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五百二

  1. 九五查询
  2. 古籍查询
  3. 续资治通鉴长编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五百二 李焘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符元年九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五百二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元符元年"戊寅,1998" 全文九月丙午朔,詔法酒库监官自今朝廷差人。

丁未,詔以霖雨罢秋讌。

詔除破枢密探过□钱三千余緡。

故事,执政每员月支□钱三十五千,密院岁赐添□钱一千七百緡。

自元祐三年以后,西府修葺及造陈设什物,冗费渐广,而□吏数增物价有至一倍以上,用度寖多,遂探请至元符三年终。

而自林希罢政,亦探请过三年前□钱。

曾布欲回纳,上悉令除破。

布更欲立法,令今后不得探请,仍令量入为出,不得支过岁额钱数,岁终令承旨具有无侵支钱数闻奏。

仍令承旨司取索冗费,看详裁减。

上曰:「执政饮食之费、不足校,亦不可裁减削弱,岁终亦不须奏。

」止令申枢密院擬定修葺及行事之费,皆令增一倍。

布自言:「三省主□库者方送大理寺根究,干没假贷钱仅万緡。

密院乃无此弊,但所增物价寖高,故一食之费价倍於前日。

」自是悉立定规例,无復可过为侵盗。

三省喜谓布曰:「得此约束,悉可遵用,遂蒙成矣。

己酉,中大夫、知亳州林希知杭州,朝请郎、知汝州邢恕知应天府。

御史中丞安惇奏疏论希、恕除授不当,疏留中不出。

"此据布录。 "

试中书舍人赵挺之兼侍讲。

是日,三省擬周常、叶棣承曾旼【一】、□伯举为侍讲,而宰执各有所毁誉,唯周常为黄履力荐而无毁之者【二】,佹得之矣。

上令具姓名呈,及是,上曰:「除赵挺之。

」觽愕然,盖非素议所及也。

上曰:「熙寧初首选为学官。

」觽莫敢异。

既退,章惇谓曾布曰:「挺之已除讲官。

」布曰:「得人。

」履亦称善,又顾布曰:「更有一人质甚美,亦可用。

」布曰:「亦闻之,乃周常也。

先是,上问布识周常否【三】,布曰:「臣不识之,亦不知其如何。

」上曰:「黄履力荐之,以谓可在经筵。

」布曰:「经筵乃在侍从,最为亲近要切之地,所擢必得人望,如常者觽人所未深知,万一误擢为可惜,不若只於从官中择人。

如赵挺之乃熙寧初首选为学官,莫如此人为宜。

」上矍然曰:「好,好!」布又言:「陛下圣质,睿明出於天纵,於邪正善恶无不洞照。

若挺之、知章辈,非出圣意擢用,无缘得进,外议孰不鼓舞称颂。

经筵之选尤不可轻,愿更留圣意。

」"布录在八月二十九日甲辰,今附此。 常卒为说书在九月十八日癸亥。 "

龙图阁待制、新知杭州虞策为户部侍郎。

"元符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又以前户侍权户尚。 "

温州防御使曹评为真定路副总管。

枢密院初擬定与都鈐辖,上特除副总管,且曰:「先帝待慈圣家极厚,此不足惜也。

詔孙杞罢右司郎中与知军差遣之命勿行。

先是,御史中丞安惇论杞察访河北案举失职,故罢右司。

未几,杞卒於道,遂有是詔。

"十一月三日丁未,邓棐又云。 "

权吏部尚书叶祖洽言:「近刘挚、梁燾诸子並勒停,永不收□,仍各於元指定州军居住。

伏见王珪罪恶,比挚等最为暴著,今罪罚轻重不侔【四】,何以慰天下公议!」詔王珪诸子並特勒停,永不收□。

詔:「开封府依旧敕,每岁冬月巡视京城內冻馁之人外,吏部仍差待闕小使臣同职员分地分往。

救济过人口交与福田院毕,据实数申户部。

」从监察御史蔡蹈言也。

詔奉议郎、通判霸州侍其琮特追一官勒停。

坐避事出巡,致北人侵入榷场,人兵拆桥梁等也。

詔罪人应配五百里以上,皆配陕西、河东充厢军。

曾布白上曰:「此汉徙人以实边之遗法也。

」上然之。

诸路经略司各二千人止。

庚戌,追官勒停横州编管秦观特除名,永不收□,移送雷州编管。

以附会司马光等同恶相济也。

"新录削去「以附会司马光等同恶相济也」十二字。 "

供备库副使王棫知寧化军。

棫元丰二年中为閤门祗候,寻医,从高遵裕至灵州勾当公事。

遵裕贬,棫亦降官,与远小监当,遂以內殿崇班覃恩改承制致仕。

及邢恕言元丰末王珪问定策事於高遵裕,遵裕叱其子云:「此朝廷事,不当与议。

」时棫亦与闻。

遵裕赠官,棫落致仕,得供备库副使。

"七月二十五日落致仕除官。 "而上諭曾布,令与一郡,遂除之。

"布录。 "

曾布再对,上又问曾旼,布曰:「臣论之多矣。

」上又曰:「章惇不喜邓洵武兄弟。

」布曰:「惇与綰有隙,觽所知;然其斥洵武、郑居中、叶棣、□伯举辈,则亦为公论所称;及荐引曾旼、周穜辈,则物论亦莫不罪之。

此乃天下之公议也。

」上又曰:「谢文瓘如何?」布曰:「臣亦论之多矣。

」上曰:「是。

」布曰:「君子小人之分出,天下公论多在下者,以无情故也。

在上之人好恶各有所偏,所引者皆其门下党附之人,故多不合公论,如洵武、穜、旼辈是也。

臣尝以谓君子小人名分不可易,若令以小人为君子,以君子为小人,虽白刃鼎鑊在前,亦不可夺。

虽君子小人论议不同,然邪正之人,以义理观之,亦不难分別。

且如今日在朝之人,若善人君子,则所陈无非忠厚之论,每事循理守分,不为过举。

若邪慝之人,则惟是攻毁元祐之人不已。

如邢恕之人才作中丞,便攻刘奉世,安惇作諫议大夫,便攻郑雍,以至序辰辈平日所陈不过此等事,但欲以此悦朝廷为进身之计,然量朝廷亦已薄矣。

元祐之人詆斥先帝,变乱法度,孰不以为可罪?然贬窜亦已至矣。

四五年闲行遣不已,岂惟中外饜飫闻听?臣窃料圣意必亦饜闻。

自古亦有此等事,然岁月渐久,则须渐□,未有愈久而治之愈急之理。

且纷纷如此,何时当已!如刘奉世已在郴州,更除一散官,亦无所校;在岭表者已恶地,更迁徙亦无益。

陛下方讲復先帝政事,修飭治具,在朝之士,能为朝廷议论,裨补政事,分別忠邪,即於朝廷为有补。

徒尔纷纷,诚\无益也。

臣恐向所谓宰执荐引之人,皆未足用。

適见三省言□伯举乃至告税,若置之经筵,岂不取笑中外?」上亦笑曰:「却告税。

」布所开陈,上颇諦听之。

布又言:「臣愚直每不避喋喋,盖圣问所及,不敢不尽。

臣以谓清选要地,莫如经筵、史院,今经筵多非其人,而史院尤甚,无一人称职者。

凡士大夫为祖考作一铭誌碑文,犹须择天下有名德之士为之,以信后世。

先帝圣学高明,慨然大有为于天下,丰功盛烈,宜得名世之士为之譔述,以发扬先帝志意事业,以传信不朽。

今乃以此辈为之,何以信天下后世?愿更留圣意。

」上默然。

辛亥,朝散郎刘拯守右司员外郎。

初,黄履復欲置拯在言路,章惇乘履奉祠,亟有此除。

曾布谓惇曰:「上固尝对林希言拯不可为言官。

」惇笑曰:「此除且是矣。

」盖谓希多以其差除为不然也。

新知润州龚原特赐五品服。

詔应诸州通判並罢兼管勾官,令提举司依条於幕职官內选差。

京师雨久不止,拱圣第六营在安上门,营中水至三尺五寸,遂分五都送五营寄住。

內批:「依嘉祐例特支七百,诸色人五百,人员增上。

曾布言:「京师久雨,细民无以为生,当有以恤之。

元祐中尝赐钱,而措置无术,惠不及贫细。

今若令场务仓库以应官局监官各就近分与坊巷【五】,令抄札贫下人,各以本局印印给帖子,赴就近官局给钱,如此则无滥冒之弊。

人吏各以本处人充,量给与食钱,有乞取减□,依重禄法,则无敢作过者。

有不及者,听诣所属陈诉,则无不篃矣。

」上从布言,且曰:「细民诚\不易,兼军营多损坏,雨过便当为增修。

」仍令內侍监督,必可进筑。

布先以赐钱恤贫乏语三省,三省亦建请。

章惇曰:「上意更欲放房钱一次。

」翌日,上语布曰:「已再放房钱,五十以下皆放,仍放十日不妨【六】,但大姓不悦尔,此不足恤。

壬子,宣德郎邹浩为右正言。

浩初得召对,曾布谓上曰:「浩虽吕嘉问所荐,然觽论甚称之。

元祐以太学博士为来之邵、杨畏所逐,人以为冤。

」上曰:「待子细询问。

」於是三省呈浩元祐闲所上疏,陈科举去留之法未当,因及时事:云人才所当急,则云自古不乏才;国用所当忧,则云君子不言利;边备所当修,则云在德不在兵。

凡十余事,皆深中当时议论者之病,觽莫不称之。

遂擢授諫职。

已而布曰:「上近日差除,多出圣意,人情无不悦服,如赵挺之侍讲,適又闻邹浩諫官,皆协公议。

」上云:「邹浩亦言在上者好恶不同,故人才难进。

」布曰:「此言诚\中今日之病。

大臣与陛下共天位,治天职,当以天下为度,无所不容。

以天下之公论,致天下之人材为朝廷用,乃其职。

臣尝语同列,以谓古人云,有德者进则朝廷尊。

庙堂之上,身任朝廷之事,得天下之英才为朝廷用,则是为我用也;得天下之英才为我用,则岂独朝廷尊,亦为我之尊荣也。

今大臣乃孜孜畏天下之士,闻一人有气节,才为觽所称,则已望风疑之曰:『此人必与我不同,必不为我用。

』排斥詆毁,必使之不得进而后已。

其所引者,皆其门下奔走諂附之人,如此等人岂有正人端士?故每用一人,天下莫不以为非。

盖未闻有为大臣而如此畏人者。

」上亦嘆息曰:「身为大臣,何畏人之有!」既退,许將窃语布曰:「今日章惇不入,上深毁短之,且言其性分。

將因进说云:『当除以右相。

』上深然之。

」"浩论惇当罢,附年末。 □敏中桥见闻录云:朱熙载言,邹志完任襄州教授日,闻襄州有隱君子号先生,既死久矣。 有一子,号小先生,然不能肖似也。 志完謁见,问昔先生绪言、余论、遗书,皆不能道,因问先生平日喜读何书,其子曰:「先生亦不多观书,顷尝读一常清静经。 」志完因归,借清静经读之,忽若有得。 翌日,就邀其子出城往拜先生之塔,而作焚香颂:「归来须是报师恩,一炷清香塔下焚。 大地八风吹不动,十方三世一时闻。 」又言志完自贬所归,有谢表一语云:「昏昏瘴雾,尽为受道之师。 」余不能记也。 叔夏言:哲庙时,陛对者多不能当上意者。 报罢,高者监司寺监丞类尔,独志完一见当,即时改官除正言。 "

邹浩奏:「臣闻君尊如天,臣卑如地。

天地之气交,然后足以全万物之生;君臣之情通,然后足以隆四海之治。

臣伏观皇帝陛下躬览机政以来,自左右辅弼之外,其因职而请对,因举而赐对者,悉皆从容访问,尽其所言,君臣之情固以通而无闲。

然过是以往,窃虑其闲不得上达尚多有之。

臣愿陛下审察壅蔽之端,推广听纳之路,使四方万里之远,无以异於一堂之上,则天下幸甚,天下幸甚。

」"浩此奏无月日,附初除諫官时。 "

浩又尝奏:「臣伏以设官之方,虽台官主於纠劾,諫官主於锣纳,大率皆是以言为职。

然而諫官比之台官,除省曹依条合行关报事件外,其余並不预闻。

虽或闻之外议,又缘取索诸处文字不得,无由考实,难以论列。

臣窃见御史台昨因奏乞在京官司被受朝旨,並依元丰四年以前指挥关报本台,至元符元年八月五日奏,圣旨依所奏立法施行。

伏望睿慈特赐详酌,令在京官司今后被受一司续降条贯及一时指挥,亦依关报御史台法,关报门下、中书后省諫官案,所贵事得周知,可以论列,上副陛下虚怀听纳之意。

」"浩奏附见,从违当考。 八月五日,并靖国元年十月十一日,当考。 "御史中丞安惇言:「北京在澶州大河涨溢,溺民田宅,乞下本路提举司委官钞录被灾人户,速行賑济。

户部尚书□居厚言:「应起发官物,並委本处当职官依法审量所募官员实可委付管押者,即施行,仍令保明申部。

若有移易侵用,其元募官吏令本部具因依奏裁。

」並从之。

"新削。 "

丙辰,朝奉大夫、充祕阁校理孔平仲特落祕阁校理,送吏部与合入差遣。

詔以平仲党附元祐用事者,非毁先朝所建立,虽罢衡州,犹带馆职,故有是命。

"平仲必有言者,或因看详诉理所文字也。 新录辨曰:元祐贤才之盛,如平仲辈皆一时之望,而史官概诬以党附用事者。 自「平仲党附」以下刪去,今並存之,但削「上察知其人」五字,增「詔以」二字。 "

三省、枢密院同进呈鄜延奏,苗履、张守德获级。

詔令走马审验。

又奏:「已勾保甲,別无紧要事宜,即立便放散。

初,蔡卞、黄履、曾布皆以谓久雨收获未毕,遽此追扰,殊不恤民力。

况边报皆云点集往涇原,而鄜延所报亦然,遽此调法殊无谓。

上亦深患之,因言:「吕惠卿兄弟仕宦俱不能奉法循理,亦无爱人恤物之意,但狎侮相慢。

今玩法无所忌惮,如温卿在东南废法害物,不可悉数。

詔使按劾,虽送京东取勘,不过迁延会赦尔。

」上曰:「升卿性分亦然。

」觽莫不以谓诚\如圣諭。

升卿自云人勿犯我,我兄弟直是报绚。

上亦骇之。

上比数諭布以人物,布言:「邪正是非,莫如公议。

公议出于无情,故多在下。

如赵挺之、郭知章辈进擢,则人莫不喜。

如序辰辈一有迁除,则人实不乐。

盖邪正之辨不可变乱,有守之士於分別君子小人名分,虽鼎鑊在前,不可夺也。

」丁巳,尚书省言军人及诸色人犯罪该配而不任征役者,配充合配指挥,小分并老疾凭恃收赎而情不可恕者,並邻州编管。

"新无。 "

是日,蹇序辰、安惇以诉理事上殿。

曾布言:「诉理事干觽人。

昨朝廷指挥,令言有不顺者具名奏【七】,中外皆以为平允,但恐议论者更有所加,愿圣意裁察。

臣尝以谓诉理之人,本无可罪。

今刑部左右两曹,一主断狱,一主□雪。

盖自祖宗以来,以至今日,凡得罪经断,鲜有不更诉雪者,但一切付之刑部,自有条格。

既前此或行或否,皆自有司条上,其闲得雪除者比比而有。

元祐中用事之人当有形跡先帝之意,故別置一司以张大其事,若当时使如常日付之刑部,则今日亦无復有此纷纷。

以此言之,但用意造作之人为可罪,诉雪者似不足深责。

兼人数觽多,动觽失人心,孰大於此者?真宗践祚,有建议欲放天下欠负者,真宗云:『先帝何以不放?』大臣云:『先帝留此以遗陛下,以固结天下人心。

』真宗欣然从之。

盖人心何可失也。

」布又言:「诉理之人若於先朝言有不顺,此天下之所共怒,自当行法。

臣今日所陈无他,但愿朝廷守已降詔旨,勿令议论者更有所增加尔。

」上深然之。

已而闻序辰及惇所陈已纷纷矣。

戊午,鄜延奏,乞下涇原备御,又乞留苗履统制出入。

詔速发遣。

翌日,再奏乞留,亦不许。

"十四日陈次升云云。 "

河东奏,已筑三交川堡。

"二十三日赐名。 "先是,詔在京权侍郎以上各奏举人材,取旨召对。

既而又得旨,凡被举者悉召。

故日有对者,上数以询近臣。

曾布言:「人材淑慝不可逃公论,公论所在,是非不可变。

臣每被圣问,不敢不尽底裏。

然臣自得望清光,首尾五年,前后所陈不敢二三,盖出於赤心也。

故是非之论,终始未尝敢有小变易,圣意亦必洞察。

」上欣然曰:「是,是。

」"又有说周常六行,今別见。 "

薛昂上殿。

布言:「昂乃执政门下人,觽论所不与。

」上曰:「谁门下人?」布曰:「蔡卞。

」上默然。

是月,对者多隨才任使,独昂斥不用。

"是月以下布录甲戌。 陈瓘云:哲宗谓昂俗佞。 已附注绍圣四年十月二日壬午。 "

己未,吏部尚书叶祖洽言,近詔侍从官各举所知闻,所举之人召与不召者,伏望並令次第延见,所有去取,出自一时圣断。

从之。

"蔡蹈云云已附八月二十六日辛丑,或移附此。 "

雄州奏,乞雇禁军及百姓修城。

詔河北沿边並准此。

引进使、成州团练使王湛为鄜延路都鈐辖。

是日,陈次升言,枢密院不当不从鄜延暂留苗履统制。

翌日,同进呈。

上讶其太速,问何以漏泄。

蔡卞曰:「臣等亦方讶之。

」上令分析因何得知。

曾布退询院吏,云曾关门下省。

再对,遂奏云:「次升在左省,缘曾关门下省,故闻之耳。

」上曰:「职事不同,何以知?」且令分析,遂令不得隱讳。

退以语三省,卞颇喜曰:「交割却门下省恰两日。

」章惇在式假,卞权领也。

布曰:「若如此,止是给事漏泄。

」卞曰:「更好。

」盖以范鏜駮朱服,故深憾之尔。

已而次升分析云:「与范鏜续密院札子,故知。

」觽皆以为无罪,独卞曰:「中书、门下两省,漏泄之禁最严,今若以为无罪,则今后漏泄俱不妨。

」上曰:「此岂得无罪!」布曰:「如此亦只是范鏜有罪。

」卞曰:「更无事亦须放罪。

」布曰:「放罪不妨。

」上许之。

先是,鏜上殿。

布是日再对,上问鏜如何,布曰:「鏜之初进,人多疑其不正。

初举吕升卿自代,人以为附惇,及缴赵叡文字,则正戾惇意,或疑其附卞。

及駮朱服之命,则正与卞违。

未问举措是非,要之不为人所使。

」上亦深以为然。

"布录癸丑,今附此。 "

庚申,詔朝散大夫张寿特令致仕。

寿前知夔州,例得对,上察其老不任事,罢之。

曾布言:「熙寧中河东分画地界,起遣弓箭手四十二人,请以五台山寺地处之。

又令僧每人给二顷,童行一顷,余悉以招弓箭手。

」詔可。

布自言:「元祐二年帅河东,奏乞四十二人依旧,招到人有事故者,以诸寨闲田招人,逐旋拨还诸寺【八】。

既一从,元祐六年再降旨如旧。

今陈敦逸以利害来陈,遂得旨如元祐二年朝旨施行。

涇原路落蕃兵士归报,羌人点集百五十万,欲入汉界十程打劫。

诸路降羌及俘虏,皆言羌人大点集,决趋涇原。

詔章楶多方措置备御。

楶以书遗曾布言,贼\不来则已,来必墮吾策中。

布亦谓经营已久,宜其无所不备也。

辛酉,御史中丞安惇言:「请自今开封府、大理寺上殿公事,不得輒乞不结案审录及不覆奏。

如违,虽允所请,其元奏官並行责罚。

其刑名乞下刑部大理寺立法。

」尚书右司言:「应勘罪具狱,乞依条差官审录。

若係机密,即令所差官或差亲近臣僚並就勘所审录,仍取责不得漏泄文状入案。

」从之。

权殿中侍御史邓棐言,吕大防有子景山见任宣义郎,乞依范祖禹等诸子勒停例施行。

詔大防诸子並勒停,永不收□。

壬戌,皇第四女封懿寧公主。

太常博士周常言,国家庙室之制犹有未备,士大夫丧祭之仪犹有未明,愿令近臣诸儒与有司考求得失。

詔礼部、太常寺讲议以闻。

看详诉理所言:「相州官吏失入冯言死罪,计会请嘱法寺【九】。

元祐看详作情可矜恕,除雪罪犯,事皆失实,有害先帝治狱用刑之意。

及前任相州安阳县尉李棠"新录削去李棠姓名。 "进状內有『销除天下之冤以召和气』之语。

」詔:「元祐除落指挥更不施行,並令改正,內李棠特勒停。

」又言:「光州司法参军、监安上门郑侠上言谤訕朝政,并王安国非毁兄安石等罪名,元祐元年除雪不当。

及王斻、王斿进状,內言父安国冤抑未除,又云先臣不幸不得出於此时。

」詔:「元祐指挥更不施行,並令改正。

郑侠追毁出身已来文字,除名勒停,依旧送英州编管,永不量移。

王斻罢京东路转运\判官,添差监衡州盐酒税。

王斿监江寧府粮料院。

」"斿责在十月二日丙子,今增入。 "

先是,曾布白上:「臣前日尝言诉理事,近降朝旨,已为平允,不可更有增加,乃出於公议。

实不知甥王斻亦预此事,兼斻语既不婉顺,正犯詔旨,则臣之所陈本无他意。

」上曰:「斻言不幸不得出於此时。

」布曰:「此诚\可罪。

然元祐中臣不在京师,不知斻有此文字。

」上曰:「斻是元祐二年状。

」布曰:「臣是元年二月出。

」上曰:「卿必不知。

」布曰:「臣前日適有此言,望赐照察。

」上亦然之。

是日,许將谓布曰:「安中再礏斻远近,遂得旨令与远小处。

」布问黄履以再稟,履曰:「元度欲如此。

」元度,蔡卞也。

翌日,章惇语许將曰:「更增此远小指挥,尽出卞意。

诉理事以斻为首,盖序辰等虑布將有所开陈,故塞其端云。

」"王安国独不追改,当考实录。 十月二日丙子,看详诉理所言,宣德郎王斿於元祐中进状,称先臣冤抑,罪名未除,不幸不得出於兹时。 詔斿监江寧府粮料院。 王斿为京东运\判在绍圣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詔文思院上下界监官,除內臣外,令工部、少府监同共奏差。

詔:「陕西、河东路经略司告諭將士,自今出兵,汉蕃將士临阵用命,有杂功自当保奏推赏【一○】,不须虚上首级。

即有杂功而官司抑塞不为保奏,听於经略司或转运\提刑司诉委官究实。

其不为保奏及不受诉官司,皆以违制坐之,委走马觉察。

知情与同罪,不觉察亦重行黜责。

」"此用布录刪修,实录殊不了了。 "

秦州制勘所言,已勘李公绪所陈事状不虚。

又乞追王舜臣等。

从之。

"公绪事始具八月二十七日,二年正月二十三日始涇原乞舜臣准备使唤。 "

吏部言:「官员因朝廷直差若官司奏辟就移,并合在外授差遣。

又再任应关陞者【一一】,並许所在州投状录白未经关陞文字,差官点对,仍取家状一本连申吏部,即愿赴部关陞者听。

」从之。

"新削。 "

癸亥,宣德郎、太常博士周常兼崇政殿说书。

"八月四日曾布云云。 "朝奉郎、知遂州程堂为驾部员外郎。

詔故相王安石就京师赐第百闲以上。

"陈瓘云云可考二年正月二十七日。 "权知开封府吕嘉问言乞本府长吏到任举推官一员,许依旧法举通判已上人充。

詔许举第二任通判已上人。

"新削。 "

都大提举成都等路茶事司言:「请应买茶及以物货博易,而官司拘拦或抑勒者,並徒二年。

茶价如合增减,而官司不切体访市价,行遣失时,並科杖一百。

客旅以物货赴场博茶,如不及担数,並许隨斤重博易。

若物价多,茶价少,许贴给物价;物价少,茶价多,许贴给茶价【一二】。

內贴给钱不得过一分。

」从之。

"新削。 "

甲子,枢密院奏:「近据李忠杰画到地图,若涇原路於天都、额勒色克及南牟会、减猥等处,熙河路於天都、额勒色克、青南訥心、东冷牟、会州、打绳川以来各进筑得城寨,即两路边面遂將通接。

但有闲隙可乘,即涇原路勾抽环庆路得力兵马一万五千人骑,依上件地图次第下手,接续进筑城寨,向前相迎,通接边面。

昨虽已画上件地图降付两路,即未曾指挥逐路分认进筑去处。

」詔:「令章楶、孙路详此照会,更切讲究利害,及先次计会,相度举动次第闻奏。

如有未尽事理,亦仰子细条画,奏闻朝旨。

候到果决举动期日,即別降朝旨,勾抽环庆、秦凤將佐兵马等应副使唤。

」"此举章楶奏议附见。 布录云:詔:「章楶、孙路各相度进筑天都、南牟及青南訥心、会州、打绳川,通接边面。 以环庆兵助涇原,秦凤助熙河,各自举动,令条画利害及举动次第奏闻。 」"

詔诸军犯罪,事干大理寺、开封府,先从重罪处受理。

"布录。 "丙寅,章楶奏,乞孙路便道过渭州议事。

从之。

"布录。 "

淮南、两浙路察访孙杰言:「江、淮、荆、浙等路直置发运\使吕温卿违条不往泗州排纲,擅减衙前重难钱,不依规法改正乘船过数。

今吏部抑置民居作宅基,假立户名,容纵公人军兵於所在及巡歷州军违法冒借请给,每一出巡,逐州支借多至十余贯石。

合要公案簿书等勾考,取索不得。

温卿坐纵诡诈,公违詔旨,乞下有司考正其罪。

」詔:「罢温卿发运\使,於淮南州军听候朝旨。

仍就近供答文字【一三】,如有罪,不以將来赦原。

」既而上諭曾布,仍曰:「温卿好货。

」布曰:「温卿家兄弟多贪。

和卿作郎官,割米麦往边州,尝被罚。

升卿等多为贾贩之事,此觽所知。

温卿之罢非自出圣断,必未肯尔。

东南之人少苏息矣。

丁卯,詔六曹权侍郎三年磨勘,著为令。

"新削。 "

詔梓、遂州各增置武寧一指挥。

"此用遂寧府编录刪修改。 "

户部尚书□居厚言:「公人被差勾当及隨官员不得借请兑钱物,若官员容纵及勘给官司,各杖一百,內发运\司公人仍勒停。

所借数多计赃重者坐赃论,即官为判状或指挥违法借兑者,以违制论。

已上並不以赦降去官原减。

內勾当急速公事者仍不得乘船。

」从之。

戊辰,河东路经略司言:神泉寨筑堡三交川岭毕工【一四】,乞赐名。

詔以三交堡为名。

"十三日筑。 "

己巳,许將乞罢政,不许。

先是,凡经诉理者皆改正,而將亦在其闲,故求去。

以固留之,乃已。

辛未,太学博士□师礼言:「乞每岁申命近臣博求疏远之士,俾得进见,以观其志之所向,器而用之。

將见异材辈出,无异熙寧、元丰之盛时,天下幸甚。

」詔每岁令申中书省取旨。

遂除师礼正字。

"崇寧五年五月。 师礼有传,杭州人。 实录,师礼除正字在二十一日,今附此。 "

壬申,熙河兰会路经略司言,修筑扎实嘉裕勒毕。

詔以通会堡为名。

皇城使、威州刺史贾嵒除正刺史、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权管勾马军司事。

左朝议大夫、都官员外郎张公庠知晋州。

癸酉,看详诉理所言:「开封府府司官胡宗师等承勘周师立整会章喻卖田公事不当,周之道传达增飭并撰造语言,及取勘虚妄,又祁定州官顿起等违条差禁军防送,元祐元年並作情理可矜恕。

任公裕进状內有刑部一概以特旨,遂称难议施行,以此排天下之幽冤,使不得伸理。

国子司业朱服、监丞叶祖洽、主簿王元承,准朝旨,主簿专典簿书,各於监视钱库开闭【一五】,收支互相违戾,各特降一官。

叶祖洽仍罚金二十斤。

元祐并特除落,今看详诉理不当。

」詔:「朝散大夫、权刑部侍郎周之道,朝请大夫、权发运\副使任公裕各特降一官。

任公裕改充发运\判官。

元祐年指挥更不施行,並令改正。

」太学直讲王沇之等受赃,请嘱陞补生员,除雪不当。

詔元祐年指挥更不施行,並令改正。

」"邹浩论任公裕云云。 "甲戌,上批:「在內诸门出入,如因人请纳官物、呈报公事、投送文字,并御、翰林、仪鸞司非次祗应,听於近便门出入。

若不依所定门户出入者,並以阑入论。

应差办人物入皇城內应奉者,並前一日具职次、姓名、人物数、合经由门,报皇城司。

除军器头刃外,其依令合入及投送文书请纳官物,諭在內诸司差人將带。

头刃火烛往来別地分祗应,每前一日具姓名数及经歷处所关皇城司。

」"新无。 "

朝散郎、管勾玉隆观孔武仲卒。

注释

【一】叶棣原作「叶楝」,据阁本及下文改。

【二】黄履原作「王履」,按黄履宋史卷三二八有传,此作「王」误,据阁本改。

【三】上问布识周常否「识」原作「试」,据阁本及下文改。

【四】今罪罚轻重不侔「罚」原作「罢」,於此无义,据续通鑑卷八五改。

【五】今若令场务仓库以应官局监官各就近分与坊巷「官局」原作「官属」,据阁本改。

【六】仍放十日不妨「放」字原脱,据阁本补。

【七】令言有不顺者具名奏续通鑑卷八五「奏」上有「闻」字。

【八】逐旋拨还诸寺「寺」原作「事」,据阁本改。

【九】计会请嘱法寺「寺」原作「等」,据阁本改。

【一○】有杂功自当保奏推赏「保」字原脱,据阁本、活字本补。

【一一】又再任应关陞者「再」原作「在」,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二】许贴给茶价「茶」原作「近」,据阁本及文义改。

【一三】仍就近供答文字「仍」原作「乃」,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四】筑堡三交川岭毕工「三」原作「二」,据阁本及宋史卷八六地理志改。

【一五】各於监视钱库开闭「闭」原作「门」,据阁本、活字本改。



友情链接: 九五查询  古籍史书  老黄历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4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