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礼典 第 七 十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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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 礼典 第 七 十 二 杜佑

礼三十二沿革三十二嘉礼十七天子追尊祖考妣上尊号同天子崇所生母追崇同诸侯崇所生母议支庶立为天子追尊本亲议追锡命议王侯在丧袭爵议夺情附天子追尊祖考妣上尊号同○周汉魏晋宋齐梁陈后魏北齐后周隋大唐

周武王追尊王太王亶父、王季歷、文王昌,卢植曰:「太王,王季之父也。

美大故称之。

王季,文王之父也。

太王实始翦商,王季绥畏,文王怀保,王业所兴,故追王也。

三妣亦同尊其号。

」所以追之,不以卑临尊也。

不用诸侯之号临天子也。

追王太王、王季以下者,以王跡之所由也。

文王称王早矣,於殷犹为诸侯,於是著焉。

汉高帝五日一朝太公,太公家令说太公曰:「天无二日,士无二王。

太公虽父,乃人臣也,奈何使人主朝人臣?如此,则威重不行矣。

」后上朝太公,太公拥篲,迎门却行。

上大惊,下扶太公。

太公曰:「帝,人主,奈何以我乱天下法!」上善家令言,赐黄金五百斤。

詔曰:「人之至亲,莫大於父子。

故父有天下传之於子,子有天下归尊於父,此人道极也。

朕平暴乱,以安天下,此皆太公之教训也。

」乃尊太公为「太上皇」。

后汉荀悦曰:「孝经云:「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

」王者父事三老以示天下,所以明孝也。

无父犹设三老之礼,况其存者乎!孝莫大於严父,故子尊不加於父母。

家令之言,於是过矣。

」晋愍怀太子令问中庶子刘宝云:「太公家令说太公,为是?为非?」对曰:「荀悦论赐家令为非,臣以悦不识高帝意。

高帝虽贵为天子,事父不失子之礼。

时即位已六年,而不加父号,是以家令言「虽父乃人臣也」,言无可尊敬名号,当与人臣同礼,欲以此感动之。

帝闻家令言乃悟,即立号太上皇,得人子尊父之道。

若不闻家令言,父终无号矣。

家令说是也。

」又追尊妣曰「昭灵后」。

魏文帝即王位,尚书令桓阶等奏:「臣闻尊祖敬宗,古之大义。

故六代之君,未尝不追崇始祖,显彰所出。

先王应期拨乱,启魏大业,然禰庙未有异号,非崇孝敬示无穷之义也。

太尉公侯,宜有尊号,所以表功崇德发事显名者也。

故易言干坤,皆曰大德,言大人与天地合。

臣等以为,太尉公侯,诞育圣哲,以济群品,可谓资始,其功德之号,莫过於太王。

詔曰:「前奏以朝车迎中常侍大长秋特进君侯神主,然君侯不宜但依故爵乘朝车也。

礼有尊亲之义,为可依诸王比,更议。

博士祭酒孙钦等议:「按春秋之义,五等诸侯卒葬皆称公,乃与王者之后宋公同号,然臣子褒崇其君父。

以此言之,中常侍大长秋特进君侯,诞育太皇,篤生武王,奄有四方,其功德之号,莫过太王。

今迎神主,宜乘王车,又宜先遣使者上諡号为「太王」。

」於是汉帝追諡为「太王」。

及受禪,追尊太王为「太皇帝」,考武王为「武皇帝」,尊王太后为「皇太后」。

明帝太和三年六月,司空陈群等议以为:「周武追尊太王、王季、文王皆为王,是时周天子以王为号,追尊即同,故谓不以卑临尊也。

魏以皇帝为号,今追号皇高祖中常侍大长秋特进君为王,乃以卑临尊也。

故汉祖尊其父为上皇,自是后以诸侯为帝者,皆尊其父为皇也。

大长秋特进君宜号商皇,载主宜以金根车,可遣大鸿臚持节,乘大使车,从騶骑,奉印綬,即鄴庙以太牢告祠。

」从之。

又詔曰:「盖闻尊严祖考,所以成汤文武,实造商周,克昌王业,而诗书之义,追尊稷契。

自我魏室之承天序,既发跡於高皇,高皇之父处士君,精神幽远,号称罔记,非所以崇孝重本也。

其令公卿以下会议号諡。

侍中刘曄议:「周王所以后稷为祖者,以其唐之诸侯,佐尧有大功,名在祀典故也。

至於汉氏之初,追諡之义,不过其父。

上比周室,则大魏发跡自高皇而始;下论汉氏,则追諡之礼不及其祖。

曄思以为追尊之义,宜齐高皇而已。

」侍中繆袭议以为:「元者一也,首也,气之初也。

是以周文演易,以冠四德,仲尼作春秋,以统三正。

又諡法曰:「行义悦人曰元,尊仁贵德曰元。

」处士君宜追加諡号曰「元皇」。

」太傅鍾繇议:「按礼小记曰:「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乃唐尧之所以敦敘於九族也。

其礼上杀於五,非不孝敬於祖也;下杀於五,非不慈爱於其孙也;旁杀於五,非不篤友於昆弟也。

故为族属,以礼杀之。

处士君其数在六,於属已尽,其庙当毁,其主当迁。

今若追崇帝王之号,天下素不闻其受命之符,则是武皇帝櫛风沐雨、勤劳天下为非功也。

推以人情,普天率土不袭此议,处士君明神不安此礼。

今诸博士以礼断之,其议可从。

」詔从之。

晋武帝受禪后,泰始元年,追尊皇祖宣王曰「宣皇帝」,伯考景王曰「景皇帝」,皇考文王曰「文皇帝」,宣王妃张氏为「宣穆皇后」,尊太妃王氏为「皇太后」。

宋武帝受禪,追尊皇考为「孝穆皇帝」,皇妣为「孝穆皇后」。

策曰:「维永初元年七月,皇帝谨遣某官某,奉策上皇考尊号曰「孝穆皇帝」。

仰惟圣灵,邈焉阻远。

昔有周丕崇,祚兴昌季,其在魏晋,亦申情礼,所以聿追来孝,所因者本。

谨稽式上代,考诸令准,称谓既极,情典攸遂。

所以仰顺天人,俯穆率土,在心远慕,庶云有慰。

」追尊先后策曰:「维年月朔,皇帝谨遣某官某,奉策上皇妣尊号曰「孝穆皇后」。

伏惟皇妣,资坤厚之性,体母仪之德,等美姜嫄,齐列任姒,训穆中闺,化流自远,膺历运\期,饗兹天位。

谨依前典,敬奉大礼,仰慕圣善之爱,俯增蓼莪之思。

」齐高帝受禪,追尊皇考曰「宣皇帝」,皇妣曰「孝皇后」。

梁武帝受禪,追尊考曰「文皇帝」,妣曰「献皇后」。

陈武帝受禪,追尊考曰「景皇帝」,妣董氏曰「安皇后」。

后魏道武帝称尊号后,追尊远祖二十余代,皆称皇帝,则歷代未闻也。

不復更载諡号焉。

北齐文宣帝受东魏禪,追尊祖为「文穆皇帝」,妣为「文穆皇后」,考为「献武皇帝」,兄为「文襄皇帝」,母为「皇太后」。

后周閔帝受西魏禪,称天王,追尊考曰「文王」。

后其弟明帝立,称帝号,追尊文王曰「文皇帝」。

后其弟武帝立,追尊曰「德皇帝」。

隋文帝受禪,追尊考曰「武元皇帝」,妣曰「元明皇后」。

大唐武德元年五月,追諡高祖为「宣简公」,曾祖为「懿王」,祖为「景皇帝」,父为「元皇帝。

」天宝二年三月,追尊咎繇为「德明皇帝」,凉武昭王为「兴圣皇帝」。

仍各立庙,每岁四孟月享祭。

至宝应中,礼仪使杜鸿渐请停四时献享。

天子崇所生母追崇同○东晋宋东晋孝武帝太元中,崇进所生母李氏为皇太妃。

徐邈与范宁书,访其事。

宁答谓:「子不得爵命母。

妃是太子妇号,必也正名,寧可以称母也?」邈重与宁书曰:「礼,天子之妃曰后,关雎称后妃之德,妃后之名,可谓大同,所以宪章皇极礼崇物备者,在於此也。

故太后之号定於前朝,而当今所率由也。

若必欲服章同於后,而名号异於妃,则可因夫人之称,而加皇太以明尊。

虽一理,然於文物之章,犹未尽崇高之极,此又今之所疑,不得可行也。

足下嫌太子妻称妃,然古无此称,出於后代。

今有皇太之別,是可论处邪?」宁又答曰:「按公羊传「母以子贵」,当以此义为允。

礼有君之母非夫人者,以此推之,王者之母亦何必皆后乎?所为尊母,非便极尊号也。

並后匹嫡,讥存春秋。

谓议称皇太夫人,下皇后一等,位比三公,此君母之极号也。

称夫人,则先后之臣也。

加皇太,则至尊之母也。

皇,君之谓也。

君太夫人,岂不允乎!」殷仲堪与徐邈书云:「后者,妇人之贵号,在妻则言后,在母则加太。

礼,天子之妃称后,关雎曰后妃之德,后妃二名,其义一也。

设使正后处內,贵妾必不可称妃。

」邈又答徐干书云:「母以子贵,谷梁亦有其义,故曰「賵人之母则可」。

又会成风葬,著言礼也。

但名虽夫人,而实殊同体,故敢配厌,群臣无服,所服以为异也。

郑云「近臣从服,唯君所服」,若嫡夫人歿,则有制重者,故曰唯君所服之耳。

与君同重,自施近臣驂仆,而非三卿五大夫,內有宗庙之祭,外有王伯之命,何得以私服废正。

故庶母为夫人,上之不得以干宗庙,外之不得以接侯伯,唯国內申其私而崇其仪,亦如侯伯子男之臣,於內称君曰公耳。

虽人君肆情行服,而卿大夫不从,所以知上有天王也。

邈往来答释范武子,以其序云云私情典,是以太妃车旗服章,备如太后,唯不敢从於宗庙。

礼又曰「百官不称臣」,所以令无服之制也。

范於时都谓不应同皇后服章,以尊令议难之,自塞矣。

书传了无天子庶母之文,且妾除女君、夫人,可为通称,如五等爵皆称公耳。

天王之与皇后,未闻二其号者,所以关之情礼,而定太妃之称,良有由矣。

宜同至极,故上比称皇。

屈於郊庙,故远避伉儷,不曰后而曰妃。

因名求实,可谓志乎礼者。

太后与妃,义无异者。

假令国君在事,自当称夫人。

但王典无二名,不得以国公夫人为喻耳。

」太元十九年,又詔追崇郑太后。

尚书令王珣奏:「下礼官详正。

按太常臣胤等议,以春秋之义,母以子贵,故仲子、成风咸称夫人。

经云「考仲子之宫」,明不配食也。

且汉文、昭二太后,並系子号。

宜远准春秋考宫之义,近摹二汉不配之典,尊号既正,宜改筑新庙。

显崇尊称,则罔极之情申;別建寢庙,则严禰之道著;系子为称,兼明贵之所由:一举而三义以允,固哲王之高致。

可如胤等议,追尊会稽太妃为「简文皇太后」也。

宋文帝元嘉元年,司空、录尚书事臣羡之等言:「伏惟先婕妤,柔明塞渊,光备六列,德昭坤范,训洽母仪,用能启祚圣明,奄宅四海。

而天祚永违,严亲莫逮。

臣等参详,远准春秋,近稽汉晋,谨追上尊号为皇太后,礼官撰諡,用崇寢庙。

」诸侯崇所生母议后汉许慎五经异义云:「妾母之子为君,子得尊其母为夫人。

按春秋公羊说,妾子立为君,母得称夫人。

故上堂称妾,屈於嫡;下堂称夫人,尊行国家。

则士庶起为人君,母亦不得称夫人。

父母者,子之天也,子不得爵命父母。

至於妾子为君爵其母者,以妾本接事尊者,有所因也。

谷梁说,鲁僖公立妾母成风为夫人,入宗庙,是子而爵母也,以妾为妻,非礼也。

故春秋左氏说,成风得立为夫人,母以子贵。

谨按尚书,舜为天子,瞽叟为士,明起於匹庶者,子不得爵父母也。

至於鲁僖公本妾子,尊母成风为小君,经无讥文,公羊、左氏义是也。

」郑玄駮曰:「礼丧服父为长子三年,以將传重故也;眾子则为之周,明无二嫡也。

女君卒,贵妾继室,摄其事耳,不得復立夫人。

鲁僖公妾母为夫人者,乃缘庄夫人哀姜有杀子般、閔公之罪,应贬故也。

哀姜薨於齐,贬之,经在僖元年冬十二月丁巳,夫人氏之丧至自齐,去姜是也。

桓夫人文姜杀夫,贬之,经在庄元年春三月,夫人逊於齐。

其与姜氏轻重差也。

近汉吕后杀戚夫人及庶子赵王,不仁,废不得配食,文帝更尊其母薄后,非其比耶?妾子立者得尊其母,礼未之有也。

袁准正论云:「时俗之论曰:「庶子为公,可以尊其母为夫人,春秋之义,母以子贵。

」按隱公二年,夫人子氏薨。

五年,考仲子之宫。

上称夫人,下不应復言仲子,明其与妾为妻也。

秦人来归成风之襚,不称夫人,明其私尊,不通於邻国也。

左氏传曰:「並后匹嫡,乱之本也。

」袁准曰:「並后,如夫人者六是也。

匹嫡,元妃卒,立妾为夫人是也。

」公羊亦云「母以子贵」。

说曰:谷梁云秦人来归成风之襚,秦不云夫人也。

就外不云夫人而见正焉。

夫身为国君而母为妾庶,子孙所不忍,臣下所不安,故私称於国中,不加境外,此人子之情,国人之私,而亡於礼法之正也。

假有庶子数人,並为三公,欲各尊其母,將何以止之?非圣人者无法,此大乱之道也。

支庶立为天子追尊本亲议汉后汉魏齐汉宣帝追尊祖卫太子、史皇孙,詔曰:「故皇太子在湖,未有号諡。

」有司请曰:「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也」。

故降其父母不得祭,尊祖之义也。

陛下为孝昭帝后,承祖宗之祀,制礼不踰闲,谨行视孝昭帝所为。

史皇孙諡宜曰「悼」,母曰「悼后」,比诸侯王园,置奉邑三百家,曰「悼园」。

故皇太子諡曰「戾」,置奉邑二百家,曰「戾园」;史良娣曰「戾夫人」,置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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