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九五查询
古籍史书
老黄历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4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4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
○天子宗庙
英宗治平初,景灵宫西园作仁宗神御殿,曰孝严,别殿曰宁真,斋殿曰迎,景灵西门曰广。
明年奉安,次日太后酌献、大臣分献天兴诸殿,特支在京诸军班钱。
初,真宗大中祥符五年,以圣祖临降作景灵宫。
至天圣元年二月,诏修宫之万寿殿以奉真宗皇帝。
殿成,榜曰奉真。
明道二年,又建广孝殿,十月二十九日,奉安章懿皇后神御,仪卫迎导祭告皆如天圣二年奉真殿礼。
治平元年三月,又诏就宫之西园建殿,以奉仁宗皇帝。
八月殿成,榜曰孝严。
二年四月十七日奉安御容,帝亲行酌献,命大臣分诣诸神御代行礼。
翌日,皇太后酌献,皇后、大长公主以下内外命妇陪位於庭。
诏每岁下元朝谒如奉真殿仪。
九月,诏名斋殿曰迎。
十二月,名宫之西门曰广。
四年,建英德殿,奉英宗神御。
凡七十年间,神御在宫者四,其他寓诸寺观者十一所。
元丰五年,神宗皇帝始就景灵宫作十一殿,在京宫观寺院神御悉皆迎奉入内,尽合帝后而奉以时王之礼。
元元年作宣光殿"后改为徽音殿",绍圣二年作显承殿。
元符三年作西宫,以显承殿为馆御之首,易名曰大明。
又作坤元殿、重光殿。
政和四年,作柔仪殿,山殿曰灵矣。
於是两宫合为前殿九,后殿八,山殿十六,阁一,钟楼一,碑楼四,经阁一,斋殿三,神厨二,道院一。
东宫:正南门曰景灵宫门,门内有东西横门。
其北曰天兴殿门,门内曰天兴殿,以奉圣祖九天司命天尊大帝玉石像,刻真宗皇帝圣容侍立"大中祥符五年作",及奉僖祖皇帝、顺祖皇帝、翼祖皇帝版位"元丰五年"。
东、西廊门曰左、右正内殿,后门曰保宁,以奉元天大圣后像"大中祥符五年作",及文懿皇后、惠明皇后、简穆皇后、孝惠皇后、孝章皇后、淑德皇后、章怀皇后版位"元丰五年"。
阁上奉圣祖及六仙官"大中祥符五年作"。
自西横门西出,凡前后殿各三,曰天元殿,以奉宣祖皇帝,山殿曰来宁;其后曰太始殿,以奉昭宪皇后,山殿曰宴矣;次西曰皇武殿,以奉太祖皇帝,山殿曰灵游;其后曰俪极殿,以奉孝明皇后,山殿曰凝神;又西曰大定殿,以奉太宗皇帝,山殿曰天游;其后曰辉德殿,以奉懿德皇后,明德皇后、元德皇后,山殿曰冷风。
自东横门东出,凡前后殿各三,曰熙文殿,以奉真宗皇帝,山殿曰大虚;其后曰衍庆殿,以奉孝穆皇后、章献明肃皇后、章懿皇后,山殿曰丹台;次西曰美成殿,以奉仁宗皇帝,山殿曰晨霄;其后曰继仁殿,以奉慈圣光献皇后,山殿曰灵昆;又西曰治隆殿,以奉英宗皇帝,山殿曰昭清;其后曰徽音殿,以奉宣仁圣烈皇后,山殿曰宁真。
斋殿,在天兴殿之东曰明福,西曰迎。
神厨、道院皆在宫之西南。
西宫:
正南门曰燕昌门,其北曰大明殿门,门内曰大明殿,以奉神宗皇帝,山殿曰灵德。
其后曰坤元殿,以奉钦圣宪肃皇后、钦成皇后、钦慈皇后,山殿曰显光。
其西曰世德门,其北曰重光殿门,门内曰重光殿,以奉哲宗皇帝,山殿曰灵台。
其后曰柔仪殿,以奉昭怀皇后,山殿曰灵矣。
斋宫,在宫之东偏正南曰昭德门,门内曰洁诚殿。
神厨,正宫之东南。
殿、阁、斋宫及廊庑,共为屋二千三百二十区。
凡累朝文臣执政官、武臣节度使以上,并图形於两庑。
元丰时,修定仪注所言:"先王之制,设庙於前,以象生之有朝;设寝於后,以象生之有寝。 庙以藏木主,列昭穆之序;寝有衣冠几杖,象平生之居。 先儒谓荐其血毛,腥其俎,为荐上古之食;退而合享,体其犬豕牛羊,为荐今世之食。 《仪礼》曰‘燕养馈羞,汤沐之馔如他日’者。 郑氏云‘孝子不忍一日废其事亲之礼’故也。 后世因之,故方其荐上古之食於庙,则时王之制有所不行;荐今世之馔於寝,则先王之礼有所不用。 有唐追尊老氏,立太清宫於西都,凡将郊祀必先朝焉,岁四孟月亦先荐焉。 天宝诏曰:‘我祖澹然常在,为道之宗既殊,有尽之期须依事生之礼以祭。 ’用质明乃尚阴之义,故改以卯。 初,冕服策祝非事生之谓,故停而不用。 章圣皇帝席厚德之流光,推源之自出,乃崇琳馆以事圣祖,虽采太清之仪,实兼原庙之制。 圣圣纂承,益昭前烈。 然而如在之容或寓於浮图之祠,朝拜之日尚因於道家之礼。 至於仪物,杂以古今,义或未称,时亦有待。 陛下纯孝自天,至诚继志,肆宏屋宇,裒合仙圣,规模恢廓,咸出睿画,旬岁之间,其功大就。 将期落成之始,聿严亲飨之事。 爰敕有司议其典式,伏按原庙虽出於近世,余意乃祖乎先王。 夫孝子之於亲,事亡如事其生,思之欲见其人,斋三日必见其所为斋者。 不敢以生事之,故有庙焉,示不忘古,所以神之也。 不敢以亡事之,故有寝焉,以象其平生,所以亲之也。 多方以求之,而其飨如在左右,故曰唯孝子为能飨亲。 陛下比诏礼官讲明太庙之礼断之以古,其非先王之法者去而弗用,则今日设原庙之礼宜酌今制,犹前日之诏意也。 《周官》四时之祭,春曰祠,夏曰礻龠,秋曰尝,冬曰,皆於首时,盖君子感时物之变而思其亲,得疏数之中者也。 伏请以四孟月吉朝献景灵宫,天子常服行事,荐圣祖殿以素馔,神御殿以膳羞,器服仪物悉从今制,登降荐献参酌朝谒之仪,凡古之事一切不违,以合先王事亡如存之义。 缘《飨仪注》,乞下本所详定。"
从之。
时祖宗帝后神御皆寓於宫观寺院,在京师者十有五。
神宗作景灵宫,而在京寺观神御悉迎奉入内,所存者惟万寿观延圣、广爱、宁华三殿焉。
后又诏宗室宫院有祖宗御容,遣内侍奉迎藏於天章阁。
自是臣庶之家,凡有御容悉取藏禁中。
治平四年"神宗己即位",英宗皇帝将庙,太常礼院请以神主於太庙第八室,僖祖皇帝、文懿皇后神主依唐故事祧藏於西夹室,自仁宗而上顺祖,以次升迁,请下两制以上参议。
翰林学士承旨张方平等议:"同堂八室,庙制以定,僖祖当祧,合於典礼。"
九月,奉安八室帝后神主,奏告太庙,祧藏僖祖皇帝、文懿皇后神主於西夹室,英宗於太庙,罢僖祖讳及文懿皇后忌日。
熙宁五年,中书门下言:"本朝自僖祖以上世次不可得而知,则僖祖有庙,与商周稷契疑无以异。 今毁其庙而藏主於夹室,替祖考之尊而下祧於子孙,殆非所以顺祖宗孝心、事亡如存之义。 请以所奏付之两制详议,而择取其当者。"
时王安石为相,不主祧迁之议,故复有此请。
乃复奉僖祖於太庙,迁顺祖神主藏於夹室。
翰林学士元绛、知制诰王益柔陈绎曾布、直舍入院许将张琥上议曰:"自古受命之王,既以功德飨有天下,皆推其本统以尊事其祖。 故商、周以契、稷为始祖者,皆以承其本统,而非以有功与封国为重轻也。 诸儒以契、稷有功於唐、虞之际,故谓之祖有功,若必以有功而为祖,则夏后氏不郊鲧矣。 今太祖受命之初,立亲庙,自僖祖以上世次既不可得而知,则僖祖之为始祖无疑矣。 倘谓僖祖不当比契、稷为始祖,是使天下之人不复知尊祖,而子孙得以有功加其祖考也。 《传》曰:‘毁庙之主,陈於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於太祖。 ’今迁僖祖之主而藏於太祖之室,则是僖祖、顺祖、翼祖、宣祖祭之日,皆降而合食也。 情文不顺,无甚於此。 请以僖祖之庙为太祖,则合於先王之礼意。"
翰林学士韩维议曰:"昔先王既有天下,迹其基业之所由起,奉以为太祖,所以推功美重本始也。 故子夏序《诗》,称文、武之功起於后稷。 后世有天下者皆,特起无所因,故遂为一代太祖。 太祖皇帝孝友仁圣,睿知神武,兵不血刃,坐清大乱,子孙遵业,万世蒙泽,功德卓然,为宋太祖,无可议者。 僖祖虽於太祖为高祖,然仰迹功业,未见其有所因,上寻世系,又不知其所以始,若以所事契,稷奉之,窃恐於古无考,而於今亦有所未安。 今之庙室与古殊制,古者每庙异宫,今祖宗同处一堂,而西夹室在顺祖之右,考之尊卑之次,似亦无嫌。"
天章阁待制孙固请:"特为僖祖立室,由太祖而上亲尽迭毁之主皆藏之。 当之时,以僖祖权居东向之位,太祖顺昭穆之列而从之,取毁庙之主而合食,则僖祖之尊自有所申。 以僖祖立庙为非,则周人别庙姜原不可谓非礼。"
秘阁校理王介请:"依《周官》守祧之制,创祧庙以奉僖祖,庶不下祧子孙夹室,以替远祖之尊。"
议既上,帝颇以韩维之说为是,而王安石以维言夹室在右为尊、与固言僖祖居东向之说为非理,帝亦然。
又问前代郊配与宗祀明堂之礼,安石以尊僖祖为始祖,则郊祀当以配天,若宗祀明堂,则太祖、太宗当迭配帝;又疑明堂以英宗配天,与僖祖为始祖之说。
遂下礼官详定。
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张师颜、同知礼院张裕梁寿等议曰:"昔者商、周之兴,本於契、稷,故奉之为太祖。 后世受命之君,功业特起,不因前代,则亲庙迭毁,身自为祖。 郑康成云‘夏五庙无太祖,自禹与二昭二穆而已’,唐张荐云‘夏后以禹始封,遂为不迁之祖’,是也。 若始封世近,上有亲庙,则拟祖上迁,而太祖不毁。 魏祖武帝则处士迭毁,唐祖景帝则洪农迭毁,此前世祖其始封之君,以法契、稷之明例也。 唐韩愈有言:‘事异商、周,礼从而变。 ’晋琅琊王德文曰:‘七庙之义,自由德厚流光,飨祀及远,非是为太祖申尊祖之祀。 ’其说是也。 《礼》,天子七庙,而太祖之远近不可以必,故但云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未尝言亲庙之首必为始祖也。 国家以僖祖亲尽而祧之,奉景之诏,以太祖皇帝为帝者之祖,是合於礼矣。 国初,张昭、任澈之徒不能远推隆极之制,因缘近比请建四庙,遂使天子之礼下同诸侯。 若使庙数备六,则更当上推两世,而僖祖次在第三,亦未可谓之始祖也。 谨按建隆四年亲郊,崇配不及僖祖。 开国以来,大祭虚其东向,斯乃祖宗已行之意也。 请略仿《周官》守祧之制,筑别庙以藏僖祖神主,大祭之岁,祀於其室。 太庙则一依旧制,虚东向之位。 郊配之礼,则仍其旧。"
同知太常礼院苏请:"即景灵圣祖之宫安僖祖,即与唐献、懿二祖於兴圣、德明庙,礼意无异。"
同判礼仪事周孟阳、同知太常礼院宋充国、礼院检详文字杨杰议:"《玉牒》帝系自僖祖而上,世次莫知,则僖祖为始祖无疑,宜以僖祖配感生帝。 其旧制以祖宗配侑并无更易,人情礼意莫不为顺。"
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章衡请:"尊僖祖为始祖,而次祧顺祖,以合子为父屈之义。 推僖祖侑感生之祀,而罢宣祖配位,以合祖以孙尊之义,余且如旧制。"
帝以群议纷纭,不能决而冯京欲以太祖正东向之位,安石力主元绛等初议,遂从之。
帝问:"配天孰从?"安石曰:"宣祖见配感生帝,欲改以僖祖配。"
帝然之。
於是请奉僖祖神主为太庙始祖,迁顺祖神主藏之夹室,孟春祀感生帝,以僖祖配。
诏下太常礼院详定仪注。
安石本议欲以僖祖配天,帝不许,故更以配感生帝。
元丰元年,详定郊庙礼文所言:"古者父子异宫,祖祢异庙,今之庙制,与古不侔。"
遂图上八庙异宫之制,以始祖居中,分昭穆为左右。
自北而南,僖祖为始祖;翼祖、太祖、太宗、仁宗为穆,在右;宣祖、真宗、为昭,在左皆南面北上。
诏详定本朝可行典礼,陆佃、张ロ所议昭穆之位各不同"佃、ロ详议见朱子《论古今庙制》条下"。
诏俟庙制成日取旨。
晦庵尝言太祖昭穆庙制一事,千五六百年无人整理,且以为神宗尝讨论旧典,将复古制,而惜其未及营建。
愚以为后王之失礼者,岂独庙制一事?而庙制之说,自汉以来诸儒讲究非不详明,而卒不能复古制者,盖有由矣。
如天子七庙,三昭、三穆并太祖之庙而七。
太祖百世不迁一昭、一穆,为宗亦如之,余则亲尽迭毁。
其制:则外为都宫,内各有寝庙,别有门垣。
太祖在北,东向。
左昭、右穆以次而南。
夫人而能知之也。
然此乃殷、周之制,殷以契为太祖,而成汤及三宗则为有功德不毁之庙。
周以稷为太祖,而文、武则为有功德不毁之庙,其余则亲尽而毁。
夫契、稷皆有大功於生民,以此受封,传世至於汤、武,受命兴王,推其所自,本於稷、契,故奉之以为太祖,举无异词。
若后之有天下者,则皆功业特起,不因前代,然既即帝位,必以天子之礼事其祖考。
如汉之太公,晋之征西、豫章,唐之宣、懿、景、元,宋之僖、顺、翼、宣,皆帝者之祖宗,享七庙之严奉可也。
若推以为太祖而比之稷、契,则固不侔矣。
是以韦元成、刘歆诸人讲论庙制备矣,而终不能复殷、周之制者,盖太祖之位未定故也。
古之祭,盖奉太祖与毁庙、未毁庙之主而合祀之。
其制:则太祖东向,左昭、右穆以次为位而祭之。
然唐世以景帝为太祖"唐公李丙高祖父",当中、睿间,则景帝世近,在三昭三穆之内,故则虚东向之位,而太祖列於昭穆。
至代宗以后,景帝方居第一室,得以正位。
然献、懿二祖"景帝之祖父"亲尽已毁,而则合祭。
故当时建议者,请景帝之时暂居昭穆,屈已以奉祖宗,而以献祖东向。
然则唐世之祭,如太祖东乡之位,其始也虚之,其末也则景、献二帝迭处之矣。
然祭祀乃一时之礼,虚其位可也,迭处其位亦可也。
宗庙有百世之规,既立太祖之庙,不可复虚,既入太祖之庙,不可复迁。
姑以熙宁之事言之,当时以僖祖为太祖,而自翼祖以下至英宗为三昭三穆是矣。
然僖祖本无功德,非宋所以兴,而肇造区夏光启后裔者,艺祖、太宗也。
今僖祖为百世不迁之太祖,而艺祖、太宗则亲尽而毁之,可乎?
藉曰以二祖同文、武世室亦百世不毁,然周之文、武,其功德未尝居后稷之右,今以僖祖为太祖,而艺祖、太宗仅同世室,终不足以厌人心。
盖宋太祖之庙非艺祖不足以当之,而神宗之世才及五代,以艺祖为太祖,则七庙未可立也。
汉以来崛起而有天下者,必合以天子之礼事其祖考,於是尊为始祖,或推以配天,固不容论其功业之有无也。
逮其传世既久,子孙相承,则自当以建邦启土创业垂统者为太祖,而创业者所祖之祖,固未可以言百世不迁矣。
盖后世太祖之位,随世而迁,太祖之议,世各异论,不能如殷契周稷之定於有天下之初,而后世子孙竟无以易也。
然则历代所以不能复殷、周七庙之制者,非不知古礼也,正以追尊之祖无一人可以拟稷、契者,是以太祖之议难决,而太祖之位未定故耳。
三年,详定礼文所言:"古者宗庙为石室以藏主,谓之宗┙。 夫妇一体,同几共牢。 一室之中,有左主、右主之别,正庙之主,各藏庙室西壁之中;迁庙之主,藏於太祖太室北壁之中,其坎去地六尺一寸。 今太庙藏主之室,帝后异处,迁主仍藏西夹室,求之於礼,有所未合。 请新庙既成,并遵古制。"
从之。
六年,诏太祖孝惠皇后孝章皇后、太宗淑德皇后、真宗章怀皇后自别庙升太庙。
详见《后妃庙门》。
哲宗元元年,礼部太常寺言:"有天下者事七世,嘉诏书定七世八室之制。 今神宗皇帝崇有日,僖祖皇帝为始祖,万世不迁,翼祖皇帝在七世之外,於世次当祧。 先皇帝神主於太庙第八室。 翼祖皇帝、简穆皇后刘氏神主,依唐故事祧藏於西夹室,置西壁石室中,列於顺祖皇帝、惠明皇后之次。 自英宗皇帝上至宣祖皇帝以次升迁,其祧藏之主,每遇享,即如典礼。"
从之。
绍圣元年,宣仁圣烈皇后神主於太庙。
元符三年五月"时徽宗已即位",礼部太常寺言:"晋成帝时,宗庙十室,至康帝以成帝之弟承统,不迁京兆府君,始增一室为十一室,合於温峤等诸儒全七世之议。 考之历代,於礼为宜。 今哲宗升,宜如晋成帝故事,於太庙殿增一室,候庙成日,神主弟九室。"
诏下侍从、秘书省长贰参议,乃权於太庙夹室。
权知开封府吴居厚等议曰:"以兄弟为世,则亲亲之恩未尽,而庙食已毁,宜如礼部太常寺所请太庙增一室。"
翰林学士承旨蔡京议曰:"哲宗嗣神宗皇帝大统,父子相承,自当为世。 今若不祧远祖,不以哲宗为世,则三昭四穆与太祖之庙而入。 宜深考载籍,迁如礼。"
吏部侍郎陆佃黄裳、刑部侍郎郭知章、中书舍人曾肇、枢密都承旨范纯礼议曰:"国朝自僖祖而下始备七世,故英宗庙,则迁顺祖,神宗庙,则迁翼祖。 今哲宗皇帝於神宗,父子也,如礼官所议,更增一室,则庙中当有八世况唐文宗即位则迁肃宗,以敬宗为一世,故事不远。 将来哲宗皇帝庙,当以神宗为昭,上迁宣祖,以合古三昭三穆之义。"
诏如礼官所议。
先是,李清臣为礼部尚书,首建增室之议,侍郎赵挺之等和之。
会清臣为门下侍郎,论者多从其议,惟曾肇等议异,而蔡京别议与肇同。
二议既上,清臣辩说甚力,帝讫从之。
六月,礼部请用太庙东室一间奉安哲宗神主,诏依所请。
太常寺言:"若就东夹室奉安,不唯庙室不正,兼狭隘不可容奉神之物,请依八室制度,增建一室,依旧存立夹室。"
诏依初旨,权行奉安。
太常少卿孙杰又言:"今先帝神主,措之夹室,即是不得於正庙,与前诏增建一室之义不同。 昨用嘉故事,专置使修奉,而修奉之使,乃请以夹室奉安神主,亦与元置使之意相违。 请如太常前议,增建一室。"
尚书省言:"先皇帝享太庙,增室在东,与祖宗并列。 今庙室未备,行礼有期,若告迁神主更修庙室,则期日迫趣,功力不及。 故须权宜及时升,随即增修,岂为简薄,比之前代修庙室不及权宜设幄行事者,不为不至。"
诏速依初旨奉行。
八月癸亥,帝自集英殿导哲宗神主至宣德门外奉祠,有司奉神主,翰林学士承旨蔡京题谥号,行享之祭,权於太庙夹室。
诏特置景灵西宫,奉安神宗皇帝於显承殿,为馆寓之首,昭示万世尊异之意。
建哲宗皇帝神御殿於西,以东偏为斋殿。
右正言陈言:"近修建景灵西宫,拆移元丰库、大理寺、军器监、鸾仪司等处,以其地奉安神考、哲宗神御。 然可得而议者有五事焉。 夫国之神位,左宗庙,右社稷,今庙据社位,不合经旨,此其可议一也。 刑狱之地,必有杀气,今乃择此以建宫庙,此其可议者二也。 西宫之地,虽云只移官舍不动民居,而一寺、一库、一监,一司移於他处,迁此就彼,亦有居民,此其可议者三也。 昔者奉安祖宗帝后神御,散於寺观之内,神考合集诸殿会於一宫,今乃析而为二,岁时酌献,銮舆分诣,礼既繁矣,事神则难,此其可议者四也。 显承殿奉安以来,一祖五宗神灵协会既久,何用迁徙,宗庙重事,岂宜轻动,此其可议者五也。 望别行详议。"
又言:"陛下所以不敢轻改前议者,谓神考素有修西宫之意,蔡京亲闻先训,而实录备载其语,故不可以不恭依也。 以臣观之,此乃蔡京矫诬神考之训,无足信者。 元丰中,神考於治隆殿后留基以待宣仁,后因御史有请,宣仁以其地为神考庙宫。 而绍圣大臣反谓宣仁轻蔑神考,裁损庙制,於是重建显承殿以为奉安之地。 当哲宗之时,蔡京最用事,凡可以毁宣仁者,无所不至,岂有亲闻神考之言可以证元之失,而乃隐忍不闻於哲宗者乎?臣是以知其为矫诬也。"
不从。
诏仁宗、神考庙永祀不祧。
诏曰:"盖闻有天下者事七世,则迭毁之制有常,祖有功而宗有德,则不迁之庙非一。 伏以艺祖应天顺人,肇造区夏;太宗受命继代,底定寰宇;真宗以圣继圣,抚全盛之运,故仁祖并尊为百世不祧之庙。 恭惟仁宗皇帝躬天地之度,以仁为治,在位四十二年,利泽施於四海,蚤定大策,授英宗以神器,功隆德厚,孰可拟议!英宗皇帝享祚日浅,未究施设。 神宗皇帝以圣神不世出之资,慨然大有为於天下,政令法度莫不革而新之,功业盛大,谦抑不居,而庙┙之制,未议尊崇。 宜令礼官稽参故事,考定仁祖、神考庙制,详议以闻。"
十一月,权太常少卿盛次仲等言:"仁宗、神考请如圣诏,尊崇庙┙,永祀不祧,与天无极。"
於是三省表请付外施行,有诏恭依。
崇宁二年,诏祧宣祖以哲宗神主太庙第八室。
诏曰:"钦惟哲宗实继神考,传序正统,十有六年。 升之初,朕方恭默,乃增一室於七世之外,遂成四穆於三昭之间。 考礼与书,曾靡有合。 比阅近疏,特诰从臣并与礼官,博尽众见,列奏来上,援据甚明。 谓本朝自僖祖至仁宗始备七世,当英宗庙,上祧顺祖,暨神考庙,又祧翼祖,则哲宗庙,父子相承,自当为世。 祧迁之序,典礼可稽,览之惕然,敢不敬听。 其合行事件,令礼部、太常寺详议闻奏。"
十二月,礼部、太常寺言:"祧迁之序,当祧宣祖昭武睿圣皇帝、昭宪皇后杜氏神主藏於西夹室,居翼祖简恭睿德皇帝、简穆皇后刘氏石室之次。 当迁之主每遇享,即依典礼。 其祧迁祭告,兴工择日,学士院撰祝文,望依故事。"
诏恭依。
三年,诏增太庙为十室,复翼祖、宣祖庙。
诏曰:"朕惟有天下者事七世,古之道也。 乃者,有司以哲宗皇帝嗣承神考,父子相继,自当为世,故上祧宣祖於夹室,据经合礼,已依所奏。 去古既远,礼文残阙,诸儒之说不同。 郑氏谓:‘太祖及文、武不祧之庙与亲庙四,并而为七。 ’是不祧之宗,在七庙之内。 王氏谓:‘非太祖而不毁,不为常数。 ’是不祧之宗,在七庙之外。 惟我祖考功隆德大,万世不祧者,今已五宗,则七庙当祧者,二宗而已。 迁毁之礼,近及祖考,殆非先王尊祖奉先之意。 礼以义起,称情为本,可令有司集议典礼以闻。"
礼官言:"先王之制,庙止於七,后王以义起礼,乃有增至九庙者。 详酌典故,当自朝廷。"
礼部尚书徐铎又言:"唐之献祖、中宗、代宗与本朝僖祖,皆尝祧而复。 令存宣祖於当祧之际,复翼祖於已祧之后,以备九庙,礼无不称。"
九月,诏曰:"有天下者事七世,古之道也。 惟我治朝,祖功宗德,圣贤之君六七作,休烈之盛轶於古,先尊为不祧者至於五宗,迁毁之礼近及祖考。 永惟景钦崇之诏,已行而不敢逾;暨我元符尊奉之文,既隆而不可杀,虽欲如古莫可得也。 博考诸儒之说,详求列辟之宜,顾守经无以见其全,而时当必通其变,爰稽众议,肇作寻伦。 惟恩以称情而为宜,则礼以义起而无愧,是用酌郑氏四亲之论,取王肃九庙之规,参合二家之言著为一代之典,自我作古,垂之将来,庶安宗庙之灵,以永邦家之福。 其合行典礼,令礼部、太常寺详议闻奏。"
十月,诏曰:"仰惟翼祖在天,毓源而发;安陵有衍,粲皇武於始基。 然循七世八室之规,则数逾於古;遵四庙五宗之法,则礼未应迁。 是用仰奉二祧之灵,复还列圣之次,虽丰不昵,虽远当隆,岂惟稽三代之徽猷,盖亦用本朝之故事。 其己祧翼祖、当祧宣祖庙并复。"
四年三月,诏以复翼祖、宣祖庙,增太庙殿为十室。
寻以吏部侍郎王宁为修奉使。
六月,九庙奉礼毕,宰臣蔡京率百官拜表称贺。
五年,三省言:"西京会圣宫诸陵,旦望节日荐献如景灵宫令式。 会圣宫制度朴素,宜加修饰,凡陈设器皿之类,并三年一易,违者以违制论。"
从之。
高宗建炎二年十月,上幸扬州,奉太庙神主於寿宁寺。
景灵宫神御,奉安於温州。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郡国庙,国朝惟祖宗所尝幸则有之。
建炎初,虏围西京急,留守孙昭远遣其将王仔,奉启运宫神御问道走扬州,后迁於福州;而永安军会圣宫、扬州章武殿之御容,则迁於温州天庆观。
绍兴十三年,复奉温州神御还临安,奉安於万寿观之后殿,惟启运留福州,以守臣提举。
成都府新繁县御容殿者,始在重光寺药师院。
雍熙间,僧道辉画太祖皇帝御容於佛屋之后壁。
熙宁六年,赵清献为成都守,请建殿奉安,神宗不许,但令设板屋栏楣,以扃护之。
元丰七年,走马承受赵选者更具奏,得旨修建殿宇,创置门钥,宦官监守,朝谒以时。
绍兴元年,终南山上清太平宫道士訾全真等复持太宗、真宗御容,自岐下抵宣抚使张忠献,忠献即遣使奉安於太祖之侧。
四年,宣抚副使吴武安更自武兴送仁宗、英宗、神宗御容至殿奉安。
二十七年,杨文安椿为兵部侍郎,言於朝,有旨别加营缮,始更为殿门外向,二十九年乃成。
时,王时亨知府事,请赐宫额及殿名。
不报。
淳熙中,胡长文人蜀,始议即府之圣寿寺创殿以奉御容,殿宇甚华,供奉之物亦浸备,乃复乞宫额於朝。
先是,长文创雄笾军数千人,列营府治之侧。
又言石室学宫聚川峡之士,而每遇科举皆归试其乡,乞为之别立解额。
事未行,议者因谓今蜀已有太学及殿前司,独久景灵宫尔,繇是格不下。
今春秋以府通判朝谒用素馔,道士读祝文犹如终南之礼云。
三年,上幸杭州,太庙神主并奉安於温州,祭享皆差官摄事。
绍兴五年,司封郎中林待聘言:"原庙在郡有汉故事,而太庙神主礼宜在都。 今新邑未奠,宜考古师载主之义,迁之行阙,以彰圣孝。"
於是就临安府建太庙,上行款谒之礼。
十三年,有司请择爽垲之地,仿景灵宫旧规随宜建置,俟告成有日,迎还列圣ㄧ容奉安新庙,庶几四孟躬行献礼。
乃诏度地筑宫为三殿,圣祖居前,宣祖至徽宗居中,元天太圣后及昭宪而下二十一后居后。
七月,新宫成,上亲诣行礼。
十月,遣官自温州奉迎神御至,上乃诣天章阁西殿告迁徽宗及显恭、显肃二后神御并奉安焉。
掌宫内侍七人,道士十人,吏卒二百七十六人。
上元结灯楼,寒食设秋千,七夕设摩罗帘幕,岁时一易。
岁时酌献二百四十羊。
凡帝后忌辰,通用僧道四七人作法事。
十八年,增建道院。
后又以韩世忠赐第增筑天兴殿五楹、中殿七楹、后殿十有七楹,斋殿、进食殿皆备。
遇孟享,皇帝斋於内殿,行事官斋於本司。
其日质明,皇帝先诣圣祖位前,三上香、进茶、三进酒;次诣宣祖位前,又次诣太祖、太宗至於徽宗位前,并如上仪。
次日,皇帝诣元天大圣后,次诣昭宪皇后至显肃皇后位前,行礼并如前殿、后殿之仪。
自渡江后,行在靡有定所,神御奉安他州,朝献则遣官分诣。
至绍兴十二年,和议成,驻跸临安,始备太庙原庙之制。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自休兵后,太祖创册宝殿,凡帝后宝册洎郊庙金玉礼器皆藏焉。
始时令太常寺官一员季点,然第省阅文历而已。
干道五年春,因有盗窃礼器者,中书门下始奏令每季取索赤历点检足备,用印封锁,具有无损失申省"二月己丑降旨"。
庆元五年夏,太常寺奏太庙遗失皇后金宝二,命大理寺治之"六月庚寅降旨"。
既而庙之卫卒赴有司自首,坐狱死。
盖故事册宝,以中人领其工作,及盗去凿而售之,中乃铁胎也,繇是事败。
自后朝廷益谨其事,月以察官、礼官、中官各一员检视,谓之点宝。
礼器中瑶爵、玉瓒二事绝佳,人间所未见。
其他圭壁,大抵多水浆色也。
册宝中惟昭慈圣宪皇后谥册以象牙,余皆珉玉。
又有徽宗皇帝谥宝,玉色尤温粹。
十五年,诏仿东都旧制,创钦先孝思殿於崇政殿之东,凡朔望节序生辰,上皆亲酌献行香,用家人礼。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国朝宗庙之制,太庙以奉神主,一岁五享,朔祭而月荐新。
五享以宗室诸主、朔祭以太常卿行事景灵宫,以奉塑像。
岁四孟享,上亲行之。
帝后大忌,则宰相率百官行香,僧道士作法事,而后妃六宫,亦皆继往天章阁以奉画像。
时节朔望、帝后生辰日皆遍荐之,内臣行事。
钦先孝思殿亦奉神御,上日焚香。
而诸陵之上宫,亦有御容,时节酌献,如天章阁。
每岁寒食及十月朔,宗室、内人各往朝拜。
春秋二仲,太常行园陵。
季秋,监察御史检视太庙之祭以俎豆,景灵宫用牙盘,而天章阁等以常馔,用家人之礼云。
迄今不改。
十六年,太常寺言:"契勘在京庙制,每室东设户,西设牖,西墙作┙室,藏祖宗帝后神主。 又有东西夹室,其夹室止设户。 见今行在太庙,系随宜修盖,未曾安设┙室。 今既创行修盖,即合体仿在京庙制同殿异室修盖,及将殿东西作两夹室,其两夹室止设户。 十一室,即依庙制设户牖。 其殿南北深七丈,每室於西壁从北以南一丈二尺,作厚墙,随宜安设┙室。 其西夹室亦合设┙室,藏顺祖室神主。"
诏从之,乃广太庙。
工部侍郎兼太常少卿王普言:"谨案《春秋公羊》说,曰‘主藏庙室西壁中,以备火灾’。 《左氏》说,曰‘主┙於宗庙’,言庙有┙室,以藏神主。 汉仪藏主於西墙壁坎中,去地六尺一寸,盖坎即┙室也,非特备灾,亦神道尚幽之义。 然则古者庙必有主,主必有┙。 郑原繁曰‘先君威公命我先人典司宗┙’,此诸侯庙主之┙也。 卫孔悝使宰反┙於西圃,此大夫庙主之┙也。 《开宝通礼》别庙时享孝明、孝惠皇后,享日,宫闱令入室开坎,奉出神主置於座。 《政和五礼·时享别庙仪》,享日,祠祭官赞奉神主,宫闱令於┙室中,奉惠恭皇后神主於神幄,启椟,设於座,至送神乐立,祠祭官赞奉神主入┙室,宫闱令纳神主於椟,捧入┙室。 然则本朝故事,别庙后主亦有┙室,自艺祖至徽宗未之有改也。 昨绍兴五年,祖宗后神主至自温州始建太庙,才为屋五间,后稍增至七间,皆有殿而无室,但置神主并椟於案上,以帐帱之,每遇祭享,则就案启椟而荐献於前,其草创如此。 十二年,懿节皇后,乃建别庙,亦如太庙之草创也。 十六年,新造礼器告成,诏增笾、豆、、簋之数,悉依典礼。 而太庙殿上迫狭不能容之,於是始作新庙,凡十三间。 除东西夹室之外,为十一室,各开户牖,安┙室於西墙,略仿京师庙制。 惟别庙一位,祭器不多,遂且仍旧,以至於今,此有司因循之过也。 兹追册皇后将於懿节之次,既修别庙,分为二室,当各置┙室,如累朝故事。"
诏从之。
董芬、王普议,当以艺祖为太祖,正东向之位。
事见《门》。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太庙自仁宗以来,皆祀七世。
崇宁初,蔡京秉政,始取王肃说,谓二祧在七世之外,乃建九庙,奉翼祖、宣祖,咸归本室焉。
然王莽已营九庙,唐明皇又用之,非始於蔡京也。
绍兴中,徽宗庙,以与哲宗同为一世,故无所祧及升。
钦宗始祧翼祖,高宗与钦宗同为一世,亦不祧,由是淳熙末年,太庙祀九世十二室。
及阜陵复土,赵子直为政,遂祧僖、宣二祖而孝宗。
时朱元晦在经筵,独以九庙为正,子直不从,元晦议遂格。
及光宗庙复不祧。
今又祀九世矣。
绍熙五年闰十月"时宁宗已即位",诏别建四祖殿於太庙大殿之西,奉祧主僖、顺、翼、宣四祖神主,岁令礼官荐献。
宋朝自太祖追王僖、顺、翼、宣四祖以来,每遇,祖宗以昭穆相对,而虚东乡之位。
王安石用事,以为僖祖以上世次不可知,则僖祖之有庙与后稷疑无以异。
当时诸儒韩绛辈辩之,不从。
时程颐为布衣,为人言亦以安石之言为是。
熙宁八年夏,於太庙,以僖祖东向,自是无敢议者。
绍兴后,董┍、王普、尤袤俱请正太祖东乡之位,未克行。
先是,英宗庙巳祧顺祖,至钦宗庙又祧翼祖,及高宗升,遂为九世十二室。
至是孝宗将升,赵汝愚当国,欲并祧僖、宣二祖,事下侍从、台谏、礼官议。
於是吏部尚书郑侨等请祧二祖,而正太祖东乡之位。
诸儒如楼钥、陈傅良辈,皆以为可。
诏从之。
侨等寻又奏请立僖祖别庙,以顺、懿、宣三祖藏。
时朱熹在讲筵,独入议状,条其不可者四,大略云:"准吏部尚书牒,集议四祖祧主宜有所归者。 今详群议虽多,而皆有可疑。 若曰藏之夹室,则是以祖宗之主下藏於子孙之夹室,至於祭,设幄於夹室之前,则亦不得谓之。 欲别立一庙,则丧事即远,有毁无立。 欲藏之天兴殿,则宗庙、原庙不可相杂。 议者皆知其不安,特以其心急欲尊奉太祖三年一时暂东乡之故,不知其实无益於太祖之尊,而徒使僖祖、太祖两庙威灵,相与争校强弱於冥冥之中。 并使四祖之神疑於受摈,徨踯躅,莫知所归,令人痛伤,不能自已。 今但以太祖当日追尊帝号之令而默推之,则知今日太祖在天之灵,必有所不忍而不敢当矣。 又况僖祖祧主迁於治平不过数年,神宗皇帝复奉以为始祖,己为得礼之正而合於人心,所谓‘有其举之,莫敢废者’乎。"
又言:"当以僖祖为始祖,如周之后稷,太祖如周之文王,太宗如周之武王,与仁祖之庙,皆万世不祧;仁宗为昭,英宗为穆,与真宗主并藏西夹室;神宗为昭,哲宗为穆,徽宗为昭,钦宗为穆,高宗为昭,孝宗为穆,而高宗之庙,亦万世不祧。 若未能然,则奉僖祖居第一室,太祖居第二室,太宗居第三室。 太祖、太宗仍共为一世,自真宗以下至於孝宗,凡九世十二室。"
贴黄云:"续访得元大儒程颐之说,以为太祖以上有僖、顺、翼、宣。 先尝以僖祧之矣,介甫议‘以为不当祧,顺以下祧可也’。 或难以僖祖无功业。 或谓灵芝无根,醴泉无源,物岂有无本而生者,今日天下基本,盖出於此人,安得为无功业?故朝廷复立僖祖庙为得礼。 安石所见终是高於世俗之儒。 熹窃详颐之议论素与王安石不同,至论此事则深服之,足以见义理人心之所同,固有不约而合者。 又司马光、韩维之徒皆是大贤,人所敬信,其议偶不出此,而安石乃以变乱穿凿得罪於公议,故欲坚守二贤之说,并安石所当取者而尽废之,今以程颐之说考之,则是非可判矣。"
议既上,召对。
上於榻后取文书一卷,曰:"此卿所奏庙议也,可细陈其说。"
熹先以所论画为图本,贴说详尽,至是出以奏陈,久之,上再三称善,且曰:
"僖祖自不当祧,高宗即位时不曾祧,寿皇即位亦不曾祧,太上即位亦又不曾祧,今日岂可容易?可於榻前撰数语,俟径批出施行。"
熹方惩内批之弊,因乞降出子再令臣僚集议,上亦然。
熹既退,即进拟诏意,以上意谕庙堂,则闻己毁四祖庙而迁之矣。
时汝愚既以王安石之论为非,异议之徒惧其轧己,藉以求胜,事竟不行。
熹时巳得罪,遗汝愚书曰:"相公以宗子入辅王室,而无故轻纳鄙人之妄议,毁拆祖宗之庙以快其私,其不祥亦甚矣。 欲望神灵降歆,垂休锡羡,以永国祚於无穷,其可得乎!"时太庙殿已为十二室,故孝宗既升,而东室尚虚。
熹以为非所以祝延寿康之意,深不然之,因自劾不堪言语侍从之选,乞追夺待制。
章再上,诏次对之职除授已久,与庙议初不相关,不许。
及光宗庙,遂复为九世十二室云。
盖自昌陵庙,逾二百年而后正太祖之位,自是年冬,始而别建一殿以奉祧主於大殿之西隅,岁命礼官荐献焉。
今谓四祖殿者是也。
按太祖东向之位,或以为僖祖当居之,或以为艺祖当居之,自熙宁以来,议者不一矣。
盖自治平四年,英宗己庙,张安道等以为宜遵七世之制,合祧僖祖,诏从其说。
熙宁初,王介甫当国,每事务欲纷更,遂主议以为僖祖宋之太祖,不当祧。
而韩持国辈争之,以为太祖合属之昌陵。
诸贤争之愈力,而介甫持之愈固,遂几至欲废艺祖配天之祀,以奉僖祖。
盖其务排众议,好异遂非,与行新法等固无怪也。
然愚尝考之张安道建随世祧迁之议,韩持国执艺祖当居东向之说,论则正矣。
而揆之当时则未可。
盖古之所谓天子七庙者,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三昭、三穆则自父祖而上六世,太祖则始封受命以有功德而万世不祧迁者,本非第七世之祖也。
今神宗之世而独祧僖祖,则顺、翼、宣、太"祖、宗共一世"、真、仁、英犹七世也,是将祧僖祖而以顺祖为太祖乎?不可也。
僖、顺俱无功德,非商契、周稷之伦,今当时之议,其欲祧僖祖者,特以其己在七世之外,其不祧顺祖者,特欲以备天子七庙之数,然不知亲尽而祧者,昭穆也;万世不祧者,太祖也。
今以三昭三穆言,则僖、顺皆已在祧迁之数,以万世不祧言,则二祖俱未足以当之,是姑以当祧之祖而权居太祖之位耳。
若不以顺祖为太祖,则所谓七世者,乃四昭、三穆矣,非所谓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也。
若必曰虚太祖之位而只祀三昭、三穆,则当并僖、顺二祖而祧之。
又否,则姑如唐人九庙之制,且未议祧迁,虽於礼经不合,而不害其近厚。
今独祧僖祖,则顺祖隐然居太祖之位矣,此其未可一也。
如艺祖之合居东向,为万世不祧之太祖,其说固不可易,然神宗之时,上距艺祖才四代五庙耳,若遽以为太祖,则僖、顺以下四帝皆合祧,而天子之庙下同於诸侯矣,此其未可者二也。
诸贤之说,大概只以为不可近舍创业之艺祖,而远取追尊之僖祖,介甫务欲异众,则必欲以其所以尊艺祖者,尊僖祖,而於当时事体皆未尝审订。
若以前二节者反复推之,则尊僖祖者固失矣,而遽尊艺祖者亦未为得也。
至宁宗之初年,则不然矣,自艺祖创业以来已及八世十二庙,则僖、顺、翼、宣之当祧无可疑者,於此时奉艺祖正东向之位,为万世不祧之祖,更无拘碍,而董┍、王普等所言乃至当之论矣"二人议见《门》"。
晦庵独以伊川曾是介甫之说,而犹欲力主僖祖之议,则几於胶柱鼓瑟而不於时,党同伐异而不当於理,愚固未敢以为然也。
天子宗庙之制,见於经传甚明,历代诸儒因经传所载而推明之,其说亦甚备,然终不能依古制立庙者,其说有二:一则太祖之议难决,二则昭穆之位太拘。
太祖之议难决,愚既详言之於前段者矣,若昭穆之位太拘,则请得而备言之。
盖诸儒言庙制者,莫详明於晦庵之说,既为之说,又为之图"说及图,俱见《周庙制》下",览者一见可决矣。
其大概谓太祖在北,左昭右穆以次而南,太祖百世不迁,以下六庙亲尽则毁而递迁。
昭常为昭,穆常为穆,昭则群昭皆动,而穆不移。
穆则群穆皆移,而昭不动。
且引《书》"穆考文王",《诗》"率见昭考"及《左传》"文之昭也,武之穆也"以为证。
盖文为穆,则文之孙及元孙皆穆,其子与曾孙皆昭也;武为昭,则武之孙及元孙皆昭,其子与曾孙皆穆也。
既创此六庙之后,其新陟王之升者,昭入於昭,穆入於穆,截然不可紊,此立庙之制也。
然愚以为此制也,必继世以有天下者,皆父死子立而后可,若兄终弟及则其序紊矣。
姑以晦庵之图考之,其图自武王至於幽王,皆定六庙三昭三穆之位,然自懿王之前,皆父传之子,则其序未尝紊也。
懿王崩,孝王以共王之弟、懿王之叔继懿王而立,故晦庵庙图宣王之世,则以穆、懿、夷为昭,共、孝、厉为穆。
夫穆王於世次昭也,共王为穆王之子,於世次穆也,懿王为穆王之孙,则继穆王而为昭是也,孝王为共王之弟,而以继共王为穆,虽於世次不紊,然以弟而据孙之庙矣。
至夷王为懿王之子,世次当穆,而图反居昭,厉王为夷王之子,世次当昭,而图反居穆,则一孝王立,而夷、厉之昭穆遂至於易位,於是晦庵亦无以处此,不过即其继立之先后以为昭穆,而不能自守其初说矣。
又况宣王之世,三昭三穆为六代,则所祀合始於昭王,今因孝王厕其间,而其第六世祖昭王,虽未当祧而已在三昭三穆之外,则虽名为六庙,而所祀止於五世矣。
然此所言者,昭穆祧迁之紊乱不过一代而已。
前乎周者为商,商武丁之时,所谓六庙者,祖丁、南庚、阳甲、盘庚、小辛、小乙是也。
然南庚者,祖丁兄子,阳甲、盘庚、小辛、小乙又皆祖丁子也。
姑以祖丁为昭言之,则南庚至小乙皆祖丁子属,俱当为穆,是一昭五穆。
而武丁所祀上不及曾祖,未当祧,而祧者四世矣。
后乎周者为唐,唐懿宗之时,所谓六庙者,宪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宣宗、是也。
然穆宗、宣宗皆宪宗之子,敬宗、文宗、武宗又皆穆宗之子,姑以宪宗为昭言之,则穆、宣为穆,敬、文、武为昭,是四昭二穆,而懿宗所祀上不及高祖,未当祧,而祧者三世矣。
盖至此则不特昭穆之位偏枯,而祧迁之法亦复紊乱。
若必欲祀及六世,则武丁之时,除太祖之外,必创十庙;懿宗之时,除太祖之外,必创九庙而后可。
且继世嗣位者,既不能必其为弟、为子,而创立宗庙之时,亦安能预定后王之入庙者,或穆多昭少如殷之时,或昭多穆少如唐之时哉。
则立庙之制,必合於将升之时,旋行营创,属乎昭者,於太祖庙之左建之,属乎穆者,於太祖庙之右建之方为合宜,而预立六庙,定为三昭三穆以次递迁之说,不可行矣。
又必如晦庵之说,外为都宫,内则各有庙,有寝,有门,有垣,则其制甚大,且必在国中门之左,则其地亦有限。
昭穆之位既己截然,则武丁之时,虽五穆而不可侵昭之地,而昭之地多虚。
懿宗之时,虽四昭而不可居穆之位,而穆之位半阙。
易世之后,又不知其为昭、为穆者何如?而已创之庙,其世代之近者,既未可祧迁"如武丁之时,小乙父也,南庚、阳甲、盘庚、小辛、皆伯父也;祖丁祖也,祖辛、沃甲皆伯祖也,祖乙曾祖也;河高祖也;外壬、仲丁高伯祖也;太戊五世祖也,雍己五世伯祖也,小甲六世祖也。 若以祀及六世言之,是此十五庙,皆未合祧迁,亦不止十庙而已",其昭穆之不顺者,又不可升,则必须逐代旋行位置营建而后可。
而其地又拘於中门之内太祖庙之左右,创造烦扰,非所以宁神明,对偶偏枯,又无以耸观视,似反不如前代之每帝建庙,各在一所,东都以来之同堂异室,共为一庙之混成也。
愚故曰七庙之制,诸儒皆能言之,而历代俱不能如其制而建造者,以昭穆之位太拘故也。
有天下者,必推其祖以配天,既立宗庙,必推其祖为太祖,礼也。
自《孝经》有"郊祀配天,明堂配帝"之说,《祭法》有"郊祖宗"之说,郑氏注以为郊即郊也"郑氏以为祀天於圜丘,然圜丘亦郊也",祖宗即明堂也。
於是后之有天下者,配天配帝必各以一祖,推其创业之祖,以拟文王以为未足也,而必求其祖之可以拟后稷者,而推以配天焉。
夫文王受命作周者也,汉之高帝、唐之神尧、宋之艺祖,庶乎其可拟矣;曹孟德、司马仲达以下诸人,逞其奸雄诈力,取人之天下国家以遗其子孙,上视文王奚啻瓦釜之与黄锺,然其为肇造区夏,光启王业,事迹则同,为子孙者,虽以之拟文王可也,独拟后稷之祖,则历代多未有以处。
於是或取之遥遥华胄,如曹魏之祖帝舜,宇文周之祖神农,周武氏之祖文王是也。
此三圣人者,其功德固可配天矣,而非魏与二周之祖也。
是以当时议之,后代哂之以为不类。
至於唐既以神尧拟文王矣,而求其所以拟后稷者,则属之景帝。
宋既以艺祖拟文王矣,而求其所以拟后稷者,则属之僖祖。
夫景、僖二帝虽唐、宋之始祖,然其在当时则无功业之庸夫也,上视周室仅可比不之流,而以后稷尊之,过矣。
是以不特后世议其非,而当时固哗然以为不可,盖无以厌服人心故也。
夫知其祖之未足以厌服人心,而推崇尊大之意未慊也,於是献议者始为导谀附会之说以中之。
老亦人耳,道家者流,假其名以行其教,遂至推而尊之,列坐上帝之右,而为其徒习其教者,则曰此天帝也,非复周之柱下史也。
而姓同乎唐,乃推以为始祖,尊之曰元元皇帝,盖虽祖聃,而其意谓吾祖固天之贵神也。
於是崇建太清宫,每并於元元皇帝前设位序正,是盖以元元为太祖,拟周之后稷,而其祖宗则俱为昭穆矣。
至宋大中祥符间,天书封禅之事竞兴,遂复效唐人之为,推所谓司命保生天尊大帝以为圣祖,建立景灵宫,圣祖殿居中,而僖祖以下各立一殿,分置左右,是盖以圣祖为太祖,拟周之后稷,而祖宗则俱为昭穆矣。
晦庵尝言:景灵之建,外为都宫,而内各为寝庙,门垣乃为近古,盖以其规制宏壮,每帝各居一殿,不如太庙之共处一堂,稍类古人立庙之制,而足以称天子所以严奉祖宗之意,是则然矣。
然不知所谓圣祖者,果有功德之可称如后稷,谱系之可寻如稷之於文、武、成康乎。
《祭法》言虞、夏、商、周郊祖宗之制,郑氏注谓"有虞氏以上尚德,郊祖宗配用有德而已。 自夏以下稍用其姓氏之先后为次。"
项平甫亦言,此经作《祭法》者已於篇末自解其意,先序帝喾、尧、舜、鲧、禹之功,次序黄帝、颛顼、契、冥、汤、文、武之功,以为此皆有功烈於民者,故圣王祀之,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则其意盖谓郊祖宗皆择有功烈者祀之耳。
而后之有天下者,欲稽此以祀其祖先,则固与其说大异矣。
愚尝因是而究论之,虞、夏、商之事远矣,周人郊祀后稷,宗祀明堂,此后世所取法也。
以《诗》考之,言后稷配郊者,为《生民》、《思文》;言文王配明堂者,为《我将》。
《我将》之诗,其所称颂者受命兴周而已。
而《生民》、《思文》二诗,则皆言教民播种树艺五之事。
然则文王有功於兴周,而后稷则有功於天下万世者也。
《传》曰,烈山氏之子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
夫社,五土之神;稷,五之神,皆地之异名也。
古之圣人能建天地所不及之功,则其道可以拟天地,故后世祀之,推以配天地。
弃自商祀以为稷,则周为诸侯之时,固己配食地矣。
周有天下,弃开国之祖也,文王受命礼合配天,而实弃之子孙也。
周公制礼作乐,既举严父配天之礼以祀文王矣,而弃之祀仍商之旧列於社稷,是尊祢而卑祖也,故复创为明堂之礼,而以是二圣人者,各配一祀焉"晦庵亦言,古惟郊祀、明堂之祀,周公以义起"。
自秦以来,文王配天之礼废矣,而稷之祀至今未尝废,盖稷之配食地,周未兴而已然,周已亡而不替,所谓有功烈於民者,祀之万世如一日也,后之有天下者,岂复有此祖也哉!而必欲效周之礼,推其远祖上拟后稷,或本无谱系可考而强附会於古之帝王,如曹魏、二周之祖舜、神农与文王是也。
或姑推其上世之远祖,而不问其人品功德之何如,如唐之景帝、宋之僖祖是也。
又否则推而神之,之天帝之杳冥,如唐之玄元、宋之圣祖是也。
而上视周家祀后稷之意,则不类甚矣。
曷若只推其创业之祖,上拟文王郊祀明堂俱以配侑,而上世之祖既未有可以拟后稷者,则不必一遵周人之制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