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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祐元年正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三百六十四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元祐元年"丙寅,1086" 全文
春正月庚寅朔,改元。
"吕陶记闻云:元祐之政,谓元丰之法不便,即復嘉祐之法以救之。 然不可尽变,大率新、旧二法並用,贵其便於民也。 议者乃云:「对钧行法。 」朝士善謔乃云:「岂独法令然,至於年号,亦对钧矣。 」然謔戏之谈亦有味,此可见当时改元意,姑附注此。 "
辛卯,詔广西经略司体量知广源州杨景通遣覃安等劫虏边民,仍移牒安南静海军【一】,问不遵詔敕端由。
壬辰,詔曰:「久愆时雪,虑囚系淹留,在京委刑部郎中、御史,开封府界令提点司,诸路州军令监司催促结绝。
」
先是,上封者言:「窃惟时雪未应,阴阳不和,意者刑狱未至钦恤,法令未至□平,官吏未至恪职,文符多所满责,上下偷安以苟目前。
洪范曰:『肃时雨若。
』此其上下不肃之所致歟!朝廷任事之臣,不同心忧国,人怀私意,有所詆欺歟!下者六曹尚书、侍郎不以其身许国,而郎中、员外虽不材不胜其任,与不悉心职事者,不为朝廷別白才否而去留之;郎中、员外、胥吏不任事,稽违懈弛,不加绳治,一切□假,浸以成风。
自尚书省左右仆射、左右丞领之,其弊且尔,况有司乎【二】?臣愚以谓宜下詔恤天下刑狱,命从官分治在京狱事,蠲除法令与祖宗朝异意者,飭尚书省在京百司,务恪其职【三】,使皆以身任责。
有不如旨,御史、諫官以次条陈其失,朝廷按而行之不赦。
如此则阴阳和,天地应,雪以时降,气序和平矣。
」"此据章奏录第一册,乃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不知言者是谁,杂录系之刘挚,然挚有章论无雪,已载八年十二月末矣,恐非此也【四】,当考之。 "
乙未,詔前入內东头供奉官、配汝州牢城韩永式特放从便。
永式尝为经制瀘州夷贼\司照管军马公事,及韩存宝逗挠不进,杀平人首级被诛,永式以罪连坐,特配沙门岛,三徙汝州牢城。
至是,其母復引赦乞原放,特从之。
丙申,以朝奉郎、权发遣淮南转运\副使路昌衡,承议郎、工部郎中吕大忠【五】,並权发遣陕西转运\副使。
"要见吕大忠措置绝和市事,司马光与密院咨目有此,然大忠行状殊不略载,当考。 十月二十八日【六】,大忠依旧陕副。 "
权发遣开封府吕大防言:「准朝旨,復置县尉、弓手,欲乞將府界诸县应係捕盗文武官吏并应干捕盗人等,並隶本府与都大提举司同其管辖。
其赏罚,委本府一面施行。
」从之。
"復置县尉、弓手,乃八年五月十四日指挥。 此月二十二日朱光庭云云,二月二日刘挚云云,可考。 "
戊戌,宗正寺言玉牒官黄履奏:「自神宗皇帝登位以来,玉牒属籍类谱,並未修。
欲乞將合编年分,自熙寧十年至元丰八年三月初五日终,准式编修。
」从之。
侍御史刘挚言:
臣窃以圣人之治虽一道,道无敝【七】,而道之寓於刑名法数者,必有偏而不起,眊而不行者,圣人因时而变。
变则通,通则久,以尽天下之利,此五帝之所以异制,而三王之所以不同礼也。
国家承唐末五代熟烂之后,祖宗创制造法,趋时之宜,顺事之变【八】,虽圣圣相继,而其法令日增岁损,或举或废,未尝同也。
至於寧民適治,所谓道之亡敝者,则未尝异也。
神宗以仁圣之虑,达因革之数,凡政令制度,急絃慢軫,大解而更张之,故天下蒙其利。
然至於今,殆二十年,所谓偏而不起,眊而不行者,盖復有之矣。
其事则非一,而其大者则役法是也。
於役法之敝【九】,相为首尾而牵连当更者,则坊场、吏禄是也。
始者以繇役不得其平,农民劳费,故命有司议所以均弛之。
而有司不深惟其故,乃一徱祖宗差役旧敕,为官自雇人之法,率户赋钱以充雇直,曰助役,又曰免役。
自上户至於下五等,从来无预差役之家,一燍敛之,盖於赋税科调百索、买纳求取之外,又生此重敛。
岁岁输纳,无有穷期。
古人有言,平地无铜禑,农家无钱鑪,今所输必用钱,而地土所出,惟是帛丝谷粟。
幸岁丰收成,而州县逼迫,不免贱价售之,无以养其私;若岁凶,则破易资产,或以倍称之息,举债於兼并以应期限。
更无减放之法,州县上户常少,中、下户常多,自法行以来,簿籍不改,务欲敷配钱数,故所在临时肆意升补,下户入中,中户入上。
今天下往往中、上户多而下等户少,富县大乡,上户所纳役钱,岁有至数百緡者,又有至千緡者,每岁输纳无已,至贫竭而后有裁减之期。
旧来乡县差役,循环相代,上等大役,至速者十余年而一及之【一○】,若下役则动须三、二年乃復一差,虽有劳费,比今日岁被重敛之害,孰为多少也。
今天下钱日益重,货日益轻,民日益困矣,若之何坐视而不□也哉!然则前日有司立法,非有意於□役利民,正在聚敛刻剥,损下益上,为国取谤,大失朝廷惠绥生灵本意。
臣窃见繇役,昔者有至破产而民惮为之者,惟衙前一役尔。
今天下坊场,官司收入自行出卖,岁得緡钱无虑数百万,以为衙前雇募支酬之直。
计一岁之入,为一岁之出,盖优有余裕,则衙前一重役,无所事於农民矣。
农民既除此一重役,外惟有散从、承符、弓手、手力、耆户长、壮丁之类。
此役无大劳费,宜並用祖宗差法,自第一等而下通任之,比於旧制,繇役轻矣。
治於人者事人,古今之通义,则安用给钱为哉?
坊场之法,旧扑户相承【一一】,皆有定额,不许增銽价数,輒有徱夺。
祖宗非不知增价之为公家利也,所以不许者,知其悦目前之利,必有后日之害故也。
新法乃使实封投状,许价高者射取之,於是小人徼一时之幸,爭越旧额,至有三两倍者,旧百緡,今有至千緡者,交相囊橐,虚造抵本。
课额既大,理难敷办,於是百弊隨起,决至亏欠,州县劳於督责,患及保任,监錮係累,终无偿纳。
官司护惜课额,不为减价,则谁人復肯承买?今天下坊场,如此者十五六矣。
故实封增价之所得,於败闕之所失,殆不相补也。
盖财利可以通之而已,不可尽也,少捐分数,与民共之,则公私相济,其利长久。
臣欲乞罢实封投状之法,应天下坊场,委逐路转运\、提举司,將见今买名净利额数,与新法以前旧额相对比量,及地望紧慢,取酌中之数,立为永额。
一用旧法召人,庶乎承扑者无破败之患,而官入之利,有常而无失也。
吏禄之法,天下吏人,旧制诸路及州县法各不同,有乡户差充者,有投名杂用者,入仕之后,既以案司之优重,迭相出入为酬折,又积累岁月,有出职之望,行之久远,人自以为便。
比时有司见礼经有庶人在官之禄,遂假其说,资以掊民。
殊不知三代已远,其事不可行於今日者多矣。
夫庶人在官之禄,虽有其文,而其法与数不可见其详,乃凿空造端,燍敛民钱,给为吏禄,不重之则不足以募,不轻之则不足以给。
今內外之吏,除重法人外,其他每月所给无几,於利固未足以有济,而官给所积,天下盖已不资,无故竭民财而为此,是诚\何为哉!至於所谓重禄以行仓法,尤非义理。
夫一钱以上以徒坐之,谓之严刑可也,遂以谓吏惧而不受财,则臣不敢知也。
今主议者曰:「禁既严则吏必畏,故令下以来犯者少。
」臣以谓非犯者少也,败者少也;非败者少也,正其罪者少也。
网之密,则与者、取者藏声匿跡,亦將避之工也,故曰败者少也。
一钱坐徒,谁则忍之?谁敢易之?故苟有败者,若稍涉疑晦,及自非有告人当赏,则官司往往迁就平反,释重入轻;若外路则虽使者亦或諭意州县,使之如此,亦人之情也,故曰正其罪者少也。
借使犯者皆败,败者皆正其罪,固亦先王制刑之所无,而圣人所当矜恤也。
吏受贿,於律自有刑名,而曲法者一疋以上至徒,则刑亦为不轻矣。
今变先王之刑而重之,又多赋吏禄以买法之行,无谓也。
臣愚欲乞除熙寧以前旧法有禄公人並依旧外,应新法所创及增给吏禄,並行减罢。
臣愚诚\不知忌讳,今衙前之役,则待之以坊场价钱;弓手等役,则均之以祖宗差法,吏禄非旧法所给,则皆罢去,应役人糜费私役之类,则禁之以熙寧新法。
苟如是也,则所谓免役钱者,於是可以一切蠲除矣。
或谓免役钱籍於常平,固非独以待募役也,县官他费,多有赖乎此,则未可以利害论也。
臣以谓役钱领於司农,非有特敕,未尝以给常费,今罢去无损於国用。
况祖宗以来,至於役法未改、役钱未敛此百余年间【一二】,不知何以为国也,亦曰用之有节,取之有道矣。
今天下百姓,疲筋骨、忍飢寒、冒鞭笞,终岁急急为公家纳钱尔。
不幸连年有灾荒之变,实恐穷苦之人,流亡转徙为沟中瘠;而强梁者赊死忍命,不得为陛下之良民矣。
然则役钱乃生民性命,天下安危之所系,奈何以为不刊之令哉!古者藏富於民,诚\令百姓赋税之外,有以自养,则其贏余乃国之外府,缓急取之而已。
无事之时,坐困竭之,非计也。
臣故以谓役钱宜一切罢之。
役钱罢,则提举常平官司亦可罢去,以见存职事,付之转运\司足矣。
天下既减罢监司数十人,则州县稍得从容,上下省事,非小补也。
虽然,此大法也,顾臣之言盖其略耳,至於法之纤悉,或参差牴牾,宜有画一之论。
欲乞於两制臣僚,选差明於治体、达於民事者三两员,置局讲议,裁立条格,而三省执政官典领之,以待圣断施行。
"新录载挚此疏於二月六日司马光所陈十害之后,鴜因降出施行方载也。 按章奏录,其实以正月九日上,今附本日。 "
殿中侍御史刘次庄言:「伏见熙寧以来变新役法,其意欲以均惠利民,盖富厚之家安享休佚,而贫民日入於困乏。
欲乞指挥下诸路转运\、提举官,合郡县之议,究心斟酌,裁画上闻。
」
监察御史王巖叟言:
臣伏以免役之法,行之已久,深见其弊,当有以变而通之。
臣谨以昨所治定州安喜一邑之弊陈於前,惟陛下採察幸甚!安喜户一万三千有余,而第四等之家乃踰五千,每家之产仅能直二十四緡而上,即以敷纳役钱,岁岁无穷,其出於至贫可见。
当役法未行时,第四等才一千六百余户,由役钱额大,上户不能敷足,乃自第五等陞三千四百余户入第四,復自第四等陞七百余户入第三。
自旧以来,等第之法,三年而一陞降,须其家业进而后陞之,民乃无怨。
今下户之薄产,未尝有所增,而直陞其等,俾输役钱,以区区之一邑,而岁敛一万四千七百余緡,则敛法太重而民力不能胜,民力不能胜,而望民情之不怨,其可得乎?按岁支募钱之外,拨以为保甲封桩钱者,常三千八百余贯,实无其役而封桩之,是何名也?今虽许留□剩二分之余悉蠲减之,以为大惠,然雇募之用,封桩之数,□剩之额,犹为不轻,而终不以为平。
臣每见下户之输,未尝不出於艰难窘蹙之中,而州县未尝不得於鞭笞苛逼之下。
夫强人情之所难者,终非可久之道;使其当役而免之犹可也,而大半下户自终身不当与於役,今乃令岁岁输緡,谓之免役,窃以谓本不当役,何免之有?是乃直率其緡以为常赋耳。
昔者差法行时,乡民之被差为役者皆自役,曰应当门户。
人人保家处身,有重惜意,莫不择子弟之良者以佐公。
倚之以干则办,倚之以财则不欺,缓急之间,得所藉赖。
雇法一行,其名既贱,其人遂轻,弃身应募,例多市井浇浮之髃小,罕復乡閭篤实之编民。
防之太疏则冒犯者多,绳之差严则逃亡者觽,郡县为之势轻而事危,甚非所以重根本、严缓急、持久远之法也。
其敛於民之弊既如此,雇人而役之其弊又如此,不有以变而通之,其可乎?推安喜一邑,可见河北一路,推河北一路,可见天下。
臣愚伏乞罢免役法,復差法如嘉祐敕,独於衙前大役立本等相助法,以尽变通之利。
借如一邑之中,当应大役者百家,而岁取十人,则九十家共为助,明年易十户,復如此【一三】,则大役无偏重之弊矣。
其於百色无名之差占,一切非理之资赔,悉用熙寧新法之禁,则虽不助犹可为。
今所谓助者,不过助役者之家岁用而已,无厚敛也;诚\能如此,人情莫不驩欣交通以安业,而郡县无事於督责矣,天下之美政也,此实今日之先务。
如允臣所奏,乞选用一二练达世务、洞知民情之人,典领置局,详议施行,庶可以尽久远之利。
又言:「旧日坊场、河渡,皆以酬赏长名衙前,今若行差法,又使合为衙前之家自相助,又禁之不復令有所赔补,则坊场、河渡之人自当归公家。
惟乞別定平价,以救太高之弊。
」又言:「近日指挥,许雇耆、户长,其耆长须得雇第三等以上人户,则朝廷知浮浪之人不可以当役矣【一四】,而不知上户之人实不愿於受雇也;不愿则必阳为雇名而阴用差法,此郡县必然之理也。
谓之为差则与雇钱,谓之为雇则用差法,臣以谓不若明用差法之为便也。
况三等以上自当为耆长,耆长又无所赔费,枉於下户敛钱以与之。
伏乞详度,早赐改用差法,以□贫民,天下幸甚。
」
巖叟又言:「伏见自行雇法以来,天下仓场、库务,皆市井流浪无本业之人应募以当役,通保人家产有不满一二百千而主当官物数十万緡者。
其人既无所藉赖,往往轻於犯法,一为欺盗,隨即逃去,尽其所有,不足以偿万分之一,虽得而杀之,何补於事?窃以谓此等小人,亦非自致於祸,乃罔之至此耳!臣请復差乡户主当天下官物,使郡县得所倚赖,而免公家无穷侵陷之弊,脱小人无穷刑祸之苦。
其差法之详,臣近已论奏,伏望早赐指挥施行,以幸天下。
」又言:「如朝廷未以为信,即乞下诸路取会自行雇法以来官物欺陷总数若干,当事而犯法已断者几人,逃亡而未获者又几人,籍没其家而不足以偿者又几人,即可见法之便不便。
」又言:「臣近奏,乞选任一二深练民事之人,典领置局,详定差役法,此实天下之民朝夕所望。
伏乞陛下早赐指挥施行,以慰人心。
」"旧录於二月六日从司马光言罢免役钱,其下即载刘挚言,乞以坊场钱募衙前,其余役人並用祖宗法。 又载刘次庄及王巖叟所言。 按挚言实以正月九日上,今全载於本日;光言亦別全载於正月二十日;巖叟言不知以何月日上,今附见正月九日挚言下;独次庄所言,无他本可采,姑从实录,附见挚及巖叟间。 旧录主张新法,抹杀正论,略举数语,固无足怪,新录不復追寻,止因旧本,诚\太簄也。 "
己亥,以谅闇罢景灵宫朝献,遣官摄事。
庚子,詔诸军差出者,每日特给口食,將校三升,兵给二升。
旧惟防送者给口食,余並分擘家粮为路费。
吏部尚书曾孝□言其不均,请別立法,故有是詔。
"此据编录册增入。 "辛丑,朝散大夫、光禄卿吕嘉问知淮阳军,以监察御史孙升言「市易之法初行,嘉问实领其事,罔上坏法,失陷甚多」,故有是命。
"旧录云:始者先帝復泉府司市之官,敛市之不售,货之滯於民用者,以其价贾之,物揭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故立市易法,而嘉问实首推行之。 至是欲罢市易,故监察御史孙升言「市易法行之初,嘉问实领其事,罔上坏法,失陷甚多」。 小吏赵宣,昨以□安持公事特旨永不收□;而嘉问令改名收隶光禄,又取隨入国【一五】,故有是命。 "
郑州復为奉寧军。
"旧录云:詔郑州依旧復为奉寧军。 先帝弛民力役,故併郑州为县以□减役人,至是又復其军额。 新录辨曰:但当直书州县併復,不应更立议论。 自「先帝弛民力」至「復其军额」二十四字並刪去。 熙寧六年八月五日废郑州,元丰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復之。 "
詔朝请大夫、监在京皮角四场库务孙路,朝奉大夫、权都大提举清河輦运\穆衍,相度措置熙河兰会路经制财用事。
"七月十二日两人並改除,时执政有欲弃熙河者,留议未决。 或谓衍曰:此行可以自致,不然反为累也。 衍徐对:顾利害如何尔,王事靡盬,遑为身谋\?还朝,请以经制事还转运\司,条罢为公私害者二十七事,岁减经费一百九十余万緡。 因与路更论疆事,路以谓:兰州弃则熙河危,熙河弃则关中摇动。 唐自失河、湟,吐蕃、回鶻一有不顺,则警及国门。 逮今二百余年,非先帝英武,其孰能克復?今一旦委之无厌之敌,恐不足以止寇,徒滋后患尔!熙河卒不弃,衍与有力焉。 此据张舜民誌穆衍墓,更须考详。 旧录衍传,大抵因舜民墓誌。 新录辨旧传云:大臣有欲弃熙河者,留议未决,冀衍同己以信其说。 此皆詆诬不根之言,刪去二十一字。 不知旧传实因舜民墓誌,今当与舜民辨乃可,然欲弃熙河,此时未也,姑附注此,七月八日当考。 四月二十五日除衍陕西运\判,七月十二日金外孙路为陕西运\判,五年八月二日衍代孙路往熙河兰岷措置弓箭手土田。 "
陕西提举保甲官狄咏已下各等第与减年磨勘,以按阅集教劳也。
詔陕西河东逐路经略、安抚、都总管司:「自元丰四年后,应缘军兴添置官属並罢。
仍具未兴军已前名数及今罢员数以闻,內係要害合留,亦奏听旨。
」
又詔鄜延路经略司,以改元报夏国。
詔河东路转运\使司,蠲入界人夫所失陷粮米。
太皇太后出入仪韂【一六】,並依章献明肃皇后故事,內故事不可考者,依慈圣光宪皇后例施行。
礼部言,翼祖皇帝、简穆皇后神主奉藏夹室,所有翼祖皇帝忌及讳、简穆皇后忌,伏请依礼不讳不忌。
詔恭依。
三省、枢密院言:礼部尚书韩忠彦等议太皇太后驾出,合隨从臣僚起居对赐茶酒等仪式,詔並从之。
其不御殿,与从驾臣僚起居,並依章献明肃皇后故事,前一日传宣。
驾出閤门,依例奏前后殿,並不坐、不引见。
谢辞公事,应隨驾臣僚內东门起居。
工部言,京城四壁城壕,止以广固人兵渐次开修,更不差夫。
从之。
"旧录云:初,都城自周世宗至先帝时一百二十五年矣,墮圮因循,莫敢议修。 先帝自熙寧八年修,抵元丰元年告毕。 五年,又詔濬城濠,至是未毕工,乃有是詔。 新录辨曰:修城事,神宗实录已载,此不必书,自「初都城」至「有是詔」五十七字並刪去。 "提点京东刑狱霍翔言:「近准朝旨,诸路有经霖雨损坏城壁去处,仰併功修完。
淄、潍、莱州滨海,城壁多摧圮,欲於逐州调夫併功修筑。
」詔以人兵渐次修完,更不差夫。
三省言:「大理寺右治狱,近勘断公事全少。
其见管官属吏人狱级名额依旧,虚糜廩禄,欲左右两推併为一推,并减官吏冗员。
」从之。
枢密院言瀘南缘边安抚军奏,蛮人乞弟亡歿,新蛮头领阿机等刻牌,乞赴官投降,詔令张克明与梓州路转运\副使李琮同共措置。
左正言朱光庭奏:「臣闻天人之际,未尝有间,灾祥之应,密若合符,况代天理物之臣,实謨明弼谐之任。
考周官则有燮理阴阳之说,验汉史则有灾异策免之文。
臣伏见自冬涉春【一七】,时雪未降,儻岁一不稔,则民將何赖?当睿明之在御,方责任於辅臣,若不別白忠邪,何以召迎和气?窃以蔡確之不恭,章惇之不忠,韩縝之不耻,见於行事已极著明,岂可尚容居位以累圣政?臣虽已曾两具论奏,至今未见施行。
臣窃观自古以来君天下者,任忠贤则治,任奸邪则乱,此不易之道也。
恭惟陛下图治之始,方一意致天下於太平,宜鉴古之所以为治乱之由,则忠贤不可不信任,奸邪不可不放远。
然今辅弼之间,尚此忠邪未判,欲以成治,於理则难。
天时愆亢,咎或由之。
伏望陛下上观天意,下察人情,任贤勿贰,去邪勿疑,自然天人协顺,善祥来格,丰年之应,固未为晚。
欲乞检会臣前奏,早赐睿断施行。
」"此据编类章疏【一八】,光庭以正月十二日奏此。 贴黄云:时雪未降,乞任贤去奸。 "
癸卯,詔御史中丞黄履、侍御史刘挚同举御史二员。
詔保马別立法以闻。
"保马別议立法,已见元丰八年七月十二日司马光疏后,不知旧录何故於元祐元年正月十四日始书,新录又因之,当考。 "
詔应今日已前奏案所由官司,並减元限一半了当。
以旱决留狱,而大理等奏案未下者尚多故也。
中书省言,点磨得宋用臣导洛通汴并京城所出纳违法等事。
詔:「宋用臣降授皇城使,添差监滁州酒税。
其根究钱物未明事件,送户部结绝。
仍令本部具合措置事件闻奏。
」"元丰八年十一月十四日,用臣已责滁州监酒,实录与吕大防政目同。 但政目有「其根磨不行」五字,实录无;旧录却有「考究未毕而责」,新录又全削去,疑此詔宋用臣下脱「已」字,须更详【一九】。 检看八月十二日,又罢点磨,王巖叟、王覿有言。 初令点磨,当考月日。 元丰八年十一月十四日,自宣政、登防责皇城、监滁州酒,元祐元年四月十八日又降皇城,添监滁酒。 盖前责未落遥防,为监酒;今落遥防,但为皇城,并添监也。 元祐三年六月四日、四年八月四日,当考。 "
户部言:「准敕,府界诸路耆长、壮丁之役【二○】,並募充,等第给雇钱;其旧以保正代耆长、催税甲头代户长、承帖人代壮丁並罢,看详所募耆、户长若用钱数雇募,即虑所支数少,应募不行。
兼壮丁旧既第四等已下,旧不出役钱只轮充,更不支雇钱,亦虑难雇募。
兼虑诸路提举司、州县,为见今降朝旨並创行雇募,却於人户上更敷役钱。
欲乞应府界诸路自来有轮差及轮募役人去处,並乞依元役法;如有合增损事件,亦依役法增损条施行。
」从之。
河北路转运\司言,乞相度黄河利害所【二一】,自迎阳埽至北京界孙村口,於今春內便行施功,及先修旧河堤,免新河枉费工,向去夏秋別为大患。
詔李常等相度施行讫奏,如不可行,即具事理以闻。
"去年十二月十四日,今年二月六日、四月四日。 "
户部言,河东路转运\司支给优赏,致闕糴本。
詔特支末盐钞一十万緡。
內侍押班刘有方乞避张茂则亲,詔特不避。
詔商、虢州保甲依旧,更不冬教;其干祐县保甲,將来依例冬教。
是日,詔閤门,司马光、吕公著自今前后殿起居,特令別作一班,止两拜。
甲辰,监察御史王巖叟奏:
臣闻盛德之君,必有所畏,上所畏者天道,下所畏者民心,故常悦民心以求天道,顺天道以慰民心。
伏见自冬不雪,今涉春矣,旱暵为灾,非独一方,而广及四远,麦苗槁鶍,水泉消涸,变异甚大,此天道之所以警陛下也。
民心嗷嗷,日惧疾疫交生而饥饉继作,流亡无所而盗贼\繁兴,非国家小事,陛下何不於民心而求之?今陛下仁爱之念固深日至矣,然徒为祈禳小数以冀消伏,则臣以谓未得所以求天道之要。
天道之要,在民所苦者革之而不吝,民所恶者去之而勿疑尔。
传曰:「动民以行不以言,应天以实不以文。
」非欺后世之说也。
惟陛下无忽,幸甚!臣观天地之所以示意於陛下者,非不再三,比者既阴而復晴,欲雪而还已,陛下知其然乎?犹陛下於天下之大害、朝中之大奸,已悟而復疑,將断而又止也。
如陛下旷然判忠邪、別是非、除大害、復大利,使亿兆鼓舞,驩然一辞,和气上薄於天,则天自將以膏泽嘉瑞答陛下矣,何忧乎灾变,何事乎祈祷\也哉!
今天下之大害,莫如青苗、免役之法,阴困生民,莫如茶盐之法,流毒数路,陛下固知之矣,且优柔而未断,以绝其源,此民心之所以犹郁,而天意之所以未开也。
朝中之大奸,莫如蔡確之阴邪险刻,章惇之谗贼\很戾,相为朋比,以蔽天聪,虐下罔上,不忠之跡,著於两朝,天下之人,皆愿逐而去之以致清平,而陛下反容而留之,此民心之所以犹郁,而天意之所以未开也。
伏望陛下上体天心,下观民意,奋厉威刚,一革大害,一去大奸,以为宗社无穷之休,以为生灵莫大之福。
然臣章虽数上而天听益远,言已极而圣心未回,意者陛下以臣怀嫌挟怨,不本天下公议而私出己意,妄詆大臣。
愿陛下出臣前后章疏,集百官於朝堂会议,以决是非。
儻以臣言为非,则臣甘从窜斥,如以臣言为是,则乞罢確与惇,臣非敢有激也,不然恐无以解圣心之疑而成天下之治,臣不胜拳拳忠告之至。
贴黄:「今奸邪在朝,格陛下之良心,害陛下之美政者,非一二人,然莫如蔡確、章惇为奸臣之杰也。
臣不得不先为陛下力言之,惟睿明省纳,幸甚!」又贴黄:「臣窃听中外之议,皆望升祔后大有所变,进忠退奸,兴利除害,以满四海之望,而沈然不闻,但闻升祔后执政大臣无名转官,受厚赐而已。
今大旱如此,正当如两汉故事,策免三公之时,而反滥赏確等,此天道之所以不顺也。
伏望陛下鉴古而行,以答天戒,国家幸甚!」
丙午,上御延和殿,疏决在京系囚,除常赦所不原外,杂犯死罪以下降一等,杖以下释之。
丁未,三省、枢密院言:「高丽表內有太皇太后表及进奉物。
故事,惟答以皇帝回諭敕书,今欲依例。
」从之。
詔高丽贺登宝位、进贡物,並依条例回赐。
御史中丞黄履言,乞修正不用去官赦降原减条。
詔刑部大理寺看详合去留以闻。
"苏軾自辨章,可参照。 "
御史王巖叟言近除太学博士刘涇、学正谢文瓘不协觽议,並罢之。
御史安惇言开封府推官胡及纵狱子胡义拷无罪人死,又推治公事漏泄狱情。
詔送吏部与合入差遣。
"元丰八年六月丙戌,及依旧供职。 "御史刘次庄言:「门下、中书外省置局设官,编修六曹寺监条例,岁月浸久,殊未就绪。
欲乞罢局,送六曹隨事修立,委三省属官详看。
」詔见修条贯限一季毕,如出限官吏添给勿给。
"旧录云:始,先帝董正治官三省六曹之职,而未有法守,乃詔外省设属分修;未及上而有是詔。 新录辨曰:既未有法守及分修未上,自不须备载,自「始先帝董正」至「有是詔」三十五字,並刪去。 "
礼部言,高丽奉慰并贺登宝位使人进奉物,合行回赐。
詔赐高丽国王马三匹、银鞍勒一副、衣二袭、金带二、锦\綺罗一百五十匹、衣著五百匹、绢一万匹、银器五千三百两;奉慰及贺登宝位使、副、人从各赐物有差。
广西经略司言,邕州横山寨主刘舜宾,谍知归化州儂智会等將以九月劫掠山獠,已牒邕州考覈。
詔:「智会向经交趾迫逐,方还巢穴,势必不敢侵掠,引惹讎隙。
虑缘边官司为近经分画,希望功赏,乃指交人生事,妄以智会为词。
兼自去年十月申举,至今尚称未得其实,且经略司去边最近,尚不能覈实,则缓急边防,安得不失机会?令苗时中速体量诣实,若交趾无故侵犯,宜即詰问不遵詔敕端由。
其男女被虏者,喻使归之,事讫以闻。
」"苗时中知桂州,在元丰七年六月。 "
馆伴辽使所言:「国信使萧洽等称:『南使过本朝生餼录目,无大宋国贺正旦或生辰字。
今所赐餼录,却有大辽国贺字,乞除此四字,方敢收留。
』寻面諭以久例,岂可輒有更改?直至回程,终不收受。
」詔雄州移牒北朝涿州,其录目俟萧洽过界,牒送讫奏。
刑部言:「准元丰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敕:『开封府、诸路州军应奏大辟案,称刑名实有疑虑及情理可悯者,仰大理寺並依法定断,并作疑虑可悯条送刑部看详。
如刑名实有疑虑,情理实有可悯,並具因依奏取旨;若无疑虑及可悯者,即具钞奏下本处依法施行,不得一燍將旧例贷配,破却律敕正条。
仍委门下、中书、尚书省点检。
如有不当及用例破条,奏乞取勘施行。
』本部看详,除已遵守外,所有依法奏覆公案,上省取旨。
」从之。
"新、旧录皆如此。 "
朝散郎、集贤校理黄廉为户部郎中。
廉提举河东路保甲凡六年,未尝乞赴闕,虽在团教场,未尝易儒服,故比陕西、河北独不赐战袍。
元丰末,他路保甲拥兵入县、镇,贼\杀官吏,髃盗通行数州,独河东保甲不为犬吠之盗。
司马光闲居,往来陕、洛间,闻河东民言甚美,因熟问治状;吕公著亦言河东军兴【二二】、边民德廉甚厚,故有是除。
"此据黄庭坚所作廉行状增入,更当考之。 "
朝奉郎刘昱为户部员外郎。
"此据政目。 "己酉【二三】,詔太皇太后出入仪卫,可添御龙骨□子直三十六人,御龙弓箭直四十五人,御龙弩直四十五人,皇城司禁卫五十人,马队三百五十人,东西班、茶酒班殿侍共一百人,快行增至二十人。
军头引见司监官二员,并將带承局、等子,依隨驾例祗应;钧容直并动乐殿侍,候將来开乐日取旨。
是日,司马光始以疾謁告。
庚戌,侍御史刘挚言:「臣自去年十一月后来累具状,弹奏宰相蔡確不恭不忠,贪权罔上,无廉耻之节,失进退之义,营私立党,阴害政事,皆公议所不容,而朝廷安危大体之所系,天示谴告,旱暵成灾,无燮理阴阳之德,无厌服中外之望也,乞赐罢免,使之外补,至今不蒙可否之命。
缘臣备员言路,既已弹勘之,臣则义不可止,前后章疏既不蒙付外施行,累乞上殿又不蒙指挥允许,上下隔塞,情志不通,公道不明,邪正不辨。
今旱虐广阔,二麦绝望,人之艰食,疾疫已作,盗贼\將起,陛下祈祷\之诚\,非不勤至,而和气不答,则害谴之大,將谁召之哉?陛下仁慈包容,不究其故,欲不失恩意於大臣则可也,然生民何罪,不蒙哀救?假如不欲暴確前后罪恶,则自当依古今典故,止以灾变罢去,有何不可?伏乞检详臣前后论確事状,尽降付三省。
若臣之言不诬,即乞速赐睿断,罢確以答天戒,以慰安中外;若臣之言有不出於公议,则乞黜臣以谢確。
所贵忠邪是非有所分別,无徒使臣纷纷言之,烦□天听也。
」贴黄:「確罢则正人可以伸,邪党可以化,確不去则君子道消,小人道长;正人君子进则善政行、天下安,小人邪党进则善政不行、天下危。
伏望圣明深察。
」又贴黄:「大臣邪正之辨,士大夫去就之决,在此一举尔,陛下何惮而不为之哉!」
又贴黄:「君子进则能养小人,小人进则必害君子,进退之事【二四】,臣非敢取必於陛下也,然惟望圣意早有所定。
如欲用正人,则速赐罢確,如有所不欲,亦望速罢言者,使善人君子早为去计,免使他日被其祸害,亦陛下之赐也。
今混淆杂进,久不辨別,非所以全善人也。
」"元祐元年正月二十一日己酉,挚遗□以此为第五疏。 正月二十一日上第一疏,附八年十月末,第二疏十二月六日,第三疏十二月十四日,第四疏十二月十八日,第五疏元年正月二十一日,第六疏并第七疏,今附此后,第八疏二十七日,第九疏二月七日,第十疏二月十五日。 "
挚又言:
臣近者累具章疏,乞赐圣断罢黜宰臣蔡確,至今未蒙指挥施行。
臣本以奸邪在朝,豺狼当路,故不避祸患以尽言责,而陛下曾不省察,岂微贱之臣,区区之琐说,不足以感悟天听乎!然臣之所言,皆天下安危、生民祸福大计,非臣之利也。
今理难缄默,伏望圣明略垂顾省,无以臣之贱而废其言,天下幸甚。
谨按確本无学术,又无德望,因缘遭遇,惟以锻链大狱、排斥善良、聚敛民财、阿諛苟合致身执政,仍以深中不测为履行,附会取容为事业,引置私党相为表裏,此天下之所共知也。
昨者神宗灵驾发引,公然违敕不赴內宿。
及山陵使回,略不依故事辞位,而使其门下之人,扬言於觽,谓己有定策大勋,嗣皇倚赖。
贪天之功以固权位,欺上罔下更无廉耻,至於假朝廷政事,以行私意,因王珪薨歿,递迁门下,方兼三省。
蹇周辅父子明有罪恶,但以周辅在开封日,曾勘蔡硕欠钱两事,周辅皆为曲法平掩,报其私恩,不使罢任。
如此之类亦中外之所共知,臣已於前章论列其详矣。
今自去冬以来,都无雨雪,畿甸及京东、西近而易知也,陕西、河北、江、淮之远,有人来者,臣每询访,皆云「大旱」。
则被灾之地,可谓广阔,百姓一岁之命,惟赖麦尔,麦不登则民飢,民飢则盗贼\必起,又疾疫相承而作,天下之势,诚\可大忧,非小小灾异,乃上帝警告以动圣虑也。
汉世水旱灾变,必策免三公,而三公以灾异引咎自杀者,比比有之。
又曰:『烹弘羊,天乃雨。
』夫烹人非致雨之道,而雨必可致者,盖桑弘羊聚敛奸臣也,以谓烹是人则民心悦,民心悦,则天怒解而和气应也。
前世及本朝凡遇水旱变异,则执政之臣必须引咎自劾,惶恐畏天,恳求去位,以避贤路,以谢天谴,盖身为公卿,职在燮理阴阳故也。
確位居上相,正任其责,而恬然不以为意,前日山陵使还不去,今日大旱不去。
中外士论莫不惊怪,谓確贪固宠禄,实有轻朝廷之心,將谓皇帝陛下春秋富盛,太皇太后陛下垂帘之际,或未能尽知大臣充山陵使及遇灾异,明有辞任典故,所以幸於不悟而都不备礼自言,傲然安倨,蔑视公议。
今旱势累月,已涉春矣,生民嗷嗷,惊骇狼顾,正是大臣恐惧待罪之日,又是陛下思答天戒、更张政事、变置大臣之时也。
確窃据日久,奸险阴害,不忠於国,无心於民,与章惇死党相结,同力护持敝法,沮排同列,以隔塞陛下善政,谁不愤疾?而陛下覆之如天,容之如地,不判其邪正,不辨其公私,此中外士大夫,未见其是非成败之所在,所以怀疑观望,未敢尽心展意於国家者也。
伏望悯此旱虐,早发睿断,明以故事罢职任,使之外补,则天下必安,人心必悦。
天下人心既安既悦,而天地之和不应,臣当被欺罔之诛所不敢避。
然则陛下何惜去確以救四海之命,较其利害,孰轻重哉!陛下若以临御未久,恩遇执政,不欲遽有去留,今来听政已逾年,又改元矣,尚待何时也?若以皇帝陛下盛年,左右须人辅导,则自有二三老成道德之人,何赖確哉!確奸险刻薄不可使,久在陛下左右,朝廷终无所益。
伏乞速赐指挥,將臣前后论確章疏,付外施行,臣不胜爱国爱人区区之心。
贴黄:「若不早罢確职事,则善人终不可立,邪党终不可辨,敝法终不可改,善政终不可行,疲民终不可安,士大夫终怀畏贰不得尽心於朝廷。
所系甚大,伏望圣听无疑,早赐施行。
」又贴黄:臣昨亦论章惇,乞行黜降,今来未敢併烦圣听,候罢確日,別具弹奏。
」
又贴黄:「水旱罢免宰相,古今明有故事。
確位上相,罪恶不少,今止以旱灾去位而免其贬窜,掩其奸邪,已足为幸,於国体无伤,臣独区区如此者,亦非狂妄自弃也。
盖天赋愚直,心嫉奸恶,出於孤远,蒙置之言路,见確无礼骄慢,为天下之害,所以尽言以报恩遇,伏望早赐指挥,为岁首发政之美。
」"挚遗□以此为第六疏,正月空日上。 按是年正月十三日立春,此云「今旱势累月,已涉春矣」,或恐在二十一日第五疏前,编遗□者偶失之,今仍附二十一日【二五】。 "
挚又言:臣自去年十一月后来累具章疏,弹奏蔡確,乞赐罢免,至今未蒙施行。
伏见祖宗以来,执政臣僚苟犯公议,一有台諫论列,则未有得安其位而不去者。
其所弹击,又不过一二小事,或发其阴私隱昧之故,然章疏入,即日施行。
盖去留大臣,一切付之公议,虽人主不得以私意加也。
今臣所论確之罪,非一二也,非小事也,又非訐人之私过隱慝也,皆是欺君罔上、不恭不忠、贪功怙权、无廉耻、立朋党,极人臣之大恶,並有实跡,天下之所共知,而王法之所不容者也。
臣言屡进,极於忠愤矣,而天听愈高,莫能感动。
今上天儆告,旱灾已成,二麦已干,疾疫已作,饥饉时至,民將流亡,盗贼\將至,髃情惊惧,大命近止。
累月以来,日眚亡光,风埃昏塞,此何时也,而陛下曾不以为虑,天戒如此,岂可不畏?夫欲转祸为福甚无难,缘今日灾变,本非人君有失德所召也,又非朝廷无仁政所致也,止以今日政在大臣,而大奸杂处、忠邪混淆,无燮理阴阳之德,无厌服中外之望,害流生民,人情愤郁之所致也。
陛下专务包容,使天下受其患,而独幸此一二奸人,何谓也!邪正不辨,是非不分,如黑白冰炭之不可同也,宜早分辨之,则忠义之士知所向,而善政立矣。
臣又窃料圣慈不欲伤恩,欲待其自请而后以礼数去之耶。
確之无廉隅、贪权势也久矣,自去年已来,百术千虑,为安身不可动之计,则今日安肯以水旱故事自请哉?若或陛下疑臣排击大臣,有挟私之意,伏望降臣前后章疏,付三省辨正是非,早赐圣断,罢確职任以答天戒。
中外之心既安以悦,则天变必回,和气应而时雨降,尚可救枯槁灾厉万分之一,伏乞速赐处分。
贴黄:「古者水旱,策免三公。
及本朝以来,大臣以灾异,未有不自请罢免、闔门待罪者。
今大旱如此,確位上相,安然自处,略不备礼,足以知其轻视朝廷,蔑无公议。
」又贴黄:「陛下自去年以来,凡政令未便於民者,略已更改,虽未能尽去其根本大害,然节次所改者不少,皆是確久来护持以为善法者也,而今合同觽改之。
前日不以为非,今日不以为是,则尚可以为大臣而责其事君之义哉!兼议者又以谓確深险而多谋\,今肯依从改为,非诚\心也,盖阳欲自託於正人,以为安身之计,俟他时復肆其志,则今日善政却须变更。
臣观確处心已见反覆,则议者之语不可不察也。
惟望早赐罢確,专任正人,使善政毕立,则后日不可摇矣。
」"挚遗□以此为第七疏,系之正月而无其日。 "
挚又言:
臣近具状,乞罢宰相蔡確,至今未蒙施行。
缘臣备员御史,以触邪指佞为职,今宰相奸险,有犯公议,臣若失职,谁敢言者?伏见祖宗以来所用相,考遴选择,必取天下有德有望之人,故內则庙社安,外则夷夏畏,下则觽庶伏,其功名事业,昭於天下,至今称之;未尝有法狱之吏,聚敛之臣,诡譎之才,阴贼\之行,天下所嫉而使在相位如確者也。
臣所以不避再三,干冒天听。
確之当去,其罪非一:公违陛下敕命,不赴神宗发引內宿,为大不恭,其当去者一也【二六】;山陵使回,明有歷代及国朝故事,而略不引罢,废礼贪位,其当去者二也;皇帝陛下之立,乃天人之所助,而太皇太后之德也,確輒自称定策,贪天之功,其当去者三也;在中书二年,不將差除与三省合奏,及身迁门下,阴使言者申请,招权营私,其当去者四也;其弟犯法,蹇周辅承勘两次,皆灭裂平治其事,故今日周辅父子有罪,言路累有弹奏,而確力主之不罢其任,屈公法,报私恩,其当去者五也;执政臣僚,已经覃恩迁转,无故又进一官,妄引嘉祐、治平不可用之故事,欺谩圣聪,不顾廉耻,其当去者六也;与章惇死党相结,一柔一刚,一合一离,欲其销磨同列,牵制善政,中外皆知其术,其当去者七也;去年十月至今,並愆雨雪,骄阳肆虐,天下大旱,民情惶惶,实由確奸邪所召,况位居上相,正任其责,其当去者八也;確在熙寧、元丰间,锻链噃狱,排逐善良,引荐奸偽,变更祖宗政令,诛求民财【二七】。
確在言路、在司农、在执政,首尾身任其事,见法令未便,何尝闻有一言论列裨补,惟是阿諛护持,以谋\进用。
及至今日,自见其非,乃稍稍语於人曰:『在当时岂敢言也!』此確之意,欲於今日固其名位,故反归曲先帝,是可谓大不忠矣,朝廷以高爵重禄,尊养辅臣,欲何用哉?岂有见可言而不言也?假如言之而不听,当以死继之,假如畏惧而不敢言,则当辞事而去,乃臣子之常分也。
当时诡隨,及时移事改,方为自全之计而卖过归咎,是可谓大不忠矣。
事先帝不忠,则安肯尽忠於陛下也哉?此其罪恶尤大,其当去者九也;近者奉使山陵回,陵行属官【二八】,故事自皆推恩,而確乃特荐高遵惠、张璡\、韩宗文,乞从优恩,上欲以悦圣意,下欲以饵同列,赖陛下至公,照其狡计而议遂不行。
中外闻之,莫不欣快,陛下观此用心,则確之邪正不难知也。
此一事尤喧物论而罪尤大者,其当去者十也。
確之罪恶如此【二九】,髃议沸腾,臣愚区区之言,略已自竭,而圣度包容,一切不以为意,在圣慈不失恩於確则可也,其如朝廷之轻重、天下之安危、生民之祸福、人情之去就,在確之罢尔,则所系岂不大乎!今忠义之士当盛明之时,人人皆愿自效,而確犹在位,谁敢明目张胆尽心於朝廷哉?正人不得立,则陛下之善政不得行,天下之敝法不得改。
今大旱累月,燥风惨日,自冬入春,宿麦已槁,疾疫將作,內外之情,惊惶不安,皆由大奸在朝,天示谴告。
伏望圣慈,深察事势,以天下为念,早发圣断,罢確职任,使之外补【三○】,以答天变,以召和气,以慰公议,以新改元之政,天下幸甚!"挚言確十当去事,与八年七月六日戊戌、九月十四日乙巳并此年闰二月五日甲午苏辙所言,须并考。 此章挚集有之,遗□独无,当考。 "
辛亥,詔以时雨稍愆,今月二十四日太皇太后躬诣中太一宫集禧观祈祷\。
詔寺、监闕官,並依在京通用令六曹寺、监官在假奉使听以本处官兼外,其主簿亦许权丞,从礼部所请也。
"新录削去。 "
又詔:「改府界第十一將充京西第七將,训练郑、滑州军马,依旧滑州驻札。
以府界第十一將下郑州步军三指挥,隶属京西第十將下【三一】;京西第七將下阳武县步军三指挥,隶属府界第七將下。
其开封府界第十將,训练尉氏、阳武县军马,依旧尉氏县驻札。
」以郑州復故也。
"新录削去。 "
枢密院言:「府界、三路保甲已罢团教,其教阅器械,令赴官送纳。
仍立府界、三路私有禁兵告获赏格。
」从之。
左正言朱光庭言,乞委令、佐拣择弓手疲软者,易以应募保甲。
从之。
"新录削去初七日吕大防云云。 "
又言,累降指挥下陕西、河东逐路经略司,禁止边人不得与夏国私相交易,访闻私易无所畏惮。
詔將官及城寨使臣,告諭地分蕃部首领及弓箭手人员、把边將校等觉察,违者治之。
"二月十一日詔,可考。 "
光庭又言:"此据编类章疏增入正月二十二日。 "
臣闻自陛下临御以来,思致天下元元於太平。
四海之內,莫不懽欣鼓舞,皆以谓升祔之后必大有为,进忠退邪以起善治。
延颈企首,日夕以冀,今踰一年矣,未奉明詔,人意郁而上干於天,故自冬涉春,膏泽不下。
陛下焦劳在念,靡神不宗,以至亲御便殿,原洗囚系,然而嘉应未孚,天其或者有以寤陛下所以致之之由,岂非奸邪之臣充位而未去,私心邪说交相为乱,是以变为戾气以及天下。
今一郡一县不得其人,尚为千里之害,而况身居鼎轴之任,动系天下,苟非其人,则害可胜言哉!方今圣政日新,自当风雨时若,所以未然者,盖由忠邪未分,此天意有以寤陛下也。
儻陛下照见奸邪,早行睿断,则和气致祥,固未为晚。
若蔡確不恭而心私,章惇不忠而邪说,韩縝不耻而冒宠,是皆不足当大任,臣已累尝备论之,愿陛下留神省察,以幸天下。
窃以蔡確、章惇、韩縝不恭、不忠、不耻之如此,必无大公至正之心,以陛下生灵为虑。
故於议论政事之际,章惇则明目张胆,肆为辨说,力行丑詆,以害政事;蔡確则外示不校,中实同欲,阳为尊贤,阴为助邪;韩縝则每当议论,亦不扶正,惟务拱默为自安计。
执政大臣处心积虑,如此奸邪,惟陛下□仁,尚容在位,然岂不为圣政之深虑者哉!
今夫內有青苗、免役、茶盐等害未尽更张,外有边防、疆场之事未经处置,以臣观之,是皆枝叶之害,未足为忧,惟其奸邪未去,实根本之大患。
若根本之患除,则枝叶之害,何虑而不去哉?恭惟陛下至明如日月,无私如天地,凡所为之政,莫不曲尽於诚\意,惟是执政之间,奸邪未去,最为根本之大患者。
舜之为君,放四罪而天下咸服;汤之有天下,举伊尹而不仁者远。
臣愿陛下,上法舜、汤所以放四罪、去不仁,特奋睿断,罢去蔡確、章惇、韩縝柄任,別进忠贤以辅圣治,则自然三光明、寒暑平、风雨时,休征不旋日而至矣。
监察御史王巖叟奏:"编类章疏元年正月二十二日。 "臣近以大旱,上章乞早革大害、去大奸,以答天戒,指言蔡確、章惇相为朋比,以蔽天聪,虐下罔上,不忠之跡著於两朝。
乞出臣前后章疏,集百官於朝会议,以决是非,今復累日,未蒙施行。
臣窃惟陛下祈祷\甚勤【三二】,而天心未应,旱虐日深,民命近止,陛下不可不思。
伏以水旱为灾,国家重事,稽前代旧章,则三公例当策免;考本朝故事,则柄臣自合逊辞。
今陛下有容,既重退人之意,而奸臣无耻,又忘避位之心【三三】。
臣於此时何可循嘿?盖臣之所据,是朝廷公器,臣之所陈,是天下公议,虚公器而不言则负朝廷,弃公议而不□则负天下,臣苟如此,陛下置之何用?且自古以来,置諫官、御史,正要为朝廷论大害、言大奸,与天子为耳目,非欲以蔽天子聪明,使奸人长恶也。
又自古以来,天下大害,莫不由大奸而成,必先除大奸,则大害自去。
臣前后所论二奸臣,事跡甚明,伏望陛下览臣苦言,察臣血恳。
臣非病狂,何肯不籍身名,妄把忠贤破坏;不惜门户,故与权臣作绚。
陛下岂不知蔡確、章惇受先帝恩深,明知天下疾苦,都不进一言告先帝知之,惟是阿諛佞媚、欺罔蒙蔽,以安身固位而已,非先帝不听其言也。
辜负恩德,可为痛心,岂有不忠於前日,而望其忠於今日哉?古人谓听言之道,必以事观之。
今確辈之事,陛下可观而知矣;臣等之言,陛下可考而听矣。
臣伏料陛下固知確、惇为奸邪,但未能遽断尔。
传曰:「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先王之所深戒也,愿陛下早赐依臣前疏所乞施行,上以答天意,下以慰人心。
贴黄:「臣窃以今日人心之望陛下,犹陛下之望天意也,陛下未有以答人心,故天意未有以答陛下,此理甚明,陛下何惜去奸邪以应天意、为生灵之福?」
壬子,刑部修御史台察官功过、岁终考较及比折分等法,並从之。
癸丑,太皇太后驾独祈雨。
"此据政目增入,实录不书。 "甲寅,董□遣人入贡。
丙辰,上幸大相国寺祈雨。
內出太皇太后詔曰:「原庙之立,所从来久矣。
前日神宗皇帝初即祠宫,並建寢殿以崇严祖考,其孝可谓至矣。
今神宗既已升祔,於故事当营馆御以奉神灵。
而宫垣之东,密接民里,欲加开展,则惧成烦扰,欲採搢绅之议,皆合帝后为一殿,则虑无以称神宗钦奉祖考之意。
闻治隆殿后有园地,以后殿推之,本留以待予也,可即其地立神宗原庙。
吾万岁之后,当从英宗皇帝於治隆,上以寧神明,中以成吾子之志,下以安民之心,不亦善乎!」"旧录云:神考始建原庙,严奉祖宗,像设次序,各依礼制,后世不可得以增损。 至是承微意,奉神考屈居后殿之列者累年。 以此可见奸臣之不忠耶。 新录辨曰:此宣仁太后盛德,以成神宗之美,乃以谓奉神考居后殿非詔旨也。 自「神考始建」至「不忠耶」五十三字,並刪去。 "
侍御史刘挚言:「臣累具状弹奏宰臣蔡確,乞行罢免,至今未蒙指挥。
伏缘朝廷之上,忠邪並立,內外人情不安,臣以微官【三四】,备耳目之任,义难苟止。
確之罪恶,前后论列已详,今再论安危所系之大体。
伏自圣明临御之始,首起司马光,使之执政,於是天下之人,无远无近莫不欢欣厌服,以望苏息。
然光以至诚\直道独行孤立,所恃者惟圣明特达之知,而庙堂同列,略无诚\心助光为善者,不惟不助,而又有□忌、嫉害之心。
夫嫉光者,乃所以害政而利於己也。
故每议一事,则须口舌纷紜而后能决;乃政令既下,则內外官吏犹怀疑畏,持其两端,未肯悉心奉行。
皆以確之与章惇,乃是前日欺先朝造法作令,倡和护持最坚最久之人也。
今乃並据要路,气焰权势震凌中外,又布置朋党,晓夕计谋\,以固其位,坐待他日反復变更而执今日之事。
此人情所以恐惧,而观望未敢定心专志以事朝廷者,实为两人故尔。
上则陛下虽有仁惠之政,为確等所艰难而不得纯被於民;下则士大夫虽有忠义之节,为確所黢制而不得自竭於君。
则確与惇之为今日害,岂不大哉?臣不知陛下何惜一言去天下之大害也?今司马光老矣,而病羸已甚,万一事有不幸,光不能支持,则陛下之仁政遂不復立矣,生民之疾苦遂不復苏矣,陛下所用善人君子遂不胜確等陷害矣。
善人被祸未足论,而使確等復得志,则肆毒於天下,必愈甚於前日矣。
陛下试思及此,则社稷大计,岂可不念之哉!时难得而易失,祸福之间,密不容发,惟望圣慈深思几会,早发神断,罢確与惇,別选德望与光同心守正之人,置之左右,以成就陛下善政,以绥安陛下疲民,使忠义之人,旷然无惧,竭力以报陛下。
此事无难,在陛下一言而已。
確等不去则朋党立,確等既去则朋党消。
盖小人邪党,本以利合,若见朝廷利害已正,则彼自亦隨时而化,皆足以为朝廷用矣。
伏乞將臣前后论確等章疏,速赐付外施行,早罢確等以辨邪正,臣不胜愤懣、忧国爱君之至。
」
贴黄:「臣闻確等常在通进司探问臣僚文字,缘於歷內尽见抄上数目。
今虽蒙圣恩欲全愚臣,故章疏未赐降出,然留中文字,確已知其数,故已疑怒臣等,日谋\倾害。
臣跡甚危,伏望体察,不若尽出臣疏,付外公行,臣虽被责亦所甘心,免被阴害。
」
又贴黄:「陛下虽用司马光,而反使確等牵制之,故为政將一年矣,虽更制改法,利於民者固多,而大病根本皆在。
又天下推行之人,犹怀疑贰,依违不肯尽心,使民不能尽被惠泽也。
推行所以怀贰者,以確与惇持权当路,人畏他日反覆之祸也。
伏望专任正人,早罢確等,则善政可以成,基本既定,后日不可动,乃万世之利也。
」
又贴黄:「臣昨曾有贴黄奏闻,候罢確日,別弹章惇,今来二人为害一等,皆中外所畏者,臣故於今状同论之。
」又贴黄:「確自陛下即政以来,其大罪犯公议者,凡十余事,臣前具状弹奏。
今天下大旱,日月已久,灾害已成,陛下焦心忧民,至烦车驾躬行祈祷\,而確为首相,正任其责,略不引咎避位,以谢天谴,以厌人心,足以见其欺慢陛下矣。
只此一事,自合窜黜。
」"挚遗□以此为第八疏,正月二十七日上。 "
丁巳,资政殿大学士兼侍读韩维等言:「臣等见进读三朝宝训,其间有祖宗时事与今不同者,盖当是时天下初定,与治平之后事体自別,君臣论议亦从而异。
又有祖宗一时处分,难以通行於后世者,欲乞遇有似此等事,特许臣等看详,更不进读。
」从之。
"旧录云:时欲改革先帝法度,维等以宝训中事有不可上闻者,欲輒不进读。 乃是人臣献可替否之意【三五】,兼奏陈画旨乃敢奉行,岂可谓輒不进读?自「时欲改革」至「不进读」二十六字,並刪去。 "
河东路安抚使吕惠卿言:「本路太原、汾等一十四州军正税之外,別有和糴之名而未尝用钱,又不得与灾伤检放倚阁及不隨赦恩蠲免。
今朝廷虽除其积欠而不正其本根,乞专委转运\、提刑、提举司访闻民情,立法闻奏。
」詔河东路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司与经略安抚司同共相度,立法以闻。
"惠卿家传可考。 "
中书省言:「元丰六年九月敕,舍人各隨所领房命词。
今除刑房间有责降牵復及兵房有蕃官迁转外,其余差除並在吏房日常行词,余並无词命。
欲令依旧各僉押逐房文字,其命词止依故事,论日分草。
」从之。
"元丰六年九月乙丑。 "户部言相度河北盐法所言,乞废罢见行新法,復行旧法通商,从之。
"八年十月十八日己卯,初命范鍔同河北漕司相度盐法。 王巖叟有奏议,今遂罢新法,悉用旧法也。 "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言,宜州溪峒司申莫世忍乞遣人进奉。
詔:「许进奉,更不令赴闕。
其表状,仰收接投进;所进物,令本司桩管以闻。
」
司马光、吕公著既迁官,詔閤门,光及公著正谢,特令再拜,不舞蹈;恭谢景灵宫神御,亦止再拜。
光寻以疾謁告,是日"二十八日丁巳。 "復有詔放正谢及恭谢【三六】。
光惶恐不敢奉詔,乞埙疾间入谢,依减拜指挥。
光自是凡十有三旬不能出,然奏疏相属。
"五月十三日,光乃入对延和殿。 "又移书三省曰:"移书三省、密院,不得其时,附见正月末,更须考详。 "
光比日牵强入朝,欲与诸公商议疏事【三七】,贡其短拙以求采择,无何上下马不得,至在朝假,谨具咨目如左。
当今法度,所宜最先更张者,莫如免役钱。
不惟刻剥贫民,使不聊生,又雇得四方无赖浮民,使供百役,官不得力,为今日之计,莫若尽罢免役钱,依旧差役。
民间息肩者,什已七八,若虑逐处利害不同,即委诸路转运\司及州县具未便事理,申陈朝廷,更为相度,別立一州一县敕施行。
第一不可委提举司相度,彼虽本职,藉赖役钱,如鱼之有水,安肯放免?必来沮难无疑也。
光见欲作一文字奏闻,若降至三省,望诸公同心协力与赞成,如此行之,可以除久弊、苏疲民。
凡法久则难变,此法行之已十五年,下户虽愁苦,上户颇优便,常情议论,已是非一【三八】,若不於此际决志改之,恐异日遂为万世膏盲之疾。
公家不得用民力,贫民常苦,富民常优矣。
朝廷今欲整治天下,苏息疲民,先须十八路各得好监司一两人,忠厚晓事,忧民忘私,使之进贤退不肖,兴利除害。
朝廷於本路事有所不知,问之则以实对,委之措置则不致乖方,然后可以倚仗为股肱耳目也。
苟非其人,则百事倒置矣。
前日所草监司资格及委官荐举文字,不知诸公曾篃见未?若如此可行,则早告进呈施行。
然立格为易,守格为难,既出指挥已后,愿诸公坚执此格,勿自隳坏,始为有益也。
旱势可惧,若春更不雨,必成大饥,不可不预为之备。
国家所赖为根本者,莫若农民。
农民者,衣食之原,国家不可不先存□也。
欲加存□,莫若察其乏食之初,早加賑赡,使各安土,不至流移,官费既省,民不失业,此上策也。
若已流移,官虽作擘画,散米煮粥,徒聚为饿殍,无益也。
为今之计,莫若预先將常平斛斗在州县者,十分中支拨一分,充赡贷米,委州县桩管,许一面支破,常切觉察。
乡村人户,有闕食者,许经本县投状,据口数多少老小出给歷子,每五七日一次,赴县请领口食,先从下户为始,县亦置簿拘管请到之数。
如此救接,直至成熟日,即一切住支,却令还纳所贷元数,更不取利息,如此始是实惠。
弋俊已获,未闻赏获之者,其將官討捕者【三九】,不无骚扰,宜早罢之。
前日蔡尹来言,开封有巨盗,朝廷有募人能擒之者,赏以班行。
今既擒之,止赏以钱,孔子称「去食去兵,无信不立」。
圣朝政令,岂当如此?诸公更算其多者。
范景仁当仁宗不豫,未有继嗣,天下寒心,莫敢启口之时,独能首建大议以安宗庙社稷,章十九上,除官不拜,可谓以身徇国之臣,其功不在文、富之下,今文、富重赏,景仁独不霑及。
又太皇太后亦应知其大功【四○】,愿诸公进呈秉国文字时【四一】,详为敷奏,乞优与推恩。
前日帘前宣諭,上封事异等,宜略加旌赏。
此乃圣朝美事。
光有看详封事歷三卷,官职姓名及所言事,一一有之,愿诸公同於其间选择才识出觽者,具姓名敷奏,量加箧异,以成圣志。
又遗书枢密院曰:
吕大忠言,夏虏乍恭乍驁,由私市公行故也。
其延、庆侵疆,有害无用,终当与之。
然今日未可与也,俟大忠到官,审察事势,先奏乞严禁私市。
不过年岁间,彼必屈服,遣人来祈请,然后朝廷下詔,旷然归以侵疆,赦其罪戾,贡赐往来,一切如故。
此策大善,请明公更召见、询访其详。
然如光愚见,若只如去夏约束,检门下开拆簿曾行下,则大是悠悠,徒为玩令,一无所益,须別立法云:应汉户、熟户与西人私相交易者,正犯人处斩,妻子送江淮编管。
粉壁晓示,许人陈告,即时给係省钱五十贯充赏,本地分巡检、寨主、监押並冲替。
仍令经略司、本州常切觉察。
如此逐处行却一两个,方能禁绝。
若西人如往年兴兵压境【四二】,以胁庆州刘忱时,亦莫之听,但坚壁清野,使自弊而去。
河东经略司总领二十余州军,边面千余里,地接二边,帅府之重,孰过於此?而以吉甫处之,果能称职否?且如昨者,北敌侵火山地,不与,於初累石时,便令撤去,彼若放箭我射何伤【四三】!仍明据道理,紧行文牒,痛加詰责,云「当奏朝廷问诸北朝」。
今朝廷亦不共理会,示之以弱,但恐春暖,敌狃於得志,以为南朝易与,大兴徒觽,广有占割,朝廷亦坐视无如之何。
土地者,国之本,若敌惟意所欲,无问多少,要取便取,成何国家?此由边帅不能防微杜渐故也。
渠自乞扬州,诸公何不早许之,別择老成重厚有胆略者以代之。
子厚方欲措置熙河,为经久之计,而元帅乃一方头目,其人岂高材英器,忧国忘家者耶!愿早易之,勿致败事。
御史所言保甲罢按阅,甚当,宜从之。
彼得三时务农,岂顾此微茫赏物【四四】?而省国用不少,但与逐旋置库,量留金帛。
遇冬教时,委令、佐选绝艺,赏以银楪子、银鴼、綵缎;如与人班行【四五】,虽云猥贱【四六】,亦是国家命官,岂可如泥土与人?其出等事艺、及正长教人及分数,欲更不与班行。
正长所以鞭挞保丁,只为未及分数,未赏故也。
前日见驾部来白:沙苑地狭不能容京西所送騍马,且彼无牡马,徒多养騍马何为?但使之积死可惜耳!欲令京西未发者,皆烙退印还民,已发者令沙苑估价出卖如何?若可取,望早指挥,然监牧亦不可不一面早差官相度兴復【四七】。
汉、唐都长安,故养马多在汧陇、三辅之间;国家都大梁,故监牧在鄆、郑、相、卫、许、洛之间,各取便於出入。
今宜且復近处一二监,各有旧基故也。
子厚常言军赏误,何时当与裁减改正?边人立小功者宜勿赏,此宋璟所以安开元也。
封事太约一篇止有两幅,吏去其签【四八】,子厚欲有去取,既难得会议,彼亦有大利害,但请子厚欲去者去之,余令进入,贵早结绝。
又手书与吕公著曰:「自晦叔入都,及得共事,每与僚寀行坐不相离,未尝得伸悃愊,虽日多接武【四九】,犹隔阔千里也。
今不幸又在病告,杳未有展覿之期,其邑邑可知。
光平生有国武子疾,好尽言以招人过,遇庸人时,或妄发以取恨怒,况至交益友,岂敢反怀情不尽乎?晦叔自结发志学,仕而行之,端方忠厚,天下仰服,垂老乃得秉国政,平生所蕴,不施於今日,將何埙乎?比日以来,物论颇讥晦叔谨默太过,此际復不廷爭,事有蹉跌,则入彼朋矣。
愿勉旃勉旃!光诚\不肖,岂敢以忧国为己任,然昨日富家之諭,已上闻矣。
光自病以来,悉以身付医,家事付康,惟国事未有所付,今日属於晦叔矣。
」"昨日富家之諭,不知何事,当考。 与三省、密院咨目及吕公著书皆不得其时,今附见謁告论役法后,更须考详。 见欲作一文字,即二月六日依奏札子。 前日所草监司资格及委官荐举文字,此未见。 二月八日,詔举司措置存□飢民。 弋俊,三月二十六日陕漕言,弋俊等在虢州、南阳县。 韩维论范镇文字,二月十日。 旌赏封事异等、吕大忠禁私市、择人代吕惠卿、易熙河帅、罢按阅保甲、復监牧、裁减军赏,此数事当细考施行月日,或讫不曾施行。 "
戊午,復瀛州束城镇为县。
是月,右諫议大夫孙觉言:「臣窃见汉陈平对文帝曰:陛下使待罪宰相。
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化之宜,外镇抚四夷,內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其职也。
丙吉见牛喘,问之,掾史谓丞相失问,吉曰:『方春少阳用事,未可大热。
三公典调和阴阳,职当忧,是以问之。
』两汉大灾异,罢免宰相者,以其责在燮理之地。
太宗朝,李昉以霖霪百余日,阴阳乖戾罢。
仁宗朝,王曾以昭应宫灾罢;梁適以苛慝並作、变异重仍罢。
水旱过常,为大灾变,为宰相者,当任其责,宰相不以为任,则谁当任之?今自皇帝陛下、太皇太后陛下亲政以来,所以便安元元,有所更易者,其事不一,下至閭巷小人,山海殊绝之处,莫不謳歌而鼓舞。
然而阴阳未和,旱气太甚,经冬无雪,春又不雨,弥数千里,粟麦失种,此其为忧不一日二日而已也。
將恐编户乏食,盗贼\髃起,良民受害,浸为远近之忧。
皇帝陛下、太皇太后陛下亲出祈祷\,忧勤切至,篃走髃望,未尝一日而忘其忧。
而蔡確、韩縝视之,眇然若不任其责者,未有闭门引咎,上章谢罪,引故事乞赐罢免。
天意有可知者,前后雨雪少降而輒止,阴云稍合而復散,意者揆务不胜其任,和气不格其应乎!为宰相而无体国忧念之心,爱民惻怛之意,晏然自处,若其事非己忧者,臣以为此非大臣之道也。
伏乞依两汉故事,循祖宗旧例,各赐罢黜,以警百官。
」"二月甲申,觉又有两章。 "
侍御史刘挚言:「臣近具状,论奏僧惠信指论僧司重法吏人受赃公事,已蒙付下大理寺施行。
然伏见圣旨指挥,令据惠信经祠部状內所指人根究,不得支蔓。
臣看详惠信元状,前於开封已曾断遣,后经祠部,已送推司,会开封申陈,言祠部不当,遂朝旨更不施行。
今既復以付之所司,则所司自有推勘之法,若止究状內人数,即或有分赃寄赃之类,及凡干证左而不见於状者,皆不许其追照,狱无所质,何缘得情?兼祠部、开封各係经歷,若有不当,自合一案推结,况两处昨者互有所陈,何可置而不问?盖状內之事,则於法有禁,若状內之人,於事相干,安得不治?自来朝廷送所司公事,止令依法,或约束不使支蔓,未闻限定根究人数。
臣又虑进呈取旨之时,不曾子细开陈,致有如此处分。
窃虑勘司承望风旨,不尽公理,纵失有罪,违废典法。
欲乞再降指挥,本司並依自来推勘条贯,乞仍责立近限,不得淹延。
若前来承行官司明有违法,並令依条一处圆结奏裁。
」"挚初疏附元丰八年十一月末,此第二奏也,据遗□乃正月二十九日上,今附月末。 "
注释
【一】仍移牒安南静海军「南」字原脱,据宋史卷四太宗纪及本书卷七三大中祥符三年二月癸巳条、卷一一○天圣九年六月丁酉条、卷一四一庆历三年六月壬戌条补。
【二】况有司乎阁本「有司」作「百司」。
【三】务恪其职「其」原作「共」,据阁本、活字本改。
【四】恐非此也阁本作「恐此非也」。
【五】工部郎中吕大忠「郎中」原作「尚书」,据阁本及宋史卷三四○吕大忠传改。
【六】十月二十八日「十月」原作「二月」,据阁本及本书卷三九○元祐元年十月壬子条改。
【七】臣窃以圣人之治虽一道道无敝忠肃集卷五论役法疏不重「道」字。
【八】顺事之变「事」原作「时」,据阁本及上引忠肃集改。
【九】於役法之敝「役」字原脱,据上引忠肃集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八差役补。
【一○】至速者十余年而一及之「一」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一一】旧扑户相承「扑户」原作「挨户」,据阁本及上引忠肃集并下文「庶乎承扑者无破败之患」句改。
【一三】復如此「此」,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八差役作「之」。
【一四】则朝廷知浮浪之人不可以当役矣阁本「则」下有「是」字。
【一五】又取隨入国「取隨」二字原倒,据阁本、活字本乙正。
【一六】太皇太后出入仪卫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一宣仁垂帘「太皇」上有「詔」字。
【一七】自冬涉春「涉」字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七逐小人补。
【一八】编类章疏「类」原作「录」,据阁本、活字本及宋史卷一八哲宗纪绍圣元年五月癸丑「编类元祐髃臣章疏及更改事条」句改。
【一九】须更详「更」原作「考」,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府界诸路耆长壮丁之役宋会要食货一三之一「耆长」下有「户长」二字;本卷下文亦有「看详所募耆、户长」句,疑此处有脱漏。
【二一】乞相度黄河利害所宋会要方域一五之一○「乞」下有「下」字,疑是。
【二二】河东军兴「兴」原作「兵」,据阁本及宋史全文卷一三上改。
【二三】己酉原作「乙酉」,按是月无「乙酉」,现据阁本改。
下同。
【二四】进退之事「事」原作「时」,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五】今仍附二十一日阁本、活字本「日」下有「后」字。
【二六】其当去者一也「者」字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七逐小人及下文补。
【二七】诛求民财忠肃集卷七劾论蔡確十罪「诛」上有「以」字。
【二八】陵行属官「陵」,上引忠肃集及长编纪事本末作「隨」。
【二九】確之罪恶如此「如此」原作「如山」,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三○】使之外补阁本无此四字。
【三一】隶属京西第十將下「隶」原作「练」,据阁本改;「京西」原互倒,据上下文乙正。
【三二】臣窃惟陛下祈祷\甚勤阁本「勤」下有「苦」字。
【三三】又忘避位之心「忘」原作「忌」,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七逐小人改。
【三四】臣以微官上引长编纪事本末作「臣以言为官」。
【三五】乃是人臣献可替否之意按上下文义及本书注例,疑此句「乃是」上当脱「新录辨曰」及其他文字。
【三六】復有詔放正谢及恭谢「放」原作「改」,按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八有辞放正谢札子。
作「改」无义,现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七逐小人改。
【三七】欲与诸公商议疏事「疏」,阁本作「数」。
【三八】已是非一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六三三省咨目「一」上有「不」字。
【三九】其將官討捕者「其」原作「有」,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
【四○】又太皇太后亦应知其大功「大功」,同上书作「功大」。
【四一】愿诸公进呈秉国文字时「秉国文字时」原作「秉国时文字」,据同上书乙正。
【四二】若西人如往年兴兵压境「如」字原脱,据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六三密院咨目补。
【四三】彼若放箭我射何伤「我射」原互倒,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乙正。
【四四】岂顾此微茫赏物「顾」原作「愿」,据同上书改。
【四五】如与人班行「与人」原作「何又」,据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六三及文义改。
【四六】虽云猥贱「贱」原作「贼\」,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
【四七】然监牧亦不可不一面早差官相度兴復「牧」原作「收」,据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及本条注文改。
【四八】吏去其签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去」作「云」。
【四九】虽日多接武「多」,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