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九五查询
古籍史书
老黄历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4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4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符元年五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四百九十八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元符元年"戊寅,1998"
全文
五月戊申朔,上御大庆殿,受传国宝,行朝会礼。
初,咸阳民段义郊居,因造屋斸地,得玉璽,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寿永昌。
」藏于家未献。
有诣尚书省言雍人有得宝物匿而不献者,都省方下长安问状,而义已持璽来献。
璽玉甚美,色正绿。
蹇序辰为礼部尚书,安惇为諫议大夫,皆言此秦璽,汉以为传国宝,自五代亡之,今为时而出,天所貺赐,当以礼祗受,告于郊庙。
遂下学士院、御史台、尚书礼部、祕书省集官议,而舍人、给事不与。
蔡京、邢恕辈与序辰唱和,以为希世之宝,为时而出。
而御史台主簿李公麟以谓璽文乃小篆,为鸟鱼状,盖李斯所篆。
又云:「初学记云:蓝田之玉如蓝,故谓之蓝田,此真秦璽也。
」京等以传记所传,难于考合,但云汉以前璽,遂求对,欲以受尊号册礼,因五月朔大朝会,受传国宝。
上许之。
礼官以语人,而三省犹未之知。
后一二日,詔三省悉如其请。
凡缘受宝诣宫观恭谢,并赐宴及赏诸军等,三省皆不与闻。
它日,许將谓曾布,言「初得此璽,章惇以谓秦璽何足贵,但令集议,不过藏天章瑞物库而已。
」黄履亦深以为当然。
既而京等专达,未尝关由三省。
一日,黄履言:「若因五月朔朝会而受之,亦不妨。
」惇大骇,且怒履之变前议。
盖履得之蔡卞也。
及詔如所请,惇等不復敢一言,闻者哂之。
既而有言五月朔朝会不经,朝廷久已废此礼。
上止令改正,以五月朔御大庆殿,受传国宝,一如大朝会仪。
凡已行宣敕文移,悉追还,依此改正。
上御通天冠、絳纱袍,降坐执镇圭,搢圭,受宝於太尉,以授掌宝官,乃升坐受朝贺。
掌宝官,以入內副都知冯宗道、梁从政充。
"正月十七日,二月四日。 可考。 "
己酉,德音降天下死罪囚,徒以下释之。
詔受宝毕,就今月十一日,宴于紫宸殿。
辛亥,詔:刘挚、梁燾据文及甫、尚洙等所供语言,偶逐人皆亡,不及考验,明正典刑,挚、燾诸子並勒停,永不收□,仍各于原指定处居住【一】。
"刘挚为文及甫所诬,梁燾为尚洙所诬,各是一事。 四年八月十六日,並付蔡京、安惇究治。 实录但称尚洙等而不书文及甫姓名,恐合增入。 后刘跂辨谤录载新州元符元年七月牒,备载五月四日圣旨,亦不称文及甫,止称尚洙等,盖当时果不出文及甫姓名。 然五月四日乃三省同进呈蔡京乞废弃挚诸子状,遂进呈讫,其日即有此圣旨,盖实缘及甫所告也。 跂录今悉具注在后。 梁燾家属,令昭州居住,在邵伯温云,蔡京、安惇治同文狱,燬炼不成,哲宗疑之,会星变赦,批出曰:「朕遵祖宗遗志,未尝诛戮大臣,刘挚等事,可勿治。 」不然,数十家皆被诛戮矣。 然刘挚、梁燾同时死于岭南贬所,人亦疑之。 伯温所云,亦既具注,在三月九日。 "
先是,蔡京言:「臣昨奉詔究问文及甫书事,寻具进呈,乞赐施行,至今未奉朝旨。
伏缘刘挚与其同罪,有司马昭之心,为同时之人所发,而陛下以天地之度,贷其万死,恩至厚矣。
而臣拳拳犹有请者,欲正其典刑,以及其子孙,以信于天下。
今挚已物故,子孙虽有广南居住指挥,而未闻有废弃之命,至于同恶之人,前物故与未物故者,俱未有也。
且人臣有司马昭之心,大逆无以加此,则凡知事君者,莫不切齿,而旷日引久,未闻行遣,此臣之所未喻者。
夫罚罪,陛下之威柄,今大逆不道之罪,而得逃于今日,臣愚以为非所以示天下也。
伏望早降指挥。
」詔以京言送三省,於是三省同进呈,而有是命。
"此据刘芮绍兴【二】六年四月缴其祖父跂建中靖国元年二月诉理父挚冤事状本末,內有此札子,具载绍圣五年四月二十五日垂拱殿进呈,有言送三省,五月三省同进呈讫。 蔡京又有第三奏,今附七月二十四日庚午,李清臣落职时。 蔡絛党籍篇:元祐始责蔡丞相確过重,且终元祐不內徙而死。 及绍圣初,章丞相当国,则罪元祐之臣遂深惨。 当是时,鲁公议独多不合,故终与章丞相有隙。 章丞相尝谓林黄门希曰:「勿语蔡四,蔡四曾得他指头麻引来。 」「指头麻引」者,市里之语,谓利之小者也。 盖鲁公元祐时曾除发运\使,又迁龙图阁直学士、守成都,故有是语【三】。 及邢尚书恕发文及甫书事,谓元祐大臣欲废天子者。 哲宗素疑,及得恕白事,因赫怒,语大臣至泣下,曰:「使废朕,欲持朕安之乎?是杀之耳。 今主名虽已死,要当族此六家。 」乃命鲁公及御史中丞黄履、知开封府路昌衡鞫之。 初,文彦博为平章军国重事时,其子及甫寓书邢恕自执政者,皆为庾词,且曰:「司马昭之心,路人所共知之。 」至是,恕首发,因谓刘挚【四】、王巖叟、范祖禹等六人有谋\。 又高后崩时,髃臣有密奏,多在臥內,因焚冥赠物,为一切焚去,疑有献谋\者。 且独得祖禹諫疏:「风闻禁中求乳人,方天子富春秋,未纳后,今求乳人则宫中必有孕者。 」因谓高后非所以保护天子,则祖禹有意摇动矣。 合此为跡,於是尽拘干验及文书就狱。 鲁公时为翰林学士承旨,方屡以狱事对,而哲宗语益严峻。 鲁公进曰:「为人臣而欲废主,天下当共疾之,况臣等乎?臣在元祐时,尝两过闕,备见人情。 若谓无观望则不然,至于有废主之心,恐欺天也。 且主名者皆已前死,狱事一无所据验,不得持恕、及甫偏词而妄杀人。 且臣下与其导陛下以族人之家,曷若將顺上美,扩天地之度,□此无辜哉?」时怒未息,又哲宗素威严,二公为之汗浹其背,而鲁公词益恳惻。 哲宗犹未许,但屡飭尽力,曰:「卿莫是要放了?假当时废朕,有死耳,詎得至今日耶?」鲁公叩头又言之,哲宗大怒,作色不语。 二公亟退,鲁公以笏拦二公,且力爭。 哲宗忽以手据膝,张目而言曰:「嚇!为卿赦此六家。 」于是,鲁公独再拜谢。 因勒及甫手款,谓「司马昭之心」,不知所出,引据失当获罪。 狱事遂解。 其后,陈諫议瓘击鲁公【五】,有曰:「不族刘挚者,终归谁恩?欲斩王珪者,初亦何事?」盖谓是也。 欲斩王珪,语具家传,不及于崇观,故不录。 鲁公是时虽不同元祐,亦与章丞相、叔父文正公不合。 及上即位,曾丞相执朝柄,又復大逐熙、丰时人,鲁公日白上曰云云。 家传盖是絛別有此书,今不传。 此党籍篇睳文及甫狱事,皆与他书异。 絛偶后死,因窃取当时公议,妄有著述,要不足信也。 京有札子,绍圣五年四月二十五日垂拱殿进呈可证。 絛妄为其父饰说,决不可信也。 绍圣四年闰二月十七日,黄履已自吏书为右丞,蔡京与安惇究治文及甫、刘唐老,事在四年八月十六日。 陈瓘元符三年九月十七日奏,云京在绍圣亲入文字,乞族挚等,并龚夬十二月三日奏【六】,俱可证絛之妄。 曾布日录四月甲辰云:两辖俱以奏告南郊不入,章惇为布言蔡京有章,云昨治文及甫、张士良事,语连刘挚等,皆未曾行法及施行。 惇云:「及甫书词別无证左,挚等已贬死,但欲禁錮其家属,此必不可行。 」许將亦以为然。 布笑云:「此皆长者之言也。 」惇云:「京又尝言不诛楚邸,则根本不正,此亦岂可行?渠论议大约如此。 」布云:「亦数闻希道此语,赖上睿明,察其言不足听耳。 上尝諭布云:『燾、挚等虽有此谋\,楚邸何由知?』盖合谋\为此,则非三二人可办,其株连必广,然非睿明,岂能洞察也?」將亦深以为然。 刘跂辨谤录载诸人说此事颇详,今悉附注此,可徐考证也:建中靖国元年正月十一日,跂就东府见韩治说:「绍圣初,蔡渭便曾陈状,首论元祐大臣怀奸逆之意。 其状,李清臣在中书封起。 绍圣四年又陈状,具言安燾【七】、李清臣沮抑不行,方下邢恕检文及甫。 恕独对人言:『小子並不商量,遂缴上真本。 』是竹纸,由此差官究治。 」具说及甫书及供通语言,並与后来跂所见案牘本中无异。 又说:「据尚洙书札,是一庸人,惟渭状甚有伦理,明是润色。 」意谓卞辈。 跂案韩治说上件事时,已尽见案牘真本,但隱传闻。 治又言及甫供通朋类,称叶涛、孙諤,南京人。 詹適、孙升、龚原,皆刘挚党人。 二苏、范祖禹等,非刘挚党,自是奸党。 跂据后来所见录本案牘,却无叶涛等姓名,必是录不全。 治又言,有「许刘某以不死」之语。 治又言:「邢恕服除赴永州,路逢蔡硕,及甫书一本与硕。 硕嫁女与文康世,因到西京视女,亲见及甫。 所说『粉昆』,谓韩氏专恣,魏公册立。 后来到官,所供乃不同。 」硕貋许并亦曾如此说。 治又言:「往年亲见邢恕说『粉昆』,谓何晏兄也。 」治又言:「顷任京西路提刑,本路常平李钧,即安惇门人,素亲厚。 常从容为治说,惇昔日密说,同文事恨无的验。 只得潞老一手札足矣。 」又:正月十二日,跂就府第见安燾,跂说「近方得知尚洙子细」,闻之甚喜,却说「周秩曾言龚源在徐邸,与刘挚书简交通,哲宗意却不以为然,究问得果无有。 周秩寻被责,故朝旨报出,十九章中亦不载。 」又:正月十二日,牛实来跂安下处说:「今月九日,左仆射取中书门下房文字,偶见头签有尚洙字,略就房吏拖看一遍,並不见先相公名字。 因省记绍圣四年內,有官人都堂出头【八】,令引在暖阁內,就桌子上供状甚久,自纳与章相公了退去,乃是尚洙官人,即不知所供何事。 」实乃先父门下故吏,充三省行首,跂到京,凡亲旧皆托体问尚洙事,故实特来说此事。 又:正月二十二日,跂诣张舜民相见,舜民时任吏部侍郎,言去年秋,四次登对,皆乞早辨宣仁疑谤,则谓臣僚家诬搆,事皆释然。 金口亲谓:「当日诬谤自不分明,今日却不用分明辨之。 」问:「曾见邢恕责词否?此乃辨宣仁也。 」对:「未曾见。 」后来又责周秩广德军,上又云:「亦辨宣仁也。 」舜民又说:「娄后语言,本是章惇说出,指以为邢恕所言。 恕曾上章,乞与贼\臣惇各加五木对辨於御史府。 不降出。 舜民曾乞降此章付外,上不允。 」又:正月二十八日,李格非说,龚原绍圣间为范鏜所胁,甚窘,再三言:「不若说了,恐后来转不便。 」原止称「实无」。 格非言龚纯篤,稍有分毫,必被胁出。 跂谓前见安燾【九】说,周秩所言,究治无实,恐后是章惇亲改,曾委范鏜。 又:正月二十八日,韩治说范祖禹、刘安世同论顾觅乳母再责降词,云「规欲动摇」,是章惇亲改,最以刘、范为造端之人。 及甫究治所供状,通安世而不通祖禹,不晓其意。 又:二月初三日,李格非说,曾见郑雍言,惇相在位,诛戮斩伐之语不离口,每言:「斫十数大奸首级,使其子孙流离恶地,岂不可观?」又:二月初七日,宋乔年到跂安下处,说蔡元长既召,蔡蕃相见从容,蕃问:「曾闻邢恕言于人,自谓与刘某甚有恩?」京言:「诚\有之。 京將上殿,恕適相逢,牵京衣袖言:『刘、梁二族,在此一举,公其念之。 』」乔年又说,「蔡元长、安惇究治,未明的確问,一日,卞告以惇相密议別差官勘鞫。 京大怒【一○】,因以急速请对,遂陈述惇素与臣有嫌,若別勘,必差路昌衡,此人不惟覆两族,必以纵反者陷臣等。 」遂再三哀恳。 上笑言:「不別勘!」再三言「不別勘。 」蔡蕃者,挚长女貋也。 又:二月十一日,王摭说:「曾有省部文字,下书铺告示元告人尚洙等,『刘某、梁燾已身亡,更不施行。 』取知委去。 」又:二月二十日,跂累见安厚卿称:「张士良內臣,狱中百端诱胁,並无虚说。 人甚奇之。 」又:见韩治说:「士良供通,別是一卷,与及甫不相干,但同在究治所耳。 」累欲见之,未得。 今就白铁班所居处见之。 说:「自白州编管,令过闕,既到城外开封吏监送军巡寄禁半月日,忽夜送一处,帘前詰问,先示以知而不告同罪条,又许以见闻赎罪。 凡四五十日,却送白州。 」问以及甫事,乃不相干。 跂更不敢復问。 又:二月二十二日,跂在相客次逢马玿,玿说:「往年守官京东运\判时,邢恕自青州过鄆,既去,运\副黄实密语玿:『非久有一极大事必作,是邢说,但不得其详。 』跂是年末,赴蘄阳侍下,在鄆见恕经过,曾往謁之。 其人平日于先父及跂,何所不说,今虽异趣,谓其尚相存恤,而辞气乖忤,踧踖如不遑。 乃知所怀如此。 又:三月一日,跂就府第见李清臣,亦说封起渭状,几欲赤族。 诵其落职辞云:「力护凶邪,公为蔽匿。 」清臣再执政,惇相尚未去位,曾密问:「向者王、司马、刘、梁等数事,相公皆施行,的確有何照证?到今未若晓得。 」章但云:「別无他事,各自別有因依。 」终不肯说。 清臣又说:「惇曾因奏事上前,自言此数事,王、马、刘、梁等事,皆是邢恕说与臣。 因此遂责恕。 恕上章,乞与惇对吏,不降出。 金口曾諭。 」跂谓此与张舜民芸叟所说同,韩治亦曾说如此,当是的实。 又:三月七日,跂就刘唐老家见之,唐老说丁丑年六月中,文康世告妻父蔡硕,言及甫与唐老密谤时事,言「不久必变,惇必绝灭,余执政必窜。 」又云康世见刘唐老亲说,硕使康世【一一】,形于手笔,携往见蔡京。 遂有旨下监司周秩根究。 此事未了,九月中,同文事又大作。 遂先摄及甫下同文狱,后来方兴洛狱。 跂见曾右相说:「先因刘唐老事【一二】,后有文及甫事。 」与此相符。 然不曾问得洛狱后来如何结绝【一三】,必有知之者。 当问。 "
詔:比幸睿成宫,其先朝从龙官等已推恩外,其宫官责授崇信军节度副使致仕韩维,特復左朝议大夫致仕,仍与一子宫观差遣。
故孙固、邵亢、王陶,陈荐、孙永、孙思恭,逐家各赐银绢共三百匹两。
先是,曾布言:「陛下于先帝恩旧推恩,无有遗者,独韩维未有恩旨。
维年逾八十,诸子皆当得次远官,无復可仕官。
陛下推恩,免诸子远適,使维垂老,得诸子在侧,有禄足以自给,恩亦不细。
」上曰:「与免一子。
」布曰:「维止三子,俱免亦不多。
」上曰:「当諭三省。
」布曰:「臣欲传旨三省。
」上曰:「待自諭与之。
」布唯唯。
"布录此段,在四月己亥【一四】。 "翌日,上諭三省,而三省有毁之者。
以谓免均州之行,已推恩矣。
后五日,布又为章惇言:「维且与免诸子远適,亦为赐大。
」惇曰:「何必如此?但与復官,则自无此事。
」布曰:「如此,何善如之【一五】!」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言,进筑那娘山新寨毕工。
詔赐名殄羌寨。
"二月一日乞进筑。 "
西贼\犯顺寧寨,副將张守德邀击之,斩十二级,夺马四十匹。
以有降羌豫告边將故也。
"布录辛亥。 "
涇原遣孙文將九千骑,出没烟击贼\屯,斩级,获孳畜。
"布录辛亥。 四月二十三日辛丑,当考。 "
涇原又奏,久旱草未茂,乞展限进筑没烟。
詔以五月中旬进筑。
"布录辛亥。 "
权吏部侍郎赵挺之为中书舍人,给事中徐鐸为吏部侍郎。
癸丑,以受宝毕,恭谢景灵宫,至於甲寅。
乙卯,幸凝祥池、中太一宫、集禧观、醴泉观,还自醴泉。
詔特赐诸军特支,如端午例。
户部不覆奏,即日施行,既而又赐二府金帛衣带,皆出中旨云。
御史蔡蹈言:「臣伏见今年五月一日,大庆殿受传国宝,在廷之臣,预行事者,方被赐賚,其余皆陪位之人,即无被赐賚例。
近闻陪位官,独宣德郎人各赐绢十疋。
臣本察曾行取会所隶官司,皆不知有此指挥。
臣契勘自来朝会,於升朝官外,吏部更差京官宣德郎五十人,相贴陪位,止欲充盈班列而已。
若赐賚下及陪位之人,则京朝官一例霑恩,更无间异。
今舍朝士而独取京官,臣愚不知是何官司申请,画到指挥,未协在廷臣庶之议。
况支散之日,又不豫行关报。
臣窃虑宣德郎者,其间多是待选吏部,羈旅隱约,素不指望,无由探伺。
或告报之时,偶有出入,致未必人人篃受其赐。
京朝官等是陪位之人,今止及京官,若又不能篃,则朝廷惠泽未为平施。
臣伏望圣慈,特赐睿旨,根究施行。
」"蹈言附见,从违,当考。 "
大理寺欲將台察公事一月以上者,並引用五月二日德音原免,庶在京官司均被恩宥。
从之。
"新无。 "丙辰,瞎征进奉大首领纳麻抹□,小首领阿驴等,並为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兼监察御史,充本族副都军主军都指挥使。
"七月癸丑辞。 "
丁巳,詔大礼令,虑有续降并刪改,合行改正文意,可专委左右司郎中等看详【一六】,修为一本,及元降旧本进入。
戊午,宴于紫宸殿,宰臣以下文武职事官、六曹员外郎,监察御史以上,武臣郎將、诸军副指挥使以上,预坐。
庚申,詔献宝人段义为右班殿直,仍赐绢二百匹。
"正月十七日,三月十六日,五月一日。 "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言,进筑白洛觜新寨毕工。
詔赐名威羌寨。
"二月一日乞进筑。 "
涇原路经略司言,归顺人部落子萌山,委是心白向汉。
詔萌山特与副兵马使。
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言:「投来人称:『西界人户在大沙堆存泊,及人马在南防护。
』寻令苗履、刘安统兵至大沙堆等处,破荡贼\觽,斩首八百级,生擒带牌偽天使一,大首领二【一七】,牛马孳畜万计。
族落烧毁殆尽,班师至威戎城。
」詔诸军士各赐钱有差。
"惠卿家传,四月,遣鈐辖苗履诸將出塞,二十九日至夏州,焚荡而去。 五月一日至大沙堆,贼\帅威明噶勒丹嘉纳、克多凌星率觽迎敌,履等力战破之。 追奔五十余里,斩首五百余级,获其带牌天使一名,大首领二人,孳畜万计。 布录六月二十五日赏功。 "
枢密院言:「诸县冬教,委提举保甲司于本州通判职官內选差,分定县分,躬亲提举监教及同共拍试拣选,不得过两县。
如拍试拣选日数相妨,听计会逐县展缩,不过两日。
如县分数多,听于以次官內选差。
其倚郭县,上委知州同当职官,依此提举拍试拣选。
仍逐次具所选差官职位姓名及分定县分,申枢密院。
即所选非其人,致教阅拍试拣选有不如法,并元选差官司取勘施行。
」从之。
"此並用旧录。 "元丰保甲,但于诸县团教,不曾上州。
昨以义勇法修定,三年一赴州教,而议者多以为不便,故罢。
"此据布录。 「昨以义勇法修定」,当考。 "又言:「博军子遇军行,委所属晓示,只得于军马后隨行,如敢偷路先自过界,並从军法。
许人告捕,每名赏钱十贯。
」从之。
辛酉,京西转运\副使周秩知登州,以疾自请也。
翌日,曾布对,上忽问曰:「周秩有何事?」布曰:「不知何等事。
」上曰:「章惇云卿曾言及秩事。
」布曰:「臣曾见李延嗣,"延嗣以承议郎权成都运\判改权京东运\判,在三月二十五日。 其初为成都运\判【一八】,在绍圣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言秩作转运\使时事。
」上曰:「是。
惇亦曾问延嗣,如卿所闻。
且言秩在两浙不检事甚著,已令体量。
」布曰:「臣见延嗣,所言乃淮南事。
秩自淮南移京西,因归泰州,遂于扬州夺一豪子见赁官屋,逐其家数十口出外。
又于镇州诸官屋,官为修葺,物论甚喧。
」上曰:「此事尤不可也。
」
臣僚上言,请自今太学公补试,视贡院別试所空闲排办,更不以武成王庙作试所,从之。
詔鄜延经略司详问近获两蕃带牌偽天使,如知得西界事,宜令乘传赴闕。
詔太仆寺,自今应到寺四尺二寸以上、六岁以下杂马,並赴拣马所拣选讫,方许支使。
左司諫陈次升奏乞获首级令监司覆验及孳畜据实数推恩。
三省、枢密院以为孳畜自来不曾推恩,首级难以令监司覆验,遂进呈讫。
"布录辛酉。 "壬戌,尚书省言:「进奏官许传报常程申奏,及经尚书省已出文字,其实封文字或事干机密者,不得传报。
如违,並以违制论。
即选造事端誊报若交结谤訕惑觽者,亦如之。
並许人告,赏钱三百贯。
事理重者奏裁。
」从之。
又言:「户部奏请,应提举出卖解盐司管下官卖及通商去处【一九】,欲乞並委官专切提举巡捉私硝盐事。
如巡捕官不切用心,致本处课利亏失及州县断放违戾,许按劾,并取索公案【二○】,依条施行。
」从之。
是日,章惇遣涇原书写机宜章綡謁曾布。
綡,楶子也。
布语綡:「涇原此月八日,尚奏无雨,没烟前峡若果无草及大暑旱灾,未可进筑,但奏来不妨。
朝廷不可欺罔。
若可为而不为,固自不可;若不可为,亦何可强?」綡曰:「此事须赖密院主张,若丞相则不容其如此。
」布曰:「苟不可为,何可强也?边事內外一体,但要稳便。
此事系安危休戚【二一】,何可使性气?质夫左迁,但以奏报偶有不当,不足介意。
朝廷方倚以边事,有可论列,不可蓄缩。
若所陈有理,亦何敢不从?若五月未可进筑,即七八月,方西兵点集时,亦未可为。
须俟十月间,贼\马已散,或并兵在他路,或俟来春,亦未晚。
」綡曰:「但恐丞相督责,不容如此。
」布曰:「事理当然,亦不可夺也。
」綡又言父老,岁月间欲求去不知边事如何是了时。
布曰:「涇原但了取天都,则质夫可以求去矣。
若丞相之意则不然,必欲覆兴州而后已。
孙路两表皆云:『俟覆妖巢,乃敢受新命。
』丞相以画河为界,为杂赁院子中语,然经营边事,固自有次第,既得河南,则兴州自有可图之理,但不可忙尔!」先是,布在醴泉,与惇及此,惇大以为非,布亦痛折之。
许將但相和解,蔡卞则默然而已。
癸亥,詔涇原委是久旱,未可进筑,即相度奏闻。
"布录。 "环庆奏,罢筑之字平,以无水故。
遣种朴应副涇原。
"布录癸亥。 "两浙提刑司言:「人户陈诉,为犯私酒,迁徙往別州县,乞依赦许放。
按去年九月赦编配人,已特减三年拣放,乞比类施行。
」詔已迁徙人,放令逐便。
甲子,观文殿学士、右银青光禄大夫、知延安府吕惠卿,换保寧军节度使,再任知延安府。
先是,曾布言:「前日章惇云:『惠卿去再任止半年,便与建节不妨。
』臣以谓建节未可轻议,惠卿进筑城寨,已改四官,今为右银青光禄大夫,天下止有惠卿一人为之,將来筑了,但可降一奖詔而已。
再任但可迁左银青,朝廷名器所当爱惜,未可建节也。
左右银青乃真尚书,旧六尚书皆细转,今更一迁,则为特进矣。
」上笑曰:「更有金紫光禄大夫,王珪尝为之。
」又曰:「章惇照管惠卿家兄弟。
」布曰:「此觽所共知,凡温卿、升卿所请,不问可否,无不从者。
温卿昨在淮南,奏乞真、楚、泗州非假日不得用妓乐筵会,寻从之。
既而將替,又奏乞监司得替,知州转官,虽非假日,许用妓乐。
亦从之。
中外以为口实,同列中亦有言,盖许將曾面斥惇此事。
」又言:「康卿自长垣知县得替,十余日间,便除开封知县见闕。
其他堂除人,有得替一年半年不得差遣者。
」上曰:「又有一和卿。
」布曰:「已死。
然和卿人材最下,又不及温卿,而温卿又非惠、升之比。
」上曰:「升卿修学,亦能讲说晓事,但不平稳尔。
」布曰:「圣諭尽之矣。
蔡卞亦尝言,使升卿在此,岂有安静?必须別起事。
臣亦以谓其天资如此。
若邢恕终以不静败事,岂其性然也!」前此,上又尝问:「刘宗杰以私謁后族得罪,见说性极狠。
」布曰:「与同官爭职事,不胜,后隔一两任罢归,犹进状不已,至下狱,终不直,遂致仕。
元祐中復起。
」上曰:「致仕者,须有人举荐,乃得再仕。
」布曰:「不然。
如吕升卿、谅卿,只是尚书省用堂札召。
」上亦哂之。
鄜延凡进筑九城寨,惠卿既改四官,余六城寨未推恩,于是以进筑並已了当,及惠卿將任满,合推恩,特除。
惇久有擢惠卿意,觽颇难之。
既而惇议以招地及再任【二二】,一併推恩,上遂许之。
仍顾执政曰:「已上更无可迁。
」许將曰:「但用移镇尔。
」上又问「故事如何?」布曰:「旧亦有例,如丁谓、程琳、程戡皆不曾作相,后亦建节。
」惇曰:「近岁王拱辰不作执政,亦建节。
元祐中,冯京亦是。
」布曰:「京曾作枢密使,自当□院。
」上顾蔡卞曰:「枢密使自来□院?」卞曰:「然。
」上尝谓布当作使,故有是问。
布又曰:「文臣以节度使为重,武臣以宣徽使为重,文臣先作宣徽,然后建节,武臣多先建节,乃得宣徽使。
」盖欲上知建节之为非常恩也。
"二十三日,惠卿奏云云,可考。 "
司封员外郎朱京为国子司业。
"二十六日罢。 "
詔故西上閤门使、枢密副都承旨宋球,除合得恩泽外,更许陈乞亲属差遣一次。
乙丑,詔宝文阁待制、知永兴军胡宗回落宝文阁待制,充集贤殿修撰、知隨州。
宗回前知桂州,妄加助教蒋昌罪,昌病,不令家人入侍,死于狱中。
故有是謫。
工部言:「诸路经略安抚司,自今后,如因修葺城楼器具,请先行比对元丰法式,参照兴修。
如一路一州旧制已完,与新制有妨者,即相度利害以闻。
」熙河兰岷路经略司言,归顺部落子勃哆称,曾投夏国,今復诱致亲属二十余人,并首级、马等归汉。
詔勃哆为三班借职,仍赐绢五十匹。
涇原路经略使章楶言,已出师於没烟前峡等处进筑城寨。
詔赐军兵等钱有差。
"布录,涇原奏十九日,期秦庆兵会镇戎,以二十二日进筑没烟前、后峡,詔走马喝赐特支。 "
工部言:「河埽退慢,见在物料委都大司约度,除合存留外,据应那拨之数,比般运\龏乘之费。
有闻官者,仍审量所要向著之处,可以收买得足,不篅支用。
即本司关州县估定价直,出卖到钱,津般却行收买。
」从之。
"新削。 "
详定一司敕令所言:「州县仓糴纳斛斗级行重法者,每三人为一保,保內因本职犯赃罪,许经官举发。
知而不举者,减犯人罪三等。
即事发逃亡,量所犯轻重,均备赏钱,或监錮收捉。
其觽人不保者,相度去留。
如诸色人告获,除酬赏外,愿充斗子者,听承替。
」从之。
"新录削,此月丁亥可考。 绍圣四年十二月戊申,初立互保法。 "
吏部郎中、编修都官条例方泽言:「军大將已经改转而再应磨勘者,並自初补后,通復点磨。
即误以改转改正讫,点磨人与理第一等功一次。
诸军大將磨勘而误改转,已给付身者,主行吏人杖一百,不以赦降首失原减;即未给付身者,量轻重理过名上簿,事理重者,申尚书省。
」从之。
"新无。 "
詔赐荆门军汉寿亭侯关羽以「显烈庙」为额,从本路监司请也。
丙寅,詔以六月朔,改为元符。
初议改元,上谓辅臣曰:「前代元鼎之类,皆明白如何?」章惇曰:「元符最好,其次有真符,宝符,皆不及。
兼宝字皆先世末岁所称,如天宝皆是。
」上曰:「如此即且作元符。
」曾布以为昔天书降,尝于承天门裏作元符观,后以火废,则元符之号,亦不甚佳。
自云已尝论奏,更不欲纷纷,故默而止。
三省言,安燾先落观文殿学士,已及一期。
詔安燾展一期取旨。
"当有议论,须考详。 "
詔朝奉大夫、知晋州刘昱,承议郎、通判晋州王蒙,各罚金二十斤。
以尝荐指斥人胡洁己也【二三】。
"并正月九日。 "詔祕书省撰祭顏子、孟子祝文,从朝请郎□深请也。
戊辰,詔自今除名勒停应□用人,不许带勋赐。
熙河兰岷路经略司言,归顺部落子大首领威明约默,乞特补西头供奉官,带本族巡检,从之。
环庆路经略司言修筑横山寨、通寨堡毕工,詔:「如京使李浦,以防托部役,减三年磨勘。
又以传达朝廷恩意,招到归顺人觽,更迁两官。
走马承受、西头供奉官盖横,以接纳归汉蕃酋,减三年磨勘。
余各等第推恩。
」是日,尚书右丞黄履犹留对甚久。
既退,上问曾布曰:「章惇待黄履薄,每议事,多云『贤理会不得。
』」布曰:「惇诚\轻易,待同列多不以礼,独於臣不敢慢,臣亦不为之屈。
大率接人鲜礼,又多以言语伤人。
如□居厚,乃惇所引,然郭时亮言,居厚亦怨之,云每至都省白事,多被詬辱。
」上曰:「尚书体重,不当如此。
」布又言:「向蒙宣諭:『邢恕云:「人畏之如虎。
」』臣大以为不然。
惇于政柄,多为人所移易;所主人物,多为人所攻病。
人实不畏之。
但为语言轻易,遇人无礼,及不接宾客,中外慢骂,万口一辞。
只如接从官,只著道衣,此尤非礼。
」上曰:「著甚道衣?」布曰:「隱士帽,紫直掇,系一縚而已。
」上又曰:「见蔡京何如?」布曰:「渠既例如此,想亦不为京变,然不曾问,兼只自去年来如此。
臣昔作从官,亦曾謁之,相见差迟,问其故,云方著道衣接郭茂恂,以臣来,换衣服。
盖是时惟以道衣接郎官辈。
」上深哂之曰:「此诚\不可。
」布曰:「近臣乃人主所体貌,接之不当如此。
」上又问:「卿等如何?」布曰:「莫非朝服。
从官参,辞谢,必秉笏见之。
」上数与布言惇议论及所主人物为不当,布亦言:「曾与蔡卞论惇见边报,凡云西人困弱畏惧,或云怎生奈何去,则必曰『此报是实。
』若云西人点集兵马,待来作过,则必曰『此是乱报。
』卞答臣云:『何止边报如此,其论政事及人材,无不然者。
以至臣僚奏请,如吕温卿、升卿之徒所请,不问是非,皆欲施行。
其不悦者,虽更有理,未必听。
』」上亦哂之。
布退,谓许將曰:「履今日之留,似有所诉。
」將曰:「怀此久矣,同列孰不然者?但人人望公过此尔。
」布曰:「尸素无补,日有去志,安有此?但惜惇止以语言礼貌失人心,致上意弥不悦尔。
」將笑而不答。
"八月己丑,蔡京乞立法。 "
己巳,刑部言:「请应缘边并其余不拘元来路分,解拨都知兵马使,补充军大將到部,遇汴河纲有闕,如不愿押者【二四】,边人听归本贯路分经略安抚鈐辖司【二五】,听候差使。
候三年满替归部,依条对入第四等重格差遣。
余並听归本路押纲一次。
如本路无纲,却许归都官,依条押汴河粮纲一次。
若不愿就押,即许令降一等指射次第五等见闕纲运\一次。
候回日,依条各对入本等重格差遣。
」从之。
"新削。 "
祕阁校理、知隨州赵叡为司封郎中。
"二十六日罢。 "
庚午,河北转运\司言,乞本司不拘常制,奏举勾当监事文臣二员。
詔特许奏一次。
权礼部尚书蹇序辰言:「按元丰四年三月詔,自今在京官司合举辟去处,不得举辟执政官有服亲。
欲望申明前詔,以昭至公之道。
」詔:「在京官司自今遵守,仍令御史台觉察弹奏。
其已举过人,契勘取旨。
」序辰言此,盖为曾布甥王斿发也。
"王斿事,具六月乙巳二十八日。 "
詔顛耳关赐名会寧关,前赐会通关勿用。
"政和元年七月十八日,检会此詔,乃以为元丰四年三月十七日所立条。 按此条实四年三月八日乙未所立。 "熙寧七年【二六】,已于河州置通会关,故改此。
"三月二十七日赐名通会,今改之。 "
鄜延路经略司言,修復米脂寨毕工。
詔:「统制、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吉州刺史王愍,还一官。
同统制、四方馆使、祁州团练使苗履,復遥郡防御使。
仍各赐银绢各五十匹两。
朝散郎石丕等五人,候本路进筑城寨功赏毕日,併取旨,余各等第推恩。
」"布录,同呈米脂修城赏功內,文臣各已三四推恩。 得旨,候本路功赏了日,一併取旨。 盖自此犹有四次筑城寨未赏功也。 张若訥以负犯,更不推恩。 "吕惠卿既修筑米脂等寨,虑执政有妨其功者,因取前后所降朝旨条上,且乞留中。
曰:"此据惠卿家传修入。 家传云:虑执政之见恨者,又將妨功。 盖指曾布也。 今稍刪润其语。 三月七日,米脂寨毕工。 四月十二日,平夏城毕工。 五月四日,殄羌寨毕工。 十三日,威羌寨毕工。 二十二日,米脂寨赏功。 "「臣先准枢密院札子,奉圣旨,令臣体问,相视米脂、细浮图、声塔平、石堡、塞门,黑水至大里河、长城岭以来,选择地利,从长进筑。
臣计本路,横山膏腴要害之地,无过此数处,而其远不过大里河、长城岭以来,若不委自本路,从长择利进筑,一一奏候指挥,往还旬日,必有至失机会。
则上件朝旨,已得详尽,而故安远寨发兵兴工,已得指挥,差保甲般运\,而忽降朝旨放散,臣深以为疑。
续见虏人有机会可乘,而细浮图、声塔平正在大里河之內,既有许从长择利进筑指挥,臣一面奏知,计置进筑毕工,別无闕误。
自后又准三次朝旨:『今后进筑,先相度利害闻奏,候得朝旨,方计置人功物料,乘机会兴功。
』前后更有似此指挥不一,各有相妨,臣皆未知所遵依。
寻具札子申明,准枢密院直批:『若踏逐到进筑处,与新建城寨形势相接,自合乘伺机便进筑。
』臣以本路兵將,新破宥州及夏州东汝密垒,贼\觽惊溃。
臣遂进筑杏子河,尽依累降朝旨,正在长安岭以来,与新建城塞气势相接,合乘机便进筑。
復准枢密院札子:『所有余经营去处,如委係合要固护篱落,须至进筑,亦未得兴功。
仰先具的確利害,奏候朝旨。
』臣寻具开先罗窟等处,合修筑利害闻奏,自后未蒙降到许令进筑指挥,將谓朝廷已下令本路进筑。
至今年正月內,朝旨下诸路:『遇有进筑城寨,如合要和雇脚乘,般运\粮草、材植等,其所支雇直,务从优厚。
』亦降付本路,臣方知朝旨却许进筑,遂具米脂合行修復闻奏。
其余罗窟、那娘、白洛係新寨,气势相接及补护篱落要害之地,虽合进筑,缘有碍去年九月听朝旨方得兴功之文。
臣若一一论列,乞行改正,方敢兴功,不惟于中外之势不便,兼往还旬月,过此春夏之交,天气將暑,六七月间,贼\马渐肥,难为兴功。
臣遂乘此困弊,未能大集之际,除米脂用六將人马修筑外,开光只用第二、第四两將,临夏更添第六將,共三將。
纳囊用第三將、第七將、第五將,博罗更添第六將,共四將。
皆已毕工。
所有博子椽、散子木、橛子、要子之类,多就生界采买。
其役兵,並用防托马军相兼,仍諭以朝廷犒设喝赐,屡有优厚之恩,并边境急难,当及时兴举之意。
以此人人劝勉,有至一工为一工半,或两工者。
每寨不过五六日而成。
既用將分不多,及修筑日数少,以此比之诸路所费,及合得酬奖,极有减省。
而將吏日夜暴露,实为劳苦。
窃虑政府以本路有违奏候朝旨之文,及见其成就之速,以为甚易,將来推恩,转更鐫削,无以为劝。
伏望圣慈候功状到日,特赐指挥,依前诸路及本路前后进筑酬奖例施行。
」"米脂毕工在三月七日,至五月二十五日乃推赏王愍等,惠卿止奏称春夏之交,必在五月前矣。 因曾布云,尚有四次未赏。 故附见此。 十七日惠卿即建节【二七】,布已云云。 可并考。 "
权刑部言:「请诸赴朝参宗室,如有疾病请朝假,申閤门,令閤门报入內內侍省,差使臣押医官看验。
如涉诈妄,所差使臣申大宗正司施行。
其请假一日者,正任以上,具牓子於閤门,关宗正司;遥郡以下,申大宗正司施行。
若月內请过三日者,亦报所属,差使臣押医看验。
每半年一次比较。
二十日以上,取诫励。
三十日已上,罚俸半月。
四十日已上,罚俸一月。
五十日已上,取旨责罚。
即痼疾未能痊安者,委大宗正司保明奏裁。
诸差使臣押医官看验宗室请假而看验不实者【二八】,医官徒一年,使臣知情与同罪,不知情减二等。
」从之。
辛未,吏部侍郎徐鐸言,傅垣之乞磨勘改官,缘垣之係尧俞亲子,本部未敢便依常格引见磨勘。
詔傅垣之展一任,如將来任满,合该磨勘改官,仍降次等。
癸酉,给事中范鏜言,祕閤校理、知隨州赵叡除司封郎中录黄,未敢书读。
詔赵叡除命勿行。
"二十二日除。 "先是,上询曾布:「叡何如人?」布曰:「场屋中有声,但以吕大防荐官职,及外议皆云是大防门下士。
」上曰:「又是章惇。
」觽皆言不曾商量,忽出一文字,言其曾论先朝改明堂为是,故擢之,云是太常张商英检来,又云叶祖洽曾言祀五帝为是,先朝所改为非。
上曰:「此罗织也,若以此罪人,则章惇亦必有之。
」布曰:「陛下睿明天纵,士类之福。
若以一言之差,便废一人,则何可胜废!兼惇实有此论议,如与司马光爭免役事,为天下所称。
然其言亦未尝以免役为是,但云当徐议改更,不当暴发尔。
」上云:「方泽诚\可罪,只是惇门下人,故主张他。
」布曰:「泽本惠卿亲党,然惇于惠卿亲党,过于己亲党,无不主张者。
」上曰:「何故?」布曰:「此陛下所素知,惠卿作执政时,惇乃门下士,邓綰曾攻之,云为刎颈之交,半夜之客。
昨既復用,许力引惠卿为右相,陛下固尝宣諭。
」上笑而頷之。
"按:正文疑有脱误。 "既于此不谐,故于惠卿建节及其兄弟亲党,凡可用力者,无不尽力。
惠卿兄弟亦凶横,责望惇不细,昨力引惠卿不谐,其家皆大骂。
惇不得已答之云:「若朝论中九人以为不可,一人以为可,惇犹可著力;今十人则十人以为不可,惇无如之何。
」方少解。
上自祖洽论方泽极切齿,而惇辈主泽,不肯行,上亦不平。
惇乃更擢赵叡,以其论先朝改明堂礼文为是,而祖洽以为非,欲因此中伤祖洽,上是以有「罗织」之语也。
"六月一日,方泽自虔徙万。 "
司封员外郎朱京,乞罢国子司业除命,从之。
京尝为幸太学颂,语有及先朝者,蔡卞又谓京与曾布有连,故亟白上从京请。
"京除司业,在十七日甲子。 "
甲戌,詔西京左藏库副使康德辅特勒停。
坐擅役军巡人也。
詔陕西、河东帅讲议扰耕,如何可以使其不得耘锄已耕之地,免秋成为边患。
"三月二十四日詔,六月末楶奏,可考。 "又詔涇原一併进筑没烟前、后峡。
曾布言今岁诸路蚕麦俱大稔,惟陕西沿边旱,自此月十六日环庆、涇原皆得雨霑足,二十日乃止,云遂为丰年。
故令涇原一併进筑。
"並布录甲戌。 "65乙亥,詔永裕陵添展封筑,禁银角,斜长二百三十五步,至白虎涧西垠。
"二月四日。 八月七日。 "
丙子,枢密院言,蕃官三班奉职都囉漫丁等乞改赐姓名。
詔並赐都囉漫丁名怀顺,都囉漫娘昌名怀忠。
大理寺平定军勘到,供备库副使,前知寧化军冯维举,宣德郎、平定军签判王宗旦,供奉官、监押刘舜元,將公使库钱物回易,并在任兴贩等事,该赦及赦后虚妄。
詔冯维举特除名勒停,王宗旦、刘舜元並特冲替。
枢密院言,河东路买马,科定州、军匹数,致令市户於別路倍钱收买。
詔枢密直学士、河东路经略安抚使孙览特降为宝文阁待制。
览数与密院爭事,语侵曾布,布不能堪。
于是布言:「河东不因出师,无故差雇脚乘,一路骚然,至有七十千雇一橐驼者。
急止之,民闲所雇脚乘,已集于河外帅司。
寻放散,然民闲已糜费矣。
又分下州、郡科买马,至州、郡出分据付百姓,往陕西买马。
中官秦州缴公据申密院,密院屡令改正而终不从。
此亦当施行,其罪状过楶远甚。
」上曰:「此不可不行。
」布退,以语三省,三省亦皆以为不可不治,兼有实,不须更体量也。
"三月十三日,十月二十九日,明年四月二十五日,可考。 览本传云:览治边数有功,而议事多与执政不协,乃坐军期尝下属部市马、顾畜乘,降授宝文阁待制。 言者又摘奏中语,落职,提举集禧。 毕仲游誌孙览墓云:既城榆木,与米脂直于是秦、晋始合,而寇不得至麟府。 是时,章惇子厚为宰相,曾布子宣知枢密院,欲遂合兵以取灵武。 公曰:「灵武未可取也。 」乃移书二府,具言灵武非余力可下。 且曰:「灵武之事,曩者尝闻余议于相君矣:要使陕西不知用兵而以岁月下之。 窃私美至计便策无已,而今反欲速,何耶?」二府不听。 公乃上疏论其事,子宣怒,乃曰:「葭芦之役,尝使支郡市马储畜,是扰也。 」即以功进枢密直学士,而以扰夺二职,为宝文阁待制,犹守太原。 公上表谢。 又曰:「谢语不虔,可謫也。 」復褫待制,提举江寧府崇禧观。 自是数復数夺。 」三月十三日詔书,恐即是章、曾欲取灵武之议也。 览进密直,在绍圣四年三月十六日,降宝制,在元符元年五月二十九日,相去一年有余。 毕仲游但取行文顺便,颇失事实,要当刪取之。 元符三年五月二十五日臣僚云云,当考。 "
丁丑,御批:「大礼御营四面巡检下,所差人马大段数少,又非常日时暂出城可比。
自今后可依下项差,仍並于上四军选。
御营巡检下:每员各步军二百四人,內將校四人,节级二十人;马军一百二十人,內將校二人,节级十人。
青城至郊坛巡检下:每员各步军一百二人,內將校二人,节级十人;马军五十一人,內將校一人,节级五人。
」"御集五月三十日下。 "
先是,曾布议用赵垱为枢密都承旨,三省皆以为可。
既而朱京罢,布曰:「鳋亦当更熟议。
」蔡卞笑以为然,遂託章惇并黄履阅垱章疏【二九】。
惇曰:「已阅一策,无他语。
」布曰:「垱元祐中尝攻范纯礼不当为太常少卿。
」是日甲戌,许將、蔡卞皆不入,履独封垱章疏示布,曰:「尝乞召还傅尧俞、王巖叟、梁燾、孙升,云此数人学术器业,为世所称,忠言嘉谋\,见于已试。
又言王安石用事,子弟亲戚布满华要,自是习以为常,乞如祖宗故事。
仍云虽云內举不避嫌,其实不能无私意于其闲也。
履以谓擢之必有议论,恐并以故栖不保,不若默已为佳尔。
」"垱故栖,当考。 是年八月八日,自鸿臚少卿改太仆。 "丙子,布白上:「累曾奏以都承旨闕人,亦屡与三省论议未合,昨欲除赵垱,又以其曾为元祐言官,终恐未安。
」上曰:「三省必不肯。
」布曰:「士人中熟朝廷事,容止词令可观,如韩治,亦可用。
但以忠彦子,恐亦不免人言。
」上曰:「章惇曾言,治于刘挚门下为半夜客,恐难用。
」布曰。
「臣固知用治,人必有言,但以韩琦有功于国,如忠彦自给事便迁尚书,恩礼特异,若以琦故用之,则其他皆可阔略。
」上曰:「粹彦如何?」布曰:「粹彦资太浅\,亦恐未歷事。
如治,则以尝为吏部郎中,又见作校理,止换一直阁,便可为,故敢及此。
」上曰:「但与三省商量。
」布曰:「次第必难,容止词令及祗应仪范,亦岂有天然详熟者?此又非难事,纵生疏,一两月亦便熟习。
」上亦深以布语为然。
布欲用郭知章,而黄履云知章別有任使处,上曰:「知章亦好。
」布曰:「只为见任差遣已高。
」上曰:「与一待制。
」又曰:「两制中有人否?」布曰:「两制中如吕嘉问,容止详熟,亦可为。
然憸巧不正之人,臣不敢引置陛下左右。
」上頷之。
布至都堂,具以上前语告惇,及治,惇果有语如上所諭,云:「此不敢闻命!」又云:「治字循之,觽以其心难测,目为『循海』,虽族人亦莫不恶之。
挚与忠彦多为此人所坏。
」布曰:「此更不须议,垱尝为元祐言官,亦必纷纷,不若只用知章如何?」觽莫不称善。
惇仍曰:「便与一待制。
」布曰:「德音已许。
」卞曰:「极稳当。
」將、履亦皆以为允,议遂定。
自宋球卒,承旨司闕官,尝擬用王师约及曹诵,既皆不可得词令,于郎官少卿中选人,而累与三省议亦不合。
或云赵令鑠"令鑠,八月八日自太仆卿迁鸿臚卿。 "可,而亦上所不悦,惟垱颇可用,履又力称之。
及阅章疏,乃如前云云而罢,遂定议用知章。
欲將上,而履更欲力引知章为西掖,上问:「知章文字如何?」布亦称之。
上曰:「曾见知章文字否?」曰:「但见章疏尔。
然南中士人多爽迈,必亦不至不称职。
」上頷之。
及进呈知章除承旨,上顾三省再三问:「如何?」三省皆曰:「平稳。
」上曰:「中书舍人闕人,且別择人。
」布曰:「舍人,亦尝只置一人。
」上云:「本六员,一员太少。
」布曰:「密院闕人已久,旧未用士人以前,自有诸房承旨一员,谓之都宣。
自先帝改用士人,所隶职事非前日之比,及外司并诸路申请文字不少,今但以一副承旨吏领之,文字稽滯已多矣,不可闕人。
」上曰:「赵垱可用否?」布曰:「臣固欲用垱,但以元祐尝在言路,恐不免人言。
圣意谓可阔略,乃可除。
」上曰:「有文字否?」布曰:「臣不曾见编类章疏,但见黄履言垱有章疏,乞召还傅尧俞、王巖叟、梁燾、孙升为侍从言官。
仍云『学识器业,为世所称,忠言嘉谋\,见于已试。
』」蔡卞亦云:「臣曾见实有此语。
」上曰:「如此即不可,只为有文字。
」布初以谓卞不知,履亦令默已【三○】。
及此,乃知卞已知之。
布若不言,俟有除擬,必纷纷矣。
先是,惇又言垱有三章,言诉理事为仁政,今闻稍缓,乞督促施行,以终大惠。
上未甚以为非。
及闻称荐巖叟辈,则毅然以为不可。
已而惇谓布曰:「上欲用宋深,如何?」布笑而已。
及对,上果欲用深。
布曰:「深未尝歷差遣,恐未可峻擢。
若欲近下用人,则不若张宗□。
宗□久在閤门,累经先帝任使。
」"宗□以西头供奉官、閤门祗候为通事舍人,在绍圣四年七月十七日。 "上曰:「宗□亦得,只是不曾与说话。
」布曰:「才术虽未可知,然老成熟事,比之宋深,则有闲矣。
昨使瞎征,边人多言其辱命,礼数闲颇为瞎征所屈。
但以事在境外,不可推究。
若一旦峻迁,恐人情未服。
」上曰:「且更与三省商量。
」布退,具以上前语告三省,卞亦曰:「深奉使事,亦煞曾闻人说。
」布曰:「深都监、监押亦不曾作,昨骤迁知州军,已为过分矣。
」觽皆然之。
"此段,布录在六月一日。 "及进呈,上犹以宋深为言,顾三省问如何,皆唯唯而已。
唯蔡卞言:「莫也不妨。
」布曰:「承旨,臣本院职事,不敢不尽愚衷,深恐未可用。
」上曰:「莫只为是宋球姪,不欲令相继为之。
」布曰:「不然。
只为之更任使,恐人情不服。
臣尝以为,承旨乃陛下左右亲信任使之人,若用非其人,不惟于职事有害,臣亦得罪天下士论。
」上云:「张宗□可为,则是人做得。
」布曰:「宗□在閤门二十年,四次引伴高丽,又曾接送伴北朝人使及曾入国,与深不同。
」上问三省如何,皆曰宗□亦熟事,上乃许。
布曰:「只令权管勾,候有正官罢,若试之可用,则迁,不可,则黜。
」上云:「甚好!宋深却与閤门通事舍人。
」布曰:「此无不可。
陛下但且收用,徐观其可用,擢之未晚。
然宋深只合密院批圣旨。
」上曰:「好!」"布录在六月三日,今並入五月末。 "注释【一】仍各于原指定处居住「原指」原作「指原」,据阁本乙正。
【二】绍兴原作「绍圣」,据阁本改。
【三】故有是语「语」原作「詔」,据文意改。
【四】因谓刘挚「因」原作「目」,据阁本改。
【五】陈諫议瓘击鲁公「击」原作「头」,据阁本改。
【六】十二月三日奏阁本作「十月三日奏」。
【七】具言安燾「具」原作「其」,据阁本改。
【八】有官人都堂出头「官」原作「宫」,据阁本改。
【九】安燾「燾」原作「党」,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京大怒「怒」原作「恕」,形似而讹,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一】硕使康世「硕」原作「愿」,据阁本改。
【一二】先因刘唐老事「刘」原作「到」,据上文改。
【一三】然不曾问得洛狱后来如何结绝「曾」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四】在四月己亥「在」原作「正」,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五】何善如之「善」原作「喜」,据阁本改。
【一六】可专委左右司郎中等看详「看详」原作「详看」,据阁本乙正。
【一七】大首领二「二」原作「一」,据阁本及下文小字注改。
【一八】其初为成都运\判「成」原作「戎」,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九】应提举出卖解盐司管下官卖及通商去处「卖」原作「贯」,据阁本改。
【二○】并取索公案「索」原作「素」,据阁本改。
【二一】此事系安危休戚「休」原作「保」,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二】既而惇议以招地及再任「招」疑应为「拓」。
【二三】以尝荐指斥人胡洁己也「胡」原作「故」,据阁本改。
【二四】如不愿押者「押」下原衍「押」字,据阁本刪。
【二五】边人听归本贯路分经略安抚鈐辖司「分」原作「四」,据阁本改。
【二六】熙寧七年「年」原作「月」,按宋史卷八七「河州有通会关,熙寧七年置」。
现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七】十七日惠卿即建节「卿」字原脱,据阁本、活字本补。
【二八】诸差使臣押医官看验宗室请假而看验不实者「请」原作「诸」,据阁本改。
【二九】遂託章惇并黄履阅垱章疏「章疏」原作「疏章」,据阁本乙正。
【三○】履亦令默已「默」原作「点」,据阁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