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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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六十七 李焘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祐六年十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四百六十七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元祐六年"辛未,1091"

全文

冬十月丙辰朔,户部请:「应承买场务,元係官监及败闕者,课利钱並不得支移、折变;若届满一年无人承买,巳经差官体量减定净利钱,即自减定后月分,课利亦与依减放净利分数与免支移、折变。

」从之。

詔拆修垂拱殿,遇六参及朝参起居,权于崇政殿坐。

"御集。 "

丁巳,詔上清储祥宫成,提点官、寄西京左藏库、遥郡刺史陈衍转一官寄资。

"政目:二日,韩忠彦进财抵当所当钱。 此事当考。 "

吏部郎中孙路为徐王府侍讲。

"二十五日改礼中。 "

戊午,户部请:「召人入中解盐,乞並以熙河路州钞面价从省部审量,隨事增减支折;及澶怀滑州、阳武等处所卖盐未有定价,许客人於河阳都盐场务入中,其价钱每席定八贯二百。

」从之。

"新削。 "

己未,三省进神宗皇帝御笔一百七十五策,召宰臣、执政官及三省编修官坐,赐茶。

詔左朝奉大夫、提点两浙刑狱□立礼为殿中侍御史。

立礼,中復子,用翰林学士范百禄荐也。

又詔西作坊使毛政战功显著,以见居占坟地贴数,共赐地一顷。

庚申,枢密院言:「夏贼\犯顺,虽已令牵制策应,缘顷候帅司牒到,诸路方始会合。

按旧制,横烽邻接路分,递相照应,极为要便,理当復行兴置。

」詔:「陕西、河东逐路经略司相度,横烽如果利便,即行修立。

又言:「涇原路探报梁乙逋近犯麟、府界,为人杀死梁阿革,乙逋为夏国所诛。

」詔:「逐路经略司,如探报得乙逋尚用事,即宜乘隙用间,以谋\诛灭。

仍谨选可用之人,厚遗金帛,优许职名,密切经画,施行讫,具状以闻。

」"旧录云:「时乙逋率觽犯麟、府、河外三州,杀戮甚觽,莫之敢御,而奸臣谓已诛死,欺罔为甚。 」新录削去,今从新录。 二年八月十四日,詔募人杀乙逋,盖至今乙逋犹无恙,十九日可并此。 "秦凤路经略使吕大忠言:「夏国自梁氏兄弟用事以来,虐用其民,壮者劳於征役,老弱困於资助,以至侥倖非据,残害忠良,上下怨嗟,皆欲共食其肉,特未发尔。

近闻乙逋、阿革并就诛戮,嵬名族人欲预国事,又择种姓以为之主。

羌中以尝累寇诸路,深虑朝廷乘此危疑之际,或有举兴,遂遣使请和,以观吾变。

正是可以经营之际,不若因而指挥鄜延路,只作经略司意度,移问夏国:『今来乙逋、阿革已死,"就使未死,亦可以激怒觽心,使之反侧。 "委是嵬名族人復预国事,其所主立,觽共推服,从今一心恭顺,更不敢別有邀求,速希回报,以凭申奏朝廷,乞行封册。

』"乙逋之变,本国方以为讳,今明言之,以夺其气。 "如此,则忠党遂安,永戴恩德,此边防莫大之利,伏望圣慈断在必行,天下幸甚。

」"据吕大忠奏议,此实答七年九月二十二日密札,然与密札条目殊不相干,实录又不载此密札,恐奏议误编。 大忠论乙逋等已死,因附见六年十月五日。 "

辛酉,三省言:「右朝奉郎、管勾鸿庆宫王巩供析到淮南提刑鍾浚所体量事,並是诣实。

」詔王巩特冲替。

"闰八月二十八日下淮南漕司根治马守珍事,今云提刑体量,盖五月二十二日指挥也。 九月十六日政目云:朱光庭缴王巩文字。 当并考。 "监察御史安鼎言:「乞在京置司勘公事,狱成,令吏部差朝臣一员录问。

」从之。

詔陕西、河东逐路经略司,常切体探西贼\对境二百里內贼\兵屯聚及部族所在,如有可乘,即遣谨重有谋\將佐及劲勇人马为焂往忽归之计,痛行討杀,及令诸路兵马更出迭归,使贼\奔命不暇,早致困弊。

以枢密院言夏贼\寇边未已,平时恃觽出我不意故也。

"诸路浅\攻之策,盖自此始行。 "癸亥,詔□州录事参军郭直卿添监国子监书库,不得为例。

"郭直卿何人。 "

詔军帅刘昌祚、姚麟与河东、陕西逐路安抚使、总管,秦凤路鈐辖,兰、岷、河、环知州,镇戎、德顺知军,河东、鄜延路鈐辖,各奏举大使臣有材武谋\略或曾立战功勇於临敌可以统觽出入之人二员至五员以闻。

詔陕西、河东逐路经略司:「如遇西贼\寇犯一路,但贼\兵数觽多,本部兵力实难枝梧,须藉诸路牵制策应,即行报关邻路牵制。

不得缘此指挥,不復审度贼\势,自取一路之便,例报逐路,枉役军马,使诸路徒致困弊。

及为贼\阳为侵犯一路,却於別路潜伏重兵,俟我出兵牵制,即发伏邀击,或乘虚寇別路,致墮其计中。

」"九月二十六日范纯粹云云,可考。 "

右朝请大夫王宗望为司农少卿。

左朝散郎、集贤校理赵挺之为国子司业。

左中散大夫、祠部郎中王说知相州。

"八年三月二十一日为太府少卿。 "左朝散郎、知相州杨康国为祠部郎中、知蘄州,徐君平为京东路转运\判官,康国寻改京东路转运\副使。

"三月二十六日,杨康国出守卫州,寻改相州,徐君平出守蘄州【一】。 康国以諫官论苏辙,君平以台官论王巖叟,今皆迁擢。 辙时方为尚书左丞,而康国乃除祠部,理当引避,十一月三日,遂改京东运\副,今并书。 刘唐老与康国、君平同出守,唐老得絳州,八月六日,又以王彭知絳州,唐老至十一月三日改秦凤宪。 "

左朝请郎、太常丞吕希纯知蘄州,寻復留为祕书丞。

"希纯父丧满除太常丞,在今年五月二十二日;復为祕丞,在十一月十六日。 "希纯在太常时,宗庙荐享,每帝后共奠一爵,希纯上奏曰:「检会开元礼、开宝通礼,每庙室荐献,帝后各奠一爵,其后爵谓之副爵。

本朝自太祖行之已百二十年,至元丰末臣僚建议,以为筵则同几,祝则同辞,食则同牢,而独奠副爵,於义无取。

自是每室只奠一爵,帝后共享之。

窃考议者之言,诚\使出于礼经正文,后世犹难遵用,骮皆率自私意,並无明据。

见今太庙帝后异几,与议者之言不同外,臣愚以为祝辞固当共为一册,食亦可以同用一牢,惟酒不可以共饮一爵。

且如僖祖、宣祖室一帝一后共荐一爵,已是误引婚礼合潅之制以事祖妣,至若太宗、真宗室各祔四后,乃是一帝四后共一爵,慢神□礼,莫此之甚。

若不亟行改正,而望神灵顾享,必不可得。

欲乞依歷代及本朝旧制,凡遇时享月祭,每献帝后各奠一爵,以副陛下事亡如事存之意。

」"此据希纯家传增入,其从违当考。 政目:八日视学,讲官赐服;又韩縝帅太原。 二事当考。 实录讲官赐服在十五日,縝帅太原在十一月八日。 "

丙寅,邇英读宝训至节费,吕大防奏曰:「浮费固当节,至於养兵以御患而民不劳。

故养兵之费不可节。

」王巖叟曰:「大凡节用,非谓偶节一事便能有济。

须每事以节省为意,则积日累月,国用自然有余。

」上曰:「然。

」"新、旧录並无此,以王巖叟系年录并朝议增入。 政目:十一日奏实录成,以草上与提撰官。 此事当考。 "

丁卯,殿中侍御史杨畏言:「近有布衣薛鸿渐、林明发以妖妄文字上闻,詔送两浙、福建路转运\司根治。

臣闻鸿渐教本自海上异域,入於中国已数十年,而近益炽,故其桀黠至于上书,以幸张大。

愿詔逐路监司严切禁止,具措置方略以闻,庶令尽心,少正风俗。

」从之。

詔吏部,选將副並于待次人內选转,大使臣后一任虽未经任,须曾歷沿边差遣,或有战功经亲民之人,申枢密院引验。

內朝廷差除者,不拘此制。

是日,三省、枢密院同奏:「乞將勒住夏国岁赐分给与河东、陕西经略司添助汉蕃功赏,庶可激扬士气。

」太皇太后曰:「甚善。

」"此据王巖叟日录。 又云:巖叟退,韩忠彦曰「帘中语甚壮」,聊以讽之。 当考。 "

庚午朝献景灵宫,退幸国子监,诣至圣文宣王殿行释奠礼,一献再拜。

幸太学,御敦化堂,召宰相、执政官、亲王、从臣赐坐,礼部、太常寺、本监官承务郎以上侍立,承务郎以下、三学生坐于东西廡,侍讲□安诗执经,国子祭酒丰稷讲尚书无逸终篇,復命宰臣以下至三学生坐赐茶。

国子监进书籍凡十七部轴,上命留论语、孟子各一部。

遂幸昭烈武成王庙,酌献肃揖,礼毕还內。

是日,赐丰稷三品服,本监官、学官等赐帛有差。

先是,范百禄转对,请视学,故有是举。

或谓吕大防曰:「祖宗视学,非有爵命之赏,则有金帛之赐,今皆无之,何也?」大防曰:「古者天子视学,盖常事也,德意在焉,小惠何足道哉?吾固欲天子时一幸,金爵之賚,后日何可继也?正恐惜费而止耳!」闻者乃服。

"此据大防行状。 "壬申,吏部言:「官员在任合避,愿对移者,许合避人不限数指定本路邻近,合对移处或合入闕,申转运\司勘会无妨碍,申尚书吏部,先次差往。

如无闕,指定旁近路分合入闕,申本路关牒所指路转运\司依上法施行,如无,並申吏部依此对移。

即愿放罢及无可对移者,並放罢,依省员法。

在任应避亲嫌,已对移未到移所,而所避之人替罢者,各归本任。

若未赴任已放罢者,如未別授差遣,本任又非有正官,愿还本任,亦听。

即未赴任者,经所在州陈状指射合入差遣,仍许与待闕人对换。

」从之。

"新本削去。 "

癸酉,御史中丞郑雍、殿中侍御史杨畏对甚久,论右仆射刘挚及右丞苏辙也。

"邵伯温云:杨畏击刘挚、苏颂,皆为苏辙。 按辙与挚实同被劾,挚逐而辙留,盖挚別有与章惇交通事耳。 伯温所云恐不足信。 绍圣元年六月五日,上官均章云云,伯温盖本此,必当时有是说。 "雍言挚略云:「挚久据要路,遍歷三省,始因言事得进,即与其意合者共进退人。

」又云:「挚为执政,其下多引在要任,或为两省属官,或在言路。

挚所不悦,则舍人、给事缴駮,言路弹奏。

」又云:「挚引赵君锡为中丞,挚厌宾客,君锡申明謁禁,朝行中言君锡为执政止客。

又荐叶伸为台官,以合挚意。

阴与贾易相结,挚所不悦,则奋力排击。

」又云:「叶伸曾任台簿,挚所举,未久除两浙运\判,又升运\副,召为省郎。

赵君锡荐伸御史,伸不就,即除左司,又除河北运\副。

」又云:「林自为鄆州教授,自言为鄆州人刘仿所夺,仿与挚儿男游从,仿命未下已前,仿自言已得教授。

」又云:「赵彦若男仁恕自盗赃满,不候勘正,便取旨断放。

彦若是挚亲家【二】。

」又云:「王巩不检事体量未到间,堂除密州,体量得实,罢密州,无冲替指挥。

赵君锡、庄公岳承望风旨,新通判密州任林积不敢体量【三】,谢景温妄奏巩非罪,缘挚男娶巩女。

」又云:「未举御史,为朝廷多挚门下人。

挚善牢笼\士人,不问善恶,虽赃汙久废之人,亦以甘言诱致。

如龚原、王沇之、詹適、孙諤,悉与除落罪名。

与吕温卿湖州升明州【四】,延接章惇男援,有同骨肉,送简贴与邢恕。

」又具挚党人姓名:王巖叟、刘安世、韩川、朱光庭、赵君锡、梁燾、孙升、王覿、曾肇、贾易、杨康国、安鼎、张舜民、田子谅、叶伸、赵挺之、盛陶、龚原、刘燍、杨国宝、杜纯、杜纮、詹適、孙諤、朱京、马传庆、钱世雄、孙路、王子韶、□立礼,凡三十人。

"此据编类章疏增入,詹適此月八日除常博,吕温卿明州,政目在正月十八日。 "

左正言姚□入奏,並言挚朋党不公。

"编类章疏但有此。 "右正言虞策四奏,言挚亲戚赵仁恕、王巩犯法,施行不当。

"十月二十日。 "又言挚操心不公,居官挠法,阴结党与,潜图其私。

肯附己者则越等与官,不肯朋附者则抑而不进。

"十二月十二日。 "又言挚自己亲戚犯法,並不尽公施行,至有一件事首尾三年,罪人终不曾分明承服者。

"十月二十三日。 "又言挚备位宰相,徇私坏法,收恩立党。

"十月二十四日。 "

甲戌,刘挚、苏辙以王巩坐罪,挚与巩为姻家,辙荐巩,皆自劾,乞正典刑,詔答不允。

辙言:「臣昨以郑雍、杨畏言臣荐王巩不当,奏乞速正典刑,以弭髃议。

寻復见諫官虞策与台官安鼎亦论此事,內虞策所言,与郑雍、杨畏不甚相远,惟有安鼎谓臣欺罔诈谬,机械深巧,不速谴责,恐臣挟朋诞谩【五】,日滋月横。

信如鼎言,则臣死有余责,有何面目尚在朝廷。

今臣既以举官不当,乞行朝典,不敢復与鼎辨別曲直。

然鼎顷与赵君锡、贾易等同造飞语,诬罔臣兄軾以恶逆之罪,尝与君锡等同上殿奏对,上赖圣鉴昭察,知其挟情虚妄,君锡与易即时降黜。

鼎今在言路,是以尽力攻臣,无所不至。

朝廷若不逐臣,鼎必不肯已,伏乞圣慈悯臣孤立无援,早赐责降,使鼎私意得伸,不復烦□圣听,则臣死生甚幸。

」贴黄称:「臣本欲候二十二日奏事,面陈家居待罪之意,但以鼎攻臣甚急,若不早自引避,恐再以恶言见及,伏乞圣慈体察。

」"挚乞罢相表,其子跂辩谤录有之,表皆礼辞不烦编入,有三札子,今具在后。 "

枢密院言:「夏国首领人多保忠,乃昔日埚丁之子,久据西南部落,素为桀黠,与邈川首领温溪心邻境相善,已令温溪心委曲开諭招致,许除节度使,令保守旧土,自为一蕃。

后以梁乙逋擅权用事,猜忌保忠,自此中輟,不復议及。

近据诸路奏报,多称梁乙逋身死,保忠屡来边上,虑夏国首领各怀携贰,可以乘此招致。

盖昔人用此获利甚多,如太宗殄灭突厥,亦先因归附,形势既分,然后李靖得伸其策,最为明验。

」詔范育、刘舜卿乘此机会,密切措置。

其后卒不能致。

"「其后卒不能致」,此旧录语,新录削去。 今復存之,当考。 十月五日可并此。 "

乙亥,詔罢修金明池龙船。

"御集有此,政目云:罢买桩木修龙船。 "

丙子,枢密院言:「招军並委提刑司催捉按举,遇出巡,据新招到人逐名点检及保明酬赏。

內禁军不及元等样者,改刺充以次军分;不堪披带者,充厢军;有手艺者试验,改刺充工匠,更不支例物。

即不堪征役者,厢、禁军並给公凭,放令逐便。

每岁终,逐司类聚辖下招到人数,各申所隶官司。

就粮禁军闕额,委都总管、安抚、鈐辖司选官,与当职官员於厢军兵级拣选年四十以下者,依等样添填,仍须年终拣篃。

其曾犯徒经决,或曾刺逃走字,或见係十將以上若工匠,或元係官员、將校,蕃部、溪峒化外两地供输,及元犯事干机密妖术讹言,或因不入贼\并强盗配到者,並不在拣限。

即官司隱庇、占留合拣选人者,徒二年。

」"新削此段。 "又言:「河东路经略司奏请应沿边蕃官、蕃部地土,如係官给者,並不许递相典卖。

熟户蕃部祖父及己业,即听熟户自行典卖。

」並从之。

丁丑,右正言虞策言:「诸路州县,近有於役人处敷买物,及非其本役而役之者,乞令诸路监司察举之。

」詔户部申明行下。

"七年正月二十九日可考。 "

詔今后省试,罢差参详官,差知举官四员。

从翰林学士范百禄请也。

是日,刘挚、苏辙俱宣押入对,已押赴都堂,俱先出,待命於僧舍,乞赐罢免。

戊寅,詔定西城东至隆诺堡中间,及定西城西至李诺平中间,两下各修置守御堡寨一座,照护小堡子二座。

"此据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范育相度游师雄筑堡寨异同奏状增入。 "

庚辰,尚书省言:「私役使耆户长、壮丁、保长、保丁者,杖一百;经日,徒二年。

差借耆长、壮丁、保正、保长、丁防护或搬担行李之类,及借之者,各徒二年。

」从之。

"新削。 "

仁宗贵妃苗氏卒,諡「昭节。

」"生秦国庄李大长公主、悼穆唐王。 政目:十一月二日,车驾临奠。 "

徐王府侍讲孙路、礼部员外郎杨杰,两易其任。

"孙路寻改吏中,论熙河事附绍圣二年正月十三日。 "翰林学士范百禄等言:「请申敕大宗正及诸宫院教授等官,各修职业,勤於教导。

令宫院诸位子孙,自十岁以上,並须每日听读学习,定其课程。

及大宗正司按熙寧敕,小学於逐院尊长厅侧建修,自八岁以上至十四岁,每岁首检举入学,日诵二十字。

」詔礼部从之。

"新纪云:庚辰,令诸宫院建小学。 按实录所书,则小学固已建矣。 当考。 "

是日,签书枢密院事王巖叟奏:"编类章疏係十月二十五日。 "「伏见刘挚以人言避位,于今累日,中外之议,惶惑不寧。

窃以挚自陛下垂帘之初,首当言路,条陈政事,排斥奸邪,无所顾避。

陛下知其忠藎,有功於时,故不次登用。

天下之人,莫不以为当。

而大奸在外,含怒积怨,欲食其肉者,非一日矣。

今朝廷清明,天下安静,固出于两宫虚心求治、开诚\纳諫之效,然一时戮力尽忠之臣,挚居其最,实陛下同心一体,可保终始无变之人也。

自非罪状显著,觽所不容,岂可因一二偏词,轻示遐弃。

臣恐適足快髃奸之意,而失觽正之心,非所以为国家计也。

臣每患朝廷之上,享陛下高爵厚禄者虽多,而与陛下同心协意者则少,今就少之中,又將退斥,臣反覆念虑,窃以为忧。

苏辙素有时名,元祐以来,排邪助正,竭力亦多,今若止因一举官失当,便行罢逐,恐於陛下进退大臣之体,有所未允。

骮言者別有所怀,未易可测,臣不知披肝沥胆事陛下之日久者为可信耶?一践言路,未得其腹心者为可信耶?安知其间无朋邪挟私,而阴与髃奸为地者!陛下何不稍缓其事,试加考察,將必有所见,知臣言之不妄。

古人有言,天子重大臣,则人尽其力;轻去就,则物不自安。

愿陛下曲加含忍,以全终始之遇,且使小人不能有以闚陛下。

臣遭遇陛下非常之知,不与觽人比,既有所见,不忍负恩,默默自守。

臣本欲候来日垂帘面奏,以当行事,合受誓戒,不获登对。

」贴黄:「臣度言者欲尽塞觽正之口,不过以朋党加之,先惑圣意。

然自古奸人之欲排陷善良者,莫不皆为此无形之说,以肆诬罔。

陛下博览髃书,必能深察。

」奏入,不报。

太皇太后独遣中使赐苏辙詔,諭令早入省供职,辙再奏乞外任。

刘挚言:「臣二十二日再具札子奏闻,乞罢政事,除一外任。

至今未奉指挥,夙夜惶惶,不知所措。

伏念臣窃位无补,咎恶日积,招致人言,已是亏损国体。

虽荷恩怜,覆庇其罪,然於辅臣进退之义,实不自安。

臣苟未去,言必不息。

伏望圣慈检会前奏,如未蒙贬窜,即乞早赐指挥,除臣一外任,庶安公议。

使臣得以省分遵职,以伸犬马之报。

挚又言:「臣近再具札子,陈乞外任,伏蒙圣慈復降中使赐詔不允者,恩遇未替,岂胜犬马感报之情。

重念臣居位岁久,略无劳能,心实自知,果招弹劾,虽有指陈罪状【六】仰蒙圣明洞赐照察。

然大臣既致人言,已为累国,若又安然不去,臣实何施面目,所以不敢上贪睿宠,迟迟於进退之际,取轻于天下也。

伏望皇帝陛下、太皇太后陛下,察臣孤危,早赐开允。

除臣一外任差遣。

上以明朝廷之大公,下以全臣子之名节。

挚又言:「臣自今月十九日后待罪,及累曾陈乞外任,於二十五日再准詔书不允,后累具札子,干冒天威,至今未奉諭音,徬徨陨越,忧惧之心,不知所措。

伏念臣暗不烛理,烦言暴作,虽圣恩深厚,照其本末,尚垂保庇,而孤危之跡,势岂得安。

惟是许臣引分早去,使免顛覆,乃陛下全臣终始之赐也。

臣敢不誓死以报万一。

」"挚此札子当是二十五日以后所上,今并附二十五日。 "

辛巳,"十月二十六日。 "上諭吕大防曰:「论刘挚者已十八章,初不为王巩事。

乃邢恕过京师,挚与通简。

又延接章惇之子,牢笼\为他日计。

此何也?待与少礼数令去。

」大防曰:「书简往来,恐亦人情之常,又不知简中道何等语。

」太皇太后曰:「简中语则不知,言事官必知之。

」大防曰:「须后日取旨。

」太皇太后曰:「苏辙止坐荐王巩耳,无他事也。

初,邢恕服丧,贬永州,丧除赴贬所,舟行过京师,挚与恕故相善,因以简別挚。

挚答简,其末云:「为国自爱,以俟休復。

」持简者问监东排岸官茹东济:「恕舟安在?」东济,倾险人也,数有求於挚弗得,怨之,亟取挚简录其本,送郑雍、杨畏。

二人者,方弹劾挚与王巩连姻事未竟,得此大喜,乃解释简语并奏之。

以「休復」为「復子明辟」之「復」,谓挚劝恕俟太皇太后他日復辟也。

又言挚尝馆章惇之子于府第。

太皇太后怒,面责挚反復,曰:「公当一一心朝廷,若章惇者,虽以右仆射与之,未必喜也。

」挚皇恐不敢对。

壬午,挚上奏曰:「臣闻臣之事君,如子事父母,鞭笞叱逐,无所不甘,至於疑似难明之事,则岂匿情而不自伸哉?臣近因降出台官言王巩事,寻即待罪,及蒙宣押入对,面承圣諭,乃知除王巩事外,又言臣牢笼\章惇、邢恕等罪。

虽圣意一一照知,谓非臣之罪,然臣退而思念,纵使无罪,既被弹劾,理当引退,遂具札子,陈乞外任。

见听指挥,臣今再三思之,言者所以指章惇、邢恕事者,其意必谓不用此无以动陛下之听。

臣虽不知所言本末详悉,然必料谓臣昔在言路时,曾论蔡確、章惇等奸邪罪恶,皆被贬逐,及至于今日,却有牢笼\之意。

將此事枝蔓推求,造为臣之大罪。

且言者指臣牢笼\之跡,必谓臣曾接见章惇子弟,及曾通邢恕书柬而已。

恕与蔡確为死党,惇亦缘臣曾论列其罪,上书乞诛戮。

臣与惇、恕非情好相得,灼然可知。

其通书柬、见子弟,乃人情公介常礼,臣虽至愚,岂不知公介常礼,安能解终身之死怨。

但臣愚,平时不防闲疑似之事,而有通书柬、见子弟之跡,使言者得以缘饰增加,必欲以此致陛下疑,而重臣之罪,其意亦必谓事之虚实,系陛下信与不信,使臣无一语自明,而其言至陛下之听,则臣亦安敢必陛下之不信哉?臣繇小官,自元祐初年,即在言路,才一岁,陛下擢作执政,以至叨据宰司。

听用知遇,实先觽人,其思报暛,未知死所。

而乃曲意于章惇、邢恕辈,欲何所求?臣粗识事体,待罪以来,不敢与言者辨是非,但此心若不自言,谁为辨白?使臣实有此心,则是臣罪之大者,安敢默默,苟欲逃责而去;使无此心,必望天日之照察其肺肠,保其终始。

臣待命累日,词意穷尽,欲乞早赐圣断。

」贴黄:「臣元识章惇子弟,向因其登科调官来谢,曾一例隨觽接见。

邢恕近过城外,曾一次有书来往,只是□寒温、问安否而已。

天地父母,臣不敢欺。

前日已曾具事跡面奏,至于牢笼\之意,实无此心,亦曾曲赐圣諭,照其无有。

今料言者专以此事置臣於祸,论列不已,不敢不再具详悉,紊烦天听。

」又称:「臣此章非是经营,欲为不退之计,亦非欲与言者辨,但事涉诬罔,不敢于君父之前,有所不尽。

伏望详览,早赐除臣外任。

」又称:「臣愚戇,叨位岁久,诚\有罪戾,臣固不敢自保。

然今者所指,太不近事情,出臣思虑所不至。

其意盖欲取中上心,建此疑似难明之事,以为奇谋\。

又知大臣被言,少有辨论之理,不过引去,以成其计。

伏望陛下原臣从来事国用心之跡,然后察今来言者所论,特赐详照。

」奏入,不报。

"此段参取王巖叟日录、刘挚行实、并刘跂辨谤录及邵伯温辨诬,更须考详。 挚自辨章云:「亦曾面赐圣諭,照其无有。 」所称「以右仆射与章惇」,又恐非太母之言也。 宰相拜罢录云:「言者论挚奸回险诈,力引私党,为臣不忠;父死于衡,委而不葬,为子不孝。 于是挚抗章辞位。 其后挚自作家庙记,以辨当时之冤。 刘安世为其集序。 」案挚罢相,非坐不孝,拜罢录误也。 家庙记乃元祐六年十二月知鄆州时所作,今集有之。 要当求郑雍、杨畏等言章略加刪附,庶详见挚与苏辙招致人言本末。 绍圣元年闰四月十一日,左司諫翟思始言挚不葬其父。 方罢相时,言者未及此也。 实录挚新旧传並云:元祐六年冬【七】,言者论挚奸回险诈,力引私党,为臣不忠,父死于衡,委而不葬,为子不孝,罢相。 作旧本者,崇饰淫辞可也,新本略不为辨明,岂不知挚罢相自有所坐乎?"

癸未,詔编修神宗皇帝御制御集官、中大夫、御史中丞郑雍,与升一官。

大中大夫、礼部侍郎彭汝礪,支赐绢、银各五十疋两。

詔京西南、北路提刑司,每岁將朝廷封桩钱物粮草等依实直纽计,共作二十万贯支下与转运\司应奉陵寢支费,有余,许令运\司支用。

今年八月指挥勿行。

詔賑□小民为西贼\侵掠者。

"此政目二十八日事。 "

是日,枢密院奏事已,王巖叟言:「臣昨有短见具陈,不知曾经圣览否?臣之区区,不为一刘挚、苏辙,为陛下惜腹心之人耳!腹心之人难得,去了一箇没一箇也。

」宣諭曰:「刘挚垂帘之初排斥奸邪殊有功,朕极重之。

乃闻其尝与邢恕通柬,及延接章惇子弟,面詰之,果如此。

朝廷所怪责人,却潜通消息,送好心,公等试观此事可不可也?」巖叟曰:「章惇等使刘挚分付右丞相与之,亦牢笼\不得。

」答曰:「枢密所言是也。

」巖叟曰:「陛下既见得令作宰相亦牢笼\不得,如何寻常一柬帖可以牢笼\?」又宣諭曰:「朕亦不深罪挚,为挚垂帘之初有功,但此等事非所当作耳!」巖叟曰:「此则诚\是,刘挚少思虑。

」韩忠彦亦曰:「刘挚实少思虑,无他意,垂帘初诚\有功。

」巖叟曰:「刘挚自小官,数年之间,陛下拔擢至宰相,刘挚决不肯负陛下。

」答曰:「固不深罪挚也。

」巖叟曰:「言事官未必皆忠直,臣闻杨畏乃吕惠卿面上人,知彼用意安在?但欲去除陛下腹心之人,便是与奸邪开道路耳!陛下亦觉近日台諫官太甚否?今日两箇上,明日两箇上。

」太皇太后笑曰:「今日又两箇未上也。

」巖叟曰:「臣等曩时言蔡確、章惇,亦不曾如此。

今刘挚有何事,乃如此逼逐?愿陛下更加照察。

」"「章惇者,便以右仆射与之,未必喜。 」邵伯温谓此乃宣仁责刘挚语。 又王巖叟日录云:「蔡確怨毒,使刘挚分付右仆射与之,亦牢笼\不得。 」语皆相似,兼確已尝为左仆射,不应復云分付与右仆射,恐只是指章惇,巖叟误录,今改之。 又恐此语止因巖叟对宣仁云耳,非宣仁责挚,盖不应数日间君臣並有此等言也。 今姑两存之,须细考究乃可。 吕大防等当日奏对,必有记文,惜未求得也。 太皇太后所言「今日又两箇未上」,不知是何人,当考。 "

甲申,巖叟又言:「臣昨日面论刘挚等事,伏蒙圣恩曲赐矜容,愚衷感厉,誓死不忘。

然仓卒之间,方吐万一,輒敢冒犯天威,罄所未尽。

窃以为天下国家者,必藉腹心之臣,腹心之臣,非一日可得,得而用之,必加保全,勿使谗邪得以离间,则忠於事君者知所劝矣。

腹心之旧,尚或不保,则后来之人,何可倚信?骮腹心既虚,外邪可入,乃必然之理也;臣之所忧,实在于此。

挚与邢恕通简,及接见章惇子弟,盖其思虑不周,防闲不严之罪也。

谓牢笼\为后日之计,则愿陛下更加体照。

挚与蔡確不惟仇怨深切,非小小礼数施其党人,可以宛转收確之心。

兼臣每每见挚感荷宠荣,常有以死报国家之意,岂復肯负陛下,此真陛下腹心之臣也。

今大奸未死,人心危疑,朝廷之上,与之为敌者,挚为首焉。

一旦以小愆遂將簄弃,天下之人,不知所以,必皆妄意陛下之心有所变易,谓反与大奸报仇也。

前日陛下用挚作宰相,奸党之气自然消伏,今待罪累日,髃邪相顾,已復增气。

苏辙之进,与挚大约相类,皆正人之所系望,而奸党日所忌嫉者也。

顾其去就,岂不重哉?今所犯者小,而所系者大,幸陛下于轻重之间,更赐较量,则陛下所得者多矣。

夫奸谋\难防,自古公患,莫不因人主意有所动,急为倾挤,陛下于此不可不察。

窃闻御史杨畏乃吕惠卿门人,及受张璪知遇最深。

舒亶作中丞日,举为台官,前日再除御史,公议沸腾,交章排斥,命遂不行。

自此愤嫉正人,常有报復之志。

后又因赵君锡无所执持,为人所使,再三荐引,竟除此职。

諫官虞策亦是张璪面上相知之人,尝受璪特力论荐。

陛下试將此本末考究,还可保其所怀无他意否?臣惓惓之心,常恐巧言有误陛下,故不避烦□,委曲闻奏。

愿陛下听言之际,加意鑑察,使不能以疑似之罪,诬陷善良,而阴与奸邪为地,则不胜社稷天下之幸。

且挚、辙之留,於臣无所利,而利在陛下。

挚、辙之去,於臣无所害,而害貽国家。

但臣忝联近辅,久荷异恩,见闻所及,不敢不竭其愚。

惟陛下贷臣狂直,亮臣赤诚\,特垂采纳,幸甚!」贴黄称:「舒亶亦王安石、惠卿等党人,后以犯入己赃追削坐废于家。

」时已有詔锁学士院草麻制罢挚,而巖叟未知也。

"邵伯温辨诬云:邢恕坐蔡確党,謫永州监酒,自京师登船赴贬所。 刘相初与恕善,不知恕之怨怒也,向以简別恕。 持简人问监东排岸官茹东济船所在。 东济,倾险人也,取其简,录本復授之。 以所录纳御史杨畏者,顷为鄆州教授,尝考试南京进士,刘相时为南京签判监试,见畏爱之,畏又因吕相之貋王讜见吕相,吕相亦爱之,除工部员外郎。 刘相既作蔡新州事不自安,欲并逐吕相及苏门下,独为復辟事以防后患,平日知畏有智数,乃諭中丞赵君锡荐畏台官,欲其为用,乃下除监察御史。 畏先出吕相门下,又与苏门下□乡人,又出刘相门下,乃度刘、吕二公上眷之厚薄,知刘不及吕,及知刘相欲用己为復辟事,遂论刘相与邢恕通简。 其简辞云:「永州佳处,第往以俟休復。 」畏解「休復」为「復子明辟」之「復」。 又论刘相尝馆章惇之子於家。 太皇太后怒刘相反覆,责刘相曰:「闻邢恕赴贬,相公曾通简,又馆章惇之子于家。 相公当一心朝廷,章惇者,虽以右仆射与之,未必喜也。 」刘相无以对。 杨畏与其党监察御史来之邵攻之不已,乃除观文殿学士、知鄆州。 畏虑右丞梁燾、签书枢密院王巖叟、枢密都承旨刘安世、侍御史朱光庭救刘相,乃上言刘挚有死党在朝廷。 后诸公果皆有章,太皇太后以畏言先入,並罢之。 按伯温所记,或多抵捂,今刪取其合者耳。 刘挚以六年十一月罢,梁燾七年六月乃除右丞。 刘挚罢相,朱光庭实为给事中,不为侍御史。 兼来之邵此时亦未入台。 皆伯温误记。 又称刘挚欲用杨畏为復辟事,亦恐未必然。 当考。 "

熙河兰岷路经略使范育言:「臣窃观先王御戎之道,来则御之,去则勿追。

虽号明德,然亦要在以逸待劳,以静制动。

后世兵家取胜之术,殆不过此。

其来吾有以守,故能御;其去吾无所爭,故不追。

今臣所统兰州至定西城,定西至秦州隆诺堡,三百里之间,惟有一城,贼\寇无所限隔,通谷大川,可长驱而入。

前日贼\常攻兰州,又攻定西,幸其不为深入计,顿兵坚城之下,故无功而还。

使其深入,將何以御之?今朝廷詔城李诺,且敕本路图上定西以东及訥迷诸堡,此功一就,或更先据汝遮之利,则东西三百里之间,城障相望,屹然有金汤之势,移兵屯聚,足以坐制贼\冲矣。

又藉其傍膏腴之地,可置弓箭手无虑万人,依山据险,悉为崖巉,以便耕获,生利财贿,尝置近垒,贼\小至则就避崖巉,大至则入保城郭,伺其惰归,乘利邀击,使贼\进无所得,退有所失,彼常劳而动,我常佚而静。

如是而后可来则御之,去则勿追,边兵不顿而坐困羌夷矣。

仍候诸堡既兴,少休兵力,將一番兵將,分作数番,每番不过三五千人,屯要便之塞,伺贼\动息,依今降朝旨,为攻扰之策。

岁分二番,春秋止三两月,三岁乃遍,兵力不劳,边威常振。

使贼\欲战则吾兵不出,欲休则吾兵倏至。

昔□为三师以肄楚,曰『亟肄以罢之,多方以误之』,后卒入郢。

贺若弼建伐陈之策曰:『彼出则归,彼归则出。

』卒用灭陈。

伏愿朝廷上考合先王来则御之,去则勿追之道,次愿求以逸待劳,以静制动,亟肄困贼\之策,行之岁月,彼区区小丑,岂能敝国劳人,旷日持久,与中国抗衡哉?將见束手而听命矣。

」"六年七月二十七日,王巖叟云:「范育累疏欲乘此进勦,堡寨照定西而东至陇诺,大城汝遮。 九月七日,詔诸帅各具方略,牵制策应。 吕大忠陈三策,章楶陈浅\攻之计。 九月二十六日,范纯粹乞诸路更守迭出。 十月二十五日,詔诸路置横烽。 又詔密切经画乙逋。 十月六日,詔诸路出兵,为倏往忽归之计,及更出困贼\。 十月八日,詔诸路无得枉役军马。 十月十二日,勒住岁赐,分给诸路功赏。 十月十九日,詔范育、刘舜卿招致人多保忠。 十月二十三日,朝旨定西城东至陇诺堡中间,及定西城西至李诺平中间,两下各修置守御堡寨一坐,照护小堡子二坐。 」此据范育相度游师雄修筑堡寨异同奏状。 奏状附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今因取育所陈亟肄困贼\之策,附六年十月末,须更详考,要见降詔令诸路浅\攻果是何时。 六年九月七日,但有牵制策应等语,未及浅\攻。 检点前后,盖十月六日乃降浅\攻指挥也。 十月二十五日,环庆张存、张诚\出界,又十二月二十七日范纯粹云云可考。 李侩十朝纲要云:「是日,高丽遣使黄宗□来献黄帝鍼经。 」"

注释

【一】徐君平出守蘄州按:本书卷四五六元祐六年三月乙酉条:「徐君平权知鄆州。

【二】彦若是挚亲家「挚」原作「正」,据本书卷四六○元祐六年六月丙辰条注文、卷四六一元祐六年七月己巳条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九朋党改。

【三】新通判密州任林积不敢体量「新通判」原作「亲判破」,据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四】与吕温卿湖州升明州「升」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五】恐臣挟朋诞谩「挟」原作「狭」,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六】虽有指陈罪状「陈」原作「挥」,据阁本改。

【七】元祐六年冬「六」原作「元」,据宋史卷二一二宰辅表、卷三四○刘挚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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