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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进札子五首言西边事宜第一状〈治平二年〉右臣伏见谅祚狂僭,衅隙已多,不越岁年,必为边患。
臣本庸暗,不达时机,辄以外料敌情,内量事势,鉴往年已验之失,思今日可用之谋。
虽兵不先言,俟见形而应变;然坐而制胜,亦大计之可图。
谨具条陈,庶裨万一。
臣所谓外料敌情者,谅祚世有夏州,自彝兴、克睿以前,止于一镇五州而已。
太宗皇帝时,继捧、继迁始为边患,其后遂陷灵、盐,尽有朔方之地。
盖自淳化、咸平用兵十五余年,既不能剪灭,遂务招怀。
适会继迁为潘罗支所杀,其子德明乃议归款,而我维以恩信,复其王封,岁时俸赐,极于优厚。
德明既无南顾之忧,而其子元昊亦壮,遂并力西攻回纥,拓地千余里。
德明既死,地大兵强,元昊遂复背叛。
国家自宝元、庆历以后,一方用兵,天下骚动,国虚民弊,如此数年。
元昊知我有厌兵之患,遂复议和。
而国家待之,恩礼又异于前矣,号为国主,仅得其称臣,岁予之物百倍德明之时,半于契丹之数。
今者谅祚虽曰狂童,然而习见其家世所为。
盖继迁之叛,而复王封;元昊再叛,而为国主。
今若又叛,其志可知。
是其欲自比契丹,抗衡中国,以为鼎峙之势尔。
此臣窃料敌情在于如此也。
夫所谓内量事势者,盖以庆历用兵之时,视方今御边之备,较彼我之虚实强弱,以见胜败之形也。
自真宗皇帝景德二年,盟北虏于澶渊,明年,始纳西夏之款,遂务休兵,至宝元初,元昊复叛,盖三十余年矣。
天下安于无事,武备废而不修,庙堂无谋臣,边鄙无勇将,将愚不识干戈,兵骄不识战阵,器械朽腐,城郭隳颓。
而元昊勇鸷桀黠之虏也,其包畜奸谋欲窥中国者累年矣。
而我方恬然不以为虏,待其谋成兵具,一旦反书来上,然后茫然不知所措,中外震骇,举动仓惶,所以用兵之初,有败而无胜也。
既而朝廷用韩琦、范仲淹等,付以西事,极力经营,而勇夫锐将亦因战阵稍稍而出。
数年之间,人谋渐得,武备渐修,似可枝梧矣。
然而天下已困也,所以屈意忍耻,复与之和,此庆历之事尔。
今则不然。
方今甲兵虽未精利,不若往年之腐朽也。
城垒粗尝完缉,不若往年之隳颓也。
土兵蕃落增添训练,不若往年寡弱之骄军也。
大小将校曾经战阵者,往往尚在,不若往年魏昭炳、夏随之徒绮纨子弟也。
一二执政之臣皆当时宣力者,其留心西事熟矣,不若往时大臣茫然不知所措者也。
盖往年以不知边事之谋臣,驭不识干戈之将,用骄兵,执朽器,以当桀黠新兴之虏,此所以败也。
方今谋臣武将、城壁器械不类往年,而谅祚狂童不及元昊远甚。
往年忽而不思,今又已先觉,可以早为之备。
苟其不叛则已,若其果叛,未必不为中国利也。
臣谓可因此时,雪前耻,收后功,但顾人谋如何尔。
若上凭陛下神威睿算,系累谅祚君臣献于庙社,此其上也。
其次逐狂虏于黄河之北,以复朔方故地。
最下尽取山界,夺其险而我守之,以永绝边患。
此臣窃量事势,谓或如此。
臣所谓鉴往年已验之失者,其小失非一,不可悉数,臣请言其大者。
夫夷狄变诈,兵交阵合,彼佯败以为诱,我贪利而追之,或不虞横出而为其所邀,或进陷死地而困于束手。
此前日屡败之戒,今明习兵战者,亦能知之。
此虽小事也。
亦不可忽。
所谓大计之缪者,攻守之策皆失尔。
臣视庆历御边之备,东起麟、府,西尽秦、陇,地长二千余里,分为路者五。
而路分为州军者,又二十有四。
而州军分为寨、为堡、为城者,又几二百,皆须列兵守之。
故吾兵虽众,不得不分,所分既多,不得不寡。
而贼之出也,常举其国众,合聚为一而来。
是吾兵虽多,分而为寡;彼众虽寡,聚之为多。
以彼之多,击吾之寡,不得不败也。
此城寨之法既不足自守矣。
而五路大将所谓战兵者,分在二十四州军,欲合而出,则惧后空而无备,欲各留守备而合其余,则数少不足以出攻。
此当时所以用兵累年终不能一出者,以此也。
夫进不能出攻,退不足自守,是谓攻守皆无策者,往年已验之失也。
臣所谓今日可用之谋者,在定出攻之计尔,必用先起制人之术,乃可以取胜也。
盖列兵分地而守,敌得时出而挠于其间,使我处处为备,常如敌至,师老粮匮,我劳彼逸。
昔周世宗以此策困李景于淮南,昨元昊亦用此策以困我之西鄙。
夫兵分备寡,兵家之大害也,其害常在我。
以逸待劳,兵家之大利也,其利常在彼。
所以往年贼常得志也。
今诚能反其事,而移我所害者予敌,夺敌所利者在我,则我当先为出攻之计,使彼疲于守御,则我亦得志矣。
凡出攻之兵,勿为大举。
我每一出,彼必呼集而来拒,彼集于东,则别出其西。
我归彼散,则我复出,而彼又集。
我以五路之兵番休出入,使其一国之众,聚散奔走,无时暂停,则无不困之虏矣。
此臣所谓方今可用之谋也。
盖往年之失在守,方今之利在攻。
昔至道中,亦尝五路出攻矣。
当时将相,为谋不审,盖欲攻黠虏方强之国,不先以谋困之,而直为一战必取之计,大举深入,所以不能成功也。
夫用兵,至难事也。
故谋既审矣,则其发也必果,故能动而有成功也。
若其山川之险易,道里之迂直,蕃汉兵马之强弱,骑军、步卒、长兵、短兵之所利,与夫左右前后,一出一入,开阖变化,有正有奇。
凡用兵之形势,有可先知者,有不可先言者。
臣愿陛下遣一重臣,出而巡抚,遍见诸将,与熟图之,以先定大计。
凡山川、道里、蕃汉、步骑、出入之所宜可先知者,悉图上方略。
其余不可先言,付之将率,使其见形应变,因敌制胜。
至于谅祚之所为,宜少屈意含容而曲就之,既以骄其心,亦少缓其事,以待吾之为备。
而且严戒五路,训兵选将,利器甲,蓄积粮,常具军行之计。
待其反书朝奏,则王师暮出,以骇其心,而夺其气,使其枝梧不暇,则胜势在我矣。
往年议者,亦欲招辑横山蕃部,谋取山界之地。
然臣谓必欲招之,亦须先藉胜捷之威,使知中国之强,则方肯来附也。
由是言之,亦以出攻为利矣。
凡臣之所言者,大略如此尔。
然臣足未尝践边陲,目未尝识战阵,以一儒生偏见之言,诚知未可必用。
直以方当陛下劳心西事、广询众议之时,思竭愚虑,备刍荛之一说尔。
言西边事宜第二札子〈治平二年〉臣近曾上言谅祚为边患,朝廷宜早图御备,及乞遣一重臣亲与边将议定攻守大计等事。
至今多日,未蒙降出施行。
臣窃见庆历中元昊作过时,朝廷轻敌玩寇,无素定之谋。
每遇边奏急来,则上下惶恐,仓卒指挥。
既多不中事机,所以落贼奸便,败军杀将,可为痛心。
今者谅祚以万骑寇秦、渭两路,焚烧数百里间,扫荡俱尽,而两路将帅不敢出一人一骑,则国威固已挫矣。
谅祚负恩背德如此,陛下未能发兵诛讨,但遣使者赍诏书赐之,又拒而不纳,使者羞愧俯首,怀诏而回,则大国不胜其辱矣。
当陛下临御之初,遭此狂童,威沮国辱,此臣等之罪也。
臣谓陛下宜赫然发愤,以边事切责大臣。
至于山川形势有利有不利,士卒勇怯孰可用孰不可用,何处宜攻,何处宜守,何兵宜屯某地,何将可付某兵,如此等事甚多,皆陛下圣虑所宜及者。
臣谓陛下宜因闲时御便殿,召当职之臣,使按图指画,各陈所见。
陛下可以不下席而尽在目前,然后制以神机睿略,责将相以成功。
而陛下以万机之繁,既未及此;两府之臣如臣等日所进呈,又皆常程公事,亦未尝聚首合谋,讲定大计。
外则四路边臣,自贼马过后,亦不闻别有擘画。
臣恐上下因循,又如庆历之初矣。
近者韩琦曾将庆历中议山界文字进呈,此边事百端中一端尔。
盖琦亦患事未讲求,假此文字为题目,以牵合众人之论尔。
自进呈后,寻送密院,至今多日,亦未曾拟议。
臣以非才,陛下任之政府,便是国之谋臣。
若其谋虑浅近,所言狂妄,自可黜去不疑。
臣亦昨因目疾,恳求解职,曲蒙圣恩,未许其去。
既使在其位,又弃其言而不问,使臣尸禄厚颜,何以自处?所有臣前来所上奏状,欲望圣慈降付中书、密院,与韩琦山界文字一处商量。
若其言果不足取,弃之未晚。
今取进止。
乞补馆职札子〈治平三年〉
臣窃以治天下者,用人非止一端,故取士不以一路。
若夫知钱谷,晓刑狱,熟民事,精吏干,勤劳夙夜以办集为功者,谓之材能之士。
明于仁义礼乐,通于古今治乱,其文章论议,与之谋虑天下之事,可以决疑定策、论道经邦者,谓之儒学之臣。
善用人者,必使有材者竭其力,有识者竭其谋。
故以材能之士布列中外,分治百职,使各办其事。
以儒学之臣置之左右,与之日夕谋议,讲求其要而行之。
而又于儒学之中择其尤者,置之廊庙,而付以大政,使总治群材众职,进退而赏罚之。
此用人之大略也。
由是言之,儒学之士可谓贵矣,岂在材臣之后也。
是以前世英主明君,未有不以崇儒向学为先。
而名臣贤辅出于儒学者,十常八九也。
臣窃见方今取士之失,患在先材能而后儒学,贵吏事而贱文章。
自近年以来,朝廷患百职不修,务奖材臣。
故钱谷、刑狱之吏,稍有寸长片善为人所称者,皆已擢用之矣。
夫材能之士固当擢用,然专以材能为急,而遂忽儒学为不足用,使下有遗贤之嗟,上有乏材之患,此甚不可也。
臣谓方今材能之士不患有遗,固不足上烦圣虑,惟儒学之臣难进而多弃滞,此不可不思也。
臣以庸缪,过蒙任使,俾陪宰辅之后。
然平日论议不能无异同,虽日奉天威,又不得从容曲尽拙讷。
今臣有馆阁取士愚见,具陈如别奏。
欲望圣慈因宴闲之余,一赐睿览,或有可采,乞常赐留意。
今取进止。
又论馆阁取士札子〈治平三年〉臣窃以馆阁之职,号为育材之地。
今两府阙人,则必取于两制;〈翰林学士谓之内制,中书舍人、知制诰谓之外制,今并杂学士、待制,通谓之两制。
〉两制阙人,则必取于馆阁。
然则馆阁,辅相养材之地也。
材既难得而又难知,故当博采广求而多畜之,时冀一得于其间,则杰然而出为名臣矣。
其余中人以上,优游养育以奖成之,亦不失为佳士也。
自祖宗以来,所用两府大臣多矣,其间名臣贤相出于馆阁者,十常八九也。
祖宗用人,初若不精,然所采既广,故所得亦多也。
是以有文章,有学问,有材有行,或精于一艺,或长于一事者,莫不畜之馆阁而奖养之。
其杰然而出者,皆为贤辅相矣。
其余不至辅相而为一时之名臣者,亦不可胜数也。
先朝循用祖宗旧制,收拾养育,得人尤多。
自陛下即位以来,所用两府之臣一十三人,而八人出于馆阁,此其验也。
只自近年议者患馆职之滥,遂行厘革而改更之。
初矫失太过,立法既峻,取人遂艰,使下多遗贤之嗟,国有乏材之患。
今先朝收拾养育之人,或已被迁擢,或老病死亡,见在馆者无几。
而新法艰阻,近年全无选进。
臣今略具馆阁取人旧制并新格,则可见取人之法如何,所得之人多少也。
一,旧制,馆阁取人以三路:进士高科,一路也;大臣荐举,一路也;岁月畴劳,一路也。
进士第三人以上及第者,并制科及第者,不问等第,并只一任替回,便试馆职。
进士第四、第五人,经两任亦得试。
此一路也。
两府臣寮初拜命,各举三两人,即时召试。
此一路也。
其余历任繁难久次,或寄任重处者,特令带职。
此一路也。
今三路塞其二矣。
自科场改为间岁后,第一人及第者须两任回,方得试。
自第二人至第五人,更永不试。
制科入第三者,亦须两任回,方得试。
〈凡五七次科场,未有一人中第三等者。
〉其余等第,并永不试。
则进士高科一路已塞矣。
两府大臣所荐之人,并只上簿,候馆职有阙,则于簿内点名召试。
其如馆阁本无员数,无有阙时,故自置簿来,至今九年不曾点试一人。
则大臣荐举一路又塞矣。
惟有畴劳带职一路尚在尔。
一、新制,馆阁共置编校八员,本为馆中书籍久不齐整,而馆职多别有差遣,不能专一校正,乃别置此八员。
故选新进资浅人,令久任而专一校读。
所以先令作编校二年,然后升为校勘。
〈未是正馆职。
〉为校勘四年后,升为校理。
〈始是正馆职。
〉为校理又一年,方罢编校,别任差遣。
然自置编校后,适值馆阁取人之路渐废,今议者遂只以编校为取士新格。
往时直馆、直院、直阁、校理,皆无定员,惟材是用,不限人数。
今编校限以八员为定,以此待天下之多士,宜其遗材于下矣。
八员之内,仍每七年方遇一员阙而补一人,以此知天下滞材者众矣。
右以臣愚见,编校八员自可仍旧,每有员阙,令中书择人进拟。
陛下必欲牢笼天下英俊之士,则宜脱去常格而奖拔之。
今负文学,怀器识,磊落奇伟之士,知名于世而未为时用者不少。
惟陛下博访审察,悉召而且置之馆职,养育三数年间,徐察其实,择其尤者而擢用之。
知人,自古圣王所难,然不以其难而遂废,但拔十而得一二,亦不为无益矣。
况中人上下,养育奖成之,不止十得一二也。
荐司马光札子〈治平四年〉
臣伏见龙图阁直学士司马光,德性淳正,学术通明。
自列侍从,久司谏诤,谠言嘉话,著在两朝。
自仁宗至和服药之后,群臣便以皇嗣为言,五六年间,言者虽多,而未有定议。
最后光以谏官,极论其事,敷陈激切,感动主听。
仁宗豁然开悟,遂决不疑。
由是先帝选自宗藩,人为皇子。
曾未逾年,仁宗奄弃万国,先帝入承大统,盖以人心先定,故得天下帖然。
今以圣继圣,遂传陛下。
由是言之,光于国有功为不浅矣,可谓社稷之臣也。
而其识虑深远,性尤慎密。
光既不自言,故人亦无知者。
臣以忝在政府,因得备闻其事,臣而不言,是谓蔽贤掩善。
《诗》云:"无言不酬,无德不报。"
光今虽在侍从,日承眷待,而其忠国大节,隐而未彰。
臣既详知,不敢不奏。
◎青州进札子二首
言青苗钱第一札子〈熙宁三年〉
臣伏见朝廷新制,散青苗钱以来,中外之议,皆称不便,多乞寝罢,至今未蒙省察。
臣以老病昏忘,虽不能究述利害,苟有所见,其敢不言?臣今有起请事件,谨具画一如后:一、臣窃见议者言青苗钱取利于民为非,而朝廷深恶其说,至烦圣慈命有司具述本末委曲,申谕中外,以朝廷本为惠民之意。
然告谕之后,缙绅之士论议益多。
至于田野之民蠢然,固不知《周官》泉府为何物,但见官中放债,每钱一百文要二十文利尔。
是以申告虽烦,而莫能谕也。
臣亦以谓等是取利,不许取三分,而许取二分,此孟子所谓以五十步笑百步者。
以臣愚见,必欲使天下晓然知取利非朝廷本意,则乞除去二分之息,但令只纳元数本钱,如此,始是不取利矣。
盖二分之息,以为所得多邪,固不可多取于民;所得不多邪,则小利又何足顾,何必以此上累圣政?
一、臣检详元降指挥,如灾伤及五分已上,则夏料青苗钱令于秋料送纳,秋料于次年夏料送纳。
臣窃谓年岁丰凶,固不可定,其间丰年常少,而凶岁常多。
今所降指挥,盖只言偶然一料灾伤尔。
若连遇三两料水旱,则青苗钱积压拖欠数多。
若才遇丰熟,却须一并催纳,则农民永无丰岁矣。
至于中小熟之年,不该得灾伤分数,合于本料送纳者,或人户无力,或顽猾拖延,本料尚未送纳了当,若令又请次料合钱数,则积压转多,必难催索。
臣今欲乞人户遇灾伤,本料未曾送纳者,及人户无力或顽猾拖延不纳者,并更不支与次料钱。
如此,则人户免积压拖欠,州县免鞭朴催驱,官钱免积久失陷。
一、臣窃闻议者多以抑配人户为患,所以朝廷屡降指挥,丁宁约束州县官吏不得抑配百姓。
然诸路各有提举、管勾等官,往来催促,必须尽钱散而后止。
由是言之,朝廷虽指挥州县不得抑逼百姓请钱,而提举等官又却催促尽数散。
故提举等官以不能催促尽数散为失职,州县之吏亦以钱不尽为弛慢不才。
上下不得不递相督责者,势使之然,各不获已也。
由是言之,理难独责州县抑配矣。
以臣愚见,欲乞先罢提举、管勾等官,不令催督,然后可以责州县不得抑配。
其所钱,取民情愿,专委州县随多少散之,不得须要尽数,亦不必须要阖县之民户户尽请。
如此,则自然无抑配之患矣。
右谨具如前。
臣以衰年昏病,不能深识远虑,所见目前止于如此。
然而青苗之议,久已喧然,中外群臣乞行寝罢者,不可胜数,其所陈久远利害,必已详尽而无遗矣。
一日陛下赫然开悟,悉采群议,追还新制,一切罢之,以便公私,天下之幸也。
若中外所言虽多,犹未能感动天听,则见行不便法中,有此三事尤系目下利害,如臣画一所陈。
伏望圣慈,特赐裁择。
今取进止。
言青苗钱第二札子〈熙宁三年〉
臣近曾奏为起请散青苗钱不便事,数内一件"乞遇灾伤,夏料未纳,及不系灾伤人户,顽猾拖欠者,并更不散秋料钱数",至今未奉指挥。
臣勘会今年二麦才方成熟,尚未收割,已系五月,又合散秋料钱数。
窃缘夏料已散钱尚未有一户送纳,若又散秋料钱,窃虑积压拖欠,枉有失陷官钱。
臣已指挥本路诸州军,并令未得散秋料钱,别候朝廷指挥去后。
臣伏思除臣近所起请灾伤未纳及人户拖欠不纳者,乞且不次料一事外,臣今更有愚见,不敢缄默。
臣窃见自青苗钱已来,议者皆以取利为非。
朝廷深恶其说,遂命所司条陈申谕,其言虽烦,而终不免于取利,然犹有一说者,意在惠民也。
以臣愚见,若夏料钱于春中散,犹是青黄不相接之时,虽不户户阙乏,然其间容有不济者,以为惠政,尚有说焉。
若秋料钱于五月散,正是蚕麦成熟,人户不乏之时,何名济阙,直是放债取利尔。
若二梦不熟,则夏料尚欠,岂宜更秋料钱,使人户积压拖欠?以此而言,秋料钱可以罢而不散。
欲望圣慈特赐详择,伏乞早降指挥。
今取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