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五·宗庙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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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 卷一百五·宗庙考十五 马端临

○大夫士庶宗庙

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太祖,别子、始爵者。 《大传》曰"别子为祖",谓此虽非别子,始爵者亦然。 疏曰:此据诸侯之子始为卿、大夫,谓之别子者也,是嫡夫人之次子,或众妾之子,别异於正君继父言之,故云别子。 引《大传》证此太祖是别子也。 云"虽非别子,始爵者亦然",非诸侯之子孙异姓为大夫者,及他国之臣初来仕为大夫者,亦得为太祖。 故云虽非别子,亦得立太祖之庙。 若其周制,别子始爵,其后得立别子为太祖。 若非别子之后,虽为大夫,但立父、祖、曾祖三庙而已。 随时而迁,不得立始爵者为太祖,故郑答赵商问:"《祭法》云‘大夫立三庙,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 ’"《注》"非别子",故知祖、考无庙。 商按:《王制》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 注云"太祖,别子、始爵者,虽非别子,始爵者亦然。" 二者不知所定? 郑答云:"《祭法》、《周礼》、《王制》所云,或以夏、殷杂,不合周制。" 是郑以为殷、周之别也。 郑必知周制别子之后得立别子为太祖者。 以《大传》云"别子为祖"。 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不殊,虽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 故知别子百世不迁为太祖也。 周既如此,明殷不系姓,不缀食。 《大传》又云"其庶姓别於上,而戚单於下,五世而婚姻可以通。" 明五世之后不复继於别子,但始爵者则得为太祖也。 此大夫三庙者,天子、诸侯之大夫皆同。 卿,即大夫总号,故《春秋》、《经》皆总号大夫。 其三公即与诸侯同。 若附庸之君亦五庙,故庄三年《公羊传》云"纪季以阝人於齐",《传》曰"请后五庙以存姑姊妹"。 朱子曰:"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庙而三。 大夫亦有始封之君,如鲁季氏则公子友,仲孙氏则公子庆父,叔孙氏则公子牙是也。" 又曰:"余正父谓士大夫不得祭始祖,此天子、诸侯之礼,若士大夫当祭,则自古无明文。" 先生因举"春秋如尹氏、单氏王朝之大夫,自上世至下世皆不变。 其初来姓号,则必有太祖。 又如季氏之徒,世世不改其号,则亦必有太祖。 余正父谓此春秋时自是世卿,不由天子,都没理会。" 先生云"非独是春秋,如《诗》说南仲太祖太师皇父,南仲是文王时人,到宣王时为太祖。 不知古者世禄不世官之说如何?""

士一庙"谓诸侯之中士、下士,名曰官师者。 上士二庙。 疏曰:按《祭法》云"官师一庙",故云名曰"官师"者。 郑既云诸侯之中士、下士一庙,则天子之中士、下士皆二庙也。 《曲礼》"士祭其先"。 疏曰:以士祭先祖,岁有四时,更无余神故也"。

庶人於寝"寝,寝也。 ,丁历反。 疏曰:此庶人祭寝,谓是庶人在官府史之属及寻常庶人。 此祭,谓荐物,以其无庙,故唯荐而已。 荐献不可亵处,故知寝也"。

大夫立三庙二坛,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享尝乃止显考、祖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去坛为鬼。

士二庙一坛,曰考庙、曰王考庙,享尝乃止;显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去坛为鬼。

官师一庙,曰考庙,王考无庙而祭之,去王考为鬼。

庶士庶人无庙,死曰鬼"注:见《天子宗庙》。 "显考、祖考无庙"者,以其卑,故高祖、太祖无庙也。 "有祷焉,为坛祭之"者,大夫无主,故无所寄藏,而高、太二祖既又无庙,若应有祈祷,则为坛祭之,二坛之设,实为於此矣。 然单轻於坛,今二坛无单者,为太祖虽无庙犹重之故也。 "去坛为鬼"者,谓高祖若迁去於坛,则为鬼不复得祭,但荐於太祖坛而已。 "二庙一坛"者,上士也,天子、三等诸侯上士悉二庙一坛"显考无庙者",显当为皇,皇考,曾祖无庙也,"官师一庙“者,谓诸侯中士、下士,言为一官之长,一庙祖祢共之,又无坛也。 “去王考为鬼"者,谓曾祖则不得祭,又无坛,若有祈祷则荐之於庙也。 "庶士、庶士无庙"者,庶士,府史之属;庶人,平民,贱,故无庙。 死曰鬼,亦得荐之於寝。 凡鬼者,荐而不祭。 荐轻於祭,鬼疏於庙"。

朱子曰:官师,诸有司之长也。

一庙止及祢,却於祢庙并祭祖。

士二庙,即祭祖、祭祢,皆不及其高、曾也。

《朱子语录》问:官师一庙,若只是一庙,只祭得父母,更不及祖矣,乃不近人情曰:位卑则泽浅,其理自当如此。

曰:"今虽士庶人家亦祭三代,如此却是违礼?"曰:虽祭三代却无庙,亦不可谓之僭。

古之所谓庙者,其体面甚大,皆有门堂寝室,如所居之宫,非如今人但以一室为之。

有问程子曰:"今人不祭高祖,如何?"曰:"高祖自有服,不祭甚非,某家却祭高祖。"

又曰:"自天子至於庶人,五服未尝异,皆至高祖。 服既如是,祭祀亦须如是。 其疏数之节未有可考,但其理必如此。 七庙、五庙亦只是祭及高祖。 大夫、士虽或三庙、二庙、一庙,或祭寝庙,则虽异亦不害祭及高祖。 若止祭祢,是为知母而不知父,禽兽道也。 祭祢不及祖,非人道也。"

朱子曰:考诸程子之言,则以为高祖有服,不可不祭。

虽七庙、五庙,亦止於高祖;虽三庙、一庙以至祭寝,亦必及於高祖。

但有疏数之不同耳。

疑此最为得祭祀之本意。

礼家言大夫有事省於其君,干及其高祖,此则可为立三庙而祭及高祖之验。

但干之制,他有可考耳?杨氏曰:愚按前二条谓泽有浅深,则制有隆杀,其分异也。

后二条谓七庙、五庙亦止於高祖,虽三庙、一庙以至祭寝,亦必及高祖,其理同也。

按:自天子以至於士,五服之制则同,而祭祀止及其立庙之亲,则大夫不祭其高曾,士不祭其祖,非人情也。

程子以为有服者皆不可不祭,其说当矣。

愚又尝考之礼经,参以诸儒注疏之说,然后知古今异宜,礼缘人情,固当随时为之损益,不可胶於一说也。

人徒见士二庙、官师一庙,以为所及者狭,不足以伸孝子慈孙追远之心也。

然古人之制,则虽诸侯大夫固有拘於礼而不得祀其祖考者矣,何也?郑氏注诸侯五庙,云"太祖始封之君,王者之后不为始封之君庙"。

疏曰"凡始封之君,谓王之子弟封为诸侯,为后世之太祖,当此君之身不得立出王之庙,则全无庙也"。

注:大夫太祖别子始爵者。

然则诸侯始封之太祖,如郑桓公友是也。

郑桓公以周厉王少子而始封於郑,既为诸侯,可以立五庙矣。

然其考则厉王,祖则夷王,曾祖则懿王,高祖则共王,五世祖则穆王,自穆至厉,皆天子也,诸侯不敢祖天子,则此五王之庙不当立於郑,所谓此君之身全无庙也。

必俟桓公之子,然后可立一庙以祀桓公为太祖;桓公之孙,然后可立二庙以祀其祖,若祢必俟五世之后,而郑国之五庙始备也。

大夫始爵之太祖,则鲁季友是也。

季友为鲁桓公之别子,既为大夫,可以立三庙矣。

然其考则桓公,其祖则惠公,其曾祖则孝公,自孝以至桓,皆诸侯,大夫不敢祖诸侯,则此三公之庙不当立於季氏之家。

所谓别子亦全无庙也,必俟季友之子,然后可立一庙以祀季友为太祖,季友之孙,然后可立二庙以祀其祖,若祢必俟三世之后,而季氏之三庙始备也。

盖诸侯、大夫虽有五庙、三庙之制,然方其始为诸侯、大夫也,苟非传袭数世,则亦不能备此五庙、三庙之礼。

至於士、庶人,则古者因生赐姓,受姓之后,甫及一传,即有嫡、有庶。

嫡,宗子也。

庶,支子也。

《礼》云"支子不祭,祭必告於宗子"。

又云"庶子不祭,明其宗也"。

盖谓非大宗则不得祭别子之为祖者,非小宗则各不得祭其四小宗所生之祖祢也。

先王因族以立宗,敬宗以尊祖,尊卑有分而不乱,亲疏有别而不贰,其法甚备,而犹严於庙祀之际。

故诸侯虽曰五庙,而五世之内有为天子者则不可立;大夫虽曰三庙,而三世之内有为诸侯者则不可立;士二庙,官师一庙,庶人祭於寝,然苟非宗子则亦不可祭其家,必献牲於宗子之家,然后举私祭。

凡为是者,盖惧上僭而不敢祭,非薄其亲而不祭也。

然诸侯不敢祖天子,而天子之为祖者自有天子祭之。

大夫不敢祖诸侯,而诸侯之为祖者自有诸侯祭之。

支子不敢祭大宗,而大宗之为祖祢者,自有宗子祭之。

盖己虽拘於礼而不得祭,而祖考之祭则元未尝废;士、官师虽止於二庙、一庙,而祖祢以上则自有司其祭者,此古人之制也。

后世大宗、小宗之法既亡,别子继别之序已紊,未尝专有宗子以主祀事。

其入仕者,又多崛起单寒,非时王之支庶,不得以不敢祖天子、诸侯之说为诿也。

乃执大夫三庙、士二庙之制,而所祭不及祖祢之,上是不以学士大夫自处,而孝敬之心薄矣,乌得为礼乎!故曰古今异宜,礼缘人情,当随时为之损益,不可胶於一说也。

或曰:此为国中公族之世禄者言也,若庶姓之来自他国而为诸侯大夫者,则如之何?愚曰:古未有无宗者,庶姓有庶姓之宗,他国有他国之宗,而宗子之制则一也。

曾子问曰:"宗子为士,庶子为大夫,其祭之也,如之何?"孔子曰:"以上牲祭於宗子之家。"

又问曰:"宗子去在他国,庶子无爵而居,可以祭乎?"孔子曰:"祭哉!望墓而为坛,以时祭。"

此二条正为起自匹庶与来自他国者言,若太公东海人而仕周为诸侯,孔子宋人而事鲁为大夫之类是也。

注疏谓异姓始封为诸侯者,及非别子而始爵为大夫者"如他国之臣初来为大夫",本身即得立五庙、三庙,盖以其非天子、诸侯之子孙,上无所拘碍,故当代即可依礼制立庙。

然以《曾子问。

宗子为士》一条,及参以《内则》中所谓"不敢以富贵加於宗子"之说,则知崛起为诸侯、大夫者,若身是支庶,亦合尊其宗子,不敢尽如礼制也。

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公庙之设於私家,非礼也。

由三桓始也"言仲孙、叔孙、季孙皆立桓公庙。 鲁以周公之故,立文王庙,三家见而僭焉。 《郊特牲》"卫孔悝出奔宋,使贰车反┙於西圃"悝,若回反。 ┙,音石。 圃,布五反。 使副车还取庙主。 西圃,孔氏庙所在。 ┙,藏主在石函。 函,音咸。 疏曰,《少牢馈食》"大夫之祭礼,其祭无主。" 郑元《祭法》注云"唯天子诸侯有主,;大夫不,无主耳。" 今孔悝得有主者,当时僭为之,非礼也。 郑元驳异义云"大夫无主,孔悝之反┙,所出公之主耳。" 按孔氏吉姓,春秋时国唯南燕为吉姓耳,孔氏仕於卫朝己历多世,不知本出何国,安得有所出公之主也?知是僭为之主耳。 春秋哀公十六年。 《左传》"。

支子不祭,祭必告於宗子"不敢自专,谓宗子有故,支子当摄而祭者也,五宗皆然。 疏曰:支子,庶子也。 祖祢庙在子之家,而庶子贱,不敢辄祭之也。 宗子有疾,不堪当祭,则庶子代摄可也。 犹宜告宗子,然后祭,故郑云"不敢自专"。 《曲礼》下"。

庶子不祭,明其宗也"《大传》。 朱子曰:按此依《大传》文,直谓非大宗则不得祭。 别子之为祖者,非小宗则各不得祭其四小宗所生之祖祢也。 其《小记》则云"庶子不祭祢,明其宗也"。 又云"庶子不祭祖,明其宗也。" 文意重复,似是衍字。 而郑氏曲为之说,於"不祭祢",则曰谓"宗子、庶子俱为下士,得立祢庙也,虽庶人亦然,明其尊宗以为本也"。 於"不祭祖",则云"祢则不祭矣。 言不祭祖者主,谓宗子、庶子俱为士,得立祖祢庙者也。 凡正体在乎上者,谓下正犹为庶也。 族人上不戚君,下又辟宗,乃后能相序"。 而疏亦从之,上条云"祢,故得立祢庙,故祭祢;祢庶,故不得祭祢,明其有所宗也。" 下条云"庶子、子俱是人子。 并宜供养,而子尝,庶子独不祭者,正是推本崇,明有所宗也。" 又云"父庶,即不得祭父,何暇言祖?而言不祭祖,故知是宗子、庶子俱为士,士得立二庙,自祢及祖。 是、宗子得立祖庙祭之而己。 是祖庶虽俱为士,得自立祢庙,而不得立祖庙祭之也。 正体谓祖之也,下正谓祢之也,虽正为祢,而於祖犹为庶,故祢谓之为庶也,五宗悉然。" 今姑存之。 然恐不如《大传》语虽简而事反该悉也。 又曰:凡文字有一两本参对,则义自明,如《礼记》中《丧服小记》、《大传》皆是。 《解注仪礼丧服小记》云"庶子不祭祢,明其宗也"。 又曰:"庶子不祭祖,明其宗也"。 注谓"不祭祢者,父之庶子。 不祭祖者,其父为庶子"。 说得繁碎。 《大传》只说"庶子不祭",其祖祢支子在其中。 其所以於祭礼中只载《大传》。 张氏曰:宗子既祭其祖祢,支子不得别祭,所以严宗庙、合族属,故曰"庶子不祭祖祢,明其宗也。" "。

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

殇与无后者,从祖食"殇,音伤。 ,音附。 不祭殇者,父之庶也。 不祭无后者,祖之庶也。 此二者当从祖食而已,不祭祖无所食之也,共其牲物而宗子上其礼焉。 祖庶之殇,则自祭之。 凡所祭殇者,唯子耳。 无后者,诸昆弟诸父也。 宗子之诸父无后者,为单祭之。 所食,音嗣。 共,音恭。 单,音善,又徒丹反。 疏曰:此事与《曾子问》中义同而语异。 《曾子问》中是明宗子所得祭,就宗子之家,宗子主其礼。 今此所言是庶子不得在家祭者也。 《丧服小记》。 《曾子问》见之於《祭殇》条也"。

庶子若富,则具二牲,献其贤者於宗子"贤,犹善也。 疏曰:善者献宗子使祭之,不善者私用自祭也"。

夫妇皆齐而宗敬焉"齐,侧皆反。 当助祭於宗子之家。 疏曰:大宗子将祭之时,小宗夫妇皆齐戒,以助祭於大宗,以加敬焉。 谓敬事大宗之祭"。

终事而后敢私祭"祭其祖祢。 疏曰:大宗终竟祭事,而后敢以私祭祖祢也。 此文虽王事大宗子,其大宗之外,事小宗子者亦然。 《内则》"。

曾子问曰:"宗子为士,庶子为大夫,其祭也,如之何?"孔子曰:"以上牲祭於宗子之家"贵禄,重宗也。 上牲,大夫少牢。 疏曰:宗子是士,合用特牲。 今庶子身为大夫,若祭祖祢当用少牢之牲,就宗子之家祭之也。 用大夫之牲,是贵禄也。 宗庙在宗子之家,是重宗也。 此宗子谓小宗也。 若大宗子为士,得有祖祢二庙,若庶子是宗子亲弟,则与宗子同祖祢,得以上牲於宗子之家而祭祖祢也。 但庶子为大夫,得祭曾祖庙,己是庶子,不合自立曾祖之庙。 崔氏云,当寄曾祖庙於宗子之家,亦得以上牲宗子为祭也"。"

祝曰:孝子某,为介子某,荐其常事"为,於伪反。 介,副也。 不言庶,使若可以祭然。 疏曰:上云"庶子为大夫",此亦当云为"庶子某",今云"介子某"者,庶子卑贱之称,介是副贰之义。 介副则可祭,故云"使若可以祭然",故称介子"。

若宗子有罪,居於他国,庶子为大夫,其祭也,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执其常事"此之谓宗子摄大夫。 疏曰:《丧服小记》"士不摄大夫,士摄大夫唯宗子"也"。

摄主不厌祭,不旅不假,不绥祭,不配"厌,本或作恹,於艳反。 绥,本或作隳,隳,五垂反。 皆辟正主厌。 厌,饫神也。 厌,有阴有阳,迎尸之前,祝酌奠,奠之且享,是阴厌也。 尸谡之后,彻荐,俎敦设於西北隅,是阳厌也。 此不厌者,不阳厌也。 不旅,不旅酬也。 假,读为嘏;不嘏,不嘏主人也。 不绥祭,谓今主人也。 绥,《周礼》作隳。 不配者,祝辞不言以某妃配某氏。 辟,音避。 谡,所六反。 敦,音对。 嘏,古雅反"。

布奠於宾,宾奠而不举"布奠,谓主人酬宾奠觯於荐北。 宾奠,谓取觯奠於荐南也。 此酬之始也。 奠之不举,止旅。 疏曰:主人酬宾之时,宾在西厢东面,主人布此奠爵於宾之北。 宾坐取荐北之爵,奠於荐南而不举。 案《特牲礼》云"宾奠之后,主人献众兄弟、内兄弟讫,乃行旅酬",故云"酬之始"也。 云"止旅"者,谓止旅酬之事而不为也",不归肉。

"肉,俎也。 诸与祭者留之共燕。 与,音预。 疏曰:宾客,正祭、诸助祭之宾客,各使归俎,今摄主不敢馈俎肉於宾,故注云"诸与祭者留之共燕"。 "其辞於宾曰:"宗兄、宗弟、宗子在他国,使某辞"辞,犹告也,宿宾之辞。 与宗子为列,则曰宗兄。 若宗弟昭穆异者,曰宗子而已。 其辞若云“宗兄某在他国,某执其常事,使某告"。 疏曰:非但祭不备礼,其将祭之初,辞告於宾,与常礼亦别"。”

曾子问曰:"宗子去在他国,庶子无爵而居者,可以祭乎?"孔子曰:"祭哉。"

"有子孙存,不可以乏先祖之祀。 疏曰:曾子以孔子上文云"宗子有罪,居在他国,庶子为大夫,得在本国摄祭",未知庶子无爵在国居者可祭否,故问之。 孔子曰"祭哉"者,孔子既许其祭,以无正文得祭,故云"祭哉"。 "祭哉"者,疑而量度之辞。 ""请问其祭如之何"?孔子曰:

"望墓而为坛,以时祭"不祭於庙,无爵者贱,远辟正主。 远,於万反。 疏曰: 庶子虽有庙在宗子之家,庶子无爵,不敢就宗子之庙而祭,唯可望近所祭者之墓而为坛,以四时致祭也。 所以不致祭於宗子庙者,以庶子无爵卑贱,远辟正主。 正主者,谓宗子也"。 若宗子死,告於墓,而后祭於家"言祭於家,容无庙也。 疏曰:告於所祭之墓,而后祭於庶子之家也。 从上以来,虽据宗子有爵,而言其庙在家,今宗子既死,庶子无所可辟,当云“告於墓,而后祭於宗子之家",子且云"祭於家",是祭於庶子之家,是容宗子之家无庙也。 宗子所以无庙者,宗子无爵,不合立庙。 或云"祭於家"者,是祭於宗子之家,容庶子之家无庙也。 庶子所以无庙者,一是庶子无爵,不合立庙;二是宗子无罪居他国,以庙从本家,不复有庙故也"。

宗子死,称名不言孝""孝",宗子之称,不敢与之同。 其辞但言"子某,荐其常事"",身没而己"至子可以称孝。 疏曰:庶子身死,其子则是庶子,祭庶子之时,可以称孝"。

子游之徒,有庶子祭者,以此"以,用也。 用此礼祭也。 疏曰:孔子引子游之徒党有庶子祭者,而用此礼而祭",若义也"疏曰:若,顺也。 谓顺於古义,故云若义也"。

今之祭者,不首其义,故诬於祭也首本也"疏曰:首,本也。 疏曰:谓今日世俗,庶子祭者,不寻本义之道理为此祭,故云"诬於祭",谓妄为祭之法,不依典礼"。”

《通典》载诸侯以下祭礼"见《诸侯宗庙门》"。

后汉许慎《五经异义》:"或曰‘卿大夫士有主不’?答曰:‘按《公羊》说,卿大夫非有土之君,不得享昭穆,故无主。 大夫束帛依神,士结茅为"则牛反。 慎据《春秋左氏传》曰:“卫孔悝反┙於西圃。 ┙,石主也。 言大夫以石为主。" 郑驳云:"《少牢馈食》,大夫祭礼也,束帛依神;《特牲馈食》,士祭礼也,结茅为。" 郑志:"张逸问:‘《许氏异义驳》卫孔悝之反┙有主者何谓也?’答:‘礼,大夫无主而孔独有者,或时末代之君赐之,使祀其所出之君也。 诸侯不祀天而鲁郊,诸侯不祖天子而郑祀厉王,皆时君之赐也"。 ’"晋人问蔡谟云:"时人祠有版,版为用当主,为是神座之榜题?"谟答:"今代有祠版木,乃始礼之奉庙主也。 主亦有题,今版书名号,亦是题主之意。"

安昌公荀氏《祠制》:"神版皆正长尺一寸,博四寸五分,厚五寸八分。 大书某祖考某封之神座,夫人某氏之神座,以下皆然。 书讫,蜡油炙,令入理刮拭之"徐邈云:“左氏称孔悝反┙。 又《公羊》,大夫闻君之哀,摄主而往。 注义以为敛摄神主而已,不暇待祭也。 皆大夫有主之文。 大夫以下不云尺寸,虽有主无,以知其形制,然推义谓亦应有。 按丧之铭旌,题别亡者,设重於庭,亦有所凭,祭必有尸,想像乎存。 此皆自天子及士,并有其礼,但制度降杀为殊,何至於主,唯侯王而己?礼言重,主道也,埋重则立主。 今大夫士有重,亦宜有主,主以纪别座位。 有尸无主,何以为别?将表称号题祖考,何可无主?"今按,经传未见大夫士无主之义,有者为长"。”

后魏孝明帝孝昌中,清河王怿议曰:"原夫作主之礼,本以依神,孝子之心,非主莫展。 今铭旌纪柩,设重凭神,祭必有尸,神必有庙,皆所以展事孝敬,想像平存。 上自天子,下达於士,如此四事,并同其礼。 何至於主,唯谓王侯?若位拟诸侯者则有主,位为大夫者则无主,是使三神有主,一位独阙,求诸情礼,实所未安。 宜通为主,以铭神位。"

北齐王及五等开国执事官、散从二品以上皆祀五代,五等散官正三品以下、从五品以上祭三代。

三品以上牲用太牢,以下少牢。

执事官正六品以下、从七品以上祭二代,用特牲。

正八品以下达於庶人,祭於寝。

唐制:一品、二品四庙,三品三庙,五品二庙,嫡士一庙,庶人祭於寝。

及开元定礼,二品以上四庙,三品三庙,三品以上不须爵者亦四庙,四庙有始封为五庙,四品、五品有兼爵亦三庙,六品以下达於庶人祭於寝。

天宝十载,京官正其四品清望及四品五品清官,听立庙,勿限兼爵。

虽品及而建庙未逮,亦听寝祭。

唐诸臣庙之制:三品以上九架,厦两旁。

三庙者五间,中为三室,左右厦一间,前后虚之,无重ㄆ、藻井。

室皆为石室一,於西墉三之一近南,距地四尺,容二主。

庙垣周之,为南门、东门,门屋三室,而上间以庙,增建神厨於庙东之少南,斋院於东门之外少北,制勿逾於庙。

三品以上有神主,五品以上有几筵。

牲以少牢,羊、豕一,六品以下特豚,不以祖祢贵贱,异子孙之牲。

牲阙,代以野兽。

五品以上室异牲,六品以下共牲。

二品以上室以笾豆十,三品以八,四品、五品以六。

五品以上室皆二、簋二、二、钅开二、俎二、樽二、二、勺二、爵六、盘一、坫一、篚一、牙盘胙俎一。

祭服,三品以上元冕,五品以上爵弁,六品以下进贤冠,各以其服。

凡,皆给休五日,时享皆四日。

散斋二日於正寝,致斋一日於庙。

子孙陪者斋一宿於家。

始庙则署主而,后丧阕乃,丧二十八月上旬卜而,始神事之矣。

王公之主载以辂,夫人之主以翟车,其余皆以舆。

天子以四孟、腊享太庙,诸臣避之,祭仲而不腊。

三岁一,五岁一。

若,若常享,若,卜日、斋戒、省牲、视涤、濯鼎镬,烹牲、实馔、三献、饮福、受胙进退之数,大抵如宗庙之祀。

以国官亚、终献,无则以亲宾,以子弟。

其后不卜日,而筮用亥。

祭寝者,春、秋以分,冬、夏以至日。

若祭春分,则废元日。

然元正,岁之始,冬至,阳之复,二节最重。

祭不欲数,乃废春分,通为四。

祠器以乌漆,差小常制。

祭服以进贤冠,主妇花钗礼衣,后或改衣冠从公服,无则常服。

凡祭之在庙、在寝,既毕,皆亲宾子孙慰,主人以常服见。

若宗子有故,庶子摄祭,则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执其常事。"

通祭三代,而宗子卑,则以上牲祭宗子家,祝曰:"孝子某为其介子某荐其常事。"

庶子官尊而立庙,其主祭则以支庶封官依大宗主祭,兄陪於位。

以庙由弟立,己不得延神也。

或兄弟分官,则各祭考妣於正寝。

若殇及无后皆食於祖,无祝而不拜,设坐祖左而西向,亚献者奠,祝乃奠之,一献而止。

其后庙制设幄,当中南向,坐无所施,皆祭室户外之东而西向。

亲伯叔之无后者曾祖,亲昆弟及从父昆弟於祖,亲子侄於祢。

寝祭之位西上,祖东向而昭穆南北,则伯叔之者居祢下之穆位,北向,昆弟、从父昆弟居祖下之昭位,南向,子侄居伯叔之下穆位,北向,以序尊卑。

凡殇、无后,以周亲及大功为断。

古者,庙於大门内,奉出寝於陵侧,故王公亦建庙於墓。

既庙与居异,则宫中有丧而祭。

三年之丧,齐、大功皆废祭;外丧,齐以下行之。

◎唐三品以上时享其庙仪"四品、五品、六品以下附"

前享五日,筮於庙门之外。

主人公服立於门东,西面;掌事者各服其服,立於门西,东面北上。

设筮席於西阈外,西面。

筮者开卖出册,兼执之,东面受命於主人。

主人曰:"孝曾孙某来日丁亥享於庙,尚飨"亥,不必丁,直举一日以言之,则己亥、辛亥,苟有“亥"焉可"。”

筮者曰:"诺。"

进就筮席,西面,以卖击册,遂述曰:"假尔太筮有常,孝曾孙来日丁亥享於庙,尚飨。"

乃释卖坐筮讫,兴,降席,东面称:"占曰从。"

筮吉退;若不吉即筮远日,还如初仪。

赞礼者进主人之左,告礼毕,掌事者彻筮席。

先享三日,主人及亚献、终献并执事者,各散斋二日於正寝,致斋一日於庙所"同官僚佐之长为亚献,其次为终献,无则亲宾为之"。

子孙及凡入庙者,各於其家清斋,皆一宿"四品五品以上同。 六品以下,若有庙者,如五品以上之仪。 无庙者筮於正寝之堂,主人公服立於堂上楹间近东,西面。 掌事者近西,东面北上。 设筮席於主人之西,筮者开卖出册兼执之,东面受命於主人。 主人曰: "孝孙某来日丁亥春祠",其余并同五品以上仪。 亚献、终献亲宾为之"。

前一日之夕,清扫内外,掌庙者整拂神幄"六品以下无庙者,但清扫内外"。

赞礼者设主人之位於东阶东南,西向,亚献、终献位於主人东南,掌事者位於终献东南,俱重行,西向北上。

设子孙之位於庭,重行,北面西上。

设赞唱者位於终献西南,西面。

又设亚献以下位於门外之东。

执事者在南差退,俱西向。

设牲於南门之外,当门北向,以西为上;掌牲者位於牲西北,东面,诸祝位於牲后,俱北向;设亚献省牲位於牲前近东,西向。

设祭器之数,每室:樽二,簋二,二,二,钅开二,俎二;笾豆,一品、二品各十,三品八"四品、五品各六。 六品以下簋、、、钅开、俎各一,笾、豆各二"。

掌事者以樽入设前楹下,各於室户"六品以下无庙者不言室户"之东,北面西上,皆加勺幂"首座爵一,余座皆爵四,置於坫。 四品、五品、六品以下皆置於樽下,加勺幂"。

设祭器於序东,西向。

每座簋在前,次之,次之,钅开次之,豆次之,俎在后。

每座异之,皆以南为上,屈陈而下。

设洗於东阶东南,东西当东ニ"五品以上同。 六品以下当东荣,余同",南北以堂深。

水在洗东,加勺、幂。

篚在洗西,南肆,实爵三、巾二於篚,加幂"凡器物皆濯而陈之"。

执樽洗篚者,各於樽洗篚之后。

掌牲者以牲就榜位。

赞礼者引亚献入诣东阶升堂,遍视涤濯"於视濯,执樽者皆举幂告洁"讫,引降就省牲位。

亚献省牲,掌牲者前,东面举手曰:"盾。"

还本位。

诸祝各循牲一匝,北面举手曰:"充。"

俱还本位。

祝与掌牲者以次牵牲付厨。

赞礼者引终献诣厨,省鼎镬视濯溉"亚献以下每事讫,各还斋所"。

执馔者入彻簋笾豆俎钅开以出。

享日未明,烹牲於厨。

夙兴,掌馔者实祭器"牲体皆载右胖。 前脚三节,节一段,肩臂皆载之。 后脚三节,节一段,去下一节,载上肫胳二节。 又取正脊、廷脊、横脊、短胁、正胁、代胁,各二骨以并,余皆不设。 簋实稷黍,实稻梁,笾实石盐,干脯、枣、栗之属,豆实醢酱、齑菹之类。 六品以下簋实稷,实黍,笾实脯枣,豆实菹醢,余同五品以上"。

主人以下各服,其服掌事者入实樽"每室二樽,一实元酒为上,一实醴齐次之",祝版各置於坫"四品、五品、六品於樽所"。

诸祝与奄人"四品、五品无奄人,六品以下於正寝室内"入立於庭,北面西上,立定,皆再拜,讫,升自东阶,以次出神主各置於座"夫人之主,奄人奉出,俱并常处右。 四品、五品祝拜讫,升,整拂几筵。 六品以下祝设神座於正寝室内,祖在西,东向,祢在祖东北,南向,凡皆有几筵"。

质明,赞礼者引亚献以下及子孙俱就门外位。

赞唱者先入就位。

诸祝与执樽者入立於庭,北面西上,立定,赞唱者曰:"再拜"。

祝以下俱再拜,各就位。

掌馔者奉馔陈於门外。

赞礼者引主人入就位,又赞礼者引亚献以下及子孙以次入就位。

立定,赞唱者曰:"再拜。"

主人以下皆再拜。

赞礼者进主人之左,白:"请行事。"

退,复位。

掌馔者引馔入,升自东阶,诸祝迎引於阶上,各设於神座前"笾居右,豆居左,、簋、、钅开居其间,羊、豕二俎横重陈於右,腊俎侍於左。 四品、五品同。 六品,特牲俎横於前"。

执炉炭、萧稷、率者,各从其俎升,置於室户外之左"六品无庙,则致於堂户外之左。 余同"。

其萧稷各置於炉炭下,施设讫,掌馔以下降出。

诸祝各取萧稷扌需"而专反"於脂,燔於炉炭,还樽所。

赞礼者引主人诣洗,执者酌水,执洗者跪取盘,兴,承水,主人盥手。

执篚者跪取巾於篚,兴,进,主人拭手,执篚者受巾,跪奠於篚。

遂取爵,兴以进,主人受爵,执者酌水,主人洗爵,执篚者又跪取巾於篚,兴,进主人,拭爵讫,受巾,跪奠於篚,奉盘者跪奠盘,兴"凡取物者跪,亻免伏而取以兴。 奠物,则奠讫亻免伏而后兴"。

赞礼者引主人自东阶升堂,诣某祖酒樽"所六品以下诣祖。 下放此"执樽者举幂,主人酌酒。

赞礼者引主人进诣某祖座前,北面跪奠爵,兴,出户北面立"四品、五品同。 六品以下西向奠爵,兴,少退西向立"。

祝持版进於室户外之右,东面"四品五品同。 六品以下祝持版进祖座之右,北面"跪读祝文曰:"维某年岁次月朔日,子孝曾孙某官封某"无封者单称官。 六品以下称孝孙,余同。 无官者称名",敢昭告於某祖考某谥、封祖妣某邑夫人某氏:时维仲春"夏云仲夏,秋云仲秋,冬云仲冬",伏增远感。 谨以柔毛、刚鬣、明粢、芗合、芗萁、嘉蔬、嘉荐"四品、五品云柔毛、刚鬣、嘉荐、普淖。 六品以下无柔毛,余同五品"、醴齐,恭荐祠享"春云祠,夏云礻勺,秋云尝,冬云"於某祖考某谥,封某祖妣夫人某氏配,尚飨"祖考及孙各依尊卑称号。 其祝文,四品以下同"。"

讫,兴,主人再拜,祝进跪奠版於神座,兴,还樽所。

赞礼者引主人以次酌献如上仪"唯不盥洗"。

讫,赞礼者引主人诣东序,西向立"四品、五品同。 六品以下诣先祖座前近东,西向立,余同"。

诸祝各以爵酌福酒,各置一爵一,祝持爵进主人之左,北向立。

主人再拜受爵,跪祭酒,啐酒,奠爵,兴。

诸祝各帅执馔者以俎入减神前胙肉,共置一俎上。

又以笾遍取稷黍饭共置一笾。

祝先以饭笾进,主人受以授左右。

祝又以俎以授,主人每受以授左右。

讫,主人跪取爵,遂饮卒爵。

祝进受爵,复於坫"四品、五品、六品复於樽所,下仿此"。

主人兴,再拜。

赞礼者引主人降自东阶,还版位,西向立。

主人献将毕,赞礼者引亚献诣洗,盥手洗爵,升自东阶,诣某祖酒樽所,执樽者举幂,亚献酌清酒。

赞礼者引亚献进诣某祖神座前,北向跪"五品以上同。 六品以下诣先祖前,西向跪奠爵,兴,少退,再拜"奠爵,兴,出户北向再拜。

赞礼者引亚献如上仪讫,赞礼者引亚献诣东序,西向立"五品以下同。 六品诣祖座近东,西向立"。

诸祝各以爵酌福酒如初献仪,唯不受胙。

又赞礼者引终献亦如初献仪,讫,降复位。

诸祝皆进神座前,跪彻豆,兴,还樽所"彻者,笾、豆各一少移於故处"。

赞唱者曰:"再拜。"

非饮福受胙者皆再拜。

赞唱者又曰:"再拜。"

主人以下皆再拜。

赞礼者进主人之左,白:"礼毕",遂引主人出。

赞礼者引亚献以下出,子孙以次出。

诸祝奠执樽篚者俱复执事位,立定,赞唱者曰:"再拜。"

诸祝以下皆再拜。

执樽篚者出。

诸祝与奄人椟神主纳於室如常仪讫,祝版焚於斋所"四品、五品以下无匮神主"。

褒圣侯祀孔宣父庙及王公以下皆用此礼,唯祝文别。

◎唐制三品以上享其庙"享附"

前享五日,筮於庙门之外。

斋及设位、牲榜、祭器、省牲皆如时享之仪。

掌事者以樽坫入设於庙堂上,皆於神座左。

昭座之樽在前楹间,北向,始祖及穆座之樽在户外,南向,俱以近神为上,皆加勺幂"若始祖在曾祖以下,则设樽依亲庙之式,其首座爵一,余座爵四,各置於坫。 享,其未毁庙之樽坫於前楹下,各於室户之东,皆北向西上"。

设祭器於序东,西向。

每座簋在前,次之,次之,钅开次之,笾次之,豆次之,俎在后;每座异之,皆以南为上,屈陈而下。

设洗於东阶东南,东西当东ニ,南北以堂深;水在洗东,加勺幂;篚在洗西,南肆,实爵三巾二於篚,加幂"凡器皆濯而陈之"。

执樽篚幂者各位於樽篚幂之后。

享日未明,牵牲於厨。

夙兴,掌馔者实祭器"特体折节所载及诸祭器所实如时享"。

掌庙者设神座於朝堂之上,自西序以东。

始祖座於西序,东向。

昭座於始祖座东北,南向;穆座於东南,北向,俱西上"若始封者仍在曾祖以下,则空东南之座,依昭穆南北设之。 每座皆有屏风、几席,设趺椟如式。 又设未毁庙上名於其室,如时享"。

主人以下各服其服。

掌事者入实樽"每室四樽:一实醴齐为上,一实盎斋次之,元酒各实於上樽。 设元酒,者古,陈而不酌也"。

祝版各置於坫。

诸祝与奄者入立於庭,北面西上;掌事者持腰舆从入,立於东阶下,西面北上,立定。

祝与奄者皆再拜讫,帅腰舆升自东阶,诣始祖庙,入开室,出神主置於舆,出诣座前,以主置於座。

以次出神主如上仪,讫,还斋所"夫人之主,奄人奉出,俱并西出处右。 又以次出毁庙主如上,未毁庙主出置於室内之座,如时享"。

质明,赞者引亚献以下及子孙俱就门外位。

赞唱者先入就位。

诸祝与执樽者入立於庭,北面西上,立定,赞唱者曰:"再拜。"

祝以下皆再拜,各就位。

掌馔者帅执馔者奉馔陈於门外。

赞礼者引主人入就位,又赞者引亚献以下及子孙以次入就位,立定,赞唱者曰:"再拜。"

主人己下皆再拜。

赞礼者进主人之左,白:"请行事。"

退复位。

掌馔者引馔入,升自东阶,诸祝迎引於阶上,各设於神座前"笾居右,豆居左,、簋、、钅开居其间。 羊、豕二俎横陈重於右,腊俎特於左"。

执炉炭、萧稷、率者从其俎升设於神座之左少后,其萧稷各置於炉炭下,施设讫,掌馔者以下降出;诸祝各取萧稷扌需於脂,燔於炉炭,还樽所。

赞礼者引主人诣洗,执者酌水,执洗者跪取盘,兴,承水,主人盥手,执篚者跪取巾於篚,兴,进,主人拭手,执篚者受巾,跪奠於篚;遂取爵兴以进,主人受爵,执者酌水,主人洗爵,执篚者又跪取巾於篚,兴,进,主人拭爵讫,受巾跪奠於篚,奉盘者跪奠盘,兴。

赞礼者引主人自东阶升堂,诣始祖酒樽所,执樽者举幂,主人酌醴齐。

赞礼者引主人进诣始祖神座前,西向跪奠爵,兴,少退,西向立。

祝持版进神座之右,北面跪读祝文曰:"维某年岁次月朔日,子孝曾孙某官封某敢昭告於始祖考某谥、封祖妣夫人某氏:岁序推迁,伏增远感。 谨以柔毛、刚鬣、明粢、芗萁、嘉齐、恭荐、醴齐,恭荐事"云事"於始祖考某谥,封始祖夫人氏配,尚飨"祖考及子孙各依尊卑称"。"

讫,兴,主人再拜。

进跪奠版於神座,兴,还樽所。

赞礼者引主人依昭穆酌献如上仪"唯不盥洗"。

讫,赞礼者引主人诣东序,西向立。

诸祝各依爵酌福酒,合置一爵,祝持爵进主人之左,北向立。

主人再拜受爵,跪祭酒,啐酒,奠爵,兴。

诸祝各退执馔者以俎进,减神座前胙肉,各置共一俎上。

又以笾遍取稷黍糁饭,共置一笾。

祝先以饭笾进,主人受以授左右。

祝又以俎以次进,主人每受以授左右。

讫,主人跪取爵,遂饮卒爵,祝进受爵,复於坫,主人兴,再拜。

赞礼者引主人降东阶,还本位,西向立。

主人献将毕,赞礼者引亚献诣洗,盥手洗爵,升自东阶,诣始祖酒樽所,执樽者举幂,亚献酌盎齐。

赞礼者引亚献进诣始祖神座前,西向跪奠爵,兴,少退,西向再拜。

赞礼者引亚献以次酌献如上仪。

讫,赞礼者引亚献诣东序,西向立。

诸祝各以爵酌福酒如初献之仪,唯不受胙。

又赞礼者引终献升献饮福如亚献之仪。

讫,降复位。

诸祝皆进神座前,跪彻豆,兴,还樽所。

赞礼者曰:"再拜。"

非饮福受胙者皆再拜。

赞唱者又曰:"再拜。"

主人以下皆再拜。

赞礼者进主人之左,白:"礼毕。"

遂引主人出。

赞者引亚献以下及子孙以次出。

诸祝与执樽篚者俱复执事位,立定,赞唱者曰:"再拜。"

诸祝以下皆再拜。

执樽篚者出。

诸祝与奄者椟神主置於舆,纳於室如常仪。

宋士大夫庙制,并见《诸侯宗庙门》。

按:臣庶祖庙之制,其略己见於前所述。

若臣庶祭祀之制,则历代未尝立为定法,惟唐制见於《开元礼》者颇详,故著其说。

如古礼,则《仪礼》、《特牲馈食》、《少牢馈食》、《有司献》三篇是己。

近代,司马温公及伊川、横渠各有礼书。

朱文公作《家礼》,又参取三家之说,酌古今之制而损益之,可以通行。

嘉定间,李秘监又著《公侯守宰士庶通礼》一书,於祭礼特详。

俱有专书,文繁不果悉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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