日饮酒,而三日寢之,国治怨乎外〔七〕,左右乱乎內。

以刑罚自防者,劝乎为非〔八〕;以赏誉自劝者,惰乎为善;上离德行,民轻赏罚,失所以为国矣。

愿君节之也!」〔一〕孙星衍云:「诗传:「病酒曰酲,」说文:「一曰醉而觉也,」玉篇作「醉未觉」。

」◎则虞案:北堂书钞一百四十八引「酲」作「醒」,误。

〔二〕苏舆云:「发,起也,言醉寢三日而后起也。

下文「今一日饮酒而三日寢之」,是其证。

〔三〕俞樾云:「小尔雅广言:「周,匝也,」盖觴各五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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