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九五查询
古籍史书
老黄历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4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4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
气质初分,声形立矣。
圣者因天然之有,为入用之物;缘喜怒之心,设哀乐之器。
蒉桴苇龠,其来自久。
伏羲弦琴,农皇制瑟,垂钟和磬,女娲之簧,随感而作,其用稍广。
轩辕桴阮瑜之管,定小一之律,以成《咸池》之美,次以《六茎》、《五英》、《大章》、《韶》、《夏》、《护》、《武》之属,圣人所以移风易俗也。
故在《易》之《豫》,义明崇德。
《书》云:"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神人以和。"
《周礼》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太蔟为征,沽洗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奏之六变,天神可得而降矣;函钟为宫,太蔟为角,沽洗为征,南吕为羽,灵鼓、灵鼗,孙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奏之八变,地示可得而礼矣;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蔟为征,应钟为羽,路鼓、路鼗,阴竹之管,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召》之舞,奏之九变,人鬼可得而礼矣。
此所以协三才,宁万国也。
凡音,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征为事,羽为物,五者不乱则无帖滞之音。
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其官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征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
奸声感人,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淫乐兴焉;正气感人,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
先王耻其乱,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乐而不流,使其文足论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瘠、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而已,不使放心邪气得接焉。
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莫不和顺;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莫不和亲。
又有韎昧任禁之乐,以娱四夷之民。
斯盖立乐之方也。
三代之衰,邪音间起,则有烂漫靡靡之乐兴焉。
周之衰也,诸侯力争,浇伪萌生,淫慝滋甚,竞其邪,忘其正,广其器,蔑其礼,或奏之而心疾,或撞之不令。
晋平公闻清角而颠陨,魏文侯听古雅而眠睡,郑、宋、齐、卫,流宕不反,于是正乐亏矣。
大乐感于风化,与世推移,治国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随时隆替,不常厥声。
延陵历听诸国,盛衰必举,盖所感者著,所识者深也。
乐之崩矣,秦始灭学,经亡义绝,莫采其真。
人重协俗,世贵顺耳,则雅声古器几将沦绝。
汉兴,制氏但识其铿锵鼓舞,不传其义,而于郊庙朝廷,皆协律新变,杂以赵、代、秦、楚之曲,故王禹、宋晔上书切谏,丙强、景武显著当时,通儒达士所共叹息矣。
后汉东平王苍总议乐事,颇有增加,大抵循前而已。
及黄巾、董卓以后,天下丧乱,诸乐亡缺。
魏武即获杜夔,令其考会古乐,而柴玉、左延年终以新声宠爱。
晋世荀勖典乐,与郭夏宋识之徒共加研集,谓为合古,而阮咸讥之。
金行不永,以至亡败,哀思之来,便为验矣。
夫大乐与天地同和,苟非达识至精,何以体其妙极。
自汉以后,舞称歌名,代相改易,服章之用,亦有不同,斯则不袭之义也。
永嘉已下,海内分崩,伶官乐器,皆为刘聪、石勒所获,慕容俊平冉闵,遂克之。
王猛平鄴,入于关右。
苻坚既败,,长安纷扰,慕容永之东也,礼乐器用多归长子,及垂平永,并入中山。
自始祖内和魏晋,二代更致音伎;穆帝为代王,愍帝又进以乐物;金石之器虽有未周,而弦管具矣。
逮太祖定中山,获其乐县,既初拨乱,未遑创改,因时所行而用之。
世历分崩,颇有遗失。
天兴元年冬,诏尚书吏部郎邓渊定律吕,协音乐。
及追尊皇曾祖、皇祖、皇考诸帝,乐用八佾,舞《皇始》之舞。
《皇始舞》,太祖所作也,以明开大始祖之业。
后更制宗庙。
皇帝入庙门,奏《王夏》太祝迎神于庙门,奏迎神曲,犹古降神之乐;干豆上奏登歌,犹古清庙之乐;曲终,下奏《神祚》,嘉神明之飨也;皇帝行礼七庙,奏《陛步》,以为行止之节;皇帝出门,奏《总章》,次奏《八佾舞》,次奏送神曲。
又旧礼:孟秋祀天西郊,兆内坛西,备列金石,乐具,皇帝入兆内行礼,咸奏舞《八佾》之舞;孟夏有事于东庙,用乐略与西郊同。
太祖初,冬至祭天于南郊圜丘,乐用《皇矣》,奏《云和》之舞,事讫,奏《维皇》,将燎;夏至祭地祇于北郊方泽,乐用《天祚》,奏《大武》之舞。
正月上日,飨群臣,宣布政教,备列宫悬正乐,兼奏燕、赵、秦、吴之音,五方殊俗之曲。
四时飨会亦用焉。
凡乐者乐其所自生,礼不忘其本,掖庭中歌《真人代歌》,上叙祖宗开基所由,下及君臣废兴之迹,凡一百五十章,昏晨歌之,时与丝竹合奏。
郊庙宴飨亦用之。
六年冬,诏太乐、总章、鼓吹增修杂伎,造五兵、角牴、麒麟、凤皇、仙人、长蛇、白象、白虎及诸畏兽、鱼龙、辟邪、鹿马仙车、高絙百尺、长桥、缘橦、跳丸、五案以备百戏。
大飨设之于殿庭,如汉晋之旧也。
太宗初,又增修之,撰合大曲,更为钟鼓之节。
世祖破赫连昌,获古雅乐,及平凉州,得其伶人、器服,并择而存之。
后通西域,又以悦般国鼓舞设于乐署。
高宗、显祖无所改作。
诸帝意在经营,不以声律为务,古乐音制,罕复传习,旧工更尽,声曲多亡。
太和初,高祖垂心雅古,务正音声。
时司乐上书,典章有阙,求集中秘群官议定其事,并访吏民,有能体解古乐者,与之修广器数,甄立名品,以谐八音。
诏"可"。
虽经众议,于时卒无洞晓声律者,乐部不能立,其事弥缺。
然方乐之制及四夷歌舞,稍增列于太乐。
金石羽旄之饰,为壮丽于往时矣。
五年,文明太后、高祖并为歌章,戒劝上下,皆宣之管弦。
七年秋,中书监高允奏乐府歌词,陈国家王业符瑞及祖宗德美,又随时歌谣,不准古旧,辨雅、郑也。
十一年春,文明太后令曰:"先王作乐,所以和风改俗,非雅曲正声不宜庭奏。 可集新旧乐章,参探音律,除去新声不典之曲,裨增钟县铿锵之韵。"
十五年冬,高祖诏曰:"乐者所以动天地,感神祇,调阴阳,通人鬼。 故能关山川之风,以播德于无外。 由此言之,治用大矣。 逮乎末俗陵迟,正声顿废,多好郑卫之音以悦耳目,故使乐章散缺,伶官失守。 今方厘革时弊,稽古复礼,庶令乐正雅颂,各得其宜。 今置乐官,实须任职,不得仍令滥吹也。"
遂简置焉。
十六年春,又诏曰:"礼乐之道,自古所先,故圣王作乐以和中,制礼以防外。 然音声之用,其致远矣,所以通感人神,移风易俗。 至乃《箫韶》九奏,凤皇来仪;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有周之季,斯道崩缺,故夫子忘味于闻《韶》,正乐于返鲁。 逮汉魏之间,乐章复阙,然博采音韵,粗有篇条。 自魏室之兴,太祖之世尊崇古式,旧典无坠。 但干戈仍用,文教未淳,故令司乐失治定之雅音,习不典之繁曲。 比太乐奏其职司,求与中书参议。 览其所请,愧感兼怀。 然心丧在躬,未忍阙此。 但礼乐事大,乃为化之本,自非通博之才,莫能措意。 中书监高闾器识详富,志量明允,每间陈奏乐典,颇体音律,可令与太乐详采古今,以备兹典。 其内外有堪此用者,任其参议也。"
闾历年考度,粗以成立,遇迁洛不及精尽,未得施行。
寻属高祖崩,未几,闾卒。
先是,闾引给事中公孙崇共考音律,景明中,崇乃上言乐事。
正始元年秋,诏曰:"太乐令公孙崇更调金石,燮理音准,其书二卷并表悉付尚书。 夫礼乐之事,有国所重,可依其请,八座已下、四门博士以上此月下旬集太乐署,考论同异,博采古今,以成一代之典也。"
十月,尚书李崇奏:"前被旨敕,以兼太乐令公孙崇更调金石,并具书表付外考试,登依旨敕以去。 八月初,诣署集议。 但六乐该深,五声妙远。 至如仲尼渊识,故将忘味;吴札善听,方可论辨。 自斯已降,莫有详之。 今既草创,悉不穷解,虽微有诘论,略无究悉。 方欲商榷淫滥,作范将来,宁容聊尔一试,便垂竹帛。 今请依前所召之官并博闻通学之士更申一集,考其中否,研穷音律,辨括权衡。 若可施用,别以闻请。"
制"可"。
时亦未能考定也。
四年春,公孙崇复表言:"伏惟皇魏龙跃凤举,配天光宅。 世祖太武皇帝革静荒嵎,廓宁宇内,凶丑尚繁,戎轩仍动,制礼作乐,致有阙如。 高祖孝文皇帝德钟后仁之期,道协先天之日,顾《云门》以兴言,感《箫韶》而忘味。 以故中书监高闾博识明敏,文思优洽,绍踪成均,实允所寄。 乃命闾广程儒林,究论古乐,依据《六经》,参诸国志,错综阴阳,以制声律。 钟石管弦,略以完具,八音声韵,事别粗举。 值迁邑崧瀍,未获周密,五权五量,竟不就果。 自尔迄今,率多褫落,金石虚悬,宫商未会。 伏惟陛下至圣承天,纂戎鸿烈,以金石未协,诏臣缉理。 谨即广搜秬黍,选其中形,又采梁山之竹,更裁律吕,制磬造钟,依律并就。 但权量差谬,其来久矣,顷蒙付并州民王显进所献古铜权,稽之古范,考以今制,钟律准度,与权参合。 昔造犹新,始创若旧,异世同符,如合规矩。 乐府先正声有《王夏》、《肆夏》、登歌、《鹿鸣》之属六十余韵,又有《皇始》、《五行》、《勺舞》。 太祖初兴,置《皇始》之舞,复有吴夷、东夷、西戎之舞。 乐府之内,有此七舞。 太和初,郊庙但用《文始》、《五行》、《皇始》三舞而已。 窃惟周之文武,颂声不同;汉之祖宗,庙乐又别。 伏惟皇魏四祖、三宗,道迈隆周,功超鸿汉,颂声庙乐,宜有表章,或文或武,以旌功德。 自非懿望茂亲、雅量渊远、博识洽闻者其孰能识其得失。 卫军将军、尚书右仆射臣高肇器度淹雅,神赏入微,淹赞大猷,声光海内,宜委之监就,以成皇代典谟之美。 昔晋中书监荀勖前代名贤,受命成均,委以乐务,崇述旧章,仪刑古典,事光前载,岂远乎哉。 又先帝明诏,内外儒林亦任高闾申请。 今之所须,求依前比。"
世宗知肇非才,诏曰:"王者功成治定,制礼作乐,以宣风化,以通明神,理万品,赞阴阳,光功德,治之大本,所宜详之。 可令太常卿刘芳亦与主之。"
永平二年秋,尚书令高肇,尚书仆射、清河王怿等奏言:"案太乐令公孙崇所造八音之器并五度五量,太常卿刘芳及朝之儒学,执诸经传,考辨合否,尺寸度数悉与《周礼》不同。 问其所以,称必依经文,声则不协,以情增减,殊无准据。 窃惟乐者皇朝治定之盛事,光赞祖宗之茂功,垂之后王。 不刊之制,宜宪章先圣,详依经史。 且二汉、魏、晋历诸儒哲,未闻器度依经,而声调差谬。 臣等参议,请使臣芳准依《周礼》更造乐器,事讫之后,集议并呈,从其善者。"
诏"可"。
芳上尚书言:"词乐谐音,本非所晓,且国之大事,亦不可决于数人。 今请更集朝彦,众辨是非,明取典据,资决元凯,然后营制。"
肇及尚书邢峦等奏许,诏"可"。
于是芳主修营。
时扬州民张阳子、义阳民儿凤鸣、陈孝孙、戴当千、吴殿、陈文显、陈成等七人颇解雅乐正声,《八佾》、文武二舞、钟声、管弦、登歌声调,芳皆请令教习,参取是非。
永平三年冬,芳上言:"观古帝王,罔不据功象德而制舞名及诸乐章,今欲教文武二舞,施之郊庙,请参制二舞之名。 窃观汉魏已来,鼓吹之曲亦不相缘,今亦须制新曲,以扬皇家之德美。"
诏芳与侍中崔光、郭祚,黄门游肇、孙惠蔚等四人参定舞名并鼓吹诸曲。
其年冬,芳又上言:"臣闻乐者,感物移风,讽氓变俗,先王所以教化黎元,汤武所以阙一版改章功德。 晋氏失政,中原纷荡。 刘石以一时奸雄,跋扈魏赵;苻姚以部帅强豪,趑趄关辅。 于是礼坏乐隳,废而莫理。 大魏应期启运,奄有万方,虽日不暇给,常以礼乐为先。 古乐亏阙,询求靡所,故顷年以来,创造非一,考之经史,每乖典制。 遂使铿锵之礼,未备于效庙;鼓舞之式,尚阙于庭陛。 臣忝官宗伯,礼乐是司,所以仰惭俯愧,不遑宁处者矣。 自献春被旨,赐令博采经传,更制金石,并教文武二舞及登歌、鼓吹诸曲。 今始校就,谨依前敕,延集公卿并一时儒彦讨论终始,莫之能异。 谨以申闻,请与旧者参呈。 若臣等所营形合古制,击拊会节,元日大飨,则须陈列。 既岁聿云暮,三朝无远,请共本曹尚书及郎中部率呈试。 如蒙允许,赐垂敕判。"
诏曰:"舞可用新,余且仍旧。"
鼓吹杂曲遂寝焉。
初,御史中尉元匡与芳等竞论钟律。
孝明帝熙平二年冬,匡复上言其事,太师、高阳王雍等奏停之。
先是,有陈仲儒者自江南归国,颇闲乐事,”请依京房,立准以调八音。
神龟二年夏,有司问状。
仲儒言:
前被符,问:"京房准定六十之律,后虽有存,晓之者鲜。 至熹平末,张光等犹不能定弦之急缓,声之清浊。 仲儒授自何师,出何典籍而云能晓?"但仲儒在江左之日,颇授琴,文尝览司马彪所撰《续汉书》,见京房准术,成数昞\然,而张光等不能定。
仲儒不量庸昧,窃有意焉。
遂竭愚思,钻研甚久。
虽未能测其机妙,至于声韵,颇有所得。
度量权历,出自黄钟,虽造管察气,经史备有,但气有盈虚,黍有巨细,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自非管应时候,声验吉凶,则是非之原,谅亦难定。
此则非仲儒浅识所敢闻之。
至于准者,本以代律,取其分数,调校乐器,则宫商易辨。
若尺寸小长,则六十宫商相与微浊;若分数加短,则六十征羽类皆小清。
语其大本,居然微异。
至于清浊相宣,谐会歌管,皆得应合。
虽积黍验气,取声之本,清浊谐会,亦须有方。
若闲准意,则辨五声清浊之韵;若善琴术,则知五调调音之体。
参此二途,以均乐器,则自然应和,不相夺伦。
如不练此,必有乖谬。
案后汉顺帝阳嘉二年冬十月,行礼辟雍,奏应钟,始复黄钟作乐,器随月律。
是为十二之律必须次第为宫,而商角征羽以类从之。
寻调声之体,宫商宜浊,征羽用清。
若公孙崇止以十二律声,而云还相为宫,清浊悉足,非唯未练五调调器之法,至于五声次第,自是不足。
何者?黄钟为声气之元,其管最长,故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林钟为征,则宫征相顺。
若均之八音,犹须错采众声,配成其美。
若以应钟为宫,大吕为商,蕤宾为徽,则徽浊而宫清,虽有其韵,不成音曲。
若以夷则为宫,则十二律中唯得取中吕为征,其商角羽并无其韵。
若以中吕为宫,则十二律内全无所取。
何者?中吕为十二之穷,变律之首。
依京房书,中吕为宫,乃以去灭为商,执始为征,然后方韵。
而崇乃以中吕,犹用林钟为商,黄钟为征,何由可谐?仲儒以调和乐器,文饰五声,非准不妙。
若如严嵩父子,心赏清浊,是则为难。
若依案见尺作准,调弦缓急,清浊可以意推耳。
但音声精微,史传简略,旧《志》唯云准形如瑟十三弦,隐间九尺,以应黄钟九寸,调中一弦,令与黄钟相得。
案尽以求其声,遂不辨准须柱以不?柱有高下,弦有粗细,余十二弦复应若为?致令揽者望风拱手。
又案房准九尺之内为一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分,一尺之内为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又复十之,是为于准一寸之内亦为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
然则于准一分之内,乘为二十分,又为小分,以辨强弱。
中间至促,虽复离朱之明,犹不能穷而分之。
虽然仲儒私曾考验,但前却中柱,使入准常尺分之内,则相生之韵已自应合。
分数既微,器宜精妙。
其准面平直,须如停水;其中弦一柱,高下须与二头临岳一等,移柱上下之时,不使离弦,不得举弦。
又中弦粗细,须与琴宫相类。
中弦须施轸如琴,以轸调声,令与黄钟一管相合。
中弦下依数尽出六十律清浊之节。
其余十二弦,须施柱如筝。
又凡弦皆须豫张,使临时不动,即于中弦案尽一周之声,度著十二弦上。
然后依相生之法,以次运行,取十二律之商征。
商征既定,又依琴五调调声之法,以均乐器。
其瑟调以宫为主,清调以商为主,平调以官为主。
五调各以一声为主,然后错采众声以文饰之,方如锦绣。
上来消息调准之方并史文所略,出仲儒所思。
若事有乖此,声则不和。
仲儒寻准之分数,精微如彼,定弦缓急,艰难若此。
而张光等亲掌其事,尚不知藏中有准。
既未识其器,又焉能施弦也?且燧人不师资而习火,延寿不束脩以变律,故云"知之者欲教而无从,心达者体知而无师"。
苟有一毫所得,皆关心抱,岂必要经师授然后为奇哉!但仲儒自省肤浅,才非一足,正可粗识音韵,才言其理致耳。
时尚书萧宝夤奏言:"金石律吕,制度调均,中古已来鲜或通晓。 仲儒虽粗述书文,颇有所说,而学不师授,云出己心;又言旧器不任,必须更造,然后克谐。 上违成敕用旧之旨,辄持己心,轻欲制作。 臣窃思量,不合依许。"
诏曰:"礼乐之事,盖非常人所明,可如所奏。"
正光中,侍中、安丰王延明受诏监修金石,博探古今乐事,令其门生河间信都芳考算之。
属天下多难,终无制造。
芳后乃撰延明所集《乐说》并《诸器物准图》二十余事而注之,不得在乐署考正声律也。
普泰中,前废帝诏录尚书长孙稚、太常卿祖莹营理金石。
永熙二年春,稚、莹表曰:
臣闻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易》曰:"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书》曰:"戛击鸣球,拊搏琴瑟以咏,祖考来格。"
诗言志,律和声,敦叙九族,平章百姓,天神于焉降歆,地祇可得而礼。
故乐以象德,舞以象功,干戚所以比其形容,金石所以发其歌颂,荐之宗庙则灵祇飨其和,用之朝廷则君臣协其志,乐之时义大矣哉!虽复沿革异时,晦明殊位,周因殷礼,百世可知也。
太祖道武皇帝应图受命,光宅四海,义合天经,德符地纬,九戎荐举,五礼未详。
太宗、世祖重辉累耀,恭宗、显祖诞隆丕基,而犹经营四方,匪遑制作。
高祖孝文皇帝承太平之绪,纂无为之运,帝图既远,王度惟新。
太和中命故中书监高闾草创古乐,闾寻去世,未就其功。
闾亡之后,故太乐令公孙崇续修遗事,十有余载,崇敷奏其功。
时太常卿刘芳以崇所作,体制差舛,不合古义,请更修营,被旨听许。
芳又厘综,久而申呈。
时故东平王元匡共相论驳,各树朋党,争竞纷纶,竟无底定。
及孝昌已后,世属艰虞,内难孔殷,外敌滋甚。
永安之季,胡贼入京,燔烧乐库,所有之钟悉毕贼手,其余磬石,咸为灰烬。
普泰元年,臣等奉敕营造乐器,责问太乐前来郊丘悬设之方,宗庙施安之分。
太乐令张干龟答称芳所造六格:北厢黄钟之均,实是夷则之调,其余三厢,宫商不和,共用一笛,施之前殿,乐人尚存;又有沽洗、太蔟二格,用之后宫,检其声韵,复是夷则,于今尚在。
而芳一代硕儒,斯文攸属,讨论之日,必应考古,深有明证。
干龟之辨,恐是历岁稍远,伶官失职。
芳久殂没,遗文销毁,无可遵访。
臣等谨详《周礼》,分乐而序之。
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太蔟为征,姑洗为羽,若乐六变,天神可得而礼;函钟为宫,太蔟为角,姑洗为征,南吕为羽,若乐八变,地示可得而礼;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蔟为征,应钟为羽,若乐九变,人鬼可得而礼。
至于布置,不得相生之次,两均异宫,并无商声,而同用一征。
《书》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八音克谐,神人以和。 计五音不具,则声岂成文;七律不备,则理无和韵。 八音克谐,莫晓其旨。 圣道幽玄,微言已绝,汉魏已来,未能作者。 案《春秋》鲁昭公二十年,晏子言于齐侯曰:“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 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
服子慎《注》云:"黄钟之均,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征,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征。 一悬十九钟,十二悬二百二十八钟,八十四律。"
即如此义,乃可寻究。
今案《周礼》小胥之职,乐悬之法,郑注云:"钟磬编县之,二八十六枚。"
汉成帝时,犍为郡于水滨得古磬十六枚献呈,汉以为瑞,复依《礼图》编悬十六。
去正始中,徐州薛城送玉磬十六枚,亦是一悬之器。
检太乐所用钟、磬,各一悬十四,不知何据。
魏侍中缪袭云:《周礼》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
今之乐官,徒知古有此制,莫有明者。
又云:乐制既亡,汉成谓《韶武》、《武德》、《武始》、《大钧》可以备四代之乐。
奏黄钟,舞《文始》,以祀天地;奏太蔟,舞《大武》,以祀五郊、明堂;奏姑洗,舞《武德》,巡狩以祭四望山川;奏蕤宾,舞《武始》、《大钧》以祀宗庙。
祀圜丘、方泽,群庙祫祭之时则可兼舞四代之乐。
汉亦有《云翘》、《育命》之舞,罔识其源,汉以祭天。
魏时又以《云翘》兼祀圜丘天郊,《育命》兼祀方泽地郊。
今二舞久亡,无复知者。
臣等谨依高祖所制尺,《周官》《考工记》凫氏为钟鼓之分、磬氏为磬倨阙之法,《礼运》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之义,以律吕为之剂量,奏请制度,经纪营造。
依魏晋所用四厢宫悬,钟、磬各十六悬,埙、篪、筝、筑声韵区别。
盖理三稔,于兹始就,五声有节,八音无爽,笙镛和合,不相夺伦,元日备设,百僚允瞩。
虽未极万古之徽踪,实是一时之盛事。
窃惟古先哲王制礼作乐,各有所称:黄帝有《咸池》之乐,颛顼作《承云》之舞,《大章》、《大韶》尧舜之异名,《大夏》、《大濩》禹汤之殊称,周言《大武》,秦曰《寿人》。
及焚书绝学之后,旧章沦灭,无可准据。
汉高祖时,叔孙通因秦乐人制宗庙乐,迎神庙门奏《嘉至》,皇帝入庙门奏《永至》,登歌再终,下奏《休成》之乐,通所作也。
高祖六年,有《昭容乐》、《礼容乐》,又有《房中祠乐》,高祖唐山夫人所作也。
孝惠二年,使乐府令夏侯宽备其箫管,更名《安世乐》。
高祖庙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文庙奏《昭德》、《文始》、《四时》、《五行》之舞。
孝武庙奏《盛德》、《文始》、《四时》、《五行》之舞。
《武德》者,高祖四年作也,以象天下乐己行武以除乱也;《文始舞》者,舜《韶舞》,高祖六年更名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五行舞》者,本周舞,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曰《五行》也;《四时舞》者,孝文所作,以明天下之安和也。
孝景以《武德舞》为《昭德》,孝宣以《昭德舞》为《盛德》。
光武庙奏《大武》,诸帝庙并奏《文始》、《五行》、《四时》之舞。
及卯金不祀,当涂勃兴,魏武庙乐改云《韶武》,用虞之《大韶》、周之《大武》,总号《大钧》也。
曹失其鹿,典午乘时,晋氏之乐更名《正德》。
自昔帝王,莫不损益相缘,徽号殊别者也。
而皇魏统天百三十载,至于乐舞,迄未立名,非所以聿宣皇风,章明功德,赞扬懋轨,垂范无穷者矣。
案今后宫飨会及五郊之祭,皆用两悬之乐,详揽先诰,大为纰缪。
古礼,天子宫悬,诸侯轩悬,大夫判悬,士特悬。
皇后礼数,德合王者,名器所资,岂同于大夫哉。
《孝经》言:"严父莫大于配天。"
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即五精之帝也。
《礼记王制》"庶羞不逾牲,燕衣不逾祭服",《论语》"禹卑宫室,尽力于沟洫","恶衣食致美于黻冕"。
何有殿庭之乐过于天地乎!失礼之差,远于千里。
莫汉孝武帝东巡狩封禅,还祀泰一于甘泉,祭后土于汾阴,皆尽用,明其无减。
普泰元年,前侍中臣孚及臣莹等奏求造十二悬,六悬裁讫,续复营造,寻蒙旨判。
今六悬既成,臣等思钟磬各四,钣鐏相从,十六格宫悬已足,今请更营二悬,通前为八,宫悬两具矣。
一具备于太极,一具列于显阳。
若圜丘、方泽、上辛、四时五郊、社稷诸祀虽时日相碍,用之无阙。
孔子曰:周道四达,礼乐交通。
《传》曰:"鲁有禘乐,宾祭用之。"
然则天地宗庙同乐之明证也。
其升斗权量,当时未定,请即刊校,以为长准。
周存六代之乐,《云门》、《咸池》、《韶》、《夏》、《濩》、《武》用于郊庙,各有所施,但世运遥缅,随时亡缺。
汉世唯有虞《韶》、周《武》,魏为《武始》、《咸熙》,错综风声,为一代之礼。
晋无改造,易名《正德》。
今圣朝乐舞未名,舞人冠服无准,称之文、武舞而已。
依魏景初三年以来衣服制,其祭天地宗庙:武舞执干戚,著平冕、黑介帻、玄衣裳、白领袖、绛领袖中衣、绛合幅裤袜、黑韦鞮;文舞执羽龠,冠委貌,其服同上。
其奏于庙庭:武舞,武弁、赤介帻、生绛袍、单衣练领袖、皁领袖中衣、虎文画合幅裤、白布袜、黑韦鞮;文舞者进贤冠、黑介帻、生黄袍、单衣白合幅裤,服同上。
其魏晋相因,承用不改。
古之神室,方各别所,故声歌各异。
今之太庙,连基接栋,乐舞同奏,于义得通。
自中烦丧乱,晋室播荡,永嘉已后,旧章湮没。
太武皇帝破平统万,得古雅乐一部,正声歌五十曲,工伎相传,间有施用。
自高祖迁居,世宗晏驾,内外多事,礼物未周。
今日所有《王夏》、《肆夏》之属二十三曲,犹得击奏,足以阐累圣之休风,宣重光之盛美。
伏惟陛下仁格上皇,义光下武,道契玄机,业隆宝祚,思服典章,留心轨物,反尧舜之淳风,复文武之境土,饰宇宙之仪刑,纳生人于福地,道德熙泰,乐载新声,天成地平,于是乎在。
乐舞之名,乞垂旨判。
臣等以愚昧参厕问道,呈御之日,伏增惶惧。
诏:"其乐名付尚书博议以闻。"
其年夏,集群官议之。
莹复议曰:"夫乐所以乘灵通化,舞所以象物昭功,金石播其风声,丝竹申其歌咏。 郊天祠地之道,虽百世而可知;奉神育民之理,经千载而不昧。 是以黄帝作《咸池》之乐,颛顼有《承云》之舞,尧为《大章》,舜则《大韶》,禹为《大夏》、汤为《大濩》,周曰《大武》,秦曰《寿人》,汉为《大予》,魏名《大钧》,晋曰《正德》。 虽三统互变,五运代降,莫不述作相因,徽号殊别者也。 皇魏道格三才,化清四宇,奕世载德,累叶重光,或以文教兴邦,或以武功平乱,功成治定,于是乎在。 及主上龙飞载造,景命惟新,书轨自同,典刑罔二,复载均于两仪,仁泽被于四海,五声有序,八音克谐,乐舞之名,宜以详定。 案周兼六代之乐,声律所施,咸有次第。 灭学以后,经礼散亡,汉来所存,二舞而已。 请以《韶舞》为《崇德》,《武舞》为《章烈》,总名曰《嘉成》。 汉乐章云:‘高张四县,神来燕飨。 ’宗庙所设,宫悬明矣。 计五郊天神,尊于人鬼;六宫阴极,体同至尊。 理无减降,宜皆用宫悬。 其舞人冠服制裁咸同旧式。 庶得以光赞鸿功,敷扬大业。"
录尚书事长孙稚已下六十人同议申奏,诏曰:"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以‘成’为号,良无间然。 又六代之舞者,以大为名,今可准古为《大成》也。 凡音乐以舞为主,故干戈羽龠,礼亦无别,但依旧为文舞、武舞而已。 余如议。"
初,侍中崔光、临淮王彧并为郊庙歌词而迄不施用,乐人传习旧曲,加以讹失,了无章句。
后太乐令崔九龙言于太常卿祖莹曰:"声有七声,调有七调,以今七调合之七律,起于黄钟,终于中吕。 今古杂曲,随调举之,将五百曲。 恐诸曲名,后致亡失,今辄条记,存之于乐府。"
莹依而上之。
九龙所录,或雅或郑,至于谣俗、四夷杂歌,但记其声折而已,不能知其本意。
又名多谬舛,莫识所由,随其淫正而取之。
乐署今见传习,其中复有所遗,至于古雅,尤多亡矣。
初,高祖讨淮、汉,世宗定寿春,收其声役。
江左所传中原旧曲,《明君》、《圣主》、《公莫》、《白鸠》之属,及江南吴歌、荆楚四声,总谓《清商》。
至于殿庭飨宴兼奏之。
其圜丘、方泽、上辛、地祗、五郊、四时拜庙、三元、冬至、社稷、马射、籍田,乐人之数,各有差等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