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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三十一沿革三十一嘉礼十六皇太子监国及会宫臣议皇太子监国有司仪注春夏封诸侯议锡命诸王公城国宫室服章车旗议策拜诸王侯拜三公奏乐服冕议附诸王公侯留辅朝政嫡子监国议皇太子监国及会宫臣议北齐隋大唐北齐天保元年,皇太子监国,在西林园冬会。
群臣议,皆东面。
二年,於北城第內冬会,又议东面。
吏部郎陆卬疑非礼,魏收改为西面。
邢子才议欲依前,曰:「凡礼有同者,不可令异。
诗说,天子至於大夫,皆乘四马,况以方面之少,何可皆不同乎?若太子定西面者,王公卿大夫士,復何面也?南面,人君正位。
今一官之长,无不南面;太子听政,亦南面坐。
议者引晋旧事,太子在东宫西面,为避尊位,非为向台殿也。
子才以为东晋博议,依汉魏之旧,太子普臣四海,不以为嫌,又何疑於东面?礼「嗣子绝旁亲」,「嗣子冠於阼」,「冢子生,接以太牢」。
汉元著令,太子绝驰道。
此皆礼同於君。
又晋王公嗣子,摄命临国,乘七旒安车,驾用三马,礼同三公。
近宋太子乘象骆,皆有同处,不以为嫌。
况东面者,君臣通礼,独何为避?明为向台,所以然也。
近皇太子在西林园,於殿犹且东面,於北城非宫殿之处,更不得耶?诸人以东面为尊,宴会须避。
按燕礼、燕义,君位在东,宾位在西,君位在阼阶,故有武王践阼,不在西也。
礼「乘君之车,不敢旷左」。
君在,恶空其位,左亦在东,不在西也。
「君在阼,夫人在房」,郑注「人君尊东也」。
前代及今,皇帝宴会接客,亦东堂西面。
若以东面为贵,皇太子以储后之礼,监国之重,別第宴臣宾,自得申其正位。
礼者皆东宫臣属,公卿接宴,观礼而已。
若以西面为卑,实是君之正位,太公不肯北面说丹书,西面则道之,西面乃尊也。
君位南面,有东有西,何可皆避?且事虽少异,有可相比者。
周公,臣也;太子,子也。
周公为冢宰,太子为储贰。
明堂尊於別第,朝诸侯重於宴臣宾,南面贵於东面。
臣疏於子,冢宰轻於储贰。
周公摄政,得在明堂南面朝诸侯,今太子监国,不得於別第异宫东面宴客,情所未安。
且君行以太子监国,君宴不以公卿为宾,明父子无嫌,君臣有嫌。
按仪注,亲王受詔冠婚,皇子皇女皆东面。
今不约王公南面,独约太子,何所取耶?议者南尊改就西面,转居尊位,更非合礼。
方面既少,难为节文。
东西二面,君臣通用,太子宜然,於理为允。
」
魏收议云:「去天保初,皇太子监国。
冬会群官於西林园都亭,坐从东面,义取於向中宫殿台故也。
二年於宫冬会,坐乃东面,收窃以为疑。
前者遂有別议,议者同之。
邢尚书以前定东面之议,復申本怀,此乃国之大礼,无容不尽所见。
收以为太子东宫,位在於震,长子之义也。
按易八卦,正位向中。
皇太子今居北城,於宫殿为东北,南面而坐,於义为背也。
前者立议,据东宫为本。
又按东宫旧事,太子宴会,多以西面为礼,此又诚\证,非徒言也。
不言太子常无东西二面之坐,但用之有所。
至如西园东面,所不疑也。
未知君臣车服有同异之议,何为而发?就如所云,但知礼有同者,不可令异。
不知礼有异者,不可令同。
苟別君臣同异之礼,恐重纸累札,书不尽也。
」子才竟执东面,收执西面,援引经据,交相往復,其后竟从西面为定。
时议又疑宫吏之姓与太子名同。
子才又谓曰:「按曲礼「大夫士之子,不与嗣君同名。
」郑注云:「若先生之,亦不改。
」汉法,天子登位,布名於天下,四海之內,无不咸避。
按春秋经「卫石恶出奔在晋」,卫侯衎卒,其子恶始立,明石恶与长子同名。
诸侯长子在一国之內,与皇太子於天下,礼亦不异。
郑言先生不改,盖以此义。
卫石恶、宋向戌,皆与君同名,春秋不讥。
皇太子虽有储贰之重,未为海內所避,何容便改人姓?然事有消息,不得皆同於古。
宫吏至微,而有所犯,朝夕从事,亦是难安。
宜听出宫,更补他职。
」制曰「可」。
隋文帝开皇初,皇太子勇,准故事张乐受朝,宫臣及京官北面称庆,帝誚之。
遂后定仪注:西面而坐,唯宫臣称庆,台官不復总集。
煬帝之为太子,奏「降章服,宫官请不称臣」。
从之。
大唐睿宗景云二年四月,欲传位於皇太子,召三品以上官,谓曰:「朕素怀澹泊,不以宸极为贵。
昔居皇嗣,已让中宗。
及居太弟,又固辞不就。
思脱屣於天下,为日久矣。
今欲传位於太子,卿等何如?」群臣唯唯,莫有对者。
皇太子遣右庶子李景伯让监国,上不许。
殿中侍御史和逢尧諫曰:「陛下春秋未高,圣恩浹洽。
昔韦氏乱政,百僚忧惧,今万姓顒顒,欣荷睿德,岂可即为让乎!」上从之。
遂有制:「政事皆取皇太子处分。
若缘军马刑杀,五品以上除授政事,与皇太子商量,然后闻奏。
」其会宫臣仪注,具开元礼。
皇太子监国有司仪注宋宋文帝元嘉二十六年二月,东巡,皇太子监国,有司奏仪注。
某曹关某事云云。
被命,议宜如是。
请为牋如左。
谨关。
右署眾官如常仪。
尚书仆射、尚书左右丞某甲,死罪死罪。
某事云云。
参议以为宜如是事诺。
奉行。
某死罪死罪。
年月日。
某曹上。
右牋仪准於启事年月右方,关门下位及尚书官署。
其言选事者,依旧不经他官。
某曹关太常甲乙启辞。
押。
某署令某甲上言。
某事云云。
请台告报如所称。
主者详检相应。
请听如所上事诺。
別符申摄奉行。
谨关。
年月日右关事仪准於黄案年月日右方,关门下位年月下左方,下附列尚书眾官署。
其尚书名下应云奏者,今言关。
余皆如黄案式。
某曹关司徒长史王甲启辞。
押。
某州刺史景丁解腾某郡县令长李乙书言某事云云。
请台告报如所称。
尚书某甲参议,以为所论正如法令,告报听如所上。
请为令书如左。
谨关。
右关门下位及尚书署,如上仪。
司徒长史王甲启辞。
押。
某州刺史景丁解腾某郡县令长李乙书言某事云云。
请台告报。
年月日。
尚书令某甲上建康宫。
如无令,称仆射。
右令曰下司徒,今报听如某所上。
其宣摄奉行如故事。
文书如千里驛行。
年月日朔甲子。
尚书令某甲下。
无令称仆射。
司徒承书从事书到上起某曹。
右外上事,內处报,下令书仪。
某曹关事云云。
令如是,请为令书如左。
谨关。
右关署如前式。
令司徒。
某事云云。
令如是,其下所属,奉行如故事。
文书如千里驛行。
年月日子。
下起某曹。
右令书自內出下外仪。
令书前某官某甲。
令以甲为某官,如故事。
年月日。
侍御史某甲受。
右令书版文准詔书版文。
尚书下云云。
奉行如故事。
右以准尚书敕仪。
起某曹。
右並白纸书。
凡外內应关牋之事,一准此为仪。
其经宫臣者,依臣礼。
拜刺史二千石诫敕文曰制詔云云。
某动静屡闻。
右除拜詔书除者如旧文。
其拜令书除者,「令」代「制詔」,余如常仪。
辞关版文云:「某官粪土臣某甲临官。
稽首再拜辞。
」制曰右除粪土臣及稽首云云。
某官某甲再拜辞。
以「令曰」代「制曰」。
某官宫臣者,称臣。
春夏封诸侯议后汉魏晋后汉郑玄曰:「据祭统云:「古者於禘发爵赐服,於尝出田邑。
」今封诸侯则违古。
且土地皆庆赏之事。
汉家故事,丞相始拜,皆封为国侯,其在秋冬者,先赐爵关內侯,俟春而后封国。
祭统「尝出田邑」,先师或以为秋尝时,邑人皆田,或以为削黜田邑於此时也。
」
魏王肃圣证论:「孟夏之月,天子行赏,封诸侯,庆赐,无不忻悦,故左传赏以春夏是也。
」
晋张融评曰:「按洛誥,成王命周公后,封伯禽以周之正。
易屯卦云「宜建侯」。
据二经,周人封诸侯,不以秋夏也。
」周礼夏官司勋掌爵,月令夏封诸侯,故取此。
束皙总论曰:「月令所记,非一王之制,凡称古者,无远近之限,未知夏封诸侯,何代之典。
秋祭田邑,夏乎?殷乎?而王据月令以非祭统,郑宗祭统而疑月令,无乃俱未通哉!莫若通以三代说两氏而不俱一也。
」锡命周东晋周制,春官大宗伯「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
每命异仪,贵贱之位乃正。
春秋传曰:「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一命受职,始见命为正吏,谓列国之士,於子男为大夫。
王之下士亦一命。
郑司农云:「受职,理职事」也。
再命受服,谓受玄冕之服。
列国之大夫再命,於子男为卿。
卿大夫自玄冕以下,如孤之服。
王之中士亦再命,则爵弁服也。
三命受位,谓列国之卿,始有列位於王,为王臣也。
王之上士,亦三命也。
四命受器,谓公之孤始得有祭器者。
礼运\曰:「大夫具官,祭器不假,声乐皆具,非礼也。
」王之下大夫,亦四命也。
五命赐则,则者,地未成国之名。
王之下大夫四命,出封加一等,五命,赐以方百里二百里之地者也。
方三百里以上为成国也。
五命中大夫,出为子男。
六命赐官,王六命之卿赐官者,使得自置臣,理家邑,如诸侯也。
六命上大夫即卿也。
七命赐国,王之卿,六命,出封加一等也。
八命作牧,谓侯伯有功德者,加命,得专征伐诸侯,出为一州之牧,入为三公。
九命作伯。
」上公有功德者,加命为二伯,得征五侯九伯者也。
郑司农云「长诸侯为方伯」也。
封为上公,入为伯,分主东西,长於诸侯,宾於天子,曰天子之吏。
天子谓之伯父,异姓谓之伯舅。
自称於诸侯,曰天子之老,於外曰公。
王制云:「制,三公一命袞,若有加则赐也。
三公八命矣,復加一命,则服龙袞,与王者之后同。
故诸侯之服,自袞而下,如王之服。
大国之君不过九命,次国之君不过七命,小国之君不过五命。
大国之卿不过三命,下卿再命,小国之卿与下大夫一命。
」春秋左氏传说,诸侯踰年即位,天子赐以命珪。
珪者,诸侯所执以朝覲之瑞也。
公羊传「天生使毛伯来锡公命」,加鲁以袞龙之服。
传曰:「锡者,赐也。
命者,加我服也。
」又诸侯有功,加之九锡。
一曰衣服,二曰朱户,三曰纳陛,四曰舆马,五曰乐则,六曰武賁之士,七曰鈇鉞,八曰弓矢,九曰秬鬯。
赏赐者阳,数极於九,赐大国不过九,次国七,小国五。
东晋羊玄曰:「说者以左氏云,天子锡诸侯命珪,以为符信,珪者,诸侯所执以朝覲之瑞也。
按鲁成公即位八年,乃得命珪。
三年夏,公如晋,此朝也,未有珪,朝何执也?凡命者,谓方策之书也,犹今教令耳。
覲礼曰:「诸公奉篋服,加命书於其上。
」尚书文侯之命云:「平王锡晋文侯秬鬯珪瓚,作文侯之命。
」命者,王之教令,其事非一策而已。
」
诸王公城国宫室服章车旗议虞周晋虞书曰:「明试以功,车服以庸。
」周制,春官小宗伯掌衣服、车旗、宫室之赏赐。
王以赏赐有功者。
晋博士孙毓、段畅等议曰:
周礼「上公九命为伯,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九为节;侯伯七命,以七为节;子男五命,以五为节」。
上公谓三公有德,九命为二伯者。
国家谓城也。
公之城盖方九里,宫方九百步;侯伯之城方七里,宫方七百步;子男之城方五里,宫方五百步。
又曰「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亦如之」。
又如礼,诸侯之城隅高七丈,门阿皆五丈。
又礼,诸侯以为殷屋。
今诸王封国,虽有大小,而所理旧城,不如古制,皆宜仍旧。
其造立宫室,当有大小之差。
然周典奢大,异於今仪,步数之限,宜隨时制。
又诸侯三重门,內曰路门,中门曰雉门,外门曰库门。
雉门之外设宪,,罼也。
宪,盖也。
高五丈。
其正寢与庙同制,皆殷屋四阿,堂崇三尺。
此其旧典,略可依也。
余皆称事取供而已。
旌旗斿数,繁缨贰车,各以其命之等。
又曰:「金輅建大旂,同姓以封;象輅建大赤,异姓以封。
」金象者,谓以金象饰其车。
今制从简除之余,诸王从公者出就封,朝祀之车,宜路车駟马,建大旂九斿,画交龙。
礼,公之服自袞冕而下,侯伯自鷩冕而下,皆如王之服。
祭服宜玄冕朱裏,玳玉三采九旒,繅三色九就,丹组缨,玄衣纁裳,画九章,以事宗庙。
其祀社稷山川,及其群臣助祭者,皆长冠玄衣。
其位不从公者,皆以七为节,其他则同诸王。
朝服依汉魏故事,皆远游冠,五时服,佩山玄玉,不復以国大小为差。
其群臣侍从冠服,皆宜如服制令也。
诸王公应助祭。
按司服之职:「王祀昊天上帝,则大裘而冕,享先生则袞冕,先公则鷩冕。
公之服,自袞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如公之服。
」礼记王制曰:「制,三公一命袞。
」谓三公八命,復加一命,则服袞龙,与王者之后同。
然则九命及二王之后,乃服袞衣无升龙。
三公之服,当从鷩冕而下。
太尉三公助祭,宜服鷩冕七章,冕繅九旒,赤舄。
三公助导从外官不与齐祭者,自可如旧。
策拜诸王侯拜三公奏乐服冕议附○后汉晋北齐隋大唐后汉制,拜诸王侯三公之仪:百官会,位定,謁者引光禄勋前。
丁孚汉仪云「太常住盖下,东向读文」,以此异也。
謁者引当拜者前,当座伏殿下。
光禄勋前,一拜,举手曰「制詔其以某为某」。
按丁孚汉仪安帝策夏勤文曰:「维元初六年三月甲子,制詔以大鸿臚勤为司徒。
曰:「朕承天序维稽古,建尔於位为汉辅。
往率旧职,敬敷五教,五教在宽。
左右朕躬,宣力四表,保乂皇家。
於戏!秉国之钧,旁祗厥序,时亮天工,可不慎歟!勤其戒之!」此其例也。
读策书毕,拜者称臣再拜。
尚书郎以璽印綬付侍御史。
侍御史前,东面立,授璽印綬。
当受策者再拜顿首三。
赞謁者曰:「某王臣某新封,某公某初除,谢。
」中謁者报谨谢。
赞者立曰:「皇帝为公兴。
」重坐,受策者拜谢,起就位。
礼毕。
晋武帝咸寧三年,始平、濮阳诸王新拜,有司奏「依故事,听京城近臣、诸王、公主应朝贺者,復上礼」。
博士张放议:「临轩遣使,应作乐。
放按泰始中,皇太子冠,太子进而乐作,位定乐止。
王者诸侯,虽殊尊卑,至於礼秩,或有同者。
冠之与拜,俱为嘉礼。
是以准昔仪注,谓宜作乐。
今符云,至尊受太子拜时,无钟磬之乐。
又按泰始三年,有司奏:皇太子明膺休命,光启嘉祚,宜依汉魏故事。
」太常王师等言:「拜三公应有乐,宿设悬於殿庭。
今门下云,非祭享则无乐。
按冠礼有乐,公侯大臣,御座为起,在舆为下。
传曰「国卿,君之贰也」。
是以命使之日,御亲临轩,百僚陪位,此即敬事之意也。
古者天子饗下国之使,命將帅,遣使臣,皆有乐。
故诗敘曰「皇皇者华,君遣使臣也」。
又曰「歌采薇以遣之,出车以劳还,杕杜以勤归」,皆作乐而歌之。
今命大使,拜辅相,比於下国之臣,轻重殊矣。
轻诚\有之,重亦宜然。
博士考古,以事义相准,故谓临轩遣使,宜有金石之乐。
」詔曰:「三公鼎司,皇帝有兴之礼,何以不设乐?又正位南面,何以不服冕?」尚书顾和言,临轩拜三公,不应有乐。
和云:「礼无其文。
按卫宏撰汉仪,拜丞相,亦无乐。
古之燕饗有乐者,以畅宾主之欢耳。
今拜三公,事毕於庭阶,礼成於拜立,欢宴未交,无事於乐。
又按六冕之服,主於祭祀,唯婚特用之,他事未见服冕者,故拜公不应服冕。
」
北齐策诸王,以临轩日上水一刻,吏部令史乘马,齎召版,诣王第。
王乘高车,卤簿至东掖门止,乘軺车。
既入,至席。
尚书读策讫,以授王,又授章綬。
事毕,出軺车,入卤簿,乘高车,诣閶闔,伏闕表谢。
报讫,拜庙还第,即鸿臚卿持节,吏部尚书授策,侍御史授节。
使者受而出,乘軺持节,诣王第。
入就西阶,东面。
王入,立於东阶,西面。
使者读策,博士读版,王俛伏。
兴,进受策章綬茅土,俛伏三稽首,还本位,谢如上仪。
在州镇,则使者受节策,乘軺车至州,如王第。
诸王、三公、仪同、尚书令、五等开国、太妃、妃、公主恭拜册,轴一枚,长二尺,以白练衣之。
用竹简十二枚,六枚与轴等,六枚长尺二寸。
文出集书,书皆篆字。
哀册、赠册亦同。
诸王、五等开国及乡男恭拜,以其封国所在方,取社坛方面土,苞以白茅,內青箱中。
函方五寸,以青涂饰,封授之,以为社。
隋临朝册命三师、诸王、三公,並陈车輅。
余则否。
百司定列,內史令读册讫,受册者拜受出。
又引次受册者,如上仪。
若册开国,郊社令奉茅土,立於仗南,西面。
每授册讫,授茅土焉。
大唐之制,如开元礼。
诸王公侯留辅朝政嫡子监国议晋晋博士孙毓等议:「按周礼典命职:「凡诸侯之嫡子,誓於天子,摄其君,则下其君一等。
」誓犹告也。
谓公之子如侯伯而执珪,侯伯之子如子男而执璧。
春秋「曹伯使其太子射姑来朝」,行国君之礼。
践土之盟,卫成公使其母弟武如会,经书曰,卫武、蔡,甲午,序於诸侯。
又左传:「冢子,君行则守,有守则从。
从曰抚军,守曰监国,古之制也。
夫帅师,专行谋\,誓军旅,君与国政之所图,非太子之事也。
」周制,诸侯以功德入为王卿士,则上卿理其国事。
今诸王公侯受任天朝,而嫡子摄其君事,车服礼数,国封大小,领兵军数,自当如本制,而王公侯遣上卿及军將掌其事,合於古义。
今之车服,与古礼不同,依礼应下其君一等。
其嫡子皆以有爵命,印綬冠服佩玉之制,宜如本令。
而嫡子但知其政,不干其位,君不可二,尊无二上。
国相以下见嫡子,宜如臣而不称臣。
又礼,非其臣则答拜,国之命士上达於其君者,嫡子宜答拜。
其文书称嗣子,宜曰王嗣子,其公侯嗣子,系於父爵,明不专国也。
其燕见则称第,下文书表疏,皆臣礼而不称臣。
今之监司,上官文书皆为记告。
嫡子监国,其下群臣官文书宜称告,不言命称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