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家注昌黎文集 卷三十五·碑志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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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家注昌黎文集》 卷三十五·碑志十二 韩愈撰 魏仲举编

卢浑墓志铭"浑,河南法曹参军第二子,而公妻弟也。 然有铭无志焉。 "

前汝父母右汝兄。

"兄上或有弟字,或作"后有汝兄。" 浑,於陵弟也,兄弟惟二人。 "汝从之居,视汝如生。

迁汝居兮,日月之良。

"迁汝,或作"汝迁于"三字。 "汝居孔固兮,后无有殃。

如不信兮,视此铭章。

"此或作于。 "

虢州司户韩府君墓志"韩氏自魏史安桓王茂五世孙素,尝为桂州刺史。 四子:长仲卿,为武昌令,赠尚书右仆射。 次少卿,太白云:"感概重诺,死于节义。" 次云卿,礼部侍郎。 公为《科斗书后记》云:"叔父当大历世,文词独行中朝。" 即云卿也。 季绅卿,泾阳令,尝为扬州录事参军,太白谓"工古文而能官者"。 公与兄会、介,仲卿之子也;俞、,云卿之子也;岌,绅卿之子也。 岌为虢州司户,故公志云,桂州君之孙,司录君之子。 其系明甚。 李太白为《武昌德政碑》,亦言桂州君四子,名讳长少,皆与此志合,惟《唐史·世系表》,乃以桂州君为有七子,无少卿,而有晋卿、季卿、子卿、升卿,果何据而然?未有公之家世,而适误漏者也。 史至是,何以取信后世哉?"

安定桓王五世孙素,为桂州长史,化行南方。

"长,或作刺,考《世系表》,李太白《去思颂》、公《墓志》、《行状》,皆作长史。 "有子四人,最季曰绅卿文而能官,尝为扬州录事参军,事故宰相崔圆。

"或无"参军"二字。 上元元年二月,以崔圆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淮南节度使。 "圆狎爱州民丁某,至顾省其家。

后大衙会日,司录君趋以前,大言曰:"请举公过,公与小民狎,至至其家,害于政。"

"或无复出至字。 "圆惊谢曰:"录事言是,圆实过。"

乃自署罚五十万钱。

由是迁泾阳令,破豪家水碾,利民田,顷凡百万。

君讳岌,桂州君之孙,司录君之子,亦以能官名。

少而奇,壮而强,老而通。

"阁本无"而强老"三字,方以为脱。 "以元和元年六月十四日卒,年五十七。

"元或作三。 "娶京兆田氏女。

"或无女字。 "男曰家,女曰门、曰都,皆幼。

"或无曰门二字。 "初,君乐虢之土田山水,求掾其州,去官犹家之。

既卒,因以其年九月某日,葬州北十里崔长史墓西。

"葬下或有于字。 "铭曰:

凡兆于兹,唯其家之材,"或作财。 今按:此句未详,当有脱误,"盖归有时。

四门博士周况妻韩氏墓志铭"此《志》及《张彻墓志》,皆以俞为开封尉,《唐宰相表》以俞为开封令,亦误矣。 "

四门博士周况妻韩氏,讳好,"或有复出好字。 "尚书礼部郎中讳云卿之孙,开封尉讳俞之女。

开封娶赵氏,生二女三男。

"下开封字,或作俞。 俞二女:长嫁周况,次嫁张彻。 三男:无竞、启余、州来。 "开封卓越豪纵,不治资业,喜酒色狗马。

赵氏卒十一年,而开封亦卒。

开封从父弟愈,于时为博士,"或无弟字,旧本皆有。 今按:公父仲卿与开封之父云卿为兄弟,则公与开封,固从父兄弟也。 "乞分教东都生,以收其孥于开封界中教畜之,而归其长子于周氏况。

"于一作於,元和元年,况中进士第。 是岁,公以好好适况。 "况,进士,家世儒者。

"或无况字。 "曾祖讳延,潭州长沙令;祖讳晦,常州参军;父讳良甫,左骁卫兵曹参军。

况立名行,人士誉之。

韩氏嫁九年,生一男一女,年二十七以疾卒。

"疾或作病。 "葬长安城南凤栖原。

其从父愈,于时为中书舍人。

"父下方有弟字。 今按:方本非是,《仪礼·丧服篇》有"族曾祖父"者,曾祖之兄弟也,其子为"族祖父",其孙为"族父",其曾孙为"族兄弟"。 有"从祖祖父"者,祖父之兄弟也,其子为"从祖父",其孙为"从祖兄弟"。 有"世父叔父"者,父之兄弟也,其子为"从父兄弟",今韩公于开封及虢州,皆为从父弟矣。 于开封之女,则公当为从祖父也。 此但云从父,为脱一祖字。 方作从父弟,尤误。 今无别本,不敢辄增祖字,且从诸本去弟字。 "为铭曰:

夫失少妇,"失或作丧。 "子失壮母。

归咎无处。

韩滂墓志铭。

"公为袁州日,二侄湘、滂,皆从之。 滂死于袁州,故云:"权葬宜春郭南一里。" 宜春,袁州也。 《世系表》:老成二子,湘大理丞,滂宝鸡丞。 按《志》滂年十九死,则未尝仕也。 《表》复误矣。 "

滂,韩氏子。

其先仕魏,号安定桓王。

"王名茂,滂九世祖也。 "滂父老成,厚谨以文,为韩氏良子弟,未仕而死。

有二子,滂其季也。

其祖讳介,为人孝友,一命率府军佐以卒。

二子:百川、老成。

老成为伯父起居舍人某后。

"或无复出老成字,或无某字。 "起居有德行言词,为世轨式。

滂既兄弟二人,而率府长子百川早死,无嗣,"或无早字。 "其叔祖愈,命滂归后其祖。

滂清明逊悌以敏,读书倍文,功力兼人。

"倍与背同。 倍文,谓背本暗记也。 《周礼》注:"倍文曰讽。" 韩语盖本此。 洪谱以为作文,盖不考此而误改,兼下文复有为"文辞字",亦不应重复如此也。 "为文词,一旦奇伟骤长,不类旧常。

吾曰:"尔得无假之人邪?""或无得字,无人字。 "退大喜,谓其兄湘曰:"某违翁且逾年,惧无以为见,今翁言乃然,可以为贺。"

群辈来见,皆曰:"滂之大进,不唯于文词,为人亦然。"

"或无文字,词下或有于字。 "既数月,得疾以死,年十九矣。

"死或作卒。 滂贞元十八年生。 "吾与妻,"公妻高平君卢氏。 "哭之伤心,三日而敛,既敛七日,权葬宜春郭南一里。

"或无一字。 "呜呼,其可惜也已。

"也一作之。 "铭曰:

天固生之邪,偶自生邪?"或无之字。 "天杀也邪,其偶自死邪?"或无也字。 "莫不归于死,寿何少多?"归或作悲。 "铭以送汝,其悲奈何。

女圹铭"公元和十四年,以刑部侍郎谏佛骨,忤上意,出为潮州,女道死商南层峰驿,瘗之山下。 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移刺袁州。 明年九月,召为国子祭酒,过墓下,题诗驿梁。 至是,发其丧,归葬于河南之河阳世墓之次云。 "

女,"女加、女书二切。 "韩愈退之第四女也,惠而早死。

愈之为少秋官,"为少或作少为,非是。 元和十二年十二月,公为刑部侍郎。 "言佛夷鬼,其法乱治,梁武事之,卒有侯景之败,"或无武字。 "可一扫刮绝去,不宜使烂漫。

"刮,或作削。 "天子谓其言不祥,斥之潮州,汉南海揭阳之地。

"或无汉字。 揭,其逝切,又音竭。 "愈既行,有司以罪人家,不可留京师,迫遣之。

"无可或字。 "女年十二,病在席,"病或作疾,或作在病,无席字。 "既惊痛与其父诀,又舆致走道,"又一作父。 "撼顿失食饮节,死于商南层峰驿。

"层峰,或作密。 "即瘗道南山下。

五年,愈为京兆,"下或有尹字。 "始令子弟与其姆易棺衾,归女之骨于河南之河阳韩氏墓,葬之。

"葬上或有而字。 "

女死当元和十四年二月二日。

"和下或有之字。 "其发而归,在长庆三年十月之四日,其葬在十一月之十一日。

铭曰:

汝宗葬于是,汝安归之,惟永宁。

河南缑氏主簿唐充妻卢氏墓志铭"公尝志卢君夫人苗氏之墓,今志唐充妻卢氏,即苗氏长女也。 充其长女婿,公季女婿也。 "夫人卢氏,讳某,兰陵太守景柔八世孙。

父贻,卒河南法曹。

法曹娶上党苗氏,太师晋卿兄女,生三女三男,"考《苗夫人志》当云二男。 "夫人最长。

法曹卒,苗夫人嫁之唐氏充。

充,明经,"或无复出充字。 "宰相休憬曾侄孙,出郄氏。

"今按:郄,绮戟反,俗却字与郄字相乱。 今流俗郗超字,多作郄,误也。 "外王父,昂,中书舍人。

夫人年若干,嫁唐氏,凡生男与女九人。

年四十二,元和四年正月二十二日卒。

其年四月十五日,葬河南府河南县之大石山下。

铭曰:

夫人本宗,世族之后;率其先猷,令德是茂。

爰归得家,九子一母。

"得,或作其。 "婉婉有仪,柔静以和。

命不侔身,兹其奈何!刻铭墓石,以告观者。

"观,或作亲。 者,之戈切,与何叶,吴才老读如此。 "

乳母墓铭"旧本作"河南县令韩愈乳母李氏"。 葬乳母,且为之铭,自公始。 "

乳母李,徐州人,"李下或有氏字。 "号正真。

入韩氏,乳其儿愈。

"入,或作为,下或有家字。 "愈生未再周月孤,失怙恃。

"大历三年公生,五年而公父仲卿卒。 此云"未再周月孤,失怙恃"未详。 退之祭嫂郑夫人云:"我生不辰,三岁而孤。" 此言"未再周月孤,失怙恃",是虽入三岁,而未及两周也。 "李怜不忍弃去,"李下或有氏字。 "视保益谨,遂老韩氏。

及见所乳儿愈,举进士第,历佐汴徐军,"见下或有其字。 徐下或有二州字。 "入朝为御史、国子博士、尚书都官员外郎、河南令,娶妇,生二男五女。

"二或作三。 "时节庆贺,辄率妇孙,列拜进寿。

"节下或有受字。 辄上或有愈字。 "年六十四,元和六年三月十八日,疾卒。

"疾,或作病,或无疾字,或作"以疾卒"。 "卒三日,葬河南县北十五里。

愈率妇孙视窆封,且刻其语于石,纳诸墓为铭。

"语,或作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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