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一百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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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一百四十一 李焘

起讫时间 起仁宗庆历三年五月尽是年六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一百四十一 帝号 宋仁宗

年号 庆历三年"癸未,1043"

全文五月丁卯朔,日有食之。

河阳三城节度使、同平章事杨崇勋为左卫上將军致仕。

初,崇勋判成德军,而部民行赂於其亲吏任昭敏、李咸新,使告其子內殿承制宗诲,求免所犯罪。

事觉,宗诲等皆编管诸州,崇勋并坐罪。

崇勋初犹为宗诲营奏,既逮捕宗诲,崇勋又篡取之。

监察御史赵祐言:「闕庭至近,崇勋恣横如此。

臣闻制使李宗易有奏报,继遣种世材就问,崇勋但臥閤延制使入,云『不合卤莽』。

臣请选使臣以禁兵送崇勋就对。

或以其尝官枢密,务存大体,亦望与一散秩,许令致仕。

」上深然之。

祐,滏阳人也。

此据晁补之所作墓誌,六月壬寅,祐出知州【一】,避贾昌朝执政之嫌也,仍不废言事。

当考。

己巳,司徒吕夷简请罢监修国史,不许。

又请罢所给俸料,詔给宰臣俸料之半。

罢屯田员外郎凌景阳、昭信节度掌书记魏廷坚、郑州观察判官夏有章召试学士院。

初,晏殊、夏竦、吕夷简各荐景阳、庭坚、有章,既得旨召试,而諫官王素、欧阳修言景阳给婚非类,有章尝坐赃,而庭坚亦有踰滥之罪。

故皆罢之。

欧阳修从諫集:景阳已就试,改一官,知和州,余並罢。

今从实录。

庚午,御崇政殿录系囚,命侍御史沈邈等分诣京畿及三京,其诸路即委转运\使、提点刑狱官亲行疏决,杂犯死罪以下递降一等,杖以下释之。

江、淮岁漕不给,京师乏军储,大臣以为忧。

枢密副使范仲淹言国子博士许元可独倚办。

辛未,擢元江、淮、两浙、荆湖制置发运\判官。

元曰:「以六路七十二州之粟不能足京师者,吾不信也。

」至,则命濒江州县留三月粮,余悉发之,远近以次相补,引千余艘转漕而西。

未几,京师足食。

元,宣城人也。

仲淹二奏,或可刪附。

壬申,罢户部判官、工部郎中王球知怀州。

諫官余靖言球被疾不任事也。

癸酉,命御史中丞王拱辰、知制誥田况,与三司同议减放州县科配。

詔宗室女从夫任外官者,毋得私至京师。

右侍禁王世卞娶宗女晋安郡君,为郑州兵马监押,既从至官,而輒私自归,为有司所劾,故条约之。

乙亥,忻州言地大震,上曰:「地道贵静,今数震摇,得非兵兴劳民之象乎【二】?宜詔本路转运\、经略司,安□百姓,毋得輒弛边备。

盐铁副使、司勋郎中林潍为少府监、知滑州。

初,入內都知张永和建议,请收民房钱十之三以助军费。

事下三司,三司使王尧臣持不可。

永和密使人致意曰:「公能行此,则大用矣。

」明日入见,具为上言,因曰:「此衰世之事,唐德宗所以致朱泚之乱者,非平时可行也。

」潍畏永和势,助之甚力。

尧臣奏罢潍,以河北转运\使、工部郎中、直史馆张□之为盐铁副使,议乃定。

丁丑,詔河东义勇兵愿隶诸州就粮神虎、宣毅禁军者听之。

又詔诸路配役在疏决以前者並释之。

戊寅,敕三司官吏曰:「经国以财为本,而三司纪纲不振久矣。

今边隅未靖,用度甚广,军资所急,民力重困,其务协心营职,无或因循以踵旧弊。

」本志以此系之於二年四月议节浮费下,今从实录。

先是,諫官欧阳修既受命,首建议:「天下官吏员数极多,朝廷无由篃知其贤愚善恶,审官、三班、吏部等处只是具差除月日,人之能否,都不可知。

诸路转运\使等,除有赃吏自败者临时举行外,亦別无按察官吏之术。

致使年老病患者【三】、或懦弱不才者、或贪残害物者,此等之人布在州县,並无黜陟。

因循积弊,官滥者多,使天下州县不治者十有八九。

今兵戎未息,赋役方烦,百姓嗷嗷,疮痍未復,救其疾苦,择吏为先。

臣今欲乞特立按察之法,於內外朝官中,自三丞以上至郎中官【四】,选强干廉明者为诸路按察使。

请令进奏官,各录一州官吏姓名,为空行簿以授之【五】,使至州县遍见官吏,其公廉勤干,明著实状,及老病不才,显有不治之跡,皆以朱书於名之下。

其中材之人,別无奇效,亦不致旷败者,以墨书之。

又有虽是常材,能专长於事,亦以朱书別之。

使还具奏,则朝廷可以坐见官吏贤愚善恶,不遗一人。

然后別议黜陟之法。

如此,足以澄清天下,半岁之间,可望致治。

只劳朝廷精选二十许人充使,別无难行之事。

」然朝廷重於特遣使,未即行也。

参知政事贾昌朝前为御史中丞,尝言转运\使朝廷责以按察官吏能否,而使名未正。

於是参取修议,詔:「诸路转运\使副並兼按察使副,令將辖下州、府、军、监、县、镇官吏姓名置簿,亲掌录其功过。

若绩效明著及显有不治者,逐旋以闻外,其稍著廉勤及仅免败闕者,即每至年终,攒写附递以闻。

並须尽公摭实,如能称职,別加进用,儻务因循,亦严行黜降。

提点刑狱虽不带此使名,並当准此。

」兼按察使,会要係在三月二十七日。

欧阳修復上言:

转运\使自合按察本部官吏,今若特置使名,更加约束,则於常行之制,颇为得宜,必欲救弊於时,则未尽善。

且臣初乞差按察使者,盖欲朝廷精选强明之员,窃闻朝廷以所选非人,故不遣使。

今所委转运\使,岂尽得人乎?其间昏老病患者有之,贪赃失职者有之,此等之人,自当被劾,岂可劾人?其间纵有材能之吏【六】,又以斡运\财赋有米盐之繁,供给军需有星火之急,既不暇遍走州县,专心察视,则稽迟卤莽,不得无之。

故臣谓转运\使兼按察使,不才者既不能举职,又不暇尽心,徒见空文,恐无实效。

在於事体,不若专遣使人。

伏念兵兴累年,天下困弊。

饥荒疲瘵,既无力以振救,调敛科率,又无由而减省,徒有爱民之意,绝无施惠之方。

若但能逐去冗官,不令贪暴,选用良吏,各使抚绥,惟此一事,及民最切。

苟可为人之利,何惮选使之劳?况自近年累遣安抚,岂於今日顿以为难?今必恐三丞至郎中內难得其人,既乞且依前后安抚,於侍从臣寮、台官馆职中【七】,选差十数人,小处路分兼察两路,其侍从臣寮,仍各令自辟判官,分行採访,用臣前来起请事件施行。

其转运\兼按察使,若能精选其人,亦乞著为今后常行之制。

臣伏思侍从臣寮非不言事,朝廷非不施行,患在但著空文,不责实效。

故改更虽数,号令虽烦,上下因循,了无所益。

今必欲日新求治,革弊救时,则须在力行,方能济务。

臣所言者,生民之急务也,天下之利也,不但略言一二分以塞言责而已【八】。

伏望留意详择。

不报。

虞部员外郎杜□权发遣度支判官事,太常博士燕度权发遣户部判官事,仍理本资序,毋得差出,俟三年有劳,令三司保明,当议升陟之。

权发遣三司判官始此。

□,镐之子;度,肃之子,皆王尧臣所荐也。

权发遣三司判官盖始此。

治平元年十二月,又命张徽、皮公弼等,然非事始也。

会要因英录但记徽、公弼而略□、度,今特著之。

度附传在神录熙寧三年八月,亦言权发遣三司判官自度始。

庚辰,幸相国寺、会灵观祈雨。

辛巳,上谓辅臣曰:「自春夏不雨,岁时失望,盖朕不德所致,但日於禁中蔬食、精祷\、引咎而已。

」章得象曰:「陛下奉天爱民,至诚\如此,臣等备位衡弼,不能布宣善政,以召和气,而过貽陛下之忧。

」上曰:「朝廷细故,朕与卿等未尝不留意。

惟民闲疾苦,尤须省察,有以利天下者,在必行之。

卿等其务公心咨访,以荅天意。

范仲淹言:「臣亲闻德音,谓屡有灾异,当修德以及民,并詔臣等谨省刑法。

此实见圣人忧畏之心,合於天意。

臣今条奏数事,皆陛下增修明德之要。

一、斋戒发诚\,特降詔命,明言灾眚屡见,敢不罪己祗畏,以告中外髃臣,同心修省;二、遣使四方,疏决刑狱,非害人者悉从减降;三、詔天下州县长吏,访闻民间孤独不能存活者,特行賑□;四、詔逐处籍出阵亡之家,察其寡弱,別如存养;五、边陲之民被戎马驱掳者,量支官物赎还本家;六、詔诸处欠负已该赦恩除放者,官司更不得催理,违者,官吏科违制之罪,遇赦不原,仍差近臣置司与夺。

陛下力行此数事,下悦民心,上荅天戒。

昔商中宗桑谷共生於朝,惧而修德,抚绥百姓,三年而归者十六国,号为中兴。

陛下今日因灾修德,则福及兆人,道光千载,天下幸甚!」仲淹言附辛巳后,须更考详。

壬午,詔內殿崇班以上,非有边功及捕剧贼\而尝歷知州军、同提点刑狱者,不许换诸卫將军。

將军品第三,每郊祀得任子孙,而愿换秩者皆老疾无状之人,故釐革之。

癸未,御史台请选御史六员,而罢权推直官,从之。

乙酉,出侍御史席平知润州。

中丞王拱辰言其议论无取,故出之。

平,东平人也。

庆历二年二月,平以都官员外郎为侍御史,本传称平奏对鄙俚。

又御史台记亦有传:「平尝往齐州劾狱,失入死罪,张方平乞依法行遣。

」恐此罢黜,不独因拱辰言也。

丁亥,置武学于武成王庙,以太常丞阮逸为武学教授。

张唐英政要以为议出□育,且云育为参知政事。

按此时育但为翰林学士,五年正月始副枢密【九】,四月改参政。

唐英误也【一○】。

育传又不见武学议,当考。

八月戊午,罢武学。

戊子,雨。

辅臣称贺。

上曰:「天久不雨,將害民田,朕每焚香,上祷\于天。

昨夕寢殿中,忽闻微雷,遽起冠带【一一】,露立殿下,须臾雨至,衣皆沾溼。

移刻雨霽,再拜以谢,方敢升阶,自此尚冀槁苗可救也。

」章得象曰:「非陛下至诚\,曷以致天应若此。

」上曰:「比欲下詔罪己,撤乐减膳,又恐近於崇饰虚名,不若夙夜精心密祷\为佳尔。

」仁宗皇帝庆历三年,京师夏旱,諫官王公素乞亲行祷\雨,帝曰:「太史言月二日当雨,一日欲出祷\。

」公曰:「臣非太史,知是日不雨。

」帝问故,公曰:「陛下幸其当雨以祷\,不诚\也,不诚\不可动天,臣故知不雨。

」帝曰:「明日祷\雨醴泉观。

」公曰:「醴泉之近,犹外朝也,岂惮暑不可远出邪?」帝每意动,则耳赤。

耳已尽赤,厉声曰:「当祷\西太一宫。

」公曰:「乞传旨。

」帝曰:「车驾出郊不预告,卿不知典故。

」公曰:「国初以虞非常。

今久太平,预告,但百姓瞻望清光者觽尔,无虞也。

」諫官故不扈从,明日,特召王公以从。

日色甚炽,埃雾张天,帝玉色不怡。

至琼林苑,回望西太一宫上有云气,如香烟已起。

少时,雷电雨甚至。

帝却逍遥輦,御平輦,撤盖还宫。

又明日,召公对,帝喜曰:「朕自卿得雨,幸甚。

」又曰:「昨即殿庭雨立百拜,焚生龙脑香十七斤【一二】,至中夜,举体尽溼。

」公曰:「陛下祀天当恭畏,然阴气足以致疾,亦当戒。

」帝曰:「念不雨,欲自以身为牺牲,何戒也?」此据邵博闻见后录,当考。

恐博所记西太一宫即相国寺、会灵观。

及七年三月,祷\西太一宫,则素不在諫院矣。

又按会要祈祷\门,庆历三年五月十四日,幸大相国寺、会灵观祈雨。

先是,諫官以天旱,请遣官祈雨。

帝曰:「朕已於宫中蔬食,密祷\上天,引咎责己,庶获丰楙之应。

」宰臣章得象曰:「陛下奉天忧民,至诚\如此,必有感召。

」所称諫官,必王素也。

当考详增入。

徙同提点江南西路刑狱、內殿承制陈秉为荆南驻泊都监。

时上封者又言秉本以技术进,而任按察官,不可。

故罢之。

己丑,幸相国寺、会灵观谢雨。

諫官余靖言:

伏睹春夏以来,旱势至广,陛下忧勤劳恤,躬行祷\祈,虽获澍应,而夏田先已损矣。

臣以古者三年耕,必有九年之蓄,国无九年之蓄,曰国非其国。

故虽尧水汤旱,民无菜色者,有备灾之术也。

方今官多冗费,民无私蓄,一岁不登,逃亡满道,盖上下皆无储积故也。

臣窃谓当今备灾之术最急者,宽租赋、防盗贼\而已。

诚\知国家边甲未解,经费日广,不宜更减民赋自窘财用,其如农收有限,当量民力而取之。

虽或差减,尚有数分之入,今若全取,一旦不堪其求,必致流亡之患,则永失常赋矣。

今天府之民,九重不远,其诉旱者尚或半得申明,半遭抑退,况远方之人,其无告必矣!陕、关已西,尤须抚之。

伏望朝廷特降詔命,应遭旱州军,委清强官体量,实旱损夏苗去处,特与量减夏税分数,不得容有侥倖,此乃惠民之实效也。

若待有逃亡然后振救,將无及矣。

臣又闻,衣食不足,虽尧、舜在上,不能使民不为贼\盗。

若水旱之后,盗贼\滋长,世之常也。

近闻解州、邓州髃贼\入城,□略人户,此乃都监、监押、巡检不得其人之所致也。

似此阶渐,不可滋蔓,伏乞朝廷申明捕捉之科,严行赏罚之典。

其不获强盗人,不得却將窃盗比折,特行勒停、冲替、降资之法,庶几戮力同心,以折盗贼\之势。

上嘉纳之。

「上嘉纳之」,据张唐英政要。

庚寅,詔自今两制官详定公事,大事限一月,小事半月,其急速者勿拘。

赐定川阵亡军士家两月钱粮。

辛卯,筑钦天坛于禁中。

癸巳,翰林学士承旨丁度等言:「比奉詔,详定帅臣见所部仪制。

请自今閤门祗候及路分都监以上见四路招討使,厅上公参,供奉官以下者並庭参,其走马承受及非统辖者勿拘此制【一三】。

」从之。

京东安抚司言本路捉贼\虎翼卒王伦等,杀沂州巡检使、御前忠佐朱进以叛。

遣东头供奉官李沔、左班殿直曹元箉、韩周往捕击之。

甲午,復给荆王元儼所上公使钱。

元儼领荆、扬二镇,岁凡给緡钱二万五千,西边用兵,尝纳其半。

上以元儼叔父之尊,不欲裁损,不踰年,復全给之。

元儼用度无节,每预借数年俸料,翊善王涣上书諫以方有边患,宜助朝廷节用度。

元儼判其后曰:「愁杀人。

」他日又諫,元儼復判曰:「仰翊善依旧翊善。

」去年五月壬子,先给公使之半【一四】。

乙未,以试方略人仇公绰为试大理评事,姜潜、许平为太庙斋郎,杨著为郊社斋郎,鞠章、张弼为司士参军。

皆近臣特荐也。

諫官欧阳修言:「臣伏见自西鄙用兵以来,陛下圣心忧念,每有臣僚言及西事,必皆倾心听纳。

今韩琦、范仲淹久在陕西,备諳边事,是朝廷亲信委任之人;况二臣才识不类常人,其所见所言之事,不同常式言事者,陛下最宜加意访问。

自二人到闕以来,只是逐日与两府隨例上殿,呈奏寻常公事外,有机宜大处置事,並未闻有所建明,陛下亦未曾特赐召对【一五】,从容访问。

况今西事未和,边陲必有警急,兼风闻北主见在凉甸与大臣议事,外边人心忧恐。

伏望陛下因无事之时,出御便殿,特召琦等从容访问,使其尽陈西边事宜合如何处置。

今琦等数年在外,一旦归闕,必有所陈。

但陛下未赐召问,此二人亦不敢自请独见。

至如两府大臣,每有边防急事,或令非时召见聚议,或各令互述所见,只召一两人商量,此乃帝王常事,祖宗之朝,並亦许如此,不必拘守常例也。

」按韩、范以四月七日被召,五让乃就职。

修此疏不得其时,今附见五月末。

修又言:臣伏见朝廷方遣使与西贼\议通和之约,近日窃闻边臣频得北界文字,来问西夏约和之事了与未了。

苟实如此,事深可忧。

臣以谓天下之患不在西戎,而在北敌,纵使无此文字,终须貽患。

朝廷与契丹通好仅四十年,无有纤芥之隙,而輒萌奸计,妄有请求。

窃以契丹故习,遇强则伏,见弱便欺。

见我无谋\,动皆屈就,谓我为弱,知我易欺,故添以金繒,未满其志,更邀名分,抑使必从。

无事而来,尚犹如此,若使更因西事揽以为功,別有过求,將何塞请【一六】?此天下之人,无愚与智,共为朝廷寒心者也。

今若果有文字来督通和之事【一七】,则臣谓敌之狂计,其跡已萌。

不和则詰我违言,既和则论功求报,不出年岁,恐须动作,苟难曲就,必致交兵。

至於选將练师,既难卒办;御戎制胜,当在机先。

然臣窃怪在朝之臣尚偷安静,自河以北,绝无处置,因循弛慢,谁復掛意【一八】?岂可待敌使在廷,寇兵压境,然后计无所出,空务仓皇而已哉。

今国家必谓两意虽乖,尚牵盟誓,边防处置,未敢张皇。

以臣思之,莫若精选材臣,付与边郡,使其各图御备,密务修完,此最为得也。

况今北边要害诸郡,不过十有余处,於文武臣僚中选择十余人,不为难得。

各以一州付之,使其各得便宜,如理家事。

完城垒,训兵戎,习山川,畜粮食,凡百自办,不烦朝廷经度【一九】。

以兹预备,尚可支吾。

至如镇定一路,最为要害。

张存昔在延州,以不了事罢去,今乃委以镇府,王克基凡庸轻巧,非將臣之材,而在定州。

其余州郡,多非其人。

臣欲乞陛下特詔两府大臣,取见在边郡守臣,可以御敌捍城、训兵待敌者留之;其余中常之材,不堪边任者,悉行换易。

若使秋风渐劲,敌隙有端,陛下试思边鄙之臣,谁堪力战,朝廷之將,谁可出师?当臣初授諫职之时,见朝廷进退大臣,陛下锐意求治,必谓髃臣自此震慑,百事自此修举,西、北二事最为大者,自当处置,不待人言。

及就职以来,已数十日,而政令之目【二○】渐循旧弊,惟言事之臣拾遗补闕者,勉强施行其一二。

至如讲大利害,正大纪纲,外制四夷,內紓百姓,凡庙堂帷幄之谋\【二一】,未有一事施行於外者。

臣忝司諫諍,岂敢不言。

伏望陛下不忘社稷之深耻,无使夷狄之交侵,骏发天威,督励臣下。

仍乞询问两府大臣,西鄙议和能保契丹別无辞说否?苟有所说,能以庙谋\奇算沮止之否?苟无谋\以止之,则练兵、选將、备边,待寇贼\至而后图,能不败事否?臣愿陛下勿谓去岁六符之来,可以贿解,今而有请,则事难从矣。

勿谓累年西贼\为患,习以为常,若此事一动,则天下摇矣。

臣所言者社稷之大计也。

愿陛下留意而行之。

今年三月二十六日,修除諫官,四月六日,遣邵良佐使夏州。

此疏云就职已数十日,当是五月末,或六月初,今附五月之末,更须考详。

又按修疏云使秋风渐劲,或恐是六月末七月初。

然七月一日王克基已自定州改沧州【二二】,杜维序知定州矣。

张存自元年四月知成德,二年五月改都漕,十二月復知成德,今年七月又改都漕,未赴,仍知成德。

修疏称王克基在定州,则必非七月初,或是六月间也。

詔自今巡检、县尉月俸並特给见钱,勿折支。

会要五月事,今附月末。

韩琦、范仲淹言:「臣窃见朝旨下陕西省,罢同、解、干、耀等九州军公使钱,共一千八百贯。

切以国家逐处置公使钱者,盖为士大夫出入及使命往还,有行役之劳,故令郡国馈以酒食,或加宴劳,盖养贤之礼,不可废也。

谨按周礼地官有:『遗人掌郊里之委积,以待宾客,野鄙之委积,以待羈旅。

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

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

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

凡委积之事,巡而比之,以时颁之。

』此则三王之世,已有□传之礼,何独圣朝顾小利而忘大体?且今赡民兵一名,岁不下百贯,今减省得公用钱一千八百贯,只养得兵士一十八人。

以一十八人之资,废十余郡之礼,是朝廷未思之甚也。

况今来逐州使命之外,各有军营,每年春后放下边兵歇泊,动经半年,军中人员,並无宴犒之具。

虽条贯有旬设之名,逐州每月一次举行,军员各给得钱一百文已来,官务薄酒二升,既无公用,更不赴筵,亦不张乐,岂朝廷宴享將校之意?州郡削弱,道路咨嗟。

当全盛之朝,岂宜如此?或谓有公使钱处,收买食物,骚扰户民。

殊不知郡守得人,自能约束。

如非其人,更出己俸买物,亏民愈甚。

是见其小而不思其大也。

伏望圣慈速降指挥,下陕西、河北、河东路转运\司,昨来经减废公用钱处,並令依旧。

庶协典礼,稍息物论。

况朝廷用武之际,於此一事,尤宜照管。

臣等久在边任,深知此事,近贰枢廷,岂当缄默。

」琦、仲淹言附见巡、尉俸勿折支后,其从违当考。

又言:「臣等窃以西陲用兵以来,沿边所费钱帛,为数浩繁,官司屈乏,未能充用。

其鄜延等四路帅臣虽有管勾本路粮草之名,然转运\司终是本职,故不敢专行计置,若不委之经度,即边计常是不足。

臣等欲乞特降指挥,下鄜延、环庆、涇原、秦凤路经略使司,应本路州军所管钱帛,並许选差廉干使臣、公人等,任便回易。

其收到利钱明入省帐收附。

所有勾当人等,如能大段回易得利息,委本司具数报明闻奏,特与相度酬奖,所贵有助军费,少紓民力。

」此奏与公使相似,併附见其后,从违当考,或削此篇。

韩琦、范仲淹又言:「臣等窃以天下郡邑,牧宰为重。

得其人则致化,失其人则召乱,推择之际,不可不慎。

国家承平以来,不无轻授,应知州、通判、县令,因举荐擢任者少,以资考序进者多,才与不才,一涂並进,故能政者十无二三,谬政者十有七八。

国家詔令程式,天下一体,能政之处,民必蒙福,谬政之下,民必受弊。

非国家法令之殊,盖牧宰贤愚之异也【二三】。

今四方多事,民日以困穷,將思为盗,復使不才之吏临之,赋役不均,刑罚不当,科率无度,疲乏不□,上下相怨,乱所由生。

若不急於求人,早革其弊,诚\国家之忧也。

然自来虽曾詔臣僚各举所知,或举主非贤,则多谬荐。

臣等欲乞圣慈特降詔书,委中书、枢密院臣僚,各於朝臣中荐堪充举主者三人。

候奏到姓名【二四】,即逐人各赐敕一道,令於通判內举成资已上一员充知州,知县內举成资已上一员充通判,簿尉中举有出身三考以上、无出身四考一员充职官知县,或於职官令录中【二五】举五考以上之人充京官知县。

仍於暣明言所荐之人若將来显有善政,其举主当议旌赏,若赃汙不理,苛刻害民,並与同罪。

所贵生民受赐,寇盗自息。

」从之。

降暣著琦、仲淹等奏请。

琦、仲淹復奏:「若著臣等奏请,於理未便。

只乞作朝廷忧劳之意,特选臣僚举官,则事体甚重也。

」此奏不知是何月日。

按会要:庆历三年五月二十五日【二六】,詔臣僚举职官州县官充京朝官,判、司、簿、尉充县令,流外出身州县官充令录班行。

其奏状式样,颁令遵用施行。

因以此奏附此月末,更须考详。

按仲淹政府奏议择臣僚举知州通判第八、举职官令录充京官知县第十五,从第八奏见第十五奏,其第十五奏未知从违,今刪取,附见。

不知实录何故不书此也。

六月己亥,上谓辅臣曰:「自用兵以来,策试授官人猥多,而任事颇无善状。

自今献策及臣僚论荐,宜先委有司详其可否以闻,其与试人宜加精覈之。

」宝元二年五月,初詔举京朝官殿直以上有方略、通知边事者。

壬寅,礼宾副使、秦凤都监冯誥復为太子中允、通判秦州。

先是,知秦州文彦博言:「本州西路蕃部李宫等八族寇永寧、来远寨,都监齐再昇为贼\追袭,坠崖而死。

其后数入寇钞,而誥能於来远寨北八里野勺口筑堡以扼其要冲。

贼\计窘,於是入献甲器,愿纳质內附及以再昇之丧来还。

誥初以太子中允换崇仪副使,寻责授礼宾副使,今不愿预赏,止愿復文资故官。

」詔从之。

甲辰,詔曰:「议者多言天下茶、盐、矾\、铁、铜、银坑冶之有遗利,朕惧开掊刻之政,常抑而不宣。

然尚虑有过取而伤民者,转运\司其諭所部官吏条上利害以闻。

」初议欲弛茶盐之禁及减商税,既而范仲淹以为:「茶盐、商税之入,但分减商贾之利尔,於商贾未甚有害也。

今国用未省,岁入不可闕,既不取之於山泽及商贾,必取之於农。

与其害农,孰若取之商贾。

今为计莫若先省国用,国用有余,当先宽赋役,然后及商贾,弛禁非所当先也。

」其议遂寢。

范仲淹不欲先弛茶盐之禁及减商税,此据沈括笔谈,今附见令官吏条上利害后。

此虽有条上利害之詔,讫无所更张,或因仲淹言,故寢也。

初,泰州海安【二七】、如皋县漕河久不通,制置发运\副使徐的奏请浚治之。

詔未下,乃以便宜调兵夫,功毕,出滯盐三百万,计得钱一百万緡。

於是以的为制置发运\使。

考的为副使年月,实录无之。

戊申,录秦凤都监、东头供奉官、閤门祗候齐再昇子乐蟠尉雍为本县令,孙軫、亢並为郊社斋郎。

癸丑,知諫院欧阳修言:「近日四方盗贼\渐多,皆由国家素无御备而官吏赏罚不行也。

臣谓夷狄者皮肤之患,尚可治;盗贼\者腹心之疾,深可忧。

朝廷终未尝处置。

遇有一火贼\【二八】,则仓黄旋发兵马而不思经久禁止之法。

今沂州军贼\王伦所过楚、泰等州,连骑扬旗,如履无人之境。

而巡检、县尉反赴贼\召【二九】,其衣甲器械皆束手而归之【三○】。

假令王伦周游江海之上,南掠闽、广而断大岭,西入巴、峡而窥两蜀,杀官吏,据城邑,谁为捍御者?此可谓心腹之大忧。

为今计者,必先峻法令。

法令峻则人知所畏,自趋而击贼\。

请自今贼\所经州县夺衣甲,官吏並追官勒停,巡检、县尉除名。

且如知州本号郡將,都监、监押专领兵在城,若贼\入而不能捕,知州亦勒停,都监、监押仍除名。

若贼\发而朝廷別差人捕获,其本界巡检、县尉仍坐全火不获之罪,贼\多於所领兵士、弓手者差减之。

县尉比多新进少年,皆不能捉贼\,虚陷罚罪。

宜下流內銓,別议选择之格,重赏罚以诱之。

自来所差巡检下兵士不肯捉贼\,又多为州县之患。

欲请先选能捉贼\使臣,令其自募兵卒,不拘厢禁军,欲指名抽射者亦听。

凡都监、监押、巡检因贼\除名者仍勒从军自暛,俟破贼\日则许□之。

」詔送枢密院施行。

戊午,置顺安军、安肃军巡检各一员。

辛酉,资政殿学士、尚书右丞、知亳州韩亿为太子少傅致仕。

仍詔曾任两府乞致仕者,自今须再上章乃听除之【三一】。

壬戌,以交州进奉使、安南静海节度副使杜惟庆为潁州刺史【三二】,副使、三班奉职梁材为太子左监门率府率。

此段或附见贡驯象下。

甲子,右正言余靖言:「朝廷所以威制天下者,执赏罚之柄也。

今天下至大而官吏弛事,细民聚而为盗贼\【三三】,不能禁止者,盖赏罚不行也。

若非大设隄防以矫前弊,则臣忧国家之患不在夷狄,而起於封域之內矣。

南京者,天子之別都也,贼\入城斩关而出。

解州、池州之贼\不过十人,公然入城虏掠人户。

邓州之贼\不满二十人,而数年不能获。

又清平军贼\入城作变,主者泣告,而军使反闭门不肯出【三四】。

所闻如此,而官吏皆未尝重有责罚,欲望贼\盗衰息,何由而得?今京东贼\大者五七十人,小者三二十人,桂阳监贼\仅二百人【三五】,建昌军贼\四百余人,处处蜂起,而巡检、县尉未知处以何罪,当职大臣尚规规守常,不立法禁,深可为国家忧。

且以常情言之,若与贼\斗,动有死亡之忧,避不击贼\,止於罚铜及罚俸。

谁惜数斤之铜,数月之俸,以冒死伤之患哉?乞朝廷严为督责捕贼\赏罚,及立被贼\□质、亡失器甲除名追官之法。

」从之。

范仲淹言:「臣窃知陕西禁军、厢军不下二十万觽,防秋在近,必须养育训练,以期成功,在乎丰以衣食,使壮其力,积以金帛,示以厚赏【三六】,牛酒以悦之,律罚以威之。

如此,则兵有斗志,將必增气。

虽二十万觽,合为一心,有守必坚,有战必强,平寇之期可卜也。

若饥不足其食,寒不足其衣,出无壮力,入无厚赏,军有退志,將必丧气。

虽二十万觽,或有贰心,守则不坚,战则不强,平寇之期未可卜也。

於弓箭手、民兵肯战守之时,事须赏劝,所用金帛,诚\须大备。

今陕西百姓已虚,三军未振,或闻三税之法,可以备边。

以臣所见,今榷货务商客纔有一百来名,纵许於陕西、河东路以三税入中,即缘商客未多,且可少助粮草而已。

若金银钱帛,则岁时之內,必难充足。

臣所以请倣行南盐客旅,入纳粮草【三七】□金银钱帛。

有逐处富实之家,不为商旅者,必须以利劝之。

臣请逐处劝诱入纳上件物色【三八】,一件內得数及万,除给与南盐交钞外【三九】,更与恩泽。

二万贯者与上佐官【四○】,三万者京官致仕。

如曾应举到省,与本科出身,除家便官。

愿班行安排,或不就差遣者亦听。

所贵防秋之期,颇有边备。

乞朝廷速为大计,使百姓乐输,三军乐战,则扞御可固,中外无忧。

山海之利何足以吝,国家安危之计,在圣心英断,天下幸甚。

」仲淹奏,附见六月末。

注释

【一】祐出知州按晁补之鸡肋集卷六八殿中侍御史赵君墓誌铭谓「贾公为参知政事,君引嫌请外官,遂以监察御史知棣州事」,疑此句「州」上脱「棣」字。

【二】得非兵兴劳民之象乎阁本同。

宋本、宋史全文卷八上「象」都作「致」。

【三】年老病患者「者」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四一按察官吏、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九七论按察官吏札子补。

【四】郎中官同上诸本及同上书与宋史全文卷八上作「郎官中」。

【五】为空行簿以授之「授」原作「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欧阳文忠公文集改。

【六】材能之吏「吏」原作「人」,据同上诸本及同上书改。

【七】台官馆职中「官」原作「諫」,据同上诸本及同上书改。

【八】以塞言责而已「言」原作「其」,据同上诸本及同上书改。

【九】始副枢密「始」原作「使」,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一○】唐英误也「唐英」二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一一】遽起冠带「遽」原作「递」,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编年纲目卷一二、宋史全文卷八上改。

【一二】焚生龙脑香十七斤「斤」原作「斛」,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邵博闻见后录改。

【一三】其走马承受及非统辖者勿拘此制「统」原作「通」,「制」字原脱,据宋会要仪制五之一三改、补。

【一四】先给公使之半「使」原作「私」,据宋撮要本、阁本改。

【一五】召对「对」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九七论韩琦范仲淹乞赐召对事札子补。

【一六】將何塞请「塞请」原作「塞责」,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九八论河北守备事宜札子改。

【一七】来督通和之事「督」原作「问」,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欧阳文忠公文集改。

【一八】谁復掛意阁本同。

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欧阳文忠公文集「意」都作「心」。

【一九】不烦朝廷经度「烦」原作「须」,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欧阳文忠公文集改。

【二○】而政令之目「目」,各本同。

同上欧阳文忠公文集「目」作「出」。

【二一】凡庙堂帷幄之谋\「帷」原作「帐」,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书改。

【二二】沧州原作「仓州」,据阁本改。

【二三】盖牧宰贤愚之异也「盖」字原无,据范文正公集奏议卷上奏乞择臣僚令举差知州通判补。

【二四】候奏到姓名「到」原作「对」,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范文正公集、宋史全文卷八上改。

【二五】职官令录中「中」字原在「令录」上,据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范文正公集、宋史全文乙正。

【二六】二十五日按宋会要选举作「二十二日」。

【二七】泰州海安按寰宇记卷一三○、九域志卷五、宋史卷八八地理志泰州条,泰州属县只有海陵而无海安,九域志谓海陵县有海安镇,疑「海安」为「海陵」之误。

【二八】一火贼\「火」原作「大」,据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九八再论王伦事宜札子改。

【二九】反赴贼\召「反」原作「返」,据阁本及编年纲目卷一二改。

【三○】束手而归之阁本及同上编年纲目均作「约束而归之」。

【三一】自今须再上章乃听除之「须再」原作「以后」,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七七之三七改。

【三二】杜惟庆为潁州刺史「杜惟庆」,宋会要蕃夷七之二六作「杜景安」,宋史卷四八八交阯传作「杜庆安」;「潁州」,同上宋史作「顺州」。

【三三】盗贼\「贼\」原作「罚」,据宋撮要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四八外郡寇贼\改。

【三四】而军使反闭门不肯出「反」原作「返」,据阁本及宋会要兵一一之一八改。

【三五】二百人「二」原作「一」,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宋会要改。

【三六】示以厚赏阁本同。

宋本、宋撮要本及范文正公集奏议卷下奏论陕西兵马利害都作「示有厚赏」。

【三七】臣所以请倣行南盐客旅入纳粮草同上范文正公集作「臣所以请放向南盐客使客旅入纳粮草」。

【三八】入纳上件物色「入」原作「人」,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范文正公集改。

【三九】一件內至交钞外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范文正公集作「一件纳及得万数,除给与向南末盐交钞外」。

【四○】二万贯者与上佐官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范文正公集作「一万贯者与上佐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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