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四十九·兵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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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 卷一百四十九·兵考一 马端临

○兵制《周官·夏大司马》:"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 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皆命卿。 二千有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 五百人为旅,旅帅皆下大夫。 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 二十五人为两,两司马皆中士。 五人为伍,伍皆有长"军、师、旅、卒、两、伍,皆众名也。 伍一比,两一闾,卒一族,旅一党,师一州,军一乡。 家所出一人,将、帅、长、司马者,其师吏也。 言军将皆命卿,则凡军帅不特置,选於六官、六乡之吏。 自卿以下,德任者使兼官焉。 《春秋传》曰:“成国不过半天子之军。" 《诗·常武》曰:"整我六师。" 《文王》曰:"六师及之。" 此周为六军之见於经者也。 《春秋传》曰: "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军为晋侯。" 此小国一军之见於《传》也。 百人为卒,二十五人为两,故《春秋传》曰:"广有一卒,卒偏之两。" 疏云:"此皆据在乡时为卿大夫、州长、党正、族师、闾胥、比长时尊卑命数而言。 伍长不言下士者,以众为官卑,故略而不言。 大国、次国、小国皆以命数同者军数则同。 则上公为大国,侯、伯为次国,子、男为小国。 鲁是侯爵,而《鲁颂》言:‘公徒三万。 ’注云:万二千五百人为军,三军合三万七千五百人,言三万者,举成数也。 如襄公作三军,则是前无三军,惟僖公盛时有之。 又,季武子为三军,叔孙昭子不可,云:‘我,小侯也。 ’是伯禽大侯之时有之。 楚之军法:百人为卒,五十人为偏,二十五人曰两。 君之戎分为二广,广有一卒为承,承有偏有两。 以证此经‘百人为卒,二十五人为两’之意也。" "。

一军,则二府,六史,胥十人,徒百人。”

盱江李氏曰:"此则六乡为六军。 又按:《遂人职》云:‘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简其兵器。 ’康成谓遂之军法如六乡,则六遂亦为六军。 注疏谓天子六乡、六遂,合有十二军,而止六军何也?盖六乡为正军,六遂为副ヘ。 至於大国之三乡、三遂,次国之二乡、二遂,小国之一乡、一遂,莫不皆然。 但以王家迭用之则常六军尔,故止言六军,此乡、遂制军之法。"

《小司徒》:"乃会万民之卒伍而用之。 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起军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贡赋"用,谓使民事之。 伍、两、旅、卒、师、军,皆众之名。 两、二十五人;卒,百人;旅,五百人;师,二千五百人;军,万二千五百人:此皆先王所因农事而定军令者也。 欲其恩足相恤,义足相救,张容相别,音声相识。 作,为也,使功令之事。 追,逐寇也。 《春秋》:“公追戎於济西。" 胥,伺捕盗贼也。 疏曰: "五人为伍,即五家为比,家出一人。 在家为比,在军为伍。 五伍为两,即五比为闾。 闾,二十五家;两,二十五人。 四两为卒,即四闾为族。 族,百家;卒,百人。 五卒为旅,即五族为党。 党,五百家。 旅,五百人。 五旅为师,即五党为州。 州,二千五百家;师,二千五百人。 五师为军,即五州为乡,乡,万二千五百家;军,万二千五百人。" 《管子》:"内政寄军令。 在乡,五家为比;以营农事,比长领之;及其出军,家出一人,五人为伍,则伍长领之。 在家,闾胥领之;闾在军则为两,司马领之。 在家为族师,在军为卒长。 在家为党正,在军为旅师。 在家为州长,在军为师帅。 在乡为大夫,在军为军将。" "。

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

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均,平也。 周,犹遍也。 一家男女七人以上,则授之以上地,所养者众也。 男女五人以下,则授之以下地,所养者寡也。 正以七人、六人、五人为率者,有夫有妇然后为家。 自二人以至十为九等。 七、六、五者,为其中可任谓丁强任力役之事者也出老者一人而已,其余男女强弱相半其大数"。

凡起徒役者,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唯田与追胥竭作"郑司农云:"羡者,侥也。 田,谓田猎也。 追,谓追逐寇贼也。 竭作者,尽行也。" "。

凡国之大事,致民;大故,致余子"大事,谓戎事也;大故,谓灾寇者也。 郑司农云:"凡国有大事,乃当征召。 会聚百姓,则小司徒召聚之。 余子,谓羡也。" 元谓余子,卿大夫之子也,当守於王宫者也。 疏曰:"此谓六乡之内,上剂致,一人为正卒,其余皆为羡卒也。 若六遂之内,以下剂致,一人为正卒,一人为羡卒,其余皆为余夫,饶远故也。" "。”

《遂人》:"以岁时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简其兵器,教之稼穑。 凡治野,以下剂致"致,犹会也。 民虽受上田、中田、下田,及会之,以下剂为率,谓可任者家二人,优远民也"。"

陈氏《礼书》曰:"古者国有游ヘ,田有余夫,军有羡卒,皆所以副其正也。 六乡以三剂致民:上地家七人,至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则一人为正卒,余可任者皆羡卒也。 六遂以下剂致民:上地可任者家三人,中地可任者二家五人,而皆以下地二人任之,则一人为正卒,一人为羡卒,其余不预,所以优野人也。 惟田与追胥竭作,乡遂皆然。 以田猎禽兽,人所同欲;追伺盗贼,人所同恶故也。 羡卒亦谓之余子,则余子自私言之,羡卒自公言之。 故周诗曰:‘其军三单。 ’先儒谓公刘始迁於豳,无羡卒是也。"

班固《汉志》:"殷周以兵定天下矣。 天下既定,戢藏干戈,教以文德,而犹立司马之官,设六军之众,因井田而制军赋。 地方一里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千里。 有税有赋"师古曰:“税者,田租也。 赋谓发赋敛之赋也。" "。

税以足食,赋以足兵。

故四井为邑,四邑为邱。

邱,十六井也,有戎马一匹,牛三头。

四邱为甸。

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备具,是谓乘马之法"郑氏曰:"甲士在车士也。" "一同百里,提封万井"提,举也,举四封之内",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园囿术路,三千六百井"沈斥,水田泻卤也。 术,大道也。 川,谓水之通流者。 沈谓居深水之下也。 斥,咸卤之地",定出赋六千四百井,戎马四百匹,兵车百乘,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采,官也。 因官食地,故曰采地",是谓百乘之家。

一封三百一十六里,提封十万井,定出赋六万四千井,戎马四千匹,兵车千乘,此诸侯之大者也,是谓千乘之国。

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万井,定出赋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乘,故称万乘之主。

戎马车徒干戈素具。

春振旅以,夏茇舍以苗,秋治兵以,冬大阅以狩,皆於农隙以讲事焉。

五国为属,属有长;十国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为州,州有牧。

连帅比年简车,卒正三年简徒,群牧五载大简车徒,此先王为国立武足兵之大略也。”

薛氏曰:"一封出车千乘。 以杜氏法积算,十同千乘,当有戎马四千匹,牛一万二千头,甲士三千人,步卒七万二千人,合四卒之数,可以为六军。 然而大国不过三军,其有六军者,犹天子六乡、六遂迭用之耳。 记曰:‘大国不过千乘。 ’盖诸侯地不过百里,车不过千乘,以开方之法计之,方十里,为方一里者百,其赋十乘;方百里者,为方一里者万,其赋千乘。 然赋虽出千乘,而兵不过三军,五百乘而已。 则五百乘,三乡之所出也;千乘,阖境之所出也。 何则?乡万二千五百家,合三乡则三万七千五百家。 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则三军为三万七千五百人矣。 三军而车五百乘,则天子六军,为车千乘矣。"

又曰:"周制,万二千五百人为军。 六军,七万五千人。 千里之畿,提封万井,定出赋六十四万井。 一井之田,八家耕之,总计六十四万井之田,为五百一十二万家。 家之一夫,为五百一十二万夫,以此夫众而供万乘之赋,是为七家而赋一兵。 孙子曰:‘兴师十万,日费千金,内外骚动,怠於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 ’’盖言一夫从军,七家奉之,此亦见七家赋一兵也。 自夫率之,七家相更以给军,则王畿之内,凡七征而役方一遍焉。"

章氏曰:"司徒之可任者如此其多,《司马法》之出士徒如彼其少,盖古人之於兵不尽用之,《小司徒》只言其可任者,非实数也。 后世反此。 晋作州兵,乃是尽数调发,甚非先王之制。 其他如鲁成作邱甲;苏秦谓齐宣王,临淄之中七万户,不下户三男子,而卒以二十一万;曹操谓崔琰曰:‘昨按户籍,可得三十万众,故为大州。 ’是皆以实数调发。 惟孔明仅有此意,以蜀之大,其兵常不过十二万,而所用八万,常留四万以为更代。 蜀之强,以孔明不尽用之故。 及蜀之亡,尚有十万二千。 数年之,所折不过二万耳。"

◎成周兵制图

王六乡六遂六军"七万五千人"

大国"上公"

三乡三遂三军"三万七千五百人"次国"侯、伯"

二乡二遂二军"二万五千人"

小国"子、男"

一乡一遂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伍"五人"伍长、公司马,下士"一军,伍长二千五百人,六军共一万五千人"

两"二十五人"两司马,中士"一军,两司马五百人,六军共三千人"

卒"百人"

卒长,上士"一军,卒长一百二十五人,六军共七百五十人"。

旅"五百人"

旅帅,下大夫"一军,旅师二十五人,六军共一百五十人"。

师"二千五百人"师帅,中大夫"一军,师帅五人,六军共三十人"。

军"万二千五百人"军将,卿"一军,一人,六军共六卿"。

章氏曰:"王畿千里,近郊五十里,远郊百里。 郊为乡六,乡百里。 通十为同,为百里者十,提封九万井,九十万夫之地,除山川城邑之属三万六千井"为六万四千井,六十四万夫之地",除公田九分之一,为五十万二千夫。 又以一易、再易、三易通之,三分去一,为三十五万四百夫。 率三百五十家赋一乘"四邱为乘,故曰邱乘",积六乡为千乘而余。 率七家赋一兵,积六乡为七万五千人。 此六军之制也。 六遂及三等侯国,皆如乡之法。 畿方千里,为千里者十,如乡之除为三百五十万四千夫。 赋车千乘,卒七十五万人,为六军者十,此通畿之师也"牧野之师,纣七十万,意通圻皆发"。 大司马递而征之"大司马教兵,号名有县鄙、家乡、官野之异;等物有诸侯、军吏、师都、乡、遂、郊野之别。 此见其递征",十年而役一遍,凡三家可任者率十有一人,则终身无过一再给公上事,盖先王忠厚之至,更劳均逸,不欲穷民之力也。 古者畿内之兵不出,所以重内也。 卒有四方之役,即用诸侯人耳。 或遣上公帅王赋,亦不过元戎十乘,以先启而行也"王有四方之事,冢宰征师於诸侯,如《诗·常武》:“文王命卿士,太师皇父,整我六师。" 冢宰也。 小宰掌戎具,虎贲氏奉书,以牙璋发之"。

而调兵诸侯,亦各从其方之便。

高宗伐楚,盖裒荆之旅;武王克商,实用西土。

至於征徐以鲁"《费誓》",追貊以韩"《韩奕》",於淮夷以江、汉,略见於经,可考也。

平王出戍,远以见刺,当是时,周都洛矣,自洛戍申、许,无乃未甚远,而周人已不堪,况后世有劳师万里者哉?春秋之初,从王伐郑,犹有蔡人、卫人。

二百四十二年,王人会伐屡矣,未尝见师之出。

唯败绩於茅戎,王师自出,《春秋》深讥焉。”

齐桓公问管仲行伯用师之道,仲曰:"公欲定卒伍,修甲兵,大国亦将修之,而小国设备,则难以速得志矣。"

乃作内政而寓军令焉。

三分其国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工、商各三也,二者不从戎役",士乡十五"韦昭谓:"此士,军士也。 十五乡合三万人,是为三军。 农,野处而不昵,不在都邑之数,则下云五鄙是也。" ",参国起案,以为三官,臣立三宰,工立三族,市立三乡,泽立三虞,山立三衡。

作内政而寄军令焉。

五家为轨,轨为之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为之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焉。

以为军令: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轨长帅之"居则为轨,出则为伍,所谓寄政";十轨为里,故五十人为小戎,里有司帅之"小戎,兵车也。 《诗》云:"小戎亻戋收。" ";四里为连,故二百人为卒,连长帅之;十连为乡,故二千人为旅,乡良人帅之;五乡一帅,故万人为一军,五乡之帅帅之。

公将其一"工、商之乡隶公",国子帅五乡焉,高子帅五乡焉。

三军,故有中军之鼓,有国子之鼓,有高子之鼓。

春以振旅,秋以治兵。

是故卒伍整於里,军旅整於郊。

内教既成,令勿迁徙。

夜战声相闻,足以不乖;昼战目相视,足以相识。

凡三军教士,三万人,车八百乘"周制:戎车一乘,步卒七十二人,万二千五百人为军。 今齐车一乘五十人,万人为军。 以齐法参周制,车增三百乘,徒损三万人。 吴子云齐桓募士五万人,未详",盖如乡之法。

五鄙制鄙。

三十家为邑,邑有司"制野鄙之政,此以下与郊内之政异";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帅;三乡为县,县有县帅;十县为属,属有大夫。

五属,故立五大夫,各使治一属焉。

立五正"长也",各使听一属焉。

是故正之政听属"正,五正,听大夫之治",牧政听县"牧,五属大夫,听县帅之治",下政听乡"下政,县帅。 听乡帅之治"。

自邑积至於五属,为四十五万家,率九家得一兵,得甲十万;九十家一车,得车五千乘,可为三军者四"长勺之战,桓公自谓有带甲十万,车五千乘,盖斥地甚大,非齐旧制"。

盖如遂之法,以通国之数,而递征之率,车用六之一,士用十之三,大略依周变从轻便"当时地广,参用王畿之制"。

正月之朝,乡长复事。

君亲问焉,严蔽明蔽贤下比之罚。

其贤者则乡长进之,官长书之,公訾相之,谓之三选。

国子、高子退而乡,乡退而连,连退而里,里退而轨,轨退而伍,伍退而家。

五属大夫复事,择其寡过者而摘之,亦严蔽贤蔽明下比之罚。

五属大夫於是退而属,属退而县,县退而乡,乡退而卒,卒退而邑,邑退而家。

政既成,以守则固,以征则强。

苏氏曰:"尝读《周官·司马法》,得军旅什伍之数。 其后读管夷吾书,又得管子所以变周之制。 盖王者之兵,出於不得已,而非以求胜敌也,故其为法要以不可败而已。 至於威、文,非决胜无以定霸,故其法在必胜。 繁而曲者所以为不可败也,简而直者所以为必胜也。 周之制,万二千五百人而为军,万之有二千,二千之有五百,其数奇而不齐,是以知其所以为繁且曲也。 今夫天度三百六十,均之十二辰得三十者,此其正也。 五日四分之一者,此其奇也。 使天度而无奇,则千载之日,虽妇人孺子皆以坐而计,唯其奇而不齐,是故巧历有所不能尽也。 圣人知其然,故为之章会统元,以尽其数,以极其变。 《司马》曰:‘五人为伍,五伍为两,万二千五百人而为军。 二百五十,十取三焉而为奇,其余七以为正四奇四正而八阵生焉。 ’夫以万二千五百人而均之,八阵之中,宜其有奇而不齐者,是以多为之曲折,以尽其数,以极其变,钩联蟠屈,各有条理。 故三代之兴,治其兵、农、军赋,皆数十百年而后得志於天下。 自周之亡,秦汉阵法,不复三代。 其后诸葛独识其遗制,以为可用,以取天下,然相持数岁,魏人不敢决战,而孔明亦卒无尺寸之功。 岂八阵者先王所以为不可败而非以逐利胜者邪?若夫管仲之制兵,其可谓截然而易晓矣。 三分其国以为三军。 五人为轨,轨有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有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 五乡一帅,万人为一军,公将其一,高、国将其二。 三军三万人。 如贯绳,如画棋局,疏畅洞达,虽有智者无所施其巧,故其法令简一,而民有余力以致其死。 昔者尝读《左氏春秋》,以为邱明最好兵法,盖三代之制至於列国犹有存者,以区区之郑,而鱼丽鹅鹳之阵,见於其书。 及至管仲,阵法不少概见者,何哉?盖管仲欲以岁月服天下,故变古《司马法》而为是简略速胜之兵,是莫得而见其法也。 其后吴、晋争长於黄池,王孙雒教夫差以三万人压晋垒而战,阵百为行,行百为阵,行阵皆彻,无有隐蔽,援桴而鼓之,勇怯尽应,三军皆欢,晋师大骇,卒以得志。 由此观之,不简而直,不可以决胜。 深惟后世不达繁简之宜,以取败北,而三代什伍之数,与管子所以治齐之兵,虽不可尽用,而其近如繁而曲者以之故守,近於简而直者以之决战,则庶乎其不可败而有所必胜矣。"

林氏曰:"如韦昭之说,则是国内无农,其六乡为工商,其十五则为兵而已。 五属之地,则皆农居之。 四民之外,特有所谓士卒,则是兵农分矣。 或曰齐变周制,欲速得志於天下,则国内之民,在十五乡者专使之为士卒,亦必有田以授之,第不使出租税,供他役,庶调发虽烦,而民亦不怨。 若其工商之六乡,为农之五属,则皆不以为兵。"

△右齐兵制

晋曲沃武公,并翼僖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军为晋侯"庄十六年"。

献公之十六年,始作二军。

公将上军,太子申生将下军,以灭耿,灭霍,灭魏。

惠公韩之败,作州兵"僖十五年,穆公获晋侯。 吕甥言於众曰:"征缮以辅孺子,甲兵益多,庶有益乎!"众说。 晋於是乎作州兵。 五党为州,州二千五百家也。 率一家起五人,则是一万二千五百人,古制也。 孔颖达曰:"《周礼》,卿大夫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辨其可任者,州长则否。 今以州长管人既少,督察易精,故使州长治之。" "。

文公於被庐,作三军"僖公二十七年"。

将中军,溱佐之;狐毛将上军,狐偃佐之;栾枝将下军,先轸佐之。

二军则上军为尊,三军则中军为尊。

城濮之战,赋车七百乘"五万一千五百人"。

按:楚启疆曰:

"晋十家九县,长毂九百。 其余四十县,遗守四千。"

而平公治兵邾南,甲车四千乘,则晋通国率亦五千乘。

用七百乘,犹齐之法。

其后作三行以御狄"二十八年"。

荀林父将中行,屠击将右行,先蔑将左行。

成国不过三军,今复置三行,以辟天子六军之名,而实则为六军"按:《吴子》"晋文公召为前行四万,以获其志。" 意即三行"。

清原之,遂作五军"三十年"。

盖文公虽增置三行,自知其僭,故罢之,更为上下新军。

襄公於夷"文公六年",舍二军以复三军之制。

景公必阝之战"宣十二年",三军增置大夫各一人,则犹三行也。

至鞍之战"成二年",克请益车八百乘,始作六军,赏鞍之功"上、中、下各增新军,成六军"。

韩厥、赵括、巩朔、韩穿、荀骓、赵旃皆为卿,僭更王度若此。

厉公鄢陵之战,罢新上军"十六年"。

悼公初尚四军"襄公八年,楚伐郑,子展曰: "四军无阙。" ",其后新军无帅,公使其什吏帅其卒乘、官属,以从於下军,明年遂舍之"襄十四年"。

《传》曰:"礼也,成国不过半天子之军。"

盖自文公僭王度,至悼公方革焉。

△右晋兵制鲁自禽父封於曲阜,及僖公能复周公之宇,其《诗》曰"公车千乘",说者以为大国之赋也。

又,"公徒三万",说者以为大国之军也。

故知三军,鲁之旧。

其曰三万,举成数也"实三万七千五百人"。

宣公奢泰,初税亩,什二而税,既益民税。

及成公谋伐齐"元年",作邱甲。

邱各一甲,又益民赋,率一甸而加步卒二十四人、甲士一人,三甸而加一乘。

兵车之赋,非复《司马法》之旧矣。

程氏曰:"《周礼》:‘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邱。 邱十六井,出戎马一匹、牛三头。 四邱为甸,甸方八里,六十四井,出长毂一乘,戎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 ’又:‘成方十里,出长毂一乘。 ’古者或以甸为乘,或以乘为甸。 以甸为乘,稍人掌邱乘之政令,《礼记》为社邱、乘粢盛是也。 以乘为甸,卫良夫乘甸两牡是也。 盖乘者甸之赋,甸者乘之地。 甸方八里,据地言之;成方十里,无沟洫言之,其实一也。 今作邱甲者,即邱出甲一人,是一甸之中,共百人为兵也。 《梁》以为甲非人人之所能为,杜预以为邱出甸赋,加四倍,误矣。 胡氏曰:“鲁至昭公时,尝於红,至增三之一耳。 明年,战於鞍,四卿并出"前此《春秋》未有累书帅师者"。 襄公十一年,三桓改作三军,三分鲁而各征其一:季氏使其乘之人,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不入者倍征;孟氏使其半为臣,若子若弟;叔孙氏使尽为臣,不然不舍。 至是中军削矣。 昭公五年,遂舍中军,四分公室。 季氏择二,二子各一,皆尽征之,而贡於公。 季氏专将一军,而孟、仲各专一军之半,公无军焉。 八年,於红,自根牟至於商、卫"根牟,鲁东界。 商,宋也,鲁西南境。 卫,北邻也",革车千乘。 故邾人告吴曰,鲁赋八百乘,邾六百乘,盖竭作也。 考之《春秋》,书五,皆在昭、定之世。 自红之后,继大於北蒲"十一年",於昌闾"二十二年",又於北蒲者再"定公十三年,十四年"。 独异於他公者,用见二公在位,君不得有其国,而夺於大夫。 大夫不得专其政,而制於陪臣。 各恃兵威以为强,假大之名,阴择其材力可任者以植私党,使国人莫敢睥睨,终於不可制,盖伤公室削弱,疾臣下恣横也。 迄哀公十二年用田赋,又以夫田而赋。 军旅之征,悉变邱乘之制,民无余力矣"兵赋之法,因其田财。 九夫为井,十六井为邱,通出马一匹、牛三头。 今欲别其田及家财,各为一赋,故言田赋。 古者田以出粟为主而足食,赋以出军为主而足兵。 今开田而赋,军旅之征非矣"。"

△右鲁兵制

楚自若敖、冒,筚路蓝缕,以启山林。

武王始为军政,作荆尸以伐随,授师孑以立陈法"庄四年,楚武王荆尸授师孑焉以伐随。 按宣十二年,随武子论楚之兵曰:"荆尸而举。" 杜预曰:"荆,楚也。 尸,陈也。 楚武王始更此为陈法,遂以为名。" 孑,钅仓属,亦楚陈所利。 大抵陈中有利於长兵者,有利於短兵者。 弓矢利远是长兵,孑是短兵。 盖楚参用孑为陈"。

成王地方千里,城濮之役"僖二十八年",子玉请战,王怒,少与之师,唯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从之,大抵皆非正军,制亦非古"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将中军,盖兵属子玉者。 子西将左,子上将右,当是西广、东宫之兵。 《传》曰:"楚右师、左师溃,楚败绩。 子玉收其卒而止,故不败。" 杜曰:"三军惟中军完,则不败者止若放之六卒。 楚军有两广,即其亲军,今曰西广,止分其一而已。" 杜注:"东宫曰太子,有宫甲分取以给之。" 按:"文元年,商臣以宫甲围成王,是宫中兵也。 若敖,楚武王之祖父,葬若敖者,子玉之祖也。" 杜预曰:"六卒,子玉宗人之兵六百人,言不悉师以益之。" 於时子玉既为令尹,而乃请战,盖欲增兵耳。 若敖之六卒,乃子玉家兵。 观宣公四年,楚子与若敖氏战於皋浒,敢於敌君战,则兵强可知"。

穆王,按晋文、襄霸之后,楚益强大,时则严环卫之属"文元年《传》:"潘崇掌环列之尹。" 杜《注》:"宫卫之官,列兵而环王宫。" 又宣十二年《传》:"内官序当其夜,以待不虞。" 注:"官,当同环列之尹、都君子、王马之属,所以亲卫於王,出入同之。" "。

厥貉之会,陈、郑及宋受役於司马,以田孟诸,时则有右盂、左盂、两甄之制"文十年,会於厥貉,宋道楚子以田孟诸,宋公为右盂,郑伯为左盂,期思公复遂为右司马,子朱及文之无畏为左司马。 杜《注》:"盂,田猎陈名。" 将猎,张两甄,故置二左司马,盖期思公复遂一人为右司马当中央,则左司马二人为两甄矣。 两甄,犹言两翼"。

庄王霸强,克庸以来"文十六年",无日不讨国人而训之于民生之不易;在军,无日不讨军实而申儆之于胜之不可保。

逮必阝之战"宣十二年",军制备矣。

盖兆於武王,备於庄王,《传》莫详焉。

三军以为正军"《传》曰:"楚子北,师次於必阝。 沈尹将中军,子重将左军,子反将右军。" 此三军者,盖正军也。 是时孙叔敖为令尹秉政,不在三军之数,如南辕反旆,军进退皆由之,故知令尹为兼统三军矣",二广以为亲军"《传》载乐武子言楚军制曰:"其军之戎分二广。 右广初驾,数及日中;左受之,至於昏,内官序当其夜。" 郑氏曰:"广,平横陈之车。" 杜预《注》:"二广,君之亲兵。" 按《传》:"楚子分左、右广。 右广鸡鸣而驾,日中而说;左则受之,日入而说。 许偃御右广,养由基为右。 彭名御左广,屈荡为右。 王乘左广以逐赵旃。" 杜预《注》:"楚王更迭载之,故各有御。" 《传》又曰:"王见右广,将从之乘。 屈荡尸之曰:‘君以此始,亦必以终。 ’自是楚之乘广先左。" 盖左、右二广,为王亲军。 右广初驾,以及日中;左广受之,以及日入。 尝在王侧,内官序当其夜,若今之当更,循环卫。 敌安当掩袭?亲军之制详矣。 僖二十八年;西广从子玉时,子王专军政,故分西广以属之。 今必阝之战则二广皆以侯玉迭载。 其曰楚之乘广先左,杜预虽云以乘左得胜,然实则楚人尚左,故亲军分为二广,而王则乘左",游阙以为游兵"《传》"使潘党率游阙四十乘从唐侯。" 游阙,盖游兵往来游补阙者,观兵陈何处为薄,则从而补之,所谓奇军以防败失,由正军中逐旋分出,不系步伍之数也"。

广有一卒,卒偏之两"《传》曰:"广,有一卒,卒偏之两。" 又曰:"楚子为乘广三十乘,分为左右。" 《司马法》"百人为卒,卒二十五人为两,车十五乘为大偏,九乘为小偏,其尤大者,又有二十五乘之偏。" 今一广十五乘,则古大偏之法,而曰卒偏之两者,孔颖达谓两广之别,各有一卒之兵百人也。 一卒之外,复有十五乘之偏,并二十五人之两,既言一卒,又云卒偏之两,言卒之者,成辞婉句耳。 盖防正军有败,则以偏卒易之;正卒有阙,则以偏卒补之",於陈则分左右二拒"《传》曰:"尹齐将右拒卒以逐下军;使潘党率游阙四十乘,从唐侯以为左拒,以从上军。" 亦犹郑二拒,盖楚子在中军,与晋中军相对,临战分此二拒,右拒当晋下军,左拒当晋上军,故杜预谓为陈名"。

调卒之法:商农工贾,不败其业,卒乘辑睦,不奸於事。

行军之典:则右辕,左追蓐,前茅虑无,中权后劲,百官象物而动,军政不戒而备"军行:右辕,左追蓐。 凡兵车有甲士,有步卒。 甲士在车,不供碎役。 分步卒为前、左、右三处。 兵车一辕,服马夹之。 而言夹辕者,步卒被主分左右者。 军行时又分之,在两厢挟辕,以为战备。 《传》曰:"令尹南辕。" 又曰:"改乘辕。" 楚陈以辕为主,以辕表车,正是挟车,严兵以备不虞。 其应左右者,使之追步草蓐,令离道求草,不近兵车。 蓐,谓卧止之草,以为宿备。 豫定左右之别,在道分使之,故云军行。 至於对陈,则在车左右,前茅虑无:《正义》曰:‘茅,明也。 ’在前者,明为思虑所无之事,恐卒有非常,则预告军众,使知而为备,如今军行令人远在军前,斥度候望,虞有伏兵。 使逾行之,持以绛及白为幡,与军人为私号,《曲礼》"前有水,则载青旌"之类是也。 茅,明。 《释言》:"文舍人曰‘茅,昧之明也。 ’"杜预注:"或曰:时楚以茅为旌,义未详。" 中权是中军大将军进退之权,三军之心在此。 权者,谓谋之高下轻重皆当。 后劲,以精兵为殿。 后世劲兵多在前,或被击败则后无应,劲兵之后,此最良法。 百官象物而动,物,犹类也,谓旌旗画物类也。 百官尊卑不同,象其所见之物而行动。 军之政教,不待号令而自备。 《周礼·大司马》:"仲秋教治兵辨旗物之用,王载太常,诸侯载,军吏载旗,师都载旌,乡遂载物,郊野载,百官载。" 凡旗有军众者画异物,无者帛而已。 尊卑所逮,各有物类,此云象物而动,谓军行时,当指治兵之法"。

行军之翼日,则辎重至"乙卯,王乘左广以逐赵旃。 及昏,楚师军於必阝,晋之余师不能军。 丙辰,楚重至於必阝。 杜《注》:"辎重也。" 楚辎重尝后正军一日,盖楚军有法,辎重若与正军过远,则有邀击之患;过近,则重兵才乱,正军亦溃。 后世用兵先击辎重取胜者多,盖以非太近则太远,以是知楚辎重远大兵一日为得宜也"。

凡此,皆军政之善者也。

若共王之世,公子婴齐为简之师,组甲被练,皆创名之"襄三年《传》:"楚子重伐吴,为简之师。 使邓廖帅组甲三百、被练三千。" 简,谓选择也。 杜预注: "组甲、被练,皆战备也。 组甲,漆甲成组文。 被练,练袍。" 贾逵云:"组甲,以组缀甲,车士服之。 被练,帛也,以帛缀甲,步卒服之。" 孔颖达曰:"甲贵牢固,练若不固,宜皆用组,何当造不牢之甲而令步卒服之?岂欲其被伤,故使甲不牢也。 若练以缀甲,何以谓之被?又组是条绳,不可为衣服,安得以为甲里?杜言组甲,漆甲成组文,今时漆甲有为文者。 被,练文。 不言甲,必非甲名。 被是被覆衣著之名,故以练袍被於身上,虽并无明证,而杜说近之。" 吕祖谦曰: "组甲、被练,皆择兵之精者。" 被练,若今之软缠之类"。

康王以掩为司马,始井沃衍,牧隰皋,赋车籍马,而有车兵、徒兵、甲之数"襄二十五年,楚掩为司马,子木使庄赋,数甲兵。 掩书土田,牧隰皋,井衍沃。 量入赋,赋车、籍马,赋车兵、徒兵甲、之数。 既成,以授子木"。

灵王斥地益大,陈、蔡不羹,邑赋千乘,於是有五帅"《左氏传》:"吴人败诸豫章,获其五帅。" "。

平王简上国、东国之兵,都外都师,精练有法"昭十四年,楚平王使然丹简上国之兵於宗邱,且抚其民。 使屈罢简东国之兵於召陵,亦如之。 好於边疆,息民五年,而复用师。 杜预注:"上国,都在国都之西,西方居上流,故谓之上国。" 按下云简东国之兵,亦如此,知此是简西国之兵也。 西国、东国,皆是楚人在国之东、西者。 孔颖达曰:"西为上,则东为下,下言东,则此是西,互见也。" "。

至若成丁,则若申、息之子弟"僖二十八年,楚子入居於申。 子玉城濮之败,王使谓之曰:"大夫若入,其若申、息之老何?"杜预曰:"申、息二邑子弟皆从子玉而死。" ";士兵则若都君子;按之则若王马之属"昭二十七年《传》:"左司马戍帅都君子与王马之属以济。" 师杜《注》:"在都邑之士有复除者。" 贾逵云:"平常免其行役,事急则从乃使之耳。" 君子既有士,则不调发,唯吴、楚多有此,事急则从。 如越有君子六千人是也。 王马之属,王养马官属校人之类,凡此皆以急调役,非常法"。

其为舟师以待吴寇,而卒莫能以得志,故曰吴用木也,我用革也"楚用舟师,自康王始。 考之经传,吴自成七年始入州来,暨共王卒,继侵楚。 明年,败楚於皋舟之隘。 是吴利在舟师,楚惧无以敌吴。 后十年,康王始为舟师,以略吴疆,而吴乃灭巢。 昭王时,救潜之役,令尹子常以舟师及河内而还,竟无成功。 其后,囊瓦伐吴,师於豫章,吴人见舟豫章,而潜师於巢,遂败楚师。 入郢之后,吴太子终累又败楚舟师,获其帅,盖楚虽以备舟,置舟师,而实莫能胜,亦地形用便有不同耳"。

△右楚兵制

秦自非子为孝王养马、渭之,封为附庸,至秦仲始大。

秦仲之孙襄公,当平王初,兴兵讨西戎以救周。

平王东迁,遂有岐、丰之地,列为诸侯,地与戎相错。

襄公其车马,备其兵甲,武事备矣。

至穆公霸西戎,始作三军。

ゾ之役,三帅而车三百乘。

又置陷阵"《吴子》:"秦置陷阵三万。" ",鲁定公五年,秦子蒲、子虎帅车五百乘救楚,兵力益以强盛。

及孝公用商鞅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五而相收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音律"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

行之十年,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

又以秦地旷而人寡,晋地狭而人稠,诱三晋之人耕秦地,优其田宅,而使秦人应敌於外,大率百人则五十人为农,五十人习战,凡民年二十三,附之畴官,给郡县一月而更谓卒,复给中都一岁谓正卒,复屯边一岁谓戍卒,凡战获一首,赐爵一级"自公士至大庶长十八级,后通关内、列侯,二十级"。

皆以战功相君长。

长平之役,年十五以上悉发,又非商鞅之旧矣。

△右秦兵制苏秦说燕文侯曰:"燕东有朝鲜、辽东"二水名",北有林胡、楼烦"楼烦,属雁门郡二胡国名,朔、岚已北",西有中、九原"二郡名",南有滹沱、易水,地方二千里,带甲数十万,车六百乘,骑六千匹,粟支数年。 南有碣石、雁门之饶,北有枣栗之利,民虽不佃作而足於棘栗矣,此所谓之天府也。"

说赵肃侯曰:"当今之时,山东之建国,莫强於赵。 赵地方二千余里,带甲数十万,车千乘,骑万匹,粟支数年。 西有常山,南有河、漳,东有清河,北有燕国。 臣窃以天下地图按之,诸侯之地,五倍於秦,料度诸侯之卒,十倍於秦。 六国为一,并力西向而攻秦,破秦必矣。 说韩宣惠王曰:"韩,氏有巩、洛、成皋之固,西有宜阳、商阪之塞,东有宛、穰"二县名"、洧水,南有陉山,地方九百余里,带甲数十万,天下之强弓劲弩,皆从韩出。

子"南方子,蛮夷柘弩,皆善材"、少府、时力、距来者"韩有子弩,又有少府所造二种之弩。 按:时力,谓作之得时,力倍於常,故名时力。 距来者,谓弩势劲利,足距来敌也。 见《淮南子》",皆射六百步之外。

韩卒超卒而射,百发不暇止,远者括蔽洞胸,近者镝心。

韩卒之剑戟,皆出於冥山"冥山在朔州北"、棠"在豫州偃城"、墨阳"《淮南子》曰:"墨阳之莫邪也。" "、合赙"《战国策》作合伯,《春秋后语》则合相"、邓师、宛冯"邓国有功铸剑,因名邓师。 宛人於冯池铸剑,故号宛冯。 在荥阳"、龙渊、太阿"二剑名",皆陆断牛马,水截鹄雁,当敌则斩,坚甲铁幕,革抉、芮"抉音决,谓以革为射决。 决,射也。 音伐,谓也。 芮,谓系盾之纷绶也",无不毕具。

以韩卒之勇,被坚甲,疏劲弩,带利剑,一人当百,不足言也。”

说魏襄王曰:"大王之地,南有鸿沟、陈、汝南、许、郾、昆阳、召陵、舞阳、新都、新妻阝;东有淮、颖、煮枣、无胥;西有长城之界;北有河外、卷、衍、酸枣,地方千里。 地名虽小,然而田舍庐庑之数,曾无所刍牧。 人民之众,车马之多,日夜行不绝,訇訇殷殷"訇,麾宏反。 殷,音隐",若有三军之众。 臣窃量大王之国不下楚。 窃闻大王之卒,武士二十万"即魏氏武卒也。 注见后班固《刑法志》",苍头二十万"谓以青巾裹头,以异於众。 《荀子》:“魏有苍头二十万是也。" ",奋击二十万,厮徒十万"厮养之卒,谓养马贱者,亦为兵"。

车六百乘,骑五千匹,此其过越句践、武王远矣。

说齐宣王曰:"齐南有泰山,东有琅邪,西有清河,北有勃海,此所谓四塞之国也。 齐地方二千余里,带甲数十万,粟如邱山。 三军之良,五家之兵"五家,即五国",进如锋矢,战如雷霆,解如风雨,即有军役,未尝背泰山,绝清河,涉勃海也"言临淄自足,齐有军役,不用度河取二部"。 临淄之中七万户。 臣窃度之,不下户三男子,三七二十一万,不待发於远县,而临淄之卒,固已二十一万矣。"

说楚威王曰:"楚,天下之强国也,王,天下之贤王也。 西有黔中、巫郡,东有夏州、海阳,南有洞庭、苍梧,北有陉塞、郇阳。 地方五千余里,带甲百万,车千乘,骑万匹,粟支十年,此伯王之资也。"

班固《汉书·刑法志》曰:"春秋之后,灭弱吞小,并为战国。 稍增讲武之礼,以为戏乐,用相夸视"师古曰:“视读曰示。" "。

而秦更各角抵"师古曰:"抵音丁礼反,解在《武纪》。" ",先王之礼,没於淫乐中矣。

雄桀之士,因辅时,作为权诈,以相倾覆,吴有孙武,齐有孙膑"师古曰:"膑音频忍反。" ",魏有吴起,秦有商鞅,皆禽敌立胜。

垂著篇籍。

当此之时,合从、连衡"师古曰:"衡,横也。 战国时、齐、楚、韩、魏、燕、赵为从,秦国为衡。 从音子容反,谓其地形南北从长也。 秦地形东西横长,故为衡也。" ",转相攻伐,代为雌雄"师古曰:"代,亦迭也。" "。

齐愍以技击︹,"孟康曰:"兵家之技巧。 技巧者,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胜。" "魏惠以武卒奋"师古曰:"奋,盛起。" ",秦昭以锐士胜"师古曰:"锐,勇利。" "。

世方争於功利,而驰说者以孙、吴为宗。

时唯荀卿明於王道而非之曰:‘彼孙、吴者,上利而贵变诈,施於暴乱昏之国,君臣有"师古曰:"言有隙不谐和。" ",上下离心,政谋不良,故可变而诈也。

夫仁人在上,为下所"读作仰",犹子弟之卫父兄,若手足之头目,何可当也",御难也"。

邻国望我,欢若亲戚,芬若椒兰,顾视其上,犹焚灼仇仇,人情岂肯为其所恶而攻其所好哉?故以桀攻桀,犹有巧拙;以桀攻尧,若卵投石,夫何幸之有"师古曰:"言往必破碎。" "!《诗》曰:‘武王载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遏"师古曰:"《殷颂·长发》之诗也。 武王,谓汤也。 虔,敬也。 遏,止也。 言汤建号兴师,犹本仁义,虽执戚钺,以敬为先,故得如火之盛,无能止也。" "。

’言以仁义绥民者,无敌於天下也。

若齐之技击,得一首则受赐金。

事小敌脆,则俞可用也"师古曰:"俞,与偷同,谓苟且。" ";事钜敌坚,则涣然离矣,是亡国之兵也。

魏氏武卒,衣三属之甲"服虔曰:"作大甲三属,竟人身也。" 苏林曰:"兜鍪也。 盆领也,髀也。" 如淳曰:"上身一,髀一,胫缴一,凡三属也。" 师古曰:"属,联也。" ",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师古曰:"个读曰{固},{固}枚也。 胄,兜鍪也。 冠胄带剑者,著兜鍪而又带剑也。 赢,谓担负也,音盈。" ",日中而趋百里"师古曰:"中,一日之中。" ",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师古曰:"中试,试之而中科条也。 复,谓免其赋税也。 利田宅者,给其便利之处也。 中音竹仲反。 复音方目反。" "。

如此,则其地虽广,其税必寡,其气力数年而衰,是危国之兵也。

秦人,其生民也狭厄,其使民也酷烈"师古曰:"狭,地小也。 隘,险固也。 酷,重辱也。 烈,猛威也。" "。

劫之以,隐之以厄"郑氏曰:"秦地多隘,藏隐其民於隘中也。 臣瓒曰:“秦政急峻,隐括其民於隘狭之法。" ",狃之以赏庆,道之以刑罚"师古曰:"狃,串习也,音女救反。 道读曰导。" ",使民所以要利於上者,非战无由也。

功赏相长,五甲首而隶五家"服虔曰:"能得著甲者五人首,使得隶役五家也。" 如淳曰:"役隶五家,是为相君长。" ",是最为有数,故能四者有胜於天下。

然皆干赏蹈利之兵,庸徒鬻卖之道耳"师古曰:"鬻音育。" ",未有安制矜节之理也"师古曰:"矜,持也。" "。

故虽地广兵︹,思思常恐天下之一合而共轧已也"苏林曰:"思音慎而无礼则葸之葸。 思,惧貌也。" 张晏曰:"轧,践轹也。" 师古曰:"思音先祀反,轧音於黠反。" "。

至乎齐桓、晋文之兵,可谓入其域而有节制矣"孟康曰,"入王兵之域而未尽善也。" ",然犹未本仁义之统也。

故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以直秦之锐士"师古曰:"直,亦当也。" ";秦之锐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桓、文之节制,不可以敌汤、武之仁义。

’故曰:‘善师者不陈"师古曰:"战陈之义,本因陈列为民,而名音变耳。 字则作陈,更无别体。 而末代学者辄改其字旁从车,非经史之本文也。 今宜依古,不从流俗也。" ",善陈者不战,善战者不败,善败者不亡。

’若夫舜百僚,咎繇作士"师古曰:"土师,理官,谓司寇之职也。" ",命以‘蛮夷猾夏,寇贼奸宄’,而刑无所用,所谓善师不陈者也。

汤、武征伐,陈师誓众,而放禽桀、纣"师古曰:"谓《汤誓》、《泰誓》、《牧誓》是也。" ",所谓善陈不战者也。

齐桓南服︹楚,使贡周室"师古曰: "谓僖四年伐楚,次於陉,责包茅不入,王祭不供也。" ",北伐山戎,为燕开路"师古曰:"谓庄三十年伐山戎,以其病燕故。" ",存亡继绝,功为伯首"师古曰:"谓存三亡国,卫、邢、鲁也。 伯读曰霸。" "。

所谓善战不败者也。

楚昭王遭阖庐之祸,国灭出亡"师古曰:"谓定四年,吴入郢,楚子出,涉睢,济江,入於中也。 "。"

父老送之。

王曰:‘父老反矣,何患无君?’父老曰:

‘有君如是其贤也!’相与从之。

或走赴秦,号哭请救。

"师古曰:"谓申包胥如秦乞师也。 夯,古奔字。" "秦人为之出兵"师古曰:"谓秦子蒲、子武帅车五百乘以救楚也。" "。

二国并力,遂走吴师"师古曰:"谓子蒲大败夫概王於沂,射之子从子西败吴师於军祥",昭王返国"师古曰:“吴师已归,楚子入郢。" ",所谓善败不亡者也。

若秦因四世之胜,据河山之阻,任用白起、王翦豺狼之徒,奋其爪牙,禽猎六国,以并天下"师古曰:"言如猎之取兽。" "。

穷武极诈,士民不附,卒隶之徒,还为敌雠"师古曰:"谓陈胜、吴广、英布之徒也。" ",起合,果共轧之"师古曰:",疾风也,如之起,言其速也;如之合,言其盛也。 ,音必遥反。" "。

斯为下矣。

凡兵,所以存亡继绝,救乱除害也。

故伊、吕之将,子孙有国,与商、周并"师古曰:"言其同盛衰也。" "。

至於末世,苟任诈力,以快贪残。

争城,杀人盈城;争地,杀人满野。

孙、吴、商、白之徒,皆身诛戮於前,而国灭亡於后"师古曰:"孙武、孙膑、吴起、商鞅、白起也。" "。

报应之,各以类至,其道然矣。”

自周室以东,诸侯强大,僭侈兵法军制,国自为政,俱非先王之旧,晋、楚、齐、秦其尤也。

鲁虽弱国,而军制亦屡变,故摭《左氏内》、《外传》诸书,略考诸国之兵制。

至战国时,六王争强,军政虽无可考,而略见於苏秦之说。

班孟坚《西汉·刑法志》,论兵多述春秋、战国时事,颇有可考,故具载之。

秦始皇既并天下,分为三十六郡,郡置材官;聚天下兵器於咸阳,铸为锺钅;讲武之礼,罢为角。

是时北筑长城四十余万,南戍五岭五十余万,骊山、阿房之役,各七十余万。

兵不足用而后发谪矣,其后里门之左一切发之而胜、广起"里门左,谓闾里之左。 凡居者以富强为右,贫弱为左。 秦役戍多富者,役尽兼取贫弱而发之也"。

山斋易氏曰:"始皇既并天下,北筑长城,南戍五岭,又有骊山、阿房之役,兵不足用,乃至发谪。 先发弛刑之类,次发西贾人之类,次发治狱不直者之类,次以隐官刑徒者,次以尝有市籍者,又其次则大父母、父母尝有市籍者,先发里门之左,名闾左之戍,未及发右而二世立,复调材士五万人以卫咸阳,民不聊生,天下骚动,而胜、广起矣。 是时楚兵百万,而秦发近县不及,乃赦骊山徒、奴产子以击盗。 及关东盗贼益炽,又发关中卒以击之,而章邯三岁将兵,亡失已十数万,坑於降楚者又二十余万。 沛公入关而秦遂以亡。 原秦之亡,皆起於兵备废弛而倚办於仓卒。 高祖鉴其弊,而於郡国京师兵备严整,且内外有相制之势,汉法之善者也。 按班史以销锋镝、弛武备为秦之所以亡,山斋因而发明其说。 然愚以为秦之亡,非关於兵弛也。 当时尽吞六雄,威震六合,彼胡、越僻在裔夷,岂能为纤芥之害,而发百万之师以戍之。 骊山、阿房之役,又复数十万,健卒壮士,虚耗於无用之时,糜烂於不切之役,盖侧目倒戈相挺而并起者皆秦兵也。 《史记》言,先是诸侯吏卒繇使屯戍过秦中者,秦中吏卒遇之多无状,及章邯以秦军降诸侯,诸侯吏卒乘胜多奴虏使之,轻折辱秦吏卒,秦吏卒多怨,窃言曰:“章将军等诈吾属降诸侯。 今能入关破秦大善,即不能,诸侯虏吾属而东,秦又尽诛吾父母妻子,奈何?"诸将微闻其语,以告项羽,羽乃尽坑秦卒二十余万人。

夫此二十万人者,即十余年前王翦、王贲等将之以横行天下,诛灭六雄者也。

国有兴废,而士心之勇怯顿殊,异哉!然章邯之降也,特以畏赵高之谗、二世之诛,而其兵固非小弱,亦未尝甚败衄也。

而此二十万人者,亦复弭耳解甲,而曾无异辞。

虽明知必蹈祸机,反幸诸侯之入关以纾祸,所谓"寡助之至,亲戚叛之"者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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