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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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六十九 李焘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祐元年闰二月壬寅尽是月庚戌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三百六十九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元祐元年"丙寅,1086"

全文

闰二月壬寅,右司諫苏辙言:

臣闻薄赋敛,散蓄聚,若以致贫,而民安其生,盗贼\不作,县官食租衣税,廩有余粟,帑有余布,久而不胜其富也。

厚赋敛,夺民利,若以致富,而民所入有限,所害无穷,大者亡国,小者致寇,寇盗一起,尽所得之利,不偿所费之十一,久而不胜其贫也。

臣未敢远引陈胜、□广、庞勛、黄巢之类,只如淳化中李顺、庆历中张海等、熙寧中廖恩,此数火盗贼\【一】,计其燔烧官寺,劫掠仓库,以至发兵命將,转输粮食,耗失兵械、募士赏功之费,大率不下数百万贯。

但得事了,岂敢言费?然方其未发,有能建言乞捐数十万贯,以消其变,则上下爭执,如惜支体,不肯割截。

此天下之大迷,古今之通患也。

故臣愿於元丰库或內藏库乞钱三十万贯,上以为先帝收恩於既往,下以为社稷消患於未萌。

伏愿陛下权祸福之轻重,较得丧之多少,断而行之,毋使有司吝於出纳,以害大计。

河北之民喜为剽劫,所从来尚矣。

近岁创为保甲,驱之使离南亩,教之使习凶器,一夫在官,一家资送,穷苦无聊,靡所不至,椎埋为奸,十人而九,号为保甲,莫敢谁何!若更一年不罢,则如胜、广之事,可立而待也。

今虽已罢,而弓力之手不可以復执锄,酒肉之口不可以復茹蔬,既无所归,势必为盗。

今河北寇贼\成髃,访闻皆是保甲余党,若因之以饥饉,则变故之作,不可復知。

近岁富弼知青州,是时河北流民百万,转徙京东。

弼既设方略,振活其老幼,而招其壮悍者为军,不待朝旨【二】,皆刺指挥二字,其后皆为劲兵,百万之觽,无一人为盗者。

弼为人臣,便宜行事,犹能若此,况陛下富有四海,而元丰及內库钱物山积,莫可计数。

只如近日內降睿思殿金银一色,令別库收贮者,自约及百余万贯,皆是先帝多方收拾,以备缓急支用,不取於民。

圣算深远,非凡所及,若积而不用,则与东汉西园钱,唐之琼林、大盈二库何异?於先帝圣德不为无损。

故臣愿乞三十万贯为招军例物,选文武臣寮有才干者各一二人,分往河北,逐路於保甲中招其强勇精悍者为禁军。

本州无闕,则自近及远,或押上京,不过一二万人,则河北豪杰略尽矣。

其间武艺绝伦、旧日以补班行者【三】,押赴闕,试验有实,以补內六班之闕,或以补本贯及邻近闕额军员。

但当严赐指挥,候了当日,遣人覆按,有不如法,重坐官吏。

臣闻先帝本谓保甲可用,故欲隱兵於农,以渐消正兵,是以禁军多有闕额。

今保甲既罢,正使无事,犹合补填,况如前件所陈者,惟陛下深察果断而力行之。

今冬春大旱,二麦不熟,事势如此,恐不可缓。

"三月十四日,从苏辙请。 "

左司諫王巖叟言:「臣蒙圣恩,许就寒食假中,展坟於河阴,道过管城县之孙张村,有耆老为臣言:『本村旧七十余户,今所存者二十八家而已。

皆自保甲起教后来消减至此,当时人人急于逃避,其家薄产,或委而不顾,听任官收;或贱以与人,自甘佣作。

今虽荷至恩,得免冬教,而业已破荡,无由可归,不知朝廷知百姓此等事否?』臣既闻之,不可以不告陛下。

且恐府界三路若此类者甚多,伏望詔諭执政大臣,令讲画所以安集之方,使离散之民,早得其所,以称陛下惠爱之心。

」"元祐元年闰二月十五日清明,巖叟所言,不得其时,斟酌附此【四】。 "

癸卯,详定役法所言:「准司马光奏请,天下免役钱並罢,其诸色役人,並依熙寧元年以前旧法人数,令、佐揭簿定差。

续准朝旨,诸路且依二月六日指挥定差。

今看详熙寧元年以前役人,衙前最为重役,有乡户、押录、投名三色人充役。

除押录係年满拨充,投名人係招募外,惟乡户一色,方係定差人数。

亦有酒场支酬长名衙前人数已定去处,不曾更差乡户衙前。

其州县典吏、书手之类,自来亦多有投募去处,虑今来承受上项朝旨,却一例定差。

又缘额管人数,自募役法行,诸处减数不少,祇应已得办集。

若依今降指挥,依熙寧以前人数定差,虑民间虚有烦扰。

欲乞先次行下诸路,除衙前一役先用坊场河渡钱,依见今合用人雇募,不足,方许揭簿定差。

其余役人,除召募外,並依二月六日指挥定差。

若有妨碍,即递限两月【五】,体访役法的確利害申州,州申转运\司保明闻奏,仍令逐州、军一面先申本所,其差衙前有妨碍,或別有利害,亦仰依闰二月四日指挥施行。

其见役人如未有人替,仍许且支雇钱,候有人替,方得住支。

」从之。

寻又乞改「雇募」字作「召募」字,恐诸路疑惑復行雇法也。

"闰二月二十六日敕,申明改此「雇募」衙前字作「召募」字,此据荣州旧案。 "

王巖叟言:「臣访闻诸郡、县官员,自来雇募到承符、散从官、手力之类,在逐厅令例,合差乡户抵替减放,逐官有以乡户正身自充,须令雇召,其被雇之人,邀勒乡户剩要工钱者,欲乞指挥,下详定役法所立法,约束官员,不得抑勒令雇人。

其情愿雇人者,雇直不得过元募役钱差数。

」"王巖叟所言,不得其时,附苏辙论五事前。 "

苏辙言:

臣近奏罢免役钱行差役事,大纲已得允当,其间小节疏略差误,乞令诸处审议【六】,候的確可行,然后行下。

近日已蒙圣旨,差韩维等四人置局看详。

臣前所谓疏略差误,其事有五:其一,衙前之害,自熙寧以前,破败人家,甚如兵火,天下同苦之久矣。

先帝知之,故创立免役法,勾收坊场,官自出卖,以免役钱雇投名人,以坊场钱为重难酬奖,及以召募官员、军员押纲,自是天下不復知有衙前之患。

而近岁所以民日贫困,天下共苦免役法者,乃是庄农之家【七】,岁出役钱不易,及出卖坊场,许人添价爭徱,致送纳不前之弊也。

向使先帝只行官自出卖坊场一事,自可了却衙前色役。

其余役人且依旧法,则天下之利较然无疑。

独有一弊,所雇衙前或是浮浪,不如乡差税户可以委信。

然行之十余年,浮浪之害无大败闕,不足以易乡差衙前骚扰之患。

今来略计天下坊场钱,一岁所得,共四百二十余万贯。

若立定酌中价例,不许添价徱买,亦不过三分减一,尚有二百八十余万贯。

而衙前支费,及召募非泛纲运\,一岁共不过一百五十余万贯。

虽诸路多少不齐,或足或否,而折长补短,移用可足。

由此言之,將坊场钱了衙前一役,灼然有余,何用更差乡户?今年二月六日所降指挥,但诸公使库设□酒库【八】、茶酒司并差將校勾当,诸纲运\並召得替官员或差使臣、军大將、將校管押,衙前若无差遣,不闻有破产之家【九】,以此欲差乡户。

至於坊场,元无明文处置,不知官自出卖,抑復依旧法酬奖衙前。

若官自出卖,即如川、蜀、京东、淮、浙等路,旧来坊场优厚,人人愿为长名【一○】,元不差乡户去处,今来却须创差,民情必是大段惊扰。

若依旧法用坊场酬奖衙前,即未知合召募官员、军员、將校等押纲,用何钱支遣。

若无钱支遣,即诸般重难,还是乡户衙前管认,为害不小。

其二,坊郭人户,熙寧以前,常有科配之劳,自新法以来,始与乡户並出役钱,而免科配。

其法甚便,但所出役钱太重,非经久之法。

今若全不令出,即比农民反为侥倖。

若依熙寧已前科配,则取之无艺,人未必安。

今来二月六日指挥,並不言及坊郭一项,欲乞指挥,并官户、寺观、单丁、女户,並据见今所出役钱裁减酌中数目,与前项卖坊场钱,除支雇衙前及召募非泛纲运\外,常切桩留,准备下项支遣。

所有月掠房钱十五千及岁收斛斗百石以上出钱指挥,恐难施行。

其三,新法以来减定诸色役人,皆是的確合用数目【一一】,行之十余年,並无闕事。

即熙寧以前旧法人数显是□长,虚烦民力。

今来二月六日指挥,却令依旧人数定差,未为允当,欲乞只於见今役人数目差拨。

若自前来元差乡户充役,后来却用剩员抵替,如场子、坛子之类【一二】,其剩员差费请受,合还运\司者,即乞於前项坊场、坊郭等钱內支还。

其四,熙寧以前,散从、弓手、手力等役人常苦接送之劳,远者至四五千里,极为疲弊。

自新法以来,官吏皆请雇钱,役人既以为便,官吏亦不闕事。

今民力凋残,比之熙寧以前,尤当悯恤,若不免接送,必有逃窜流离之忧。

欲乞依新法,官吏並请雇钱,仍於前项坊场、坊郭等钱內支。

其五,州、县胥吏,並募情愿充役,不请雇钱。

如不情愿,即量支雇钱,仍罢重法,亦以前项坊场、坊郭等钱支。

如支用不足,即差乡户,仍许指射旧人,官为差雇代役。

其乡户所出雇钱,不得过官雇数目。

詔送看详役法所。

御史中丞刘挚言:

臣窃以志士莫不嫉恶,御史在於触邪,见无礼之人,有如鹰鸇之逐鸟雀,遇当路之害,不问狐狸而先豺狼。

伏见知枢密院章惇素无才行,立身居家,有不可言之恶,此天下之所共知也。

向以附会王安石,欺罔朝廷,进不以道,遂尘政路。

自陛下登用旧德,修復祖宗政令,而惇意不自得,以为不便,非己之利也,故为沮害,以悖慢不逊奏对於至尊,以强悍非理凌轢其同列,排詬之语,播于中外。

臣曾累具弹奏,论其奸状,乞赐罢免,未蒙施行。

近者陛下改免役为差役,人情欣快,上下莫不以为是,而惇独以为非,敢建异议,以沮詆圣政,非毁詔令。

缘改法画旨之日,乃是三省、枢密院同共进呈,惇果有所见,当於是时敷陈讲画,使法令成就而后行下,亦大臣之义也。

今待敕命宣布,方始退而横议,惇非不知此法之是与非也,亦非不知怀私立异之负朝廷也。

然惇安为之者,盖寧负朝廷而不忍负安石,欲存面目以见安石而已。

又自以向者无所建明於先朝,专以欺罔阿諛,由此法而进,故今不肯遽然回心革面,且將以遂其非耳。

见蔡確已罢,自知不安,欲为此一节,卖直声而去,以慰其朋党之心。

又復冀望后日万一此法却有改变,则欲出而受其利,故不论是非之实。

传闻惇语于人曰:「不贬不去。

」此足以见其志也。

然则执政如此,乃是以高位厚禄养大奸,岂朝廷之利也!惇之利口喋喋,足以变事实而惑主听;凶气焰焰,足以摧善良而胁髃下。

故章惇不去,则不可以安庙朝、成善政、镇百姓而服四夷。

伏望圣慈以臣章疏付外,正惇不忠之罪,罢黜之,以明典宪,以允公议。

贴黄:「蔡確罢日,公论翕然,称颂圣德,果于退奸,度越古今,忠邪有所辨別,然犹以惇在朝廷为未快也。

盖惇乃確之死党,而凶悍则过之,不可不去。

又贴黄:「臣累具奏请,以为罢蔡確及惇,可致雨。

昨者罢確而相司马光,宣麻之日遂雨,自后不出旬日,三得雨,都城近尺,而畿甸尤为沛然。

此有以见睿断所召,而天心之应陛下也。

天道必可畏,公议必可信,岂非明验?臣望陛下事天益恭,常以分別邪正为心,不可少懈,早赐罢惇,以终始盛德,以幸天下。

又贴黄:「惇辨慧果敢,似乎有才者,然此正小人之才也。

古者任大臣,必用有德,不用有才。

有德进,则行忠厚之政,以安天下;有才进,则为残刻之政,以祸天下。

则德之与才,治乱之所系也。

有德者廉静而重谨,故人难识之,有才者矜强而敏捷,故人多悦之;此歷代人主所以多惑于忠邪之际也。

杨国忠、李林甫、卢□辈,其才皆过人,然终为唐室之乱,不可不察也。

臣深虑惇之智诈有以施行,而恐陛下疑以为才,故详言之,幸早赐睿断。

」"挚遗□称元年闰二月十五日。 "

甲辰,御史中丞刘挚言:「臣伏见户部尚书曾布在熙寧初,王安石以亲戚最先引用。

方此之时,神宗皇帝切于求治,慨然更化,而安石辜负委任,乃起聚歛之事、褊刻之政,顛倒善恶,割剥生灵。

布为检正,判司农寺【一三】,安石托以腹心,故其政皆出於布之谋\,其法皆造於布之手。

至於滥刑赏、开侥倖、排勋旧、进奸諛,安石一以咨之布,布以为然,然后落笔。

遂使流毒肆恶,人被其害,皆安石为之,布实成之。

臣时为御史,曾以此告之於先皇帝曰:『大臣误朝廷,而大臣所用者误大臣。

』盖指布辈也。

及至陛下损益法令,完其已善,而革其未安,然后先帝惠绥生民之本意,始得大明於天下矣。

今安石已归老田里,而布犹在近侍,出入省闥,中外之人,莫不指议。

缘今役法新改,方讲画条目,其事之首尾根本,皆在户部,而使布典领,虽朝廷命令,布无敢违,然诡情异意,必不肯以前日为非,而协力成就今日之新法【一四】,恚憾在职,实非所宜。

臣谨按,布不能宣明先帝之政令,罔上□下,乃古之所谓民贼\,而圣人之所谓盗臣也。

考之典宪,宜在所贬废。

若圣慈欲全大体,不欲伤包荒含垢之恩,即乞止罢布户部尚书,別移一职任,以允公议。

贴黄称:「自安石熙寧初,不能副朝廷求治之意,而造作害民之政,是时布最先用事,其法皆出於布。

今法既更张修完,以追述先朝之意矣,而布犹在要近,此所以觽议籍籍,不以为允。

伏望速赐指挥,罢今职任,別移在京或外任一差遣。

」"此据元祐章奏杂录,挚集今无之。 遗矒仍具载,在闰二月十六日。 其月二十二日,布出知太原。 布子紆作释诬云:挚为中丞,未尝论布,福建所刊骨鯁集,有挚章,乃选人徐方叔撰造,曾经朝廷行遣,开封府自有公案。 不知紆所称公案,是何年月日。 挚本集今虽无此章,其遗矒十卷具载,又有月日可据也,紆特为其父讳耳。 兼紆所作释诬,类多先后差误,不可凭。 已见布为户书日。 "

右司諫苏辙言:「臣近三上章【一五】,乞罢免右仆射韩縝,至今未蒙施行。

窃谓縝奸邪无状,略与蔡確等。

而確犹颇有吏干,粗知经史,縝为枢密,与宋用臣、张诚\一等共建修城养马之议,迷国误朝【一六】,罪与確均,而不学无术,去確远甚。

又河东定地界一事,独擅其责。

臣闻縝定界时,多与边人燕復者商议,復劝成其事,举祖宗七百里之地以资寇讎,復有力焉。

復本河东两界首人,亲戚多在北境,其心不可知,而縝与狎暱,不持一钱,托令买马,及事发,乃云方欲还钱。

如此而可,则凡天下犯赃之人,无事恣意受之,有事则云方欲还主,便不书罪,则是天下更无赃吏矣。

復之心跡,觽所疑畏,縝为大臣,曾不为国深虑,私相往还,至受贿遗。

正使縝先將金钱令人买马,亦须托良善士人,不当及復,而况不持一钱,將何证明知是欲还而未及!欺谩苟免,略不知愧。

访闻河东当日割地与敌,边民数千家,坟墓、田业皆入异域,驱迫內徙,哭声振天,至今父老痛入骨髓。

而沿边险要,举以资敌,此乃万世之深虑,縝以一死为谢,犹未塞责。

今蔡確已罢相,而縝犹未动,臣愚窃意陛下欲令縝自引避,如確之去。

臣窃以为过矣,縝之罪恶,与確未可同日而语,当正其罪,以告四方。

乞下臣前后章疏,令三省、两制杂议,有不如臣言,甘伏訕上之罪。

若臣言不妄,亦乞明正典刑,以谢天下。

又言:「乞下河东提转安抚使,密切体量燕復,久远可以保任不至作过犯否?令结罪保明闻奏。

如不敢保明,即乞指挥,今后更不与沿边兵马去处差遣。

先帝初使吕大忠商量地界,大忠果敢有谋\,坚执不与。

北使自知別无的確证验,已似慑伏。

而縝闇懦,遂坏此事。

乞取问大忠及当时知次第人,即见诣实。

左正言朱光庭奏:"据编类章疏,係闰二月十六日。 "「臣窃以奸臣在位,邪说害政,贪冒无厌,不恤廉耻,臣已累言章惇、韩縝之当去也。

今日幸圣德□厚,曲为涵洪,因而为奸臣者得以偃蹇自安,不为去计。

臣职在諫列,睹此奸臣未去,言不得不尽。

夫天下之重任,惟贤者可以当之。

然居之者,未尝不小心兢惕,惟恐有负,故难进易退,一主於义。

今章惇之为大臣,其始进也,以妄兴荆湖边事,残害生灵,以至大任。

今日又肆为邪说,沮抑圣政,慢言俚语,凌轢同列,无所不至。

大臣若此,岂同心一德者乎?又如韩縝之为大臣,向在宥密,害政滋多,今居柄任,惟贪冒宠荣,【一七】不知引避。

凡人而无耻,可当大臣之任乎?窃惟二奸臣之处大任,自度素履,能无怍乎?人可欺乎?窃料奸臣非不知人言之觽,但偃然自处,殊无忌惮。

若此悖慢,虽圣度如天,务欲□之,其如天下公议何?其如害政何?伏望陛下检会臣前后累奏,早赐睿断施行。

贴黄:「今日庙堂之上,司马光未出,只有吕公著一人忠朴可倚,其余皆奸邪及备位者也。

伏望圣慈早进范纯仁,庶得贤者在位,同心一德,以辅圣政。

丙午,通议大夫、守尚书右丞李清臣为尚书左丞;朝散大夫、试吏部尚书吕大防为中大夫、尚书右丞。

"司马光云云,附注二十七日乙卯。 吕陶记闻云:本朝故事,初拜二府,其室家入谢禁中,以幣帛遗典客夫人、茶酒夫人之类,每合率二匹。 至吕微仲、范尧夫登庸,赠遗皆倍其数,雅意安在哉!吕、范二公之妻,恐或未必尔也,当考。 范为同知枢密,在此月二十七日乙卯。 "给事中兼侍读范纯仁为吏部尚书,"二十七日乙卯,纯仁迁同知。 "朝散大夫、祕书监兼侍讲傅尧俞为给事中兼侍讲,试礼部侍郎蔡卞为龙图阁待制、知宣州,朝议大夫刘攽为祕书少监,朝请大夫、太常卿叶均直龙图阁、知荆南,军器少监蔡硕为蔡河拨运\。

"三月十八日趣赴任。 "监察御史邵材知广德军。

先是,州郡有以疑狱上者,刑部谓当贷死,而执政以为杀人者不可贷,仍欲坐所奏官,且立法。

材言:「疑狱当讞,朝廷之常法,奏有误,贷罪,祖宗之盛德,奈何纷更之?诚\使当讞者不贷,为贷者获罪,恐狱吏便文自营,不復以疑狱闻矣。

」疏入不报,材即自劾,遂命出守。

"此据邵材附传增入,恐材自以不材被沙汰耳。 传饰辞,非实事也。 去年七月甲寅、八月癸酉已立法,此云且立法,传饰辞决矣。 御史罢,不可不载,姑因之。 须考详。 王震、范百禄、刘賡,皆与执政异议者。 "

詔户部,应诸路人户见欠市易息钱,並特与除放。

詔以刘挚所言乞罢坊场新法及创增吏禄,付韩维等相度以闻。

"旧录云:先是,吏不得受财,无禄以蓄养,一犯法则从而刑之,先帝以为罔民。 乃禄庶人之在官,以兴廉省刑,吏不敢高下其手。 至是以为浮费省之。 新录已削去,今从新录。 挚所言「先是正月九日」,今但举其略。 "

监察御史孙升言:「祖宗以来,有刑部、大理,又设审刑纠察,按覆內外刑章。

先朝于大理置狱,兼听推讞,而刑部独总天下之刑,其于明慎钦恤之志,固亦同矣。

然而大理刑狱之长,如崔台符、蹇周辅、杨汲、王孝先、刘笃、张奕辈,是岂足以知先王忠厚之意哉!乞罢去台符辈,选公明经术之士为之。

仍乞取索元丰以来大理因探报公事附会奏请法外断配人数,特乞放免,庶可以成先帝钦恤之志,广陛下好生之德。

」詔御史中丞刘挚、给事中孙觉,取索元丰以来大理寺、开封府断遣过因內降探报公事元断犯及断遣刑名看详【一八】,內有不合受理并事涉噃抑者,具事理以闻。

"四月看详、诉理,当并考。 二十四日张奕出守。 孙升章当求全本,今有奏议十卷,独无此章。 旧录云:由是,先帝惩奸罪恶,悉称噃抑,无復忌惮。 新录已刪去。 "

枢密院言:「除太皇太后出入仪卫外,如遇三殿同出,共使人员十將已上,至长行殿侍,共二千五百一十七人,见闕六百余人,不足,据所欠人分擘权差。

」从之。

权管勾熙河兰会路经略安抚司公事赵济言,译到阿里骨番字乞通和事。

詔赵济,候阿里骨再来说及缅药家乞通和事,即令就鄜延路说諭。

河东经略司言火山军申,依朝旨,拆毁垒起石墻,次日有北人二百余骑,来张千地內施放弓箭,射中石姓、赵立等。

詔河东经略司,暗设隄备,以理说諭,候退,有再垒下石墻,侵越界至,即便依前拆毁。

"二月辛巳、此月甲午,当并考。 "

户部言:陕西转运\副使吕大忠奏,见今陕西盐钞价贵,乞年额外,依自来两池分数,更支盐钞一十五万席,以平准其价。

从之。

又言:「臣僚上言,解盐两池,自来通行货卖,今京西转运\司置官设局,使民间不得货卖,颇为不便。

伏乞放行通商,每席止令增贴买钱一贯,或五百文。

并京西转运\副使范纯礼相度到本路增收贴买钱无名,乞依旧法,许令通商,將来见在盐并钞,令本路依客例变转,拨还逐处。

」从之。

礼部言:故朝请郎致仕李弼坚妻王氏状,亡夫从祖维清係绘像臣僚,为本支无嗣,乞依张知白体例,推旁支恩。

詔从之,仍令李维清族中推有行义者立为嗣。

詔:祭奠弔慰高丽国王所管勾舟船客人,船主梢工虞际,与三班借职,盛崇、李元积,与大將。

右司諫苏辙言:

臣窃见,朝廷近日察知蜀中卖盐、榷茶及市易比较收息,为远人所苦,委成都提点刑狱郭燍体量事实。

臣观此三事,利害易见,甚于黑白,凡有耳目,莫不闻知。

而郭燍观望阿附,公行欺罔。

其所奏闻,並不指言实弊。

见今西川数州,卖漖州蒲江井官盐,每斤一百二十文,为近年咸泉减耗,多夹杂沙土,而梓、夔诸路客盐及民间小井白盐贩入逐州,其价止七八十,以官中须至抑配,深为民害。

燍不念民间朝夕食此贵盐,出钱不易,却言限內难以报应,只此一事,已见情弊。

至于榷茶之法,以贱价大秤,侵损园户;以重輦峻限,虐害递铺;以折博兴贩,搅扰平民。

其余百端非理,难以遍举,臣近已一一奏闻。

元委所差官体量诣实,燍畏惮茶官陆师閔事势,不敢依限体量,此又足以见其意在拖延,观望附会。

至于市易比较收息,始因提举官韩玠以灵泉小县收息增羡,遂督责诸县以灵泉为比,务令多得息钱。

燍以韩玠叔祖縝见任右仆射,意欲趋附,不敢体量实状,妄言韩玠不曾以户口比较息钱,又代韩玠巧说词理,言诸路推行市易之法,不独成都,不可独治一路,及事已在三赦前。

燍以监司被命相度逐事利害,朝廷元不令燍定夺韩玠罪名,燍之职分,但当具的確事实奏闻。

至于韩玠,或行遣,或释放,或原赦,或不原赦,自出临时圣旨指挥,非燍人臣所当预定。

今既不依朝旨相度,却于职分之外,擅引三赦,意谓朝廷不合相度赦前之事,附下罔上,肆行匤臆,情理难恕。

燍资品鄙陋,尝通判凤翔,坐失入死罪去官,係监当资序。

因缘权幸,致位监司,而附会欺谩,略无顾惮。

其韩縝,係韩玠有服之亲,显有妨碍。

臣未识縝如何进呈【一九】,作何行遣,臣乞降圣旨,先行罢黜郭燍所有卖盐、榷茶、市易等事,伏乞委官体量施行。

詔郭燍特差替,其卖盐市易之事,令黄廉先次体量诣实以闻。

"新录依旧录,止略载辙言,今详出之。 旧录云:先帝立均输以平物价,抑兼并以利小民,榷茶盐以走商贾,辙谓为民疾苦。 新录辨曰:均输茶盐之政,已见当时指挥,及前后臣僚章疏论之详矣。 不当于此言,直书其事可也。 自「先帝均输」至「为民疾苦」二十九字,並刪去。 "

辙又言:「臣闻朝廷进退大臣与小臣异,小臣无罪则用,有罪则逐,至于大臣不然,虽罪名未著,而意有不善,輒不可留。

何者?朝廷大政出于其口,而行于其手,小有齟齬,貽患四方,势之必然,法不可缓。

臣窃见知枢密院章惇,始与三省同议司马光论差役事,明知光所言事节有疏略差误,而不推公心,即加详议,待修完成法,然后施行,而乃雷同觽人,连书札子,一切依奏。

及其既已行下,然后论列可否,至忿爭殿上,无復君臣之礼。

然使惇因此究穷利害,立成条约,使州、县推行,更无疑阻,则惇之情状犹或可恕,今乃不候修完,便乞再行指挥,使诸路一依前件札子施行,却令被差人户具利害实封闻奏。

臣不知陛下谓惇此举其意安在?惇不过欲使被差之人有所不便,人人与司马光为敌,但得光言不效,则朝廷利害不復顾。

用心如此,而陛下置之枢府,臣窃惑矣。

尚赖陛下明圣,觉其深意,中止不行,若其不然,必害良法。

且差役之利,天下所愿,贤愚共知,行未逾月,四方鼓舞。

惇犹巧加智数,力欲破坏。

臣窃恐朝廷缓急有边防之事、战守之机,人命所存,社稷所系,使惇用心一一如此,岂不深误国计?故臣乞陛下早赐裁断,特行罢免,无使惇得行巧智以害国事。

」"辙章以十八日上,今附本日,或移见二十三日章惇罢枢密之前。 "

辙又言:「臣近奏言知开封府蔡京施行差役事,故意扰民,以败成法,及曲法庇盖段继隆赃污公事,乞先罢京差遣【二○】,及催督大理寺结绝断遣,至今多日,並不蒙施行。

京文学政事一无所长,人品至微,士论不与。

若不因缘蔡卞与王安石亲戚,无缘兄弟並窃美官。

今卞已自迫于公议求退,而京独昂然久据要地,觽所不平。

臣窃见左正言朱光庭言御史中丞黄履言事不称职,乞罢侍读,履罢免曾不旋踵。

臣窃惟与朱光庭並係諫官,论奏髃臣得失,皆是本职。

而蔡京罪犯明著,甚于黄履,陛下明圣,以至公御下,而諫官之言,皆击其罪,或行或否,觽所不喻。

皆谓韩縝所除右仆射日,黄履言其过恶不任宰相,而蔡京不曾忤縝,是致行遣有此同异。

伏惟朝廷本设諫官以稽察奸恶,为人主耳目之用,今臣等所言之人,韩縝欲行即行,欲止即止,则是諫官之职,乃所以为縝公报私怨,非復陛下耳目之官也。

伏乞陛下检臣累奏,早赐降黜韩縝,仍先罢免蔡京差遣,及催大理寺结绝段继隆公事,无使諫官失职,宰相恣横,为吏民所共非笑。

又言:「访闻近日诸路监司、州、郡,多以二月六日所降差役指挥有不便事节,未敢便行,各具利害奏闻,显见事理明白,人情不远,苟无挟邪坏法之意,谁不论列!独蔡京以侍从之臣,居首善之地,更无一言,只于数日之內,催迫了当。

用意不臧,深可忿疾。

况京治段继隆事不公外,又曲庇僧录司公事,窃闻台諫官並已曾劾奏,似此专务私徇,岂可以復任京尹?」

是日,汝州团练推官、西京国子监教授程颐为承奉郎。

"政目二月十二日朱光庭荐颐为讲官,御集闰二月十八日事。 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丁巳、元年闰二月二十八日丙辰、三月十四日辛未,当考。 "先是,王巖叟言:「臣闻孔子曰:『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

』臣以谓举之易也,而禄之难;禄之易也,而尽其用难。

非待之有礼,处之有方,则不可得而禄矣,不可得而尽其用矣。

伏见西京国子监教授程颐,学极圣人之精微,行全君子之纯粹,早与其兄顥,俱以德名显于时。

陛下方欲用顥而顥卒,贤士大夫无不相与咨嗟,以为朝廷之恨。

今者,幸陛下復起颐而用之,颐趋召以来,待詔闕下,四方俊乂,莫不翘首向风,以观朝廷所以待之者如何,处之者当否,而將议焉。

则陛下此举系天下之心,臣愿陛下加所以待之之礼,择所以处之之方,而使高贤得为陛下尽其用,则所得不独颐一人而已,四海潜光隱德之士,皆將相招而为朝廷出矣。

愚臣区区欲以广陛下之美者,其诚\心如此,惟圣主留意。

幸甚!」"巖叟荐颐,不得其月日,太皇太后尝諭巖叟云:卿累荐程颐已除校书郎,来日待行文字召对。 此语今附此月二十八日。 然则巖叟荐颐不但此一奏也。 颐召对在三月十四日,除说书在三月二十四日,朱光庭荐颐在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丁未,宰臣韩縝等上表,请特建太皇太后、皇太后宫殿,太皇太后宫以「崇庆」、殿以「崇庆寿康」为名;皇太后宫以「隆祐」、殿以「隆祐慈徽」为名。

詔从之,候过谅闇,令有司检举施行。

詔给事中兼侍讲傅尧俞详定役法。

己酉,高丽国祐世僧统、求法沙门僧义天已下十人朝见。

詔市易务:「见计置下准备外国人使收买之物,约计五万余贯。

今止据见在数目供卖,候结绝罢行【二一】,计置令行人依旧例供应。

所有元丰四年二月二十四日西驛买卖祇应,令市易管认出卖朝旨,更不施行。

庚戌,兵部尚书王存为户部尚书,存固辞,不拜。

户部尚书曾布为龙图阁学士,知太原府。

刘挚言之也。

"挚言在十六日甲辰,元丰八年五月二十六日,布除户部。 "

宝文阁直学士谢景温权知开封府,龙图阁待制蔡京知成德军。

先是,监察御史孙升言:「近因段继隆卖官事,论列开封府蔡京,恃与宰相同宗,不奉朝廷法令,任情肆己,放纵奸强。

若不明言典宪,何以风动四方?伏望特出睿断,早赐罢黜,以警中外。

蒙朝旨送大理寺依法施行。

今大理寺推治继隆卖官事状已明,开封府人吏,已行对定讫。

缘昨曾该疏决德音,朝旨若令依法,即是蔡京更无罢黜之理。

伏缘蔡京素无行能,致身侍从,当陛下御统之初,不思竭忠奉公,少图补报,而弃法自用,怙势挟私,肆为奸欺,曾不顾畏,將何以尹正京邑,表率郡县?又近降朝旨,送大理寺依法施行,无取勘闻奏指挥,即是大臣意欲引疏决放免。

伏乞特赐检会前奏,將蔡京早赐罢黜。

」"八年十一月十一日辛丑,山陵毕,德音降两京及河阳府死罪囚。 又元年正月二日壬辰,遣官录囚。 不知孙升所引德音是何月日,当考。 "

升又言:「臣愚不肖,误蒙陛下拔擢,备数御史,为陛下耳目之官,任朝廷察刑之责。

职当执法,要在绳奸,言而未效,既不自劾引去,岂可儬默苟容而已也!臣谨案,蔡京明知段继隆內外亲族出入三省,继隆冒法卖官,而京亲书涂抹,任情放纵。

不奉朝廷法令,而与夺一出于己,此其一也。

又如僧惠信所诉,僧录司受金钱,违法差僧入內道场事。

且僧录司在京号为脂膏之地,交接贵近,货赂公行,蔡京为府尹,以发奸摘伏为职,知所部犯法,自当举劾。

又况其间有訐告之事,京更不审行推治,直以不干己事,断惠信□杖二十,以杜人言。

其后,臣僚屡奏,送大理寺推治,僧录司赃状已明。

京若非阴受请托,何故如此?此其二也。

京又尝违法差开封府判官王得臣、当直散从官替名人李福于河阴县追欠百姓私债张岷及阿苏等至开封,纵李福乞取张岷得金钱。

及本台牒取公案,始將李福奏断,此其三也。

三事乃臣所闻,本台所按察者,用此推之,则臣所不闻违法徇情之事不少矣。

臣伏以先王为政之道,治外必由于內,正远必自乎近,今开封府咫尺朝廷,乃敢作奸犯科如此,陛下不正典刑,何以使天下州、县奉法循理,推行詔令乎?蔡京挟宰相之势,擅京尹之权,人莫不望风畏之,而臣区区累冒圣听者,盖恃朝廷开大公至正之路,臣窃不自量,欲慕古人,明目张胆,行御史触邪之职。

不然,臣之孤微,何敢出此?伏望察臣前后奏论,早降指挥,以警中外。

京既罢府事,出守真定,升又言:「三路帅臣,实总军政,尤非京所当任,乞加黜责,以为天下州、郡弃法徇私之戒。

殿中侍御史吕陶言:

都城之广,万觽所聚,奸偽百出,刑讼实繁,推劾听断,尤宜详审。

朝廷钦恤之意,防禁最密,每开封府大辟狱具,本处既已录问,则申刑部请覆其实,刑部乃关吏部差官同虑,谓之审问。

囚无翻异,则论决如律;事有可疑,则移治他司。

盖所以察噃滥,而重人命也,安可徇一己之私见,而欲他人之必死乎?臣伏见开封府勘小阿贾杀人公事,吏部差刘斐审问,斐看详案卷,称是情节可疑,遂疏述不圆七事,申刑部乞行会问。

续据本府回报,三事並是误供,又据刘斐续条陈案节不圆一十二项,刑部既见刘斐所申如此,亦虑小阿贾之情或涉噃枉,遂付大理再推,庶得其实。

即于格法,未见违戾。

而知府蔡京輒有论奏,谓阿贾大情已正,便当处死,刘斐不合疏駮,刑部不当移推,皆宜论罪。

其徇情好胜,逞威犯分,不顾义理,一至于此。

且人命最重,死不復生,小节既是未圆,大情容有不实,若便將阿贾处死,则是大辟罪人,不须再行审问,三木之下,枉杀必多。

况朝廷立法,极从仁爱,天下死罪稍涉疑虑可悯,並须奏听敕裁,多蒙□贷,岂有不容问难,便欲行刑?

又缘录问条制,令移司勘逐者【二二】,指定不圆事节,回牒本处。

今刘斐既疏述一十九事,皆是不圆,刑部须至重勘。

若阿贾不行凶,则京显有残忍锻炼失入之罪。

或阿贾委是正贼\,则京犹有卤莽判押不职之愆。

生杀之端,斐皆无过。

若万一朝廷听其妄奏,加罪于斐,则向去审问之官,率皆畏避,不敢伸陈,被刑之人,多负抑屈,无所赴愬。

况尚书刑部主天下狱讼,兼纠察在京刑狱之职,可以统辖开封,按劾其罪。

今既举职,反为开封所劾,则上下之分顛倒错乱,非所以尊朝廷、风四方之意。

又缘京知府已来,殊无治跡,听狱断罪、失谬极多。

于段继隆之事,则亲书涂抹,放纵冒法卖官之人;於僧惠信之事,则遂非妄奏,曲庇重禄受财之吏。

方当至公之朝,宜检举京前后过恶,重行黜降。

今既未正其罪,又差知真定府,兼按抚使,考之公论,殊未为允。

伏请寢罢新命,候大理结正小阿贾等公事三件了日,別取朝廷指挥。

况真定经刘瑾苛政之后,疲民殊未寧居,宜择厚重知治体者,以惠养绥怀之。

如京轻易徇情,岂可帅领一道!深虑因而生事。

京荒唐浮薄,士论所鄙,缘其弟卞为王安石貋,牵挽忝冒,得至从官。

既与王安石为婚姻之家,又与蔡確有宗族之契,凭恃势力,习惯恣横,岂可更领边帅之任?伏乞追改施行。

右司諫苏辙言:「臣近奏论蔡京施行差役事,督迫诸县于数日內了当,不依朝旨申请妨碍事件,挟邪坏法,用意切害,及治段继隆、僧录司等公事,私徇不公,乞罢京知开封府。

访闻台諫並亦有劾奏。

京因此奏乞外任,而宰相曲加庇盖,臣等所言,皆不施行,独行京陈乞文字,除京知真定府。

窃缘真定府乃天下重镇,旧来多择久歷边任、晓练军政之人,然后除授。

今京资任至浅\,才力无闻,见有徇私公事,未经结绝,台諫交章,至今未已。

而宰相特加奖助,授以名藩,意以凌压言事之官,使之不敢復言。

臣窃见前者台官论朱服不孝事跡,服因以乞外官,宰相除服直龙图阁、知润州。

又论王说党附吴居厚,说亦因此乞外官,宰相除说知密州。

龙图阁,要职也;润、密,名郡也。

服、说皆因人言,反获美命。

盖宰相上欺朝廷,下困台諫,习用此术,久已成例,不可不察。

臣等若言京不当,自当显被黜责,若所言稍当,则宰相岂得公然恣横,略无顾惮?伏乞圣明稍加详察,追罢京新命,使以本官听候大理寺断遣【二三】,以弭中外疑惑。

」台諫所言,讫不行。

"六月十二日,京坐段继隆事,特罚铜二十斤。 朱服,八年六月二十七日罢右史,直龙图阁、知润州。 王说,元年闰二月四日罢仓部,知密州。 "

詔:神宗皇帝所居东宫,改为睿成宫。

户部言:「广南西路桂州修仁县等处茶货,昨刘何逐年遣官置场收买出卖,收息止及一万余贯。

窃虑远方因此茶价增长,有妨民间食用。

乞依旧放令通商,所有元丰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广西路榷茶指挥,更不施行。

」从之。

"元丰七年十月二十八日甲午。 "

詔:英州编管人郑侠,特放逐便,仍除落罪名,尚书吏部先次注旧官,与合入差遣。

从监察御史孙升、右司諫苏辙所奏也。

"旧录云:侠以詆訕得罪,先帝曾詔有司曰:「贷与之生,已为□宥。 」时先帝所弃逐,渐已收用,侠亦加敘雪。 新录辨曰:士自祖宗以来,先朝黜之,后召用者多矣,不但侠也。 自「侠以詆訕」至「亦加敘雪」三十六字,並刪去。 "

户部言:「右司郎中张汝贤奏,立定福建路产卖盐额,候及五月,有併增併亏,自依海行条贯施行。

內四州军卖盐后,应抑勒人充盐铺户,并愿退免,不为施行者,各徒一年。

提举盐事知而不举,与同罪。

」从之。

高丽国僧统进奉皇帝兴龙节祝圣寿佛像并金器等。

詔学士院降詔奖諭,朝辞日,赐衣著一千匹,银器一千两。

又詔赐于闐国王龙服一袭,腰带、器幣有差。

刑部言:「乞应该元丰八年三月六日登极赦以前杂犯配军,除元係军人配到及宣敕指挥永不放还者,更不移放外,其元犯杀人、放火、强盗、偽造符印、谋\杀人、持杖窃盗罪至徒、犯杂死罪贷命,并余罪徒以上情理凶恶者,在京令所属及开封府步军司,诸路令转运\使副判官、提刑司,取索元犯看详量移。

」从之。

御史中丞刘挚言:「臣昨者累具弹奏知枢密院章惇,乞行罢黜,未蒙施行。

谨按惇佻薄险悍,无士人之行,熙寧初,召试馆职,乃为御史詆其丑恶罢去。

既而諂事王安石,以边事欺罔朝廷,稍稍进用。

及安石补外,惇又倾附吕惠卿,当时号为入室之人,徇私反覆,物论贱之。

夤缘至於执政,以强市两浙民田及寄语台官等事,为言路所击,而先帝亦益薄其为人,于是黜之。

未几,復为蔡確所引,以至今日。

自陛下辨別忠邪,修完先朝政令,虽天下之所同利,而惇辈之所不乐。

盖自知身非善良,故不欲旧德之在其侧;心怀奸贰,故不喜正论之出其旁;由新法而进,故不愿祖宗旧法之復用也。

庙堂之上,詆詬同列,摧辱公议,屠沽之言,播在中外。

其不逊无礼,非独施之于同列,至于帘陛之前,彊愎慢肆,举止偃蹇,专以沮坏善政,更无臣子事上之节,此士论人情所以愤嫉疑惑而不服也。

昨者陛下裁保甲之法,而惇常护前,不以为是。

有臣僚自外至者,臣尝问之,皆谓乡县田里自罢教保甲,人情安乐,无復愁叹。

如河北向来逃亡人户,往往归復,皆言自此父子骨肉可以相聚,而有为生之期矣。

此事乃惇前日之所不肯改为者也。

推此观之,则惇岂有意于利国家、安社稷也哉!今者陛下改正差役,而惇又肆横议,赖陛下深烛利害,主张法意,不为邪议所动,然论说纷纷,搅扰沮害,黷于聪听者,盖已多矣。

每事如此,则陛下之善政,必须口舌爭夺而后能成,不亦劳乎?夫去恶莫如尽,惇与蔡確为党,前日陛下既去確,而今犹留惇,去恶未尽,非朝廷之利,非生民之幸,非所谓忠邪之辨也。

伏望出臣章付外,速赐睿断,罢惇使外补,以全圣政,以慰髃望。

贴黄称:「陛下若待其自行引退,然后罢之,缘惇素无廉节,已尝语于人曰:『不贬不去。

』则安肯以礼自引也!乞付臣章于三省,正其横议害政、彊愎慢上之罪,显然黜之可也。

又称:「陛下试將今日执政,比之熙寧以前朝廷大臣,其人物士望,孰贤孰否,孰轻孰重哉?然则今日之势,其间肆恶害政之最甚者,岂可不急去之也。

」又称:「臣闻近日执政聚厅,因议役法,惇詬詈觽人,其言乃屠沽之言也。

有一人对曰:『吾辈备员于此,亦宜存体,今纷纷如市井人,若此言传播,亦于君不便。

』惇面发赤不言。

又一人曰:『今日且得一伏辨状也。

』其日,有稟事官数人在坐,皆见之。

庙堂之上,谈议如此,古今所未闻也。

毋乃上辱朝廷,而下取轻于士大夫哉!」"据刘挚奏议遗□,闰二月十九日上此,或以为朱光庭,误也。 "右正言王覿言:

伏读尚书,见伯益言于大舜曰:「任贤勿贰,去邪勿疑。

」盖任贤而贰,则任之不专,而贤者不得尽其道;去邪而疑,则去之不果,而邪者得以肆其奸。

故伯益陈之以为戒,以谓虽大舜之圣,亦不可不谨于此也。

臣近累曾奏陈,以执政大臣奸邪害政者相半,伏望陛下择其尤甚者渐去之。

所谓奸邪害政者,蔡確、韩縝、章惇、张璪其人也。

今陛下幸已罢蔡確职任,中外人情,莫不欣快,以陛下圣明勇决,不惑于奸邪之党也。

然縝、惇、璪犹偃然自固而不知退焉。

非徒不知退而已,又为確游扬论列,欲陛下更加恩礼于確,臣于此尤见朋邪之跡也。

夫確以常才冒宠,谬为上宰,裕陵使回,不以故事兼请,而顾恋权宠,若將终身。

及言者交攻,势不得已,方黽勉以求郡。

陛下不行諫官章疏,以掩其罪慝,仍假职名,俾守辅郡,终始侥倖,固已多矣。

而縝等尤復有言者,其意不过欲以受遗定策为確之功而已。

且皇帝陛下上承正统之初,保护援立,皆太皇太后之圣德也,確、縝、惇、璪,曾何预焉?適会其时,乃敢贪天之功,妄自张大,盗取受遗定策之名以自负。

故縝、惇、璪见確之去,而以其恩礼不异,则將失其所以自负者而无以欺惑愚觽,宜其更以加恩礼为请也。

夫縝、惇、璪之本情,与確岂其相善哉?其交相詆訐有素矣,此陛下之所知也。

至于今日,翻然皆以恩礼为请,若非贪天之功,妄自张大者,其事正同,而欲自为异日之地,则岂协谋\同力,而为確有请哉!臣前奏,犹欲陛下择其甚者而渐去之,今縝、惇、璪朋邪之情,日益著见,则害政滋甚,而去之不可以渐矣。

盖当先帝时,縝、惇、璪附会欺罔,上误朝廷之事不可胜数。

是以陛下临御以来,修明法度,徱革弊事,四方內外,莫不颂咏圣政。

而独縝、惇、璪大非其所欲,故或公为沮止而恐其成,或阳为悦从而幸其失,如近日之役法,终始本末,皆欲破坏其事,以倾建议之人,而不顾有伤于国体,有误于陛下也。

故初则但录司马光札子行下,不立条目,以幸其失;中则惇出力以排之,而恐其成;终则不待详定事毕,而遽为实封状之法,以惑四方。

二月二十四日及今月八日奏状內,已尝开陈,备述情状。

縝、惇、璪之处心积虑如此,而陛下尚何望于彼哉?去之安可不速也!

陛下勿以既罢蔡確又罢三执政为疑,臣窃闻真宗即位之初,咸平元年十月,执政俱罢者四人,宰相吕端、参知政事温仲舒李至、枢密副使夏侯嶠是也。

仁宗明道二年四月,亦执政俱罢者六人,宰相吕夷简,参知政事陈尧佐、晏殊,枢密副使夏竦、范雍、赵稹是也。

苟害于政,去之虽多,而何所疑。

既非其人,存之虽少,而大为害。

伏望陛下裁自圣断,早赐施行。

"编类元祐章疏係覿此奏於闰二月十七日,今并入此。 "

左正言朱光庭奏:"据编类章疏,係闰二月二十二日。 "臣闻易曰:「小人而乘君子之器,圣人之深戒。

」谓其发言动虑,害民败事,故舜之去四凶,鲁之诛少正卯,不得不速也。

窃以辅弼疑丞之任,天下之最重者也,非夫全德巨才处之为不称,岂容奸邪之冒处邪?如章惇、韩縝者,岂不能自插鹿履,君子邪?小人邪?若自以为君子邪?胡不观诸方册,验诸贤辅?有挟邪肆辨、敢为欺罔、贪冒荣宠而不知进退者为君子乎?若自知为小人,而方圣政大明,无幽不烛,睿断如神,发必中义,而为小人者岂不知畏而引去,尚敢偃然自安邪?伏自陛下临御以来,力除蠹弊,天下之人皆喜之。

惟章惇不喜,每闻帘前辨论,悖慢无礼。

且天下之法度可更张则更张,乌有后先之间哉!一于便民而已。

章惇意在不更张,而不顾民害之深,岂得为忠乎?辨论公正,犹不可失人臣恭顺之礼,又况其邪说之多,而敢为悖慢耶?诗曰:「人而无礼,胡不遄死!」传曰:「见无礼於君者,如鹰鸇之逐鸟雀。

」臣今见章惇之无礼,则逐之而后已;韩縝行义之不修,而不能自治,何以治人?代天理物之任,岂行义不修之人可以当之乎?况內有贤兄,不知引避,人而无鯭,不足观也已。

此二臣者,虽圣度如天,进退大臣,必思以礼,然章惇、韩縝无鯭之甚,尚何待也?伏望陛下检会臣前后累奏,特赐睿断施行。

左司諫王巖叟之为御史也,先言:「臣窃以辅弼大臣者,人主之所体貌,天下之所瞻仰,非有厚德重望,则不足以当之。

伏见知枢密院章惇材轻行薄,廉隅不修,无大臣体。

久处庙堂,曾不闻一话一言播在清议。

独每闻纵肆猖狂,为俳谐俚语,侵侮同列,朝士大夫相与鄙笑而已。

流於京师,传之四远,甚非所以重庙堂、尊朝廷也。

伏惟陛下临政之初,万国观望,辅弼大臣,尤宜崇銟有德。

而惇之轻薄如此,上则玷体貌之隆,下则辱瞻仰之重,有识之士,无不愤嫉!乞行罢免,以慰师言。

又言:「仁宗用石中立为参知政事,中立比惇,別无玷缺可羞之行,亦无骄恣害政之风,止以在中书好滑稽詼笑,諫官言之,遂行罢免。

陛下试令考寻,当见其事,可以察臣之言惇,不为过论也,陛下罢惇不为无故事也。

」又言:「今中外之人,非但鄙惇轻薄无行,不可为大臣而已,皆云自陛下即位以来,凡欲更张人情不便事,惟惇彊悖,不肯协心,故为异论,沮格善谋\,曾无意助陛下施行恩福天下,此人情所以愤嫉之深,而欲共逐之者也。

陛下今不罢惇,彼必扬扬自得,曰:『主上知我如此,而不罪我矣。

言事者言之再三,而主上不听矣。

谁復敢议我者?』夫以素无忌惮之心,而又得所恃焉,养之益深,將必有跋扈难制之患。

方是时,陛下虽欲悔而除之,亦不易矣。

易贵履霜之早辨,春秋忧蔓草之难图,不可不以为鉴也。

又言:「臣累言惇轻薄无行,无大臣体,不可为辅弼。

及闻別有言事官,言其受宋用臣赠遗,贪污不法。

臣谓有一於此,皆当罢黜,况惇之行,臣羞为陛下言之。

且举一事,陛下察焉。

自古以来,名高则行亏,德盛则称公,行薄而不为人所重则名之。

天下自然之理,而不可以势取者也。

惇平生多与京师市井小人並游而杂处,至为京师之人以其行第属其名而呼之曰惇七,今虽显贵,而佻薄益甚,故惇七之呼,未离于人口,则惇之人望重轻亦可知矣。

国家何忍以第一等名器,与第一等无行之人,使天下后世轻朝廷哉!」

又言:「庙堂者,仪刑之地,非法度之言,不当出也。

而惇肆为谐謔,以玩侮在位,汙庙堂若閭阎,□朝廷如市井,陛下以谓大臣当如此否也?大臣者,体国家之意,察天地之心,而协济善政者也。

而惇执强好胜,不恤事情,以奸言摇正论,以险语劫善人,陛下以谓当如此否也?辅弼者所宜正而不阿,洁而不汙,以表厉庶官者也。

方用臣弄权怙宠,恣为欺罔之时,惇既不能明言于朝,以正厥罪,又从而受其赠遗,阴与相交,丧灭至公,玷辱清议,陛下以谓大臣当如此否也?」

又言:「臣闻諫官孙觉,常论边事【二四】,不合惇意,而惇肆言于人曰:『议者可斩。

』中外闻之,无不骇愕。

臣伏以陛下之意,则于諫官之言无所不容,諫臣之心无所不察,而惇于言者则欲杀之,其意不欲人主闻至言、朝廷收觽策,为臣不忠,莫大於此。

自古以来,未尝有大臣敢出此等语胁諫官也。

推此以往,飞扬跋扈,何所不可。

伏望睿明,早赐罢黜,为国家之福也。

又言:「惇奸回险薄,事先帝不忠,今復有轻陛下意。

陛下詔书求直臣,以益盛德,而惇骂上书之人曰『不逞之徒』,其意不欲陛下广聪明,而忌嫉四方之人以实告陛下。

盖凡四方之所告,皆有前日欺朝廷而蔽先帝者耳。

又骂陛下所登用老成旧德,亦曰『不逞之徒』,以其意不喜陛下用正人,而惟欲用憸邪巧佞,柔而易制,肯同欺蔽之人耳。

天子即位,求民瘼于四方,为得邪?失邪?四方之人以至诚\告主上,为顺邪?逆邪?陛下用老成旧德、有天下之望者以慰天下,为是邪?非邪?臣不知惇何心以事陛下,而悖戾如此,谤侮如此。

又骂諫諍之臣曰『可斩』,此语,虽人主盛怒,不肯以出口也,而惇易言之。

又与同列议事,一不合意,则连声骂曰『无见识!无见识!』此语,虽市井小人,有不轻发也,而惇以为常谈。

臣不知惇待朝廷为如何,而无忌惮敢尔!臣前累章言其轻薄无行,好为俳谐俚语,侵侮在位,无大臣体。

今则凶德益肆而甚矣,恶言益播而广矣,陛下尚使之处庙堂,何以服人心?人心不服,何以安朝廷?此臣之所以有隱忧,而不能自寧也。

又臣累言章惇以小人之行,居大臣之位,奸言利口,足以变乱白黑,顛倒是非,久在陛下左右,恐日往月来,察之难,防之难,制之又难。

臣所以不避怨仇,力言其恶,愿陛下早赐斥远。

今更举目前一事,陛下观之。

自来执政大臣,若稍闻言路有言,虽章疏留中未出,亦必朝夕惴惴,有不自安之色。

何则?惮朝廷,畏公议也。

今章惇虽知言路交攻,而岸然自处,无毫发畏惧。

反扬言语人曰:『不贬不去!』观此一语,何復有廉鯭?何復有畏忌?窃以臣道主敬、主顺,而惇之傲易不逊乃如此,尚可以为大臣乎?惇辈见蔡確因上章逐请【二五】,皆相与结约,不復自陈。

大臣风节一至於此,臣实为朝廷叹息。

伏乞陛下破此奸谋\,直行罢免,以慰天下之望。

于是巖叟又言:「臣昨为御史日,累上章言蔡確、章惇奸邪谗险,同恶相济,负先帝之恩,误天下之事,不可当大任。

蒙陛下采纳公言,因確之请,遂许其去。

退大奸,进大忠,制下之日,天地改容,人鬼欢喜。

士相庆于朝,商贾百工相庆于市,耕者相庆于野,行旅相庆于途,皆以谓陛下威明英断,自古未有。

推此以往,何善不可为,何弊不可革,天下復太平之象矣。

和声上彻,膏雨隨降,天心之所以答陛下者,岂不速哉!臣尝言,若陛下早去大奸,使朝廷无壅蔽之患,和气上薄于天,则天自將有应。

臣非有智能可以揣度天道也,惟以人心卜之而已。

人心虽近而通乎天,天道虽远而接乎人,故愚臣愿陛下常信天道,常畏人心,不可忽也。

今大奸一去而一在,人心犹以为郁,陛下何惜並去之,以成旷然之治邪?臣前论章惇之恶,其状非一,或轻薄无行,或贪汙不法,或沮害美政,或迭喧善人,或欺罔主上,或侮易朝廷。

臣谓有一於斯,皆宜窜黜,而圣度并包,未加诛逐。

然惇凶燄日炽,恶德不悛,近又闻帘前爭役法事,词气不逊,无事上之体,亏丧臣道,凌弱主威,中外传闻,无不愤嫉。

惇于先帝时,何故不敢无礼如此,而今日敢尔?伏惟皇帝陛下春秋方富,太皇太后陛下不出房闈,大臣尤当庄敬尽礼之时,而惇反有侮慢不恭之志,此所以人情弃而不容。

陛下虽欲容之,如朝廷典刑何?如天下公议何?諫官御史坐观而不论,则是负陛下而佑彊臣,率髃臣而慢人主,罪莫大矣。

髃臣见惇悖戾不道如此,而陛下不加罪,则皆將生骄慢之心,无忌惮矣。

臣居言责,其得安乎?陛下因臣之言,必更尝潜观而密察,当亮臣之言非私意也,非偏见也,非厚诬也。

伏望圣慈早行降黜,以满人心,以答天意,以全皇帝陛下清明之政。

贴黄称:「惇陵上侮下,败髃乱觽,真小人之杰也。

陛下欲朝廷清肃,君道尊严,不去此害,终不可得。

臣闻惇既于帘前轻慢喧譁,又退而以恶言詆毁同列,皆非大臣口中语。

盖见陛下用司马光作相,躁忿忌嫉,益有不乐朝廷之心,所以如此。

士大夫皆言,自有执政以来,未尝见如章惇之凶劣者。

愿陛下省察,早赐罢黜,以安朝廷。

天下之人共以免役为苦,陛下一日復差法,中外人心无不欣悦,而惇独为异论,妄生沮难,动摇人情。

伏望陛下深赐体照,无惑奸心之言以坏美政。

」"编类章疏以巖叟所奏係之闰月八日,今并入二十二日章惇罢政前一日【二六】。 "

巖叟又尝面奏曰:「自陛下即位以来,凡所更张人情不便事,惟章惇不肯协心,彊生沮难。

其人不欲陛下得人心,不使人心感陛下,中外之人,无不愤嫉,爭欲为陛下逐之者,非但鄙其轻薄。

御批除官,祖宗以来,以为美事,惇谓陛下不当自除,諫官自属三省,密院无所预。

惇不以公正报陛下【二七】,乃肆邪说,欺惑圣聪。

况无礼於君,人所共嫉。

陛下所除数人,命下之日,欢然一辞,惟是邪佞之徒不喜。

惇为门下侍郎日,尝进蹇序辰为司諫、王桓为正言,陛下试问二人闻望行实,孰与今所除数人?二人者,公议所不许,惇乃以为是。

今三数人者,公议所许,惇乃以为非。

臣不知惇以何心事陛下,为臣不忠,莫大于此。

素无人望,天下共知,臣不復道,惟嫉其今日居大位,不思砥礪以报万分,而骄肆轻扬日甚一日,为市井小人之態以汙王朝耳。

」又奏曰:「人皆言辅弼之任,仪型四海,非惇薄德所宜处。

四夷来庭,闻辅臣如此,恐有轻中国意。

臣之所言,乃不为惇,正为朝廷惜。

」上曰:「深如卿言。

监察御史孙升言:"升三章,並据升集。 "「臣窃观先王极治之时,贤者在位,能者在职。

故诗曰『任贤使能,周室中兴焉。

』则知大任高位,非贤有德者不可以居,而材能敏给之人,惟可以使之在职而已。

故贤者独所以命君子,而能者间有以容小人。

君子在位,则小人可驱而为善;小人当国,则贤者不得其职,而天下之所以乱也。

唐李林甫、杨炎、卢杞辈,非无材也,適所以资其为恶。

以王安石履君子之操,谈先王之言,先朝委国而听之。

然安石天资彊愎,弃觽自用,趋近利,无远识,非宰相之器,愤贤人君子不为己用,于是拔小人之材者布於朝廷,既蔽主明,且篅国事。

吕惠卿、章惇二人,小人之材而尤黠者也。

惠卿自小官三年拔为执政,安石之德不为浅\矣,一旦见利忘义,与安石为死仇。

推是以观之,则其事君之节可知矣。

赖先朝明圣,察知其奸,竟不復用。

不然,善人君子,今无緃类矣!章惇材不逮惠卿,而奸恶过之,二人之所谓材,足以文其奸,资其恶【二八】,罔上残民,偷合苟容而已。

臣窃恐人或以惇为材进说,以误圣听,故陛下迟疑而不决去也。

惇前时之议保甲,今日之论免役,其怀邪不公,伏心隱情,陛下聪明圣智,洞照奸慝,固不待臣復言矣。

臣窃闻惇每议论帘前,词气悖戾,亏事君之礼,有慢上之心,中外传闻,莫不愤骇。

且堂陛之势,不可顷刻不分;履霜之渐,不可一日不戒。

此章惇之罪,尤不可贷者也。

伏望圣慈早赐裁决,以清朝政,以慰人心,则天下幸甚!」"升此章与三月末论张璪文字並行,但此无璪姓名及事跡,当考。 "又言:臣近睹二月六日三省、枢密院同奉圣旨,施行司马光论奏復差役法札子。

臣诚\愚闇,窃疑朝廷別无委曲处分。

缘光所论,止是大纲,其间曲折,事目不一,兹事体大,窃恐诸路使者犹怀毒孽,推行失宜,別致异论,或行其失,欲致烦言,此不可不察也。

寻具奏陈讫。

臣比闻知枢密院事章惇果有所论,暴衒己长,言虽近公,意则非正。

何则?惇居左右辅弼之任,乃同心一体之人,非如侍从、台諫,待见命令方可论说。

惇既与三省同共进呈上件札子,见光所论,其间未尽委曲,便合即时开陈条目,作朝廷处分施行,乃是大臣之事。

岂待命令已行於天下,方为异论?则惇之所存心,非出至公,意在詆訐正人而已。

夫免役之为害於天下,无智愚皆知之。

司马光之意,不为己私,虽閭巷小人皆知之。

而惇为陛下股肱心膂之臣,粗有知识,非不能分別白黑,独不知免役之为害,光之不为私,而犹德有二三【二九】,心怀彼我乎?盖惇素无德行,本挟险邪,进身不以义,事君不以道,以偷合苟容、持禄养交为事。

其心以谓正人志行,则邪党退,君子道长,则小人消。

夙夜揣摩,谋\为固位之计,乃出於此也。

惇为士人时,不检无行,天下所共知。

其为小官,苟悦王安石以进身,则赂遗及於王安石之妻母,而主於安石之妻弟□颐。

颐负安石之势,浪跡都城,狎习非类,士人指为污辱,惇乃以先生处之。

惇之辱己无鯭,岂徒主痈疽、瘠环而已!及其开拓夷獠,率多诞谩,参贰大政【三○】,出入年来【三一】,无所建明,专事容悦。

交通宋用臣,受其赠遗。

其甥黄实私坐輒除监司。

惇之为私,臣之所知,非一二也。

伏惟陛下登崇俊良,委用耆德,开大公至正之路,永为万世无穷之休。

惇于此时,猥被顾託,叨秉枢衡,心怀二三,德非纯一,陪列正人,何异冰炭!臣窃观古先哲王,立大事,成大功,未有左右辅弼之臣心怀不同而克济者也。

故伊尹曰:「咸有一德,克享天心」,高宗命傅说,曰:「惟暨乃僚,罔不同心。

」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

」又曰:「乃一德一心,立定厥功,惟克永世。

」则惇之德非纯一,不足以副具瞻;心怀二三,不足以持大政。

伏望圣慈特出睿断,罢惇机要之任,以慰中外之心,则天下幸甚!又言:「臣近曾奏论知枢密院章惇,德非纯一,不足以副具瞻;心怀二三,不足以持大政。

伏望特出睿断,罢惇机要之任,以慰中外之心,未蒙指挥。

臣窃以谓人主之所尊用左右辅弼,恩礼异优,度越髃臣,岂徒使之持禄保位、阿意顺旨而已,固欲协心同力、正论庙堂,任社稷安危之计,图生民休戚之事耳。

惇自参大政【三二】,惟务从諛,及秉枢衡,徒怀彼我。

诸路保甲,残虐已深,患害將起,天听既闻,正论隨发,而惇犹闭塞沮抑,专为异说。

论议之际,惇悖厉不恭。

虽圣度涵容,赖睿断不惑,卒从废罢。

累月已来,人心帖然,流移归业,復守田桑,道路欢呼,室家相庆。

上下共知,跡非可掩,此乃前日横议不公之明验也。

惇既同三省进呈復行祖宗差役旧法札子,司马光之所论,乃是大纲,其间曲折条目,苟或未尽,自合条析上闻,作朝廷处分,一就施行,乃是事君之义,方称大臣之职。

书曰:『尔有嘉謨嘉猷,则入告尔后於內,尔乃顺之於外。

曰:斯谋\斯猷,惟我后之德。

』岂待朝廷之事已行於天下【三三】,方为异论,暴衒己长?则惇怀邪不公,上无归美人君之意,內挟詆訐正人之心,又如前日保甲之议矣。

岂有心怀二三,德匪纯一,而可任股肱心膂之臣者乎?伏望陛下推至诚\之意,扬先帝之休,拔擢正人,尊用耆德,將欲为天下之盛福,躋生民於仁寿。

而惇怀邪异议,眩惑中外,与正人之共政,类冰炭之难同。

伏望圣慈特赐检会臣前奏,早降指挥。

注释

【一】此数火盗贼\「火」原作「大」,据阁本及欒城集卷三六乞招河北保甲充役以消盗贼\状改。

【二】不待朝旨「不」原作「而」,据同上书改。

【三】旧日以补班行者「以」原作「有」,据同上书改。

【四】斟酌附此「斟」原作「勘」,据阁本及文义改。

【五】即递限两月「月」原作「日」,据阁本及宋会要食货六五之四一元祐元年闰二月四日暣改。

【六】乞令诸处审议「乞」字上原衍「欲」字,据阁本及欒城集卷三六论差役五事状、宋会要食货六五之四三刪。

【七】乃是庄农之家「庄」原作「在」,据同上书改。

【八】但诸公使库设□酒库同上书「但」字下有「云」字,於文义为顺。

【九】不闻有破产之家「产」原作「差」,据同上书及阁本改。

【一○】人人愿为长名「愿」原作「顾」,据阁本及欒城集卷三六论差役五事状、宋会要食货六五之四四改。

【一一】皆是的確合用数目「的確」原互倒,据同上书乙正。

【一二】坛子之类「类」原作「数」,据阁本及上引欒城集、宋会要食货六五之四五改。

【一三】判司农寺「寺」原作「事」,据阁本、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七逐小人并参考宋史卷四七一曾布传改。

【一四】而协力成就今日之新法阁本无「新」字。

【一五】臣近二上章「三」下原衍「十」字,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七逐小人刪。

【一六】迷国误朝「朝」,阁本作「政」。

【一七】惟贪冒宠荣阁本「惟」下有「务」字。

【一八】取索元丰以来大理寺开封府断遣过因內降探报公事元断犯及断遣刑名看详「元断犯」,阁本无「断」字。

【一九】臣未识縝如何进呈「识」原作「委」,据阁本及文义改。

【二○】乞先罢京差遣「先」字原脱,据阁本及下文「仍先罢免蔡京差遣」补。

【二一】候结绝罢行「结」字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市易补。

【二二】令移司勘逐者「令」原作「今」,据阁本改。

【二三】使以本官听候大理寺断遣「听」原作「职」,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七逐小人改。

【二四】常论边事「常」,续通鑑卷七九作「尝」,是。

【二五】惇辈见蔡確因上章逐请「逐」,阁本作「遂」。

【二六】今并入二十二日章惇罢政前一日「二十二」原作「二十八」,据阁本及干支推算改。

【二七】惇不以公正报陛下「正」原作「上」,据阁本及文义改。

【二八】资其恶「资」原作「恣」,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七逐小人改。

【二九】而犹德有二三「德」原作「得」,据阁本改。

【三○】参贰大政「政」原作「臣」,据阁本及文义改。

【三一】出入年来「年来」,阁本作「累年」。

【三二】惇自参大政「政」原作「臣」,据阁本及文义改。

【三三】岂待朝廷之事已行於天下「事」,阁本作「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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