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九五查询
古籍史书
老黄历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4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4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祐元年闰二月己丑尽是月己亥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三百六十八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元祐元年"丙寅,1086"
全文闰二月己丑朔,右司諫苏辙言:臣顷论奏蔡確、韩縝才不足用,及多过恶,乞赐罢免。
至今未见施行。
確近已上章求退,而縝安然未有去意。
臣恐陛下隱忍不决,久失天下之望。
窃惟先帝在位,仅二十年,厉精政事,变更法度,將以力致太平,追復三代。
是以擢任臣庶,至有起於小臣,十余年间,致位公相,用人之速,近世无比者。
究观圣意,本欲求贤自助,以利安生民,为社稷长久之计。
夫岂欲使左右大臣媮合苟容,出入唯唯,危而不持,顛而不扶,窃取利禄,以奉养妻子而已哉!然自行新法以来,民力困敝,海內愁怨。
先帝晚年,寢疾弥留,照知前事之失,亲发德音,將洗心自新,以合天意。
而此志不遂,奄弃万国。
天下闻之,知前日弊事,皆先帝之所欲改,思慕圣德,继之以泣。
是以皇帝践阼,圣母临政,奉承遗旨,罢导洛,废市易,捐青苗,止助役,□保甲,免买马,放修城池之役,復茶、盐、铁之旧,黜□居厚、吕孝廉、宋用臣、贾青、王子京、张诚\一、吕嘉问、蹇周辅等。
命令所至,细民鼓舞相贺。
臣愚不知朝廷以为此数事者,谁之过也。
上则大臣蔽塞聪明,逢君之恶;下则小臣贪冒荣利,奔竞无耻。
二者均皆有罪,则大臣以任重责重,小臣以任轻责轻,虽三尺童子,所共知也。
今朝廷既已罢黜小臣,至於大臣,则因而任之,將復使燮理阴阳,陶冶民物。
臣窃惟朝廷之意,將以礼貌大臣,待其愧耻自去,以全国体。
今確、縝自山陵以后,犹端然在职,不肯引咎辞位,以谢天下。
臣谨按確、縝,受恩最深,任事最久,据位最尊,获罪最重,而有靦面目,曾不知愧。
確等诚\以昔之所行为是,则今日安得不爭,以昔之所行为非,则昔日安得不言。
穷究其心,所以安而不去者,不过以为是皆先帝之所为,而非吾罪也。
夫为大臣,忘君徇己,不以身任罪戾,而归咎先帝,不忠不孝,寧有过此!臣窃不忍千载之下,书之简策,大臣既自处以无过之地,则先帝独被恶名。
此臣所以痛心疾首,当食不饱,至於涕泗之横流也。
確等皆碌碌常才,无过人之实。
朝廷將取其德,则不闻其孝弟可称;將取其才,则不闻其功业可纪;將取其学,则不闻其经术可师。
徒以悦媚上下,坚固宠禄。
陛下何不正確、縝之罪,上以为先帝分谤,下以慰天下之望?今独以法绳治小臣而置確、縝,大则无以显扬圣考之遗意,小则无以安反侧之心。
故臣窃谓,大臣诚\退,则小臣非建议造事之人,可一切不治,使得革面从君,竭力自效,以洗前恶。
臣不胜狂愚,忘身为国,乞宣示此疏,使確、縝自处进退之分。
臣虽万死,不以为恨。
又言:「臣窃观蔡確所上表,虽外迫人言,若欲求退,而论功攘善,实图自安。
所云收拔当世之耆艾,以陪辅王室者,臣谓当世之耆艾,乃確昔日之所抑远者也。
所谓蠲省有司之烦碎,以慰安民心,臣谓有司之烦碎,乃確昔日之所创造者也。
此二者皆確为相无状,以累先帝之明,非陛下卓然独见,孰能行此?確既不自引咎,又反以为功,著之表疏,传之天下,则是確等所造之恶,皆归先帝,而陛下所行之善,皆归於確。
臣不胜愤懣,乞赐详酌施行。
」
左正言朱光庭奏:"据编类章疏增入闰二月一日。 "
臣自供职以来,累具章疏,言退三奸,进三贤。
乞陛下早行睿断,以幸天下。
今日蔡確请去,是天欲去一奸臣矣,愿陛下因其自请,去之勿疑。
臣已两进愚忠於天听,愿陛下留神果断,以顺天意。
外有章惇奸臣,尚安厥位,亦欲陛下早行屏去。
窃惟惇之所为,更甚於確。
自知素履不为清议所与,向日妄作荆南边事【一】,欺罔朝廷,侥倖大用;自陛下临御以来,百端沮抑圣政,肆为辨说,內怀观望,动出俚语,市井小人之不若。
今日蔡確请去,窃恐惇犹次进,设使若惇之小人进至宰辅,则朝廷治乱,从可知矣。
盖任小人,未有不乱之理,臣愿陛下察其奸慝,早行屏去,不可令更进大任,以害生灵。
臣愿戒之谨之,深留圣虑。
又若韩縝,素无行义,不自度德,因缘阀阅,遂至大用。
然而內有贤兄,外有贤士大夫,顾利怀宠,不为引避。
盖只知爵禄之为荣,不知名教之为贵,可谓无耻之甚矣。
是亦固位之奸臣,臣愿陛下早行屏去,勿使侥倖大任,以遂其贪。
此三奸在陛下之朝,犹四凶之在舜朝,舜能去之,然后天下咸服。
恭惟陛下睿明公正,冠越今古,愿法虞舜之所以去四凶,以去今之三奸,则太平可立而待。
臣所谓进三贤者,亦尝具闻於上矣。
今若蔡確先去,则乞进司马光,以补蔡確之闕,进范纯仁,补门下侍郎之闕;若章惇、韩縝继去,则乞进范纯仁,补韩縝之闕,进韩维,补章惇之闕。
孔子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
」臣愿陛下特奋睿断,退三奸,进三贤,一举错而天下之能事毕矣,又何患太平之不成哉!臣愚不胜惓惓。
贴黄:「今日治乱安危之所系,惟在陛下退三奸,进三贤,一举错之间尔。
此天下之几事,不可失也。
臣愿陛下留神,特奋睿断施行。
」
御史王巖叟尝入对,极言:「蔡確阴邪巧佞,深阻难知,又擅自封殖,耽宠固权,未尝以国家为念。
臣疏远小臣,於蔡確素无讎嫌,於司马光等亦非亲旧,但愤奸邪用意如此。
近日荐高遵惠、韩宗文、张璡\,遵惠,太皇太后之叔;宗文,右仆射韩縝之姪;璡\,中书侍郎张璪之弟。
盖其意不在三人,而在諂其亲,不在諂其亲,而在资其身。
不知此等事,合教天下人道奸邪否!陛下虚心委政大臣,阴阳不和,非陛下失德,皆大臣之过。
臣观两汉故事,凡水旱灾异,则策免公卿【二】。
今自当策免之时,此等人在左右,极於官家无益。
」上曰:「难得人!」对曰:「全材则难得,优於此人者易得。
」上又曰:「止为他受遗。
」对曰:「启陛下,不可受遗后长占定此地位。
况自太皇太后已定大议,此辈只是请得熟成,滥为受遗,其实何功之有。
假令受遗,不知比韩琦如何?韩琦厚陵復土后,先帝坚留,至竟求去。
」又论蔡確纵弟硕不法,曰:「硕少无行,初为密州司理,已尝奸赃败官,坐废於家。
则硕之所为,確非不知也。
確方当国,硕又尝冒法,於市易务赊罗九十匹段,限满不还官钱。
太府少卿□安持发其事,奏既上,硕方从后使人纳之,偽为先纳者,反诬安持为妄言。
確遂付安持於吏议,乃风諭知开封府蹇周辅逼胁,安持不得已,自诬服。
天下称其冤。
確於是时,復矫为奏章,救解安持,则是確与硕为余地,以纵其奸,非一日矣。
硕为军器监,请自辟官二员,经制军器物料。
工部勘当,断以为不可,忽从尚书省直降指挥,如军器之请。
硕辟官之私意,確不容不知【三】。
硕用度奢侈,过於君相,少监俸入能有几何,而饗奉如此,確同居岂不一见之?固当问所从来【四】,不当坐视而不问也。
今不黜確,后日大臣子弟必自肆而不置意於法矣。
」上曰:「待便行。
」"此並据王巖叟朝论增入。 "庚寅,正议大夫、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蔡確,依前官充观文殿大学士、知陈州。
从所请也。
台諫累有章疏论確,朝廷讫不肯正其罪,世以为恨云。
"苏辙自序云:蔡確、韩縝、章惇皆坐言者逐去,然卒不以前后反覆归咎先帝罪之,世以为恨。 "
正议大夫、守门下侍郎司马光,依前官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光方以病再乞宫观,未报,而有是命,光固辞,不许。
令閤门就赐光制书,光又固辞,乞留制书閤门,须疾损入对,又不许。
"旧录云:始確受遗辅立,光乘变故入覲,因得辅政,挟怨酬君,乃黜確,光即登用。 人主孤立,天下寒心,由是法度大变矣。 新录辨曰:蔡確受遗辅立,本无是事。 元祐时及安燾枢密所记,备见其详。 「挟怨酬君」之语,可谓厚诬,「人主孤立,天下寒心」,尤为诞谩。 略无忌惮,一至於此。 「始確」至「法度大变矣」四十二字【五】,並刪去。 "司马光言【六】:「臣闻书曰『人惟求旧』,盖以其歷事之多也。
夫老成之人,辅相累世,如周之太公、周公、召公、毕公,唐之郭子仪、裴度,皆难得之贤臣也。
臣窃见文彦博沈敏有谋\略,知国家治体,能断大事。
自仁宗以来,出將入相,功效显著,天下之所共知也。
年踰八十,精力尚强。
臣初除门下侍郎日,已曾奏,乞召彦博置之百僚之首,以镇安四海。
寻蒙陛下遣梁惟简宣諭,以彦博名位已重,又得人心,今天子幼冲,恐其有震主之威。
且於辅相中无处安排,又已致仕,难为復起。
臣当时新入朝,恭承詔旨,更不敢復言。
今蔡確出知陈州,以臣代之,臣方敢再有敘陈。
窃惟彦博,一书生耳,年逼桑榆,富贵已极,夫復何求!非有兵权死党可畏惧也。
假使为相,陛下一旦欲罢之,止烦召一学士,授以词头,白麻既出,则一匹夫耳,何难制之。
有震主之威,窃恐防虑太过也。
若依今官制,用之为相,以太师兼侍中,行左仆射,亦有何不可?儻不欲以剧务烦老臣,则凡常程文书,只委右仆射以下签书发遣,惟事有难决者,方就彦博咨稟,在陛下临时优礼耳。
自古国家藉其才谋\,致仕復起者,盖非一人,何为不可。
彦博今年八十一,朝廷不过得其数年之力耳,愿急用之。
臣但乞为门下侍郎,彦博为政,庶亦时有小补。
今不以彦博为首相,而以臣处之,是犹舍騏驥而策駑駘,弃璵璠而收碔砆,臣窃为朝廷惜之。
臣今自书此札子,不令人见,陛下若允臣所奏,乞自以圣意行之。
若以已除臣左仆射,难以无故以他人易之,则臣欲露表,举彦博自代,乞御批依臣所奏,以臣表付学士院草麻施行。
」不听。
"四月己丑,乃召彦博。 "
资政殿大学士、正议大夫、知太原府吕惠卿知扬州,正议大夫、知瀛州谢景温为宝文阁直学士,知太原府。
景温寻召入知开封府。
"景温知开封府在此月二十二日,惠卿三月二十日宫祠。 "
三省言:「霍翔、吕公雅提举保马不循詔旨,至减朝廷元立年限之半,督责收买,急图己功,两路骚然,民力困弊。
昨来虽各移任,然其欺罔害民之罪,未加黜责,无以惩沮。
」詔霍翔差管勾太平观,吕公雅添差监舒州盐、酒税务。
詔堂除差遣,除在京职事官外,並替成资闕。
又詔:「已差官详定役法,令诸路且依二月初六日指挥定差。
仍令州、县及转运\司、提举司,各递与限两月体访役法民间的確利害。
县具可施行事申州,州为看详保明申转运\、提举司,转运\、提举司看详保明闻奏。
仍令逐州县出榜,许旧来係纳免役钱、今来合差役人户,各具利害实封自陈。
」"二月二十八日差官。 "刘挚言:「免役钱之为天下害也久矣,陛下一旦罢去,復用祖宗差法,中外罔不欣快。
臣寻曾奏,乞坚守差法大意【七】,力行无疑,勿为异论所动。
其有条目未备、措置未尽之事,外则已有前敕,许州、县监司申明;內则已蒙选官置局详定。
今敕命若止於展限则可也,而其间命令有未安者,臣於是疑陛下於此法之意,似已为异论所摇矣。
且命令之出,要在必行,岂可却云且行!则天下奉承者,岂不疑惑!怀私之人,岂不观望!又令旧纳钱者、今被差者,皆具论列。
缘四海百姓,向来无不纳钱,则是竭天下之人,使之实封议法,则求言无乃太广乎!实封之状,州县疲於递送【八】,其达於朝廷者,计须山积,则考阅何时可遍,而所谓差役之法,何年可见其成也!不知谁建此论者,盖欲为迁延之谋\、动摇之术,不意朝廷从而行之。
甚哉,邪说之可以移主听也!故免役与差役【九】,利害明若观火,易见也。
参差不齐,在所修立者,其大不过十余条目而已。
今已选官建局,但宜趣具画一,宣布行下。
大法既先定,如州县奉行委有未便,方听依限申请,然后隨事修备,则岂不简直易行!而何用此纷纷,以遂沮害之计,召天下之疑哉!伏望速赐契勘,如已颁行,即乞於敕內,自『仍令逐州、县出榜』以下三十字,更不施行。
」
又言:「先王顺人情以立政,故政令之行,自合於人情,莫不服也。
今设官建局,以议大法,但思所以便安於人可也,何至篃问天下百姓,使人为之说,此古今所无也。
天下百姓实封之议,杂然而至,將如何去取哉!此止欲稽滯以生变,不可不察也。
」
王巖叟言:「臣伏以陛下差法,大意已善,而更欲曲尽事情,故选用近臣,令加详定。
命出之日,上下同辞,称为至当。
详定官当自於新、旧法中,参取便事,裁而成书,颁之天下,必皆允愜。
不须朝廷別降指挥,更下四方,惑乱觽心。
窃观近降指挥,全与前来敕意异同,乃是为陛下谋\者,未容详定,先欲鼓纷纷之论,以摇良法。
又前敕为已见民间免役之害,故復差法,而今敕方云限两月体访利害,朝廷岂不知昨来四方应詔上书之人以千万计,皆是斥言免役不便,足为信矣,何须更烦体访,故作逗遛!前日民言若不为信,则后来之语如何可凭?前敕不以委提举司,而今敕又令提举司看详保明,朝廷岂不知提举官多是护持弊法之人?人人利於且为监司,惟恐便行废罢,见此指挥,必生观望,以为免役可存,妄有陈述,奸人得以藉口誑惑圣聪,动摇善政,误陛下仁民爱物之良法。
伏望特赐收还近敕,候详定成法日,別取旨施行。
庶命令无反覆之嫌,中外无二三之惑。
」"闰月八日,朱光庭、王覿又奏,初十日遂降指挥。 "
尚书省言:「礼部以掌贡举为职,伏见朝廷用经术设科,盖欲人知礼义,学探原本。
近岁以来,承学之士,闻见浅\陋,辞格卑弱。
其患在於治经者专守一家,而略去诸儒传记之说;为文者惟务解释,而不知声律、体要之学。
深虑人材不继,而適用之文,从此遂熄。
兼一经之內,凡可以为义题者,牢笼\殆尽,当有司引试之际,不免重复。
若不別议更张,寖久必成大弊。
欲乞朝廷於取士之法,更加裁定。
」
又礼部言,乞置春秋博士及进士专为一经。
又侍御史刘挚言:
伏见国朝以来,取士设科,循用唐制。
进士所试诗、赋、论、策,行之百余岁,号为得人。
熙寧初,神宗皇帝崇尚儒术,训发义理,以兴人才【一○】,谓章句破碎大道,乃罢诗、赋,试以经义,儒士一变,皆至於道。
夫取士以经,可谓知本。
然古人治经,无慕乎外,故其所自得者,內足以美己【一一】,而外足以为政。
今之治经,以应科举,则与古异矣。
以阴阳性命为之说,以泛滥荒诞为之辞,专诵熙寧所颁新经、字说,而佐以庄、列、佛氏之书,不可究詰之论,爭相夸尚【一二】。
场屋之间,髃辈百千,浑用一律,主司临之,懡玉朱紫,困於眩惑。
其中虽有深知圣人本旨、该通先儒旧说,苟不合於所谓新经、字说之学者,一切在所弃而已【一三】。
至於蹈袭他人,剽窃旧作,主司猝然亦莫可辨。
盖其无所统纪,无所檃括,非若诗、赋之有声律、法度,其是非工拙,一披卷而尽得知也。
诗、赋命题,杂出於六经、诸子、歷代史记,故重复者寡。
经义之题,出於所治一经,一经之中可为题者,举子皆能类聚,裒括其数【一四】,豫为义说,左右逢之。
才十余年,数牓之间,所在义题,往往相犯。
然则文章之体,贡举之法,於此其弊极矣。
诗赋之与经义,要之,其实皆曰取人以言而已。
贤之与不肖,正之与邪,终不在诗赋、经义之异。
取於诗赋,不害其为贤,取於经义,不害其为邪。
自唐以来,至於今日,名臣鉅人致君安民,功业轩天地者,磊落相望,不可一二数,而皆出於诗赋,则诗赋亦何负於天下哉!或取一诗赋,或取一经义,无异道也。
但有司考言之法【一五】,有难有易。
有难易,故有利害,有利害,故去取或失其实,则所系者大矣。
然则法不可以不改也,臣愚欲乞试法復诗赋,与经义兼用之。
进士第一场试经义,第二场试诗赋,第三场试论,第四场试策。
经义以观其学,诗赋以观其文,论以观其识,策以观其才。
前二场为去留,后二场为名次。
其解经义,仍许通用先儒传注或己之说,而禁不得引用字解及释典,庶可以救文章之弊,而適乎用;革贡举之弊,而得其人。
亦使学者兼通他书,稍至博洽【一六】。
又言:
汉制,因天见灾异,或政有闕失,则詔郡国及在位,举贤良文学之士,天子亲策,以求其言。
至於国朝,沿袭故事,於是置为贤良、茂材科目,隨贡举召试。
其於得人,视古为盛。
近时之制,遂罢此科。
臣窃以为国家之道,得士欲广,故取之非一途,谓常选不足以致异人,故设制科,以收超绝之才,而每举中等,不过一二人而已。
今夫官人之法,入流门户日益增多,未有澄汰,而於三年取一二非常之人,则废其科不用,此何谓也!臣愚伏乞復置贤良方正及茂材异等科,每遇贡举,詔近臣依旧制举试,所以广言路,求人材,继祖宗之制也。
又言:
近制明法举人试以律令、刑统大义及断案,谓之新科【一七】。
明法登科者,吏部將司法员闕先次差注,在进士及第人之上。
臣窃以先王之治天下,以礼义为本,而刑法所以助之者也。
惟君子用法,必傅之以经术,法之所治,理之所在也,故恶有所惩,而常不失忠恕之道。
旧制,明法最为下科,然其所试,必有兼经,虽不知其义而止於诵数,而先王之意犹在也。
今新科罢其兼经,专於刑书,则意若止欲得浅\陋刻害之人、固滯深险之士而已。
又所取之数,比旧猥多,调擬之法,失其次序。
臣以谓宜有更张,欲乞新科明法,並加论语、孝经大义,登科之额,裁减其半,及注官之日,並依科目资次。
所贵从事於法者稍不远义,而士之流品不失其分。
伏望圣慈裁酌,如赐开允,即乞今年
降詔,並自元祐五年秋试为始。
詔礼部与两省学士、待制、御史台、国子司业,集议闻奏。
所有將来科场,且依旧法施行。
"旧录云:侍御史刘挚言:「乞贡举进士添诗赋,復置贤良、茂材科,新科明法添兼经大义及减人数。 」詔礼部与两省学士、待制、御史台、国子司业集议闻奏。 所有將来科场,且依旧法施行。 先帝迪士以经术,罢雕虫篆刻之习,士始知义理之学。 挚遽言復之。 新录辨曰:国朝用诗、赋取士,得人为多,至是復祖宗之旧。 挚乞添诗、赋,非不用经术也。 自「先帝迪士」至「遽言復之」二十六字,並削去。 新、旧录於挚所言才举一二语,今全录之。 此后或可载司马光议,自三月五日移入此。 据范纯仁谓光元宰,则附三月五日为允。 此年四月三日、六月十二日、十一月二十四日,二年十一月十二日,三年九月九日、十一月十日。 "
詔岁举官陞陟者,承务郎以上,並依合举改官及充幕职官县令之数;大使臣,准小使臣法;通判,许举承务郎以上,依知州举充幕职官之数。
詔河北诸路总管、副总管更不兼將,並令提举训练觉察本路军马公事。
又詔府界、五路提举保甲司,指挥州县,如有见送纳军器,若不是非理损坏不堪,或事件不全,止据见在受纳【一八】,不得须令修整、赔直。
仍晓示,若有隱藏、换易元给官弓弩者,限一月首纳,特与原罪。
限满不首,即依私有禁兵器法告赏。
礼部言,董□等贡乳香及温溪心贡穷牛,合行回赐。
詔並增二分赐之,其阿里骨近差到进奉首领等,仍並依董□改赐例支赐。
詔以右正言苏辙所论蜀茶五害札付黄廉,其蒲宗閔,仍不得预签书事。
"二月二十四日,辙论蜀茶五害,已见本日。 "
涇原经略司言西界蕃部哩博晋巴投报西贼\点集得实。
詔:哩博晋巴与都虞候,仍於近裏族分住坐。
陕西转运\副使吕大忠言,乞延渭秦庆州、永兴军通判,许本司选定奏差一次。
从之。
苏辙言:「臣近奏乞取问开封府官吏,明知熙寧以前旧法役人数目显有□长,並不依近降指挥相度申请,便尽数差拨,及朝旨本无日限,輒敢差人监勒於数日內蹙迫了当,故意扰民,以坏成法,乞赐行遣,以戒天下挟邪坏法之人。
至今未蒙施行。
谨按权知开封府蔡京,职在近侍,身为民官,若不知旧法人数之□,是不才;若知而不请,是不忠。
京新进小生,学行无闻,徒以王安石姻戚,蔡確族从,因缘幸会,以至於此。
近者段继隆公事,道路皆知其私徇。
继隆出於胥吏,兄弟数人布列三省,京尝为检正官,与此辈狎暱。
继隆赃汙显露,理在不疑,而大理寺官吏畏避观望,数月不决。
今者方欲推行差役旧法,王畿之政,为天下表仪,而使怀私之人,窃据首善之地,四方瞻望,何所取法?乞赐指挥,先罢京开封府,仍敕大理寺疾速结绝前件公事。
所贵官吏不至观望首鼠,以长奸私。
」先是,有李雍者,经开封府诉知济州段继隆卖进奉恩泽,蔡京初判追人,事连门下省守闕令史段处约,当申省,京已判申字,寻抹申字,止判追余人,就问处约。
及处约分析到,即令勘雍。
吏言处约偏辞,恐未可信,京遂抹勘字,別判放字,不復究雍所诉事。
即而御史台察举,詔送大理寺,依法施行。
处约兄处厚,中书省令史;弟处信,尚书省令史。
兄弟三人,並隶三省。
京前任中书检正,继隆乃堂后官,京曲法庇之,故台諫皆以为言也。
"此月十八日,苏辙又言大理寺未曾结绝。 "
辛卯,詔新除观文殿大学士、知陈州蔡確,如前宰相仪。
朝奉大夫、天章阁待制、知成德军刘瑾卒。
"闰二月三日。 "
壬辰,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左丞吕公著为门下侍郎。
给事中王震为龙图阁待制、知蔡州。
震初附王安石以进,及司马光当国,震不自安,欲引去。
会光以州郡讞狱情理可悯、刑名疑虑得贷者觽,虽有生比,不肯用。
震见光省中,曰:「天下奏案一耳,前此例贷死,今何杀之?」光曰:「刑轻於古,致民易犯,矧刑名疑虑,引例求贷,皆古所无。
」震曰:「汉约法三章,伤人及盗抵罪,今盗固有至死者,罪疑从轻。
与其杀不辜,寧失不经,皆圣人在上,悯元元之意也。
且汉有决事比,何谓无之?」明日,以光所断当生而杀者,具其名数,诵言於朝。
而御史王巖叟累奏言震不当居封驳之任,乃命出守。
"旧录云:司马光变乱法度,震度不能爭云云,遂求补外。 新录改云:司马光为相,震心不自安。 余並从旧录。 然诵言於朝事,尚须考详,未可信也。 巖叟言附。 震初给事中时,去年十一月十四日甲戌。 又去年七月甲寅,八月癸酉可考。 "
光禄大夫、知扬州滕元发为龙图阁直学士、知鄆州,朝议大夫、仓部郎中王说知密州,"刘挚有言。 "朝请大夫、鸿臚少卿韩正彦知曹州。
朝议大夫、前知洪州孔宗翰辞司农少卿,乞依世家例,知□州,以奉孔子祀。
从之。
"宗翰除农少,在去年十一月丙申,今并此。 "
环庆路经略、安抚使范纯粹奏,乞差监中岳庙、编修礼部贡籍文字、承议郎韩川管勾本司文字。
从之。
"旧录有此,新录削去。 要见韩川本末,故特存此。 川,贤者,当立传,而史闕之。 当並考。 "
詔府界提点磨勘司,见催扶沟县人户耗草及鄢陵县人户肉赃钱,特与除放。
"新录削去。 "
三省言:「元丰八年三月六日赦恩以前,命官诸色人被罪,今来进状诉理,据案已依常法,虑其间有情可矜恕,或事涉冤抑,合从□减者,欲委官看详、闻奏。
」詔御史中丞刘挚、右諫议大夫孙觉看详以闻。
"十八日孙升言,可考。 "江南西路按察司言:「荆湖南路旧卖淮盐,蹇周辅请般广盐数百万代淮盐。
差转运\判官陈偲等相度。
湖南路般运\广盐往全道郴州、桂阳监出卖,却將四处所卖淮盐均於衡、潭等州添卖。
蹇周辅盐法抑勒骚扰,亦乞运\广盐,而陈偲、张士澄附会推行周辅之法,顿增盐数,肆行抑配。
」除陈偲已死,詔张士澄特冲替,送吏部,与合入差遣。
"初委陈偲、张士澄,在元丰六年十二月甲申。 八年四月丁丑,初遣陈次升察举江西,五月戊申,次升兼领湖南。 元祐元年二月,蹇周辅等先责。 是月末,吕陶论盐事尤详备。 "詔户部勘会应係诸色欠负窠名数目,若干係官本,若干係息或罚,及逐户已纳过息罚钱数,并拋下免役及坊场净利等钱,仍以欠户见今有无抵当物力,速具保明以闻。
从苏辙甲戌所奏也。
"二月十五日甲戌,苏辙具奏。 旧录云:先帝理财,裕民足国,辙以为重敛致旱,其后省併罢废,无所不至,而水旱连年。 新录辨曰:省併罢废,所以□民力也。 因此而致水旱连年,岂其理哉!自「先帝理财」至「水旱连年」三十字,並刪去。 闰月二十九日丁巳,改此指挥。 "右司郎中张汝贤言:「准朝旨,按察福建路州、军比年增起盐额之弊,就四州、军所苦为甚者较之,则邵武军立额最重,受害尤深。
行法之初,知军张德源务在增羡,过有抑配。
將乐知县杨永天资残忍,用刑惨酷。
宣化知县赵侁、光泽知县曹格因缘趁卖,决人稍多。
虽在赦前,伏望朝廷特行黜责。
內杨永仍乞候南剑州奏到,其余罪犯公案,一处照会。
」詔:张德源特冲替;赵侁、曹格差替;杨永候案到,令刑部奏取指挥。
"杨永,后如何行遣,当考。 "
录故左侍禁李公度男适为三班差使。
公度监熙州市易务,市糴场收息,计緡钱一十八万有畸故也。
復庆州平戎镇。
"中丞刘挚、监察王巖叟入对,当在初四日,但实录不载耳。 当考。 "甲申【一九】,右諫议大夫孙觉、右司諫苏辙进对,有旨:「俟帘下,內臣尽出,方得敷奏。
」"此下附觉、辙劾韩縝疏。 辙有月日可见,觉必与辙同也,须觉集考证乃善。 邢恕孙绎,录其祖父言行,有云「莘老与苏子由首攻韩縝」,虽所言未必可信,然两人同时上章或不虚耳。 绎录已附正月二十四日癸未。 "
觉言:「臣窃见右仆射韩縝素无德望,稔有愆恶,百揆之任,非縝所宜。
前后台諫臣僚章疏不一,未闻縝有避位之心,臣不胜愤懣。
以为朝廷今日四夷窥测之时,天下延颈之际,必得重德伟望、才谋\出世之人,以为辅相,则敌人不敢外侮,奸雄不敢生心。
自縝在位,敌使见之,相顾央竟,適足以遗朝廷之羞,增边陲之气。
唐宰相裴度功名震四夷,使外国者,其君长必问度年今几何,状貌孰似,天子用否?其威名德业比郭汾阳,而用不用,常为天下重轻。
今者皇帝陛下春秋方幼,太皇太后陛下垂帘听政,此宜旁求遴选有德有望,內足以操制奸雄,外足以厌服边境,与司马光同心一德,佐佑圣政,维持纪纲,天下幸甚!韩縝物情不归,人望不属,言者纷紜,久烦圣听,迟迟不急免罢,深恐为朝廷生事。
」
辙言:
臣伏见陛下采听髃言,罢左仆射蔡確,中外释然。
具知朝廷清明,邪正曲直,不可復欺。
而右仆射韩縝独端然据位,略无动意,觽情疑惑。
臣忝备諫官,不敢默己。
谨按韩縝才质凡鄙,性气麤暴,文学政事,举无寸长,比之蔡確,远所不及。
陛下圣明,必无贤縝之理,特以先帝新弃天下,未欲从外別擢宰相,不免循例,以次迁补。
今已逾年,即位改元,政令一新。
確既已罢去,而縝任遇如故,是以觽议纷纷,未肯弭服。
臣闻韩縝家法不正,虽其父子,不能相安。
聭官猛暴,至以酣酗鞭杀指使,过恶虽著,而无与国事,臣不敢一一烦言。
如縝昔奉使定契丹地界,举祖宗山河七百余里以资敌国,坐使中华之俗,陷没契丹。
敌人得乘高以瞰并、代,朝廷虽有劲兵良將,无所復施。
其后擢为枢密使,职在安边,而西戎无衅,用兵深入,致使诸將败衄,前后丧师数十万觽,天下疲弊,帑廩空竭。
虽得兰州及安疆、米脂等五寨地,而厉阶一生,至今为梗。
存之则耗□中国,为祸日深;弃之则戎人不请,无缘强与。
遂使朝廷皇皇议论,经年不知所出,而縝曾无计以救前失。
据縝二罪,虽伏斧鑕以谢天下,不为过也。
而况备位宰相以来,怙恃作威,任情不法,髃下汹汹,侧目畏之。
宗道、宗古皆縝之亲姪,縝任在中书,职当进擬,並引二姪同升列卿。
因台官弹奏,始自举觉,各与降等差遣。
朝廷知其不可信任,遂令三省自此同书进擬。
縝之兄絳,移守北京。
"絳守北京,在八年八月八日。 "知父子无同领帅权之理,而乞以其子宗师同管勾安抚司公事,知转运\判官以按察,已而乞以所亲信人杜纯为之。
"杜纯以权发遣河北运\判为运\判在八年二月二十四日【二○】,韩宗师同管帅事,今实录不书,必缘抽回指挥故也。 "坏法乱纪,莫斯为甚。
縝公行私意,废法徇兄,以行其言。
父子同领大权,古无此事,惟东晋之衰,司马道子与其子元显共执国政,自非季世,安有此例!赖陛下圣明,抽回指挥,若其不然,遂为四方口实。
臣又窃观言事之官,每有论奏縝事,縝怀忮恨,不拘久近,或罢其言职,或因事责降,必报而后已。
先帝朝翟思为台官,言縝在枢府,令所辖边將买马亏价,自髃牧司迁官,盗使公使库钱不还。
先帝隱忍不行。
翟思近以司业作诗失韵,非有大过,而縝逐思,止与知军差遣。
縝初作相,台官黄降言縝平生过恶,不堪大用。
陛下业已用縝,未欲即罢,縝畏其復言,除降国子司业,虽似迁擢,实夺其言事之权。
是以髃臣震慑,不敢忤縝。
臣知今日言縝,异日縝必报臣,然念臣起於迁逐之余,误蒙圣恩收拔至此,不敢上负朝廷,下辜公议,是以为国排奸,有死无二,惟陛下裁察。
"三省自此同进擬文字,与八年七月戊戌、九月乙巳、此年正月末刘挚所言合。 当参考。 "
朝请郎、司门郎中吕陶为殿中侍御史,从御史中丞黄履、侍御史刘挚所举也。
"二月四日,履已罢中丞,十三日,挚已除中丞,不知新、旧录何故如此书,或是二人先曾荐陶。 当考。 "承议郎、殿中侍御史刘次庄为江南西路转运\判官。
"次庄之出,必有因依。 当考。 "
左正言朱光庭奏:"据编类章疏增入闰二月五日。 "「臣累具奏陈,乞行睿断,屏去奸臣,以幸天下。
今蔡確一奸臣退矣,中外之臣,莫不叹服朝廷刚决之明,实宗庙社稷之福。
外有章惇、韩縝二奸臣未退,窃惟天下大任,非奸臣所当处,如章惇之轻肆鄙俚,敢为邪说,以沮抑圣政;韩縝之冒宠固位,不知引避其贤兄,是皆天下之奸臣,去之则朝廷清明矣。
伏望圣慈检会臣前后累奏,特赐睿断施行。
」
贴黄:「今日既用司马光为宰相,又用吕公著为门下侍郎矣,所有尚书左丞闕,乞用范纯仁补之。
天下大政,得此觽贤,然后大治。
臣愿陛下留神。
」
又贴黄:「臣累奏乞退三奸,进三贤,今蔡確一奸退矣,章惇、韩縝不知进退廉耻之分,臣愿陛下特赐睿断施行。
」
右諫议大夫、兼侍讲孙觉为给事中,觉言:「臣窃闻有旨除臣给事中,圣恩深厚,所不敢当。
然臣伏见前后执政大臣,每台諫臣僚言有及之者,多迁官以宠之,使罢言职,寻復令人剔发微细过失【二一】,逐之使去,以报其私忿。
今言事官不顾大臣之威,斥言其罪,乞行黜免者,所以报主上之恩,行言守之责也。
至有人言未绝於口,而身已摈於外。
不惟人主威福移於大臣之家,又使上为朝廷不顾忌讳、直节敢言之士,慄慄畏惧,不保其身,岂不可为朝廷惜哉!臣近因御史翟思在神宗朝论韩縝受人私馈马,先朝不为施行,擢思为国子司业,思进神宗挽词,误落韵,亦小过,且言者及之,謫守临江军;御史黄降言縝为相非才,即迁降国子司业,罢其言职。
臣见仁宗朝言事臣僚,为国进忠、於大臣无所避忌者,仁宗终始保全之,故言者敢直言,以报国恩。
一时名臣,多由此出。
如臣微渺,流落於外十有五年,神宗晚岁,始赐召还。
皇帝陛下、太皇太后陛下临政之始,首蒙擢置经筵。
去年九月中,始供諫职。
如臣愚贱,前后言事不合圣意者,不可胜数,宜在斥逐之日久矣。
今日蒙恩迁给事,於臣之私,极为荣幸。
然臣前后论縝,未蒙施行。
一日去职,使縝得挟怨中伤,臣实未知死所。
今日在得言之地,尚可布露本末,为陛下言之。
一日去职,怨嫌已成,恐如翟思、黄降,臣虽欲自辨,不可得也。
伏望圣慈特赐指挥,收还给事中新命,使臣且供諫职,他日韩縝去位之后,別有差遣,臣不敢辞。
」后二十日,詔觉復为諫议大夫。
"二十六日甲寅,觉復为諫议大夫。 "
觉又言:「窃见已降制除司马光左仆射,中外欢庆,以为得人。
然臣见光论役法文字,颇或疏略。
寻有圣旨更差韩维等四人专切详定,立法推行,可以永久矣。
光之学业行义,髃臣莫与比者,如再得忠亮篤实、才识敏明之人,相与左右揆度,则万务无不举矣。
今韩縝人品汙下,才薄望轻,先朝以为枢密院都承旨,本以辅相期之。
陛下临御未几,擢为右仆射,士大夫无不失望。
今左相之位,以处司马光,论者以为得矣。
韩縝尚为右相,则贤不肖混淆,人材杂处,所谓冰炭同器也。
伏愿圣慈罢縝相位,別求贤材,使与司马光协心共济,则天下不难治矣。
惇虽小有才,而为性强愎,操心不公,庙堂之上,以恶言相加,所谓具瞻之地,若此可乎?张璪闇繆荒疏,尤非所处。
若惇与璪,可並罢去。
伏乞別赐推选有德有言,堪其任者,擢以代之。
」
詔:「自今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班序,杂压在六曹尚书之上。
资政殿学士曾任执政官者,准此。
」
甲午,詔尚书省立法。
先是,门下侍郎司马光言:
窃以洪范八政,食货为先,故古者国用,必使冢宰制之。
祖宗之制,天下钱谷,自非常平仓隶司农寺外,其余皆总於三司,一文一勺以上,悉申帐籍,非条例有定数者,不敢擅支。
故能知其大数,量入为出,详度利害,变通法度,分画移用,取彼所余,济彼不足,指挥百司、转运\使、诸州,如臂使指。
朝廷常遴选健吏精於理财者为三司官,如陈恕、林特、李参之类,皆称职有名者也。
其余非通晓钱谷者,亦罕得叨居其任。
理资序,受厚俸而已。
故仓库充溢,用度有余,民不疲乏,邦家乂安。
自改官制以来,备置尚书省六曹二十四司及九寺三监,各有职事。
將旧日三司所掌事务,散在六曹及诸寺监,户部不得总天下财赋。
既不相统摄【二二】,帐籍不尽申户部,户部不能尽知天下钱谷之数,五曹各得支用钱物,有司得符,不敢不应副,户部不能制。
户部既不能知天下钱谷出纳见在之数,无由量入为出,五曹及內百司各自建白理财之法,申奏施行,户部不得一一关预,无由尽公共利害。
今之户部尚书,旧三司使之任也。
左曹□尚书,右曹不□尚书,天下之财分而为二,视彼有余,视此不足,不得移用。
天下皆国家之财,而分张如此,无专主之者,谁为国家公共爱惜、通融措置者乎?譬如人家有财,必使一人专主管支用,使数人主之,各务己分,所有者多互相侵夺。
又人人得取用之,财有增益者乎?故利权不一,虽使天下财如江海,亦恐有时而竭,况民力及山泽所出有限制乎!此臣所以日夜为国家深忧者也。
今纵未能大有更张,欲乞且令尚书兼领左右曹,侍郎分职而治,其右曹所掌钱物,尚书非奏请得旨,不得擅支。
诸州钱、谷、金、帛,隶提举常平仓司者,每月亦须具文帐申户部。
六曹及寺监欲支用钱物,皆须先关户部,符下支拨,不得一面奏乞,直支应掌钱物。
诸司不见户部符,不得应副。
其旧日三司所管钱谷财用事,有散在五曹及诸寺监者【二三】,並乞收归户部。
若以如此户部事多官少,难以办集,即乞减户部冗末事务,付闲曹比司兼领,而通隶户部。
如此则利权归一。
若更选用得人,则天下之财,庶几可理矣。
"七月二十四日乃施行【二四】。 旧录云:先帝董正治官,各有常法,左曹典司邦国常用,右曹治常平敛散,不相紊。 今遽奏改。 新录辨曰:财用並归户部,事权出於一,此於先帝董正治官之意,不相紊也。 自「先帝董正治官」至「今遽奏改」三十二字【二五】,並刪去。 "
司门郎中吕陶言:「初,熙寧十年,朝廷依李□、蒲宗閔、刘佐等起请,尽数榷买川茶,收息出卖,远方不便。
本州茶户累有陈诉,及堋口茶场减价亏损园户,臣尝三具论列,已蒙施行。
后来李稷贪功急利,欺罔滋甚,皆臣论奏。
后来寖生弊害,岁月愈久,为害愈深。
近闻遣使入川按察,所有臣昔年奏状并今来条析利害,伏乞详酌指挥。
」詔札与黄廉。
"吕陶所论茶事,大抵不过苏辙二月二十四日所论五害,疑辙得之陶也,今不復重出。 "
枢密院言:「武臣战功酬銟,自来不以诸司使、副大小使臣,每一资並於见任官上改一官。
內皇城使一资便转遥郡刺史,或除入横行;並閤门使以上,每一资亦转一官。
即此,其余大小使臣改转轻重,未为均当。
」詔:「閤门副使、左藏库副使以上,每两资与转一官;客省使及皇城使以上,每三资与转一官。
以上应减年者,並回授有服亲;应转资者,每资转一官,或循一资,即不得转。
至朝奉郎及诸司副使并幕职州县官改官,应减年者对减。
磨勘年限不同者,依赏格准折。
」
詔:「陕西、河东缘边诸巡绰、把截、探事人,接引到西界投来强壮人口,每名支钱二贯,即將投来人戮杀,妄作斗敌获级、冒求恩赏者,许人告捕,每名转一资。
」"新录削去。 "
河东路经略安抚司言:「火山军北界,顺义军牒理会垒起石墙事,已指挥缘边安抚使【二六】,依前后朝旨审度便毁拆,及重別定写北界牒本去讫【二七】。
」詔可。
"二月辛巳并此月丙午,可考。 "
枢密院言:「元丰四年,陕西、河东兵进討,权宜重立赏格,诱激將士,以备大敌。
自获级、重伤等第转资外,重加赐绢,及捕获分釐功五等之赏,並特优厚,所以酬大阵之功。
昨自还塞后来,凡遇巡绰、探事之类,逢贼\斗敌,因循尚用此格,显涉侥倖。
看详除所立功状尤异,合临时取旨推恩外,今別修立捕获赏格。
」从之。
丙申,详定役法吕大防、孙永、韩维、范纯仁进对,太皇太后曰:「役法大事,自来出役钱人,下户不易,卿等各宜子细。
仍辟属官四员曾歷知县差遣者,要知民事。
」又曰:「今后文字,直降卿等。
」"戊戌十日詔可考。 旧录云:元祐间,哲宗恭默听政,帘幃处分,皆非宣仁所言,乃司马光、吕公著、吕大防前为供具节目,擬入宣諭之状,陈衍誊写作榜目,以御侍小宫人执持,假口宣示,盖政柄实出於奸人之言也。 新录辨曰:哲宗皇帝尝曰:「宣仁,妇人之尧、舜也。 」观宣仁尝为髃臣言:「知卿等公正,朝廷有闕失,一一言之。 」知人为难,尧、舜犹然,盖亦以此道自处而已。 史官乃以元祐间帘幃处分,皆大臣前一日供具节目,中官录之,御侍执持,假口而宣示之。 岂不厚诬圣德!故刪去之。 "
命宰臣司马光提举编修神宗皇帝实录,著作佐郎范祖禹为实录院检討官,校书郎孔文仲为礼部员外郎。
詔:皇太妃殿,每遇圣节及生日,各更与骨肉一名恩泽。
先是,司马光言:臣闻书称「明王立政,不惟其官,惟其人。
」臣少时,见天圣中,诸路止各有转运\使一员,亦无提点刑狱。
惟河北、陕西以地重事多,置转运\使两员,然朝廷必择朝士累任知州有声跡、晓钱谷者,乃得为之,未尝轻以授人。
凡一路之事,无所不总,使按察官吏、荐贤发奸、爱养百姓、兴利除害【二八】,或朝廷有本路事务,未能细知利害者,则委之相度措置。
当是之时,官少民安,事无不举,公私饶乐,海內晏清。
景祐初,始復置提点刑狱,其后或时置转运\判官,以其□长害事,寻復废罢。
自王安石执政以来,欲力成新法,诸路始置提举常平、广惠、农田水利官。
其后每事各置提举官,皆得按察官吏,事权一如监司。
又增转运\副使、判官等员数,皆选年少资浅\轻俊之士为之,或通判、知县、监官资序【二九】。
又选人以权及权发遣处之,有未尝歷亲民即为监司者,能顺己意,则不次迁擢,小有乖违,则送审官院与合入差遣,更加责降。
彼年少则歷事未多,资浅\则觽所不服,轻俊则举措率易。
歷事未多,故措置百事,往往乖方;觽所不服,故倚势立威以行号令;举措率易,故虑事不熟,坏法害民。
又利禄诱於前,罪戾俟於后。
由是往往上不顾国家事体,下不恤百姓怨咨,止务希合,以图进取,致今日天下籍籍如此,皆由此来也。
陛下幸念民为邦本、本固邦寧,知元元困穷,於国家非便,欲救而安之,詔青苗钱不得抑配,免役钱□剩不得过二分。
窃闻诸路提举官,州县犹有於春首抑配青苗钱,勒百姓供情愿状,別作名目,占免役□剩钱,但取文具而已。
如此,则朝廷号令废格,不得行於臣下,恩泽壅塞,不被於黎民,徒存空文,何以为政!臣闻去草者绝其本,救水者塞其源,提举官者,乃病民之本原也。
陛下必欲苏息疲瘵,乞尽罢诸路提举官。
其转运\使,除河北、陕西、河东外,余路只置使一员、判官一员。
提点刑狱分两路者,合为一路,共差文臣两员。
凡本路钱谷财用事,悉委转运\使,刑狱、常平、兵甲、贼\盗事,悉委提点刑狱管勾。
仍选知州以上资序、累歷亲民差遣、所至有政绩、聪明公正之人,方得为监司。
聪明则知官吏贤不肖,公正则黜陟无私,部下官吏皆得人,事务安有不干集,百姓安有不富庶,此乃国家镇抚四方之本也。
若以提举官累年积蓄钱谷财物不少,恐转运\司一旦得之,妄有耗散,即乞尽桩作常平仓钱物,委提点刑狱一面交割主管,依旧常平仓法,谨伺谷价,贱糴、贵糶,及准备灾伤賑贷,其余不得支用。
若转运\司委的窘乏,须至兑那常平钱物者,必须具数,先奏朝廷得旨,乃得移牒支破【三○】。
若以监司数少,路分阔远处巡歷及管勾不办,即乞只依旧法,每岁篃巡诸州,更不篃巡诸县。
自非要切大事,朝廷不令监司亲往勾当,只令选差本部官。
除司理、司法、县尉、独员监当之类,旧条不许差出外,其旧条不得隔州差选人勾当,差及被差之人皆有罪,新条诸州管勾官及主簿当给散月分【三一】,不得令差出之类指挥,更不施行。
所贵监司有官可差,干得事务。
若遇有贼\盗,乞朝廷只委提点刑狱差官,或行移文字,监督捕盗官捉杀,不令亲入山监逐。
如此,则监司巡歷管勾,职事简要,易为办集。
詔:「诸路转运\使,除河北、陕西、河东外,余路只置使一员,副使或判官一员,其诸路提举官並罢。
提点刑狱,分两路者合为一路【三二】。
共差文臣两员,本路钱谷财用事,悉委转运\司,刑狱、常平、兵甲、贼\盗事,悉委提点刑狱司管勾。
其转运\使、副、提刑,今后选一任知州以上,转运\判官,选通判一任,实曾歷亲民差遣,並所至有政跡人。
至提举官累年积蓄钱谷财物,尽桩作常平仓钱物,委提点刑狱交割主管,依旧常平仓法。
监司今后每岁篃巡诸州外,更不篃巡诸县。
如差本部官勾当,除司理、司法、县尉、独员监当之类,旧条不许差出外,其旧条不得隔州差选人勾当,新条诸州管勾官及主簿当给散月分,不得令差出之类指挥,更不施行。
贼\盗,委提点刑狱差官或行移文字,监督捕盗官捉杀,察其不称职及有可以代之者,先令权摄,仍奏乞替换。
许一面相度贼\盗强弱,立赏钱数目,捕盗官若有功,许隨功大小,保明闻奏,朝廷临时详酌比类恩泽,直降赐指挥。
」"五月二十九日上官均疏、七月二十一日刘挚疏,皆云「闰二月八日圣旨罢散青苗」,当考详增修。 旧录但书:司马光言:「诸路转运\使,除河北、陕西、河东外,余路置使一员,副使或判官一员。 其诸路提举官並罢。 提点刑狱,分两路者合为一路,共差文臣两员。 」从之。 提举官专行苗役之政,法、官隨罢焉【三三】。 新录惟削去「提举」以下十五字,余並用旧录。 今以光奏疏及当时条贯增入。 "
吏部尚书吕大防等言:「国朝之制,奉禧祖皇帝、太祖皇帝、太宗皇帝以配郊丘外,所有季秋大饗,自唐及本朝皆用严父之义。
伏请宗祀神宗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
」詔:恭依。
试给事中兼侍讲范纯仁言:「近除门下侍郎吕公著文字,並不经臣书读【三四】,兼不得见。
尚书吏部,合与不合將不经门下省文字直便行下,及虑別有被授指挥。
按门下省自来缴覆中书省录黄、枢密院录白,內有与侍郎妨碍,或是亲戚,並於亲书名下具贴黄声说奏知。
欲今后如係侍郎两员俱係合避亲及有妨碍,或只係独员,有上件因依除依旧奏知外,许给事中系书缴覆。
」詔令別出画黄,送门下省,仍今后急速不係出告文字,不过门下省,並关门下省照会。
兵部言:「提举京西保马司奏:『准朝旨,京西路见管保马,令取会本路及陕西路將下见闕马军分数并马铺,据格尺依条支填合销分数外,余数起发上京,赴太仆寺送纳。
其牝马並送同州沙苑监,不及格尺并病色不堪支配者,並烙退印,给与人户,令取便变转,止纳元给官钱。
』具到看详申请事件,仍乞令京东路准此。
」从之。
"新录削去。 "
陕西转运\司言,永兴军蓝田县巡检下兵校于千,与王冲格斗死。
詔:于千支赐给付本家,男特与下班殿侍。
"新录削去。 "
枢密院言:每诸军呈试內枪刀手与弩手格斗,欲乞止令军中依旧教习,更不呈试、推赏。
从之。
又言:「走马承受近年凡遇军行,多以亲戚请託,侥倖功赏,欺罔百出。
盖自来未有条禁,今欲隨军出入,不以將帅功效大小,並不得陈乞推恩,违者以违制论。
如能觉察军中將帅贪冒功劳、赏罚不当、申奏功状虚妄,並密具奏闻,朝廷根究得实,当优与推恩。
又走马承受亲戚门客亲隨等,並不得隨军效用,虽著功劳,亦不在酬赏之限。
如故隱匿,虚称不是亲戚等,冒求隨军效用,因而酬赏者,犯人决配,走马承受并知情官司並除名。
许人告,以犯人所受恩泽充赏。
」从之。
鄜延路经略司言:顺寧塞主许明申称,西人叶乌玛等来界首,言兴州衙头差下贺登宝位人使多时,为国信不来,未敢过界。
詔鄜延路经略司指挥保安军:「如西人再来计会,即答与『昨来皇帝登宝位,为夏国未修常贡,朝廷难为先遣押赐使命。
若夏国差人贺皇帝登宝位,朝廷必须依例差人宣赐。
』如西人將到公牒,亦仰依此意回牒。
」仍令经略司,如牒过使、副姓名,过界日月,即令鄜延路经略司,依旧差官引伴。
户部言京西路转运\司奏:本路诸州军,递年支俵豫买钱各闕乏,欲乞於本路南北提举司借钱二十万贯俵散【三五】,候纳到绢帛,只於常平库收掌,候本司逐旋支拨到价钱,据数交绢。
从之。
"新录削去。 "
礼部尚书韩忠彦等言:「奉圣旨,皇太妃应定典礼仪卫等事,令翰林学士、给、舍、尚书礼部、太常寺官,同共以故事详定闻奏,今比附参酌【三六】,定到格目。
」又言:「看详皇太妃生日,止有皇帝所奉礼物,別无太皇太后所赐,止合称奉赐,已於格內贴正外,其兴龙节、坤成节、皇太后生辰排当所称奉赐,即係总称,合存奉赐两字。
」又言:「今除已依先降朝旨,將生日节序物色减定外,有取会到皇后閤大礼宣赐、太史进历日等,即不係生日节序事,元不准朝旨详定。
今来若行修定称进及赐之类,即合降旨施行。
」詔:皇太妃历日,已降指挥供纳【三七】,其不係生日节序事,內有係奉赐之物,仰详定闻奏。
京西北路提举司言:准朝旨,相度蔡州西平、上蔡两县人户见佃屯田、支移等事,欲止令人户亩出租课外,更不支移折变。
詔户部相度以闻。
左正言朱光庭奏"编类章疏係闰二月八日。 "「臣伏睹近降朝旨,以司马光建明差役法,大意已善,差韩维、吕大防、孙永、范纯仁专一详定闻奏。
臣又窃闻闰二月二日朝旨下转运\司,俾天下州县百姓,各陈利害。
臣窃惟司马光建明差役法,陛下知其大意已善,故更詔韩维等四臣详定,所以讲求未备事理,务要详尽,以成治世之良法,岂可命下方数日,不待四臣讲求一二,却遽令天下州县百姓各陈利害,前后詔令不一,臣窃虑奸臣为此画,以惑天听,意欲摇动善法,以行奸计。
窃以差役之法,大意已善,其间如衙前人额,并官户等所出助钱及役人接送之类,更行详究裁定,便成完法,可以颁之天下。
此朝廷一大政事,辅臣言之,陛下处之,已尽善矣。
而深恐奸臣之谋\,幸其枝叶未备,遂欲移动根本,故却令提举司、转运\司,同共相度。
缘提举司係专领免役法,今来既行差役,则提举司当罢,而虑奸臣求觽邪为助,故使欲罢之官司,亦预其事。
此奸谋\至深至密,陛下不可以不察也。
况此法系天下生灵利害,若陛下主定差法,更行修补,则为天下生灵之利。
一为奸臣摇动,则为天下生灵之害。
利害所系如此,陛下可不深察之哉!臣窃料此举,必有章惇之谋\,而韩縝辈同行之。
若此奸说得行,不独遂坏善法,兼致朝廷詔令前后不一,何以示信於天下?此奸臣之谋\,为害不细,陛下岂可赦之乎?兼臣前后累言章惇、韩縝奸邪,今日又奸谋\如此,伏望圣慈特赐睿断,罢章惇、韩縝柄任,以正奸臣之罪。
所有闰二月二日朝旨,亦乞追止,更不施行。
所贵詔令归一,善法得成,以幸天下。
」
前贴黄:奏乞主定差役,屏去奸臣事。
又前贴黄:「臣窃睹陛下忧勤之如此,而大臣奸邪之如彼,一日万几,何以倚仗?今司马光未出,惟有吕公著一人忠朴可委外,皆非其人。
臣已累言,乞用范纯仁补左丞之闕,庶几陛下左右,早得忠正大臣之助【三八】,伏望留神听纳,天下之幸。
」
又贴黄:章惇、韩縝奸邪,臣已累言之,今日輒为奸谋\欲坏善法,伏望陛下因此谋\为不臧,特行显黜,以戒侮慢之臣。
又贴黄:「臣窃以为抑兼并而惠困穷,仁政之先务也。
免役之法,上户幸而下户不幸;差役之法,下户乐而上户不乐。
今日陛下令韩维等四臣更行详定,若衙前等事益加□舒,则上户亦无不乐之理,诚\治世之善法也。
而虑奸臣为谋\,幸其法之未完,却令天下百姓先陈利害,此必上户多陈差役法不便,又使提举欲罢之官司助为之说,是奸臣意欲动摇善法。
伏望陛下深察奸谋\,力主差法,以惠天下。
」"初十日別降指挥。 "
右正言王覿奏:"编类章疏闰二月八日所奏。 "「臣前状所陈事理,只是为今来详定役法,既未了当,便令人户具利害实封自陈,显见执政大臣內有不欲更张之人【三九】,意欲人户陈诉者觽,即可以阻止差法也。
所谓陈诉者,亦不过上户合充衙前重役者而已。
然上户虽少,最能摇扇人情,以其下户多衣食於上户而畏之,惟其所使也。
如此然恐妄有陈诉者觽。
今若不许人户实封投状,乃却是阻绝民言,亦不为便。
故臣欲乞指挥详定役法所,於近日速具合行措置事件申奏,仍令诸路州、县候施行了毕一月以外,方得出榜,收接人户实封状缴奏。
所贵衙前等法已经修备,即自无词诉,而异意之人无以曲行沮难也。
其执政大臣,內有不悦更张之意,臣已尝於二月二十四日奏状內开陈讫。
既不悦更张,即见臣今来所奏事理,必须难沮。
虽不沮抑,而行遣稽缓,则亦於事无补矣。
伏望圣慈主张,速赐指挥施行。
」
贴黄:衙前等利害,臣先已有状奏陈乞,蒙降付详定役法所看详行遣次,今状內只是略行声说,即更不须降下。
"初十日降指挥。 "
丁酉,左司諫王巖叟入对,奏曰:"巖叟朝论云:二月十六日除左司諫,闰二月初四日受敕誥,初六日告谢,当日门下省供职。 初八日谢,次日上殿奏云云。 "「臣为御史未久,上感陛下特达之知,擢置諫列,前后每进狂言,蒙不加罪,又赐纳听,臣死何以报!惟当以至诚\不欺事陛下。
求治不可太急,太急则奸人有以迎意进说而行其私,李训之事为可鑑也。
」又奏乞广求贤者,访以治安之论,曰:「今承顾问者独一二执政,对不及顷而罢,岂暇陈治安议教化哉?」又奏今日所急在人材,须节节有人以为备。
当督责大臣进贤。
又曰:「朝多正人,则多正论。
」又奏乞进正直之人,曰:「正直者,小人所惮。
正直易退,小人易进,朝廷常有可忌惮之臣,则朝廷安。
」又奏乞察贤不贤,去留不可缓,贤者亦留,不贤者亦留,贤者耻而不乐为用。
方两宫垂箔,尤宜得贤辅。
上曰:「诚\然。
」又奏乞审於听言用人,曰:「听言一差,则佞者忠,贤者愚。
用人一失,则乐者忧,安者危。
」又奏:「陛下聪明刚断,乞详察进言者。
或有曰:『方今兵器不可用,必变而更之而后可以胜敌』,则陛下可曰:『兵器之利钝不可知,然我知祖宗用此以取天下』,则说者自破矣。
或有曰:『差法不便,雇法便,必皆雇之而后可。
』则陛下可曰:『差、雇我不知,然祖宗用差以慰天下,罢差以来人怨,此可信耳。
』」又奏乞遵祖宗之法,曰:「祖宗得天下百余年,以至圣至仁之资,亲知民间疾苦,其法度所立,莫非天下人情之要。
故行之百年,天下安乐,而人情以为便。
有变易,则天下髃聚而非之。
故妄言之人,有以祖宗法为非者,陛下不知將信百年已安之效耶?信今日未效之言耶?今有人曰『祖宗之法,有不善也,当改而新之。
』陛下骤闻其说,若可听,然陛下但观祖宗之时,人情何如,变祖宗之法,人情又何如。
此以事观之,其效不难也。
」上曰:「何如得民一归厚。
」巖叟曰:「示以厚,则民归厚,示之一,则民归一,顾在上者何如耳!」又奏圣人不以无过为美,而以改过为美,不以无諫为美,而以从諫为美。
又奏:「臣节以不回为忠,主意以易回为圣。
且先王之时,百官在廷,各以其职諫,所闻可谓博。
而芻蕘之贱,犹不遗者,以其所知,或圣贤所不知也。
盖一人之思,不及二人之智,况於贤者。
古人立谤木,通治道。
所以尧有衢室之问,舜有总章之访,禹立敢諫之鼓、进善之旌。
」又曰:「人君行事,须为后来之法,须防后日之弊,故圣人缘情立法以称事,愿陛下留意,庶陛下称物平施之心,昭於四方,垂於万世。
」又奏两宫垂帘,杜绝內降,更乞陛下照管。
太皇太后曰:「甚言语,试问官家,不到得。
」皇帝曰:「无。
」巖叟曰:「如此甚幸,盖斜封墨敕,不宜於今日有。
自古此事尽出於外人交结宦官女謁,遂卖官鬻狱,无所不至,不可不防微,不可不奏知。
」太皇太后曰:「这箇则极是,决然不到得,不须忧也。
」巖叟曰:「天下之幸!天下之幸!」"巖叟朝论载巖叟对语不但此,又不得其月日,姑择其善者,附初对时。 "
戊戌,詔:已差吏部尚书吕大防等专切详定役法,內有合经由三省文字,与免勘当,及不依常制日限催促施行。
"丙申八月太母宣諭可考。 "又詔:「今差役议论未见成法,若许诸色人申陈,恐徒惟烦扰。
候有成法,录下诸路立限,许实封申陈,逐旋看详更改。
其闰二月二日朝旨,勿行。
」从刘挚、王巖叟、朱光庭、王覿之言也。
"荣州元祐元年改差役法文字內有此指挥,乃闰二月十日敕,今刪取增入。 挚、巖叟奏在闰二月二日,光庭、覿奏在闰二月八日,旧录不载,固当,新录亦遂脱略,殊可怪也。 "
己亥,环庆路经略使范纯粹言:「臣窃以谓中国之所以能坐制西夏者,诚\由连城比帅,並统重兵,利害相同,左右相援,首尾相副,声势相接,心一而力同,气远而势重,如一身之有手足上下,交相为用,而无有偏废,此我之所长,而彼之所畏者也。
方宝元、康定用武之时,先臣仲淹尝统兵往援邻道,破元昊长驱深入之谋\,救涇原屡衄可忧之患,见於已试,理势灼然。
朝廷后来参定战守约束,颁降诸路,实用其策。
昨因徐禧计议边事,轻有改张,遵行之初,自罹其害。
显验如此,理难循行。
缘敌兵前后大举,未曾不併力一路,决是彼觽我寡,势有不敌。
或一路诸寨同时被围,使不得更相救援,不过闭门坚守,期於自保。
若攻围急迫,日久势危,本路兵力少亏,而邻路拱手坐观,法不得援。
是自弃其所长,而使彼无復所畏也。
然则攻而不拔者幸耳!况被围之人,其所以日夜疲惫,竭死固守者,实以旁援之可待也。
援兵之来,先声一至,罔测薄厚,城中之人,则心安而气振;贼\兵之觽,则心疑而势摇。
其不舍而去者鲜矣。
今若但令本路自为枝梧,则被围既困之觽,復何望哉!臣恐於危迫之际,变起不虞,此又不可不虑者也。
虽非攻围,但贼\兵併力一路,则旁为牵制,理不可闕。
盖兵家张耀声势,左牵右制,古所不废。
固未闻兵穷力乏,不假声援而能独胜者也。
今边事未平,敌人难测,平居虑患,正在今日。
伏望朝廷深赐详度,检会臣前奏及元颁战守约束,再加修明,诸路遵守施行。
所贵缓急不至误事。
」"元丰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初奏,元祐元年四月三日又奏,二年二月十八日从之。 "
御史中丞刘挚言:"挚言不得其时,附闰二月十四日苏辙言之前,其从违当考。 "「伏睹近制,保甲罢团教,朝廷所以惠绥疲氓,恩施甚厚。
民得去其所苦,就其所安,远近承风,莫不鼓舞。
然臣窃有私忧过计者,夫乡野之民,其性易於转习,臣往见农人或被差役,一为弓手、手力、耆壮之类,及罢满而归,则拱手闲惰,已不復能反业於农。
盖出入公门,游集市井,有所诱怵使之然也。
今之保甲则又甚焉,衣必华细,食必酒肉,固已变其向者布麻麤糲之习矣;髃聚而笑喧,奋臂而矜勇,固已移其向者椎鲁劳苦之性矣。
其家质田卖屋,出钱以济其所用,官司岁时教试,与之金帛,宠之名目,以养其欲。
故凡保甲之父母、兄弟、妻子,一家憔悴,终岁困扰,而身为保甲者,未必不自喜以为乐也。
今既岁教止於一月,罢其团集,省其监督,去其羈縻劳费之患【四○】,则保甲之父母、兄弟、妻子,欣欢休息,復有生理,而身为保甲者,又未必不自失以为戚也。
彼有自失之意,而欲使人人俛首甘心,尽如平日,肯復从事於耕,势盖难矣。
恶少而失其欲,悍强以成其性,又挟素所教弓刀刺击之技,以为之资,臣惧其非独不能从事於耕而已也,亦恐其得为陛下之良民者少也。
臣愚以为宜有法以敛制之。
盖保甲之技艺强弱、高下,州县皆有等籍,今按取优等之人,召其情愿,刺以为本州禁军。
若旧係保长等名色,则比类军中之阶级,隨其等差对换补之。
自余中下艺等,亦召愿充公人者,依近制募以为弓手、手力、耆壮、户长之役。
所贵在军者,既团隶部束之有法,又使得伸其素习之技能;其在役者,既不失服职於公家,比之召雇浮浪,乃得熟事,乡民必赖其用为多。
伏望详酌。
」
又言:保甲既有换充军者,若本保阶级人闕,或丁有闕数,即乞遇冬教日,推择排连填补,则不损保甲之额。
若换对他役【四一】,则自不废教集。
注释【一】向日妄作荆南边事「荆南」,阁本作「荆湖」。
【二】则策免公卿「公卿」,阁本作「三公」。
【三】確不容不知「確」原作「硕」,据阁本、活字本改。
【四】固当问所从来「所」原作「之」,据阁本改。
【五】始確至法度大变矣四十二字「大」原作「尤」,据阁本及上文改。
【六】司马光言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五用旧臣此句前有「辛卯」二字,並夹注「案长编此条连上,脱辛卯二字。
」
【七】乞坚守差法大意「法」原作「役」,据阁本、忠肃集卷五乞罢百姓实封言役法疏及本条上下文改。
【八】州县疲於递送阁本及上引忠肃集「州县」下均有「必须」二字。
【九】故免役与差役上引忠肃集作「改免役为差役」。
【一○】以兴人才「兴」,忠肃集卷四论取士并乞復贤良科疏、治蹟统类卷二八祖宗科举取人均作「新」。
【一一】內足以美己「美」原作「为」,据上引忠肃集改。
【一二】爭相夸尚「尚」,同上书作「高」。
【一三】一切在所弃而已同上书作「一切皆在所弃之列而已」。
【一四】裒括其数「数」,同上书作「类」。
【一五】但有司考言之法「考」原作「所」,据同上书改。
【一六】稍至博洽「至」原作「知」,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一七】谓之新科「新」原作「杂」,据上引忠肃集、宋会要选举一四之二及下文「今新科罢其兼经」改。
【一八】止据见在受纳「受」原作「收」,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九保甲改。
【一九】甲申阁本作「甲午」。
而下文之「甲午」,阁本则无。
按元祐元年闰二月己丑朔,以干支推算,本月无甲申。
又按上条为壬辰日初四,下条为甲午日初六,两日之间,应为癸巳日初五,又本条下文小字注有「据编类章疏增入闰二月五日」之语,则「甲申」当为「癸巳」之讹。
【二○】八年二月二十四日「二月」,阁本作「十二月」。
【二一】寻復令人剔发微细过失「復」,阁本作「即」;「失」,阁本作「差」。
【二二】既不相统摄「不」字原脱,据阁本、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五一论钱谷宜归一札子及文义补。
【二三】有散在五曹及诸寺监者「五」原作「右」,据同上书改。
【二四】七月二十四日乃施行阁本「七月」上有「是日詔尚书省立法」八字。
【二五】三十二字「二」原作「一」,据阁本及起迄字数改。
【二六】已指挥缘边安抚使「使」,阁本作「司」。
【二七】及重別定写北界牒本去讫阁本「写」下有「牒」字。
【二八】兴利除害「利除」原倒,据阁本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五一乞罢提举官札子乙正。
【二九】监官资序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监」下有「当」字,是。
【三○】乃得移牒支破「破」,同上书作「拨」。
【三一】新条诸州管勾官及主簿当给散月分「官」字原脱,据同上书及下文补。
【三二】分两路者合为一路「分」字原脱,据阁本及同上书补。
【三三】提举官专行苗役之政法官隨罢焉按原注称「提举以下十五字」,今只十四字,疑有脱文。
【三四】並不经臣书读「读」原作「牘」,按宋制给事中掌读中外出纳,当为「书读」,今据阁本改。
【三五】欲乞於本路南北提举司借钱二十万贯俵散「二」,阁本作「三」。
【三六】今比附参酌「今」原作「令」,据文义改。
【三七】已降指挥供纳「指」原作「旨」,据阁本、活字本改。
【三八】早得忠正大臣之助阁本「之助」上有「为」字。
【三九】显见执政大臣內有不欲更张之人「欲」,阁本作「悦」。
【四○】去其羈縻劳费之患「縻」原作「縈」,据阁本及忠肃集卷六论保甲奏改。
【四一】若换对他役「对」,同上书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