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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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六十九 李焘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祐七年正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四百六十九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元祐七年"壬申,1992" 全文

春正月甲申朔,枢密院言:「永州蛮猺因乏食,出没剽劫,除已賑济外,欲詔安抚、鈐辖司募勇敢、效用人及晓諭猺觽能自相捕,依格给赏。

应合添使臣处,选有才略三两员,量带兵甲,於要害处掩杀,毋得妄诛。

」从之。

乙酉,枢密院言:「辽使耶律迪病且殆。

缘通好已来,未有故事,今用章频、王咸宜奉使卒於契丹,北人津送体例比类,预立画一,送馆伴所密掌之,如迪死,即施行。

」从之。

迪寻死於滑州,送伴使校书郎吕希绩等以闻,詔赐下饗器幣、賻赠等,就差知通利军赵齐贤假中大夫充监护使,詔遣內供奉官王遘驰驛治丧事【一】,特赐迪黄金百两,水银、龙脑以殮。

"正月八日,范祖禹乞不迁开封府奏议可增入。 仍考从违。 "

辛卯,礼部侍郎范祖禹言:「准尚书省批送工部状,乞迁开封府於旧南省,令礼、工部与將作监同勘当者。

臣窃以开封府自太祖皇帝开国建置於此【二】,太宗、真宗,皆尝尹京,潜龙故跡,至今存焉。

昨因廨舍遗火,逼近原庙,遂有迁改之议。

若以火而迁,则庙之东北,皆有民居,比之开封,尤更不远,火何可防?又旧南省已为试院,今欲以开封府为试院,岂可不严火禁乎?若以开封敲朴之地不可近原庙,则景灵宫在祖宗时已有列圣神御,比之今日,轻重亦均。

若以狭隘而迁,则祖宗以来,官吏所容,亦足以治事。

且开封非贮火之所,但长吏与僚属住家於其中尔!比之民居,孰为难防?当申严火禁,或筑墙以为隔限,亦可以备患矣。

今乃欲改已成之试院为府,废百三十余年之府为试院,此两大役营造不小。

夫土木之功,使匠人度之,无不言费省而易了,及其作之,便见费大。

臣恐劳苦人力,虚费国用,无大利害,不必迁也。

今若因旧兴葺,稍徙近南,比之两处营造,工费犹小。

凡官舍数迁改,则民心亦不定,不若因其故便。

昔鲁人为长府,閔子騫曰:『仍旧贯,如之何,何必改作?』孔子称之。

盖为国者姑务省事,不欲多变革也。

伏望圣慈更赐详择。

」"其从违当考。 "甲午,朝献景灵宫。

正字宋匪躬为祕阁校理。

乙未,詔尚书左丞苏颂撰皇后册文并书。

丙申,詔:「宗室袒免亲参选,常许不拘名次路分,陈乞指名差遣一次【三】,並替任满闕。

初任並与监当,须职事干集,操守修飭,有监司或长官同罪保明【四】,与亲民。

內选人与录事参军,即別有县令举主二员,內一员职司,仍通注县令。

其无保明者,並依外官条例。

」从尚书省所请也。

丁酉,幸疑祥池、中太一宫、上清储祥宫、大相国寺,还御宣德门,召从臣观灯。

他日,三省、枢密院奏事邇英,吕大防言:「元夕晴霽,游人甚乐。

」上亦曰:「且得晴霽。

」大防曰:「虽人主游幸,本是为民。

」韩忠彦曰:「为民祈福尔。

」苏辙曰:「为细民经纪。

」大防曰:「如唐时供帐排办,皆出於京兆,京兆皆取於民。

自祖宗以来,並令官中应办,以此见祖宗爱民之意。

」王巖叟曰:「累次进读祖宗爱民之事,陛下必一一在圣意【五】,所谓非苟知之,亦允蹈之。

今陛下既已知之,愿陛下常存之於心,思所以力行之,则祖宗之美,復在陛下。

」上嘉纳之。

庚子,龙蕃进奉人安化將军龙以王□幼等並为奉华將军,奉华將军龙以报等並为武寧將军,安远將军龙以万等並为寧远將军,龙以庭、龙延辿等並为保顺郎將。

辛丑,左朝请大夫、宝文阁待制、提举洞霄宫郑穆卒。

甲辰,以辽寧昌军节度使耶律迪卒,輟视朝一日。

先是,太常寺言:「典故无例輟朝。

」用节度使葬格,特輟一日。

迪丧所过州致祭,守、倅皆再拜。

知瀛州蒋之奇以为生覿且长揖,奈何屈膝向死者,乃奠而不拜。

识者韙之。

"政目:十四日,北使死,依节度使輟朝。 "

户部言:「广南西路转运\司奏:『本路融、柳、郁林、廉、邕等州及邻近全州灌阳县,各产铁甚多,已依陕西等路条例,鼓铸铁折二钱,与本路铜钱兼行。

』看详湖、广、江、浙铜坑,近年所收仅足上供,而广西铜钱稍稍流出徼外,岁仰东路铜货,亦无由永远应副,若比类陕西兼行,恐通行日久,私下復有陕西轻重之弊。

欲令广西转运\司先且踏逐拘收本路出铁坑冶,召人采纳,如可鼓铸,选官併工铸大钱,及一十万贯,令与铜钱兼行,惟得於本路行使,向去民间铁钱渐广,即具实闻奏,立定铜钱铁钱並行分数法。

」从之。

乙巳,环庆路第七將、內园使张诚\特迁两官,权发遣本路都监。

皇城使、本路都监张存为遥郡刺史。

赏浅\攻之劳也。

"去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诚\、存出兵。 "

詔陕西、河东保甲,两丁之家,与免上番差使,遇军马戍边,本州县闕人巡防,听勾抽於本州界上番。

责授左武卫將军张诚\一为右武卫將军、提举明道宫。

朝散郎范峋不復职,特迁一官。

诚\一元任相州观察使,以穿父墓取犀带得罪;峋元任直龙图阁、权府界提点,以应副山陵,奏事理曲,落职知临江军。

至是从刑部检举也。

太常寺言:「本朝因唐之旧,以御史为监祭使,轮知太常寺礼院官监礼。

近年以博士为献官,遂罢监礼,惟御史专视祀事。

然御史多闕员,博士虽可权摄监祭,又或不赴,遂以他官摄事,无所督察。

乞每祠以博士监如故。

」从之。

丙午,詔勿受尚书右丞苏颂乞致仕章奏。

"此据御集。 "

丁未,知鄆州、观文殿学士刘挚知大名府。

知大名府、资政殿学士张璪知扬州。

知潁州、龙图阁学士苏軾知鄆州。

御史中丞郑雍言:「北京重地,刘挚前宰相,以前宰相守重地未为过。

然而挚两月前方以罪去,陛下之威令方行於天下,挚之罢相,省咎未数十日而遽迁重镇,天下之人得无疑前日之罢挚为非,而又疑今日之迁挚为速也?伏望断自宸衷,追还刘挚新命,以协公论。

」雍又言:「窃谓挚以不公擅权,公议不与,陛下圣明,照见跡状,罢其相位【六】,虽不明言其罪【七】,而天下共知。

纔经两月,遽迁重镇,使中外闻之,何以示信?伏望断自宸衷,早赐追还新命。

殿中侍御史杨畏言:「臣窃思挚昨备位宰执,不能尽节一心,以图报暛,背公死党,敢擅威福,反覆怀邪,罪状非一。

陛下照知奸回,俾以善去,德音睿意,昭於日星。

自挚去位,荐绅大夫莫不相庆,以谓陛下大公无私如此,诚\庙社天下之幸,而朋邪罔上之风,庶几不威而自化矣。

按挚具位宰相,一朝罢去,天下知其不职有罪。

曾未三月,遽移大郡,使朝庭劝沮予夺之权,有所不明;而凡与挚朋比受其私恩之人,必皆鼓舞,以谓挚已迁重镇,行且復用。

奸言眩觽,不为无害,而流俗观望,亦必有妄意朝廷之心,恐非所以示天下。

伏望睿慈特赐寢罢,以厌公议。

畏又言:「挚近移知大名府,命下之日,公论沸腾。

臣不敢泯默,已具论奏,乞朝廷追寢敕命,未闻指挥。

臣愚昧,窃惟朝廷大政,莫重於劝沮予夺之权,今以罪去之人,到任不及两月,遽有迁动,不惟使觽人观望疑惑,诚\亦未諭大臣所以进擬之意。

伏望陛下睿明,深加照察,使去位之奸不能浸长,以明朝廷威令。

殿中侍御史□立礼言:「窃以朝廷罢免大臣,謫命固有轻重,恩礼固有厚薄,盖因其轻重厚薄之际,所以明赏罚而示劝戒也。

比观近岁宰臣出守外镇,若无故而罢,则必优进美官,加大学士以宠之。

苟缘罪去,则止以学士补外,未尝进秩。

缘挚近自右仆射出知鄆州,既不转官,止兼学士。

及其行也,仍放谢辞。

方是时,臣虽在外,不知所以罢免之因,然观朝廷退之之礼,固已甚薄,则以罪而去,从可知矣。

今到任曾未两月,而遽易重镇,不惟留守陪京,復兼一路绥抚之寄。

牵復太速,物论未平,伏乞圣慈断自宸衷,追寢新命,庶几赏罚昭明,下厌公议。

」从之。

璪与挚皆不迁,苏軾亦改扬州。

"軾改扬州在二十八日。 今并书。 "

先是,开封诸县多水患,吏不究本末,决其陂泽,注之惠民河,河不能胜,则陈亦多水。

至是又將凿邓艾沟,与潁河並,且凿黄堆注之於淮,议者多欲从之。

軾至潁州,遣吏以水平准之,涨水高於新沟几一丈,若凿黄堆,水反流浸州境,决不可为。

朝廷从之。

潁有宿贼\尹遇等四人,髃党惊劫,杀被主及捕盗吏兵者非一,朝廷以名捕不获,被杀者噤不敢言。

軾召汝阴尉李直方谓之曰:「君能擒此,当力言於朝乞行赏,不获,亦以不职奏免君矣。

」直方退,缉知髃盗所在,命弓手往捕其党,而躬往捕遇,获之。

然小不应格,推赏不及。

軾为言於朝,请以年劳改朝散郎阶为直方赏,朝廷不从。

其后吏部以軾当迁,以符改扬州,軾自谓已许直方,卒不报。

詔:「通、泰州捍海兵士,诸处不得勾抽,虽有朝旨差出,亦令本州执奏,特许存留,违者並科违制之罪,不以遇赦、去官原减。

」从发运\使范纯礼请也。

工部侍郎钱勰为户部侍郎。

戊申,荆湖南路【八】鈐辖谢麟言:「乞依旧制,邵州邵阳、武冈、新化等县中等以下户选差充土丁、弩手,与免科役,七年一替,排补將级,不拘替放年【九】,分作两番边寨防托,不得雇人。

每遇上番,依禁军例教阅武艺及专习木弩。

如妄有役使,並依私役禁军敕。

」从之。

己酉,罗蕃遣使贡方物。

詔:「沿边城镇堡砦,委本將选差医工一人,月给药钱八贯,遇隨军出入,给马一疋,二年一替,愿再留者听。

」时虑诸將在外,虽有军医,不能诊\治,故有是詔。

詔岷州并通远军威远镇铸钱监官,任內铸到钱,除支费外,每净利钱三万贯,减一年磨勘,幕职州官占射差遣,六万贯循一资。

二员者分受。

步军副都指挥使、徐州观察使、涇原路经略安抚使、知渭州刘舜卿召还宿卫,卒於道,赠奉国军节度使,諡毅敏。

左朝请郎、集贤校理、知润州崔公度为起居郎,公度辞,之后復知润州。

"公度知润州在六年闰八月六日,政目於七年六月二日又书公度知润州,实录无之,今并此。 八年六月八日,除祕少。 "右朝请郎、祕阁校理、徐王府翊善乔执中为起居舍人。

右朝请郎欧阳棐为礼部员外郎。

工部郎中苏澥为徐王府翊善。

左朝请大夫魏广为徐王府侍讲。

"二月四日,杨畏、姚□论广。 "

辛亥,詔逐路帅臣检会元祐二年所上捍御邀截策画,参议豫为计虑,毋令缓急误事,仍密具利害以闻。

"此当考详。 "

壬子,詔以灵壁镇为县。

从转运\、提刑司请也。

尚书省勘会:「诸路近参行差役、雇募之法,其间未便事件,隨宜增损,务□民力。

前后詔旨,非不丁寧。

访闻州县不切奉行,以致差徭轻重失当,或令役人陪备,或占役钱不尽雇募。

假如一州年收役钱一万贯,累留不得过五分,即是合留五千贯止,更不桩留。

如有见在及三万贯,只合存留五千贯外,其余二万五千贯【一○】,并年內所收钱数,并合依条支充雇钱。

若见在未及五千贯,据所少数贴留,但及五千贯即止。

按察使官亦无纠劾,窃虑浸坏大法。

正月二十九日奉圣旨,詔令诸路运\使、提刑司遍行指挥诸州县当职官,悉心依法推行,务在详究法意,均当无扰,候施行讫,具次第申尚书省,仍仰监司官常切检察,如有违慢,並具因依奏劾。

如州县奉行均当无扰,即岁具保明申尚书省,其诸县亦仰本州依此检察,仍先次施行。

」"编录册七年正月二十九日圣旨,六年十月二十二日、二十五日可考。 "

环庆路经略使章楶奏:

夏贼\狂悖,不知天地亭育之德,还其土地而寇掠愈甚,给以岁赐而侮慢益深,然则豺狼之性,贪婪之心,恩果不足以抚其觽,信果不足以使之孚。

天威赫怒,遂下攻討之詔。

朝廷本无负於小羌,而蠢尔蚁聚,盖自取灭亡之道也。

臣叨护诸將,尝陈浅\攻牵制之策,朝廷兼采髃议,略施行之矣。

臣再惟夏国之地,广袤仅四五千里,其居民散居於沙漠山野之间,无城郭之固,无营卫守戍之兵,啸之则能聚,既散则难復,然所以能长为边患者,举国併力,专寇一路尔。

夫以数十万之觽,操戈被甲而来,一路之兵固不足以枝梧也。

宜其鼓行深入,抄掠俘虏,无所忌惮,未尝不得志而还。

前日涇原、河外是也。

伏睹詔令累下,授以浅\攻扰耕之策,贼\觽大入,则使坚壁清野,谨防深入寇攘之事。

臣窃谓浅\攻扰耕,止可为西贼\皮肤之患,不能病其心腹。

又坚壁清野,足以备寇尔,未足以制寇也。

夫制寇之术,不伐奸谋\,而专待其来,以自全之计,则贼\之气从何而沮?贼\之力从何而屈哉?彼气不沮力不屈,两敌相持,淹以岁月,宿兵於边,则忧其老,不伐其谋\,则取其侮,驱收居民,保聚於城郭,不可以常也。

夫兵固有先虚而后实者,何以言之?贼\计狡獪,每有啸聚,未尝不屯於两路之间,声言入寇某处,或更在数百里之外,知吾催收人口入城郭,则偃然不至;不收无备,则倏然必来。

又蕃、汉之民,岂无牛羊犬彘之畜,室庐门户之具,舍之而去,则有毁败攘窃之虑,迁之以行,则劳於奔走挈负。

一岁之间,苟至於再三,吾民亦將自困矣【一一】,况於耕作刈获之时,妨害农业,岂曰小哉?然则坚壁清野,果不足以制贼\明矣。

不於此时图惟策画,以制其命,则恐兴师劳觽,未有休息之期也。

臣夙夜计虑,思有以上报主恩,敢陈破贼\伐谋\之策,谨列於后:一,陕西、河东六路帅臣之所治,惟环庆切近贼\之巢穴,勒兵出塞,掩袭不备,可以戕其腹心,最为顺便。

臣故陈诸路更相助顺之略,以伐其谋\,仍以本路为先。

夫区区小羌,自宝元、庆历以后,未尝不举国併力,攻吾一路,使我师不敢为之敌,可以谓全胜之策也。

堂堂中国,奄有四海,亿万之觽,济之以节度之师,何所施而不可?诚\能取彼之策,出其不意,反加於贼\,则何贼\之不灭,何功之不成哉!恭惟神宗皇帝,挺英武之姿,有并吞西夏之志。

不幸所委非人,所建非策,尝兴师深入矣,乃无尺寸之功;尝拓地进垒矣,或有覆军亡將之辱。

民苦於转餉,而关陕虚竭,兵疲於征討,而亡逸自如。

倾天下之财,委於一路,如填沟壑,而贼\气不少衰者何耶?盖先劳其觽,不恤其本,议论攻取,未尝揣度可否,宜乎卒无成功也。

臣今日之所陈,不敢乞广益师屯,当思横费也。

遇出塞,欲令邻路更相资助,迁塞则復归本道。

不敢乞差夫运\粮,当思先固其本也。

故欲雇蕃部富赡之人,以驴畜般运\,伺贼\觽啸聚未集之时,攻擣虚处,或兵马已散之后,掩其不备,討击钞掠,皆委主將隨宜措置。

旬日之间,即令还塞。

一路之师既归,少使休养,他路乘间伺隙,更迭復出。

终岁之间,苟能且令三路出师,诸路兼行浅\攻扰耕之策,则小国腹背受敌之不暇,彼將有俘虏灭亡之忧,岂復能大举而入境哉?不一二年间,自当面缚□塞,制贼\之命,此为上策。

一,贼\虏知我六路之兵,各有分守,以为未尝敢越境以相资。

今出其不意,且合三路之觽,深入攻討,必获全胜。

勘会本路汉、蕃之兵,除州县城寨防拓及留將官守御外,所合遣者,不过二万五千人、马六千疋,兵势甚轻,不足以驱除豺狼,覆荡巢穴。

欲於邻路不係边面所驻之兵,輟假五七日或十余日,併力攻討,內鄜延第一將在延安府,第八將在河中府,第九將在鄜州,三將骑兵,约有马二千匹,其间亦有新马未堪战阵,必须拣选下三二百匹。

欲乞令本路於诸將下更选募抽摘添差骑兵,共及三千,三將之步人,共选募勇壮兵卒七千人【一二】,成一万之数。

又如涇原第一、第二將在渭州,第三將在原州,第七將在德顺军,第八將在治平寨,第十一將在永兴军,第十二將在陇山,第四將在绥寧、靖安寨"此將兵马若出塞之兵不由此路,则更不差。 "八將之骑兵,尽乞差拨,仍於步人內选拣二万人。

合三路兵马,七万余觽矣,可以号十万而行,驰逐贼\境,谁敢当我哉?今所假邻路兵马,非谓当贼\觽啸聚之处,妄有举动。

须探伺得人马分散,近边人户悉已还家,方为此举。

只乞朝廷严立约束,预降指挥,候见本路关牒,火急应副。

一二路之兵约七万余觽,所资粮餽,不为不少。

勘会环、庆二州蕃部龏乘稍多,自来行兵出塞,皆以自隨,今已根括所有骆驼、驴、骡之类,可以资行军之用。

假有十分之內,將三分令蕃部自用,七分和雇齎粮,专运\汉兵口食。

骆驼每头运\粮三石,支钱四贯文省,驴、骡每头运\粮一石,支钱二贯文省。

今来擘画,大抵依放浅\攻之计,只是须合於蕃界札寨,少驻军马,散遣骑兵討击。

出寨之后,只五七日,远不过十日,而汉、蕃军觽,亦人自齎五七日干粮。

又每至其处,发掘窖藏,自可因粮而食。

所备龏乘般载,须当预防闕乏,以备缓急之用。

今兴师旅,不止討击,兼行招抚。

一,夏国贼\臣梁乙逋,挟恃其妹梁氏之势,辅立非嵬名氏之种以为国主,诛逐嵬名亲族,潜萌篡夺之计久矣。

虐用其觽,冀幸成功,妄肆杀戮,庶几人服。

而又啸聚无时,举兵无节,民疲於点集,家困於资助。

內外之人,无不咨怨愤怒,欲食其肉而无由也。

本路不住有落蕃人投来,及归顺蕃人,皆能详道其事。

若今下詔,许其並边之羌纳□归命,锡以爵赏金帛,旌以服章银器,各许其耕垦故土,自为篱落,效顺者必觽。

所有擬定招纳爵赏锡賚则例,已具状奏闻。

一,夏国之先,本非强盛,自灵武失守,奄有横山之地,其俗獷悍,其民勇鷙,长於弓马,驰骤山岭谿谷之间,如践平地,此其能取胜於汉兵也。

自元昊举兵逆命,敢以猖狂妄行者,横山之觽,良有助焉。

又其地巇险,其土饶衍,西贼\所恃以为固,所仰以为生者,皆横山也。

横山之北,沙漠隔限,今若磨以岁月,乘其觽怨,徐议进筑堡柵,据要害,擅地利,因其归附之觽,使之耕垦,招置汉、蕃弓箭手数千人,以壮屏蔽,然后戍兵可省,粮馈之费可损。

横山幅员千里,彼见我尽得形势,皆不敢安居耕作,非徒横山不安也,灵夏岂无忧惧哉?进筑之议,臣今且开其端,候出兵有效,夏国力屈,然后方敢图上方略,以听朝廷采择。

一,合用邻路將官,欲乞於將副內指名抽差一员。

一,合用大小使臣,欲乞於本路、他路得替待闕不拘无过犯之人,权差充阵敌使唤。

如尚闕少,乞於吏部尚书侍郎右选择少壮敢勇曾经战阵立功该赏之人共二十人,乘递马,给驛券前来。

一勘会本路总管李浩,久经战阵,在熙河兰岷屡尝出塞,动有成功,其人果敢有谋\,不妄举动,汉、蕃之人,素所信服。

臣累与李浩谋\议,皆与臣合。

亦尝持此奏示浩,以谓皆可施行。

今乞朝廷特降指挥,如將来遣师出塞,专委李浩统制二路兵觽,攻计进止,並听李浩处分。

右谨件如前所有边机奏状共五道,并对境地图一面,今遣臣男知河中府、司录参军、管干书写环庆路经略都总管司机宜文字综齎诣闕庭,伏望圣慈特赐详览,或可施行。

伏乞早赐指挥。

黄贴子:臣自到任,经营谋\虑,广采觽人之议,断之於心,非敢妄举。

所计合用之兵,须及七万人,乃可破贼\。

苟裁损其数,或杂用东兵,万一临敌误事,臣实係首建此议之人,虽被诛戮,固无所恨,诚\恐上损国威,枉伤人命,敢乞圣慈照谅!又邻路更相资助,不损兵势,不耗国财,最是长策。

窃恐好事者欲沮此议,以为逐路兵少,或有他虞。

检会神宗朝收復熙、河,开拓五溪,征討交趾、瀘南,皆於陕西沿边抽那兵马,或经岁月,尚未还营。

是时沿边不闻有闕,况今只於邻路假輟使唤,不过旬日,兼是非边面之兵。

欲乞朝廷深赐鉴照,主张施行。

又诸路资助兵马,共图破贼\,此更互之事也,若不合心并力,以早破贼\为意,亦恐论议不一,奏请纷纷,至期误事,为害不小。

臣欲乞严立约束,或乞检会律令行下。

又勘会遣兵出塞,事体非轻,全藉得力大小使臣驱使,如將来出塞,乞许本司关牒邻路,指名抽差准备將领或准备差使大小使臣三两员,应副阵敌使唤,本处不得占留,回日立便发遣归本任。

又將来发兵,內本路兵马欲取环、庆州界择利塞,鄜延、涇原兵马令勾抽於近裏前来环、庆州会合,或只於沿边出界,欲並令李浩临时相度处置,所贵不失机会。

"楶以七年正月二十日奏此,附见月末,徐考之。 十月十二日楶本传云云,当考核。 "

注释【一】詔遣內供奉官王遘驰驛治丧事「王遘」宋会要蕃夷二之二九作「王遇」。

【二】太祖皇帝开国建置於此「祖」原作「宗」,据阁本改。

【三】陈乞指名差遣一次「名」原作「上」,据宋会要帝系五之七改。

【四】同罪保明「罪」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五】陛下必一一在圣意「一一」原作「一二」据,阁本、活字本改。

【六】罢其相位「罢」原作「罗」,据阁本、活字本改。

【七】虽不明言其罪「虽」原作「谁」,据阁本、活字本改。

【八】荆湖南路「南」下原衍「北」字,据阁本及宋会要兵一之一○刪。

【九】不拘替放年宋会要兵一之○「年」下有「月」字。

【一○】二万五千贯「千」原作「十」,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一】吾民亦將自困矣「自」原作「身」,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二】勇壮兵卒七千人「兵」原作「丁」,据阁本、活字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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