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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志五首江邻几墓志铭〈嘉祐六年〉君讳休复,字邻几。
其为人外若简旷,而内行修饬,不妄动于利欲。
其强学博览,无所不通,而不以矜人,至有问辄应,虽好辩者不能穷也,已则默若不能言者。
其为文章淳雅,尤长于诗,淡泊闲远,往往造人之不至。
善隶书,喜琴、奕、饮酒。
与人交,久而益笃。
孝于宗族,事孀姑如母。
天圣中,与尹师鲁、苏子美游,知名当时。
举进士及第,调蓝山尉,骑驴赴官,每据鞍读书,至迷失道,家人求得之,乃觉。
历信、潞二州司法参军,又举书判拔萃,改大理寺丞,知长葛县事,通判阆州。
以母丧去职,服除,知天长县事,迁殿中丞。
又以父忧终丧。
献其所著书,召试,充集贤校理,判尚书刑部。
当庆历时,小人不便大臣执政者,欲累以事去之。
君友苏子美,杜丞相婿也,以祠神会饮得罪,一时知名士皆被逐。
君坐落职,监蔡州商税。
久之,知奉符县事,改太常博士、能判睦州,徙庐州,复得集贤校理,判吏部南曹、登闻检院,为群牧判官,出知同州,提点陕西路刑狱,入判三司盐铁勾院,修起居注,累迁刑部郎中。
君于治人,则曰:"为政所以安民也,无扰之而已。"
故所至,民乐其简易。
至辨疑折狱,则或权以术,举无不得,而不常用,亦不自以为能也。
君所著书,号《唐宜鉴》十五卷,《春秋世论》三十卷,文集二十卷。
又作《神告》一篇,言皇嗣事,以谓皇嗣,国大事也,臣子以为嫌而难言,或言而不见纳,故假神告祖宗之意,务为深切,冀以感悟。
又尝言昭宪太后杜氏子孙宜录用。
故翰林学士刘筠无后,而官没其资,宜为立后,还其资,刘氏得不绝。
君之论议颇多,凡与其游者,莫不称其贤,而在上位者久未之用也。
自其修起居注,士大夫始相庆,以为在上者知将用之矣,而用君者亦方自以为得,而君亡矣。
呜呼,岂非其命哉!君以嘉祐五年四月乙亥,以疾终于京师,即以其年六月庚申,葬于某所。
君享年五十有六。
方其亡恙时,为理命数百言,已而疾且革,其子问所欲言,曰:"吾已著之矣。"
遂不复言。
曾祖讳浚,殿中丞,赠驾部员外郎;妣李氏,始平县太君。
祖讳日新,驾部员外郎,赠太仆少卿;妣孙氏,富阳县太君。
考讳中古,太常博士,赠工部侍郎;妣张氏,仁寿县太君。
夫人夏侯氏,永安县君,金部郎中之女,先君数月卒。
子男三人:长曰懋简,并州司户参军;次曰懋相,太庙斋郎;次曰懋迪。
女三人,长适秘书丞钱衮,余尚幼。
君姓江氏,开封陈留人也。
自汉阳侯德,居于陈留之圉城,其后子孙分散,而君世至今居圉城不去。
自高祖而上七世,葬圉南夏冈;由大王父而下三世,乃葬阳夏。
铭曰:彼驰而我后,彼取而我不。
岂用力者好先,而知命者不苟。
嗟吾邻几兮,卒以不偶。
举世之随兮,君子之守。
众人所亡兮,君子之有。
其失一世兮,其存不朽。
惟其自以为得兮,吾将谁咎?
尚书工部郎中欧阳公墓志铭〈嘉祐二年〉欧阳氏世为庐陵人,庐陵于五代时属伪吴,故欧阳氏在五代无闻者。
淳化三年,修仲父府君始以进士中乙科,其后为御史,有能名。
真宗尝自择御史,府君以秘书丞见。
见者数人皆进,自称荐,惟恐不用。
府君独立墀下,无所说。
明日,拜监察御史。
中丞王嗣宗指曰:"是独立墀下者,真御史也。"
绛州守齐化基犯法,制劾其事。
化基,嗣宗素所恶者,讽之,欲使蔓其狱。
府君曰:"如诏而已。"
嗣宗怒,及狱上奏,用他吏覆之,索其家,得铜器十数。
府君坐鞫狱不尽,免官。
明年,复得御史,监蕲州税。
又明年,迁殿中侍御史、左巡使。
居二岁,奏事殿中,真宗识之,劳曰:"御史久矣,亦劳乎!"问何所欲,府君谢不任职而已。
后数日,真宗语宰相与转运,使宰相疑其有求而不先白己,对以员无阙。
复使与一大郡,宰相召至中书,问御史家何在?欲郡孰为便?对曰:"无不便。"
宰相怒,与海州,又移睦州。
天禧元年,入迁侍御史。
二年,出知泗州。
先是,京师岁旱,有浮图人断臂祷雨,官为起寺于龟山,自京师王公大臣皆礼下之,其势倾动四方。
又诱民男女投淮水死,曰:"佛之法,用此得大利。 而愚民岁死淮水者几百人。 至其临溺时,用其徒唱呼前后,拥之以入,至有自悔欲走者,叫号不得免。 府君闻之,惊曰:“害有大于此邪!"尽捕其徒,诘其奸民,诛数人,遣还乡里者数百人,遂毁其寺。
入转尚书司封员外郎、三司户部判官。
六年,为广南东路转运使。
前为使者以市舶物代俸钱,其利三倍。
府君叹曰:"利岂吾欲邪!"使直以钱为俸。
今上即位,就转工部郎中,秩满,以一弊舟还,无一海上物。
归朝,赐金紫,为两浙路转运使,以足疾求知江州。
天圣四年,又求分司,未得命,以其年二月某日卒于江州之廨,享年六十有八。
以某年某月某日葬某所。
曾祖讳某。
祖讳某,伪唐吉州军事判官。
父讳某,伪唐屯田员外郎。
娶米朱氏,封金坛县君,先府君以卒。
嗣子鉴,为右侍禁、武昌巡检。
女二人,长适某,次未嫁。
府君讳载,字则之。
性方直严谨,治身俭薄,简言语,为政务清净。
平居敛色而坐,如对大宾,终日不少懈弛,人用惮之。
荐举下吏,人未尝知,后有知者来谢,皆拒不纳。
所至官舍,未尝窥园圃,至果烂堕地,家人无敢取者,其清如此。
铭曰:
唐隳盗猖,土裂四方。
钟氏于洪,入州自王。
传死子时,败臣于杨。
自梁迄周,庐陵伪帮。
欧阳是家,世以不章。
违命之侯,庐陵王土。
欧阳有闻,始我仲父。
以贡中科,来者继武。
仲父之材,御史其能。
廉清俭恭,直躬以行。
铭以藏之,子孙之承。
徂徕石先生墓志铭〈治平二年〉
徂徕先生姓石氏,名介,字守道,兖州奉符人也。
徂徕鲁东山,而先生非隐者也,其仕尝位于朝矣,鲁之人不称其官而称其德,以为徂徕鲁之望,先生鲁人之所尊,故因其所居山以配其有德之称,曰徂徕先生者,鲁人之志也。
先生貌厚而气完,学笃而志大,虽在畎亩,不忘天下忧。
以谓时无不可为,为之无不至,不在其位,则行其言。
吾言用,功利施于天下,不必出乎己;吾言不用,虽获祸咎,至死而不悔。
其遇事发愤,作为文章,极陈古今治乱成败,以指切当世,贤愚善恶,是是非非,无所讳忌。
世俗颇骇其言,由是谤议喧然,而小人尤嫉恶之,相与出力必挤之死。
先生安然,不惑不变,曰:"吾道固如是,吾勇过孟轲矣。"
不幸遇疾以卒。
既卒,而奸人有欲以奇祸中伤大臣者,犹指先生以起事,谓其诈死而北走契丹矣,请发棺以验。
赖天子仁圣,察其诬,得不发棺,而保全其妻子。
先生世为农家,父讳丙,始以仕进,官至太常博士。
先生年二十六,举进士甲科,为郓州观察推官、南京留守推官。
御史台辟主簿,未至,以上书论赦,罢不召。
秩满,迁某军节度掌书记,代其父官于蜀,为嘉州军事判官。
丁内外艰去官,垢面跣足,躬耕徂徕之下,葬其五世未葬者七十丧。
服除,召入国子监直讲。
是时,兵讨元昊久无功,海内重困。
天子奋然思欲振起威德,而进退二三大臣,增置谏官御史,所以求治之意甚锐。
先生跃然喜曰:"此盛事也,雅颂吾职,其可已乎!"乃作《庆历圣德诗》,以褒贬大臣,分别邪正,累数百言。
诗出,太山孙明复曰:"子祸始于此矣。"
明复,先生之师友也。
其后所谓奸人作奇祸者,乃诗之所斥也。
先生自闲居租徕,后官于南京,常以经术教授。
及在太常,益以师道自居,门人弟子从之者甚众,太学之兴,自先生始。
其所为文章,曰某集者若干卷,曰某集者若干卷。
其斥佛、老、时文,则有《怪说》、《中国论》,曰去此三者,然后可以有为。
其戒奸臣、宦女,则有《唐鉴》,曰吾非为一世监也。
其余喜怒哀乐,必见于文。
其辞博辩雄伟,而忧思深远。
其为言曰:"学者,学为仁义也。 惟忠能忘其身,信笃于自信者,乃可以力行也。 以是行于己,赤以是教于人,所谓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孟轲、扬雄、韩愈氏者,未尝一日不诵于口。 思与天下之士,皆为周、孔之徒,以致其君为尧舜之君,民为尧舜之民,亦未尝一日少忘于心。 至其违世惊众,人或笑之,则曰:‘吾非狂痴者也。 ’是以君子察其行而信其言,推其用心而哀其志。"
先生直讲岁余,杜祁公荐之天子,拜太子中允。
今丞相韩公又荐之,乃直集贤院。
又岁余,始去太学,通判濮州。
方待次于徂徕,以庆历五年七月某日卒于家,享年四十有一。
友人庐陵欧阳修哭之以诗,以谓待彼谤焰熄,然后先生之道明矣。
先生既殁,妻子冻馁不自胜,今丞相韩公与河阳富公分俸买田以活之。
后二十一年,其家始克葬先生于某所。
将葬,其子师讷与其门人姜潜、杜默、徐遁等来告曰:"谤焰熄矣,可以发先生之光矣,敢请铭。"
某曰:"吾诗不云乎‘子道自能久’也,何必吾铭?"遁等曰:"虽然,鲁人之欲也。"
乃为之铭曰:徂徕之岩岩,与子之德兮,鲁人之所瞻;汶水之汤汤,与子之道兮,逾远而弥长。
道之难行兮,孔孟遑遑。
一世之屯兮,万世之光。
曰吾不有命兮,安在夫桓与臧仓?自古圣贤皆然兮,噫子虽毁其何伤!尚书驾部员外郎致仕薛君墓志铭〈治平三年〉
尚书驾部员外郎致仕薛君,讳长孺,字元卿,绛州正平人也。
赠太傅讳温瑜之曾孙,殿中丞、赠太师讳化光之孙,右班殿直、赠左骁卫大将军讳睦之子,尚书户部侍郎、赠司空简肃公兄之子。
薛为绛大族,简肃公为时名臣,君为薛氏良子弟。
少用简肃公荫,补郊社斋郎、将作监主簿、太常寺太祝、大理评事、卫尉、大理寺丞、太子右赞善大夫、殿中丞、国子博士、尚书虞部比部驾部三员外郎,历知赵州临城县,通判汉、湖、滑三州,知彭州,坐断狱降监阳武县税。
会简肃公夫人薨,葬于绛州,即起君知州事以办葬。
岁满,通判成都府,未行,遂以疾致仕,居于许州之郾城。
嘉祐六年七月丙午以卒,享年六十有一。
君在汉州,州兵数百杀其军校,烧营以为乱。
君挺身徒步,自坏垣入其营中,以祸福语乱卒曰:"叛者立左,协从者立右。"
于是数百人者皆趋立于右,独叛者十三人亡去,州遂无事。
明年,蜀大饥,今韩丞相安抚两川,独汉人不甚殍,赐诏书奖谕。
其在绛也,曰:"绛,吾乡里也。 长老乃吾父师,子弟犹吾子弟也。"
为立学置学官以教之,为政有惠爱,绛人大悦。
君为人谨默淳质,平居似不能言,而其临事如此。
先娶李氏,早亡;后娶董氏,封范阳县君。
子男二人:长曰延,永兴军醴泉县主簿;次曰通,蔡州司户参军。
孙男曰震。
孙女三人。
以治平三年二月乙酉,葬于绛州正平县清原乡周村原。
将葬,其女弟之夫欧阳修为之铭曰:
维圣有言兮,仁勇而寿。
寿胡不多兮?勇则信有。
为政乡州兮,称于长老。
柩车来归兮,乡人奔走。
遗思在人兮,刻铭不朽。
国子博士薛君墓志铭〈治平三年〉
君讳良孺,字得之,姓薛氏,绛州正平人也。
少孤,育于其叔父,是为简肃公。
以公荫,为将作监主簿、太常寺奉礼郎、大理评事、将作监丞、大理寺丞、迁太子右赞善大夫、殿中丞。
尝知秦州清水县,县杂蕃夷,君为简其政令,示之必信,蕃夷畏爱,岁满罢去,人甚思之。
其后签书通利军判官公事,与其军守争事,坐停官。
久之,复为殿中丞,迁国子博士、监陈州清酒务。
嘉祐八年二月甲午,以疾卒于官舍,享年四十有六。
宋兴百年,薛姓五显,而简肃公以清德直节闻。
故其家法严,而子弟多贤材。
君为人开爽明秀,幼为简肃公所爱,若己子。
长工书,作歌诗。
尝一举进士,不中。
以荫补,例监库务,无所施其能。
一为民政,遂有声。
平居喜饮酒谈笑,与其亲戚朋友欢然,未尝有怨恶。
其在通利,与其军守所争皆公事,既废,无怼色,至卒穷以死,豁如也。
呜呼,可哀也已!
曾祖赠太傅讳温瑜。
祖赠太师讳化光。
父右班殿直、赠左骁卫大将军讳睦。
君娶张氏,故枢密直学士逸之女,封仁寿县君,先君二岁而卒。
子男一人,曰逊。
女三人,长适大理评事王正甫,次适太常寺太祝王端甫,次尚幼。
治平三年二月乙酉,其孤逊举其丧,合葬于绛州正平县清原乡周村原。
将葬,庐陵欧阳修曰:"余,薛氏婿也,与君游而贤其人,宜有以哀之。"
乃为之铭曰:
维古才子兮,出于名族。
嗟吾得之兮,既哲而淑。
有能不施兮,不遐以趣。
卒困于艰兮,泰乎自足。
绛水深长兮,山冈起伏。
利我后人兮,安于吉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