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 卷八十二列传第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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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 卷八十二列传第四十七 令狐德棻、长孙无忌、魏征

南蛮南蛮杂类,与华人错居,曰蜒,曰狼,曰俚,曰獠,曰頠,俱无君长,随山洞而居,古先所谓百越是也。

其俗断发文身,好相攻讨,浸以微弱,稍属于中国,皆列为郡县,同之齐人,不复详载。

大业中,南荒朝贡者十余国,其事迹多湮灭而无闻。

今所存录,四国而已。

林邑林邑之先,因汉末交阯女子征侧之乱,内县功曹子区连杀县令,自号为王。

无子,其甥范熊代立,死,子逸立。

日南人范文因乱为逸仆隶,遂教之筑宫室,造器械。

逸甚信任,使文将兵,极得众心。

文因问其子弟,或奔或徙。

及逸死,国无嗣,文自立为王。

其后范佛为晋扬威将军戴桓所破。

宋交州刺史檀和之将兵击之,深入其境。

至梁、陈,亦通使往来。

其国延袤数千里,土多香木金宝,物产大抵与交阯同。

以砖为城,蜃灰涂之,东向户。

尊官有二:其一曰西那婆帝,其二曰萨婆地歌。

其属官三等:其一曰伦多姓,次歌伦致帝,次乙他伽兰。

外官分为二百余部。

其长官曰弗罗,次曰可轮,如牧宰之差也。

王戴金花冠,形如章甫,衣朝霞布,珠玑璎珞,足蹑革履,时复锦袍。

良家子侍卫者二百许人,皆执金装刀。

有弓、箭、刀、槊,以竹为弩,傅毒于矢。

乐有琴、笛、琵琶、五弦,颇与中国同。

每击鼓以警众,吹蠡以即戎。

其人深目高鼻,发拳色黑。

俗皆徒跣,以幅布缠身。

冬月衣袍。

妇人椎髻。

施椰叶席。

每有婚媾,令媒者赍金银钏、酒二壶、鱼数头至女家。

于是择日,夫家会亲宾,歌舞相对。

女家请一婆罗门,送女至男家,婿盥手,因牵女授之。

王死七日而葬,有官者三日,庶人一日。

皆以函盛尸,鼓舞导从,舆至水次,积薪焚之。

收其余骨,王则内金瓮中,沉之于海,有官者以铜瓮,沉之于海口;庶人以瓦,送之于江。

男女皆截发,随丧至水次,尽哀而止,归则不哭。

每七日,然香散花,复哭,尽哀而止。

尽七七而罢,至百日、三年,亦如之。

人皆奉佛,文字同于天竺。

高祖既平陈,乃遣使献方物,其后朝贡遂绝。

时天下无事,群臣言林邑多奇宝者。

仁寿末,上遣大将军刘方为驩州道行军总管,率钦州刺史宁长真、驩州刺史李晕、开府秦雄步骑万余及犯罪者数千人击之。

其王梵志率其徒乘巨象而战,方军不利。

方于是多掘小坑,草覆其上,因以兵挑之。

梵志悉众而阵,方与战,伪北,梵志逐之,至坑所,其众多陷,转相惊骇,军遂乱。

方纵兵击之,大破之。

频战辄败,遂弃城而走。

方入其都,获其庙主十八枚,皆铸金为之,盖其有国十八叶矣。

方班师,梵志复其故地,遣使谢罪,于是朝贡不绝。

赤土赤土国,扶南之别种也。

在南海中,水行百余日而达所都。

土色多赤,因以为号。

东波罗刺国,西婆罗娑国,南诃罗旦国,北拒大海,地方数千里。

其王姓瞿昙氏,名利富多塞,不知有国近远。

称其父释王位出家为道,传位于利富多塞,在位十六年矣。

有三妻,并邻国王之女也。

居僧祗城,有门三重,相去各百许步。

每门图画飞仙、仙人、菩萨之像,县金花铃毦,妇女数十人,或奏乐,或捧金花。

又饰四妇人,容饰如佛塔边金刚力士之状,夹门而立。

门外者持兵仗,门内者执白拂。

夹道垂素网,缀花。

王宫诸屋悉是重阁,北户,北面而坐。

坐三重之榻。

衣朝霞布,冠金花冠,垂杂宝璎珞。

四女子立侍,左右兵卫百余人。

王榻后作一木龛,以金银五香木杂钿之。

龛后悬一金光焰,夹榻又树二金镜,镜前并陈金瓮,瓮前各有金香炉。

当前置一金伏牛,牛前树壹宝盖,盖左右皆有宝扇。

婆罗门等数百人,东西重行,相向而坐。

其官有萨陀迦罗一人,陀拏达义二人,迦利蜜迦三人,共掌政事;俱罗末帝一人,掌刑法。

每城置那邪迦一人,钵帝十人。

其俗等皆穿耳剪发,无跪拜之礼。

以香油涂身。

其俗敬佛,尤重婆罗门。

妇人作髻于项后。

男女通以朝霞、朝云杂色布为衣。

豪富之室,恣意华靡,唯金锁非王赐不得服用。

每婚嫁,择吉日,女家先期五日,作乐饮酒,父执女手以授婿,七日乃配焉。

既娶则分财别居,唯幼子与父同居。

父母兄弟死则剔发素服,就水上构竹木为棚,棚内积薪,以尸置上。

烧香建幡,吹蠡击鼓以送之,纵火焚薪,遂落于水。

贵贱皆同。

唯国王烧讫,收灰贮以金瓶,藏于庙屋。

冬夏常温,雨多霁少,种植无时,特宜稻、穄、白豆、黑麻,自余物产,多同于交阯。

以甘蔗作酒,杂以紫瓜根。

酒色黄赤,味亦香美。

亦名椰浆为酒。

炀帝即位,募能通绝域者。

大业三年,屯田主事常骏、虞部主事王君政等请使赤土。

帝大悦,赐骏等帛各百匹,时服一袭而遣。

赍物五千段,以赐赤土王。

其年十月,骏等自南海郡乘舟,昼夜二旬,每值便风。

至焦石山而过,东南泊陵伽钵拔多洲,西与林邑相对,上有神祠焉。

又南行,至师子石,自是岛屿连接。

又行二三日,西望见狼牙须国之山,于是南达鸡笼岛,至于赤土之界。

其王遣婆罗门鸠摩罗以舶三十艘来迎,吹蠡击鼓,以乐隋使,进金锁以缆骏船。

月余,至其都,王遣其子那邪迦请与骏等礼见。

先遣人送金盘,贮香花并镜镊,金合二枚,贮香油,金瓶八枚,贮香水,白迭布四条,以拟供使者盥洗。

其日未时,那邪迦又将象二头,持孔雀盖以迎使人,并致金花、金盘以藉诏函。

男女百人奏蠡鼓,婆罗门二人导路,至王宫。

骏等奉诏书上阁,王以下皆坐。

宣诏讫,引骏等坐,奏天竺乐。

事毕,骏等还馆,又遣婆罗门就馆送食,以草叶为盘,其大方丈。

因谓骏曰:"今是大国中人,非复赤土国矣。 饮食疏薄,愿为大国意而食之。"

后数日,请骏等入宴,仪卫导从如初见之礼。

王前设两床,床上并设草叶盘,方一丈五尺,上有黄白紫赤四色之饼,牛、羊、鱼、鳖、猪、蝳蝐之肉百余品。

延骏升床,从者坐于地席,各以金钟置酒,女乐迭奏,礼遗甚厚。

寻遣那邪迦随骏贡方物,并献金芙蓉冠、龙脑香。

以铸金为多罗叶,隐起成文以为表,金函封之,令婆罗门以香花奏蠡鼓而送之。

既入海,见绿鱼群飞水上。

浮海十余日,至林邑东南,并山而行。

其海水阔千余步,色黄气腥,舟行一日不绝,云是大鱼粪也。

循海北岸,达于交止。

骏以六年春与那邪迦于弘农谒帝,大悦,赐骏等物二百段,俱授秉义尉,那邪迦等官赏各有差。

真腊真腊国,在林邑西南,本扶南之属国也。

去日南郡舟行六十日,而南接车渠国,西有硃江国。

其王姓刹利氏,名质多斯那。

自其祖渐已强盛,至质多斯那,遂兼扶南而有之。

死,子伊奢那先代立。

居伊奢那城,郭下二万余家。

城中有一大堂,是王听政之所。

总大城三十,城有数千家,各有部帅,官名与林邑同。

其王三日一听朝,坐五香七宝床,上施宝帐。

其帐以文木为竿,象牙、金钿为壁,状如小屋,悬金光焰,有同于赤土。

前有金香炉,二人侍侧。

王着朝霞古贝,瞒络腰腹,下垂至胫,头戴金宝花冠,被真珠璎珞,足履革屣,耳悬金珰。

常服白迭,以象牙为屩。

若露发,则不加璎珞。

臣人服制,大抵相类。

有五大臣,一曰孤落支,二曰高相凭,三曰婆何多陵,四曰舍摩陵,五曰髯多娄,及诸小臣。

朝于王者,辄以阶下三稽首。

王唤上阶,则跪,以两手抱膊,绕王环坐。

议政事讫,跪伏而去。

阶庭门阁,侍卫有千余人,被甲持仗。

其国与参半、硃江二国和亲,数与林邑、陀桓二国战争。

其人行止皆持甲仗,若有征伐,因而用之。

其俗非王正妻子,不得为嗣。

王初立之日,所有兄弟并刑残之,或去一指,或劓其鼻,别处供给,不得仕进。

人形小而色黑。

妇人亦有白者。

悉拳发垂耳,性气捷劲。

居处器物,颇类赤土。

以右手为净,左手为秽。

每旦澡洗,以杨枝净齿,读诵经咒。

又澡洒乃食,食罢还用杨枝净齿,又读经咒。

饮食多苏酪、沙糖、秔粟、米饼。

欲食之时,先取杂肉羹与饼相和,手擩而食。

娶妻者,唯送衣一具,择日遣媒人迎妇。

男女二家各八日不出,昼夜燃灯不息。

男婚礼毕,即与父母分财别居。

父母死,小儿未婚者,以余财与之。

若婚毕,财物入官。

其丧葬,儿女皆七日不食,剔发而哭,僧尼、道士、亲故皆来聚会,音乐送之。

以五香木烧尸,收灰以金银瓶盛,送于大水之内。

贫者或用瓦,而以彩色画之。

亦有不焚,送尸山中,任野兽食者。

其国北多山阜,南有水泽,地气尤热,无霜雪,饶瘴疠毒虫。

土宜粱稻,少黍粟,果菜与日南、九真相类。

异者有婆那娑树,无花,叶似柿,实似冬瓜;奄罗树,花叶似枣,实似李;毗野树,花似木瓜,叶似杏,实似楮;婆田罗树,花叶实并似枣而小异;歌毕佗树,花似林檎,叶似榆而厚大,实似李,其大如升。

自余多同九真。

海中有鱼名建同,四足,无鳞,其鼻如象,吸水上喷,高五六十尺。

有浮胡鱼,其形似且,嘴如鹦鹉,有八足。

多大鱼,半身出水,望之如山。

每五六月中,毒气流行,即以白猪、白牛、白羊于城西门外祠之。

不然者,五谷不登,六畜多死,人众疾疫。

近都有陵伽钵婆山,上有神祠,每以兵五千人守卫之。

城东有神名婆多利,祭用人肉。

其王年别杀人,以夜祀祷,亦有守卫者千人。

其敬鬼如此。

多奉佛法,尤信道士,佛及道士并立像于馆。

大业十二年,遣使贡献,帝礼之甚厚,其后亦绝。

婆利婆利国,自交阯浮海,南过赤土、丹丹,乃至其国。

国界东西四月行,南北四十五日行。

王姓刹利邪伽,名护滥那婆。

官曰独诃邪挐,次曰独诃氏挐。

国人善投轮刀,其大如镜,中有窍,外锋如锯,远以投人,无不中。

其余兵器,与中国略同。

俗类真腊,物产同于林邑。

其杀人及盗,截其手,奸者锁其足,期年而止。

祭祀必以月晦,盘贮酒肴,浮之流水。

每十一月,必设大祭。

海出珊瑚。

有鸟名舍利,解人语。

大业十二年,遣使朝贡,后遂绝。

于时南荒有丹丹、盘盘二国,亦来贡方物,其风俗物产,大抵相类云。

史臣曰:《礼》云:"南方曰蛮,有不火食者矣。"

《书》称:"蛮夷猾夏。"

《诗》曰:"蠢尔蛮荆。"

种类实繁,代为纷梗。

自秦并二楚,汉平百越,地穷丹徼,景极日南,水陆可居,咸为郡县。

暨乎境分吴、蜀,时经晋、宋,道有污隆,服叛不一。

高祖受命,克平九宇。

炀帝纂业,威加八荒。

甘心远夷,志求珍异,故师出于流求,兵加于林邑,威振殊俗,过于秦、汉远矣。

虽有荒外之功,无救域中之败,《传》曰:"非圣人,外宁必内忧。"

诚哉斯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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