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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符元年九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五百二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元符元年"戊寅,1998" 全文九月丙午朔,詔法酒库监官自今朝廷差人。
丁未,詔以霖雨罢秋讌。
詔除破枢密探过□钱三千余緡。
故事,执政每员月支□钱三十五千,密院岁赐添□钱一千七百緡。
自元祐三年以后,西府修葺及造陈设什物,冗费渐广,而□吏数增物价有至一倍以上,用度寖多,遂探请至元符三年终。
而自林希罢政,亦探请过三年前□钱。
曾布欲回纳,上悉令除破。
布更欲立法,令今后不得探请,仍令量入为出,不得支过岁额钱数,岁终令承旨具有无侵支钱数闻奏。
仍令承旨司取索冗费,看详裁减。
上曰:「执政饮食之费、不足校,亦不可裁减削弱,岁终亦不须奏。
」止令申枢密院擬定修葺及行事之费,皆令增一倍。
布自言:「三省主□库者方送大理寺根究,干没假贷钱仅万緡。
密院乃无此弊,但所增物价寖高,故一食之费价倍於前日。
」自是悉立定规例,无復可过为侵盗。
三省喜谓布曰:「得此约束,悉可遵用,遂蒙成矣。
」
己酉,中大夫、知亳州林希知杭州,朝请郎、知汝州邢恕知应天府。
御史中丞安惇奏疏论希、恕除授不当,疏留中不出。
"此据布录。 "
试中书舍人赵挺之兼侍讲。
是日,三省擬周常、叶棣承曾旼【一】、□伯举为侍讲,而宰执各有所毁誉,唯周常为黄履力荐而无毁之者【二】,佹得之矣。
上令具姓名呈,及是,上曰:「除赵挺之。
」觽愕然,盖非素议所及也。
上曰:「熙寧初首选为学官。
」觽莫敢异。
既退,章惇谓曾布曰:「挺之已除讲官。
」布曰:「得人。
」履亦称善,又顾布曰:「更有一人质甚美,亦可用。
」布曰:「亦闻之,乃周常也。
」
先是,上问布识周常否【三】,布曰:「臣不识之,亦不知其如何。
」上曰:「黄履力荐之,以谓可在经筵。
」布曰:「经筵乃在侍从,最为亲近要切之地,所擢必得人望,如常者觽人所未深知,万一误擢为可惜,不若只於从官中择人。
如赵挺之乃熙寧初首选为学官,莫如此人为宜。
」上矍然曰:「好,好!」布又言:「陛下圣质,睿明出於天纵,於邪正善恶无不洞照。
若挺之、知章辈,非出圣意擢用,无缘得进,外议孰不鼓舞称颂。
经筵之选尤不可轻,愿更留圣意。
」"布录在八月二十九日甲辰,今附此。 常卒为说书在九月十八日癸亥。 "
龙图阁待制、新知杭州虞策为户部侍郎。
"元符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又以前户侍权户尚。 "
温州防御使曹评为真定路副总管。
枢密院初擬定与都鈐辖,上特除副总管,且曰:「先帝待慈圣家极厚,此不足惜也。
」
詔孙杞罢右司郎中与知军差遣之命勿行。
先是,御史中丞安惇论杞察访河北案举失职,故罢右司。
未几,杞卒於道,遂有是詔。
"十一月三日丁未,邓棐又云。 "
权吏部尚书叶祖洽言:「近刘挚、梁燾诸子並勒停,永不收□,仍各於元指定州军居住。
伏见王珪罪恶,比挚等最为暴著,今罪罚轻重不侔【四】,何以慰天下公议!」詔王珪诸子並特勒停,永不收□。
詔:「开封府依旧敕,每岁冬月巡视京城內冻馁之人外,吏部仍差待闕小使臣同职员分地分往。
救济过人口交与福田院毕,据实数申户部。
」从监察御史蔡蹈言也。
詔奉议郎、通判霸州侍其琮特追一官勒停。
坐避事出巡,致北人侵入榷场,人兵拆桥梁等也。
詔罪人应配五百里以上,皆配陕西、河东充厢军。
曾布白上曰:「此汉徙人以实边之遗法也。
」上然之。
诸路经略司各二千人止。
庚戌,追官勒停横州编管秦观特除名,永不收□,移送雷州编管。
以附会司马光等同恶相济也。
"新录削去「以附会司马光等同恶相济也」十二字。 "
供备库副使王棫知寧化军。
棫元丰二年中为閤门祗候,寻医,从高遵裕至灵州勾当公事。
遵裕贬,棫亦降官,与远小监当,遂以內殿崇班覃恩改承制致仕。
及邢恕言元丰末王珪问定策事於高遵裕,遵裕叱其子云:「此朝廷事,不当与议。
」时棫亦与闻。
遵裕赠官,棫落致仕,得供备库副使。
"七月二十五日落致仕除官。 "而上諭曾布,令与一郡,遂除之。
"布录。 "
曾布再对,上又问曾旼,布曰:「臣论之多矣。
」上又曰:「章惇不喜邓洵武兄弟。
」布曰:「惇与綰有隙,觽所知;然其斥洵武、郑居中、叶棣、□伯举辈,则亦为公论所称;及荐引曾旼、周穜辈,则物论亦莫不罪之。
此乃天下之公议也。
」上又曰:「谢文瓘如何?」布曰:「臣亦论之多矣。
」上曰:「是。
」布曰:「君子小人之分出,天下公论多在下者,以无情故也。
在上之人好恶各有所偏,所引者皆其门下党附之人,故多不合公论,如洵武、穜、旼辈是也。
臣尝以谓君子小人名分不可易,若令以小人为君子,以君子为小人,虽白刃鼎鑊在前,亦不可夺。
虽君子小人论议不同,然邪正之人,以义理观之,亦不难分別。
且如今日在朝之人,若善人君子,则所陈无非忠厚之论,每事循理守分,不为过举。
若邪慝之人,则惟是攻毁元祐之人不已。
如邢恕之人才作中丞,便攻刘奉世,安惇作諫议大夫,便攻郑雍,以至序辰辈平日所陈不过此等事,但欲以此悦朝廷为进身之计,然量朝廷亦已薄矣。
元祐之人詆斥先帝,变乱法度,孰不以为可罪?然贬窜亦已至矣。
四五年闲行遣不已,岂惟中外饜飫闻听?臣窃料圣意必亦饜闻。
自古亦有此等事,然岁月渐久,则须渐□,未有愈久而治之愈急之理。
且纷纷如此,何时当已!如刘奉世已在郴州,更除一散官,亦无所校;在岭表者已恶地,更迁徙亦无益。
陛下方讲復先帝政事,修飭治具,在朝之士,能为朝廷议论,裨补政事,分別忠邪,即於朝廷为有补。
徒尔纷纷,诚\无益也。
臣恐向所谓宰执荐引之人,皆未足用。
適见三省言□伯举乃至告税,若置之经筵,岂不取笑中外?」上亦笑曰:「却告税。
」布所开陈,上颇諦听之。
布又言:「臣愚直每不避喋喋,盖圣问所及,不敢不尽。
臣以谓清选要地,莫如经筵、史院,今经筵多非其人,而史院尤甚,无一人称职者。
凡士大夫为祖考作一铭誌碑文,犹须择天下有名德之士为之,以信后世。
先帝圣学高明,慨然大有为于天下,丰功盛烈,宜得名世之士为之譔述,以发扬先帝志意事业,以传信不朽。
今乃以此辈为之,何以信天下后世?愿更留圣意。
」上默然。
辛亥,朝散郎刘拯守右司员外郎。
初,黄履復欲置拯在言路,章惇乘履奉祠,亟有此除。
曾布谓惇曰:「上固尝对林希言拯不可为言官。
」惇笑曰:「此除且是矣。
」盖谓希多以其差除为不然也。
新知润州龚原特赐五品服。
詔应诸州通判並罢兼管勾官,令提举司依条於幕职官內选差。
京师雨久不止,拱圣第六营在安上门,营中水至三尺五寸,遂分五都送五营寄住。
內批:「依嘉祐例特支七百,诸色人五百,人员增上。
」
曾布言:「京师久雨,细民无以为生,当有以恤之。
元祐中尝赐钱,而措置无术,惠不及贫细。
今若令场务仓库以应官局监官各就近分与坊巷【五】,令抄札贫下人,各以本局印印给帖子,赴就近官局给钱,如此则无滥冒之弊。
人吏各以本处人充,量给与食钱,有乞取减□,依重禄法,则无敢作过者。
有不及者,听诣所属陈诉,则无不篃矣。
」上从布言,且曰:「细民诚\不易,兼军营多损坏,雨过便当为增修。
」仍令內侍监督,必可进筑。
布先以赐钱恤贫乏语三省,三省亦建请。
章惇曰:「上意更欲放房钱一次。
」翌日,上语布曰:「已再放房钱,五十以下皆放,仍放十日不妨【六】,但大姓不悦尔,此不足恤。
」
壬子,宣德郎邹浩为右正言。
浩初得召对,曾布谓上曰:「浩虽吕嘉问所荐,然觽论甚称之。
元祐以太学博士为来之邵、杨畏所逐,人以为冤。
」上曰:「待子细询问。
」於是三省呈浩元祐闲所上疏,陈科举去留之法未当,因及时事:云人才所当急,则云自古不乏才;国用所当忧,则云君子不言利;边备所当修,则云在德不在兵。
凡十余事,皆深中当时议论者之病,觽莫不称之。
遂擢授諫职。
已而布曰:「上近日差除,多出圣意,人情无不悦服,如赵挺之侍讲,適又闻邹浩諫官,皆协公议。
」上云:「邹浩亦言在上者好恶不同,故人才难进。
」布曰:「此言诚\中今日之病。
大臣与陛下共天位,治天职,当以天下为度,无所不容。
以天下之公论,致天下之人材为朝廷用,乃其职。
臣尝语同列,以谓古人云,有德者进则朝廷尊。
庙堂之上,身任朝廷之事,得天下之英才为朝廷用,则是为我用也;得天下之英才为我用,则岂独朝廷尊,亦为我之尊荣也。
今大臣乃孜孜畏天下之士,闻一人有气节,才为觽所称,则已望风疑之曰:『此人必与我不同,必不为我用。
』排斥詆毁,必使之不得进而后已。
其所引者,皆其门下奔走諂附之人,如此等人岂有正人端士?故每用一人,天下莫不以为非。
盖未闻有为大臣而如此畏人者。
」上亦嘆息曰:「身为大臣,何畏人之有!」既退,许將窃语布曰:「今日章惇不入,上深毁短之,且言其性分。
將因进说云:『当除以右相。
』上深然之。
」"浩论惇当罢,附年末。 □敏中桥见闻录云:朱熙载言,邹志完任襄州教授日,闻襄州有隱君子号先生,既死久矣。 有一子,号小先生,然不能肖似也。 志完謁见,问昔先生绪言、余论、遗书,皆不能道,因问先生平日喜读何书,其子曰:「先生亦不多观书,顷尝读一常清静经。 」志完因归,借清静经读之,忽若有得。 翌日,就邀其子出城往拜先生之塔,而作焚香颂:「归来须是报师恩,一炷清香塔下焚。 大地八风吹不动,十方三世一时闻。 」又言志完自贬所归,有谢表一语云:「昏昏瘴雾,尽为受道之师。 」余不能记也。 叔夏言:哲庙时,陛对者多不能当上意者。 报罢,高者监司寺监丞类尔,独志完一见当,即时改官除正言。 "
邹浩奏:「臣闻君尊如天,臣卑如地。
天地之气交,然后足以全万物之生;君臣之情通,然后足以隆四海之治。
臣伏观皇帝陛下躬览机政以来,自左右辅弼之外,其因职而请对,因举而赐对者,悉皆从容访问,尽其所言,君臣之情固以通而无闲。
然过是以往,窃虑其闲不得上达尚多有之。
臣愿陛下审察壅蔽之端,推广听纳之路,使四方万里之远,无以异於一堂之上,则天下幸甚,天下幸甚。
」"浩此奏无月日,附初除諫官时。 "
浩又尝奏:「臣伏以设官之方,虽台官主於纠劾,諫官主於锣纳,大率皆是以言为职。
然而諫官比之台官,除省曹依条合行关报事件外,其余並不预闻。
虽或闻之外议,又缘取索诸处文字不得,无由考实,难以论列。
臣窃见御史台昨因奏乞在京官司被受朝旨,並依元丰四年以前指挥关报本台,至元符元年八月五日奏,圣旨依所奏立法施行。
伏望睿慈特赐详酌,令在京官司今后被受一司续降条贯及一时指挥,亦依关报御史台法,关报门下、中书后省諫官案,所贵事得周知,可以论列,上副陛下虚怀听纳之意。
」"浩奏附见,从违当考。 八月五日,并靖国元年十月十一日,当考。 "御史中丞安惇言:「北京在澶州大河涨溢,溺民田宅,乞下本路提举司委官钞录被灾人户,速行賑济。
」
户部尚书□居厚言:「应起发官物,並委本处当职官依法审量所募官员实可委付管押者,即施行,仍令保明申部。
若有移易侵用,其元募官吏令本部具因依奏裁。
」並从之。
"新削。 "
丙辰,朝奉大夫、充祕阁校理孔平仲特落祕阁校理,送吏部与合入差遣。
詔以平仲党附元祐用事者,非毁先朝所建立,虽罢衡州,犹带馆职,故有是命。
"平仲必有言者,或因看详诉理所文字也。 新录辨曰:元祐贤才之盛,如平仲辈皆一时之望,而史官概诬以党附用事者。 自「平仲党附」以下刪去,今並存之,但削「上察知其人」五字,增「詔以」二字。 "
三省、枢密院同进呈鄜延奏,苗履、张守德获级。
詔令走马审验。
又奏:「已勾保甲,別无紧要事宜,即立便放散。
」
初,蔡卞、黄履、曾布皆以谓久雨收获未毕,遽此追扰,殊不恤民力。
况边报皆云点集往涇原,而鄜延所报亦然,遽此调法殊无谓。
上亦深患之,因言:「吕惠卿兄弟仕宦俱不能奉法循理,亦无爱人恤物之意,但狎侮相慢。
今玩法无所忌惮,如温卿在东南废法害物,不可悉数。
詔使按劾,虽送京东取勘,不过迁延会赦尔。
」上曰:「升卿性分亦然。
」觽莫不以谓诚\如圣諭。
升卿自云人勿犯我,我兄弟直是报绚。
上亦骇之。
上比数諭布以人物,布言:「邪正是非,莫如公议。
公议出于无情,故多在下。
如赵挺之、郭知章辈进擢,则人莫不喜。
如序辰辈一有迁除,则人实不乐。
盖邪正之辨不可变乱,有守之士於分別君子小人名分,虽鼎鑊在前,不可夺也。
」丁巳,尚书省言军人及诸色人犯罪该配而不任征役者,配充合配指挥,小分并老疾凭恃收赎而情不可恕者,並邻州编管。
"新无。 "
是日,蹇序辰、安惇以诉理事上殿。
曾布言:「诉理事干觽人。
昨朝廷指挥,令言有不顺者具名奏【七】,中外皆以为平允,但恐议论者更有所加,愿圣意裁察。
臣尝以谓诉理之人,本无可罪。
今刑部左右两曹,一主断狱,一主□雪。
盖自祖宗以来,以至今日,凡得罪经断,鲜有不更诉雪者,但一切付之刑部,自有条格。
既前此或行或否,皆自有司条上,其闲得雪除者比比而有。
元祐中用事之人当有形跡先帝之意,故別置一司以张大其事,若当时使如常日付之刑部,则今日亦无復有此纷纷。
以此言之,但用意造作之人为可罪,诉雪者似不足深责。
兼人数觽多,动觽失人心,孰大於此者?真宗践祚,有建议欲放天下欠负者,真宗云:『先帝何以不放?』大臣云:『先帝留此以遗陛下,以固结天下人心。
』真宗欣然从之。
盖人心何可失也。
」布又言:「诉理之人若於先朝言有不顺,此天下之所共怒,自当行法。
臣今日所陈无他,但愿朝廷守已降詔旨,勿令议论者更有所增加尔。
」上深然之。
已而闻序辰及惇所陈已纷纷矣。
戊午,鄜延奏,乞下涇原备御,又乞留苗履统制出入。
詔速发遣。
翌日,再奏乞留,亦不许。
"十四日陈次升云云。 "
河东奏,已筑三交川堡。
"二十三日赐名。 "先是,詔在京权侍郎以上各奏举人材,取旨召对。
既而又得旨,凡被举者悉召。
故日有对者,上数以询近臣。
曾布言:「人材淑慝不可逃公论,公论所在,是非不可变。
臣每被圣问,不敢不尽底裏。
然臣自得望清光,首尾五年,前后所陈不敢二三,盖出於赤心也。
故是非之论,终始未尝敢有小变易,圣意亦必洞察。
」上欣然曰:「是,是。
」"又有说周常六行,今別见。 "
薛昂上殿。
布言:「昂乃执政门下人,觽论所不与。
」上曰:「谁门下人?」布曰:「蔡卞。
」上默然。
是月,对者多隨才任使,独昂斥不用。
"是月以下布录甲戌。 陈瓘云:哲宗谓昂俗佞。 已附注绍圣四年十月二日壬午。 "
己未,吏部尚书叶祖洽言,近詔侍从官各举所知闻,所举之人召与不召者,伏望並令次第延见,所有去取,出自一时圣断。
从之。
"蔡蹈云云已附八月二十六日辛丑,或移附此。 "
雄州奏,乞雇禁军及百姓修城。
詔河北沿边並准此。
引进使、成州团练使王湛为鄜延路都鈐辖。
是日,陈次升言,枢密院不当不从鄜延暂留苗履统制。
翌日,同进呈。
上讶其太速,问何以漏泄。
蔡卞曰:「臣等亦方讶之。
」上令分析因何得知。
曾布退询院吏,云曾关门下省。
再对,遂奏云:「次升在左省,缘曾关门下省,故闻之耳。
」上曰:「职事不同,何以知?」且令分析,遂令不得隱讳。
退以语三省,卞颇喜曰:「交割却门下省恰两日。
」章惇在式假,卞权领也。
布曰:「若如此,止是给事漏泄。
」卞曰:「更好。
」盖以范鏜駮朱服,故深憾之尔。
已而次升分析云:「与范鏜续密院札子,故知。
」觽皆以为无罪,独卞曰:「中书、门下两省,漏泄之禁最严,今若以为无罪,则今后漏泄俱不妨。
」上曰:「此岂得无罪!」布曰:「如此亦只是范鏜有罪。
」卞曰:「更无事亦须放罪。
」布曰:「放罪不妨。
」上许之。
先是,鏜上殿。
布是日再对,上问鏜如何,布曰:「鏜之初进,人多疑其不正。
初举吕升卿自代,人以为附惇,及缴赵叡文字,则正戾惇意,或疑其附卞。
及駮朱服之命,则正与卞违。
未问举措是非,要之不为人所使。
」上亦深以为然。
"布录癸丑,今附此。 "
庚申,詔朝散大夫张寿特令致仕。
寿前知夔州,例得对,上察其老不任事,罢之。
曾布言:「熙寧中河东分画地界,起遣弓箭手四十二人,请以五台山寺地处之。
又令僧每人给二顷,童行一顷,余悉以招弓箭手。
」詔可。
布自言:「元祐二年帅河东,奏乞四十二人依旧,招到人有事故者,以诸寨闲田招人,逐旋拨还诸寺【八】。
既一从,元祐六年再降旨如旧。
今陈敦逸以利害来陈,遂得旨如元祐二年朝旨施行。
」
涇原路落蕃兵士归报,羌人点集百五十万,欲入汉界十程打劫。
诸路降羌及俘虏,皆言羌人大点集,决趋涇原。
詔章楶多方措置备御。
楶以书遗曾布言,贼\不来则已,来必墮吾策中。
布亦谓经营已久,宜其无所不备也。
辛酉,御史中丞安惇言:「请自今开封府、大理寺上殿公事,不得輒乞不结案审录及不覆奏。
如违,虽允所请,其元奏官並行责罚。
其刑名乞下刑部大理寺立法。
」尚书右司言:「应勘罪具狱,乞依条差官审录。
若係机密,即令所差官或差亲近臣僚並就勘所审录,仍取责不得漏泄文状入案。
」从之。
权殿中侍御史邓棐言,吕大防有子景山见任宣义郎,乞依范祖禹等诸子勒停例施行。
詔大防诸子並勒停,永不收□。
壬戌,皇第四女封懿寧公主。
太常博士周常言,国家庙室之制犹有未备,士大夫丧祭之仪犹有未明,愿令近臣诸儒与有司考求得失。
詔礼部、太常寺讲议以闻。
看详诉理所言:「相州官吏失入冯言死罪,计会请嘱法寺【九】。
元祐看详作情可矜恕,除雪罪犯,事皆失实,有害先帝治狱用刑之意。
及前任相州安阳县尉李棠"新录削去李棠姓名。 "进状內有『销除天下之冤以召和气』之语。
」詔:「元祐除落指挥更不施行,並令改正,內李棠特勒停。
」又言:「光州司法参军、监安上门郑侠上言谤訕朝政,并王安国非毁兄安石等罪名,元祐元年除雪不当。
及王斻、王斿进状,內言父安国冤抑未除,又云先臣不幸不得出於此时。
」詔:「元祐指挥更不施行,並令改正。
郑侠追毁出身已来文字,除名勒停,依旧送英州编管,永不量移。
王斻罢京东路转运\判官,添差监衡州盐酒税。
王斿监江寧府粮料院。
」"斿责在十月二日丙子,今增入。 "
先是,曾布白上:「臣前日尝言诉理事,近降朝旨,已为平允,不可更有增加,乃出於公议。
实不知甥王斻亦预此事,兼斻语既不婉顺,正犯詔旨,则臣之所陈本无他意。
」上曰:「斻言不幸不得出於此时。
」布曰:「此诚\可罪。
然元祐中臣不在京师,不知斻有此文字。
」上曰:「斻是元祐二年状。
」布曰:「臣是元年二月出。
」上曰:「卿必不知。
」布曰:「臣前日適有此言,望赐照察。
」上亦然之。
是日,许將谓布曰:「安中再礏斻远近,遂得旨令与远小处。
」布问黄履以再稟,履曰:「元度欲如此。
」元度,蔡卞也。
翌日,章惇语许將曰:「更增此远小指挥,尽出卞意。
诉理事以斻为首,盖序辰等虑布將有所开陈,故塞其端云。
」"王安国独不追改,当考实录。 十月二日丙子,看详诉理所言,宣德郎王斿於元祐中进状,称先臣冤抑,罪名未除,不幸不得出於兹时。 詔斿监江寧府粮料院。 王斿为京东运\判在绍圣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詔文思院上下界监官,除內臣外,令工部、少府监同共奏差。
詔:「陕西、河东路经略司告諭將士,自今出兵,汉蕃將士临阵用命,有杂功自当保奏推赏【一○】,不须虚上首级。
即有杂功而官司抑塞不为保奏,听於经略司或转运\提刑司诉委官究实。
其不为保奏及不受诉官司,皆以违制坐之,委走马觉察。
知情与同罪,不觉察亦重行黜责。
」"此用布录刪修,实录殊不了了。 "
秦州制勘所言,已勘李公绪所陈事状不虚。
又乞追王舜臣等。
从之。
"公绪事始具八月二十七日,二年正月二十三日始涇原乞舜臣准备使唤。 "
吏部言:「官员因朝廷直差若官司奏辟就移,并合在外授差遣。
又再任应关陞者【一一】,並许所在州投状录白未经关陞文字,差官点对,仍取家状一本连申吏部,即愿赴部关陞者听。
」从之。
"新削。 "
癸亥,宣德郎、太常博士周常兼崇政殿说书。
"八月四日曾布云云。 "朝奉郎、知遂州程堂为驾部员外郎。
詔故相王安石就京师赐第百闲以上。
"陈瓘云云可考二年正月二十七日。 "权知开封府吕嘉问言乞本府长吏到任举推官一员,许依旧法举通判已上人充。
詔许举第二任通判已上人。
"新削。 "
都大提举成都等路茶事司言:「请应买茶及以物货博易,而官司拘拦或抑勒者,並徒二年。
茶价如合增减,而官司不切体访市价,行遣失时,並科杖一百。
客旅以物货赴场博茶,如不及担数,並许隨斤重博易。
若物价多,茶价少,许贴给物价;物价少,茶价多,许贴给茶价【一二】。
內贴给钱不得过一分。
」从之。
"新削。 "
甲子,枢密院奏:「近据李忠杰画到地图,若涇原路於天都、额勒色克及南牟会、减猥等处,熙河路於天都、额勒色克、青南訥心、东冷牟、会州、打绳川以来各进筑得城寨,即两路边面遂將通接。
但有闲隙可乘,即涇原路勾抽环庆路得力兵马一万五千人骑,依上件地图次第下手,接续进筑城寨,向前相迎,通接边面。
昨虽已画上件地图降付两路,即未曾指挥逐路分认进筑去处。
」詔:「令章楶、孙路详此照会,更切讲究利害,及先次计会,相度举动次第闻奏。
如有未尽事理,亦仰子细条画,奏闻朝旨。
候到果决举动期日,即別降朝旨,勾抽环庆、秦凤將佐兵马等应副使唤。
」"此举章楶奏议附见。 布录云:詔:「章楶、孙路各相度进筑天都、南牟及青南訥心、会州、打绳川,通接边面。 以环庆兵助涇原,秦凤助熙河,各自举动,令条画利害及举动次第奏闻。 」"
詔诸军犯罪,事干大理寺、开封府,先从重罪处受理。
"布录。 "丙寅,章楶奏,乞孙路便道过渭州议事。
从之。
"布录。 "
淮南、两浙路察访孙杰言:「江、淮、荆、浙等路直置发运\使吕温卿违条不往泗州排纲,擅减衙前重难钱,不依规法改正乘船过数。
今吏部抑置民居作宅基,假立户名,容纵公人军兵於所在及巡歷州军违法冒借请给,每一出巡,逐州支借多至十余贯石。
合要公案簿书等勾考,取索不得。
温卿坐纵诡诈,公违詔旨,乞下有司考正其罪。
」詔:「罢温卿发运\使,於淮南州军听候朝旨。
仍就近供答文字【一三】,如有罪,不以將来赦原。
」既而上諭曾布,仍曰:「温卿好货。
」布曰:「温卿家兄弟多贪。
和卿作郎官,割米麦往边州,尝被罚。
升卿等多为贾贩之事,此觽所知。
温卿之罢非自出圣断,必未肯尔。
东南之人少苏息矣。
」
丁卯,詔六曹权侍郎三年磨勘,著为令。
"新削。 "
詔梓、遂州各增置武寧一指挥。
"此用遂寧府编录刪修改。 "
户部尚书□居厚言:「公人被差勾当及隨官员不得借请兑钱物,若官员容纵及勘给官司,各杖一百,內发运\司公人仍勒停。
所借数多计赃重者坐赃论,即官为判状或指挥违法借兑者,以违制论。
已上並不以赦降去官原减。
內勾当急速公事者仍不得乘船。
」从之。
戊辰,河东路经略司言:神泉寨筑堡三交川岭毕工【一四】,乞赐名。
詔以三交堡为名。
"十三日筑。 "
己巳,许將乞罢政,不许。
先是,凡经诉理者皆改正,而將亦在其闲,故求去。
以固留之,乃已。
辛未,太学博士□师礼言:「乞每岁申命近臣博求疏远之士,俾得进见,以观其志之所向,器而用之。
將见异材辈出,无异熙寧、元丰之盛时,天下幸甚。
」詔每岁令申中书省取旨。
遂除师礼正字。
"崇寧五年五月。 师礼有传,杭州人。 实录,师礼除正字在二十一日,今附此。 "
壬申,熙河兰会路经略司言,修筑扎实嘉裕勒毕。
詔以通会堡为名。
皇城使、威州刺史贾嵒除正刺史、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权管勾马军司事。
左朝议大夫、都官员外郎张公庠知晋州。
癸酉,看详诉理所言:「开封府府司官胡宗师等承勘周师立整会章喻卖田公事不当,周之道传达增飭并撰造语言,及取勘虚妄,又祁定州官顿起等违条差禁军防送,元祐元年並作情理可矜恕。
任公裕进状內有刑部一概以特旨,遂称难议施行,以此排天下之幽冤,使不得伸理。
国子司业朱服、监丞叶祖洽、主簿王元承,准朝旨,主簿专典簿书,各於监视钱库开闭【一五】,收支互相违戾,各特降一官。
叶祖洽仍罚金二十斤。
元祐并特除落,今看详诉理不当。
」詔:「朝散大夫、权刑部侍郎周之道,朝请大夫、权发运\副使任公裕各特降一官。
任公裕改充发运\判官。
元祐年指挥更不施行,並令改正。
」太学直讲王沇之等受赃,请嘱陞补生员,除雪不当。
詔元祐年指挥更不施行,並令改正。
」"邹浩论任公裕云云。 "甲戌,上批:「在內诸门出入,如因人请纳官物、呈报公事、投送文字,并御、翰林、仪鸞司非次祗应,听於近便门出入。
若不依所定门户出入者,並以阑入论。
应差办人物入皇城內应奉者,並前一日具职次、姓名、人物数、合经由门,报皇城司。
除军器头刃外,其依令合入及投送文书请纳官物,諭在內诸司差人將带。
头刃火烛往来別地分祗应,每前一日具姓名数及经歷处所关皇城司。
」"新无。 "
朝散郎、管勾玉隆观孔武仲卒。
注释
【一】叶棣原作「叶楝」,据阁本及下文改。
【二】黄履原作「王履」,按黄履宋史卷三二八有传,此作「王」误,据阁本改。
【三】上问布识周常否「识」原作「试」,据阁本及下文改。
【四】今罪罚轻重不侔「罚」原作「罢」,於此无义,据续通鑑卷八五改。
【五】今若令场务仓库以应官局监官各就近分与坊巷「官局」原作「官属」,据阁本改。
【六】仍放十日不妨「放」字原脱,据阁本补。
【七】令言有不顺者具名奏续通鑑卷八五「奏」上有「闻」字。
【八】逐旋拨还诸寺「寺」原作「事」,据阁本改。
【九】计会请嘱法寺「寺」原作「等」,据阁本改。
【一○】有杂功自当保奏推赏「保」字原脱,据阁本、活字本补。
【一一】又再任应关陞者「再」原作「在」,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二】许贴给茶价「茶」原作「近」,据阁本及文义改。
【一三】仍就近供答文字「仍」原作「乃」,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四】筑堡三交川岭毕工「三」原作「二」,据阁本及宋史卷八六地理志改。
【一五】各於监视钱库开闭「闭」原作「门」,据阁本、活字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