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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乐制
宋太祖皇帝受命,以窦俨兼太常。
俨奏改周乐文舞《崇德之舞》为《文德之舞》,武舞《象成之舞》为《武功之舞》,改乐章《十二顺》为《十二安》,盖取"治世之音安以乐"之义。
祭天为《高安》,祭地为《静安》,宗庙为《理安》,天地、宗庙登歌为《嘉安》,皇帝临轩为《隆安》,王公出入为《正安》,皇帝饮食为《和安》,皇帝受朝、皇后入宫为《顺安》,皇太子轩悬出入为《良安》,正、冬朝会为《永安》,郊庙俎入为《丰安》,祭享、酌献、饮福、受胙为《禧安》,祭文宣王、武成王同用《永安》,籍田、先农用《静安》。
五月,有司上言:"僖祖文献皇帝室奏《大善之舞》,顺祖惠元皇帝室奏《大宁之舞》,翼祖简恭皇帝室奏《大顺之舞》,宣祖昭武皇帝室奏《大庆之舞》。"
从之。
其后和岘奏:"陛下揖让得天下,宜先奏文舞。 按《尚书》舜受尧禅,元德升闻,乃命以位。 请改文舞为《元德升闻之舞》。 《尚书》‘武王一戎衣而天下大定’,请改武舞为《天下大定之舞》。"
从之。
建隆初,用王朴乐。
上谓其声高,近於哀思,诏和岘考西京表尺,令下一律,比旧乐始和畅"详见《律吕》"。
真宗咸平四年,太常寺言:乐工习艺匪精,每祭享,止奏黄锺宫一调,未尝随月转律,望示条约。
"监察御史艾仲孺复上言,请修饰乐器,调正音律。 乃诏翰林学士李宗谔等编录律吕法度、乐物名数,目曰《乐纂》。 又裁两署工人试补条式及肄习程课。 明年八月,上御崇政殿,张宫悬阅试,召宰相、亲王临观,宗谔执乐谱立侍。 先以钟磬按律准,次令登歌,钟、磬、埙、篪、琴、阮、笙、箫各二色合奏,筝、琴、筑三色合奏,迭为一曲,后以击钟为六变、九变。 又为朝会上寿之乐及文武二舞、鼓吹、导引、警夜之曲,颇为精习。 上甚悦。 旧制,巢笙、和笙每变宫之际,必换管,弦难於遽易,乐工单仲辛遂改为之一定之制,不复旋易,与诸调皆协。 今令仲辛诞唱八十四调曲,遂超补副乐正,赐袍笏、银带,自余皆赐衣带、缗钱,又赐宗谔等器币有差。 自是乐府制度顿有伦理。 先是,惟天地、感生帝、郊庙用乐,亲祀用宫悬;有司摄事,正用登歌;自余大祀,未暇备乐。 时既罢兵,垂意典礼。 明年,乃诏自今诸大祀并宜用乐,皆同感生帝,六变、八变如《通礼》所载。 太祖室酌献,奏《大定之曲》,太宗室酌献,奏《大盛之曲》。 大中祥符元年,以将行封禅,诏改酌献昊天上帝《禧安之乐》为《丰安》,皇地《德安之乐》为《禅安》,饮福《禧安之乐》为《祺安之乐》,别又制天书乐章《瑞安》、《灵文》二曲,每亲行礼用之。 又作《醴泉》、《神芝》、《庆》、《灵鹊》、《瑞草》五曲,施於朝会宴亭。 五年,圣祖降,奏荐献圣祖,文舞曰《发祥流德之舞》,武舞曰《降真观德之舞》。 自是玉清昭应宫、亲荐皆备乐,同三十六ね"景灵宫以宫之庭狭,止用二十"。 真宗庙室酌献,奏《大明之曲》。 仁宗景二年,时承平久,上留意礼乐之事。 先是,判太常寺燕肃言:“大乐制器岁久,金石不调,愿以王朴所造律准考按。"
乃命馆职宋祁、李照同预。
至是,肃等上所考定乐器,上临阅,奏郊庙五十一曲,因问照乐何如,照对"乐音高",命详陈之。
照言:"王朴律准视古乐高五律,视禁坊胡部乐高二律。 击黄仲才应锺吕,击夹锺才应夷则,是冬行夏令,春召秋气。 盖五代之乱,雅乐废坏,朴创意造律准,不合古法,用之本朝,卒无福应。 又编钟、钟,无大小、轻重、厚薄、长短之差,铜锡不精,声韵失美,大者陵,小者抑,非中度之器。 相传以为唐旧钟,亦有朴所制者。 昔轩辕氏命伶伦截竹为律,复令神瞽协其中声,然后声应凤鸣,而管之参差亦如凤翅。 其乐传之古,不刊之法也。 愿听臣依神瞽律法,试铸编钟一ね,可使度、量、权衡协和。"
诏许之,仍令就锡庆院铸之。
照请下潞州求上党县羊头山黍,及下怀州河内县取葭莩制玉律以候气,从之。
寻以王曾、吕夷简为都大管勾,铸造大乐编钟,蔡齐同都大管勾,仍以入内都知阎文应提举。
照既铸成编钟一ね以奏御,遂建请改制大乐,取京县黍累尺成律,铸钟审之,其声犹高,更用太府布帛尺为法,乃下太常制四律,照自为律管之法,以九十黍之量为四百二十星,率一星占九秒,一黍之量得四星六秒,九十黍得四百二十星,以为十二管定法。
旧太常钟磬十六枚为一ね,而四清声相承不击,照言:"十二律声巳备,余四清声乃郑、卫之乐,可去。"
侍读学士冯元等之"详见《编钟条》下"。
照谓旧声高,乃以太府尺为法,照独任所见,更造新器,而新声极下,起五月造,至八月成。
议者以为迂诞,罢之。
上寻出御制景《乐髓新经》六篇赐近臣,其一,释十二均;二,明主所事;三,辨音声;四,图律吕相生,并祭天地、宗庙所用律及阴阳数;配,五十二管之长短;六,论历代度、量、衡。
皆本之於阴阳,配之以四时,建之於日月,通之於竺,演之於壬式遁甲之法。
既而右司谏议韩琦等言:"照所造乐不依古法,率以意为律度,请复用旧乐。"
诏下其议,而晏殊等言李照新乐,比旧乐下三律,众论以为无所考据,请郊庙复用和岘所定旧乐。
乃诏太常雅乐悉仍旧制,照所造勿复施用。
皇二年五月,明堂礼仪使言:"明堂所用皆当随月用律,九月以无射为均,五天帝各用本音之乐。"
闰十一月,诏中书门下集两制、太常官,制局於秘阁,详定大乐。
翰林学士王尧臣请命天章阁待制赵师民预详定,仍乞借高若讷所校十五等古尺。
又召国子监直讲胡瑗、益州进士房庶同议大乐。
四年冬,知制诰王洙等献新乐,议者以为钟磬皆不合古,遂复命近臣详定,仍命参政刘沆、梁监议而当议者各安所习,久而不决,乃命诸家各作锺律以献。
五年九月,亲临视之,迁胡瑗、阮逸等官。
而议者谓黄锺为万事根本,故尺量权衡皆起於黄锺,至隋用累黍为尺而制律,容受卒不能合,及平陈得古乐,遂用之。
唐兴,因其声以制乐,其器虽无法,而其声犹不失於古。
五代之乱,大乐沦散,王朴始用尺定律,而声与器皆失之。
故太祖患其声高,特减一律,至是又减半律,然太常乐比唐声犹高五律,比今燕乐高三律,上虽勤劳制作,未能得其当者,有司失之於以尺生律也。
其后诏改名《大安》,帝御紫宸殿奏大常新定《大安之乐》。
八月,诏:"南郊始用旧乐,其新定《大安之乐》,常祀及朝会用。"
翰林学士胡宿上言:"自古无并用二乐之礼,今旧乐高,新乐下,相去一律,难并用。 且新乐未施郊庙,先用朝会,非先王荐上帝、享祖考之意。"
帝以为然。
初,李照斥王朴乐音高,乃作新乐,下其声。
太常歌工病其太浊,歌不成声,私赂铸工,使减铜齐,而声稍清,歌乃协。
然照卒莫之辨。
又朴所制编钟皆侧垂,照、瑗皆非之。
及照将铸钟,给铜於铸钅写务,得古编钟一,工人不敢毁,乃藏於太常。
钟不知何代所作,其铭云:"粤朕皇祖宝钟,粤斯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
叩其声,与朴钟夷则清声合,而其形侧垂。
瑗后改铸,正其钮,使下垂,叩之郁而不扬。
其钟又长甬而震掉,声不和。
著作郎刘义叟谓人曰:"此与周景王无射钟无异,上将有眩惑之疾。"
嘉元年正月,帝御大庆殿受朝。
前一夕,殿庭设仗卫,既具,而大雨雪,至压宫架折,帝於宫中跣而告天,遂暴感风眩,人以义叟之言为验。
仁宗庙室酌献奏《大仁之曲》;英宗庙室酌献奏《大英之曲》。
神宗元丰三年,诏刘几、范镇、杨杰详定大乐。
初,杰言大乐之失:一曰歌不永言,声不依永,律不和声。
盖金声春容,失之则重;石声温润,失之则轻;土声函胡,失之则下;竹声清越,失之则高;丝声纤微,失之则细;革声隆大,失之则洪;匏声丛聚,失之则长;木声无余,失之则短。
惟人禀中和之气,而有中和之声,八音、律吕皆以人声为度。
言虽永,不可以逾其声。
今歌者或咏一言而滥及数律,或章句已阕而乐音未终,所谓歌不永言也。
请节其烦声,以一声歌一言。
且诗言人志,咏以为歌。
五声随歌,是谓依永;律吕协奏,是谓和声。
先儒以为依人音而制乐,乐器以写音。
乐本效人,非效乐者也。
今祭祀乐章并随月律,声不依永,以咏依声;律不和咏,以声和律,非古制也。
二曰八音不谐,钟磬缺四清声。
虞乐九成,以箫为主;商乐和平,以磬为依;周乐合奏,以金为首。
钟、磬、箫者,众乐之所宗,则天子之乐用八;钟、磬、箫,众乐本,乃倍之为十六。
且十二者,律之本声;而四者,应声也。
本声重大为君父,应声轻清为臣子,故其四声曰清声,或曰子声也。
李照议乐,始不用四清声,是有本而无应也,八音何从而谐哉?今巢笙、和笙,其管十九,以十二管发律吕之本声,以七管为应声。
用之已久,而声至和,则编钟、磬、箫宜用四子声以谐八音。
三曰金石夺伦。
乐奏一声,诸器皆以其声应,既不可以不及,又不可以有余。
今琴、瑟、埙、篪、笛、笙、阮、筝、筑奏一声,则钟、特磬、编钟、编磬击三声,声烦而掩众器,遂至夺伦,则钟、特磬、编钟、编磬节奏与众器同,宜勿连击。
帝乃下镇、几参定。
镇作律尺等,欲图上之。
而几之议律主於人声,不以尺度求合。
其乐大抵即李照之旧而加四清声,遂奏乐成。
第加恩赉,而镇谢曰:"此刘几乐也,臣何预焉!"镇又言:"八音无匏、土二音,笙、竽以木斗攒竹而以匏裹之,是无匏音也;埙器以木为之,是无土音也。 八音不具,以为备乐,安可得哉!"不报。
初,杰欲销王朴旧钟。
意新乐成,虽不善,更无旧钟可校,乃诏许借朴钟为清声不得销毁。
后辅臣至太常按试前一夕,杰乃陈朴钟已弊者一县。
乐工不平,夜易之,而杰不知。
明日辅臣至,杰厉声云:"朴钟甚不谐美。"
使乐工叩之,韵甚佳,杰大沮。
哲宗元三年,范镇上所成乐书并其图法,赐诏褒美。
徽宗崇宁元年,诏置讲议局。
以大乐之制讹谬残缺,太常乐器弊坏,琴瑟制度参差不同,箫笛之属乐工自备,每大合乐,声韵淆杂,而皆失之太高。
筝、筑、阮,秦、晋之乐也,乃列於琴、瑟之;熊罴按,梁、隋之制也,乃设於宫架之外。
笙不用匏,舞不成象,曲不叶谱,乐工率农夫、市贾,遇祭祀朝会,则追呼於阡陌、闾阎之中,教习无素,瞢不知音。
议乐之臣以《乐经》散亡,无所依据;秦汉之后,诸儒自相非议,不足取法。
乃博求知音之士,而蜀人魏汉津上言:"臣闻黄帝以三寸之器名为《咸池》,其乐曰《大卷》。 三三而九,乃为黄锺之律。 禹效黄帝之法,以声为律,以身为度,用左手中指三节三寸,谓之君指,裁为宫声之管;又用第四指三节三寸,谓之臣指,裁为商声之管;又用第五指三节三寸,谓之物指,裁为羽声之管。 第二指为民、为角,大指为事、为征,民与事,君臣治之,以物养之,故不用为裁管之法。 得三指合之为九寸,则黄锺之律定矣。 黄锺定,余律从而生焉。 臣今欲请帝中指、第四指、第五指各三节,先铸九鼎,次铸帝座大钟,次铸四韵清声钟,次铸二十四气钟,然后均弦裁管,为一代之乐。"
诏可。
其年七月,景钟成。
次年,帝鼐、八鼎成。
八月,新乐成,列於崇政殿。
有旨,先奏旧乐三阕,曲未终,帝曰:"旧乐如泣声。"
挥止之。
既奏新乐,天颜和豫,诏赐名曰《大晟》,专置大晟府,大司乐一员,典乐二员,并为长贰。
大乐令一员,协律郎四员。
以其乐施之郊庙、朝会,弃旧乐不用。
又诏春秋释奠,赐宴辟雍,贡士鹿鸣、闻喜宴,悉用《大晟乐》,屏去倡优淫哇之声,仍令选国子生教习乐舞。
政和三年,议礼局上亲祠登歌、宫架二舞及大祠、中祠、登歌、二舞之制"详见《乐悬门》"。
五月,诏曰:"《大晟之乐》已荐之郊庙,而未施於燕飨。 比诏有司,以《大晟乐》播之教坊,试於庭殿,五声既具,无怙噍急之声,嘉与天下共之,可以所进乐颁之天下,其旧乐悉禁。"
於是令尚书省立法,"新征、角二调曲谱已经按试者,并令大晟府刊行,后续有谱,依此。 其宫、商、羽调曲谱自从旧,新乐器五声、八音方全。 埙、篪、匏、笙、石磬之类已经按试者,大晟府画图疏说颁行,教坊、均容直、开封府各颁降二副。 开封府用所颁乐器,明示依式造鬻,教坊、均容直及中外不得违。 今乐敢高下其声,或别为他声,或移改增损乐器,旧来淫哇之声,如打断、哨笛、砑鼓、十般舞、小鼓腔、小笛之类与其曲名,悉行禁止,违之者与听之者悉坐罪。"
蔡攸《国史补》:"初,汉津献说,请帝三指之三寸,三合而为九,为黄锺之律。 又以中指之径围为容盛,度、量、权、衡皆自是而出。 又谓有太声、有少声。 太者清声,阳也,天道也;少者浊声,阴也,地道也;中声,其,人道也。 合三才之道,备阴阳奇耦,然后四序可得而调,万物可得而理。 当时以为迂怪。 刘之兄炜以晓乐律进,未几而卒。 始主乐事,乃建白谓:太、少不合儒书,以《太史公书》黄锺八寸七分为中声,奏之於初气;《班固书》黄锺九寸为正声,奏之於中气。 因请帝指时止用之中指,又不得径围为容盛。 故后凡制器,不能成剂量,工人但随律调之,大率有非汉津之本说者。"
大乐繇建隆迄崇宁,凡六改作。
始,太祖以雅乐声高,不合中和,乃诏和岘以王朴律准较西京铜望臬石尺为新度,以定律吕,於是历建隆后有和岘乐。
仁宗留意乐律,判太常寺燕肃言器久不谐,复以朴准考正。
时,李照以知音闻,谓朴准高五律,与古制殊,请依神瞽法铸编钟。
既成,遂请改定雅乐,乃下三律,炼白石为磬,范中金为钟,图三辰、五灵为器之饰,於是景中有李照乐。
未几,谏官、御史交论其非,竟复旧制。
其后诏集侍从、礼官参定声律,而阮逸、胡瑗实主其事,更造磬钟,止下一律,以《大安》名之。
钟声郁震掉,不和滋甚,遂独用之常祀、朝会焉,於是皇中有阮逸乐。
神宗御历,嗣守成宪,未遑有所制作,从言者绪正一二。
知礼院杨杰条上旧乐之失,召范镇、刘几与杰参议。
几、杰请遵行祖训,一切下王朴二律,用仁宗所制编钟,追考成周用乐之序,辨正二舞容节;而镇欲求一稃二米真黍,以律生尺,改修锺量,废四清声。
诏悉从几、杰议。
乐成,奏之郊庙,於是元丰中有杨杰、刘几乐。
范镇以为声杂郑、卫,退而请太府铜制律造乐。
哲宗初,以乐来上,按试於庭,以李照乐下一律,於是元中有范镇乐。
杨杰复议其失,以为出镇一家之学,卒置不用。
徽宗欲制作以文太平,有方士魏汉津始破先儒累黍之非,用夏禹以身为度之说,请帝三指为黄锺之律度,铸帝鼐、景钟,谓之雅乐,赐名曰《大晟》,颁之天下,播之教坊,於是崇宁以来有魏汉津乐。
右《四朝史志》序,言宋乐中兴以前,其制屡易,本末大概如此。
然李照、阮逸、刘几之乐,行而随废;范镇之乐,元未尝行;至《大晟乐》既成,始尽弃旧乐,以其制颁行天下。
盖建隆之乐,至崇宁而始尽变耳。
尝试论之,乐之道虽未易言,然学士大夫之说,则欲其律吕之中度;工师之说,则不过欲其音韵之入耳。
今宋之乐虽屡变,然景之乐,李照主之,太常歌工病其太浊,歌不成声,私赂铸工,使减铜齐,而声稍清,歌乃叶而照卒。
不知元丰之乐,杨杰主之,欲废旧钟,乐工不平,一夕易之,而杰亦不知。
崇宁之乐,魏汉津主之,欲请帝中指寸为律,径围为容盛。
其后止用中指寸,不用径围。
且制器不能成剂量,工人但随律调之,大率有非汉津之本说者,而汉津亦不知。
然则学士大夫之说,卒不能胜工师之说,是乐制虽曰屡变,而元未尝变也。
盖乐者,器也,声也,非徒以资议论而已。
今订正虽详,而铿锵不韵;辨折虽可听,而考击不成声,则亦何取焉。
然照、杰、汉津之说,亦既私为工师所易,而懵不复觉,方且自诡改制,显受Ο赏,则三人者,亦岂真为审音知律之士?其暗悟神解,岂足以希荀勖、阮咸、张文收辈之万一也哉!
高宗建炎二年,就维扬行郊祀礼,凡卤簿、乐舞,礼文多未备,严更警场,至就取中军金鼓,权一时之用。
绍兴元年,飨明堂。
旧乐皆毁於维扬,乃相度裁减,权用遇雨望祭礼例,止设登歌,通作宫架之乐,其部色合用乐工止四十七人,乃招收承平旧工以补之。
上初即位,下诏:"朕方日极忧念,屏远声乐,不令过耳。 承平典故,虽实废名存,亦所不忍,悉从减罢。"
至绍兴十年,礼部侍郎施奏:"昨内外暂止用乐,今徽考大事已毕,慈宁又已就养,其时节上寿,礼宜举乐,一如旧制。"
礼部寻言:"太母还宫,国家大庆,四方来贺。 自今冬至、元正举行朝贺之礼,依国朝故事,合设大仗及用乐舞等,庶明天子之尊,旧典不至废堕。"
诏:"俟来年举行。"
十三年,郊祀,诏修圜坛。
有司言:"大礼排设备乐,宫架乐办一料外,登歌乐依在京夏祭例,合用两料。 其乐器,登歌则用编钟、编磬各一架;、二;搏拊、鼓二;琴五色,自一、三、五、七至九弦各二;瑟四;笛四;埙、篪、箫并二;巢笙、和笙各四;并七星、九曜、闰余匏笙各一;麾幡一。 宫架则用编钟、编磬各十二架;、二;琴五色,各十;瑟二十六;巢笙及箫并一十四;七星、九曜、闰余匏笙各一;竽笙十埙一十二;篪一十八;笛二十;晋鼓一;建鼓四;麾幡一。"
乃从太常下之两浙、江南、福建州郡,又下之广东、荆湖南、北,刷取旧管大乐,上於行都,有阙则下军器所制造,并添修雅饰,遇雨则油帕排设用乐床,而乐器浸备。
其乐工以太常寺所请,诏依在京例,选择行止畏谨人召募,合登歌、宫架用四百四十人,同日分诣太社、太稷、九宫贵神。
每祭各用乐正二人,执色乐工、掌事、掌器三十六人,三祭共一百一十四人。
文舞、武舞计用一百二十八人,就用文舞番充。
其二舞引头二十四人,各行募补。
所募乐工、舞师,照在京例,分三等廪给。
其募到乐正、掌事、掌器,自六月一日教习;引舞、色长、文武舞头、舞师并分诣乐工等,自八月一日教习。
所贵乐艺精熟,不至疏卤,而乐工渐集。
十四年,正旦朝会,始陈乐舞在庭,公卿奉觞献寿。
据元丰详定朝会乐:第一爵,登歌奏《和安之曲》,堂上之乐随歌而发;第二爵,笙入,乃奏瑞曲,惟吹笙而余乐不作;第三爵,奏瑞曲,堂上歌,堂下笙,一歌一吹相;第四爵,合乐,仍奏瑞曲,而上下之乐交作。
今悉仿旧典,首奏《和安》,次奏《嘉木成文》、《沧海澄清》、《瑞粟呈祥》三曲,其乐专以太蔟为宫。
太蔟之律,生气凑达万物,於三统为人正,於四时为孟春,故元会用之。
时命给事中段拂等讨论景钟制度,按《大晟乐书》:"黄帝有五钟,一曰景钟。 景者,大也。 黄锺者,乐之所自出,而景钟又黄锺之本,故为乐之祖,惟天子郊祀上帝则用之,自斋宫诣坛则击之,以召至阳之气。 既至,声阕,众乐乃作。 祀事既毕,升辇又击之。"
是年,内出御制郊祀大礼、天地、宗庙乐章,及诏宰执、学士院、两省官删修郊祀大礼乐章,付太常肄习。
天子亲祀南郊,圜锺为宫,三奏;黄锺为角,一奏;太蔟为征,一奏;姑洗为羽,一奏,乐凡六成。
歌《景安》,用《文德武功之舞》。
飨明堂,夹锺为宫,三奏;黄锺为角,太蔟为征,姑洗为羽,各二奏,乐凡九成。
歌《诚安》,用《右文化俗》、《威功睿德之舞》。
前二日,朝献景灵宫,圜锺为宫,三奏;黄锺、太蔟、姑洗各一奏,凡六成。
所奏乐与南郊同,歌《兴安》,用《发神流庆》、《降真观德之舞》。
前一日,朝飨太庙,黄锺为宫,三奏;大吕为角,太蔟为征,应锺为羽,皆二奏,乐凡九成,歌《兴安》,所用文武二舞与南郊同。
僖祖庙用《基命之乐舞》,翼祖庙用《大顺之乐舞》,宣祖庙用《天元之乐舞》,太祖庙用《皇武之乐舞》,太宗庙用《大定之乐舞》。
真宗、仁宗庙乐舞曰《熙文》、曰《美成》,英宗、神宗庙乐舞曰《治隆》、曰《大明》,哲宗、徽宗、钦宗庙乐舞曰《重光》、曰《承元》、曰《端庆》,皆以无射宫奏之。
每岁祀昊天上帝者凡四:正月上辛祈,孟夏雩祀,季秋飨明堂,冬至祀圜丘是也。
圜锺为宫,乐奏六成,与南郊同,乃用《景安之歌》、《帝临嘉至神矣锡羡之舞》。
祀地者二:夏至祀皇地,函锺为宫,太蔟为角,姑洗为征,南吕为羽,乐奏八成,乃用《宁安之歌》、《储灵锡庆严恭将事之舞》;立冬后祀神州地,乐奏八成,歌《宁安》,与祀皇地同名而异曲,用《广生储》、《厚载凝福之舞》。
孟春上辛祀感生帝,赤怒,其歌《大安》,其乐舞则与岁祀昊天同。
三年一及时飨太庙,九成之乐、《兴安之歌》,与大礼前事朝飨同,而用《孝熙昭德》、《礼洽储祥之舞》。
太社、太稷用《宁安》,八成之乐,与岁祀地同。
至於亲御翰墨,制赞宣圣及七十二弟子,以广先朝崇儒右文之声;天子视学,亲行酌献,定释奠为大祀,用《凝安》,九成之乐。
郡邑行事,则乐止三成云。
他如亲飨先农、亲祀高,则敞坛,奏乐舞,按习於同文馆、法惠寺。
亲耕籍田,则据宣和旧制,陈设大乐,而引呈耒耜、护卫耕根车、仪仗鼓吹至以二千人为率。
先农乐用《静安》;高乐用《景安》;皇帝亲行三推礼,乐用《干安》。
孝宗干道元年,郊祀,诏礼文依艺祖干德郊天例,务从省约。
於是肄乐工伎,率至减半,坛下宫架二百七人,省十之一;琴二十八,瑟十二人,各省其半;笙、箫、笛可省者十有八人;篪、埙可省者一十人。
其闲慢乐色,量省人数。
淳熙六年,行明堂礼命礼,官参酌南郊、明堂仪注,用绍兴成宪,而兼酌元丰、大观旧典,定为后世法程。
其用乐作、止之节,前三日,太常设登歌於坛上,稍南,北向,设宫架於坛南内之外,立舞表於ガ缀之间"明堂登歌设於堂上前楹,宫架设於庭中"。
前一日,设协律郎位二:一於坛上乐ね西北,一於宫架西北。
押乐官位二:太常丞於登歌乐ね北,太常卿於宫架北。
省牲之夕,押乐太常卿及丞入行乐架,协律郎展视乐器。
祀之日,乐正率工人、二舞以次入。
皇帝乘舆,自青城斋殿出,乐正撞景钟,降舆入大次,景钟止"明堂不用景钟"。
服大裘衮冕,自正门入,协律郎跪,亻免伏,举麾,兴。
工鼓,宫架《干安之乐》作,凡升降、行止皆奏之"明堂奏《仪安》"。
至午阶版位,西向立,协律郎偃麾戛,明堂"至阼阶下,乐止"。
凡乐,皆协律郎举麾而后,作偃麾而后止。
礼仪使奏请行事,宫架作《景安之乐》"明堂作诚安"。
文舞进,左丞相等升,诣神位前,乐作,六成止。
皇帝执大圭再拜,内侍进御,宫架乐作,手毕,乐止。
礼仪使前导升坛,宫架乐作,至坛下,乐止。
升自午阼"明堂升自阼阶",登歌乐作,至坛上,乐止。
登歌《嘉安之乐》作"明堂至堂上作《镇安》",奠镇圭、奠玉币於上帝,乐止。
诣皇地、太祖、太宗神位前,如上仪。
礼仪使导还版位,登歌乐作,降阶,乐止"明堂降自阼阶"。
宫架乐作,至版位,乐止。
奉俎官入正门,宫架《丰安之乐》作"明堂作《僖安》",跪,奠俎讫,乐止。
内侍以御进,宫架乐作,手拭爵,乐止。
礼仪使导升坛,宫架乐作,至午阶,乐止。
升自午阶,登歌乐作,至坛上,乐止"明堂无升坛"。
登歌《僖安之乐》作"明堂作《庆安》",诣神位前,三祭酒,少立,乐止。
读册,皇帝再拜。
每诣神位并如之。
礼仪使导还版位,登歌乐作,降阶,乐止。
宫架乐作,至版位,乐止。
奏请还小次,宫架乐作,入小次,乐止。
武舞进,宫架《正安之乐》作"明堂作《穆安》",舞者立定,乐止。
亚献,升,诣酌樽所。
西向立,宫架《正安之乐》作"明堂皇太子为亚献,作《穆安》"。
三祭酒,以次酌献如上仪,乐止。
终献亦如之。
奏请诣饮福位,宫架乐作,至午阶,乐止。
升自午阶,登歌乐作,将至位,乐止。
登歌《僖安之乐》作"明堂作《胙安》",饮福,礼毕,乐止。
礼仪使导还版位,登歌乐作,降阶,乐止。
宫架乐作,至版位立,乐止"明堂不降阶"。
彻豆,登歌《熙安之乐》作"明堂作《歆安》",送神,宫架《景安之乐》作,一成止"明堂作《诚安》"。
诣望燎、望瘗位,宫架乐作,至位,乐止"明堂有燎无瘗"。
燎瘗毕,还大次,宫架《干安之乐》作"明堂作《憩安》。 "至大次,乐止。
皇帝乘大辇出大次,乐正撞景钟,鼓吹振作,降辇还斋殿,景钟止。
百官、宗室班贺於端诚殿,奏请圣驾进发,军乐引导,至丽正门,大乐正令奏《采茨之乐》,入门,乐止"明堂就贺於紫宸殿,不奏《采茨》"。
御丽正门肆赦。
前期,太常设宫架乐於门之前,设钲鼓於其西,皇帝升门至御阁,大乐正令撞黄锺之钟,右五钟皆应,《干安之乐》作,升御座,乐止。
金鸡立,太常击鼓,囚集,鼓声止。
宣制毕,大乐正令撞蕤宾之钟,左五钟皆应,皇帝还御幄,乐止。
乘辇降门,作乐,引导至文德殿,降辇,乐止。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太常寺大乐局祀天神、祭地、飨宗庙应用大乐名件,凡三十四种:歌色,一也;笛色,二也;埙色,三也;篪色,四也;笙色,五也;箫色,六也;编钟,七也;编磬,八也;钟,九也;特磬,十也;五琴色,十一也;瑟色,十二也;,十三也;搏拊,十四也;晋鼓,十五也;建鼓,十六也;な应鼓,十七也;雷鼓"祭天神用",也十八也;雷鼗鼓"同上",十九也;灵鼓"祭地用",二十也;灵鼗鼓"同上",二十一也;露鼓"飨宗庙用",二十二也;露鼗鼓,二十三也;雅鼓,二十四也;相鼓,二十五也;单鼗鼓,二十六也;旌纛,二十七也;金钲二十八也;金钅享,二十九也;单铎,三十也;双铎,三十一也;铙铎,三十二也;奏座,三十三也;麾幡,三十四也。
此外又有景钟者,天子亲祀上帝则用之,非祠官所常用。
理宗嗣位,礼乐之事,遵式旧典,未尝敢有改作。
先是,孝宗庙奏用《大伦之乐舞》,光宗庙奏用《太和之乐舞》。
诏"恭依"。
上初纂承,当中兴六七十载之,士多叹乐典之久坠,类欲讲古制,以补圣世遗轶。
於是,姜夔进《太乐议》於朝。
夔言绍兴大乐,多用《大晟》所造,有编钟、钟、景钟,有特磬、玉磬、编磬,三钟三磬未必相应。
埙有大小,箫、篪、笛有长短,笙、竽之簧有厚薄,未必合度。
琴、瑟弦有缓急燥湿,轸有旋复,柱有进退,未必能合调。
总众音而言之,金欲应石,石欲应丝,丝欲应竹,竹欲应匏,匏欲应土,而四金之音又欲应黄锺,不知其果应否。
乐曲知以七律为一调,而未知度曲之义;知以一律配一字,而未知永言之旨。
黄锺奏而声或林锺,林锺奏而声或太蔟。
七音之协四声,各有自然之理。
今以平、入配重浊,以上、去配轻清,奏之多不谐协。
八音之中,琴、瑟尤难。
琴必每调而改弦,瑟必每调而退柱,上下相生,其理至妙,知之者鲜。
又琴、瑟声微,常见蔽於钟、磬、箫、鼓之声;匏、竹、土声长,金、石常不能以相待,往往考击失宜,消息未尽,至於歌诗,一句而钟四击,一字而竽一吹,未叶古人槁木贯珠之意。
况乐工苟焉占籍,击钟、磬者不知声,吹匏、竹者不知穴,操琴、瑟者不知弦。
同奏则动手不均,迭奏则发声不属。
比年人事不和,天地多忒,由大乐未有以格神人,召和气也。
宫为君、为父,商为臣、为子,宫商和则君臣父子和。
征为火,羽为水,南方火之位,北方水之宅,常使水声衰、火声盛,则可助南而抑北。
宫为夫,征为妇,商虽父宫,实征之子,常以妇助夫、子助母,而后声成文。
征盛则宫唱而有和,商盛则征有子而生生不穷,休祥不召而自至,灾害不祓而自消。
圣主方将讲礼郊见,愿诏求知音之士,考正太常之器,取所用乐曲,条理五音,隐括四声,而使之叶和。
然后品择乐工,其上者教以金、石、丝、竹、匏、土、歌诗之事,其次教以戛、击、干、羽、四金之事,其下不可教者汰之。
虽古乐未易遽复,而追还祖宗盛典,实在兹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