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四十八·乐考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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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 卷一百四十八·乐考二十一 马端临

○夷部乐

《周礼》:师掌教乐,祭祀则帅其属而舞之"舞之以东夷之舞。 疏: "凡舞夷乐皆门外为之。" "。

大飨亦如之。

旄人掌教舞散乐,舞夷乐"散乐,野人为乐之善者,若今黄门倡矣。 自有舞夷乐,四夷之乐亦皆有声歌及舞。 疏: "散乐,以其不官之员内谓之为散。 黄门倡者,汉倡优之人,亦非官乐之内"。 凡四方之以舞仕者属焉"疏:“即野人能舞者。" "。

娄氏掌四夷之乐与其声歌"四夷之乐:东方曰,南方曰任,西方曰株离,北方曰禁。 《诗》云"以雅以南"是也。 王者必作四夷之乐,一天下也,言与其声歌,则云乐者主於舞",祭祀则龠而歌之。

燕亦如之"吹之,以管为之声"。

《白虎通》云:乐元语曰:"东夷之乐曰《朝离》,万物微离地而生。 乐持矛舞,助时生也。 南夷之乐曰《南》。 南,任也,任养万物。 乐持羽舞,助时养也。 西夷乐曰《味》。 味,昧也,万物衰老,取晦昧之义也。 乐持戟舞,助时养也。 北夷乐曰《禁》,言万物禁藏。 乐持干舞,助时藏也。"

又曰:"先王推行道德,和调阴阳,覆被夷狄,故制夷乐。 何不制夷礼?礼者,身当履而行之,夷狄不能行礼也。"

陈氏《乐书》曰:"诗者民之情性,歌者民之欢心,是歌始於诗而乐又始於歌。 凡此内自中国,外暨四夷,其风声气俗,虽因水土不同,至於所以为情性,为欢心,未始少异也。 古人之於禽类,一载好其音,犹且取之,况夷歌乎?故《周官》:‘娄氏掌四夷之乐与其声歌,祭祀,则龠而歌之。 燕亦如之。 ’盖四夷之民,异音而同歌,先王祭祀燕飨必用之者,以其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服而役之,得其欢心,使鼓舞焉,以承祭祀,供飨燕,君子之所乐故也。 《传》曰:‘王者必作四夷之乐,一天下也。 ’其此之谓乎!然王者制夷狄乐,不制夷狄礼,何也?乐:者远近所同,礼、者异制而已。 故制其乐,不制其礼,恐其不能从中国礼故也。 岂非五方之民皆有性不可推移然邪?臣观契丹视他戎狄最为强桀,然所用声曲,皆窃取中国之伎,但不能和阐婉谐,弹丝ㄓ管,趋於成音而已。 耻其本俗所玩,禁止不传,而中国第其蕃歌与舞。 其制:小横笛一,拍鼓一,拍板一,歌者一二人和之,其声喽离促迫,舞者假面,为胡人衣服,皆效之,军中多尚此伎。 太宗雍熙中,恶其乱华乐也,诏天下禁止焉,可谓甚盛之举矣。 然今天下部落,效为此伎者甚众。 非特无知之民为之,往往士大夫之家亦喜为之。 诚推太宗禁止之制,凡朝廷作夷乐,特施於国门之外,以乐蕃使可也。 苟用之燕飨,非所以示天下移风俗之意也。"

△东夷

高丽其国乐工人紫罗帽,饰以鸟羽,黄大袖,紫罗带,大口,赤皮靴,五色纟舀绳。

舞者四人,椎髻於后,有绛抹额,饰以金铛。

二人黄裙襦,赤黄;二人赤黄裙,襦。

极长其袖,乌皮靴,双双并立而舞。

隋唐九部乐有高丽伎"其乐器己见《俗乐门》,此不详具"。

唐武后时,尚余二十五曲。

贞元末,唯能集一曲。

衣服亦浸衰败,失其本风。

傀儡并越调夷宾曲,李破高丽所进也。

宋干德四年,镇州进伶官二十八人,善习高丽部乐,赐衣服银带,遣归本道。

元丰,来臣求中国乐工教之。

今之乐,大抵中国制。

中国使至,尝出家乐以侑酒。

百济其国之乐,有鼓、角、箜篌、筝、竽、篪、笛之乐,投壶、围、樗蒲、握塑、弄珠之戏。

宋朝初得之,至后魏太武灭北燕,亦得之而未具。

周武灭齐,威振海外,二国各献其乐,周人列於乐部,谓之国伎。

隋文平陈,并与《文康礼毕》而得之。

唐贞观中,尝灭百济国,尽得其乐。

至中宗时,工人亡散。

开元中,岐王范为太常卿,复奏置之。

其器有筝、笛、桃皮篥、箜篌,其歌曲入般涉调,唐英公将薛仁贵破其国,得而进之也,歌者有五种焉。

其舞用二人,紫大袖裙襦,章甫冠,皮履。

章甫,商冠也,而东夷服之,岂亦得其遗制欤!古人尝谓礼失求诸夷,信矣。

氵岁貊常以岁十月祭天,昼夜饮酒歌舞,名为"舞天",其作乐,大抵与夫余国同,特所用月异耳。

三韩其俗信鬼神,常以五月祭之。

昼夜群饮,鼓瑟歌舞,踏地为节。

十月农功毕亦如之"瑟形如筑,弹之亦有音曲云"。

马韩国:常以五月下田种,毕功,因祭鬼神,昼夜聚饮歌舞,数十人蹋地低昂,以手足相应为节,有类铎舞。

农功毕亦如之。

夫余以腊月祭天,大会连日,饮食歌舞,名曰"迎鼓"。

行人无昼夜,好歌吟,音声不绝。

新罗每岁八月十五日设乐,令群官射,赏以马布。

唐贞观中,遣使献女乐二人。

倭国其乐有五弦、琴、笛。

每至正月一日,必射戏饮酒为乐。

隋大业中,尝遣裴世清使其国,其王设仪仗,鼓角歌舞迎之。

日本自唐以来,屡遣贡使。

三月三日,有桃花曲水宴,八月十五日放生会,呈百戏。

其乐有中国、高丽二部,歌词虽甚雕刻而肤浅。

勿吉隋开皇中遣使朝贡,文帝厚劳宴之,率皆起舞,曲折多斗容。

△西戎

高昌西魏与高昌通,始有《高昌部》之乐,以备宴飨。

隋开皇中,尝来献《圣明乐曲》。

唐太宗伐其国,尽得其乐。

其器有竖箜篌、琵琶、五弦、笙、笛、箫、篥、毛员鼓、都昙鼓、答腊鼓、腰鼓、羯鼓、鸡娄鼓、铜鼓、铜钹、具等十五种为一部。

工二十人,舞人白袄锦袖,赤皮靴,赤皮带,红抹额。

龟兹自吕光灭龟兹,因得其声。

吕氏亡,其乐分散。

后魏平中原,复获之,其声后多变易。

至隋,有《西国龟兹》、《齐朝龟兹》、《土龟兹》等,凡三部。

开皇中,列於七部乐,其器大盛於闾。

唐以为十部燕乐,奏安息乐以下雷大鼓,用龟兹乐,尤盛於开元之时,曹婆罗门累代传其素业。

大和初,有米未稼、米万扌追"乐色舞艺,并见《俗部乐》唐十部下,兹不再录"。

乐工人皂丝布头巾,绯丝布袍,锦袖,绯布。

舞者四人,红抹额,绯袄,白帑,乌皮靴,其舞曲有《小天》、《疏勒盐》焉。

疏勒其乐有竖箜篌、琵琶、五弦、横笛、箫、篥、答腊鼓、羯鼓、提鼓、鸡娄鼓十种为一部。

工十二人,歌曲有《亢利死让乐》,舞曲有《远服》,解曲有《盐曲》。

盖起自后魏平冯氏通西域时。

隋唐以备燕乐部。

乐工人皂丝布白头巾,袍锦衤票,白丝布。

舞人,白袄,锦袖,赤皮靴,赤皮带。

曲调有《昔昔盐》、《一台盐》之类。

容斋洪氏《随笔》曰:"薛道衡‘空梁落燕泥’之句,其诗曰《昔昔盐》,凡十韵。 唐赵嘏广之为二十章。 按:《乐苑》以为羽调曲。 《元怪录》载,三娘工唱《阿鹊盐》。 又有《突厥盐》、《黄帝盐》、《白鸽盐》、《神雀盐》、《疏勒盐》。 《满座盐》、《归国盐》。 唐诗:‘媚赖吴娘唱是盐’,‘更奏新声《刮骨盐》’。 然则歌诗谓之‘盐’者,如吟、行、曲、引之类云。 今南岳庙献神乐曲,有《黄帝盐》,而俗传以为‘黄帝炎’,《长河志》从而书之,盖不考也。"

康国其乐器有长笛、正鼓、和鼓、铜钹四种为一部。

工七人,歌曲有《戢殿农和》,舞曲有《贺兰钵鼻始》、《末奚波地》、《农慧钵鼻始》、《前拔地慧地》等四曲,盖自周闵帝聘北狄女为后,获西戎伎乐也。

隋、唐以备燕乐部。

乐工人皂丝布头巾、绯丝布袍、锦领。

舞二人,绯袄、锦领袖、绿绫裆、赤皮靴、白帑。

舞急转如风,俗谓之胡旋。

安国其乐器有箜篌、琵琶、五弦、笛、箫、双篥、正鼓、和鼓、铜钹、歌箫、小篥、桃皮篥、腰鼓、齐鼓、檐鼓、具等十四种为一部。

工十八人,歌曲有《附茎单时》、《歌芝栖》,舞曲有《末奚舞芝栖》,解曲有《居互》。

后魏平冯氏通西域,得其伎,隋唐以备燕乐部。

乐工人皂丝布头巾,锦衤票领,紫袖。

舞二人,紫袄,白帑,赤皮靴。

乞寒本西国外蕃唐国之乐,其乐器有大鼓、小鼓、琵琶、五弦、箜篌、笛。

其乐大抵以十一月倮露形体,浇灌衢路,鼓舞跳跃而索寒也。

唐神龙时,并州清源令吕元泰上书曰:"《洪范》、《庶征》、谋时寒若。 《礼》曰:秋行夏令,寒暑不节,阴阳不调,政令之失,休咎之应,君臣所感。 君能谋事则时寒顺之,何必效胡俗而乞索哉!"先天二年,中书令张说谏曰:"乞寒、泼胡,未闻典故,裸体跳足,盛德何观。 挥水投泥,失容滋甚。 法殊鲁礼,亵比齐优。 恐非干羽柔远之义,樽俎折冲之道。 愿择刍言,特罢此戏。"

至开元元年十二月敕:"腊月乞寒,外蕃所出,渐浸成俗,因循已久。 自今以后,无问蕃汉,即宜禁断。"

西凉晋末,中原丧乱,张轨据有河西,苻秦通凉州,旋复隔绝。

其乐具钟磬,盖凉人所传中国旧乐,杂以羌胡之声也。

自后魏传隋及唐,以备燕乐部。

乐工平巾帻,绯褶。

方舞四人,假髻,玉支钗,紫丝布褶,白大,五彩接袖,乌皮靴。

白舞一人,史不载其服色。

其器有编钟、编磬、琵琶、五弦、竖箜篌、卧箜篌、筝、筑、笙、箫、竽、大小篥、竖笛、横吹、腰鼓、齐鼓、檐鼓、铜钹、贝,为一部,工二十七人。

其歌曲谓之《凉州》,又谓之《新凉州》,皆入婆陀调中,西凉府都督郭知运等所进也。

唐坐、立二部,惟《庆善乐》独用西凉,故明皇尝命红桃歌《凉州》,谓其词贵妃所制,岂贵妃制之,知运进之邪?凉州进新曲,明皇命诸王於便殿观之。

曲终,诸王皆称万岁,独宁王不贺。

明皇询其故,宁王曰:"夫曲者,始於宫,散於商,成於角、征、羽。 臣见此曲宫离而少微,商乱而加暴。 宫者,君也;商者,臣也。 宫不胜则君体卑,商有余则臣事僭。 臣恐异日臣下有悖乱之事,陛下有播越之祸,兆於斯曲矣。"

洎禄山南犯,明皇西幸,始知宁王善音,而胡音以乱华也。

可不戒哉!

天竺其乐器有凤首箜篌、琵琶、五弦、横笛、铜鼓、毛员鼓、都昙鼓、铜钹、具等九种,为一部,工十二人。

歌曲有《沙石︹》,舞曲有《朝天曲》。

盖自张重华据有凉州,重译来贡男伎者也。

其后国子为沙门来游,又传其方音。

汉安帝时,天竺献伎,能自断手足,刳肠胃。

唐高宗恶其惊俗,敕西域关津,不令入中国,亦一时英断也"商调有《大朝天》、《小朝天》"。

乐工人皂丝布头巾,白练襦,紫绫,绯帔。

舞二人,辫,朝霞袈裟,行缠,碧麻鞋。

其舞曲有《小朝天》。

南蛮、北狄之俗,皆随际断。

今舞者咸用绳维首,反约杪,内於绳下,此其本也。

大宛其国多善马,马汗血,其先天马种。

其马有肉角数寸,或解人语言,及知音乐,其舞与鼓节相应。

观马如此,其乐可知矣。

吐蕃其俗以麦熟为岁首。

围六博,吹蠡鸣鼓,以为戏乐。

于阗其俗以十二月一日肆筵设席,拍手拨胡琴唱歌,故隋代胡部舞曲,亦有于阗佛曲焉。

宋开宝中,有僧吉祥,以其国王书来上,自言破疏勒国得舞象一,欲以为贡,诏从焉。

拂其国每岁蒲桃熟时,造酒肆筵,弹胡琴,打偏鼓,拍手歌舞,以为乐焉。

△南蛮

九真徼外蛮其俗尚铜鼓,以高大为贵,方其初成,招致同类饮食,用金银钗击之。

扶南隋炀帝平林邑,获扶南工人及其匏琴,朴陋不可用,但以天竺乐转写其声而不齿乐部。

赤土扶南之别种。

隋大业中,遣常骏等使其国,其王遣婆罗门鸠摩罗以舶三十艘吹螺击鼓以迓之。

及使至,女乐迭奏,并用天竺乐。

婆利国梁天监中,遣使通朝贡,其王姓陈矫如,出则以象驾舆,施羽盖珠帘,其导从吹螺击鼓以为乐。

林邑其乐有琴、笛、琵琶、五弦,颇同中国制度。

至於击鼓以警众,吹蠡以即戎,此其异也。

南蛮之乐,多击鼓吹螺。

附国在蜀郡西北。

其国俗好歌舞,其乐器则鼓簧吹长笛,有死者则子孙带剑杀鬼报冤焉。

哥罗国汉时闻於中国。

其音乐有琵琶、横笛、铜钹、铁鼓。

婆其乐有横笛、鼓板,亦能舞。

三佛齐其乐有小琴、小鼓,昆仑奴,踏曲为乐。

占城其俗四月有游船之戏,七月集民作歌禳灾,答谢天道。

其乐器有胡琴、笛鼓、大鼓。

其俗击鼓、铜锣,以祀神。

宋至道中来朝,太宗令作本国歌舞,一人吹瓢笙如蚊蚋声。

良久,十数辈连袂宛转而舞,以足顿地为节,询其名则曰《水曲》也。

张蕃其王每岁正月一日、七月一日公衙会诸蕃饮宴,亦动蕃乐。

上户女出嫁,亦用铜鼓、铜锣焉。

龙蕃其俗凡遇四序称贺作乐,击大鼓,吹长笛,批管秘律,杖鼓。

其乐曲有《贺圣朝》、《天下乐》、《应天长》。

至於有物故者,雷吉天鼓,或唱挽歌焉。

石蕃其俗每遇四季节序,会官属宴乐。

其乐器有琵琶、篥、大鼓。

其曲各有《愿天长》、《感天恩》、《感皇恩》、《天下乐》云。

罗蕃其王每日授衙。

凡遇祭飨,管设只於平川坡野。

其作乐不过鸣大鼓,吹葫芦笙,乐人踏舞而已。

拈国汉安帝时,来献乐及幻人,能吐火,自支解,易牛马头,大会作之於庭。

谏议大夫陈禅曰:"帝王之庭,不宜作夷狄之技。"

南诏唐贞元中,南诏异牟寻作《奉圣乐舞》,因西川押南八国使韦皋以进,上御麟德殿阅之,是不知古夷乐作於国门右辟之义也。

南诏调《奉圣乐曲》用黄锺之均,舞六成,舞伎六十四人,赞引二人,序曲二十八迭,执羽而舞"南诏奉圣乐"字,曲将终,雷鼓作於四隅,舞者皆拜,金声作而起,执羽稽首,以象朝觐。

每拜跪,节以钲鼓。

又为五均:一曰黄锺,宫之宫;二曰太蔟,商之宫;三曰姑洗,角之宫;四曰林锺,征之宫;五曰南吕,羽之宫。

其文义繁杂,不足复纪。

德宗既阅於麟德殿,以授太常工人。

自是殿庭宴则立奏,宫中则坐奏。

有坐部伎、立部伎。

扶娄周成王之时,南垂之南有扶娄国,或於掌中备百兽之乐,宛转屈曲於指,人形长数分,神怪歙忽,莫可名状。

后世乐府,犹存此伎。

其歌舞之类,不可得而知"见王子年《拾遗记》"。

渤泥其国人宴会聚乐,必坎鼓,吹笛,击钹,批掌歌舞以为乐。

弥臣边海之国。

其主以木栅居海际水中,百姓皆楼居,俗好音乐,楼两端各置鼓,饮酒即击之,男女携手楼中,踏舞为乐。

在永昌城之西南。

古奴其俗昼夜作市舟中,皆鸣鼓吹角以为乐。

其衣被颇类中国。

白狼东汉明帝永平中,宋辅为益州刺史,移檄西南夷,喻以圣德。

白狼王唐等百余国重译来庭,有歌诗三章,辅所献也,《东观汉记》备载其词及夷人本语,皆重译训诂为华言,使览晓焉"歌三章:其一,《远夷乐德》;其二,《远夷慕德》;其三,《远夷怀德》"。

大食麻罗拔其俗,每年以二月为岁首,歌者多以胡琴,吹笛,鸣小鼓,舞唱拍。

骠国唐贞元中,重译来朝,献乐凡一十曲,工三十五人。

其国与天竺相近,故乐多演释氏经论之词。

每为曲,皆齐声唱,各以两齐敛为赴节之状,一低一仰,未尝不相对,有类中国《柘枝舞》焉。

獠蛮獠盖蛮之别种。

其王各有鼓角一双,使子弟自吹击之,多执矛,用竹为簧,群聚鼓之,以为音节。

邈黎其民俗七日一次礼佛作乐,动胡琴,打鼓子饮宴以为节序。

陈氏《乐书》曰:"乐有歌,歌有曲,曲有调,故宫调胡名婆陀力调,又名道调,婆罗门曰阿修罗声也。 商调胡名大乞食调,又名越调,又名双调,婆罗门曰帝释声也。 角调胡名涉折调,又名阿谋调,婆罗门曰大辩天声也。 征调胡名婆腊调,婆罗门曰舟阝罗延天声也。 羽调胡名般涉调,又名平调移风,婆罗门曰梵天声也。 变宫调胡名阿诡调也。 李唐乐府曲调,有普光佛曲、弥勒佛曲、日光明佛曲、大威德佛曲、如来藏佛曲、药师琉璃光佛曲、无威感德佛曲、龟兹佛曲、并入婆陀调也。 释迦牟尼佛曲、宝花步佛曲、观法会佛曲、帝释幢佛曲、妙花佛曲、无光意佛曲、阿弥陀佛曲、烧香佛曲、十地佛曲,并入乞食调也。 大妙至极曲、解曲,并入越调也。 摩尼佛曲,入双调也。 苏密七俱陀佛曲、日光腾佛曲、入商调也。 邪勒佛曲、入征调也。 观音佛曲、永宁佛曲、文德佛曲,婆罗树佛曲,入羽调也。 迁星佛曲,入般涉调也。 提梵入移风调也。"

△北狄

北狄之乐,本马上乐。

自汉以来,总归鼓吹署。

后魏乐府始有北歌。

史所谓《真人代歌》是也。

都代时,命掖庭宫人晨夕歌之。

用隋代与西凉乐杂奏。

当时存者五十三章,其名可解者六章而已。

《慕容可汗》、《吐谷浑》、《部落稽》、《钜鹿公主》、《白净王太子》、《企喻》是也。

梁乐府鼓吹,又有《太白净皇太子》、《小白净皇太子》、《企喻》等曲。

隋鼓吹有《白净王太子曲》,与北歌校之,其音皆异,岂皆传闻不同邪?西凉节度盖嘉运所进《北庭伊州》,亦北歌之一也。

唐开元中,歌工长孙元忠之祖,尝授北歌於侯将军贵昌。

贞观中,诏贵昌以其声教乐府,能译者亦不能通知其词,盖年岁久远,失其真矣。

岂非荀卿所谓节奏久而绝者乎?

大辽有八部。

其渤海俗,每岁时聚会作乐,先命善歌舞者数辈前行,士女随之,更相唱和,回旋宛转,号曰踏钅追焉。

宋太宗雍熙四年,帝以北戎侵轶,恶军中习蕃歌以杂华乐,诏诸道禁止之。

至道元年,定州言新罗设番人二十人,自契丹亡归,传送阙下。

帝召见便殿,皆手持大螺如五升器,称在契丹十一年,教令学吹此者凡五十辈,帝令吹之,声重浊奋厉,大率如角,问其曲,云单于。

并赐衣服缗钱,隶军籍。

鲜卑周隋世,北歌与西凉乐杂奏,其不可解者,多可汗之辞,是燕、魏之际鲜卑歌也。

后世惟琴曲传胡笳声云。

陈氏《乐书》曰:"隋大业中,备作六代之乐,华夷交错,其器千百,炀帝分为九部,以汉乐坐部为首,外以陈国乐舞《玉树后庭花》也。 西凉与清乐并龟兹、五天竺国之乐,并合佛曲、法曲也。 安国、百济、南蛮、东夷之乐,并合野音之曲、胡旋之舞也。 《乐苑》又以《清乐》、《西凉》、《龟兹》、《天竺》、《康国》、《疏勒》、《安国》、《高丽》、《礼毕》为九部,必当损益不同,始末异制,不可得而知也。 观开皇中颜之推上言‘今太常雅乐,尽用胡声,请凭梁国旧事,考寻古曲’。 高祖曰‘梁,亡国之音,奈何遣我用邪!’由此观之,隋唐之乐,虽有雅、胡、俗三者之别,实不离胡声也。 历代沿袭,其失如此。 圣朝宜讲制作,削去而正之,实万世利也。"

按:《明堂位》言:"昧,东夷之乐也;任,南蛮之乐也。"

《周礼》:"师掌教乐。"

即昧也。

独西戎、北狄之乐不见於经。

岂周之兴也肇於西北,而化行及於东南,故必俟东夷、南蛮之乐尽入於王府,然后足以言声教之远被邪?然观隋唐所谓燕乐,则西戎之乐居其大半。

郑夹氵祭以为雅、颂亦自西周始。

凡清乐妙舞,未有不自西出者。

八音之音以金为主,五方之乐惟西是承。

虽曰人为,亦莫非禀五行之精气而然,是固一说也。

愚又以为自晋氏南迁之后,戎狄乱华,如苻氏出於氐,姚氏出於羌,皆西戎也。

亦既奄有中原,而以议礼制度自诡,及张氏据河右,独能得华夏之旧音,继以吕光、秃、沮渠之属,又皆西戎也。

盖华夏之乐流入於西戎,西戎之乐混入於华夏,自此始矣。

隋既混一,合南北之乐而为七部伎,所谓《清商三调》者,本中华之乐,晋室播迁,而入於凉州。

张氏亡而入於秦,姚氏亡而入於江南,陈亡而复入北。

其转折如此,则其初固本不出於西戎也。

○彻乐《周官·大司乐》:凡日、月食,四镇、五岳崩,大傀异灾,诸侯薨,令去乐"四镇,山之重大者,谓扬州之会稽,青州之沂山,幽州之医无闾,冀州之霍山。 五岳:岱在兖州,衡在荆州,嵩在豫州,华在雍州,恒在并州。 傀,犹怪也。 大怪异灾,谓天地奇变,若星辰奔及震裂为害者。 去乐,藏之也。 《春秋传》曰:"壬午犹绎,《万》入去。" 万,言入,则去者不入,藏之可知。 傀,刘,九靡反,旧音怪"。

大札,大凶,大灾,大臣死,凡国之大忧,令弛县"札,疫疠也。 凶,凶年也。 灾,水火也。 弛,释下之,若今体兵鼓之为"。

鲁宣公八年六月辛巳,有事於太庙。

仲遂卒於垂。

壬午,犹绎,《万》入去"绎,又祭陈昨日之礼,所以宾尸。 万,舞名。 ,管也。 犹者,可止之辞。 鲁人知卿佐之丧不宜作乐,而不知废绎,故内舞去,恶其声闻"。

仲尼曰:

"非礼也,卿卒不绎。"

昭公十五年二月癸酉,有事於武宫,入。

叔弓卒,去乐卒事,礼也。

晋知悼子卒,未葬"悼子,晋大夫荀盈",平公饮酒"与群臣宴",师旷、李调侍"侍,与君宴也。 《燕礼》记曰:"请旅侍臣。" 李调如字。 《左传》作外嬖嬖叔",鼓钟"乐作也。 《燕》礼:宾入门奏《肆夏》,既献而乐阕,献君亦如之"。

杜蒉自外来,闻钟声,曰:"安在"怪之也。 杜蒉或作屠蒯"?"《燕礼》曰:"在寝。"

杜蒉入寝,历阶而升,酌曰:"旷饮斯!"又酌曰:

"调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饮之,降,趋而出"三酌皆罚"。

平公呼而进之,曰:"蒉!曩者,尔心或开予,是以不与尔言"曩,向也,谓始来入时。 开,谓谏争有所启发"。 尔饮旷,何也?曰:"子卯不乐"纣以甲子死,桀以乙卯亡,王者谓之疾日,不以举乐为吉事,所以自戒惧"。

知悼子在堂,斯其为子卯也,大矣"言大臣丧,重於疾日也。 《杂记》曰:"君於卿大夫,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举乐。" "。

旷也,太师也。

不以诏,是以饮之也"诏,告也。 太师典奏乐"。”

"尔饮调,何也?"曰:"调也,君之亵臣也。 为一饮一食,忘君之疾,是以饮之也"言调贪酒食。 亵,嬖也。 近臣亦当规君疾忧"。"

"尔饮,何也?"曰:"蒉也,宰夫也,非刀七是供,又敢与知防,是以饮之也"防,禁放溢"。"

平公曰:"寡人亦有过焉,酌而饮寡人"闻义则服"。"

杜蒉洗而扬觯"举爵於君也。 《礼》,扬作腾。 扬,举也。 腾,送也。 扬近得之"。

公谓侍者曰:"如我死,则必毋废斯爵也"欲后世以为戒"。"

至於今,既毕献,斯扬觯,谓之"杜举""此爵遂因杜蒉为名,毕献,之宾与君"。

《左传》:"晋荀盈如齐逆女"自为逆",还,六月,卒於戏阳"魏郡内黄县",殡於绛,未葬,晋侯饮酒,膳宰屠蒯趋入,请佐公使尊"公之使人执尊酌酒,请为之佐",许之,而遂酌以饮工"工,乐师师旷",曰:‘女为君耳,将司聪也"乐,所以聪耳"。 辰在子卯,谓之疾日"疾,恶也。 注见前"。 君彻宴乐,学人舍业,为疾故也。 君之卿佐,是谓股肱。 股肱或亏,何痛如之"言痛疾过於忌日"!女弗闻而乐,是不聪也。 ’又饮外嬖嬖叔"外,都大夫之嬖者"曰: ‘汝为君目,将司明也"职在外,故主视"。 服以旌礼"旌,表也",礼以行事"事,政令",事有其物"物,类也",物有其容"容,貌也"。 今君之容,非其物也"有卿佐之丧而作乐欢会,故曰非其物",而女不见,是不明也。 ’亦自饮也,曰:‘味以行气,气以实志"气和则志完"志以定言,言以出令,臣实司味。 二御失官,而君弗命,臣之罪也。 ’公说,彻酒。"

《曲礼》:君无故玉不去身,大夫无故不彻县,士无故不彻琴瑟"忧乐不相干也。 故,谓灾、祸、丧、病"。

陈氏《乐书》曰:"父有服,宫中子不与於乐;母有服,声闻焉,不举乐;妻有服,不举乐於其侧。 大功将至,辟琴瑟;小功至,不绝乐。 盖乐不止於琴瑟,而琴瑟特常御者而已。 《曲礼》曰:‘君子无故不彻琴瑟’。 大功之亲有服,其将至,则为有故矣,虽辟琴瑟可也。 未至,则不必辟矣。 小功之亲有服,虽至,不绝乐。 其将至,又可知矣。 若夫於已有小功之丧,议而及乐,又礼之所弃也。"

又曰:"鲁人朝祥而暮歌,孔子以为逾月,则其善也。 孟献子礻覃悬而不乐,孔子以为加於人一等矣。 盖朝祥暮歌者,於礼为不及,故必逾月然后善。 礻覃架而不乐者,於礼为过,故不谓之知礼,特谓之加於人一等而已。 祥而缟是月,礻覃徙月乐,然则祥而外无哭者,礻覃而内无哭者,非乐当作之时也。 祥而逾月,礻覃而徙月,乐作之时也。 祥礻覃而乐作,岂先王因人情而为之节文邪?"

后汉仲长统论散斋可宴乐。

御史大夫郗虑奏改国家斋日从古制,诸祭祀皆十日,致斋七日,散斋三日。

致斋、散斋之日内,有嘉庆之事,或言可贺会宴乐,或言不可。

尚书令荀与台郎董遇议曰:"《礼志》云:‘三日斋,一日用之,犹恐不敬。 二日伐鼓,何居"音姬"。 ’又云:‘君致斋於外,夫人致斋於内。 ’散斋则是事之渐,然则散斋未绝外内与宴乐之事。 今一岁之内,大小祭祀,斋将三百日,如此,无复用乐之时。 古今之制,当各从所宜。 若外张多日,而内实犯礼,乃所以废斋也。 散斋宜从得会宴乐。"

晋有司下太常曰:"朝廷遏密则素会。"

时云"应悬而不乐"。

博士孔恢议曰:"素会宜彻悬。 设乐为作,不作则不宜悬也。 孟献子悬,自是应作而不作耳。 故夫子曰‘加於人一等’,非为不应作而应悬也。 国哀尚近,诸金石不可陈於庭也。"

於时不从恢议,正朝自悬而不作。

徐广论曰:"魏武以正月崩,魏文以其年七月设伎乐百戏,是则魏不以丧废乐也。 晋武以来,国有大丧,辄废乐三年。 惠帝太安元年,太子丧未除,及元会亦废乐。 穆帝永和中,为中原山陵未修复,频年元会废乐。 是时太后临朝,后父褚裒薨,元会又废乐。 孝武太元六年,为皇后王氏丧,亦废乐。 孝武崩,太傅录尚书会稽王道子议,山陵之行,通婚嫁不得作乐,以一期为断。"

汉魏故事:将葬,设吉凶卤簿,皆有鼓吹。

新礼以礼无吉驾导从之文,臣子不宜释其麻以服元黄,除吉驾卤簿。

又,凶事无乐,遏密八音,除凶服之鼓吹。

挚虞以为:"葬有祥车,旷左,则今之容车也。 既葬,日中反虞,迎神而还。 《春秋传》:郑大夫公孙虿"丑介反"卒,天子追赐大路,使以行。 《士丧礼》,葬有槁车乘车,以载生之服。 此皆不唯载柩,兼有吉驾之明文也。 既设吉驾,则宜有导从,以平生之容,明不致死之义。 臣子麻,不得为身而释,以为君父则无不可。 《顾命》之篇,足以明之。 宜定新礼,设吉服导从如旧,其凶服鼓吹宜除。"

诏从之。

惠帝永宁元年冬,愍怀太子母丧,三年制未终,大司马府参军江统议,二年正会,不宜举乐。

引《春秋传》曰"母以子贵",而儒者谓《传》重非嫡,服同众子。

《经》无明据,於义为短。

今太子正位东宫,继体承业,监国尝膳,既处其重,无复议其轻制也。

二年正会,不宜举乐。

怀帝永嘉元年冬,惠帝三年制未终。

司徒左长史江统议,二年正会,不宜作乐,以为:"自古帝王相承,虽生及有异,而受重同礼。 《礼》,王侯尊殊,得臣诸父兄弟,故以僖嗣闵。 左氏谓之逆祀,虽代变时殊,质文不同,至於受重尊祖敬宗,其义一也。 《书》称遏密谅ウ之事,或以麻卒礼,或以心丧终制,故周景王有后嫡子之丧既葬,除服而宴乐。 叔向曰:‘王宴乐已早。 ’二年正会,不宜作乐。"

愍帝建兴元年十二月,元帝时为丞相,在建业。

主簿熊远议:"以怀帝梓宫未返,正会不宜作乐。 谨按:《尚书》尧崩,四海遏密八音。 《礼》:凶年,天子彻乐减膳。 孝怀皇帝崩於虏廷,梓宫未返,人神同忿,兆庶怨嗟。 公与国同体,忧容未歇,如矜黎庶涂炭之困,久废欢悦伎乐之事,谓宜设馔以赐群下而已。"

大将军王敦时,南门祭酒范坚白事云:"伏见每元会众乐备奏,倡伎兼作,愚浅多蔽,窃有未安。 今国耻未雪,梓宫幽遐,不应备乐。"

敦使州府博议,参军周武议云:"礼古今不同,谓宜取则於朝廷。"

敦从之。

晋符问章皇后虽哀限未终,后主已入庙,当作乐不?博士徐虔议,引周景王有后嫡子之丧,既葬,除服而宴乐,叔向犹议之,今宜不悬。

虔又引《周礼》有忧则弛悬。

今天子蒙尘,摄主不宜作乐,但先人血祀不可废耳。

鲁庄公主已入庙,闵公二年吉,犹曰未可以吉,是不系於入庙也,谓不宜设乐。

晋征北将军褚裒薨"皇太后之父",未葬,太后居丧,符问皇帝元会当作乐不?尚书王彪之议:"今若钟悬鼓吹皆可以作者,其余羽毛丝竹,奚为废之?窃所未喻。 元皇后秋崩,武帝咸宁元年飨万国设乐;恭皇后夏崩,成帝咸康八年飨万国不尽彻乐,未详二帝故事,孰得孰失。 且恭皇后崩,垂向周月,朝行权制,六宫焕然,故以即吉经时,虽尊於万国然,於帝为卑,不尽彻乐之诏,或指在於斯也。 纵令咸康末不尽彻乐以为合礼,亦非所以证今明喻也。 《礼》云:‘母有丧,声闻焉则不举乐。 ’夫人之事亲尊,自王者达於庶人,不以贵贱异礼也。 皇太后始居至哀,麻服在躬,号哭无时,钟鼓歌箫之音,实闻於内殿,非《礼》所谓‘不举乐’之说。 今所欲存者轻,所为废者重,略轻崇重,附礼合情,敦於体训,於是乎在。 意如前议,谓应设鼓悬钟而不作。"

晋时,广昌乡君丧,御史中丞熊远表宜废小会。

远言:"被符,冬至后小会。 广昌乡君丧殡日浅,《礼》,大夫死,废一时之祭。 祭犹可废,况余事乎?冬至唯宜群下奏贺而己,未宜便小会。"

有诏,以远表议示太常贺循,曰:"咸宁二年武皇帝故事,三朝发哀,三日不举乐。 今旧事明文,卿详疑处答。"

循言:"臣按《礼·杂记》,君於卿大夫,比卒哭不举乐。 今虽降而无服,三月之内,犹锡以居,不接吉事,如远所启。 咸宁诏书虽不合古义,然随时立宜,以为定制,诚非群下所得诮论。"

穆帝升平元年冬至节小会,庐陵公主未葬,符问应作乐不。

博士荀讷、曹耽等言,君於大夫,比卒哭不举乐。

公主加有骨肉之亲,宜阙乐。

太常王彪之引晋武帝诏,应作乐。

按武皇诏,三朝举哀者,三旬乃举乐;其一朝举哀者,三日则举乐。

太始十年春,长乐长公主薨;太康七年秋,扶风武王薨,武皇并举哀三日而已。

中兴以来,更参论不改此制,今小会宜作乐。

穆帝纳后用九月九日,是康帝忌月,於时疑不定,下太常。

礼官荀讷议称:"《礼》只有忌日,无忌月语。 若有忌月,即有忌时、忌岁,益无礼据。"

当时从讷所议。

军乐是军容,与常乐不等,谓振作於事无嫌。

从之。

唐贞观二十三年,高宗即位,诏:"宜以来年正月二日受朝,其乐悬及享群臣并停。"

永徽元年正月,有司言:"依礼,享祀郊庙,并奏宫悬,比停教习,恐致废忘。 伏寻故实,汉魏之后,庶事如旧。 国之大礼,祠典为先。 今既逾年,理宜从吉。 若不隶习,即恐不调,诚敬有亏,致招罪责。"

并从之。

代宗大历十四年,礼仪使、吏部尚书颜真卿奏"谨按《周礼·大司乐职》云:‘诸侯薨,令去乐;大臣死,令弛悬。 ’郑注云:‘去,谓释下也。 ’且知哀轻者释,哀重者藏。 又,晋元后秋崩,武帝咸宁元年飨万国,不设乐。 晋博士孔恢议,朝廷遏密,悬而不乐。 恢以为:‘宜都去悬。 设乐为作,不作则不宜悬。 国哀尚近,诸金石不可陈於庭。 ’伏请三年未毕,朝会都不设悬。 如有大臣薨殁,则量事轻重,悬而不作。"

敕付所司。

宋仁宗嘉七年,秘阁校理裴煜奏:"大祠与国忌同者,有司援旧制,礼乐备而不作。 忌日必哀,志有所至,其不有乐,宜也。 然乐所以降格神,非以一已之私也。 谨按,开元中,礼部建言忌日享庙应用乐。 裴宽立议:‘庙尊忌卑则作乐,庙卑忌尊则备而不奏。 中书令张说以宽议为是。 宗庙如此,则天地、日月、社稷之祠用乐明矣。 臣以为凡大祠天地、日月、社稷与忌日同者,伏请用乐。 其在庙则如宽之议。 所冀略轻存重,不失其称。 ’下其章,礼官议曰:‘《传》称祭天以烟,为歆神之始,以血为陈馔之始;祭地以埋为歆神之始,以血为陈馔之始;宗庙以灌为歆神之始,以腥为陈馔之始。 然则天地、宗庙皆以乐为致神之始,故曰‘大祭有三始’,谓此也。 天地之,虚豁而不见其形者,阳也。 鬼神居天地之,不可以人道接也。 声属於阳,故乐之音声号呼召於天地之,庶几神明闻之,因而来格。 故祭必求诸阳。 商人之祭,先奏乐以求神,先求於阳也;次灌地求神於阴,达於渊泉也。 周人尚臭,四时之祭,先灌地以求神,先求诸阴也。 然则天神、地、人鬼之祀,不可去乐明矣。 今七庙连室,难分庙忌之尊卑,欲依唐旧制及国朝故事,庙祭与忌同日,并县而不作,其与别庙诸后忌同者作之。 若祠天地、日月、九宫、泰一及蜡百神,并请作乐。 社稷以下诸祠,既卑於庙,则乐可不作。"

翰林学士王等以为:"社稷,国之所尊,其祠日若与别庙诸后忌同者,伏请亦不去乐。"

诏可。

神宗熙宁元年冬至,亲郊在谅ウ内,音乐缘事神皆不可废,於是礼院请郊庙及景灵宫用乐外,卤簿鼓吹及楼前太常、钧容等乐皆备而不作,其警场但鸣金钲鼓角而已。

诏可。

自后或有故废乐,则用以为例。

高宗绍兴十二年初,上居谅ウ,臣僚有请明堂行礼宜停罢奏乐、受胙等事。

上亟谕礼官详定。

太常寺检照景德、熙、丰亲郊典故,除郊庙、景灵宫并合用乐,其卤簿鼓吹及楼前宫架诸军音乐,皆备而不作,每处警场止鸣金钲鼓角而已,即无去奏乐受胙之文。

大飨为民祈福,为上帝、宗庙而作乐,礼不敢以卑废尊,《书》敛五福,锡庶民,况《熙宁礼》尤可考。

其赦文有曰"六乐备舞,祥祉来臻"是也,然后诏遵旧典行之。

其后礼部侍郎施奏:"礼经蕃乐,出於荒政,盖一时以示贬抑,昨内外暂止用乐。 今徽考大事既毕,慈宁又已就养,其时节上寿,理宜举乐,一如旧制。"

礼部寻言:"太母还宫,国家大庆,四方来贺,自今冬至、元正举行朝贺之礼,依国朝故事,合设大仗及用乐舞等,庶几明天子之尊,旧典不至废坠。"

有诏俟来年举行。

孝宗初践大宝,立班设仗於紫宸殿,备陈雅乐,礼官寻请车驾诣太庙亲行朝飨,用登歌金玉大乐及采绘宫架乐舞,其於受终文祖之义有光,而在前朝亦为阙典,独鼓吹乐在仗内,以钦宗丧制而遏音。

迨安穆皇后庙,礼部侍郎黄中首言:"国朝故事,神主升,系用鼓吹导引,前至太庙,乃用乐舞行事。 宗庙荐享虽可用乐,鼓吹施於道路,情所未安,请备而不作。"

续给、舍详议,谓:"荐享宗庙,为祖宗也,故以大包小,则别庙不嫌於用乐。 今庙之礼,为安穆而行,岂可与荐享同日语?将来礼谒祖宗诸室,当用乐舞,至别庙奉安,宜停而不用,盖用乐於前殿,是不以钦宗而废祖宗之礼,停乐於别庙,是安穆为钦宗丧礼而屈也。 如此,则於礼顺义允。"

遂俞其请。

既而右正言周操上言:"祖宗前殿,尊无二上。 其於用乐,无复有嫌。 然用之享庙行礼之日亦可,而用於今日之则不可。 盖礼为安穆而设,则其所用乐,是为安穆而用,虽曰停於别庙,而为后用乐之名犹在也。 孰若前后殿乐俱不作为尽善尽美无可议哉!"诏从之。

隆兴元年天申节,率群臣诣德寿宫上寿,议者以钦宗服除当举乐,事下礼曹。

黄中复奏曰:"臣事君,犹子事父也。 《春秋》,贼未讨不书葬,以明臣子之责,况钦宗实未葬,而可遽作乐乎?"上韪其言,事遂寝。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故事,北使来朝,例锡花宴,如在大祀斋之中,则不用乐,辞见亦然,行之久矣。 干道三年,虏使来朝会庆节上寿,在亲郊散斋之内,陈正献公时以副枢兼参预,请令馆伴以礼谕之。 而议者虑生事,多请权用乐者。 李文简为吏部郎官,建言:‘汉唐祀天地,散斋四日,致斋三日。 我艺祖初郊亦然。 自崇宁、大观法周礼,分祭天地,故前十日受誓戒。 今既合祭,宜复汉唐及本朝旧制,庶几两得。 ’上颇难之。 陈公又奏:‘必不得己,则上寿之日设乐,而宣旨罢之。 及宴使客,然后复用,庶几事天之诚,得以自尽,而所以礼使人者亦不为薄,自当悦服矣。 ’上可其奏,且曰:‘宴殿虽进御酒,亦毋用乐,唯於使人乃用之耳。 ’诸公顾以为紫宸上寿,乃使客之礼,固执前议。 陈公又不可,独奏言曰:‘奉诏旨,有以见圣学高明,过古帝王远甚!臣敢不奉诏。 然犹窃谓更当先令馆伴以初议谕使人,再三不从,乃从今诏,则於礼为尽,而彼亦无词,不可遽鄙夷人而遂自为失礼以徇之也。 ’蒋子礼犹守前说,陈公争愈力,上顾陈公曰:‘可。 ’即谕阁门行之。 陈公退,复为奏曰:‘彼初未尝必欲用乐,我乃望风希意,而自欲用之,彼必笑我以敌国之臣,而亏事天之礼,他时轻侮,何所不至?此尤不可不留圣虑。 ’上嘉纳焉。 既而卒诏垂拱上寿止乐,正殿为北使权用。 六年,生辰使当辞,复在亲郊散斋之内,赵温叔丞相时以起居舍人为馆伴使,面奏决不可用乐。 上然之。 十月癸酉,北使辞。 先一日,上遣中使谕温叔云:‘来日已决意不用乐,万一使人不顺,不知如何结末,请舍人更加思虑,来日五更奏来。 ’温叔复奏:‘殿陛之上,行酒,使人决不能省会。 万一省会,亦必不敢不顺。 万一不顺,臣恭备员馆伴,当乞直前奏禀。 乞宣谕使人,陛下寅畏上天,今既散斋,决不使乐。 若使人必欲使乐,乞移此茶酒,就驿中管领。 所谓结末,不过如此。"

上纳用焉。

或谓前郊,虏使之来极恭顺。

上喜,思以异礼待之,故叶、魏二相皆主用乐之议。

郑景望、刘文潜时为馆职,尝移书政府论之而不听也。

至是用赵公之义,始去乐。

论者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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