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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符元年十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五百三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元符元年"戊寅,1998"
全文
冬十月乙亥朔,三省言:「近水灌解池,盐数少损,虑民闲闕用。
河中府、解州小池盐【一】,商、华等州私土盐【二】,阶州石盐,通远军、岷州官井盐,並听与解盐於陕西路出卖。
」又言:「解州盐池为水所冲注,知州刘棐、通判刘公明並放罢,令取劾闻奏。
乞不以將来赦原。
」並从之。
"明年正月二十六日,差官致祭。 "
雄州奏:「契丹新置魏州,欲徙上等户一千以实之【三】。
宰相王师儒以为不可,力諫不从,退而自刺其腹,赖左右救止,微伤而已。
戎主遽从其言,仍赐压惊钱三千緡、加三官【四】。
」
丙子,曾布白上:「北事虚实【五】,虽未可知,若虏相能以忧民为心,强諫如此,而戎主听纳,又赐金加官,君臣之际,即在中国,亦甚所难得也。
」上默然。
詔:「诸路新附蕃官,逐月各特支与月粮【六】。
借职已下,依下班殿侍例;奉职以上至供奉官,依茶酒班殿侍例,候转至崇班日住支。
」
枢密院言:「浅\井、瓦和市进筑城寨,比之自青南訥心、横水澜、东冷牟进筑【七】,与涇原路自盪羌进筑额勒色克【八】、南牟会一带相迎【九】,通接边面,即是迂直迟速并费用钱粮兵马事力大段相远。
遂降指挥,令章楶、孙路相度两路各自天都及青南訥心以来进筑城寨通接边面。
今议者或谓不先筑浅\井,则诸处川谷,贼\马来路不一。
即未委两路依前降指挥去处併力进筑之际,更有无贼\马来路可以入近裏作过。
朝廷於合进筑之处,亦无固必,全贵在两路帅臣【一○】。
」詔令章楶、孙路详已降朝旨及今来所问事理,子细体问的確利害,公共讲议两路进筑次第。
如合依先降朝旨施行,即合至甚时计会勾抽环庆、秦凤路兵马各行次第进筑,画一条析的確利害,结罪保明闻奏。
"章楶奏议载此,今掇取附见。 "曾布言:「张行、李深皆力陈不筑浅\井,则天都、青南訥心皆未可进筑,且以谓边人之言莫不尔,而帅臣以鍾传被责不敢奏。
虽未可尽信,然亦不可不究其说。
欲下两帅相度,而章惇坚以为不足问,又出张询书云不足议。
」上以布言为是,遂降此詔。
又詔秦凤支修城保甲雇钱,诸路准此。
涇原奏,新归汉供奉官以下,支殿侍月俸。
从之。
丁丑,右司员外郎曾旼等言:「谨按周礼大宗伯之职,以禋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伯、雨师。
又肆师之职,立大祀,用玉帛、牲牷;立次祀,用牲幣;立小祀,用牲。
故先儒之说,以为实柴所祀者无玉,槱燎所祀者无幣。
按太常令式,觽星三百六十位皆不用幣,盖出於槱燎无幣之义。
然臣等考於典瑞、玉人之官,皆曰『圭幣以祀日月星辰』。
则实柴所祀,非无玉矣。
则槱燎无幣,恐或未然。
乞下有司考求,以上副陛下称秩百神之意。
」礼部与太常寺看详,按王涇郊祀录,凡礼神之幣,五星以下各隨方色,一丈八尺。
又国朝祀仪,小祀皆用幣,惟亲祀仪,自天皇大帝而下皆为从祀,幣日以赤,月以白,五帝及內宫已下各从方色,並长一丈八尺。
独內壝之外,觽星三百六十位,不载用幣之文。
今乞从所请,並隨其方色用幣。
又言:「伏考典礼,以气臭事神,自周人始。
至於近世,易之以香。
谨按先儒何佟之议,以为南郊、明堂用沈香,本天之质,阳所宜也;北郊用上和香,以地与人亲【一一】,宜加杂馥。
前代祀志实存其说,今令文北极天皇而下皆用湿香,至於觽星之位,香不復设,窃恐於义未尽。
」礼部与太常寺看详,內壝之外,觽星三百六十位,欲比附壝內从祀神位,每陛各设香炉一座,每座用湿香四两。
又言:「郊坛分献官、祀官、赞者,凡二百余人,皆立於小次之后,每有升降,多出御前,往来纷然,不至严肃。
乞下讲求,著为定制。
」礼部与太常寺看详,元丰郊礼,设分献官於內壝东门外公卿之后,重行,西向北上立。
皇帝至位再拜,並隨拜;降神乐止,又隨拜。
皇帝將奠祀帝之幣,礼生各引分献官奉玉帛升坛【一二】,奠於上下诸神位讫,各引復位。
初,亚献將升,礼生各引诸献官俱诣罍洗,各由其陛奠讫,俱还位。
兹乃举行旧典已得允当。
至元祐中,止为皇帝升坛,赞者引分献官等往来,不至肃静,遂著先期升坛之制,显於义礼未安。
今欲依元丰旧仪,著为定制。
从之。
"先期升□之制,是何年所定,当考。 "礼部言详定郊坛,觽星合用香、幣,及罢分献官先期升坛,復元丰旧仪。
从之。
"实录先书「礼部言详定郊坛,觽星用香幣等,乞依元丰旧制」。 又书「左司员外郎曾旼等」云云,至「从之」,又书「復先帝旧仪也」。 按礼部详定凡三事,觽星用香幣,二事也;罢分献官先升坛,依元丰旧仪,三事也。 实录盖漏第三事。 今改云礼部详定郊坛,觽星合用香、幣及分献官先期升坛,復元丰旧制;从之。 既总见其事,则曾旼等所陈自合削者,姑存之。 "詔內中玉虚殿自先后依灵釐殿钦天坛,每遇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皇帝本命兴龙节、正旦、端午,下合属处修写表本前二日差使臣供纳。
"曾布元符三年日录云:二月辛酉,上諭云:「禁中修造,华饰太过,墙宇、梁柱涂金翠毛,一如首饰;又作玉虚,华丽尤甚。 」又云:「仁宗作一宝座,议以为华丽,遂置之相国寺。 今非其比,外人何以知?邹浩亦尝论列。 」余云:「禁中地窄,玉虚诚\不须作,其他亦多不知。 但曾从驾至北郊,宣入赐茶。 次日,大行諭云:『昨日尽见北郊宫殿,只是綵绘比他处精好【一三】,外面人言使了多少金也。 』」上云:「然赐茶处是后殿,前殿后有流盃曲水及亭榭,无非金翠,亦与首饰一般。 邹浩敢言,无所不论须召还。 」余再三称赞。 "
宣德郎左肤为监察御史,从中丞安惇荐也。
戊寅,礼部言,先准枢密院札子,元符元年夏国历日更不给赐。
詔更不给赐,仍候边事了日取旨。
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言:「將兵入界,或受降,或战杀,全系兵將官临时处分。
若於阵前生降到人户,不优为推恩,即恐他日討荡之时,不肯全活,却致族帐尽为讎敌,不肯归降。
欲乞將出界阵前生掳到人户,除全活老少妇女依绍圣四年正月一日朝旨每名支绢十疋外,仍每五人理一级转资,更不支加赐。
其生降到壮人,每名依斩获例推恩;其差人招到人户归汉,先通耗,用兵马於界首等接,只依招纳敕施行【一四】。
」从之。
诸路准此。
"绍圣四年正月一日朝旨,不见在本月日,盖朝旨不入长编。 绍圣三年十一月九日乙未曾布云云,可考。 "己卯,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言,令统制官刘安、张诚\领兵出界討荡,斩获首级,胁降到人户口。
詔惠卿以下,等第赐银合茶药;应出界军兵,赐钱有差;其得功將士等,令本司审察实状,保明以闻。
"吕惠卿家传:九月,遣鈐辖刘安以第四將;都监张诚\以第三將、第五將、第六將、第七將出塞。 二十三日,安至梁圣台,败贼\帅布沁,斩首三百余级,招降六百余人。 二十四日,诚\至白地,大破嵬名特克济沙五千余骑,追北至练州城,斩首千余级,获其兵仗、马牛以万计。 既还,安復以精锐千八百骑出討田氏家流,斩首千六百四十九级;诚\亦部诸將至期戩泊【一五】,斩首七百级。 是时贼\以重兵寇涇原【一六】,后得降者言,贼\兵闻安等討荡,不復有斗志,遂解平夏之围。 朝廷以为有牵制之实,赐银三百两、绢三百疋;仍降敕书奖諭。 "又詔鄜延路走马承受尹泽、高阳关路承受刘諶並罢,令吏部別选差人替。
"布录初七、初八当考。 泽乞展平戎寨,上云极常才,并諶罢之。 "
是日,西贼\攻围平夏城,凡十三日乃退。
"此据章楶元符二年二月十日保明第十一副將寇士元能出诡计,使贼\惊疑,乞加优赏状增入,其详具二十五日。 宣和元年九月二日詔旨,涇原廉访王孝杰奏第十將郭成固守,贼\退,乃追击破之。 "
庚辰,大理寺言:「察访司应州县若非当路別无察举事者【一七】,听不遍到。
已经监司若专置总领官司而行遣未当,或失於察举者,听察举。
事小者牒本司改正,大者以闻,涉情弊者申尚书省,委邻路官推治。
邻路係本察访路分者听直牒,內係命官,仍具奏闻。
」从之。
是日,三省院同进呈张询奏:已指挥王赡等,更不结约西蕃首领攻瞎征,各令安静守疆界。
觽曰如此,即前日举措非矣。
曾布又言:「自边事以来,臣即言方与西羌为讎,契丹、青唐不可令有生事。
一方小惊,即力无以支,兼边事当速为收敛之计。
北敌自元昊犯塞,便亲幸燕京,移兵近边以相恐动。
今虽未敢便尔,若见西夏有穷蹙灭亡之形,其势必动。
臣故欲修葺熙河、涇原篱落,岁月闲便图休息,即彼无衅可动,何可更自生事?若但青唐有警,则边事已狼狈矣。
张询此举可罪。
」上深然之,令留俟。
"八月二十七日已差孙路知熙州,明年三月二十二日责。 "
辛巳,三省言吏、工部状:將作监主簿二员【一八】,乞將先到任一员就改充勾当公事官,候成资替罢。
从之,仍今后令本监举京朝官一员充。
户部侍郎虞策等言:「诸路役法衙规已推行成绪,若更逐一申请降旨施行,显见紊烦。
欲並依元丰旧法,提举司申役人名额及雇食纸笔等钱,并衙前优重合增损及改更事件,户部相度指挥讫,每季奏知;如事体稍大,即具奏裁。
」从之。
"新无。 "
詔:「今后诸路走马承受使臣闕,將吏部选到人勾赴枢密院再行銓量。
每路选使臣二人,令入內內侍省引见取旨,定差一名。
」"并初八初五日、绍圣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壬申密院云云,可考。 "
壬午,朝奉大夫王祖道为户部员外郎,仍令閤门引见上殿。
"祖道,福州人,大观二年十月有考。 "
诸王府翊善朱紱为都官员外郎。
枢密院言,西贼\点集大兵,在涇原近边盘泊,日久未见出没,虑却於別路作过。
詔:「陕西、河东路经略司精加探候,过作提备。
邻路除依条策应牵制外,如贼\马於秦凤路作过,即仰熙河、涇原相度贼\形,选差兵將,择利乘便,或攻其左右,或击其后军,探伺老小輜重,用精兵掩击,务令西贼\有反顾之忧,不能深入久留,肆为边患,毋得畏避观望及轻易举动。
如贼\马入別路,其邻路並依此。
其或稽迟,定行典宪。
」"布录:辛巳同呈边报。 涇原自三月报,九月二十五日落蕃军人逃归言「自军前来,羌人点兵百五十万,在天都北,去盪羌寨止五十里」,至二十九日奏尚未动,殊不知其所谓。 或云国中乱,各诛杀首领;或疑其见形於涇原,而出他路不备之处;或疑其困敝,不能举动。 然皆未得其情实也。 上亦深疑之,数以此询问,遂降旨,令诸路严备,及击其左右,或攻其后军。 丙戌,同呈涇原报羌兵犯塞,自九月探报云点集大兵,已而落蕃兵士亡归云「二十五日,敌兵百五十万,距盪羌五十里屯聚」,凡旬日乃动。 围闭盪羌、通峡、平夏、灵平、高平、九羊六城寨,约三十万。 渭帅章楶以书来云:「贼\不来则已,来则必墮吾计中。 」因具呈於上【一九】,云:「帅臣敢自任,以此贼\必不能为也。 」二十五日己亥赏功。 "
詔自今吏部已申选到走马承受使臣,后续有员闕,其前闕退下之人亦听再选。
"并初七、初五日。 "
详定一司敕令所言:「鰥寡孤独贫乏不得自存者,知州、通判、县令、佐验实,官为居养之;疾病者仍给医药。
监司所至检察阅视,应居养者,以户绝屋居,无户绝以官屋居之;及以户绝财产给其费,不限月分,依乞丐法给米豆,闕若不足者以常平息钱充。
已居养而能自存者罢。
」从之。
癸未,詔会圣宫臣僚塑像並除毁。
诸王府侍讲傅楫为诸王府翊善,记室参军何执中为诸王府侍讲,广陵郡王院教授徐勣为诸王府记室参军,祕阁校理、知邢州韩治提点京西路刑狱。
乙酉【二○】,陕西转运\司勾当公事孙虞丁言:「准敕,驾幸睿成宫,先朝宫官,逐家各赐银绢共三百疋两。
伏念先臣思恭,比诸臣歷年最久,臣愿回纳所赐银绢,乞依王陶等近例,於南京管下赐拨空闲寺院一所,移充先臣看坟寺,依例二年拨放童行一名。
」詔不许回纳支赐,特令依例就近指定寺院一所,每三年拨放童行一名。
枢密院奏:「累据探报,西贼\在涇原近边盘泊日久,未见出没。
若地未冻以前,已见兵马退散次第,即涇原路可以乘此闲隙,於额勒色克中路进筑堡子。
」詔令章楶、孙路详此速行相度,如委是兵马已退,地土未冻,及相度事力可以举动,即依此各行进筑。
如合要邻路兵马添助出入,即涇原於环庆路勾抽兵一万人马內三千骑应副,余依前后已得指挥。
仍先具相度可与不可举动事状奏闻。
"章楶奏议有此,今掇取附。 布录云,詔章楶、孙路於地未冻前后筑城寨。 "
丙戌,熙河奏:「仁多楚清归汉,携家四十余口。
所携冠服、器玩、鞍韉,与羌不同。
云为西界御史中丞,官在宰相、枢密之下。
父埚丁死,姪保宗代为统军,楚清官虽高,不得统人马故来归【二一】。
所携生金二百两,余物称是,有蠞龙帐之类。
」"布录丙戌。 "詔熙河差兵官使臣,押仁多楚清赴闕。
"布录癸巳,今并入。 "
丁亥,户部侍郎虞策言:「先朝立市易法,本意甚美。
其本务官吏敢有违戾者,乞从户部奏劾及御史台觉察弹奏。
」从之。
御史中丞安惇言,淮南、两浙察访按察吕温卿,託江都知县吕振买部民宅基等事,臣曾论奏选官鞫治,至今未蒙指挥。
詔朝请郎曾镇往扬州置司推勘。
宣教郎张巨为正字。
熙河兰会路经略司言,归附大首领乞优加职任。
詔:「吕永信为甘州团练使、凉州一带蕃部都巡检鈐辖,仍候引见日赐牌印、对衣、金带、鞍轡\马。
妻琳沁格封会寧郡君,仍候引见日赐冠帔。
男楚清为西头供奉官,仍赐名良嗣。
苏沁定玛为供备库副使、卓罗右厢一带蕃巡检。
」"此事实录所记,殊不详,青唐、陇右录亦无之。 据曾布日录,吕永信乃仁多楚清也。 布曰,熙河奏仁多楚清官虽高,不得统人马,故来归。 所携生金二百两,余物称是,有蠞龙帐之类,乞优补名目。 得旨,除甘州团练使、右厢卓罗一带都巡检使。 与实录少不同,当考。 "
环庆奏,遣种朴策应涇原。
"布录丁亥。 "
戊子,詔秦凤趣遣兵將策应涇原。
"布录戊子。 "奉议郎、权知陕州马城降为通直郎,以元祐闲尝言元丰傅致锻链,抑就深刑,故有是责。
"邹浩云云。 "看详诉理所言:「元祐臣僚上言乞展诉理所限日,所贵衔冤之人,皆得洗雪,可以推广圣恩,感召和气。
按所言於先朝不顺。
」詔王覿特责授鼎州团练副使、澧州安置。
户部言:「应获到私末茶并伴和,如不获元犯人,请並依私腊茶获犯人法,估价给偿【二二】。
內伴和茶合毁弃者,每斤如有获到拋弃隨行之物,准折充赏,剩数即纳官;无或不足,即候获犯人日,追理还官。
」从之。
工部言:「金水若河道盖闇处擅开掘,或安置重物者,各杖八十。
即偷引河水私用者,许人告,及地分军巡人看管人捕获,每名支赏钱三贯,並以犯事人家财充。
」从之。
庚寅,詔开封府奏裁公事,有例依旧贴例。
辛卯,詔端王佶、莘王俁充南郊大礼亚献、终献官【二三】。
姚麟乞建坟寺詔赐额曰显忠。
以其祖尝开边,特许之,余人不得援例。
新鄜延路经略司勾当公事蔡硕,令吏部改差充陈州驻泊都监。
从硕兄確妻孙氏之请也。
"九月甲戌曾布云云,可考。 "初欲求在京差遣,上问曾布,硕如何?布曰:「此人罪状不虚。
方蔡確盛时实作过,昨以无□法特与右职,此请不足从。
然硕言章惇掩確定策功抑之【二四】,又云,確定策时,首令硕諭惇,非惇首议。
」上曰:「此是否?」布曰:「此事非觽人所知也。
」"布录九月甲戌日有此,所云章惇掩確定策功必有意,当考。 既改差,觽皆言硕在元丰中作过,奉养甚厚。 章惇曰,於法不当□官,故特与右职。 布曰,其他不足问,至今家富於财,何从得此?其作过可知也。 "
降授荣州刺史、登州总管孟在提举崇福宫,於京西路州、军任便居住,从其请也。
吕惠卿奏:遣男潍齎九寨图,乞上殿代臣面陈利害。
詔令朝见投进。
"布录辛卯。 "
詔:「通行京东、河北盐入解盐地分指挥方下,小民未知请引【二五】。
其大理寺见根勘犯盐公事並特放,自今並须依近降指挥,经官出引贩卖。
」內殿崇班向宗夔为閤门祗候。
壬辰,三省考试所试宗室艺业合格者八人,詔各迁秩,內士暕仍赐进士出身。
吏部言,以职任应举官而被旨召赴闕者【二六】,候还任方许奏举。
从之。
涇原奏贼\攻平夏甚急,熙河奏已遣王愍往右厢牵制。
"布录二十五日涇原赐银绢,二十八日愍落军职。 "
癸巳,詔三省守闕守当官出职,依枢密院守闕贴房出职法施行。
詔环庆路添差准备大小使臣十人,从胡宗回奏请也。
"布录。 "
太仆卿赵令鑠言:「太仆寺兑便收租钱,出牓稽滯,已送大理寺根究。
及蒙劾问,知事连奴仆,由臣浅\暗,察访不至,致干吏议,尚摄寺卿,实不遑处。
乞除外任,別俟投窜。
」詔令鑠知光州。
"令鑠与赵垱对移,已见八月九日,此不当称太仆卿,当云鸿臚卿,实录误也。 赵令鑠墓碑,子漪作,云令鑠知潁州召还,再领太仆,辞曰:「仆马之政,朝廷武备牧息,在乎得人。 臣承乏累岁,仅逃旷黜,难以再当驱策,所降閤门告敕,未敢祗受。 」不报。 到闕,遂就职。 自来诸路监收租緡岁储于外,朝旨许人便兑,以输太府,寺司契勘,先出牓召客人。 洺州【二七】有钱二百余万,未牓间,客宋某愿纳入在京【二八】,出洺州,谓令鑠受状,书圆付按,而寺丞疑主者未尝有牓,客从何知之?申乞究治。 令鑠判送大理寺,值连謁丧假,在寺官未即遣主吏。 飞语达枢府,下大理推见案情【二九】。 奏上,而密院再取旨,以为未尽,乞重审鞫。 遂逮幼稚仆廝辈,求庇甚密。 乃徙令鑠鸿臚,寻知光州。 未行而狱具,押状方在,按別无他偽冒,夺两官,降朝请大夫,知广济军。 初,狱词辨问目至【三○】,令鑠曰:「天子不以小官之不肖【三一】,俾践魳寺省,位列卿矣。 得罪有司,其可以吏身对吏乎?」准问悉承之。 人以为非辜。 元符二年冬十一月二日令鑠广济军,仍降三官,小吏等次第编配。 "太学录邓珫言,乞选官刊正五经、论语、孟子音义。
詔三经新义与旧音不同者,令本经讲官编纂音义。
枢密院言:「府界、京东、京西、河北东南路非將副驻札,並差出屯泊处军马最少处,从本將申帅司,选委兵官一员兼管。
训练官闕或假故,即牒本处兵官兼权,无兵官牒兼兵官权;將副闕或假故出巡【三二】,並准此,仍申上司。
开封府申提举將兵所。
」从之。
甲午,责授昭州別驾、化州安置范祖禹卒。
乙未,詔武官试换文资,吏部依元丰试法重修以闻。
从吏部侍郎黄裳请也。
"元祐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元符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
詔秦凤、环庆所差策应涇原人马太少,令具析奏闻;仍多方救援,以牵制贼\势。
"布录乙未。 "
熙河奏:「王赡言得蕃书,云仁多保宗有归汉意【三三】。
令经略司多方招诱抚纳。
」"布录。 "
丁酉,詔:「河北、京东路州县有漕,黄河涨水,渰溺人户田庐,多致失所。
遣工部员外郎梁铸,体量应合賑恤并体访见今河势利害以闻。
」"九月七日安惇建请差官。 "
三省言:「看详诉理所奏:公案內陈述於先朝不顺者,具职位、姓名闻奏。
本所除已节次贴说外,今来照得有进状內语言止係称美元祐置诉理事,未审合与不合闻奏。
」詔语言过当者贴说。
又奏:「夔州路提举阎令被制推勘王光祖,擅便不行追摄取勘,特追两官勒停。
元祐除落,显属不当。
」詔朝奉大夫、权陕西路转运\使阎令降为朝请郎,其元祐指挥勿行。
"邹浩云云。 "
权殿中侍御史邓棐言:「新除京东路转运\判官秦定,顷缘姪观与苏軾、苏辙厚善,遂权监司。
乞罢新命。
」詔定知濠州。
己亥,詔:「朝散郎汪衍、瀛州防御推官余爽並除名勒停,永不收□。
衍送昭州、爽送封州编管,仍备坐本人所上书行出。
」先是,蔡京荐爽上殿,章惇恶之,具言【三四】:「爽及衍元丰末各上书詆訕先朝;爽又元祐中曾上言乞宣仁归政,险诈反覆。
」故有是命。
"布录:壬辰,章惇留身甚久。 布再对,上问余爽何人?布曰:「臣与之瓜葛。 然其人无行检,觽所共知。 亦闻蔡卞举上殿,其人亦精爽,但奸险无取,恐不可进擢。 」盖惇攻之也。 又布录:癸巳,三省以章惇家所收余爽元祐中所上书詆訾先朝,并永康军通判汪衍亦然,並勒停,永不收□。 上諭:「余爽已勒停,章惇欲编管且已;又蔡卞云曾上执政诗,卿必有之,可进取来。 」余云:「诗中极称熙寧、元丰、绍圣政事,以谓『异人闲出,所行政事,皆诗书之所未闻,近古之所未有,庙堂故老皆閎夭、伊、周、毕、召之徒』,与元祐中所上书,殊相反也。 」上亦哂之。 又乙未呈爽诗,上益哂之。 又令布于章惇处借爽书看。 十一月乙巳,又有余爽事。 "枢密院言:「涇原路经略司章楶奏:西贼\犯塞,从灵平寨分布人马,数十里闲,约三十万,专意攻平夏城,凡十三日。
逐处將寨官,晓夕捍御,遂保无虞。
」詔章楶特除龙图阁学士、左中散大夫,赐茶药及银绢一千疋两。
又詔平夏城將官、皇城使、康州团练使郭成为东上閤门使、雄州防御使陞充权本路鈐辖;其余知城以下,大小使臣及汉、蕃將校士卒等,並仰经略司疾速审按守城次第,据功状高下,分作等第,保明以闻。
"章楶奏传云【三五】:十日,夏主与其母自將兵数十万围平夏城,昼夜疾攻。 自己卯至壬辰凡十四日【三六】,城守益坚。 寇力造高车,号曰对垒,俯其上以临城,载数百人填壕而进,俄有大风震折之,寇大溃,一夕皆遁。 戎母臱哭,裂面而还。 捷奏至,帝嘉叹,拜楶龙图阁学士、左中散大夫,遣中使劳以璽书,加赐银绢各千,对衣、金带、银鞍、名马。 曾布日录:丙戌,同呈涇原报羌兵犯塞,自九月探报云点集大兵,已而落蕃兵士亡归云「二十五日聚兵百五十万【三七】,距盪羌五十里屯聚」,凡旬日乃动。 围闭盪羌、通峡、平夏、灵平、高平、九羊六城寨,约三、四十万。 壬辰,涇原奏贼\攻平夏甚急。 丙申,得章楶咨目,报贼\攻平夏未已,然將佐皆极一路之选,可亡虑。 又以书抵章惇,亦云必保无虞,恐上忧劳,以此奏知。 丁酉,进呈楶书及咨目。 己亥,涇原奏西贼\自十七日酉时退,至十八日皆遁去。 攻平夏十四日,填平远壕,又于裏壕垒道路数处,直薄城【三八】,穿数穴,皆可容数人;又为云梯洞子百种,为攻具。 然城中捍御有方,终不能破。 羌人中矢石者数千,伤者倍之。 冀官兵出战,而总管王恩等按兵不动,野中芻粮孳畜收拾无遗。 贼\一无得,日久粮尽,遂遁归。 城寨官兵,一无所损。 他寨虽不被攻,然围绕殆遍,將佐皆开门延敌,时出挑战,夜以轻兵劫寨,贼\颇惊扰。 皆可嘉也。 章楶迁左中散大夫,平夏將兵郭成迁东上閤门使、遥防鈐辖,知城以下,令速第功状闻奏。 楶赐银绢各一千,乃降奖詔,赐郭成各三百【三九】,余二百、一百五十、一百及五十凡四等,又银合茶药有差,士卒自二十疋至十疋凡三等,老少妇女经城上役使者五疋。 "
河东经略司言统制官张世永等统领將兵入西界牵制,到白土川遇贼\战斗,斩获五百余级。
」涇原路经略司言贼\兵已退,其战守汉、蕃士卒及並边人户,为贼\烧荡屋舍,杀掳人口,焚掠粮食之家,望加赏劳。
詔各赐钱、绢有差。
其环庆、秦凤策应军兵及捍贼\有劳之人亦如之。
尝被烧荡屋舍、杀掠人口、烧废斛斗、蹂践田苗者,仍给口食;郭成赐银绢三百疋两,知城以下等第支赐。
"十八日两路奏云云,旧录云:河东经略司言云云,上英武,赫然收復境土,羌人震恐,不敢爭。 至是大入,失利而去。 西夏于是衰弱,横山之地,列置城寨矣。 新录辨曰:既云「羌人震恐,不敢爭」,继言「至是大入」,是敢也。 今刪去。 "
立巡教使臣罚格。
先是,承旨司传宣,科校捧日將校以旬阅事艺,不及一分,巡教使臣冲替。
仍令密院增將校教头刑名。
曾布既上罚格,因言:「先朝巡阅诸军,但推恩而已,事艺不应法,即管军行遣。
昨因宋球申请,方立法,今若更增刑名,恐动觽不便。
」上矍然从之。
布曰:「祖宗以来,御將士常使恩归人主,威令在管军。
今则反此,乃管军失职。
凡申严军政,岂待朝廷立法而后施行?臣亦当更以此意戒之。
」上深以为然。
布又言:「臣有所闻,不敢不尽。
前日捧日被决责者多,闻举营皆哭。
及闻长日祗候以喝箭满被决,莫不震恐,马射稍不如法,便拽下。
」上曰:「不满却喝满?」布曰:「固知有罪,然乞便□假。
」上亦以为然。
枢密院奏:「西贼\已经点集,將来必有举动。
合预行经画进筑事件。
」詔:「將来进筑城寨【四○】,合用粮草楼櫓、材植及应干板筑之具并守防器械、什物等【四一】,並仰章楶豫行经画计置。
百色足备,才候春暖,有机会可乘,即依近降朝旨计会熙河路各勾抽环庆、秦凤两路兵马及时进筑施行,不致临时稍有闕误。
仍先具已经画计置次第事状闻奏。
」"章楶奏议载此,今掇取附入。 "
庚子,詔陕西、河东勿以西贼\遁去便弛边备,须过为捍御,缓急闕误重行典宪。
"此据布录。 "
涇原奏西贼\再以轻骑犯干兴、天圣寨地分,寻奏已退回。
"布录庚子。 "
中书省言:「元祐元年正月起居舍人邢恕上书言熙寧初王安石、吕惠卿用事,臣时得召对,先帝询及二人,臣具道安石之短,惠卿之奸,卒见排嫉。
又言太皇太后躬亲听断,並用忠良,全去弊蠹。
臣於此时首蒙擢为右司员外郎,职为宰相属官,与闻政事,臣自以为千载之一时。
又言:韩维端谅名德,乃与司马光、吕公著一等。
」詔邢恕特降授承议郎、知南安军。
恕始罢中丞,以本官知汝州,"四月十四日。 "居五月,改知应天府。
"九月四日。 "章惇恐恕復用,乃检出恕元祐初所上书白上曰:「邢恕除蔡確一事外,无事不同元祐。
」特责之。
"恕所上书,具载元丰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詔涇原路平夏城置道观一所,以灵祐为名,赐田三顷,岁度童行一名。
集贤殿修撰、权知秦州陆师閔言先朝茶法,今已復旧,乞许解罢。
曾布言:「师閔计岁月,来年当除职。
臣尝谓边帅不须屡易,不若除一待制,使之安职。
」上曰:「先朝任之已久,若先帝在御,作待制久矣。
」遂除宝文阁待制。
专切措置铁冶铸钱监事吕潜言,应缘铁冶事,乞並行仓法。
从之。
辛丑,太常寺言,大乐令叶防言祭天地无彻豆之乐,乞添撰乐章。
詔学士院修撰。
詔陕西、河东路经略司,准备差使使臣,並三年为任。
"新削。 "壬寅,三省言,太学补试所考到建州右司理参军庞璿、婺州东阳县尉谢大方,试学官中程。
詔並为州学教授。
"新削。 "
三省言:「臣僚奏:纠察在京刑狱,凡见勘案情,并经奏断案,皆许取索。
昨开封府避见御史台点检断案情,乃引刑察上案敕条:凡见勘案情,并经奏断案,非缘词讼不得取索,奏请施行。
在京刑狱,隶刑察下狱甚觽,其教令自为一司【四二】,今独开封府不用此令。
」詔御史台刑察上下案取索文字,並依旧条。
涇原奏,已就留王恩等兵马,修筑平夏城壁等。
"布录壬寅。 "
熙河兰会路经略司言:「副都总管王愍统领將兵径趋卓罗右厢以东攻討【四三】,以牵涇原贼\势。
到罗萨尔,会遇贼\不知数,前来迎敌。
愍躬率將士奋击,大破贼\觽,斩首千三百余级,內一级係偽旺罗駙马头。
俘三百余人,牛马羊驼二万五千余,数百里族帐蓄积,烧毁殆尽。
」詔:「应出界军兵,赐钱有差。
其得功將士等,仰经略司审察功状,保明以闻。
」既而经略司言,愍討贼\止及罗萨尔,不能深入破荡巢穴。
詔愍特落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依旧吉州刺史、充熙河兰会副总管。
寻又降充都鈐辖,落正任。
"十八日熙河奏遣愍,二十九日落军职,今并此落正任、降鈐辖。 曾布日录,愍落正任在十一月二日。 今亦附此。 "
詔:「诸路走马承受使臣,应合遵守条贯及被受机密朝旨,非专下本官者,仰取索编类,各抄录成册,於本司密收照用。
內机密册,委使臣置柜,躬亲封锁;其行遣案检,亦置库架阁。
其编类到条贯及机密朝旨【四四】,亦各抄录一本,具委无漏落状,申纳枢密院。
仍今后应被受条贯及朝旨,並行遣案检,亦依此接续抄上架阁。
除朝廷专下本官及已见奏报文字外,並不许带行。
」
癸卯,三省言:「检会元祐闲密州管內观察使、駙马都尉张敦礼奏『近者陛下断自圣心,退宰臣蔡確,进司马光为上相,以臣言之,事有五得』等事,伏望特赐省察。
」制曰:「事上之节,在知分守之所宜;驭臣之方,不以近贵而挠法。
敢奸公议,其正明刑。
武胜军节度观察留后、检校司空、持节邓州诸军事、邓州刺史、駙马都尉张敦礼,选自先朝,幸备戚里;荐蒙休宠,躐进美官。
顷在垂帘之初,当深送往之慕。
而乃忘德犯分,丑正朋邪;密上封章,显詆前列。
引誉罪首,谓当褎崇;欲其党儔,尽见收用。
献谋\若此,措意谓何!深惟厥愆,宜寘诸理。
尚念连姻之近,特□远服之投。
贬秩居家,益自循省。
可特降授左千牛卫大將军、駙马都尉,特免安置,仍勒住朝参。
」"祐圣邸报载敦礼书极详【四五】,今但从实录。 布录十一月乙巳朔云:王献可瀘州再任与转官,上諭献可元祐中亦有章疏。 先是,章惇进呈余爽书,乃出于其家,人颇疑之。 上遂搜阅,于禁中得真本,禁中得其乞还政书。 然宣仁六月已服药,爽七月十三日乞復辟,九月三日升遐矣,故不救前贬【四六】。 上因检寻余爽文字,遂见王师约、张敦礼所上书。 已而两人皆贬。 上又言,周鼎、李许辈亦皆有书;又言,许附陈衍,可罢阁职。 及进呈,乃云事状不明,且已,而周鼎辈文字亦不出,可以知圣意之仁厚也。 然自爽事迄今,纷纷未巳,而序辰及中司又数以诉理事文致缘饰,乞施行。 然上意终缓,故被祸害亦鲜,但髃小凶焰,未肯收敛耳。 余爽责,在于二十五日。 "
鄜延路都鈐辖王湛为澶州总管。
"绍圣四年十二月十七日自涇原改澶州,当考。 曾布录:癸卯再对,罢王湛鄜延都鈐辖,除冀州总管。 "
詔赐建州武夷山冲祐观良田千顷【四七】。
詔朝请郎、祕阁校理、权知潞州欧阳棐落职,送吏部与合入差遣。
以元祐权臣迷国之际,棐朋附大奸,每希进用,故有是责。
"毕仲游作欧阳棐传云:会章公子厚入相,叔弼甫数请外,乃以朝散郎、祕阁校理知襄州。 有魏泰者,曾公子宣卫国夫人之兄也。 居襄二十年,倚子宣之重,以传食于汉南。 虽为布衣,州郡以倅贰之礼接之,犹慊不懌。 多规占公私田园,强市买与民爭利,前后无復谁何者。 于是以州门之东偏楼店官废址为天荒而请之,上下弥缝为成书然后示,叔弼甫曰:「孰谓州门之东偏而有天荒可请乎?」却之。 州官上下更谓叔弼甫曰:「泰横于汉南日久,未易裁也。 彼请地而迟与之,且不可,况终却之乎?」叔弼甫曰:「天荒在野。 泰请之地,州门之左,以门左之地为天荒售人,非政也;惮泰而诬天荒之令,非法也。 」泰闻之怒,诉于转运\司。 下其诉于州,叔弼甫终持不与,泰由是譖叔弼甫于子宣矣。 襄罢,以朝请郎知潞州。 潞又罢,乃以校理还吏选【四八】,继降官二等。 元符二年七月癸未,棐以朝请为吏部郎。 "
秦凤路走马承受郑楫言,乞自今本路兵马出界別路,万人以上,走马承受一员,隨军照管本路人马。
从之。
环庆路准此。
河东转运\司言,体量到本路州军为经略司科定买马匹数【四九】,多於人户名下配买,至昭德军,出给公据,令人户往陕西买马,并抑勒市户结揽军马中官状【五○】。
詔河东路知州、通判职官降官、展年限、罚铜有差。
凡降官,並展两期□。
"实录载责降人姓名极详,今从新录。 "殿前司言,虎翼右第一军都指挥使、荣州刺史崔吉,病假满百日,不愿致仕,合补支郡本城马步军都指挥使。
詔为係神宗皇帝隨龙,特依例与御前忠佐马步军副都头;仍依旧遥郡刺史。
御史台言:「按元丰法,诸赴宴、庆贺、宣制、拜表、奉慰、行香、集议,若临时有急速公事,或上殿守宿,趁赴不及,并本处有条免赴者,並报御史台。
元祐法应免者不报,乞依元丰法。
」从之。
又言:「详定一司敕令所奏:按元符元年九月敕,府界诸路场务抵当折纳田宅,更不出卖,並召人赁佃。
窃详承买场务所供抵当,自熙寧、元丰以来,立法各是出卖,以补填不足之数。
然犹有出卖不及元祐数者,以至检估官吏备偿之法,其检估官吏,尚或繆增估置。
今若不行出卖,尽令佃赁,委有未便,伏乞改正。
」从之。
"新无。 "
甲辰,詔曹国长公主將来大礼合得骨肉恩泽,特许回授於本宅人位,使臣何伯通、张协各转一官。
右正言邹浩奏:「伏见绍圣以来,言官缘论事不当,责降差遣者,久未牵復。
窃恐中人以下,因此以言为戒。
今来大礼,泽及万方,无物不荷至恩。
所有绍圣以来责降言官,亦望圣慈详酌情理牵復施行,不惟可见公朝未尝以言废人,抑足以作天下敢言之气。
」"此浩奏稿称是元符元年十月分所进。 今附月末。 十一月二十日赦文,可考。 "浩又言:「伏闻臣寮上言,乞於诗、书、周礼三经义中出题试举人,蒙指挥下合属去处勘当,以为可行。
臣窃谓三经之旨,久为注疏所汩。
自王安石父子奉詔训释以示天下,而学者知所適从,盖二十余年矣,其有功於名教岂小哉!然而谓之义,则止是训三经而已,非所谓经也。
夫以经造士,而以非所谓经者杂试之,甚失先帝专用经术之意,其不可一也。
不拘注疏,一概出题,乃试诗赋时事引以为比,又非先帝所以改科之意,其不可二也。
若谓试题有限,当以此救其弊,则诗、书、周礼固各有义矣,不知易与礼记何以待之?五经同试而事体不均,其不可三也。
学者既见三经义文字繁多,必择用力少者而习焉。
岁月之闲,將尽改易与礼记,而诗、书、周礼有时而为弃物矣,其不可四也。
抑恐自此以后,又有建言,谓易与礼记可废,而专以有义三经出题考试者,势亦无以夺之,其不可五也。
国体所係,尤当详慎。
伏望圣慈,特降指挥,只令依旧遵奉先朝条制出题施行。
」"按此邹浩奏不得其时,因是月十九日命官编纂三经音义,附见月末。 其后出题讫依旧法,当是从浩言也。 "注释
【一】河中府解州小池盐宋会要食货二四之三二「河」上有「欲」字。
【二】商华等州私土盐「商」,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及上引宋会要作「同」。
【三】欲徙上等户一千以实之「一」,阁本、活字本作「二」。
【四】加三官「加」字原脱,据阁本及下文「又赐金加官」句补。
【五】北事虚实阁本、活字本「北」作「此」。
【六】逐月各特支与月粮阁本、活字本「逐月」上有「逐官」二字。
【七】横水澜本书卷五○六哲宗元符二年二月丙子条有「自青南訥心、横水涧、东冷牟进筑」句,疑「澜」为「涧」之形讹。
【八】额勒色克「色克」二字原倒,据阁本、本卷下文及本书卷五○二元符元年九月甲子条乙正。
【九】南牟会一带相迎「南牟」二字原脱,据阁本及同上本书卷五○二补。
【一○】全贵在两路帅臣阁本「贵」作「责」。
【一一】以地与人亲宋史卷九八礼志、宋会要礼一四之五九「与」作「於」。
【一二】礼生各引分献官奉玉帛升坛阁本「帛」作「幣」。
【一三】只是綵绘比他处精好「绘」原作「繒」,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四】只依招纳敕施行「依」原作「宜」,据阁本改。
【一五】期戩泊阁本、活字本作「朗戩泊」。
【一六】是时贼\以重兵寇涇原「时」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七】察访司应州县若非当路別无察举事者「县」下原衍「事」字,据宋会要职官四二之七二刪。
【一八】將作监主簿二员「主」原作「言」,据阁本改。
【一九】因具呈於上「具」原作「共」,据阁本改。
【二○】乙酉原作「乙亥」,按「乙亥」为本月朔日,本日係十一日,当以「乙酉」为是,现据阁本改。
【二一】不得统人马故来归「马」下原衍「部」字,据阁本及下文刪。
【二二】估价给偿宋史卷一八四食货志及下文「偿」均作「赏」。
【二三】莘王俁「莘」原作「萃」,据宋史卷一八哲宗纪及宋会要帝系一之三九改。
【二四】然硕言章惇掩確定策功抑之「之」字原脱,据阁本补。
【二五】小民未知请引宋会要食货二四之三二「引」下有「便行兴贩」四字。
【二六】以职任应举官而被旨召赴闕者「召」原作「詔」,据阁本及宋会要选举二八之二七改。
【二七】洺州原作「洛州」,据阁本、活字本改。
下文同改。
【二八】客宋某愿纳入在京「纳入」,阁本作「入纳」。
【二九】下大理推见案情「案」原作「人」,据阁本改。
【三○】狱词辨问目至「目」原作「日」,据阁本、活字本改。
【三一】天子不以小官之不肖「肖」原作「肃」,据阁本改。
【三二】或假故出巡「故」字原脱,据阁本及上文补。
【三三】仁多保宗「多」字原脱,据本书卷五○四元符元年十一月壬辰条及宋史卷四八六夏国传补。
【三四】具言「具」原作「其」,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逐元祐党人下及续通鑑卷八五改。
【三五】章楶奏传云「奏传」,本卷上文作「奏议」。
【三六】自己卯至壬辰凡十四日「己卯」原作「乙卯」,按乙卯至壬辰为三十八日,己卯至壬辰乃为十四日,「乙」「己」形近而讹,现据阁本及西夏纪事本末卷二七改。
【三七】聚兵百五十万「聚兵」,本卷上文壬午条小字注作「敌兵」,西夏书事卷三○作「夏兵」。
【三八】直薄城「直」上原衍「一」字,据阁本刪。
【三九】赐郭成各三百「赐」字原脱,据阁本及下文补。
【四○】將来进筑城寨「进」原作「尽」,据阁本及上文改。
【四一】楼櫓材植及……等「材」原作「木」,据阁本改。
【四二】其教令自为一司「教」,阁本作「敕」。
【四三】径趋卓罗右厢以东攻討「径」原作「经」,据阁本改。
【四四】其编类到条贯及机密朝旨「到」原作「列」,据阁本改。
【四五】祐圣邸报载敦礼书极详「祐圣」原作「元祐」,据阁本、活字本改。
【四六】故不救前贬阁本「不」下有「能」字。
【四七】詔赐建州武夷山冲祐观良田千顷阁本「千」作「十」,疑是。
【四八】乃以校理还吏选「校」原作「交」,据阁本、活字本改。
【四九】体量到本路州军为经略司科定买马匹数「军」字原脱,据阁本及宋会要兵二四之二七补。
【五○】并抑勒市户结揽军马中官状阁本「状」下有「实」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