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 卷八十列传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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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 卷八十列传第四十五 令狐德棻、长孙无忌、魏征

列女自昔贞专淑媛,布在方策者多矣。

妇人之德,虽在于温柔,立节垂名,咸资于贞烈。

温柔,仁之本也;贞烈,义之资也。

非温柔无以成其仁,非贞烈无以显其义。

是以诗书所记,风俗所在,图像丹青,流声竹素,莫不守约以居正,杀身以成仁者也。

若文伯、王陵之母,白公、杞植之妻,鲁之义姑,梁之高行,卫君灵主之妾,夏侯文宁之女,或抱信以含贞,或蹈忠而践义,不以存亡易心,不以盛衰改节,其修名彰于既往,徽音传于不朽,不亦休乎!或有王公大人之妃偶,肆情于淫僻之俗,虽衣绣衣,食珍膳,坐金屋,乘玉辇,不入彤管之书,不沾良史之笔,将草木以俱落,与麋鹿而同死,可胜道哉!永言载思,实庶姬之耻也。

观夫今之静女,各励松筠之操,甘于玉折而兰摧,足以无绝今古。

故述其雅志,以纂前代之列女云。

兰陵公主兰陵公主,字阿五,高祖第五女也。

美姿仪,性婉顺,好读书,高祖于诸女中特所钟爱。

初嫁仪同王奉孝,卒,适河东柳述,时年十八。

诸姊并骄贵,主独折节遵于妇道,事舅姑甚谨,遇有疾病,必亲奉汤药。

高祖闻之大悦。

由是述渐见宠遇。

初,晋王广欲以主配其妃弟萧瑒,高祖初许之,后遂适述,晋王因不悦。

及述用事,弥恶之。

高祖既崩,述徙岭表。

炀帝令主与述离绝,将改嫁之。

公主以死自誓,不复朝谒,上表请免主号,与述同徙。

帝大怒曰:"天下岂无男子,欲与述同徙耶?"

主曰:"先帝以妾适于柳家,今其有罪,妾当从坐,不愿陛下屈法申恩。"

帝不从,主忧愤而卒,时年三十二。

临终上表曰:"昔共姜自誓,著美前诗,鄎妫不言,传芳往诰。 妾虽负罪,窃慕古人。 生既不得从夫,死乞葬于柳氏。"

帝览之愈怒,竟不哭,乃葬主于洪渎川,资送甚薄。

朝野伤之。

南阳公主者,炀帝之长女也。

美风仪,有志节,造次必以礼。

年十四,嫁于许国公宇文述子士及,以谨肃闻。

及述病且卒,主视调饮食,手自奉上,世以此称之。

及宇文化及杀逆,主随至聊城,而化及为窦建德所败,士及自济北西归大唐。

时隋代衣冠并在其所,建德引见之,莫不惶惧失常,唯主神色自若。

建德与语,主自陈国破家亡,不能报怨雪耻,泪下盈襟,声辞不辍,情理切至。

建德及观听者莫不为之动容陨涕,咸肃然敬异焉。

及建德诛化及,时主有一子,名禅师,年且十岁。

建德遣武贲郎将于士澄谓主曰:"宇文化及躬行杀逆,人神所不容。 今将族灭其家,公主之子,法当从坐,若不能割爱,亦听留之。"

主泣曰:"武贲既是隋室贵臣,此事何须见问!"建德竟杀之。

主寻请建德削发为尼。

及建德败,将归西京,复与士及遇于东都之下,主不与相见。

士及就之,立于户外,请复为夫妻。

主拒之曰:"我与君仇家。 今恨不能手刃君者,但谋逆之日,察君不预知耳。"

因与告绝,诃令速去。

士及固请之,主怒曰:"必欲就死,可相见也。"

士及见其言切,知不可屈,乃拜辞而去。

襄城王恪妃襄城王恪妃者,河东柳氏女也。

父旦,循州刺史。

妃姿仪端丽,年十余,以良家子合法相,娉以为妃。

未几而恪被废,妃修妇道,事之愈敬。

炀帝嗣位,恪复徙边,帝令使者杀之于道。

恪与辞诀,妃曰:"若王死,妾誓不独生。"

于是相对恸哭。

恪既死,棺敛讫,妃谓使者曰:"妾誓与杨氏同穴。 若身死之后得不别埋,君之惠也。"

遂抚棺号恸,自经而卒。

见者莫不为之涕流。

华阳王楷妃华阳王楷妃者,河南元氏之女也。

父岩,性明敏,有气干。

仁寿中,为黄门侍郎,封龙涸县公。

炀帝嗣位,坐与柳述连事,除名为民,徙南海。

后会赦,还长安。

有人谮岩逃归,收而杀之。

妃有姿色,性婉顺,初以选为妃。

未几而楷被幽废,妃事楷逾谨,每见楷有忧惧之色,辄陈义理以慰谕之,楷甚敬焉。

及江都之乱,楷遇宇文化及之逆,以妃赐其党元武达。

武达初以宗族之礼,置之别舍,后因醉而逼之。

妃自誓不屈,武达怒,挞之百余,辞色弥厉。

因取甓自毁其面,血泪交下,武达释之。

妃谓其徒曰:"我不能早死,致令将见侵辱,我之罪也。"

因不食而卒。

谯国夫人谯国夫人者,高凉洗氏之女也。

世为南越首领,跨据山洞,部落十余万家。

夫人幼贤明,多筹略,在父母家,抚循部众,能行军用师,压服诸越。

每劝亲族为善,由是信义结于本乡。

越人之俗,好相攻击,夫人兄南梁州刺史挺,恃其富强,侵掠傍郡,岭表苦之。

夫人多所规谏,由是怨隙止息,海南、儋耳归附者千余洞。

梁大同初,罗州刺史冯融闻夫人有志行,为其子高凉太守宝娉以为妻。

融本北燕苗裔,初,冯弘之投高丽也,遣融大父业以三百人浮海归宋,因留于新会。

自业及融,三世为守牧,他乡羁旅,号令不行。

至是,夫人诫约本宗,使从民礼。

每共宝参决辞讼,首领有犯法者,虽是亲族,无所舍纵。

自此政令有序,人莫敢违。

遇侯景反,广州都督萧勃征兵援台。

高州刺史李迁仕据大皋口,遣召宝。

宝欲往,夫人止之曰:"刺史无故不合召太守,必欲诈君共为反耳。"

宝曰:"何以知之?"夫人曰:"刺史被召援台,乃称有疾,铸兵聚众,而后唤君。 今者若往,必留质,追君兵众。 此意可见,愿且无行,以观其势。"

数日,迁仕果反,遣主帅杜平虏率兵入灨石。

宝知之,遽告,夫人曰:"平虏,骁将也,领兵入灨石,即与官兵相拒,未得还。 迁仕在州,无能为也。 若君自往,必有战斗。 宜遣使诈之,卑辞厚礼,云身未敢出,欲遣妇往参。 彼闻之喜,必无防虑。 于是我将千余人,步担杂物,唱言输赕,得至栅下,贼必可图。"

宝从之,迁仕果大喜,觇夫人众皆担物,不设备。

夫人击之,大捷。

迁仕遂走,保于宁都。

夫人总兵与长城侯陈霸先会于灨石。

还谓宝曰:"陈都督大可畏,极得众心。 我观此人必能平贼,君宜厚资之。"

及宝卒,岭表大乱,夫人怀集百越,数州晏然。

至陈永定二年,其子仆年九岁,遗帅诸首领朝于丹阳,起家拜阳春郡守。

后广州刺史欧阳纥谋反,召仆至高安,诱与为乱。

仆遣使归告夫人,夫人曰:"我为忠贞,经今两代,不能惜汝,辄负国家。"

遂发兵拒境,帅百越酋长迎章昭达。

内外逼之,纥徒溃散。

仆以夫人之功,封信都侯,加平越中郎将,转石龙太守。

诏使持节册夫人为中郎将、石龙太夫人,赉绣"W油络驷马安车一乘,给鼓吹一部,并麾幢旌节,其卤簿一如刺史之仪。 至德中,仆卒。 后遇陈国亡,岭南未有所附,数郡共奉夫人,号为圣母,保境安民。 高祖遣总管韦洸安抚岭外,陈将徐璒以南康拒守。 洸至岭下,逡巡不敢进。 初,夫人以扶南犀杖献于陈主,至此,晋王广遣陈主遗夫人书,谕以国亡,令其归化,并以犀杖及兵符为信,夫人见杖,验知陈亡,集首领数千,尽日恸哭。 遣其孙魂帅众迎洸,入至广州,岭南悉定。 表魂为仪同三司,册夫人为宋康郡夫人。 未几,番禺人王仲宣反,首领皆应之,围洸于州城,进兵屯衡岭。 夫人遣孙暄帅师救洸。 暄与逆党陈佛智素相友善,故迟留不进。 夫人知之,大怒,遣使执暄,系于州狱。 又遣孙盎出讨佛智,战克,斩之。 进兵至南海,与鹿愿军会,共败仲宣。 夫人亲被甲,乘介马,张锦伞,领彀骑,卫诏使裴矩巡抚诸州,其苍梧首领陈坦、冈州冯岑翁、梁化邓马头、藤州李光略、罗州庞靖等皆来参谒。 还令统其部落,岭表遂定。 高祖异之,拜盎为高州刺史,仍赦出暄,拜罗州刺史。 追赠宝为广州总管、谯国公,册夫人为谯国夫人。 以宋康邑回授仆妾洗氏。 仍开谯国夫人幕府,置长史以下官属,给印章,听发部落六州兵马,若有机急,便宜行事。 降敕书曰:“朕抚育苍生,情均父母,欲使率土清净,兆庶安乐。 而王仲宣等辄相聚结,扰乱彼民,所以遣往诛翦,为百姓除害。 夫人情在奉国,深识正理,遂令孙盎斩获佛智,竟破群贼,甚有大功。 今赐夫人物五千段。 暄不进愆,诚合罪责,以夫人立此诚效,故特原免。 夫人宜训导子孙,敦崇礼教,遵奉朝化,以副朕心。"

皇后以首饰及宴服一袭赐之,夫人并盛于金箧,并梁、陈赐物各藏于一库。

每岁时大会,皆陈于庭,以示子孙,曰:"汝等宜尽赤心向天子。 我事三代主,唯用一好心。 今赐物具存,此忠孝之报也,愿汝皆思念之。"

时番州总管赵讷贪虐,诸俚獠多有亡叛。

夫人遣长史张融上封事,论安抚之宜,并言讷罪状,不可以招怀远人。

上遣推讷,得其赃贿,竟致于法。

降敕委夫人招慰亡叛。

夫人亲载诏书,自称使者,历十余州,宣述上意,谕诸俚獠,所至皆降。

高祖嘉之,赐夫人临振县汤沐邑,一千五百户。

赠仆为岩州总管、平原郡公。

仁寿初,卒,赙物一千段,谥为诚敬夫人。

郑善果母郑善果母者,清河崔氏之女也。

年十三,出适郑诚,生善果。

而诚讨尉迥,力战死于阵。

母年二十而寡,父彦穆欲夺其志,母抱善果谓彦穆曰:"妇人无再见男子之义。 且郑君虽死,幸有此儿。 弃儿为不慈,背死为无礼。 宁当割耳截发以明素心。 违礼灭慈,非敢闻命。"

善果以父死王事,年数岁,拜使持节、大将军,袭爵开封县公,邑一千户。

开皇初,进封武德郡公。

年十四,授沂州刺史,转景州刺史,寻为鲁郡太守。

母性贤明,有节操,博涉书史,通晓治方。

每善果出听事,母恒坐胡床,于鄣后察之。

闻其剖断合理,归则大悦,即赐之坐,相对谈笑。

若行事不允,或妄瞋怒,母乃还堂,蒙被而泣,终日不食。

善果伏于床前,亦不敢起。

母方起谓之曰:"吾非怒汝,乃愧汝家耳。 吾为汝家妇,获奉洒扫,如汝先君,忠勤之士也,在官清恪,未尝问私,以身徇国,继之以死,吾亦望汝副其此心。 汝既年小而孤,吾寡妇耳,有慈无威,使汝不知礼训,何可负荷忠臣之业乎?汝自童子承袭茅土,位至方伯,岂汝身致之邪?安可不思此事而妄加瞋怒,心缘骄乐,堕于公政!内则坠尔家风,或亡失官爵,外则亏天子之法,以取罪戾。 吾死之日,亦何面目见汝先人于地下乎?"

母恒自纺绩,夜分而寐。

善果曰:"儿封侯开国,位居三品,秩俸幸足,母何自勤如是邪?"答曰:"呜呼!汝年已长,吾谓汝知天下之理,今闻此言,故犹未也。 至于公事,何由济乎?今此秩俸,乃是天子报尔先人之徇命也。 当须散赡六姻,为先君之惠,妻子奈何独擅其利,以为富贵哉!又丝枲纺织,妇人之务,上自王后,下至大夫士妻,各有所制。 若堕业者,是为骄逸。 吾虽不知礼,其可自败名乎?"

自初寡,便不御脂粉,常服大练。

性又节俭,非祭礼宾客之事,酒肉不妄陈于前。

静室端居,未尝辄出门阁。

内外姻戚有吉凶事,但厚加赠遗,皆不诣其家。

非自手作及庄园禄赐所得,虽亲族礼遗,悉不许入门。

善果历任州郡,唯内自出馔,于衙中食之,公廨所供,皆不许受,悉用修治廨宇及分给僚佐。

善果亦由此克己,号为清吏。

炀帝遣御史大夫张衡劳之,考为天下最。

征授光禄卿。

其母卒后,善果为大理卿,渐骄恣,清公平允遂不如畴昔焉。

孝女王舜孝女王舜者,赵郡王子春之女也。

子春与从兄长忻不协,属齐灭之际,长忻与其妻同谋杀子春。

舜时年七岁,有二妹,粲年五岁,璠年二岁,并孤苦,寄食亲戚。

舜抚育二妹,恩义甚笃。

而舜阴有复仇之心,长忻殊不为备。

姊妹俱长,亲戚欲嫁之,辄拒不从。

乃密谓其二妹曰:"我无兄弟,致使父仇不复。 吾辈虽是女子,何用生为?我欲共汝报复,汝意如何?"二妹皆垂泣曰:"唯姊所命。"

是夜,姊妹各持刀逾墙而入,手杀长忻夫妻,以告父墓。

因诣县请罪,姊妹争为谋首,州县不能决。

高祖闻而嘉叹,特原其罪。

韩觊妻韩觊妻者,洛阳于氏女也,字茂德,父实,周大左辅。

于氏年十四,适于觊。

虽生长膏腴,家门鼎盛,而动遵礼度,躬自俭约,宗党敬之。

年十八,觊从军战没,于氏哀毁骨立,恸感行路。

每至朝夕奠祭,皆手自捧持。

及免丧,其父以其幼少无子,将嫁之。

誓无异志。

复令家人敦喻,于氏尽夜涕泣,截发自誓。

其父喟然伤感,遂不夺其志焉。

因养夫之孽子世隆为嗣,身自抚育,爱同己生,训导有方,卒能成立。

自孀居已后,唯时或归宁,至于亲族之家,绝不来往。

有尊卑就省谒者,送迎皆不出户庭。

蔬食布衣,不听声乐,以此终身。

高祖闻而嘉叹,下诏褒美,表其门闾,长安中号为节妇阙。

终于家,年七十二。

陆让母陆让母者,上党冯氏女也。

性仁爱,有母仪,让即其孽子也。

仁寿中,为番州刺史,数有聚敛,赃货狼籍,为司马所奏。

上遣使按之皆验,于是囚诣长发,亲临问。

让称冤,上复令治书侍御史抚按之,状不易前。

乃命公卿百僚议之,咸曰"让罪当死"。

诏可其奏。

让将就刑,冯氏蓬头垢面诣朝堂数让曰:"无汗马之劳,致位刺史,不能尽诚奉国,以答鸿恩,而反违犯宪章,赃货狼籍。 若言司马诬汝,百姓百官不应亦皆诬汝。 若言至尊不怜愍汝,何故治书覆汝?岂诚臣?岂孝子?不诚不孝,何以为人!"于是流涕呜咽,亲持盂粥劝让令食。

既而上表求哀,词情甚切,上愍然为之改容。

献皇后甚奇其意,致请于上。

治书侍御史柳彧进曰:"冯氏母德之至,有感行路。 如或杀之,何以为劝?"上于是集京城士庶于硃雀门,遣舍人宣诏曰:"冯氏以嫡母之德,足为世范,慈爱之道,义感人神,特宜矜免,用奖风俗。 让可减死,除名为民。"

复下诏曰:"冯氏体备仁慈,夙闲礼度。 孽让非其所生,往犯宪章,宜从极法。 躬自诣阙,为之请命,匍匐顿颡。 朕哀其义,特免死辜。 使天下妇人皆如冯者,岂不闺门雍睦,风俗和平!朕每嘉叹不能已。 宜标扬优赏,用章有德。 可赐物五百段。"

集诸命妇,与冯相识,以宠异之。

刘昶女刘昶女者,河南长孙氏之妇也。

昶在周,尚公主,官至柱国、彭国公,数为将帅,位望隆显。

与高祖有旧。

及受禅,甚亲任,历左武卫大将军、庆州总管。

其子居士,为太子千牛备身,聚徒任侠,不遵法度,数得罪。

上以昶故,每辄原之。

居士转恣,每大言曰:"男儿要当辫头反缚,籧篨上作獠舞。"

取公卿子弟膂力雄健者,辄将至家,以车轮括其颈而棒之。

殆死能不屈者,称为壮士,释而与交。

党与三百人,其趫捷者号为饿鹘队,武力者号为蓬转队。

每韝鹰绁犬,连骑道中,殴击路人,多所侵夺。

长安市里无贵贱,见之者皆辟易,至于公卿妃主,莫敢与校者。

其女则居士之姊也,每垂泣诲之,殷勤恳恻。

居士不改,至破家产。

昶年老,奉养甚薄。

其女时寡居,哀昶如此,每归宁于家,躬勤纺绩,以致其甘脆。

有人告居士与其徒游长安城,登故未央殿基,南向坐,前后列队,意有不逊,每相约曰:"当为一死耳。"

又时有人言居士遣使引突厥令南寇,当于京师应之。

上谓昶曰:"今日之事,当复如何?"昶犹恃旧恩,不自引咎,直前曰:"黑白在于至尊。"

上大怒,下昶狱,捕居士党与,治之甚急。

宪司又奏昶事母不孝。

其女知昶必不免,不食者数日,每亲调饮食,手自捧持,诣大理饷其父。

见狱卒,长跪以进,歔欷呜咽,见者伤之。

居士坐斩,昶竟赐死于家。

诏百僚临视。

时其女绝而复苏者数矣,公卿慰谕之。

其女言父无罪,坐子以及于祸。

词情哀切,人皆不忍闻见。

遂布衣蔬食以终其身。

上闻而叹曰:"吾闻衰门之女,兴门之男,固不虚也!"

钟士雄母钟士雄母者,临贺蒋氏女也。

士雄仕陈为伏波将军。

陈主以士雄岭南酋帅,虑其反覆,每质蒋氏于都下。

及晋王广平江南,以士雄在岭表,欲以恩义致之,遣蒋氏归临贺。

既而同郡虞子茂、钟文华等作乱,举兵攻城,遣人召士雄,士雄将应之。

蒋氏谓士雄曰:"我前在扬都,备尝辛苦。 今逢圣化,母子聚集,没身不能上报,焉得为逆哉!汝若禽兽其心,背德忘义者,我当自杀于汝前。"

士雄于是遂止。

蒋氏复为书与子茂等,谕以祸福。

子茂不从,寻为官军所败。

上闻蒋氏,甚异之,封为安乐县君。

时尹州寡妇胡氏者,不知何氏妻也,甚有志节,为邦族所重。

当江南之乱,讽谕宗党,皆守险不从叛逆,封为密陵郡君。

孝妇覃氏孝妇覃氏者,上郡钟氏妇也。

与其夫相见未几而夫死,时年十八。

事后姑以孝闻。

数年之间,姑及伯叔皆相继而死,覃氏家贫,无以葬。

于是躬自节俭,昼夜纺绩,蓄财十年,而葬八丧,为州里所敬,上闻而赐米百石,表其门闾。

元务光母元务光母者,范阳卢氏女也。

少好读书,造次以礼。

盛年寡居,诸子幼弱,家贫不能就学,卢氏每亲自教授,勖以义方,世以此称之。

仁寿末,汉王谅举兵反,遣将綦良往山东略地。

良以务光为记室。

及良败,慈州刺史上官政簿籍务光之家,见卢氏,悦而逼之,卢氏以死自誓。

政为人凶悍,怒甚,以烛烧其身。

卢氏执志弥固,竟不屈节。

裴伦妻裴伦妻,河东柳氏女也,少有风训。

大业末,伦为渭源令。

属薛举之乱,县城为贼所陷,伦遇害。

柳时年四十,有二女及儿妇三人,皆有美色。

柳氏谓之曰:"我辈遭逢祸乱,汝父已死,我自念不能全汝。 我门风有素,义不受辱于群贼,我将与汝等同死,如何?"其女等皆垂泣曰:"唯母所命。"

柳氏遂自投于井,其女及妇相继而下,皆重死于井中。

赵元楷妻赵元楷妻者,清河崔氏之女也。

父儦,在《文学传》。

家有素范,子女皆遵礼度。

元楷父为仆射,家富于财,重其门望,厚礼以聘之。

元楷甚敬崔氏,虽在宴私,不妄言笑,进止容服,动合礼仪。

化及之反也,元楷随至河北,将归长安。

至滏口,遇盗攻掠,元楷仅以身免。

崔氏为贼所拘,贼请以为妻,崔氏谓贼曰:"我士大夫女,为仆射子妻,今日破亡,自可即死。 遣为贼妇,终必不能。"

群贼毁裂其衣,形体悉露,缚于床箦之上,将凌之。

崔氏惧为所辱,诈之曰:"今力已屈,当听处分,不敢相违,请解缚。"

贼遽释之。

崔因著衣,取贼佩刀,倚树而立曰:"欲杀我,任加刀锯。 若觅死,可来相逼!"贼大怒,乱射杀之。

元楷后得杀妻者,支解之,以祭崔氏之柩。

史臣曰:夫称妇人之德,皆以柔顺为先,斯乃举其中庸,未臻其极者也。

至于明识远图,贞心峻节,志不可夺,唯义所在,考之图史,亦何世而无哉!兰陵主质迈寒松,南阳主心逾匪石、洗媪孝女之忠壮,崔、冯二母之诚恳,足使义勇惭其志烈,兰玉谢其贞芳。

襄城、华阳之妃,裴伦、元楷之妇,时逢艰阻,事乖好合,甘心同穴,颠沛靡它,志励冰霜,言逾皎日,虽《诗》咏共姜之自誓,《传》述伯姬之守死,其将复何以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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