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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祐元年二月庚申尽是月庚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三百六十五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元祐元年"丙寅,1086"
全文
二月庚申朔辛酉,詔京东西、淮南安抚、转运\、提刑司,体量巡检、县尉老疾不任职之人,选官对移或奏差,具因依以闻。
又詔:「大名府自经水灾,民田多渰浸,耕种未得,人户艰食。
向虽賑济,尚虑官司拘制,使被灾之民,未蒙恩泽,可委大名府安抚使韩絳询访賑济。
」
馆伴高丽使言,高丽人乞开宝正礼、文苑英华、太平御览,詔许赐文苑英华。
詔军器监將诸路未造军器,如有须合制造,即以闻。
"新录削去。 "
枢密院奏请:诸军年七十,若病患假满百日或不堪医治差使者【一】,诸厢都指挥使除诸卫大將军致仕;诸军都指挥使、诸班直都虞候带遥郡除诸卫將军致仕;诸班直、上四军除屯卫,拱圣以下除领军卫:仍並以有功劳者为左,无功劳者为右。
从之。
枢密院言:「非將官驻札处军马,欲乞府界、京东西路差本处都监或监押一员充训练官,依將敕施行;仍选留押队一员,余並减罢。
遇全將差发,许本將指名奏差小使臣二人权充,归营日罢。
」从之。
又言府界、五路保甲已罢团教,应保甲赴教日止用民间衣装,不得勒令別造。
从之。
讲筵所乞借实录,詔只令取会。
"政目。 "
吏部郎中张汝贤言:「奉敕差福建路按察,并臣僚上言本路转运\副使王子京买腊茶事,令相度。
乞並依熙寧五年二月六日朝旨,除依旧禁榷州、军外,並放通商。
」从之。
"熙寧五年二月六日朝旨未见,今以元祐盐法册增入。 元丰七年七月十七日王子京始建请榷腊茶,八年二月七日并榷通商地分。 "新淮南等路提点坑冶铸钱事李深言:「坑冶铸钱,旧隶一司,至元丰二年,以荆、广、淮、浙分为两路。
韶州岑水等场,自去年以来坑冶不发,欲乞两路提点铸钱通为一司。
」从之。
詔每路特借钱一十五万贯。
左正言朱光庭奏:"此据编类章疏增入二月二日。 "「臣窃观天意未和,盖缘人心未悦,人心所以未悦,盖缘政事未修,政事所以未修,盖缘忠贤未安,忠贤所以未安,盖缘奸邪未去。
夫所谓天意和者,何以形容?三光明,寒暑平,风雨时而已。
所谓人心悦者,何以究知?惟家给食足,民无札瘥而已。
所谓政事修者,何以辨明?惟上有道揆,下有法守而已。
所谓忠贤安者,何以表见?惟同心一德,直道而行而已。
所谓奸邪去者,何以举错?惟去其甚者,恶类亦消而已。
故奸邪去则忠贤安,忠贤安则政事修,政事修则人心悦,人心悦则天意和,此不易之理也。
臣尝论奸邪,则指蔡確、章惇、韩縝为之先;论忠贤,则以司马光、范纯仁、韩维为之先。
去奸邪、任忠贤,惟先者为急,伏望陛下上观天时,如此愆亢,將为灾岁矣。
臣愿陛下早赐睿断,以顺天意。
若以蔡確、章惇、韩縝久为大臣,进退以礼,因此愆亢,假之礼数,俾均逸外藩,礼固不薄矣。
陛下擢任忠贤,弥加信任,待以不次,蔡確既去,乞以司马光补其闕;韩縝既去,乞以范纯仁补其闕;章惇既去,乞以韩维补其闕。
盖此天下大任,惟天下大贤可以当之,非张璪已下备位之臣可以堪任也【二】。
陛下果去奸邪,信任忠贤,上合天意,下合人望,则和气充溢於上下,变灾为祥,天之膏泽,不旋踵而当降矣。
伏望圣慈,断在不疑,早赐施行,以召和气,以幸天下。
」
贴黄:「司马光今已疾矣,陛下早屏去奸邪,专任忠贤,天意助顺,就陛下太平功业,司马光必安。
惟愿陛下早赐睿断施行。
」又贴黄:「臣窃惟陛下临御以来,圣政日新,超越古今。
然而今日去奸邪、进忠贤,其势甚易。
若蔡確、韩縝、章惇之奸邪,天下所愿去者也;司马光、范纯仁、韩维之忠贤,天下所愿进者也。
非臣之私言也,陛下因天下所愿而行之。
天意既和,则膏泽自降,太平可立而待,惟陛下留神,天下幸甚。
」侍御史刘挚言:「臣窃以天下虽有极治之政,而不能使民不为盗也,然要能禁其为盗而已。
歷世以来,法严则盗衰,法□则盗炽。
国朝自近岁差役用募法,而官弛捕盗之禁;保甲行教法【三】,而民滋为盗之心。
前来滑州之单安,商州之王冲,以村野之人,逃亡之卒,一有呼啸【四】,遂能横行,蹂践乡县,杀害官吏,以至烦遣兵將,重为骚扰,大劳大费,仅能散扑。
皆由防禁□纵,赏罚不明,而寒飢猖狂之人,附之者觽故也。
近日制旨,既薄敛轻赋,稍还其衣食之路;又復置弓手、县尉、巡检,而察捕赏罚,並从旧典,所以防备奸恶,安养善良之意,可谓甚厚。
然访闻州县不甚究心,召募弓手,至今殊未就绪,巡检兵级,多未差填。
见今河北、陕西、京东西,所在常有盗贼\,攘幖抄窃,殆无虚日,乡野閭井,人颇不安。
盖前来保甲巡检,既有更不管勾指挥,则其意固以不在於捕盗,而新復官吏,又未就职,此盗之所以乘间而作也。
累岁以来,民间丰稔,今尚如此,自去冬大旱,二麦失望,积谷之家,观望不发,人已艰食。
臣虑將来寇盗,更有甚於今日,欲乞指挥逐路监司为备盗之计,督促州县,速招弓手及差拨巡检兵级,严责近限,早令数足,以时训齐,准备缓急。
及再乞指挥吏部所差注巡检、县尉,略加选择,催遣赴任。
近制新復弓手,所用器甲、营房,令所属应付。
访闻诸处巡检,自更改后来,其廨宇营房,往往闕少,或只於乡县寺舍安泊,欲乞一就下所属移那营葺,仍委转运\、提刑司,候召募弓手差填兵级及应付事件了毕,节次具数足及已了月日申奏。
若州县明有稽违乖方,便仰提刑司取勘闻奏。
臣近论役法,乞除衙前,依熙寧法用坊场钱召募外,其余弓手等役人,並乞用祖宗差法。
今来雇召,又须候七分方行勾抽,窃虑妨闕,伏乞检详前奏,早赐指挥。
」詔检会元丰八年五月十四日已降指挥,府界、三路巡尉弓兵,並依保甲未行以前復置;其上件三路巡尉,速行差赴,弓兵速行招填。
"此据吕大防政目增入。 挚奏,据本集。 正月七日、二十二日可考。 "
壬戌,詔上殿班自闰二月,遇垂帘日引一班,应上殿及特旨令上殿者,閤门前一日,关入內內侍省,尚书六曹、御史中丞同侍御史或殿中监察御史一员、开封府知府轮属官一员、諫议大夫司諫或正言一员同对。
监察御史王巖叟言:「臣窃以纳忠之道贵乎尽,论事之体贵乎密,不尽则不足以感动圣心,不密则不足以成就机事。
人主待臣下虽无间,而臣下自立不能无不同,既不同,则不能无忌碍而言有所不尽,事有所不密。
言之不尽,事之不密,非有益於朝廷之道也。
古之人有以告於君者,父子之间不以相语,况可使他人闻之哉!伏望圣慈,察臣之言,特赐指挥,依久来故事,台諫官只令一人上殿,庶使各尽其忠,而无不密害成之失。
」
又言:「台諫官,天子耳目之任,当使各尽其见闻以告主上,岂可却使互相窥察?常得志同道合之人则可,若有怀私意、持异见者,如何与之共论於上前?此不可不察也。
故事,台諫官论事,不相通议,亦不关白官长,盖欲以各尽其忠,岂可上殿却使两人同也。
」
又言:「六曹、开封府有司之事,皆有定法,所以官长与属官同奏对。
今台諫官须二人同上,则似与六曹、开封相类,恐非体要。
如蒙允臣所奏,只乞作出自宸衷批出指挥。
」"二月一十八日又有指挥,台諫並许二人上殿,则巖叟此章,讫不从也。 "
司马光言:臣伏见神宗皇帝,以夏国主赵秉常为臣下所囚,兴兵致討,奋扬天威,震荡沙漠,彼携其种落,窜伏河外。
诸將收其边地,建米脂、义合、浮图、葭芦、□堡、安疆等寨,此盖止以藉口,用为己功,皆为其身谋\,非为国计。
臣窃闻此数寨者,皆孤僻单外,难以应援,田非肥良,不可以耕垦,地非险要,不足以守御,中国得之,徒分屯兵马,坐费芻粮,有久戍远输之累,无拓土辟境之实,此觽人所共知也。
王师既收灵州不克,狼狈而还,卒疲食尽,失亡颇多,西人知中国兵力所至,自此始有轻慢之心。
是以明年边臣筑永乐城,彼潜师掩袭,覆军杀將,涂炭一城。
久之,又举一国之觽,攻围兰州,期於必取;將士坚守,仅而得全,敌自是锐气小挫,不敢轻犯边矣。
臣闻此数寨之地,中国得之虽无利,敌中失之为害颇多,何则?深入其境,近其腹心,常虑中国一朝討袭,无以支吾,不敢安居,是以必欲得之,不肯弃舍。
一年前,敌尝专遣使者诣闕,深自辩诉,请臣服如故,其志无他,止为欲求其旧境而已。
朝廷既许其臣服,敌求请旧境,朝廷乃降指挥,其前则云「所以兴举甲兵,本欲执取罪人,救拔幽辱,非有意侵取疆场土地」而已,其后乃云「止將已得些小边土,聊示削罚,岂可更有陈乞还復之理!」此则朝旨首尾已自相违。
又兴师本为振拔秉常,拒命者,国人之罪,岂可更削秉常之地?於理差似未安,王者以大信御四海,羌戎虽微,恐未易以文辞欺也。
於是敌既失望,愤怒怨懟,移文保安军,辞理不逊,云今来贺正旦人使,难议发遣,自是正旦、生辰乃至陛下继明,皆不遣使入贺,其不臣大矣。
然而去岁四遣使者诣闕,弔慰祭奠,告其母丧,并进遗物,礼虽不备,稍示屈服。
臣窃料敌意不出於三:一者犹冀朝廷万一赦其罪戾,返其侵疆;二者阳为恭顺,使中国休怠,阴伺间隙,入为边患;三者久自绝於上国,其国中贫乏,使者往来,得赐賚之物,且因为商贩耳。
昔卫贰於晋,晋取戚田。
及卫人既服,郤缺曰:「日卫不睦,故取其地,今已睦矣,可以归之。
叛而不討,何以示威?服而不柔,何以示怀?非威非怀,何以示德?」遂归戚田於卫。
今西人所为如此,朝廷既不能拒绝勿受其使,又不能招纳与之更始,彼来则迎送馆谷,以宾客待之,不来则一无所问,日復一日,將踰二年。
臣窃意朝廷谓西人势已衰弱,心实內附,故来则不拒,去则不追,置之度外,不以为虑。
殊不思去年前王师大举深入,將士所过,烈於猛火,割其疆场,屡请而不还,彼怨毒欲讎报之心,窥窬欲乘衅之意,日夜不忘,若渴者不忘饮,盲者不忘视也。
譬如有虎狼在屋侧,垂首熟寢,人岂可见其不动,狎而侮之,循其头,躡其尾耶!臣每思之,终夕寒心。
以臣愚虑【五】,於今为之,止有二策,一者返其侵疆,二者禁其私市。
何为返其侵疆?凡天子即位,天地一新,涤瑕荡秽,大小无遗。
昔赵佗自称南越武帝,倔强岭南,汉文帝即位,赦其大罪,遣单使往諭之,佗稽首请服,累世为臣;李继迁俶扰西陲,十有余年,关中困弊,真宗皇帝即位,赦其大罪,割灵、夏等数州,除其子赵德明为定难军节度使,由是边境安寧者四十年,此乃前世及祖宗之成法,非无所依据也。
今秉常之罪,不大於继迁也,米脂等寨,不多於灵、夏也【六】,陛下诚\能於此踰年改元之际,特下詔书,数其累年不来贺正旦、生辰及登宝位等不备之礼,嘉其弔慰祭奠【七】、告国母丧、进遗物之勤,旷然推恩,尽赦前罪。
自今以后,贡献赐予,悉如旧规。
废米脂、义合、浮图、葭芦、□堡、安疆等寨,令延、庆二州,悉加毁撤,除省地外,元係夏国旧日之境,並以还之。
其定西及兰州,议者或谓本花麻所居,赵元昊以女妻之,羈縻役属,非其本土,欲且存留以为后图,犹自有名【八】。
御敌人者,不一而足,俟其再请,或留或与,徐议其宜,亦无所伤。
至於会州,尚在化外,而经略司遽称熙河兰会,敌常疑中国更有辟境之心,不若改为熙河岷兰经略司,如此则西人忽被德音,出於意外,虽禽兽木石,亦將感动,况其人类,岂得不鼓舞忭蹈、世世臣服者乎!议者或曰:「先帝兴师动觽,所费亿万,仅得数寨,今復无故弃之,此中国之耻也。
」昔汉元帝弃珠崖,詔曰:「朕日夜惟思议者之言,羞威不行,则欲诛之;通於时变,则忧万民。
夫万民之飢饿【九】,与远蛮之不討,危孰大焉?」遂弃之。
此乃帝王之大度,仁人之用心,如天地之覆幬,父母之慈爱,盛德之事,何耻之有!国家方制万里,今此寻丈之地,惜而不与,万一西人积怨愤之气,逞凶悖之心,悉举犬羊之觽,投间伺隙,长驱深入,覆军杀將,兵连祸结,如向日继迁、元昊之叛逆,天下骚动,当是之时,虽有米脂等千寨,能有益乎?不惟待其攻围自取,固可深耻,借使敌有一言不逊而还之,伤威毁重,固已多矣,故不若今日与之之为便也。
此国家大事,伏望陛下留神熟虑,更与执政详议,以圣意断而行之,不可后时,失此机会,悔將无及。
何谓禁其私市?西夏所居,氐、羌旧壤,所产者,不过羊马毡毯,其国中用之不尽,其势必推其余与他国贸易。
其三面皆敌人,鬻之不售,惟中国者,羊马、毡毯之所输,而茶綵百货之所自来也。
故其人如婴儿,而中国乳哺之。
宝元、庆历之间,元昊负恩僭乱,屡犯边境,大入则大利,小入则小利,中国未尝蹈其境,破其军,禽其將,屠其城,有害於社稷也。
而首尾六年,元昊遣使,因缘边吏,卑辞纳□,顿顙称臣,虽其恶积罪盈【一○】,欲怀音革面,原其私心,亦未必不贪中国之财,思私市之利故也。
旧制官给客人公据,方听与西人交易。
传闻近岁法禁疏阔,官吏弛慢,边民与西人交易者,日夕公行。
彼西人,公则频遣使者,商贩中国,私则边鄙小民【一一】,窃相交易。
虽不获岁赐之物,公私无乏,所以得偃蹇自肆,数年之间,似恭似慢,示不汲汲於事中国,由资用饶足,与事中国时无以异故也。
陛下诚\能却其使者,责其累年正旦、生辰及登宝位皆不来贺,何独遣此使者,拒而勿內,明敕边吏,严禁私市?俟其年岁之间,公私困弊,使自谋\而来,礼必益恭,辞必益逊,然后朝廷责而赦之,许通私市,待之如初。
然边民与西人交易,为日积久,习玩为常,一旦禁之,其事甚难。
何则?若以常法治之,则有司泥文,动循绳墨,追问证佐,逮捕传送之人,停匿之家,奏裁待报,动涉半年。
如此则徒使边民丽刑者觽,狱犴盈溢,而私市终不能禁也。
夫三尺之限,空车不能登,峭峻故也【一二】;百仞之山,重载陟其上,陵夷故也。
今必欲严禁边民与西人私市,须权时別立重法:犯者必死无赦,本地分吏卒应巡逻者,不觉透漏,官员冲替,兵士降配;仍许人告,捉获赏钱若干,当日內以官钱支给,更不以犯事人家财充。
如此则沿边六路各行得一两人,则庶几可以耸动人耳目,令行禁止,人不敢犯矣。
然人存政举,此事全在边帅得人。
昔庞籍为河东经略使,下令禁边民与西人私市,有熟户犯禁,籍斩於他处【一三】,妻孥皆送淮南编管,一境凛然,无敢犯者。
其后施昌言为环庆路经略使,亦禁私市,西人发兵压境,昌言遣使问其所以来之故,西人言无他事,只为交易不通。
使者惧其兵威,輒私许之,法遂復坏。
若边帅未能尽得其人,则此法恐未易可行,不若前策道大体正,万全无失也。
光又手书与三省、枢密院曰:「不和西戎,中国终不得高枕。
光所上芻蕘,果有可采否?纵未欲遽以侵地归之,且早下一詔,数其不贺正旦、生辰及登宝位臣礼不备,諭以天子新即位,务崇□大,旷然赦之。
自今贡奉赐予,宜皆復旧规,但不责其必来献地,分画疆界而已,令保安牒与。
如此则彼此相弥缝,且有名,又不失大体。
不乘此际为之,万一彼微为边患,或更出不逊语,愈难处置,愿诸公算其多者。
」
癸亥,试御史中丞兼侍讲黄履为翰林学士兼侍讲,履自乞罢中丞故也。
"履除內翰制,不知谁作,略云:方赖执法以纠正,遽览囊封而请更。 履此迁必有故,而新、旧录俱不载,当考。 正月二十二日刘挚论蔡確四当去,以为確迁门下,阴使言者申请改三省奏事法。 言者即履也,履本確党,故挚论此。 履先罢中丞或由此,闰二月二日確乃罢。 然改三省奏事法,吕公著固尝申请矣,事具元丰八年九月乙巳。 此月二十八日朱光庭云云,可考。 "
提点淮南东路刑狱专切提举盐事閭邱孝直知蘄州,以言者论其失觉所部售盐违令也。
詔臣僚上殿札子,於帘前进呈讫,並实封於通进司投进,即不得直乞批降三省、枢密院。
詔淮南东、西路提举常平司体量飢歉以义仓及常平斛斗依条賑济讫奏。
枢密院言,按阅遍开封等县团教保甲提举官、客省副使刘琯等,今既减罢,难议依法全赏。
詔减半酬奖,內有已行赏者依此改正,及府界、三路去年所按该补名目保正欲依元条递降一等,元补殿侍者支钱四十贯。
从之。
"正月末司马光书,可考。 "乙丑,命宰臣蔡確提举修神宗皇帝实录,以翰林学士兼侍讲邓温伯、吏部侍郎陆佃並为修撰官,左司郎中兼著作郎林希、右司郎中兼著作郎曾肇並为检討官,入內都都知张茂则都大提举管勾。
詔工部尚书孙永、入內都都知张茂则修景灵宫神宗皇帝神御殿。
朝议大夫、太常少卿赵瞻为直龙图阁、知荆南,寻復故。
"復为少卿在闰二月六日,今併此。 "
詔以未得雨泽,权令罢修黄河,其诸路兵夫,並放归元来去处。
"此据王巖叟奏议增入,实录无之。 赵鼎臣河渠书云:闰正月李常等言:「故道高仰,还河非便。 」从之。 然则罢修河,盖常等使回奏请也,实录独闕之。 初遣常等在去年十二月十四日,鼎臣书月日或与实录不同,姑附注,当考。 四月六日常等乃建议乞增置水官,然则鼎臣此云「还河非便」,恐误也。 "
监察御史王巖叟言:「臣所领工察正预河事,伏睹今降指挥,此陛下以实应天仁民爱物之深意也,然臣窃有所疑,不敢遂默。
陛下以为『大河之役,劳民动觽而未必有成功,不雨之灾,实在於此,此天意也,不若罢之便。
』然臣闻救灾□难,天之道也,陛下岂不思北流横溃,河北生灵被害者不可胜数,日夜嗷嗷,未获安堵,其愁忧无聊之气,亦足以感天道致灾变乎!臣愿陛下念之勿忘,更敕大臣讲利害、计轻重,使河北生灵得免大患,以成王道无偏之美,以全陛下兼听博览之善。
」"巖叟奏、并梁燾奏,附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详注见二年二月八日。 "詔三省,元丰八年九月十八日后来增置职级,逐省从上各留录事、都事两人,后永为定额,更不得增置;其以次合递迁之人依旧外,余並放。
"苏辙龙川別志云自元祐五年五月末,可考。 "詔併废州县,令诸路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司,同相度合与不合废併以闻。
"玉牒乙丑詔诸路相度废併州县。 "
侍御史刘挚、监察御史王巖叟言:「窃惟天下涵濡太平之恩久,戴白之老,不识兵革者,非一日矣。
事方繁伙,民务增衍,议者谓益置郡县以分治之,乃其所也。
而比者聚敛之吏,苟欲减役人收役钱以附今日,率尔之间,遂行併废,不復问事体之何如,人情之乐否。
盖废併之后,州县相辽阔,有山岭重复,江河阻绝,远者数日【一四】,近者五六七宿,不能一往来於官者。
以言爭讼,则百姓赴愬难;以言赋税,则百姓输纳难;以言豪强,则官司弹治难;以言盗贼\,则官司警捕难;以言死亡,则官司检视难;以言期会,则官司追呼难。
不独如此而已也,且有据会要、扼津渡,四方百姓莫不引领以望城邑之復其故,而欣然愿出力役以奉公上。
臣愚乞自免役以来併废过州、县、军、监,凡可復者,皆復之以便民。
」
又言:「自来併废州县,虽省得役钱以为封桩之利,然酒课税额亏失者不可胜计。
今復添官三数员,禄廩至微,酒税之利自足备用,亦於公家无所侵耗。
臣昔尝亲见废相州永和县为镇之初【一五】,永和之民,相与号诉於官曰:『不知官中岁所利者几何,百姓愿计其数均认之,隨二税以纳【一六】,幸留吾邑不废也。
』官不敢受其词,竟废之。
陛下以此观废邑之人情,宜復否也。
又亲见恩州漳南镇百姓告於州,乞自备材植,出公力修廨宇,完仓库,復置本邑。
又亲见大名府永济县自废为镇,屡遭髃盗惊劫,民居破散,无復生意。
」"刘挚奏□有此章,王巖叟集亦有之,今並附两人。 朱光庭奏议亦有此,更须考详。 "
先是,司马光言:臣窃见免役之法,其害有五:旧日差役之时,上户虽差充役次,有所陪备,然年满之后,却得休息数年,营治家产,以备后役。
今则年年出钱,无有休息,或有所出钱数,多於往日充役陪备之钱者,此其害一也【一七】。
旧日差役之时,下户元不充役,今来一例出钱免役,驱迫贫民,剥肤椎髓,家产既尽,流移无归,弱者转死沟壑,强者聚为盗贼\,此其害二也。
旧日差役之时,所差皆土著良民,各有宗族田产,使之作公人,管勾诸事,各自爱惜,少敢大段作过,使之主守官物,少敢侵盗。
所以然者?事发逃亡,有宗族田产以累其心故也。
今召募四方浮浪之人充役,无宗族田产之累,作公人则恣为奸偽,曲法受赃,主守官物则侵欺盗用。
一旦事发则挈家亡去,变易姓名,往別州县,投名官中,无由追捕,官物亦无处理索,此其害三也。
自古农民所有,不过谷帛与力,凡所以供公赋役,无出三者,皆取诸其身而无穷尽。
今朝廷立法曰,我不用汝力,输我钱,我自雇人。
殊不知农民出钱,难於出力,何则?钱非民间所铸,皆出於官,上农之家所多有者,不过庄田、谷帛、牛具、桑柘而已,无积钱数百贯者也。
自古丰岁谷贱,已自伤农,官中更以免役及诸色钱督之,则谷愈贱矣。
平时一斗直百钱者,不过直四五十文,更急责之,则直三二十文矣。
丰年犹可以糶谷送纳官钱,若遇凶年,则谷帛亦无,不免卖庄田、牛具、桑柘以求钱纳官。
既家家各卖,如何得售?惟有拆屋、伐桑以卖薪,杀牛以卖肉。
今岁如此,来岁何以为生?是官立法以殄尽民之生计,此其害四也。
提举常平仓司惟务多敛役钱,广积□剩,以为功效,希求进用。
今朝廷虽有指挥,令役钱□剩不得过二分,窃虑聚敛之臣,犹依傍役钱,別作名目,隱藏□剩,使幽远之人,不被圣泽,此其害五也。
陛下近詔臣民,各上封事,言民间疾苦。
所降出者约数千章,无有不言免役钱之害者,足知其为天下之公患无疑也。
以臣愚见,为今之计,莫若直降敕命,应天下免役钱一切並罢,其诸色役人,並依熙寧元年以前旧法人数,委本县令、佐亲自揭五等丁产簿定差,仍令刑部检会熙寧元年见行差役条贯,雕印颁下。
诸州所差之人,若正身自愿充役者,即令充役,不愿充役者,任便选雇有行止人自代,其雇钱多少,私下商量。
若所雇人逃亡,即勒正身別雇,若將带却官物,勒正身赔填。
如此则诸色公人,尽得有根柢行止之人,少敢作过,官中百事,无不修举。
其见雇役人,候差到役人,各放逐便。
数內惟衙前一役,最号重难,向者差役之时,有因重难破家产者,朝廷为此,始议作助役法。
然自后条贯优假衙前,诸公库设厨酒库、茶酒司,並差將校勾当;诸上京纲运\,召得替官员或差使臣殿侍军大將管押;其麤色及畸零之物,差將校或节级管押。
衙前若无差遣【一八】,不闻更有破产之人。
若今日差充衙前,料民间陪补亦少於向日,不至有破家产者。
若犹以为衙前户力难以独任,即乞依旧於官户、僧道、寺观、单丁、女户有屋业每月掠钱及十五贯,庄田中年所收斛斗及百石以上者,並令隨贫富、分等第出助役钱。
不及此数者,与放免。
其余产业,並约此为准。
所有助役钱,令逐州桩管,据所有多少数目,约本州衙前重难分数,每分合给几钱,遇衙前合当重难差遣,即行支给。
然尚虑天下役人利害,逐处各有不同,欲乞於今来敕內,更指挥行下开封府界及诸路转运\司,誊下诸州县,委逐县官看详。
若依今来指挥,別无妨碍,可以施行,即便依此施行。
若有妨碍,致施行未得,即仰限敕到五日內具利害擘画申本州;仰本州类聚诸县所申,择其可取者,限敕书到一月內具利害擘画申转运\司;仰转运\司类聚诸州所申,择其可取者,限敕书到一季內具利害擘画奏闻朝廷。
候奏到,委执政官再加详看,各隨宜修改,別作一路一州一县敕施行,务要所在设法【一九】,曲尽其宜。
从之。
是日,"乙丑六日。 "三省、枢密院同进呈,得旨依奏。
初议役法【二○】,蔡確言此大事也,当与枢密院共之,故三省、枢密院同进呈。
"按光集自注,以正月二十二日上此札子,寻得旨依奏。 旧录於二月六日载之,盖二月六日方得旨依奏耳。 光二十一日謁告,次日即论此,岂非光所云「大害不除【二一】,吾死不瞑目」,故如是汲汲乎!又按闰二月一日章惇驳议,却称光此札子係二月三日,与光自注不同,盖二月三日降出此札子耳。 二月三日降出此札子,四日三省乞与密院同进呈,五日聚厅商量,六日进呈得旨,惇乃徐上驳议也。 今先载光札子,不著月日,於二月六日云得旨依奏,庶免牴牾。 新录於旧录大率所因者多,亦缘史官弗暇深考耳。 旧录於此日略载司马光所言云云,从之別书:「初,神考患差役害民,多至破产,有鬻子孙及自经析居避役者,乃出钱募人免其身役,人得乐业,户无繇役之苦。 司马光在熙寧中,力言役法非便,故得罪神考。 至是登用,遂倡首詆毁成法,欺惑帘幃,鼓帅髃邪,喧然助之。 臣报君怨,於义可乎!差役今既下,州县鉤召农民应官府之役,追扰纷然,各失生业。 或差或募,卒不克定焉。 於是附会者爭言变法,御史刘挚言:『乞以坊场钱募衙前外,其余役人,並用祖宗差法。 』殿中侍御史刘次庄言:『伏见熙寧以来变新役法,其意欲以均惠利民,盖以富厚之家安享佚休,而贫民日入於困乏。 欲乞指挥下诸路转运\、提举官【二二】,合郡县之议,究心斟酌,裁画上闻。 』监察御史王巖叟言:『乞罢免役法,復差法如嘉祐敕,独於衙前大役立本等相助法,以尽变通之利。 一切非理资陪,悉用熙寧新法之禁。 』时议者不一,民大失望。 」新录辨曰:「免役施行之初,论者不一,司马光尝力言其非便。 及是,执政復申前说,且下其议监司郡县,意在便民而已。 谓光欺惑帘幃,臣报君怨,可谓厚诬。 除司马光、刘挚等所言別列於后,余尽刪去。 」新录辩诬,別载光、挚所言固善矣,犹恨討论未详。 於次庄、巖叟所言,但依旧录所载数语耳。 今移挚、次庄、巖叟所言,先见於正月九日,仍於二月六日特书三省、枢密院同进呈,得旨依奏,庶不失事实。 吕大防政目,二月六日詔行司马光役法,役钱並免,役人揭簿定差。 又刘挚奏,乞以坊场詔衙前外,役人並差。 又王巖叟奏,乞乡户主官物,役人並差。 挚、巖叟奏,已见正月九日。 玉牒云,乙丑詔改役法。 "
丙寅,侍御史刘挚奏:「臣近者累具弹奏宰臣蔡確、知枢密院章惇,乞行罢黜,章十余上,日夕祇听【二三】,尚未闻报。
臣以孤贱绵薄,虽区区忠愤,而不能感悟天心,臣诚\死罪。
然而察安危之机,考邪正之辨,以圣明天日之鉴,岂有难者?所以睿断迟迟而不发者,臣窃料圣意,其说有二:其一则陛下必曰,凡此执政,皆受遗有功,故不欲遽有去留;其二则陛下必曰,今日朝廷,宜安靖无为以镇天下,未可变移执政。
臣以为不然,请为陛下言之。
恭以皇帝陛下之立,乃承祖考次序,太皇太后陛下於神宗进药之日,已有定命。
当是时,上无危疑之势,下无暌贰之论,则大臣奉承而已,何功之有也?非如古昔之时,付託艰难,故成败可否在大臣也。
况自去年以来,恩赏大臣,亦已不薄,进其官爵则过越故事,赐之金帛则莫知纪极,固已无负於大臣矣。
今已逾年改元,龙德日盛,圣政日新,庙社之安於泰山,上系太皇太后陛下之保祐,则尚何赖此一二奸人哉!若夫今日宜安靖之治,则诚\是也。
然所谓安靖者,谓疲民不可復扰也,谓边事不可復作也,谓法令不可烦苛也,谓土木未可兴也,如此之类而已,非谓容奸邪也。
若国之安危,民之愁苦,士之忠邪一切不问,而曰我欲为安靖之治,则大误矣。
今大奸大猾,持权当路,岂可牵於受遗之说而留之?乃是以厚恩养祸患也。
正人忧畏,邪党横行,又岂可牵於安靖之说而不问?则是以无事养朋党也。
譬如毒蛇啮手,壮士必断其腕,盖所去者小而所全者大也。
今確与惇,矜功肆恶,而陛下恐伤前日受遗之小恩而容之,使为后日国家之大患,则无乃异於壮士之取舍乎!豺狼在门,必急逐之,若拱手安坐,惮於举动,则彼得无所畏惮,伺便摇尾而入矣。
今確与惇朋邪害政,凶焰日炽,而陛下包含覆盖,欲守安靖之说,不察缓急之势,使奸谋\日深,后不可动,天下受其害,则又无乃类於不逐豺狼者乎!確之与惇,天资奸偽,拔於常调小官,十余年间遂至辅弼,则神宗皇帝之於二人,其恩德可谓大矣,然犹以不忠事之,则於今日,岂有至诚\大节以事陛下也。
陛下以生民困敝,故今於政令有所更张,而確等势不得已,承命改为,然不知陛下能保其后日之心乎。
臣逼於公议,弹击大臣,论其名分,则臣贱也,彼贵也;臣孤寒也,彼权势也。
若论其至公大义,则臣备耳目之任,自视其言可以贯天地而质神明,则陛下岂终不察臣之忠乎?伏望圣慈降臣前后章疏付三省,早奋刚断,罢確与惇,以幸天下。
」
贴黄:「今忠义士,见奸邪魁党对踞要路,故皆不自安,有避祸欲去之意。
使忠义引去,则陛下谁与立天下善政乎!臣所以日夜忧恐,不避烦瀆圣听,再三以告陛下,伏惟裁幸。
」
又贴黄:「臣前后所论確等事,皆是轻慢君父,欺罔中外,不忠不恭,营私害政之大罪,非指其小事也,非訐其阴私也。
伏望再赐省览臣前后章疏,然后降付施行。
」"元祐元年二月七日第九疏。 "
刑部言,荆湖南路转运\司状,邵州蒔竹县归明人户龙仁米杀人未获,乞依诚\州立赏捕杀,从之。
"旧录有此,新录刪去。 "
枢密院言:「京西第一將等状,为申明与所在知州、知县同管將下公事。
令详转补排连、差使窠坐、旬呈给假、比拍拣人之类,及申奏兵帐,自合同管。
其不下司將敕虎符,除收掌依旧外,虎符遇发兵,亦合与知州、知县合符。
不下司將敕,因公事合要照使,即与將副聚厅开读,其约束合依將副法施行。
又將副巡教,有事艺生簄者,止令本將科决。
其州县日有公事,难与將副分巡教阅,止合时往提举。
若每旬聚厅呈验人马之类,非將副驻札处,申发文字並知州、知县同管。
」从之。
丁卯,詔曰:「朕绍承圣绪,总揽庶政,永惟四方万里之远,其能使吏称其职,而民蒙其泽者,以监司得其人故也。
然非左右侍从之臣各举所知,则安能尽得天下之才而用之哉!孔子曰:『如有所誉者,其有所试矣。
』朕將考覈能否而进退诛赏焉。
应內外待制、大中大夫以上,限詔到一月,各举曾歷一任知州以上、聪明公正、所至有名、堪充监司者二人,委中书籍记,遇转运\使副、提点刑狱有闕选差。
若到官之后,才识昏愚、职业墮废、荐才按罪、喜怒任情,即各依本罪大小,并举者加惩责。
」"司马光正月末咨目所言荐举资格,今得施行也。 政目係之初二日。 "承议郎章元方言【二四】:「两浙每岁旧买盐本钱,常以三十万贯为额,近来不下四十万贯,虽本数有加而计利盖寡。
刑严赏重,私盐盗贩,州县积压巨万。
欲乞废罢诸处买盐场,將见管亭户,召情愿分等第,令每月纳净利钱,许依旧亭池煎盐出卖;余人愿纳钱煎盐者听。
仍许通商,於所过州县输税。
」詔本路转运\司相度以闻。
"新本削去,今復存之。 "
监察御史王巖叟奏:"编类章疏二月八日。 "臣闻孔子之戒曰:「远佞人。
」言佞人不可近也【二五】,盖其巧言令色,久而亲之,必使人有以喜者;喜则谗邪可得而行,谗邪既行则忠正日簄,忠正日簄则君德损而治道衰矣。
天下之势,有不可言也,故圣人直以远之为戒,其所以防佞人,虑岂不深哉!今佞人在陛下之旁,持天下之权,预天下之事者,非一二人。
而皇帝陛下富於春秋,太皇太后陛下不出房闥,是佞人易欺而难觉,得行其志之时也。
臣职当指佞,义在进忠。
伏见蔡確、章惇佞人之杰也,天下之人见其欺罔先帝无所不至,而今日犹在庙堂,亲近陛下,莫不共以为忧。
臣前后疏其奸恶,不为不多,皆败坏纪纲,陵夷风教,有害国家之大体,当行窜黜者,而陛下含容,未施威断。
臣窃计陛下不知二奸在上,威福足以动人,朝廷之士,有以甘言宠利诱而去者,有以阴机凶焰胁而去者。
诱胁之余,中立而为陛下用者,其能有几?既奸臣之党日益以盛,则朝廷之势日益以孤,將不敢有人言其恶矣,他日陛下虽欲闻之,不可得也,陛下安可不深思而早图之。
况歷朝已来,进退大臣,亦是寻常,陛下不须以为大事也。
臣伏观仁宗用王隨作宰相,陈尧佐、韩亿、石中立作参知政事,因諫官韩琦言「王隨不才,中书行事多有滯留;陈尧佐、韩亿有挟私之事;石中立惟好滑稽谈笑」,一日之间,罢四执政,天下莫不服。
仁宗纳諫之善,能断之美,朝廷清明而无所蔽,百官警惧而不敢私,所以能成天下之盛治者,其要在此而已。
天下之人,皆以仁宗之政望陛下,陛下固当以仁宗行事为法,副天下之望。
今大臣之恶,过於当时,而陛下之断,缓於前日。
且王隨簄谬,寧同蔡確之奸邪?中立滑稽,岂比章惇之凶劣?至於陈尧佐、韩亿所犯,止缘一事涉私,亦无其他諂恶,仁宗尚不少容,而四人同时俱罢。
陛下今日罢二人,有何难事,惟在陛下一言而已。
伏望圣慈早赐睿断,出臣前后章疏,付外施行。
贴黄:「臣为敕差在太学公试院监试,即无印使用。
」
又贴黄:「陛下如欲见仁宗罢王隨等四人本末,乞指挥中书检韩琦章疏。
」"王巖叟疏,又见二十五日。 今从元祐密奏。 "
殿前都指挥使、武信军节度使燕达等言,试验到太原府曲阳县大保长刘用事艺应法。
詔刘用与三班差使,赐衣带,令归吏部別承差遣。
韩维言:「臣窃见光禄大夫致仕范镇,往在仁宗朝常为諫官,是时仁宗皇帝春秋渐高,国嗣未立,中外臣庶,咸以为忧。
独镇率先髃臣,首倡大议,择宗室之贤,预建储副,以安国本。
凡上章者十九,貽执政书者二,献大合祭赋者一,所言忠切,至忘其身。
言未见用,则乞罢諫职,又乞放归田里,又乞降知小州。
除知杂御史,又固辞不受,惟以安宗庙社稷为忧。
自此大臣始继有论奏,英宗皇帝遂自藩邸入继大统。
先帝追录忠言【二六】,如文彦博、富弼,皆身被箧宠,赏延其嗣;刘沆、王尧臣虽已歿,犹推恩官其子,而恩赏独不及镇。
镇之为人,忠实静默,未尝以此事语人,人亦莫为言者,盖顏渊之无伐善,介子推之不言禄,镇皆有焉。
臣窃伤镇抱大忠、发大计,当先帝箧敘忠勋,遗不见录,遭遇陛下惟新之政,耆旧退废之人,毕见收採,而镇老矣,不及於用。
伏望圣慈,察镇先识首议,有劳宗社,特降明詔,箧显厥功。
使天下知朝廷之行信赏虽久而不废,人臣之抱忠计虽隱而必录,足使为善者劝,上助风化。
」司马光以病在告,亦移书三省,趣同列进呈维疏,优与推恩。
"光书在正月二十八日。 "
己巳,以光禄大夫范镇为端明殿学士致仕,仍以镇子蔡州平西县令百揆为宣德郎、监西京嵩山中岳庙。
寻又赐镇对衣、鞍轡\马。
"赐衣马乃二十二日,旧录有之,新录削去,今附见於此。 吕大防政目於初二日载此事,又载职方员外郎张述与一子官,皆以嘉祐中乞建皇嗣。 今从实录,见初十日。 张述事,当考。 镇十月十六日庚子落致仕,二十一日乙巳【二七】,又降詔召,十一月二十四日戊寅提举崇福宫。 "
初,英宗登极,祔仁宗神主而迁僖祖。
及神宗即位,復还僖祖而迁顺祖,镇上言:「太祖起宋州,有天下,与汉高祖同,僖祖不当復还,乞下百官议。
」不报。
及上即位,镇又乞迁僖祖,正太祖东向之位,时年几八十矣。
"镇此议当求全本附载,初议见熙寧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戊辰。 此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镇辞提举中太一、集禧【二八】、兼侍读,改崇福宫。 先是镇尝奏:太祖皇帝自宋州有天下,国号大宋,得礼之变,与汉同符。 英宗皇帝亦尝祧迁僖祖,熙寧一二大臣建议復还僖祖而迁顺祖,是太祖不得东向为宋太祖也,岂所以称建业垂统以貽万世子孙之计哉?又今大乐,君臣民事物皆失其位,臣在先朝,屡尝建言,虽送有司而未改正定议。 陛下新即大位,所先者礼乐,而礼乐之不可不正者如此。 伏惟追復英宗皇帝祧迁僖祖之礼,正太祖皇帝东向之位,改定大乐以为初政之美,而副天下之望,臣不胜大愿。 又奏:臣先帝时,尝奏太庙自迁还僖祖,而太祖不得东向,非子孙所以奉承建业开国之意。 又言:太常乐君臣民事物皆失其位,至今未见施行。 伏惟太祖是为百世不迁之祖,安可以僖祖易之?又大乐以荐天地、宗庙、社稷,不当如此乖误。 窃缘五使案警惕,阅素队,在近又將发引,皆用此声,不可不虑。 自祖宗以来,每升祔虞主,必先讲议祧迁,伏乞因此时復太祖东向之位及正大乐之乖误,则礼乐之正,实万世之典也。 镇时年几八十矣。 神宗升祔在去年十一月丁酉,镇两奏必在去年十一月乙酉前【二九】,今因镇加端明,具载此两奏。 其初奏僖祖不当復还,在熙寧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若载镇此两奏,则自「初英宗」云云至「八十矣」【三○】,並合换去,更详之。 英宗登极,祔仁宗神主而迁僖祖,此墓誌所云。 然考实录,则虽有此议,既而不果迁也,治平四年九月英宗祔庙,乃迁僖祖,熙寧五年十一月始復还为始祖,墓誌盖小误耳。 案:注中五使案警惕,未详。 "
右羽林军大將军【三一】、郢州防御使令廓嗣封越国公。
侍御史刘挚言:「臣数日来,传闻前知徐州王说除仓部郎中,又云差知荆南。
臣谨按王说昨在徐州,见前政赵鼎相度铸钱不便,违忤转运\司意,遂为吴居厚捃拾勒停。
说以此曲意取容,迎合附会,兴置钱冶,科买调敛,困民残物,劳费逼迫,无益公家,一方之弊,说实成之。
昨者朝廷治居厚掊刻欺罔之罪【三二】而不及说者,盖圣恩以□厚安人心,谓州郡有所受於监司而已,则说之获免幸矣。
今又从而进之,则恐无以为是非善恶之辨,况说资材闒茸浅\陋,一无所长,而有朋比奸佞之跡。
先帝正官名,严省闥之选,今於任人,宜加选择;荆南帅守,节制一路,皆非说之所宜。
伏乞除说一外任合入差遣,以允公议。
」贴黄言:「臣得於风闻,须至先时而言【三三】,万一无此,不过为妄言。
」又言:「□居厚於京东妄有兴作,凡州县谁敢违抗。
今固不可一一非之【三四】,但说於其间尤为过当,隨事增革以諂居厚,如於乡户逐等科炭,最为害民。
今来又遽有迁擢,臣所以论之,非谓奉行居厚事者皆可追治也。
」"挚遗□,此章以初九日上,今附十日,嫌与范镇事相乱也。 王说除仓部郎中在二月一日,寻出知密州,在闰二月四日。 又闰二月末苏辙奏,可考。 "
庚午,詔陕西、河东经略司:「应今后与夏国人私相交易,若取与者一钱以上,皆配江、淮州军牢城,妻子诣配所;情重及至罪止者皆斩,妻子送江、淮州军编管;许人告捕赏有差。
其透漏官司及地分巡察人,知情者与同罪。
」用司马光次策也。
"正月二十二日朱光庭言,可考。 "
都大提举成都府,永兴军路榷茶公事陆师閔言:先准庙旨,每年支拨茶一万□与熙河路经制司,充折岁额钱,乞施行。
詔:「依旧每岁应副经制司钱三十万贯,所有支茶充折不行。
其別应副经制司钱六十万贯,即依元丰七年九月四日指挥。
岁支钱二百万贯,以本司十案息钱二十万贯,提举榷茶司熙河路岁收息并应副经制司茶折剩钱共六十万,川路计置物帛赴凤翔府桩坊场钱三十五万,川路常平、免役积剩钱二十万,仍依坊场钱例计置物帛,及陕西三铜钱监铜锡本龏钱二十四万八千贯,在京封桩钱、券马縻费钱一十万贯,裁减钱一十万二千贯,续起常平等积剩钱二十万充【三五】。
自元丰八年为始,內茶及物帛以熙河路价理数。
其从京所支钱,仰户部每年依例印给公据,关差使臣齎送,候至元丰十年终,令经制司具逐年实支见在数目奏取指挥。
」"正月一日已改元,不应更称元丰十年,恐误编入此,当在未改元前,可移入元丰八年末。 "
復晋州和川镇为县。
辛未,朝请郎守侍御史刘挚试御史中丞。
新除左司諫唐淑问改差管勾灵仙观,淑问初未供职,以疾丐闲,许之。
"淑问传言「亟上疏言十事」,不知何事也,当寻,或有当追附者。 "
詔起居郎、舍人依旧制,不分记言、动。
先是起居郎蔡京言:「旧修起居注官二员,不分左右,故月轮一员修纂。
今起居郎、舍人分隶门下、中书两省,所以备左右史官,则左当书动,右当书言,而乃尚仍旧制,每月轮修,盖其职事未之有別,恐未足以称朝廷正名责实之意,欲乞今后起居郎、舍人隨左右分记言、动。
」元丰中已詔问门下、中书两省,言:「礼记虽有左右史分记言、动之文,然歷代即无分记言、动故事,但云事为春秋,言为尚书。
今观尚书,不免兼载言动。
今若止以制誥为言,则犹可分记;若临时宣諭、处置可否之类,即须有因依始末,欲乞且依旧制。
」故有是詔。
詔每遇忌辰,臣僚赴西上閤门奏慰讫,诣內东门奉慰太皇太后。
从礼部奏请也。
復成都府导江县为永康军。
枢密院言:「西蕃邈川首领河西军节度使、武威郡王董□文字称:『被病且死,其蕃族国王事【三六】,已令男阿里骨管勾。
』兼阿里骨称:『董□已死,今代父主蕃族进奉。
』按治平三年董□承袭唃廝囉进奉赴赴闕除官依例【三七】,今阿里骨进奉已於二月九日到京。
」詔阿里骨承袭,仍除节度使。
先是阿里骨既代董□领青唐事,"元丰六年十月末。 "然犹不敢以承袭告,朝廷徐闻董□死,未知孰立,詔边臣密侦之,时元丰七年六月也。
及是踰二年矣,因阿里骨来告,隨加爵命。
"除节度使起復在十八日。 "
司马光言:「臣於今月三日上言,以西人未服,中国不得无忧,而备边不敢少弛,不自揆其狂妄,献二策:上策欲因天子继统,旷然赦之,归其侵地,与之更始;下策欲严私市,俟其屈服,然后赦之。
然禁私市甚难,立法极严,又边帅得人,然后能行,不若前策之道大体正,万全无失也。
今窃闻执政用臣下策,止令禁私市,又立法不严,边帅未尽得人。
若边吏拘文,获一漏百,私市滔滔如故,或此路禁绝,而彼路放行,如隄防,一存一亡,將何所益?如此適足以激怒西人,使益发悖心,安肯屈服?万一微犯边境,或表牒中形不逊语,朝廷转难处置,悔之无及,不若用臣上策,早相弥缝,纵未欲还其侵地,且下詔书,责而赦之,使彼此安心,时难得而易失,不可忽也。
况本欲因天子继统,荡涤其罪,今日行之,已为太晚,若更迁延,则赦之无名。
兹事系国安危,若俟执政论议僉同,恐失机会,误国大事,伏望圣意独断行之,勿復有疑,天下幸甚!若有执政立异议,乞令其人自入文字;若依从其议,他日因此致引惹边事,当专执其咎。
」"十六日又言。 "
左正言朱光庭奏:"此据编类章疏增入二月十三。 "臣窃以尧、舜,帝之盛也;文、武,王之盛也,岂独运\圣智而至於此耶!盖资贤臣辅翌而然也。
观诗书所载皋、夔、稷、契与夫周、召、吕、毕之徒,其嘉谋\精忠,见之行事,固彰彰已。
恭惟朝廷今日圣政之隆,思欲天下元元,入於仁寿之域,乃尧、舜、文、武之用心也。
然而辅弼之臣,忠邪混淆,其怀私意、肆邪说、冒宠荣、偷安持禄者不一,是岂皋、夔、稷、契、周、召、吕、毕之事业?何足以奉承圣政,康济天下者哉?臣已累具奏论,愿陛下早赐睿断,亦尝备论天下之忠贤,愿陛下专隆信任,至今未蒙施行。
夫以道事君者,大臣之事也;难进易退者,大臣之节也。
若蔡確之进,本以滋章狱事;章惇之进,本以妄兴边事;韩縝之进,本以附会地界,是岂以道事君之事哉!今日確以故事当去而不去,怀私自营,偃然安处;惇之肆为辨说,復怀观望以固宠禄;縝之冒处大任,內有贤兄不知引避,顾岂有难进易退之节乎!恭惟陛下睿智日新,发为善政,將继尧、舜、文、武之盛烈,而辅弼之臣,怀私挟邪冒宠之如此。
彼虽不畏清议,强顏固位,寧不自愧於心乎!况司马光之贤,已为陛下信任,范纯仁、韩维今进在讲筵,是三臣之贤者,皆有志於皋、夔、周、召事业,愿陛下进此三人,以代蔡確、韩縝、章惇之任。
其张璪已下,皆持禄备位之臣,固不足以当此。
伏望陛下別白忠邪,断在不疑,早行黜降,以幸天下。
今日虽更张法度,以惠斯民,然弥纶补葺,正在辅弼,皆得贤人共济圣治。
若去彼奸諛,进此忠赤,则天下万事无復忧者,陛下垂衣拱手以享天下而已。
光庭又奏乞以程颐为讲官。
"此据政目十二日事,当求光庭奏附此。 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以汝团除西京国子教授,元年闰二月十八日承奉校书,三月十四日召对,二十四日通直说书。 "
注释
【一】若病患假满百日或不堪医治差使者宋史卷一七○职官志、卷一九六兵志「不」上均无「或」字。
【二】非张璪已下备位之臣可以堪任也「可」原作「所」,据阁本改。
【三】保甲行教法「行」原作「用」,据阁本改。
【四】一有呼啸「一有」原互倒,据忠肃集卷六论盗贼\疏及文义乙正。
【五】以臣愚虑「虑」字原脱,据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五○论西夏札子及治蹟统类卷二○哲宗委任台諫补。
【六】不多於灵夏也「也」字原脱,按此句与上文「不大於继迁也」句式应相同,现据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补。
【七】嘉其弔慰祭奠「嘉」原作「喜」,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长编纪事本末卷八六取洮河兰会下改。
【八】犹自有名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长编纪事本末及治蹟统类卷二○「自」均作「似」。
【九】夫万民之飢饿「夫」字原脱,据汉书贾捐之传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治蹟统类补。
【一○】虽其恶积罪盈「盈」原作「盛」,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
【一一】私则边鄙小民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则」下有「与」字。
【一二】峭峻故也「峻」字原脱,按「峭峻」与下句「陵夷」为对文,现据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补。
【一三】籍斩於他处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他」作「犯」。
【一四】远者数日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七州县废復「数」上有「十」字。
【一五】废相州永和县为镇之初「镇」原作「政」,据上引长编纪事本末及元丰九域志卷二改。
【一六】隨二税以纳「二」原作「三」,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七】此其害一也「害一」二字原倒,据阁本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九乞罢免役钱依旧差役札子、宋会要食货一三之七及本条下文句式乙正。
【一八】衙前若无差遣「若」原作「苦」,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八差役、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
【一九】务要所在设法「设法」,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役法」。
【二○】初议役法「役」原作「设」,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八差役改。
【二一】大害不除同上书「大」作「四」。
【二二】欲乞指挥下诸路转运\提举官「欲乞」二字原倒,据阁本、活字本乙正。
【二三】日夕祇听「夕」原作「久」,据阁本改。
【二四】章元方言「方言」二字原倒,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每九四变新法、本书卷五一○元符二年五月己巳条乙正。
【二五】言佞人不可近也「言佞人」三字原脱,据阁本及文义补。
【二六】先帝追录忠言「言」原作「信」,据阁本、活字本及宋史全文卷一三上改。
【二七】二十一日乙巳「一」原作「三」,按元祐元年十月乙酉朔,乙巳当为二十一日;本书卷三九○亦置此事於十月乙巳,现据改。
【二八】集禧原作「集僖」,据阁本、活字本及宋史卷一七○职官志改。
【二九】镇两奏必在去年十一月乙酉前按「去年」为元丰八年,则是年十一月无乙酉,又案神宗於元丰八年十月乙酉安葬,上文「在近又將发引」句,乃指神宗葬事,疑此处「十一月」当係「十月」之讹。
【三○】则自初英宗云云至八十矣「自」字原脱,据阁本补。
【三一】右羽林军大將军「林」字原脱,据阁本及职官分纪卷三五补。
【三二】掊刻欺罔之罪「刻」,阁本作「克」。
【三三】须至先时而言「时」,阁本作「事」。
【三四】今固不可一一非之「非」,阁本作「罪」。
【三五】续起常平等积剩钱二十万充「常平」原作「常年」,据阁本改。
【三六】其蕃族国王事「国王」原作「国土」,据宋会要蕃夷六之一九及文义改。
【三七】进奉赴闕除官依例「依例」二字原脱,据上引宋会要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