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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祐七年二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四百七十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元祐七年"壬申,1992"
全文
二月丙辰,詔□泰伯庙以「至德」为额。
先是,知苏州黄履言:「□泰伯以礼义变夷之风,今庙貌虽崇而名号未正。
」故有是詔。
詔商贾许往外蕃,不得輒带书物送中国官。
丁巳,詔温国长公主下降日,皇太妃送至第外,命妇免从。
占城国首领表言:「应大朝討荡交趾,乞率兵协力掩袭。
」时以占城、交趾有旧怨,交趾见今入贡,不绝臣节,难议兴师。
令学士院候將来降占城国敕书依此回答。
殿中侍御史杨畏言:「臣窃闻以左朝议大夫魏广为徐王府侍讲,除命既传,人言未协。
访闻广齿发虽高,行治不著,碌碌无可言者。
或谓其稍擅辞藻,而每有投献,以干贵位,审如是,其无老成自重之风可见。
朝廷方欲谨选厚德,而近时由王府官者又多进拔,如广常才,遂为此官,搢绅之论所以为未协也。
伏望別选清望重德之士,以辅贤王。
」
右正言姚□言:「窃以王府侍讲宜用经术文学、履行修洁之人,以充其选。
今广人材猥下,学问空簄,但以自来浪游市廛,熟諳邪径,惯习里巷髃小之事。
既无行谊可称,亦无经术可取,所为凡恶,岂堪劝讲之官?伏望特寢成命,以协公论。
」广寻改军器少监。
"改军器少监在三月十八日,今并书之。 "
己未,礼部郎中叶祖洽知海州。
先是,右正言姚□再劾奏祖洽,而御史亦言祖洽贪鄙无状,淫纵悍妻,薄于事父,不可令汙省闥故也。
"旧录云:「御史言祖洽贪鄙凡下,廉节不立,不可令汙省闥,故有是命。 」按元祐密疏,右正言姚□言祖洽两章,其一乃六年十二月三日,其二乃七年正月十二日,□祖洽贪鄙无状,不持廉节,厚于妻妾,薄于事亲等节目极详,但辞多猥俗,不足具载,却不见御史姓名,今別修如上。 "詔沿边诸路遇差总管,统制军马出入,许依例以走马承受使臣一员从军。
枢密院言:「诸路探报多不实,缘赏轻,无以激劝。
欲令陕西、河东经略司各以本司封桩或军资赏钱物给充探事支用,其沿边州、城、堡、寨將副旧得支用者,亦约数均给。
若探报有功或报不以实,並量事轻重,隨宜赏罚,事理极重合从朝廷赏罚者,奏听指挥。
」从之。
刑部言:「两犯赃罪杖,各经勒停,若与一犯人同期□用,轻重未称。
欲令两犯正入己赃罪杖,並经勒停,于初□用期限上展二期□用,武臣准此。
犯在今来展期已前者,听依旧法。
」从之。
庚申,权陕西转运\使李南公言:「铜钱、铁钱,界首轻重不同。
欲乞以兴州铜,商、虢州黑锡,运\至陕州铸钱监,每年铸钱且以二万贯为额,应副陕州及陕右两驛支遣,及换易铁钱使用,兼销减得商、虢州积下黑锡。
」从之。
辛酉,太府少卿、祕阁校理王古为祕书少监,少府监晏知止知潁州【一】,右中散大夫陈纮为少府监,左中散大夫程嗣恭为太府少卿,左朝议大夫李之纪为屯田郎中,左朝请大夫刘淑为祠部郎中。
先是,环庆路经略使章楶奏:「准元祐七年正月三十日枢密院札子:『章楶奏,检会枢密院元祐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降下札子,付逐路帅臣处置边防机要画一事件,数內有与臣到本路后行下约束条目,大意虽同,而其间措置小异,合具奏稟。
臣窃谓西贼\狡獪,未敢专执施行,伏乞朝廷详酌指挥。
枢密院勘会昨降下御前札子,大概令诸路遇贼\併兵入寇,坚壁清野,俟贼\气惰,觅便掩击。
今来所奏本路已行约束事件,除係隨机应变,自系帅臣处画施行外,看详西贼\既举大兵入寇,即本地分汉兵自是觽寡不敌。
若令將寨官分领人马据险观望,窃虑西贼\探知底裏,先遣轻兵散行持劫,诱致官军向前接战,別发重兵併力拒敌,或扼截元驻兵高险归路。
万一官军势力不加,又节制不得入城,未审令出战兵马如何退避?或相持累日,贼\势未散,不悉兵食如何廩给?如此是与不是坚壁之计?兼一路帅府去边面地里各有远近,若放令贼\兵粘缀,直至帅府城下会合重兵,则恐將官使臣等承此节制之后,遇贼\入寇,观望避事,不肯向前,惟务退却。
至帅府会合,不惟被寇地分闕人出战,兼使近裏篱落必遭残害。
又有去帅府相远地分,將副可与不可亦令至帅府会合?』札付臣更切详审前项事理,从长讲说十全利便,措置施行,仍具已施行事,將入急递以闻。
」
于是楶復奏:
臣契勘近准朝旨,"十月十八日詔当考。 "准擬西人恐大举併兵前来作过,但能坚壁清野,保守城寨无虞,已为全胜。
臣窃谓往年贼\犯镇戎军,及去年侵略河外,非不坚壁清野,而民被涂炭不少,此已然之事。
兼熙寧年西贼\侵犯庆州,攻围沿边九处城寨,是时兵將束在城寨,势不能出,致贼\分遣轻骑入近裏剽略,更无忌惮。
窃恐今日以后,兵將既坚壁居內,尽遭围闭,无由得出外,復有长驱深入之患,臣遂申请上件事理。
况本路並边一带山谷深阻,最得胜势。
今简阅诸將次等兵马,分擘在诸镇城寨充守御,將精锐人马出战,差定將官统领,如遇西贼\入寇,即令出战【二】。
將官带领人马出城,亦不使便当贼\锋,令逐將与使臣、蕃官分领人马,择利驻札高险远望,即不聚一处。
贼\马追逐,又令引避,使贼\知官军战兵在外,岂不虑山险之处各有伏兵,欲攻城则畏腹背之患,欲钞略则官军隨其所向,出奇设伏,觅便稍击,何由敢散行打劫?欲战则或引避,或据险,而不与之爭锋,何由得诱致扼截?此盖正虑贼\以大兵入寇,觽寡不敌,所以须合令战兵分布在外,使彼深入吾地,战则不能,攻则不敢,钞掠则无获,不过三两日,自当引去。
缘出战人马所齎干粮,自可以支十日,就使未退,我为主,彼为客,我军既在村野,固不忧食。
彼合则诸將之兵得以伺隙而击其虚,彼分则险要地利莫非官军先据,可以坐待其老。
大抵战兵在外,则守兵乃敢坚壁,如外无战兵而但务坚壁,则长驱深入,一路均被其患。
臣之所虑,正以为近裏篱落计也。
且將官在城寨中有畏懦之人,则可託以遭围闭不出兵,观望避事,若其在外,虽怯懦之人无以为辞。
况今所差出战將官,並是选阅胆略可委之人,其所以令抽那退避,直至帅府与重兵会合,止谓万一有须至如此,令相度事势而为之,非谓一概並合如此。
兼被寇地分觽寡不敌,虽將兵在城,岂暇出战?
况本路环、庆州沿边近裏城寨共约三十余处,假令贼\举国併力入寇本路,度贼\劲兵不过二十万觽,分兵尽围城寨,则大小相除,每城寨不满万人。
官军既在外,而贼\兵每处虽满万人,岂敢公然深入,寧不虑官军躡其后?若不敢尽围,则诸將之兵自可互相应援。
贼\既见官军散布要害,自不敢深入。
就使贼\敢深入,正墮我计中,据险邀击,绝其归路,可以鏖杀,使无緃类。
彼既腹背不支,自当歼溃,何暇更肆剽略,岂非十全利便?今准前项朝旨,缘此止是约束將官大略,其余纤悉临机措置,臣见更从长讲议施行次。
黄贴言:
坚壁清野,盖自古良將御戎之策。
然不可以只循一轨,使贼\知我无通变之路,反为贼\所制。
伏见元祐二年內,镇戎军遭围闭,十一將兵尽在城內,蕃觽掳掠三百里以上,如行无人之境。
所幸者贼\不相知虚实,若更深入掳劫,则害尤大。
盖官兵尽在城內,无以制之。
及其將去也,于所札寨內,如常日烧起烟火,量以兵围守,一夕而遁。
城中比知贼\退,已是第二日,出兵前去追袭,不见一人一骑。
此专用坚壁而外无兵將已试之验。
去年九月內犯河外,大率不异于此。
又庆州係帅臣所治,今契勘庆州见管土军、客军六千余人,又差在诸县巡检下并在城窠坐诸官员当直,尽在六千人数內。
邠、寧、耀州下番人兵共四千人。
若除留逐州及將东兵缓急別添与沿边城寨充守御外,不满五六千人,共屯在近裏篱落,岂不虑西贼\长驱深入之患?若只用庆州所屯兵马,可以差出不过三四千人,岂能捍御西贼\?所以令沿边將分抽摘下出战人马,以渐退避,与帅府人马会合应援,聊以张大声势尔。
若按事势,须帅府屯宿重兵,方能表裏相应。
所以累奏乞添一两將军马,至今未蒙朝廷施行,状乞照会。
又如遇西贼\大举入寇,虽將沿边部族人口及將兵尽行收入城寨,止是边寨为坚壁清野之计。
况近裏三二百里之內,居民甚密,若预行起遣,则必须劳扰惊疑,若不起遣,又缘近裏更无重兵应援,所以將沿边兵將分布出战守御。
假如一寨有兵万人,最患者无外人照望,不知贼\兵进退。
就使贼\兵引退,亦须详审探望,方敢出兵。
又城內之兵据其城门,只可並行人马,拽兵万人,须及半日以上方可齐集前去追袭。
贼\兵过界远矣,岂能害贼\?又勘会熙寧三年內西贼\侵犯本路,攻围城寨亦如元祐二年入寇镇戎军之比。
"七年二月八日楶奏此,今附本月日,要当刪修。 "
壬戌,枢密院言:「熙河路遇西贼\于別路入寇,本路合出兵牵制。
缘兰州限隔大河,缓急济渡有无船□,曾与不曾豫计置以备缓急,欲下本路经略司勘会,如別无准备,即疾速计置。
」从之。
甲子,成都府路转运\司言:「简州进士邓宗古閭里称孝,亲歿,负土累坟,甘露频降,生事死葬,始终一节。
乞赐銟諭。
」詔赐绢二十匹。
詔武臣丁忧者见任管军处或充路分总管、鈐辖、都监,知州县城关使、县尉、都监、寨主、监押、同巡检、巡检驻泊、巡防驻泊及管押纲运\大使臣係军班换授,小使臣非荫补并武举入官者及差使、借差,並不解官;內係缘边任使并押纲者给假十五日,余一百日,其应不解官而愿解官行服者,除缘边任使奏候朝旨外,听之。
乙丑,詔编修枢密院条例官就编经武要略。
初,熙寧中,枢密使文彦博等言,请置局编修经武要略,自国初至熙寧四年,功未毕而罢。
至是,復命官编修,俾终其事。
詔今后府界诸县手力本等合差户空闲不及三年者,以助役钱募人充应,依本役年限,候满日有空闲及三年人户,即行差罢。
制置发运\司言:「两浙路每年合发额斛,各准朝旨,將五千万石折纳见钱,並令收买金银紬绢起发,候至年终,收买支钱不尽,即据剩钱起发上京。
欲乞应有桩下折斛钱並不得別作借兑支使。
」从之。
丙寅,温国长公主进封曹国长公主。
陕西、河东六路经略司各赐钱五十万贯。
"政目十四日事,当考。 "
丁卯,权陕西转运\使李南公除直祕阁。
引进使、嘉州防御使、权枢密院副都承旨李綬为隰州防御使,罢副都承旨,以忠州团练使曹诵代之。
步军都虞候、信州团练使、定州路副都总管刘斌权同管勾马军司。
先是,枢密院以步军副都指挥使刘舜卿卒,环卫闕人,欲进补,先奏知。
太皇太后曰:「更有闕,皆多时,不补亦不妨否?將相非小事,岂得容易!」王巖叟言:「祖宗以来,三帅不曾闕两人,盖殿帅若闕,难为从下便超补。
今姚麟是殿前都虞候,合陞作步军副都指挥使,又刘斌本以不才令出,今不得已,却欲召入,令与麟相兼管。
」从之。
太皇太后又言:「管军须是有边功,觽人所服方可。
」巖叟对曰:「臣等所迁即此等人。
陛下如此重名器甚善,然合用者亦须迤邐进之,令就近缓急方得使。
若大段疏远,亦难应用。
」太皇太后曰:「须要择人。
」对曰:「非敢超躐,亦止欲循次稍进耳!」
詔官军出寨,募能发掘西贼\窖谷,將官验受,分给人马充食,粮每斗支钱一百五十文足,马料每斗支钱一百文足,並给係省钱。
枢密院言:「勘会陕西缘边见各有紧切控扼贼\马道路,以自来夏国讲和,未曾修建堡寨,今既绝彼贡奉,可以乘时踏逐地基修筑。
奉圣旨,令詔陕西、河东诸路经略司,疾速选官带领合用人马,亲诣汉界及並汉地生界內,选择形势要害堪作守御寨基去处,先据汉、蕃地內紧要处选定两处,约度每处城围地步大小,并去见今城寨四至远近著望去处,及多少日月可以毕工,仔细画图开说闻奏,仍先行计置一处合用楼櫓材植物料等百色名件、应干支费钱粮,候见实数具状闻奏。
所有兴工下手先后月日,即听朝廷別降指挥。
」"此据章楶奏议,乃七年二月十四日指挥,当时遍下诸路,即实录所刪取者。 今具载本文,仍以实录附注于后:「詔陕西、河东並边:今夏贼\自绝,宜乘时进筑,择形势要害可作守御城寨,每路先选定两处,约具城围大小,役工月日及所去旁近城寨四至远近,绘图开说;仍先计置一处合用楼櫓材植物料、应干支费钱粮实数以闻,其兴工先后月日,即听朝旨。 」玉牒云:「二月,詔以夏人自绝,命陕西、河东路集筑。 」即此月十四日詔也。 "
后六日,枢密院言:「窃虑诸路所遣官不量事势【三】,缘此深入贼\境,却致落彼设伏奸便。
」詔:「逐路经略司除汉界寨基依前降指挥外,止作本司意度,严紧约束。
所遣官如入生界踏逐,仰只于並汉界侧近去处相度地利,按视选择,即不得轻易深入。
」"此亦据章楶奏议,乃二月二十日指挥,今并附十四日后。 月末议筑汝遮,五月,定远城毕功。 "
己巳,枢密院言:「近涇原、环庆路经略司以边事未寧,乞增置部、队將。
已降指挥,每將权各增一员,部將令经略司奏差,队將令吏部选候,边事息日罢。
」从之。
鄜延、秦凤、熙河兰岷路准此。
"四月丁巳可考。 "
庚午,詔將来纳后,令礼官將近降六礼仪制等送学士院参详,修定合用辞语。
辛未,殿前都虞候、威州团练使姚麟为定州观察使、充步军副都指挥使,从枢密院所进擬也。
"见十四日。 "壬申,詔温国长公主进封曹国,更不行册命之礼,令学士院降詔,从其请也。
乙亥,曹国长公主下降駙马都尉韩嘉彦。
后二日,同知枢密院事韩忠彦奏事已,留身曲谢,因乞避嫌,遂出就私第,寻押入视事如故。
丙子,詔以隰州为次边。
以本州言所隶上平、永寧两关俯逼西界,经久备御不可缓故也。
先是,內降付三省、枢密院,皇太妃兄西京左藏库使、带御器械朱伯材特除遥郡刺史,依旧带御器械;又皇太妃姪寄班祗候、左侍禁朱孝孙特添差干当右騏驥院,候任满,更不补人,吕大防等皆以为不可。
及进呈,大防曰:「此虽特恩,要之无名,將来纳后礼毕,以非常之庆施恩于外家,差似有名,况亦不爭数月事,今先与之,至时更与则重叠,不与又不近人情。
」太皇太后曰:「亦尝语太妃以无例不可行,虽太皇太后及皇太后家俱不可也。
既不得已,遂降特旨。
」大防曰:「不如待数月间,庶几有名,于事体为允。
」太皇太后曰:「且只外面收却文字。
」大防等皆称善。
既退,枢密院奏事,太皇太后又宣諭曰:「適已说与三省为朱伯材转官事。
將来温国下降,所生母合转一官,今太妃无官可转,回授与亲弟,除遥刺亦似有名。
」韩忠彦、王巖叟曰:「如此尤稳便。
」太皇太后又曰:「此须是边上有功方合除。
」忠彦曰:「名器当重惜。
」巖叟曰:「朝廷推恩常务有名,自然人服。
」退见三省曰:「太皇太后宣諭更有一意,以纳后推恩外家无故事,不欲高氏亦预耳,其盛德如此。
」于是伯材、孝孙二除命皆寢。
"据此已云二除皆寢,而伯材于丁丑独加荣刺,盖伯材但以曹国下降,太妃回授恩,不用前批特旨也。 "
丁丑,西京左藏库使、带御器械朱伯材加荣州刺史。
以曹国公主下降推恩也。
"龙川別志伯材奏门客事在九年。 "
京西路转运\司言:「河阳南北岸年例修河桩木石,並是支本司见钱【四】,召人户中卖,候科降春夫,依旧于南北路科出免夫钱拨还。
」工部看详:「河阳本造石堰以代木岸,即无二堰並设之理,若令作石堰,即当回改木岸,工费充用。
」从之。
詔都水监于稍慢地分內减罢都大两员,却奏差大使臣两员,令通容提辖管勾南北两丞地分栽种穿杌榆柳,其不係栽种穿杌月分,仍兼提举照检两丞埽岸、收买物料及沿河勾当。
己卯,詔勿受同知枢密院事韩忠彦乞外任章奏。
庚辰,环庆路第七將折可適统兵八千九百余人入生界,討荡韦州监军司贼\觽,斩首七十级,生禽四人,获马、牛、羊、骆驼等凡二千一百三十余口。
"此据章楶奏议增入【五】。 "
辛巳,熙河兰岷路经略安抚司言:「于闐国进奉人三番见在界首,內除打畼蛮冷移四唱畼巴一番已准朝旨特许解发外,今来两番进奉人,缘已有间岁许发指挥,欲只令熙、秦州买卖讫,纳回本番。
」从之。
詔环庆等路经略司,如遇事宜合要勾抽保甲守御,先次以輜重人儹那应副;如尚不足,即于第四等以上户两丁內差,仍祇得于邻州充役。
先是,游师雄乞自兰州李诺平东抵通远军、定西城与通渭寨之间建汝遮、纳迷、结珠龙三寨及置护耕七堡,以固藩篱。
"此据张舜民誌游师雄墓云奏疏不报,考范育参详状,则非不报也。 不知舜民何故云耳。 "穆衍又乞于质孤、胜如二垒之间城李诺平,以控要害,及言纳迷、汝遮、浅\井、隆诺皆宜起亭障,以通涇原之援。
"此据穆衍墓誌及本传。 "詔以师雄所言令范育参详。
范育言:
游师雄相度本路修筑堡寨十一处,数內兰州合修纳迷寨、大柳平、汝遮峗堡共三处,通远军修结珠龙寨一处,係与去年十月二十三日朝旨定西城东至隆诺堡中间,及定西城西至李诺平中间,两下各修置守御堡寨一坐,照护小堡子二坐,共为六坐及与本路措置利害並同外,有通远军合修汝遮寨一处,係与朝旨于汝遮元踏地基上修一护穕堡子去处亦同,惟游师雄乞作七百步,本路乞修六百步,城围小有不同。
其游师雄相度到通远军合修哲图、博锡、若兰、赞占、蟾牟山堡等六处,即与朝旨及本路相度到结珠龙峗、花川堡两处,地名利害委有不同。
臣今勘会昨来本路建修筑之议,盖为自兰州已东至定西城,自定西城已东至秦州隆诺堡三百里之间,戎马奔冲之地,止有定西一城外,更无边面蕃篱之固,贼\可长驱深入,故极陈利害,欲渐完城垒,以捍贼\冲,以固边势。
幸蒙朝旨采纳,乘去秋贼\既聚復散,势未可集之时,立詔本路趣城定远,及令条画诸堡寨次第。
臣谓朝廷留意边防大计,深中事机,自兹本路遂有安强之势,足以制贼\,保边息民有日矣。
是以臣累奏,欲乘今春青草未生,马瘠,贼\兵难聚之时,先修要害之城,乘时量力,不劳而集。
及更遵朝命省工减费,贵于速就,至今未奉朝旨,臣已具后时,乞候今秋或来春別乘机会修筑【六】,闻奏去讫。
臣今再详游师雄所奏,有与本路同者五,不同者六,推原所以同不同之由,盖亦有说。
窃缘本路建议之始,其说有四:其一,据要害。
其二,护居民。
其三,相接应。
其四,守信约。
如定远之保金城,扞熙州,控大川【七】;汝遮之基石硤,固定西,扼贼\路,所谓据要害者也。
定远之卫龕谷,质孤、胜如、纳迷之蔽裕勒藏六族,结珠龙川之保弓箭手,所谓护居民者也。
大柳平、汝遮峗、花川东西在本寨之中,所谓相接应者也。
质孤、胜如常设据有城郭居室,定远建于內,汝遮在第二寨之南,结珠龙川亦在诸巉之间,其外皆弓箭手耕种之地。
以臣常建与夏人议,乞以见今耕种崖巉卓望口铺为界,故营度诸寨皆在其中,非有涉于贼\境,是本路所守,无相侵軼,信与直之道也。
又去年九月八日朝旨,不得將修移立堡侵出蔡駰齎出商量画界至之外,此又遵依朝旨。
虽异日贷夏贼\侵陵之罪而与之分画,终持一定之议,所谓守信约者也。
"蔡駰使陕西,在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凡此四者,足以固藩篱,保边势,又不失全信义以制远人。
臣之区区,实在于此。
臣又闻:结珠龙川,西人语谓十八为「结珠」,谓谷为「龙」,盖言诸谷共凑一川耳。
故游师雄欲每于贼\马出入之路,据其要害,建为一堡,如此则结珠龙川一带悉无寇患,然其地多在一抹取直之外。
缘臣之议论遵于朝命,不踰官守,未免拘挛之失,在其中矣。
若游师雄將君命图利害,不得不为朝廷极言而究陈之,此所以有异同之论也。
然异时夏贼\纳款,一切將循旧约,则臣之前议无时而不可用。
若正其犯顺干纪之罪,一新大号,则师雄之论乃边防之至计。
若又能舍区区之守,破拘挛之议,则六堡之外盖有不劳而制贼\者,此又臣之不可得而言也。
臣观十一堡寨之议固有缓急大小。
其十姑置之则犹可已,独汝遮之利,大言之,则虽欲扫天都,復会州,定河南,盖不可不城者也;小言之,则守已然之信约,完一面之藩篱,亦不可不城也。
臣又尝访汝遮之利,盖汝遮既建,虽其西不为纳迷等三堡寨,其东不为结珠龙川三堡寨,止于未相照应,然犹可制边患。
苟汝遮不建,则其西別建纳迷三堡寨,可保护裕勒藏诸族,又须于闪竿滩、篤罗川一带別建堡寨三数,以遏贼\路;其东虽建结珠龙川三堡寨,止可保护耕民,又须如游师雄所议,于贼\马来路建设诸堡,以制贼\冲。
如此则功费益大,守御益多,殆非据要易从之术。
脱尽不为之,则幸西贼\无谋\即已,或奸谋\一启,彼且长驱数万之师出石硤,过汝遮,趋闪竿滩,逕犯熟羊、渭源,则熙州危矣;据蟾牟山,袭通渭,过三岔,分兵掠永寧、来远,直趋通远,则一路摇矣。
本路之兵分守三百里边面,其势不能合以御贼\,奔命则劳,守株则弊,臣恐不足以制寇,此最本路之深忧。
臣所以夙夜皇皇,飢不及食,寢不敢安,经营板筑之计,冀朝廷之必从。
今既失其时,后日事机盖不可必。
臣为朝廷守御,不能竭力必爭就此大计,臣恐它日熙河之患有不可胜言者。
臣愚不胜愤懣,伏望朝廷深计而熟谋\之。
再念臣智识浅\昧,才术迂簄,猥当帅任,固有不逮。
伏望朝廷选能臣体究利害,图建长久之利,庶几不误边防大计。
"张舜民作游师雄墓誌云:自朝廷弃四寨之后【八】,熙河与夏人分疆,至是未服。 命公往视之,具利害以闻,由是形势之地,皆为我所有。 六年,夏贼\寇涇原,復入熙河,杀掠甚觽。 公上疏曰:「元丰以拓土为先,故进筑之议略;元祐以和戎为务,故进筑之议废。 今兰州距贼\境一里,而通远军不及百里,又非有重山复岭为限障,夏人之势得以潜窥而轻突,边民不安其居者屡矣。 宜自兰州定远城东抵通远军、定西城【九】,与通渭寨间建汝遮、纳迷、结珠龙三寨及置护耕七堡,所以固藩篱,此边防无穷之利也。 」疏入不报。 "于是王巖叟与吕大防等议进筑汝遮等堡。
巖叟以为自开熙河至今,篱落未全,故数遭侵掠之患,民不得安居。
边臣力以为言,数遣使按覆,又皆以为当先汝遮,次纳迷等诸堡。
西方来者万口一词,而韩忠彦以为十年不作何害,万一版筑之际为贼\所梗,不能成功,则责在庙堂。
大防初难之,既而却令就汝遮之地为小堡,以问边帅,帅曰:「为小堡无益。
等为之,不若遂为守御寨,扼其要以绝后患。
」又詰:「楼櫓材植,凡一城之费有无已备?」答曰:「有。
」又詰曰:「虽备,在何所?」答曰:「备于其侧某城某堡耑使。
」又以为言,理皆切至。
巖叟请大防早降指挥付其帅,令伺便而作。
忽变议曰:「俟一作过一进筑,以为惩艾。
」巖叟曰:「今夏贼\既负恩作过,乘此可修篱落,以塞后患。
万一年岁间来请和,遂不復能作,则是自家篱落为他残害坏却,新篱落不曾作得。
一事无能为,復与之和,受弊如故,此可恨惜耳。
」大防曰:「得彼和后,不作得亦不奈何。
」苏颂、苏辙以大防之言为然。
忠彦又曰:「吾辈尝罪王珪、蔡確劝先帝开拓,今彦霖乃亦欲开拓。
」巖叟曰:「非开拓也。
欲据险为自全之计耳。
不作良便,但在庙堂不与了却合了底事,恐未免讥议。
」"王巖叟爭进筑汝遮等堡,系年录在二月二十四日,今附见月末。 十四日已詔诸路择形势进筑,而巖叟二十四日犹有此言,不知何也。 今并游师雄、穆衍、范育论奏附见。 梁燾行状云云或附此,然燾此时未执政,为左丞在六月九日。 熙河请筑汝遮等堡寨,边臣请汉先据则胜,秦凤帅又请为结珠龙、纳迷堡。 枢府请先治秦凤,其熙河所修皆西人必爭之地,未可筑也。 尚书左丞梁燾曰:「治边所以制伏夷狄,当先其所急而后其所缓。 今乃先秦凤而后熙河,是缓其所当急。 制胜必据要害,以取形势,西人犯顺,数侵边境,正当治筑,非无事时也,此不可失之机会,无可疑也。 」遂下诸路更不用以前画定地界,各据要害去处,乘时修筑。 延安府李南公奏,保安军申夏国请贡,觽言许之。 燾以牒內不当用北界解和之语,恐怀诈不诚\,未可遽听,且使边臣諭令退换牒文。 更伺其意,如果效顺诚\实不诈,许之未晚。 持之累日未决,会燾在告,遂如南公奏。 明日燾出,至上前力陈:「自割弃要地,一失之后,羌人屡犯边內侮,朝廷恩信不行,威势不立,岂可今日更失处置?西贼\既为纳款贡奉,乃引北朝解和为端,此最害事,恐开他日生事之渐,不可不虑,况北人从来未尝预西事也。 愿追止已降指挥,且令退换牒文,更使探伺诚\实之意,事虽稍迟,庶无后悔。 」此注当移入八年正月,去年十月七日可考。 "
是日,门下省进呈入流数。
"政目二十八日事,当考。 "
壬午,鄜延路经略使范纯粹奏:
准枢密院札子节文:「权发遣涇原路经略使谢麟等奏,相度到牵制应援备御利害,伏乞朝廷详酌指挥,看详前项所奏事理,委鄜延与环庆、涇原逐路,可与不可依此互为掎角?奉圣旨,从长讲究经久利害闻奏者。
」
臣近曾奏陈,诸路每遇探报紧急事势稍大,即预將內外边兵团结部队,衣甲器械各经擐带,干粮什物一一具备,使人人自为猝行之计。
西贼\既闻汉界诸路点兵,各有出討之势,贼\必分兵拒守,虽犯一路,自是贼\势已分。
纔遇它路横烽报贼\,令擐甲束装引至塞上,于顺便处驻兵,以俟被寇路分文檄之至。
况逐路经略司须于平日探知对境有无贼\马人户次第,既得被寇路分文檄,知贼\所在,若有利可乘,则固可深入討荡,借使无利可乘,亦当出塞大作声势。
盖贼\之精兵大觽必在所寇路分,其別路对境所留之觽势必不重,与之决战,理或不难,则谢麟等所谓掎角之术在其中矣。
伏乞朝廷检会,更赐详酌。
贴黄:「昔赵元昊引兵过渭州之东,有长驱邠、雍之谋\。
是时先臣守环庆,总引觽兵往援涇原,贼\乃退散。
自后朝廷遂立应援之法,实用其策。
至元丰间,因吕惠卿、徐禧等措置边防,及朝廷议论,遂令诸路不得应援,虽有永乐之役【一○】。
臣是时奉使陕西,曾具论列【一一】,蒙降朝旨,疏问不行。
至臣守环庆日,元祐元年二月间再申前议,兼陈牵制之利,至于数四,方蒙朝廷再许牵援。
是年贼\四十万寇镇戎,而张之諫以十一將兵马闭关城中,纵贼\大掠环庆。
臣闻报之日,即遣兵二万出塞三百里,为擣虚制贼\之计,又別以万兵声言五万,往镇戎为援,贼\即解围而去。
窃谓以一环庆援邻,尚使贼\有后顾,若每于防秋或探得贼\中聚兵之时,令六路严兵作备,纔闻一路有寇而五路皆出,则为利可知,顾诚\心为与不为耳。
乞朝廷深察。
」"纯粹七年二月二十九日奏此,今附本月日。 "
注释【一】少府监晏知止知潁州「止」原作「正」,据阁本、活字本改。
按宋史卷三一一晏殊传,殊子名知止。
【二】即令出战「令」原作「將」,据阁本改。
【三】所遣官不量事势「势」原作「劳」,据阁本、活字本改。
【四】並是支本司见钱「本」原作「木」,据阁本、活字本改。
【五】此据章楶奏议增入「增」字原脱,据阁本、活字本补。
【六】乞候今秋或来春別乘机会修筑「乞」原作「伏」,「春」原作「秋」,据阁本改。
【七】控大川「川」原作「州」,据阁本改。
【八】自朝廷弃四寨之后「四」原作「西」。
据宋史卷四八六夏国传,元祐四年「六月,稍归永乐所获人,遂以葭芦、米脂、浮图、安疆四砦与之」,此处「西」显为「四」之误,据改。
【九】通远军定西城「通」原作「定」,「定」原作「安」,据阁本、活字本及同上书改。
【一○】虽有永乐之役「虽」字在此费解,疑有误。
【一一】曾具论列「列」原作「別」,据阁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