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史 史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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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通史》 史卷十一 连横(雅堂)

台南连横雅堂撰教育志连横曰:嗟乎!自井田废,而学校息,人才衰;朝廷之所以取士者,唯科举尔。

夫科举非能得人才也,而人才不得不由科举,故以管商之政治,仲舒之经学,相如子云之文章,苟非一入主司之目,亦终其身而不遇。

是科举非能得人才也,又且抑遏之、摧残之,蔀其耳目、錮其心思,使天下英雄尽入吾彀,而精捍者亦不敢与我抗,而吾乃可无忧。

故学校之设,公也;科举之制,私也。

以私害公,霸者之术也。

古者量人授田,一夫百亩,八口之家,可以无饥。

设为庠序以教之。

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

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

其秀异者移乡学於庠序;庠序之异者移国学於少学。

诸侯岁贡少学之异者於天子,学於太学,命曰造士。

行同能偶,则別之以射,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

故古之取士也宽,其用之也严;后之取士也严,其用之也宽。

人才何得而见之哉?台湾为海上荒岛,靡有先王之制也。

荷兰得之,始教土番,教以为隶而已。

领台之三年,乃派牧师布教,以崇信基督。

其时归化土番,曰新港、曰目加溜湾、曰萧垄、曰麻荳、曰大目降、曰大杰顛,各设教堂。

每逢星期,眾皆休息,群集於此,祷\福讲经,以是从者日多。

永历二年,各社始设小学,每学三十人,课以荷语荷文及新旧约。

牧师嘉齐宇士又以番语译耶教问答及摩西十诫,以授番童。

拔毕业者为教习。

於是番人多习罗马字,能作书。

削鹅管,略尖斜,注墨於中,挥写甚速,凡契券公文均用之。

故不数年而前后学生计有六百人。

然其所以教之者,敬天也,尊上也,忠爱宗国也。

故终荷兰之世,土番无反乱者,则教化之力也。

延平克台,制度初建,休兵息民,学校之设,犹未遑也。

永历十九年八月,嗣王经以陈永华为勇卫。

永华既治国,岁又大熟,请建圣庙,立学校。

经曰:「荒服新创,地狭民寡,公且待之」。

永华曰:「昔成汤以百里而王,文王以七十里而兴。

国家之治,岂必广土眾民?唯在国君之用人求贤,以相佐理尔。

今台湾沃野千里,远滨海外,人民数十万,其俗素醇,若得贤才而理之,则十年生聚、十年教养,三十年之后,足与中原抗衡。

又何虑其狭小哉?夫逸居无教,则近於禽兽。

今幸民食稍足,寓兵待时,自当速行教化,以造人才,庶国有贤士,邦以永寧,而世运\日昌矣」。

从之。

择地寧南坊,面魁斗山,旁建明伦堂。

二十年春正月,圣庙成,经率文武行释菜之礼,环泮宫而观者数千人,雍雍穆穆,皆有礼让之风焉。

命各社设学校,延中土通儒以教子弟。

凡民八岁入小学,课以经史文章。

天兴、万年二州,三年一试。

州试有名者移府,府试有名者移院,各试策论,取进者入太学。

月课一次,给廩膳。

三年大试,拔其尤者补六科內都事。

三月,以永华为学院,叶亨为国子助教,教之、育之,台人自是始奋学。

当是时,太仆寺卿沈光文居罗汉门,亦以汉文教授番黎。

而避难搢绅,多属鸿博之士,怀挟图书,奔集幕府,横经讲学,诵法先王。

洋洋乎,济济乎,盛於一时矣!

清人得台之后,康熙二十二年,知府蒋毓英始设社学二所於东安坊,以教童蒙,亦曰义塾。

其后各县增设。

二十三年,新建台、凤两县儒学。

翌年,巡道周昌、知府蒋毓英就文庙故址,扩而大之,旁置府学。

由省派驻教授一员,以理学务。

而县学置教諭,隶於学政。

其后各增训导一员。

然学宫虚设,义塾空名,四民之子,凡年七、八岁皆入书房,蒙师坐而教之。

先读三字经或千字文,既毕,乃授以四子书,严其背诵,且读朱註,为將来考试之资。

其不能者,威以夏楚。

又毕,授诗、书、易三经及左传,未竣而教以制艺,课以试帖,命题而监之作。

肄业十年,可以应试。

其聪颖者则旁读古文,横览史乘,以求淹博。

父詔其子,兄勉其弟,莫不以考试为一生大业。

克苦励志,爭先而恐后焉。

旧制:三年两试,一为科考,一为岁考。

康熙二十五年,福建总督王新命,巡抚张仲举奏准,台湾岁进文武童各二十名,科进文童二十名,廩膳生二十名,增广生如之。

岁贡以廩生食餼为先后,年贡一人。

將试之时,童生赴县投考,书其姓名、年貌、三代籍贯,廩生保之。

皂隶、廝养、倡优、贱户之子不得试;有其人者,诸生逐之,廩保同坐。

临试之日,知县入考棚,考棚亦曰校士院,点名给卷,扃门而试。

两文一诗,日暝乃出。

考官校其上下,数日发榜,而覆试之。

递次而减,以至终覆,乃移之府。

各县俱集,制亦如之。

台湾隶於福建,以分巡道兼理提督学政。

雍正五年,改归汉御史。

干隆十七年,仍归道。

將试之前一日,学政朝服謁圣,至明伦堂,席地坐,中置一案,廩膳生立而读经,诸生侍。

礼毕,入院。

先考古学,试以诗赋、策论、经解。

新旧生毕至,其不考者听之。

次考旧生;廩、增生员毕至。

上舍之外,列一等者,以次食餼。

其不考者不得乡试。

试列四等,发学戒飭。

三试不至者,褫其衣顶。

次考童生;扃门而试,禁挟书,搜而焚之。

数日发榜,拔其尤者十数名而覆试之,照额取进。

再录圣諭,而发红榜,分发府县各学,是为生员。

学政率之謁圣,礼毕而退。

台湾府学岁贡一人,各县学二岁贡一人,其后渐增,是曰岁贡,以廩生食餼之先后为序。

廩生者,在学读书,岁给廩餼,故谓之上舍生。

凡遇覃恩,则以是年当贡者为恩贡,以其次一人为岁贡。

顺治初,詔选府、县学生之尤者赴廷试,十二年一行,是曰拔贡。

雍正初,定为六年一行,府学二人,县学一人,无其人则缺。

干隆八年,遂定十二年一行,著为例。

乡试之时,诸生赴试;其文优而限於额者,取为副榜。

台湾定额皆正榜,雋者不备,或以副榜足之,谓之副贡。

乡试之后,学政就通省所举优行生,考取数名,谓之优贡。

五者皆为选士。

又有纳捐者为例贡。

雍正二年,詔命各省,凡例贡非廩生者不得以教职用,其现用者皆罢之,所以重师道也。

其后废之,捐纳盛行,皋比堂皇,且多不通之士矣。

故例:三年大比,诸生毕至,天子命使者至其乡,秋八月,三试於省闈,雋者登解榜,有司表其门,具聘幣,致之京师,曰举人。

明年春三月,天子命大臣扃礼闈而三试之,及第者詔集殿廷,天子亲策问焉,遂甲乙其榜,曰进士。

台湾自康熙二十五年设学。

二十六年,陆路提督张云翼奏言:「台士乡试请照甘肃、寧夏之例,闽省乡闈,另编字号,额取一、二名。

俟应试者眾,乃撤去」。

詔准编字额中一名。

三十六年,总督郭世隆以台士僉请撤去,一体匀中,入奏报可。

自后每多輟科,渡海危难,试者益少。

雍正七年,巡台御史夏之芳奏准,照旧编号额中一名。

十三年,巡道张嗣昌请加解额,巡抚卢焯具奏,詔许加中一名。

干隆元年恩科,福建加中三十名,台湾亦加一名,遂以为例。

嘉庆十一年海寇之乱,台人多募义御侮。

其明年,粮储道赵三元巡台,言於总督阿林保、巡抚张师诚\,请加解额,並令台士选举优贡。

十五年,詔可,遂定三名。

初,台湾粤籍小试,附於各县。

干隆五年,巡台御史杨二酉以粤人流寓已久,户册可稽,现堪应试者计有七百余名,奏准另编新号,四邑通校共取八名,附入府学。

俟取进渐多,再將廩增並出贡之处,奏请定议,而乡试仍附闽省,一体匀中。

道光八年,总督孙尔准奏准於闽省內另编字号,別取粤生一名。

盖以粤人来台,至是已多,释耒读书者亦不少也。

故例:府县泮额应视钱粮为差。

而台湾自干、嘉以来,开垦日进,人民富庶,文风丕振,士之讲经习史者,足与直省相埒。

故至建省之时,全台泮额骤增,而解额亦定为七名矣。

干隆四年,巡台御史诺穆布、单德謨等奏请台士会试,照乡试例,另编字号,取中一名。

部议以台士与试,果至十人,乃奏请取中一名,著为例。

其后遂有掇危科而入词林者矣。

武科之制,始於唐代;其制与文士等。

清代沿明之例,设为甲、乙两科。

其初试武童者,必先通四子书,以文事与武备相为表裏也。

其后仅录武经。

每逢岁试,试以刀石马步之箭,拔其尤者而进之。

乡、会亦同。

初,干隆二十九年,巡台御史李宜青归京覆命之后,奏言:「台湾四县应试,多福、兴、泉、漳四府之人,稍通文墨,不得志於本籍,则指同姓在台居住者,认为弟姪,公然赴考。

教官不及问,廩保互结不暇详,至窃取一衿,褰裳而归。

是按名为台之士,实则台无其人。

臣於上年抵台,行文观风,四县生员祗八十余卷。

询之官吏,据称俱在內地。

夫庠序之设,凡以宏奖风教,使居其土者知所方向。

今台湾南北二路,广袤一千数百余里,计其庄户不下数万,而博士弟子员寥寥不少概见,则皆內地窜名之所致也。

查台地考试,从前具有明禁:非生长台地者,不得隶於台学。

圣朝作养边陲之至意,人所共见。

又定例入籍二十年,亦无原籍可归者,方准予寄籍考试。

今四府人士,其本籍不患无可以应试之处,而远涉重洋,或两地重考,或顶名混冒,藐功令而窃荣名,莫此为甚。

请將內地冒籍台属各文、武生员,照冒籍北闈中式之例,悉改归本籍。

仍请敕下该督抚,飭行兼管提督学政之台湾道,嗣后府、县试及该道考试,应作何设法稽查,识认精细,其廩保等不敢通同徇隱及受贿等弊。

斯则海邦皆邹鲁,而作人之化,无远弗届矣」。

旨下礼部议覆,礼部奏可。

是为禁止冒籍之令。

及蔡牵之役,台人士义勇奉公,郊商亦捐餉助军。

事后奏增泮额,並定郊籍三名,附於府学,以为郊商子弟考试之途。

先是顺治九年,颁发学规,詔命各学,刊立臥碑於明伦堂,以为教育根本。

其所以勉励之者,则为忠臣、为清官;而所以监督之者,则不许上书陈述利弊,不许结社武断乡曲,不许刊文以要名誉,违者褫革,有司同罪,可谓严矣。

夫国家养士,所以培元气也。

东汉太学三万人,危言深论,不隱豪强,公卿避其贬议,天下视为指归。

宋诸生伏闕挝鼓,请起李纲,三代遗风,唯此相近。

今乃並国家大事而不许言,则诸生读书奚用哉?斁乱民彝,摧残民气,其旨酷矣!夫清人以弓马得天下,入关之后,仍沿明制,以科举可笼\络人才也,故又范之以程式,约之以楷书。

士子束发入学,穷年矻矻,唯此是图。

其幸而得志者,则可以紆青紫、佩印綬、博富贵,为宗族交游光宠。

其不幸而失志者,则侘傺终身,老死牖下,而无一顾问焉。

乌乎!人才之进退,乃以此为权衡,政何由而治,学何由而兴哉?康熙九年,颁发圣諭十六条,命各地方官以朔望之日,集绅衿於明伦堂宣讲,以俾军民周悉。

雍正元年,又刊钦定圣諭广训,颁发各乡,命生童诵读。

朔望之日,亦集地方公所,逐条宣讲。

干隆元年,復颁书院规训。

其所以造士者,可谓切矣。

然而学校不兴,浮华相尚,文字之狱,捕戮无遗。

其所以鈐制士类,玩弄贤才,焚书阬儒,犹未若斯之甚也。

台湾为海上新服,躬耕之士,多属遗民,麦秀禾油,眷怀故国,故多不乐仕进。

康熙二十三年,知府卫台揆始建崇文书院。

十九年,分巡道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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