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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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五十九 李焘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八年八月尽是年九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三百五十九 帝号 宋神宗

年号 元丰八年"乙丑,1085" 全文

八月癸亥,詔:太皇太后遇南郊、坤成、兴龙节推恩亲属恩数,临时取旨。

乙丑,詔按察司所至【一】,官有才能显著者,保明以闻。

丙寅,刑部言:「敕令格式有更造,春秋都省付下者,并先下条,並准式雕印,限四月、十月颁毕。

其已颁者,岁以二月、八月录目行下。

」从之。

丁卯,翰林学士兼侍读邓温伯为翰林学士承旨。

朝奉郎、吏部郎中曾肇,朝请郎、礼部郎中林希,兼著作。

职事官有兼职自此始。

"兼职始此据林希传,当考。 "

承议郎苏辙为校书郎。

朝奉郎、直集贤院、权发遣凤翔府范育为直龙图阁、知秦州。

通议大夫、知邓州贾昌衡提举鸿庆宫。

詔:朔望皇帝御前殿,合赴起居官次日赴延和殿垂帘起居。

从御史中丞黄履请也。

己巳,镇江军节度使、知河南府韩絳加开府仪同三司,判大名府,兼北京留守。

絳陛见,面諭以「河北水灾,非故老大臣,莫能安集。

」遣使就第赐告。

时河决小□未復,议者欲为支川,傍北都注故道。

魏人惴恐。

絳五上疏,乞復澶渊故道,朝廷为之寢河役。

"此据絳本传附见,当考。 元祐三年二月己丑,冯京言合参照。 "

户部状:「勘会诸路,自去年推行市易、抵当,至今一年有余,逐旋申明条画颁行。

访闻诸处商贾,少愿市卖物货入官,本处官吏或不晓法意,即不免拘拦障固,本部虽屡行约束,尚恐未能止绝。

岁课未集,已有侵扰之患。

兼勘会镇寨市易、抵当,已准敕旨更不与置,今相度,除诸路州军抵当收息至薄,以济民间缓急,可存留外,其州县市易及余处抵当,一切可皆省罢。

」从之。

仍詔抵当如敢抑勒,依给纳常平钱物法。

"五月八日【二】可考。 此据法册。 旧录:户部言:「诸路州军抵当,可以省罢。 」从之。 抑勒仍依给纳常平钱物法。 新录:詔:「诸路州军抵当,取息至薄,民间缓急赖之,可以存留。 其中市易並罢。 如抑勒,依给纳常平钱物法。 」从户部请也。 二录並脱误,不可晓。 今以法册全文增入。 政目云「詔罢州县市易、县镇抵当。 」玉牒云「詔罢诸路州军市易、抵当。 」玉牒又误也。 抵当元不罢,但罢市易耳。 "

又詔给散青苗钱,不许抑勒。

仍不立定额。

"此据九月王巖叟疏【三】、又明年闰二月司马光疏增修。 然政目亦不载此,更须考详,恐合削。 "

礼部言:皇太妃生日节序物色,其冠服之属,减皇后五分之一。

詔翰林学士、给、舍、礼部、太常寺,同详定以闻。

"旧录云:先是,詔依皇后礼仪者,以为帝母,其礼当崇於后,既而以为过厚,有司观望,故损之。 新录辨曰:后、妃之制,固自不同,况宣仁临朝,钦圣在位,则皇太妃仪物不得不少损,避两宫也。 谓之观望,非也。 自「先是詔依」至「故损之」三十二字【四】,今並刪去。 "

太皇太后圣节,紫衣师号、度牒依元丰五年例,共二百道。

皇太后紫衣师号五十道,度牒五十道,皇太妃紫衣师号二十道,度牒二十道。

"政目初八日事。 "

詔知瀘州王光祖先次放罢,令梓州路转运\司劾治。

以言者论光祖苛暴不公,下监司询究得实故也。

"吕陶奏议可考。 "

詔大官令为正九品。

庚午,右屯卫將军高遵裕卒,赠永州防御使。

"遵裕传辨诬已见三月。 "

壬申,詔:诸將副、押队、训练官,非教阅事有违法者,许本州长吏觉察,监司点检。

癸酉,詔朝奉大夫钱曜,宣德郎、御史台主簿俞勤,並为都水监丞,自今並中书省差。

朝请大夫、提举玉隆观张頡为直龙图阁、知凤翔府。

詔:「官司事有疑惑而应申请者,上尚书本部,已申而不报,申尚书省或枢密院,又不报,奏闻。

即干急速,听先奏后申。

刑部侍郎杨汲为太皇太后贺辽主生辰使,皇城使、高州刺史王泽副之。

朝请大夫、户部郎中韩宗道为皇帝贺辽主生辰使,崇仪使、嘉州刺史、带御器械刘承绪副之。

光禄卿吕嘉问为太皇太后贺辽主正旦使,左藏库使刘永渊副之。

朝请郎、卫尉少卿陈侗为皇帝贺辽主正旦使,西京左藏库使高遵治副之。

门下侍郎司马光言:窃惟王者所以治天下,惟在法令,凡杀人者死,自有刑法以来,百世莫之改。

若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虽尧、舜不能以致治也。

近见刑部奏钞,泰寧军勘到保正家人姜齐,见本部代名大保长张存捽著百姓孙遇,其孙遇捽著袁贵髻子,张存道:「此人称是『东岳急龏子』,胡乱打人,不伏收领。

」齐捽孙遇,褫衣打三二十拳【五】,解擘放却袁贵。

齐与存捽倒孙遇,齐行拳踢打孙遇身死。

齐发心共张存捉缚袁贵,虚做打杀元相爭人,申解赴县,替行偿命【六】。

其袁贵到县,不肯虚招。

齐蒙枷项隔勘,方具实招通。

又怀州勘到百姓魏简与郭兴爭赌钱,拽倒郭兴【七】。

其父郭昇拽著简,使头撞简。

简为本人年老,便道:「你共我不是抵对,休拽著我。

」待推□□客,郭昇图放却,简用力去郭昇咽喉上□□客一□□客,其人当下倒地身死。

又耀州勘到百姓张志松,为再从弟张小六冤执咒□责兄弟男女【八】,值志松乘酒,嗔恨张小六,因此行拳打张小六当时身死。

上件三人,於条皆合处死。

本州並作「情理可悯」奏裁。

耀州仍称张志松本无杀意,刑部一切检例,擬特贷命,决脊杖二十,刺配断本所牢城。

窃详孙遇,不合诈称「东岳急龏子」,胡乱打人。

虽是罪人,然罪不至死。

其姜齐等,既解擘放袁贵,即合申送赴官,依法施行。

其孙遇別更不曾拒捍及走,兼已就拘执,岂可更捽倒殴击,直至於死?又更诬执被苦人袁贵作杀人贼\,欲令替己偿命,如此情理,有何可悯?其魏简,为郭昇年老,不欲相打,却用力去本人咽喉上一□□客至死,岂不更甚於殴打?又张志松只为张小六冤执咒□,事理至轻,遂殴本人致死,並是斗杀,於情理皆无可悯。

凡人怨忿相爭,迭相殴击,其意岂皆在於杀?但一人於辜限內死,则彼一人须当偿命。

况此三人皆即时殴杀,当死无疑。

止是逐州避见失入罪名,妄作「情理可悯」,或「刑名疑虑」奏裁。

刑部即引旧例,一切贷命。

若因循不改,为弊甚大。

所以然者,从来律令敕式,有该说不尽之事,有司无以处决,引例行之。

今斗杀当死,自有正条,而刑部不问可贷与否,承例尽免死决配,作奏钞施行。

是杀人者不死,其斗杀律条更无所用也。

於杀人者虽荷□恩,其被杀者何所告诉?非所以禁制凶暴,保安良善也。

欲乞今后,应诸州所奏大辟罪人,並委大理寺依法定断。

如情理无可悯,其刑名无疑虑,即仰刑部退回本州,令依法施行。

如委实有可悯及疑虑,即仰刑部於奏钞后別用贴黄声说情理如何可悯,刑名如何疑虑,今擬如何施行,令门下省省审【九】,如所擬委得允当,则用缴状进入施行。

如有不当及用例破条,即仰门下省驳奏,乞行取勘。

庶使画一之法,不致隳坏;凶暴之人,有所畏惮矣。

其姜齐等,缘係未立法以前,今欲先次进入。

詔从光请。

"实录书此事云:门下省言:「应诸州奏大辟『情理可悯』及『疑虑』,委刑部於奏钞后声说,门下省省审,否即大理寺退回令依法定断。 有不当及用例破条者,门下省驳奏。 」以刑部奏泰寧军姜齐等钞,不应奏裁故也。 今取司马光疏备载,庶详见本末。 七月甲寅,并明年闰二月壬辰、丙午,可考。 "乙亥,供奉官王英子舜臣、稷臣,並为三班借职,仍賻其家。

以河东经略司言,西贼\寇葭芦寨,英战死故也。

"五月末,英战死。 "

丙子,月有食之,既。

丁丑,户部郎中韩宗道为太常少卿,司门郎中韩宗古为光禄少卿,吏部员外郎吕希绩为少监,並避亲也。

"九月十四日。 "

户部言:「见准朝旨,修完诸路役书。

其诸色役人多寡,合行添减,並支酬雇直,重轻未均,並据逐路相度到事理修入。

所有免役额钱逐处支用外,自来约留□剩,各不过二分,係是准备非泛阁放及增添役人僱直等使用。

今来申到帐状,立定支用窠名,其所留□剩,內有及三四分已上去处,合行裁减,立定分数。

今相度,欲乞將诸路敷出役钱元额,於役书內立定合用钱数外,所留□剩,不得过二分,余行减放。

其自来不及二分处,即依旧。

所贵稍□民力。

」从之。

"实录刪修云:户部言:「詔修诸路役书,请敷出役钱除元立定数外,所留□剩,不得过二分,余行减放。 其自来不及二分处,即依旧。 」从之。 今仍用本文。 "

陕西转运\司奏:鄜延路会定岁八十三万贯,如遇年饥,非次添屯,即不在数。

"此据政目。 "詔给户部右曹钱六十万贯,充鄜延路边糴。

詔:「贡院官死于火翟曼、陈之方、马希孟,各与一子官,仍赐钱十万。

戊寅,詔今后亲王府翊善、侍读、侍讲、记室参军第二任知州,理提刑资序;第四任知州,理诸路转运\使资序。

以王府侍讲虞太熙外补,杨王顥、荆王頵列疏请留,乞与理提刑资序,故有是命。

詔陕西、河东逐路经略司严戒將佐等募人体探贼\中事实,远斥候,严守备,不得轻战。

常须谨重及不得张皇劳扰。

以逐路经略司言,探报西贼\点兵,虑诸路或弛边备也。

癸未,諫议大夫孙觉言:「乞依天禧元年手詔言事勘会官制事目格字,左右諫议大夫,左右补闕、拾遗,凡发令举事,有不便於时,不合於道,大则廷议,小则上封。

若贤良之遗滯於下,忠孝之不闻於上,则条其事状而荐言【一○】。

」詔依此申明行下。

"此据新、旧两录,仍以密疏刪修。 按觉有札子,云「九月始供諫职」,恐此时元未有所献纳也。 或移附九月,更详之。 "觉又言:諡法当责任有司,人主不可自亲其文,应乞赐者,宜一切不许。

从之。

"此亦以密疏增入。 "

詔:蕃官赏移,赠皇城使、高州团练使。

录其子及女夫官,仍賻赐有差。

以河东经略司言,入界遇贼\死之故也。

乙酉,詔:「太皇太后特送辽国生辰礼物,令御药院依章献太后与北朝皇太后礼物数排办。

內:冠□,缠以金玉;腰带,水晶;鞍轡\,以玉;鞋蟱,以靴代之。

门下、中书后省言:「詔详定三省吏禄并增给,请釐为一法。

除今来所定并旧劳绩以时添料钱,自隨身分并时服、官马合依旧外,其应外取拨到并额內人,並从今来新定则例。

其兼领因事別给并旧来请受並罢。

即应权若领两房职名同,惟许从一多给。

」从之。

礼部郎中林希为祕书少监,朝散大夫周尹为主客郎中,吏部郎中曾肇、张汝贤並为右司郎中。

"政目二十四日又书盛次仲通判雄州,二录並不书。 当考。 "

丁亥,詔:「入內都知张茂则,宿卫宫省,更歷四朝,清谨忠勤,宜在褒劝。

以其子左藏库副使巽为西上閤门副使。

会校牧马利害所言:「会校到提举制置牧马司元奏置孳生监,每年约生驹五分,自置监至今,收驹不满一分四釐。

二年间,死损马已过五分,并转送又及一分。

已上较之,所收自不足以偿死损之数。

会校委见害多利少。

」詔:「府界新置牧马监并提举经度制置牧马司並罢。

应合分拨、措置事件令兵部条画以闻。

见在马已经配放并未离母驹,拨与同州沙苑监。

未经配放已离母驹,拨与太仆寺。

令逐路保甲司,指挥保甲更不教骑;借到户马並私马,并给还主;支到官马,均配诸军填闕。

提举经度制置牧马司、枢密都承旨张诚\一罚铜二十斤,差知潞州。

崇仪副使温从吉降一官。

」从吉,始建议创置孳生马监者也。

"曹诵六月十二日建议,乞会校。 二月十五日,遣官按行陕西、河东路。 "

詔:「府界、三路保甲,自来年正月一日,依义勇法,冬教二月。

每月赴县教阅,五都保以上,分四番,自十月起教,至正月罢。

令保即先从多教,周而復始,仍降画一处分。

府界三路已罢团教,其提举钱粮官司並罢,拨与教阅司兼领。

皆自来年正月一日施行。

」"据枢密院时政记,此指挥实在八月二十六日丁亥,旧录乃係之七月六日戊戌,新录因旧录,盖考究不详也。 今依时政记,於本月日特书。 又御集,八月二十四日有指挥:「自来年后,保甲止冬教,令三省、枢密早施行。 」盖二十四日指挥,二十六日方行出也。 新录因旧录,於丁亥日书云:「罢府界新置牧马监并提举经度制置牧马司;崇仪副使温从吉降一官。 提举牧马司、枢密都承旨张诚\一罚铜二十斤。 初,枢密副都承旨曹诵言:『朝廷用从吉法,置孳生马监,驹少而死损多,请委官比较。 』至是,稽考如诵言,故罢之,乃有是责。 」诚\一罢枢密都承旨,知潞州;詔逐路保甲罢教骑,其借户马及私马並归主,官马以配诸军;既刪取不详,又將四番教阅及罢钱粮官,移入七月戊戌。 大抵旧录於元祐改法事都抹杀,不肯分明书入。 新录不应因之。 今已別修如上,仍附注于此。 "

殿中侍御史黄降奏:「伏见昭宣使宋用臣营缮私第及別治园池亭馆而臣领点检水磨所,见用臣偷盗官园莲藕等并亏偿买物,累赃不少。

又闻取洛口金泉法酒贏卖入己。

勘会用臣所总局分,尚有不係废罢去处,未经勾考,欲乞朝廷详酌,並委官取索点磨有无欺弊【一一】。

并检会前后所奏,付有司检校根究施行。

」詔:「都大提举汴河隄岸司,专切提举京城所所管不係废罢去处,並仰黄降等依废罢物货场已得指挥,取索点磨闻奏。

余候山陵祔庙了日取旨。

」"密疏八月事,今附此。 "

己丑,门下省言:中书省申明,諫议、司諫、正言合通为一法,凡有所见,並许论奏。

欲送中书省申明行下。

从之。

贵妃苗氏乞罢册命,从之。

龙图阁直学士知永兴军刘庠,加枢密直学士。

"政目云特除。 "

司马光言:臣闻舜明四目,达四聪,王者视四海之內,皆如户庭,閭阎之间,皆如指掌,然后能治天下。

恭惟太皇太后陛下深居九重,皇帝陛下富於春秋,四海之广大,閭阎之微隱,未尝身亲而目睹也。

非采听臣民之言,虽以天纵睿智之性,何由知之?陛下近詔天下臣民皆得上封事,言朝政闕失、民间疾苦,仍降出令臣与执政看详。

其第一次降出者三十卷,臣谨与诸执政选择,其中除无取及□长之辞外,其可取者已用黄纸签出,进入讫。

伏乞陛下取签出者,更赐详览或留置左右,以备规戒;或降付有司,商议施行。

如此,则忠言日进,聪明日广,诚\生民之厚幸,社稷之盛福也。

向者,执政请听臣僚上殿,陛下谦退,以为国家政事多未习知,臣僚欲言事者,自有章疏,何必上殿?今臣民章疏举集於前,若陛下不勤加省览,则朝政闕失、民间疾苦,何由上闻?国家政事无时而习知也!其间亦有一事而觽人共言者,臣亦重复签出,盖欲陛下知天下所共患,觽情所同欲也。

夫为政在顺民心,民之所欲者行之,所恶者去之,则何患号令不行,民心不附,国家不安,名誉不荣哉?惟在陛下断志而力行之耳!光又言:臣伏睹近降农民诉疾苦实封状王嗇等一百五十道【一二】,除所诉重复外,俱已签帖进入。

窃惟四民之中,惟农最苦。

农夫寒耕热耘,霑体涂足,戴星而作,戴星而息;蚕妇育蚕治茧【一三】,绩麻纺纬,缕缕而积之,寸寸而成之,其勤极矣!而又水旱、霜雹、蝗蜮间为之灾,幸而收成,则公私之债交爭互夺,谷未离场,帛未下机,已非己有矣。

农夫、蚕妇,所食者糠籺而不足,所衣者綈褐而不完,直以世服田亩,不知舍此之外,有何可生之路耳!故其子弟游市井者,食甘服美,目睹盛丽,则不復肯归南亩矣。

至使世俗俳谐,共以农为嗤鄙,诚\可哀也。

又况聚敛之臣,於租税之外,巧取百端,以邀功赏。

青苗则强散重敛,给陈纳新,免役则刻剥穷民,收养浮食,保甲则劳於非业之作,保马则困於无益之费,可不念哉!夫农蚕者,天下衣食之源,人之所仰以生也,是以圣王重之。

臣不敢远引前古,窃闻太宗尝游金明池,召田妇数十人於殿上,赐席使坐【一四】,问以民间疾苦。

田妇愚戇,无所隱避,赐帛遣之。

太宗兴於侧微,民间事固无不知,所以然者,恐富贵而忘之故也。

每临朝,无一日不言及稼穡。

真宗乳母秦国夫人刘氏,本农家也,喜言农家之事,真宗自幼闻之。

故为开封尹以善政著闻。

及践大位,咸平、景德之治,为有宋隆平之极。

景德农田敕,至今称为精当。

昔周公相成王,作无逸曰:「先知稼穡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

」盖以一盂之饭,一尺之帛,莫不出於艰辛。

人主既知之,则不肯用之於无益,散之於无功,骄侈之心无自而生矣。

伏惟太皇太后陛下深居九重,皇帝陛下富於春秋,自非今者濬发德音,大开言路,使畎亩之民,皆得上封事,则此曹疾苦,何由有万分之一得达於天听哉?虽其文辞鄙俚,语言丛杂,皆身受实患,直贡其诚\,不可忽也。

伏惟太皇太后陛下与皇帝陛下,同赐省览,庶以开广聪明,资益圣德,惟於民间情偽靡不周知【一五】,异日太平之业,由此为始也。

"光集、载此札子在八月十二日后,今附月末。 "

是月,神宗第十子越王偲生。

"会要。 "詔:繁剧去处、重法地分,吏部所用知州、通判、知县,并在京库务、寺、监、丞闕六十余处,並归中书取旨选差。

"元祐元年闰二月末,吕陶疏云:元丰八年八月內,执政以此为词,收占吏部闕。 今附见月末,须別考详、增修。 "

九月乙未,三省、枢密院言:「该配,合从开封府及军马司断遣者,並依法配行。

无军名者,五百里以上,並配牢城邻州,本州並配本城。

强盗,或三犯窃盗,因盗配军后再犯罪,若谋\杀并以刃故伤人,放火、强奸,或人力奸主已成,造蓄蛊毒及教令人,并传习妖教,故沈有人居止舟船,拒捕,已上於法合配者,并诸军犯阶级及逃亡应配千里以上,並依法配行。

內无军额,五百里以上,配牢城邻州,或本州配本城。

已係本城,配牢城;已係牢城,配重役。

」从之。

"此即十月八日己巳所书詔改新配法也。 旧录既於九月四日乙未详书之,又於十月八日己巳特书,并著黄履有言。 新录因之,盖考之不详耳!今并入此,仍取王巖叟所言,附元丰六年三月二十六日,可考。 "

初,神宗以流人离去乡邑,或疾死於道,而护送禁卒失教习【一六】,有往来劳费,故放免犯罪应流者,加决刺,隨所在配诸军重役。

於是中丞黄履有言:「故令应配者,悉配行如旧法。

仍委长吏,无下所降敕。

」"履言当考寻全章编入。 新录削去「仍委长吏,无下所降敕。 」政目:「七月二十二日,詔开封盗合配者,依旧条。 余令立法。 」此合参考。 "

监察御史王巖叟亦言:「窃见诸州自行就配法以来,民间多苦凶徒骚扰之患。

缘其人皆是狃於为恶,无所畏惮,不復自新之人,平昔流之远方,犹或逃归以肆凶虐,今既不离本乡,更无限隔,足以遂其为恶之志,恣其报怨之心。

使被苦与告捕之家,常忧仇害,一乡上下,不获安居。

若日月益久,其徒转盛,愈恐易於结集,为患更深。

伏望朝廷採察,罢就配法,以为髃凶之戒,以为良民之福。

尚书省言:「汴河堤岸司所管房廊、水磨、茶场及京城所所管房廊,岁入钱数,除代还免行钱,指定合支数外,並充户部左曹年计支用。

按在京诸色行户,总六千四百有奇免轮差官中祗应,一年共出緡钱四万三千三百有奇。

数內约支二万六千九百有奇充和雇诸色行人祗应等钱外,余一万六千四百有奇,榷货务送纳,准备户部取拨,充还支过吏禄钱。

其在京免行钱,尽行放罢。

自来以免行钱充吏禄食及料钱等,並以所拨汴河堤岸司及京城所房廊钱內给,其诸色行人自来差付官中祗应人数,下开封府,並依旧条。

」从之。

"政目九月十四日云:在京诸行共六千四百余户免轮应,一年共出钱四万三千余贯。 內二万六千余贯雇人祗应外,一万六千余贯纳官。 並罢。 即此月四日所行也。 "

中书省言:「在京免行钱既与放免,并汴河堤岸司、京城所房廊,並拨□户部左曹,及岁收课利除代还免行钱、吏禄外,余並充本曹年计。

所有水磨、茶场,乞令左曹疾速措置经久利害以闻。

」从之。

"元祐元年闰二月二十八日,罢水磨茶场。 六月三日、九月四日,可考。 "

祕书省正字范祖禹言:「先王制礼,以君服同於父,皆斩衰三年。

盖恐为人臣者,不以父事其君,此所以管乎人情也。

自汉以来,不惟人臣无服,而人君遂亦不为三年之丧。

惟国朝自祖宗来,外廷虽用易月之制,而宫中实行三年之丧。

且易月之制,前世所以难改者,以人君自不为服也。

今君上之服已如古典,而臣下之礼犹依汉制,是以百官有司皆已復其故常,容貌衣服无异於行路之人。

岂人之性如此其薄哉?由上不为之制礼也。

今髃臣易月而人主实行丧,故十二日而小祥,期而又小祥,二十四日大祥,再期而又大祥。

夫练、祥不可以有二也,既以日为之,又以月为之,此礼之无据者。

古者再期而大祥,中月而禫。

禫者,祭之名也【一七】,非服之色也。

今乃为之惨服三日,然后禫,此礼之不经者也。

既除服,至葬而又服之,盖不可以无服也。

祔庙而后即吉,纔八月矣,而遽纯吉,无所不佩,此又礼之无渐者也。

易月之制,因袭故事,已行之礼,不可追也。

臣愚以为,宜令髃臣朝服,止如今日而未除衰,至期而服之,渐除其重者。

再期而又服之,乃释衰,其余则君服斯服斯可也。

至於禫,不必为之服,惟未纯吉以至於祥,然后无所不佩。

则三年之制,略如古矣。

」詔礼官详议以闻。

其后礼部尚书韩忠彦等言:「朝廷典礼,时世异宜,不必循古。

若先王之制不可尽用,则当以祖宗故事为法。

今言者欲令髃臣服丧三年,民间禁乐如之,虽过山陵,不去衰服,庶协古之制。

缘先王恤典,节文甚多,必欲循古,则又非特如臣僚所言故事而已。

今既不能尽用,则当循祖宗故事及先帝遗制。

」从之。

"旧录云:是时祖禹首建此议,而执政有主之者,人以为违戾,故礼部有请。 新录辩曰:范祖禹言,先王制礼,以君服同於父,故请髃臣为三年之丧。 记曰:「事君有犯无隱,服勤至死,致丧三年。 」此礼经也。 韩忠彦谓「当循祖宗故事及先帝遗制」。 故不果行。 执政,谓司马光也。 自「是时」至「有请」二十五字,並刪去。 按祖禹集自注此一疏,云「六月七日上」,及第二疏:「以七月九日上。 」"丁酉,门下侍郎司马光奏:「窃虑差臣都亭驛押赐北使御筵,为名犯北朝讳。

乞免差。

」从之。

"密记六日。 "戊戌,户部言:「见修诸路役书,將敷出役钱额,於役书內立定合用钱数外,所留□剩,不得过二分,余行减放。

缘两浙、淮南东路役法,先已修定颁行,其见今合用数外,如有□剩役钱二分已上去处,亦合减放。

欲乞申明行下。

若候逐路了当,方行减放,窃虑后时。

今欲乞下逐路,委当职官亲按所供役书帐状,將经久合用钱上,量留□剩役钱,不得过二分。

其合依今降朝旨减放钱数,即以乡村、坊郭所出钱,均定合减之类,体量人户自来出钱轻重,从下等减放,仍先具合减放钱数,申本部点检。

即不候造簿,並听先次指挥减放施行。

两浙、淮南东路准此。

」从之。

庚子,工部郎中梁燾为吏部郎中,户部郎中李周为职方郎中,太常博士林旦为工部员外郎。

辛丑,詔吕大防曰:「卿镇蜀日久,西南生民疾苦利害,或新法有於民未便者,想多闻见。

卿未到闕间,宜先以所见条析,入急递奏来,於入內內侍省投进,无有所隱。

壬寅,辽国弔慰太皇太后使、长寧军节度使耶律仲,副使、太常少卿充干文阁直学士吕颐浩等,见于大行皇帝神座前,行祭奠礼毕,皇帝御紫宸殿,引见仲等。

乙巳,朝请大夫、太常少卿韩宗道为太仆少卿。

光禄少卿韩宗古为少府少监。

先是,御史中丞黄履言:「臣伏闻朝旨,以韩宗道、宗古是右仆射韩縝之姪,故宗道自户部郎中为太常少卿,宗古自司马郎中为光禄少卿。

又以吕希绩是左丞吕公著之子,故自吏部员外郎为少府少监。

臣伏思太常之职,掌邦国礼乐、郊庙、社稷之事,歷古及今,号为清职。

宗道虽有吏能,且无文誉,超次授之,既为非称,而又本朝故事,凡缘宰执避亲,多以本等少降处之,如中书舍人避亲为待制之类,未闻假以优迁,使窃幸焉。

兼希绩与宗道、宗古同为避亲,在希绩则降之本班之末,在宗道则升二班,在宗古则升一班,尤为未允。

」又言:「窃见韩縝自领中书以来,曾未数月,朝廷差除及縝姻戚者屡矣。

若使执政自此皆援縝例以幸子姪,则是朝廷为官择人之清职,止为大臣子姪避亲阶宠之地。

兼闻韩宗道、宗古,於臣弹奏次日,各急赴本寺礼上。

士论籍籍,以为縝合令俟命,不合遽令礼上。

縝之所为,审至於此,尤为可鄙。

」於是太皇太后亲諭执政,而有是命。

希绩亦出知潁州。

自是遂詔三省合取旨事及台諫章奏,並同进擬,不专属中书。

"吕公著七月戊戌先论列,及是,乃有此詔。 然讫不知果是何月日也。 三省同进擬,缘韩縝差宗道、宗古为太常、光禄少卿,御史有言,故改法。 此据苏辙元祐元年闰二月六日劾韩縝疏。 元年正月末,刘挚劾蔡確云:中书二年,不將差除与三省合奏,及身迁门下,阴使言者申请,招权营私,其当去四也。 按吕公著八年七月入朝,便有此申请,不缘確意,不知確復使何人申请?又据苏辙劾韩縝,则政坐责差除宗道、宗古,黄履有言,因改法耳。 或刘挚并以此攻履也。 徽宗实录黄履传【一八】,乃以三省同进呈事,为哲宗未即位以前【一九】,误也。 宗古,明年四月十四日,改职方郎中。 "

太常少卿韩宗道等言:奉敕差充皇帝贺北朝生辰国信使副,所有沿路过界,未经山陵祔庙礼毕,应干礼仪服饰等,伏乞下有司裁定。

詔:「如到界首,北朝接伴须要吉服听乐,仰再三辞免。

若坚不听从,亦许依嘉祐八年贺北朝生辰使李受等过界在仁宗丧制体例,权改吉服听乐。

」"密记十四日。 "资政殿学士韩维奏:钱幣阑出边关,则足以资敌国,旧法为禁甚严,今每贯税钱五十文,恣听其出中国,臣请復禁如旧法。

詔:「依嘉祐编敕施行。

其熙寧申明敕,更不施行。

仍令河北沿边安抚司契勘,自刪定嘉祐编敕后来,沿边如何施行,今来却行禁绝,有无合隨宜措置事件,仰具事理闻奏。

」"密疏有此,须求韩维元奏增入。 政目:「十四日罢放钱出中国。 」即此事也。 "己酉,于闐国遣使入贡。

朝奉郎、祕书少监刘挚为侍御史。

挚言:「窃惟陛下即祚临政之始,其所先者,宜莫若广言路,故臣今就职之日,首献其说。

盖圣人以一心御万事而无遗虑,以一视周四海而无遗照,非能身亲而目得之也,为能咨諏访逮,致人之言,开辟其涂,使无壅蔽。

上之公卿大夫有百执事【二○】,下之虽工、瞽、执技之贱,芻蕘、负薪之鄙,皆得输意自竭,杂然至前而听吾之所择,惟惧乎言者之不能多也。

祖宗以来,諫官、御史,张设员品,罕不备足,凡在职者,有言之责。

臣今伏见,諫官止有大夫一员,御史台自中丞而下虽十员,然止於中丞、侍御史、两殿中,法得言事外,监察御史六员,专於察治官司公事文书之稽违者,而不与於言。

则是在朝廷以言为官而任其责者,裁此五人而已。

天下之大,臣工之觽,权强之渐,朋比之萌,民之休戚,政之利病,其於献纳伺察,诚\恐耳目之未广,事或有不得尽闻於圣听者,非所谓明四目,达四聪,开觽正,集髃策者也。

臣欲望圣慈於諫院增置諫官员数,本台六察御史並许言事,其所领察案目,不废如故。

所贵共尽忠力,交辅圣政。

」朝奉郎苏軾为礼部郎中。

"邢恕家传云:先是吕公著欲復引恕为中书舍人,然与恕素厚,觽所共知,不欲专自己发。 孙固时在门下,乃公著所援进,因召固至閤子中,嘱令开端,公著从而赞之。 诸公无他言,独刘挚云:「邢到河阳亦未久,且除集撰作帅,如何?」诸公皆不答,遂罢。 是时,宣仁已有召恕之意,公论亦以恕当还朝,挚不能夺觽意,故姑欲以集撰塞之。 因其子赣过河阳,即令告恕本末。 挚於恕,初亦相亲,特以蔡確故,乃见疏忌。 恕始为起居舍人日,因见诸公,请先用挚,闻之者云:「和叔此举,鬼神也须伏。 」及三省初合,蔡確第一笔除挚侍御史,苏軾礼部郎中,问恕曰:「以此二人破题如何?」恕犹戏答確云:「所谓『德动天鉴,祥开日华』也。 」恕意取唐李程日五色赋破题如此,遂冠多士,古今传诵耳。 盖挚元祐初任言责,確犹在相位,与王巖叟排击不已,司马光深不以为然。 时傅尧俞为祕书监,温公即属令諫挚止之。 且云:「蔡非久自去,何必如此形跡?」挚既以奏疏,即答尧俞云:「已做到这裏,如何住得?」傅亦以告恕也。 方確之为山陵使也,公著及光已尝为恕言,欲假蔡以节旄,处之北门或潁昌矣。 蔡初既力引光,已而同在门下,相得甚驩。 章惇则自任语快,常以光为钝,不是持正见容,岂可处也?时京师知事者,皆闻此语。 恕家传固妄也。 姑存之,使后世有考焉。 "承议郎、龙图阁直学士蔡卞为太皇太后回谢辽国使,客省使、沂州防御使曹评副之。

中书舍人范百禄为皇帝回谢辽国使,左藏库副使、兼閤门通事舍人高士敦副之。

士敦后以疾辞,左藏库副使、知冀州刘惟清代之。

"惟清代士敦,在十月癸未。 今并书。 "

詔自今门下中书省、枢密院合取会文字,依旧直下所属取索。

詔中书省增置录事二人。

"元丰元年二月六日詔当考【二一】。 "

礼部言:大行皇帝神主祔庙毕,其时享并明堂祀上帝配座,欲依故事,下待制以上及祕书省长贰、礼官详定以闻。

从之。

枢密院言:提举出糶在京封桩斛斗所,自元丰三年四月开场糶卖至今,见在斛斗,一百七万七千七百四十三硕,草,三十四万五千四百束。

詔:「在京封桩闕额禁军并销废捧日等六指挥粮草【二二】,权住糶卖,及令司农寺於仓场通融认数桩管,不得指定界分。

仍依旧供具帐状,以备朝廷变易支用。

」"元丰三年四月,不见糶卖场事始。 "

枢密院言:「昨令国信使满中行等计会北朝依嘉祐年北朝皇太后贺仁宗皇帝生辰、正旦使人传达礼意,皆自北朝皇帝转达。

今来北朝弔慰太皇太后,其使人传达,却係北朝皇帝专致传语。

使人见日回问,则并当专为传宣,问北朝皇帝圣体。

非故事,当改正。

欲令送伴北朝弔慰使、副,婉顺说諭使人,悉依嘉祐年例。

」从之。

詔:「陕西提举买马监牧司及成都府利州路买马司,並令提举成都府永兴军等路榷茶公事陆师閔兼提举。

仍就用茶货隨宜增减价直,相度稳便置场去处,计置博买。

候及一年,具马实数奏闻【二三】。

应有合买措置事件,令详具画一闻奏。

所有先降陕西监牧事,拨令陕西路转运\司管勾指挥,及陕西买马,拨□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并成都府利州路买马指挥,並更不施行。

」"此据法册增入。 "

庚戌,废徐州宝丰下监。

"五月末,已罢鼓铸,九月十九日遂废监。 实录既於此书「罢宝丰下监」,又於十月十二日甲戌书:罢鼓铸,以转运\司言闕铜而官吏虚縻廩给也。 盖失先后之序。 今別修,仍削去十月甲戌所书「罢鼓铸」。 密疏,九月事。 检会京东转运\使范纯粹奏:敕宝丰下监铸折二大钱,令相度利害,访闻本路铁炭短闕,上下劳费,欲乞並权令住罢。 除见在物料依旧外,其余料在民间买纳元物【二四】,各未得拘催,並候纯粹相度了当,別听朝旨。 其废罢宝丰下监应合行事件,令转运\司措置施行讫奏。 此盖纯粹未到京东时指挥,纯粹既到,即废监也。 "

甲寅,尚书省言:「御史中丞黄履奏,本台察案检察官司稽违,其勾朱、架阁,簿书违式之类,係事理轻小者,欲止从本台牒官司改正,仍不理为官吏功过、殿最,已依所乞。

所有被察官司,除官员依法减等无罪外,其人吏自合隨事上簿,理为过犯,岁终比较。

」从之。

戊午,詔:京东、西路保马数未足者,更不收,据见管数,令逐户依旧主养,別听朝旨。

"政曰云:京东、西保马未足数,罢买。 "

监察御史王巖叟上疏曰:"巖叟上疏,不得其时,今以疏语斟酌,附九月末。 "臣闻忠臣之事君,犹孝子之事亲,一家之事,知而不言,非孝也,言而不尽,亦非孝也。

有人於此,为奸言诡说,阴蔽善谋\,以欺其亲而幸利焉,而其亲未之察,则当告乎?勿告乎?孝子不忍以此心事亲,忠臣不忍以此心事君。

臣虽愚,窃慕孝子之心,以为事君之法。

臣昨在外方,闻皇帝陛下即政之始,太皇太后陛下垂帘之初,內批废罢京师民情不便十余事,及屏黜宋用臣等数人,中外喧呼,交相庆快!又协天下之望,登用忠贤以辅大政,人皆谓积年之弊,指日可除。

而七月于今,未闻勇决,犹郁天下之望,何也?盖忠贤少而奸邪觽,阴为朋党,沮隔於其中耳!臣诚\惜陛下有哀矜庶物之心,有爱育髃生之意,四方疾苦又尽知之,而未得旷然以发於天下也。

奸朋邪党既已辜负圣君於前日,又欲欺惑陛下於此时,臣窃痛心!彼见四方之人密封交进,以诉疾苦於陛下,则亦自知为朝廷谋\者不忠矣,其心顛沛,惟恐陛下有所更张。

盖其事既穷,则其过自显而其身难立,不得不多方以自为计也。

固有与忠贤佯为相亲而心实忌恶之,以伺其倦厌者;有明肆悖戾,以侵侮忠贤而欲挠之使去者;有默默不言,是非两可而苟容於其间者。

大要皆欲以自固其权,自盖其恶尔。

故议者曰:「奸邪不易去,忠贤不易留。

」治乱安危,在忠邪去留之间尔,此陛下知孤忠之难立,则特力以主之可也,知髃邪之难却,则尽意以图之可也。

先民之语曰:「屋漏在上,知之在下。

」今在下之人则皆知某人为忠贤,某人为奸邪,而不知朝廷之上,宫闈之中,能种种而知乎?以陛下之聪明,宜无不知之。

然臣私忧奸计密行,髃邪浸长,则陛下之仁心无復得施,左右之忠贤无復能立,朝廷之公议无復可伸,四海之生灵无復受福,天下之势危矣!此臣所以寤寐反侧而为陛下忧之也。

今民之大害,不过三五事而已,儻陛下如听政之初,直从中批出指挥,令罢某事,则奸心自沮而陛下之圣泽行矣。

臣昨在河北为知县,奉行青苗、免役、保甲之法,亲见其害,至深至悉,非若他人汎汎而知之也。

如青苗实困民之本,须尽罢之,百姓乃苏。

而近日指挥,但令敛散,不立额而已,"八月八日指挥"则所以困民之本,十分之八九犹在,此必陛下不知也。

役钱,天下亿兆之家所共苦也,须如旧来復行差法,民乃便安。

而近日指挥,但令减□剩钱而已,"八月十六日指挥。 "则亿兆之家所共苦者,十分之七八犹在,此必陛下不知也。

保甲之害,三路之民如在汤火,未必皆法之弊,盖由提举一司上下官吏逼之使然。

而近日指挥,虽止令冬教,然尚存官司,"七月六日指挥。 "则所以为保甲之害者,十分之六七犹在,此必陛下不知也。

奸邪遂非饰过而巧辞强辩,以欺惑圣听,將至深之弊,略示更张,以应副陛下圣意而已,非至诚\为国家去大害,復大利,以便百姓,为太平长久之策者也。

此忠义之良心所以犹抑,而奸邪之素计所以尚存也。

天下识者皆言,陛下不绝害源,百姓无由乐生。

不屏髃邪,太平终是难致。

臣愿陛下奋然独断如听政之初,行此数事,则天下之大体无事,陛下高枕而臥矣。

贴黄称:「如执论者以青苗、免役遽罢之,恐国用不足,则乞陛下问以治平、嘉祐之前,国用何以不闕?愿令讲究而言之。

注释

【一】詔按察司所至「司」,宋史卷一七哲宗纪作「官」。

【二】五月八日「五」原作「正」,据阁本及本书卷三五六是日记事改。

【三】此据九月王巖叟疏阁本「九月」下有「末」字。

【四】三十二字「二」原作「三」,按所刪字数为「三十二」,据阁本改。

【五】褫衣打三二十拳「褫衣」,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八乞不贷故斗杀札子作「递互」。

【六】替行偿命「行」,阁本、同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得」。

【七】拽倒郭兴同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拽倒郭兴家棚子」。

【八】为再从弟张小六冤执咒□责兄弟男女「责」,同上书作「堂」。

【九】令门下省省审原缺一「省」字,据阁本及同上书补。

【一○】则条其事状而荐言阁本「言」下有「之」字。

【一一】並委官取索点磨有无欺弊阁本「索」下有「驱」字,下同。

【一二】臣伏睹近降农民诉疾苦实封状王嗇等一百五十道「诉」原作「许」,据下文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八乞省览农民封事札子改。

【一三】蚕妇育蚕治茧「育蚕」二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一四】赐席使坐「使」原作「便」,据同上书改。

【一五】惟于民间情偽靡不周知同上书无「惟」字,於文义为长。

【一六】而护送禁卒失教习「禁卒」原作「禁军」,据阁本及宋史卷二○一刑法志改。

【一七】祭之名也「祭」下原衍「祀」字,据阁本及宋史卷一二二礼志刪。

【一八】徽宗实录黄履传「徽宗实录」下原衍「以前」二字,文义不通,据阁本刪。

【一九】为哲宗未即位以前「以前」二字原脱,据阁本补。

【二○】上之公卿大夫有百执事按忠肃集卷三乞增諫员及许察官言事奏「大夫」下无「有」字。

【二一】元丰元年二月六日詔当考「元丰」,阁本作「元祐」。

【二二】在京封桩闕额禁军並销废捧日等六指挥粮草「捧日」下原衍「寓直」二字,据阁本刪。

【二三】具马实数奏闻阁本作「具买马实数奏闻」,依文义阁本长。

【二四】其余料在民间买纳元物「元」,阁本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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