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 卷七十四列传第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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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 卷七十四列传第三十九 令狐德棻、长孙无忌、魏征

酷吏夫为国之体有四焉:一曰仁义,二曰礼制,三曰法令,四曰刑罚。

仁义礼制,政之本也,法令刑罚,政之末也。

无本不立,无末不成。

然教化远而刑罚近,可以助化而不可以专行,可以立威而不可以繁用。

《老子》曰:"其政察察,其人缺缺。"

又曰:"法令滋章,盗贼多有。"

然则令之烦苛,吏之严酷,不能致理,百代可知。

考览前载,有时而用之矣。

昔秦任狱吏,赭衣满道。

汉革其风,矫枉过正。

禁网疏阔,遂漏吞舟,大奸巨猾,犯义侵礼。

故刚克之吏,摧拉凶邪,一切禁奸,以救时弊,虽垂教义,或有所取焉。

高祖膺期,平一江左,四海九州,服教从义。

至于威行郡国,力折公侯,乘传赋人,探丸斫吏者,所在蔑闻焉。

无曩时之弊,亦已明矣。

士文等功不足纪,才行无闻,遭遇时来,叨窃非据,肆其褊性,多行无礼,君子小人,咸罹其毒。

凡厥所莅,莫不懔然。

居其下者,视之如蛇虺,过其境者,逃之如寇仇。

与人之恩,心非好善,加人之罪,事非疾恶。

其所笞辱,多在无辜,察其所为,豺狼之不若也。

无禁奸除猾之志,肆残虐幼贱之心,君子恶之,故编为《酷吏传》也。

厍狄士文厍狄士文,代人也。

祖干,齐左丞相。

父敬,武卫将军、肆州刺史。

士文性孤直,虽邻里至亲莫与通狎。

少读书。

在齐袭封章武郡王,官至领军将军。

周武帝平齐,山东衣冠多迎周师,唯士文闭门自守。

帝奇之,授开府仪同三司、随州刺史。

高祖受禅,加上开府,封湖陂县子,寻拜贝州刺史。

性清苦,不受公料,家无余财。

其子常啖官厨饼,士文枷之于狱累日,杖之一百,步送还京。

僮隶无敢出门,所买盐菜,必于外境。

凡有出入,皆封署其门,亲旧绝迹,庆吊不通。

法令严肃,吏人股战,道不拾遗。

有细过,必深文陷害。

尝入朝,遇上置酒高会,赐公卿入左藏,任取多少。

人皆极重,士文独口衔绢一匹,两手各持一匹。

上问其故,士文曰:"臣口手俱满,余无所须。"

上异之,别加赏物,劳而遣之。

士文至州,发擿奸隐,长吏尺布升粟之赃,无所宽贷。

得千余人而奏之,上悉配防岭南,亲戚相送,哭泣之声遍于州境。

至岭南,遇瘴疠死者十八九,于是父母妻子唯哭士文。

士文闻之,令人捕捉,挝捶盈前,而哭者弥甚。

有京兆韦焜为贝州司马,河东赵达为清河令,二人并苛刻,唯长史有惠政。

时人为之语曰:"刺史罗刹政,司马蝮蛇瞋,长史含笑判,清河生吃人。"

上闻而叹曰:"士文之暴,过于猛兽。"

竟坐免。

未几,以为雍州长史,士文谓人曰:"我向法深,不能窥候要贵,必死此官矣。"

及下车,执法严正,不避贵戚,宾客莫敢至门,人多怨望。

士文从父妹为齐氏嫔,有色,齐灭之后,赐薛国公长孙览为妾。

览妻郑氏性妒,谮之于文献后,后令览离绝。

士文耻之,不与相见。

后应州刺史唐君明居母忧,娉以为妻,由是士文、君明并为御史所劾。

士文性刚,在狱数日,愤恚而死。

家无余财,有子三人,朝夕不继,亲友无内之者。

田式田式,字显标,冯翊下邦人也。

祖安兴,父长乐,仕魏,俱为本郡太守。

式性刚果,多武艺,拳勇绝人。

周明帝时,年十八,授都督,领乡兵。

后数载,拜渭南太守,政尚严猛,吏人重足而立,无敢违法者。

迁本郡太守,亲故屏迹,请托不行。

武帝闻而善之,进位仪同三司,赐爵信都县公,擢拜延州刺史。

从帝平齐,以功加上开府,徙为建州刺史,改封梁泉县公。

高祖总百揆,尉迥作乱鄴城,从韦孝宽击之。

以功拜大将军,进爵武山郡公。

及受禅,拜襄州总管,专以立威为务。

每视事于外,必盛气以待其下,官属股栗,无敢仰视。

有犯禁者,虽至亲昵,无所容贷。

其女婿京兆杜宁,自长安省之,式诫宁无出入。

宁久之不得还,窃上北楼,以畅羁思。

式知之,笞宁五十。

其所爱奴,尝诣式白事,有虫上其衣衿,挥袖拂去之。

式以为慢己,立棒杀之。

或僚吏奸赃,部内劫盗者,无问轻重,悉禁地牢中,寝处粪秽,令其苦毒,自非身死,终不得出。

每赦书到州,式未暇读,先召狱卒,杀重囚,然后宣示百姓。

其刻暴如此。

由是为上所谴,除名为百姓。

式惭恚不食,妻子至其所,辄怒,唯侍僮二人给使左右。

从家中索椒,欲以自杀,家人不与。

阴遣所侍僮诣市买毒药,妻子又夺而弃之。

式恚卧。

其子信时为仪同,至式前流涕曰:"大人既是朝廷旧臣,又无大过。 比见公卿放辱者多矣,旋复升用,大人何能久乎?乃至于此!"式欻然而起,抽刀斫信,信遽走避之,刃中于阈。

上知之,以式为罪己之深,复其官爵。

寻拜广州总管,卒官。

燕荣燕荣,字贵公,华阴弘农人也。

父偘,周大将军。

荣性刚严,有武艺,仕周为内侍上士。

从武帝伐齐,以功授开府仪同三司,封高邑县公。

高祖受禅,进位大将军,封落丛郡公,拜晋州刺史。

从河间王弘击突厥,以功拜上柱国,迁青州总管。

荣在州,选绝有力者为伍伯,吏人过之者,必加诘问,辄楚挞之,创多见骨。

奸盗屏迹,境内肃然。

他州县人行经其界者,畏若寇仇,不敢休息。

上甚善之。

后因入朝觐,特加劳勉。

荣以母老,请每岁入朝,上许之。

及辞,上赐宴于内殿,诏王公作诗以饯之。

伐陈之役,以为行军总管,率水军自东莱傍海,入太湖,取吴郡。

既破丹阳,吴人共立萧瓛为主,阻兵于晋陵,为宇文述所败,退保包山。

荣率精甲五千蹑之,瓛败走,为荣所执,晋陵、会稽悉平。

检校扬州总管。

寻征为右武候将军。

突厥寇边,以为行军总管,屯幽州。

母忧去职。

明年,起为幽州总管。

荣性严酷,有威容,长史见者,莫不惶惧自失。

范阳卢氏,代为著姓,荣皆署为吏卒以屈辱之。

鞭笞左右,动至千数,流血盈前,饮啖自若。

尝按部,道次见丛荆,堪为笞棰,命取之,辄以试人。

人或自陈无咎,荣曰:"后若有罪,当免尔。"

及后犯细过,将挝之,人曰:"前日被杖,使君许有罪宥之。"

荣曰:"无过尚尔,况有过邪!"榜棰如旧。

荣每巡省管内,闻官人及百姓妻女有美色,辄舍其室而淫之。

贪暴放纵日甚。

是时元弘嗣被除为幽州长史,惧为荣所辱,固辞。

上知之,敕荣曰:"弘嗣杖十已上罪,皆须奏闻。"

荣忿曰:"竖子何敢弄我!"于是遣弘嗣监纳仓粟,飏得一糠一秕,辄罚之。

每笞虽不满十,然一日之中,或至三数。

如是历年,怨隙日构,荣遂收付狱,禁绝其粮。

弘嗣饥馁,抽衣絮,杂水咽之。

其妻诣阙称冤,上遣考功侍郎刘士龙驰驿鞫问。

奏荣虐毒非虚,又贼秽狼籍,遂征还京师,赐死。

先是,荣家寝室无故有蛆数斛,从地坟出。

未几,荣死于蛆出之处。

有子询。

赵仲卿赵仲卿,天水陇西人也。

父刚,周大将军。

仲卿性粗暴,有膂力,周齐王宪甚礼之。

从击齐,攻临秦、统戎、威远、伏龙、张壁等五城,尽平之。

又击齐将段孝先于姚襄城,苦战连日,破之。

以功授大都督,寻典宿卫。

平齐之役,以功迁上仪同,兼赵郡太守。

入为畿伯中大夫。

王谦作乱,仲卿使在利州,即与总管豆卢勣发兵拒守。

为谦所攻,仲卿督兵出战,前后一十七阵。

及谦平,进位大将军,封长垣县公,邑千户。

高祖受禅,进爵河北郡公。

开皇三年,突厥犯塞,以行军总管从河间王弘出贺兰山。

仲卿别道俱进,无虏而还。

复镇平凉,寻拜石州刺史。

法令严猛,纤微之失,无所容舍,鞭笞长史,辄至二百。

官人战忄栗,无敢违犯,盗贼屏息,皆称其能。

迁兗州刺史,未之官,拜朔州总管。

于时塞北盛兴屯田,仲卿总管统之。

微有不理者,仲卿辄召主掌,挞其胸背,或解衣倒曳于荆棘中。

时人谓之猛兽。

事多克济,由是收获岁广,边戍无馈运之忧。

会突厥启民可汗求婚于国,上许之。

仲卿因是间其骨肉,遂相攻击。

十七年,启民窘迫,与隋使长孙晟投通汉镇。

仲卿率骑千余驰援之,达头不敢逼。

潜遣人诱致启民所部,至者二万余家。

其年,从高颎指白道以击达头。

仲卿率兵三千为前锋,至族蠡山,与虏相遇,交战七日,大破之。

追奔至乞伏泊,复破之,虏千余口,杂畜万计。

突厥悉众而至,仲卿为方阵,四面拒战。

经五日,会高颎大兵至,合击之,虏乃败走。

追度白道,逾秦山七百余里。

时突厥降者万余家,上命仲卿处之恒安。

以功进位上柱国,赐物三千段。

朝廷虑达头掩袭启民,令仲卿屯兵二万以备之,代州总管韩洪、永康公李药王、蔚州刺史刘隆等,将步骑一万镇恒安。

达头骑十万来寇,韩洪军大败,仲卿自乐宁镇邀击,斩首虏千余级。

明年,督役筑金河、定襄二城,以居启民。

时有表言仲卿酷暴者,上令御史王伟按之,并实,惜其功不罪也。

因劳之曰:"知公清正,为下所恶。"

赐物五百段。

仲卿益恣,由是免官。

仁寿中,检校司农卿。

蜀王秀之得罪,奉诏往益州穷按之。

秀宾客经过之处,仲卿必深文致法,州县长吏坐者太半。

上以为能,赏婢奴五十口,黄金二百两,米粟五千石,奇宝杂物称是。

炀帝嗣位,判兵部、工部二曹尚书事。

其年,卒,时年六十四。

谥曰肃。

赠物五百段。

子弘嗣。

崔弘度弟弘升崔弘度,字摩诃衍,博陵安平人也。

祖楷,魏司空。

父说,周敷州刺史。

弘度膂力绝人,仪貌魁岸,须面甚伟。

性严酷。

年十七,周大冢宰宇文护引为亲信。

寻授都督,累转大都督。

时护子中山公训为蒲州刺史,令弘度从焉。

尝与训登楼,至上层,去地四五丈,俯临之,训曰:"可畏也。"

弘度曰:"此何足畏!"欻然掷下,至地无损伤。

训以其拳捷,大奇之。

后以战勋,授仪同。

从武帝灭齐,进位上开府,鄴县公,赐物三千段,粟麦三千石,奴婢百口,杂畜千计。

寻从汝南公宇文神举破卢昌期于范阳。

宣帝嗣位,从郧国公韦孝宽经略淮南。

弘度与化政公宇文忻、司水贺娄子干至肥口,陈将潘琛率兵数千来拒战,隔水而阵。

忻遣弘度谕以祸福,琛至夕而遁。

进攻寿阳,降陈守将吴文立,弘度功最。

以前后勋,进位上大将军,袭父爵安平县公。

及尉迥作乱,以弘度为行军总管,从韦孝宽讨之。

弘度募长安骁雄数百人为别队,所当无不披靡。

弘度妹先适迥子为妻,及破鄴城,迥窘迫升楼,弘度直上龙尾追之。

迥弯弓将射弘度,弘度脱兜鍪谓迥曰:"相识不?今日各图国事,不得顾私。 以亲戚之情,谨遏乱兵,不许侵辱。 事势如此,早为身计,何所待也?"迥掷弓于地,骂大丞相极口而自杀。

弘度顾其弟弘升曰:"汝可取迥头。"

弘升遂斩之,进位上柱国。

时行军总管例封国公,弘度不时杀迥,致纵恶言,由是降爵一等,为武乡郡公。

开皇初,突厥入寇,弘度以行军总管出原州以拒之。

虏退,弘度进屯灵武。

月余而还,拜华州刺史。

纳其妹为秦孝王妃。

寻迁襄州总管。

弘度素贵,御下严急,动行捶罚,吏人詟气,闻其声,莫不战栗。

所在之处,令行禁止,盗贼屏迹。

梁王萧琮来朝,上以弘度为江陵总管,镇荆州。

弘度未至,而琮叔父严拥居人以叛,弘度追之不及。

陈人惮弘度,亦不敢窥荆州。

平陈之役,以行军总管从秦孝王出襄阳道。

及陈平,赐物五千段。

高智慧等作乱,复以行军总管出泉门道,隶于杨素。

弘度与素,品同而年长,素每屈下之,一旦隶素,意甚不平,素言多不用。

素亦优容之。

及还,检校原州事,仍领行军总管以备胡,无虏而还,上甚礼之,复以其弟弘升女为河南王妃。

仁寿中,检校太府卿。

自以一门二妃,无所降下,每诫其僚吏曰:"人当诚恕,无得欺诳。"

皆曰:"诺。"

后尝食鳖,侍者八九人,弘度一一问之曰:"鳖美乎?"人惧之,皆云:"鳖美。"

弘度大骂曰:"佣奴何敢诳我?汝初未食鳖,安知其美?"俱杖八十。

官属百工见之者,莫不流汗,无敢欺隐。

时有屈突盖为武候骠骑,亦严刻,长安为之语曰:"宁饮三升酢,不见崔弘度。 宁茹三升艾,不逢屈突盖。"

然弘度理家如官,子弟斑白,动行捶楚,闺门整肃,为当时所称。

未几,秦王妃以罪诛,河南王妃复被废黜。

弘度忧恚,谢病于家,诸弟乃与之别居,弥不得志。

炀帝即位,河南王为太子,帝将复立崔妃,遣中使就第宣旨。

使者诣弘升家,弘度不之知也。

使者返,帝曰:"弘度有何言?"使者曰:"弘度称有疾不起。"

帝默然,其事竟寝。

弘度忧愤,未几,卒。

弘升字上客,在周为右侍上士。

尉迥作乱相州,与兄弘度击之,以功拜上仪同。

寻加上开府,封黄台县侯,邑八百户。

高祖受禅,进爵为公,授骠骑将军。

宿卫十余年,以勋旧迁慈州刺史。

数岁,转郑州刺史。

后以戚属之故,待遇愈隆,迁襄州总管。

及河南王妃罪废,弘升亦免官。

炀帝即位,历冀州刺史、信都太守,进位金紫光禄大夫,转涿郡太守。

辽东之役,检校左武卫大将军事,指平壤。

与宇文述等同败绩,奔还,发病而卒,时年六十。

元弘嗣元弘嗣,河南洛阳人也。

祖刚,魏渔阳王。

父经,周渔阳郡公。

弘嗣少袭爵,十八为左亲卫。

开皇九年,从晋王平陈,以功授上仪同。

十四年,除观州总管长史,在州专以严峻任事,吏人多怨之。

二十年,转幽州总管长史。

于时燕荣为总管,肆虐于弘嗣,每被笞辱。

弘嗣心不伏,荣遂禁弘嗣于狱,将杀之。

及荣诛死,弘嗣为政,酷又甚之。

每推鞫囚徒,多以酢灌鼻,或襜弋其下窍,无敢隐情,奸伪屏息。

仁寿末,授木工监,修营东都。

大业初,炀帝潜有取辽东之意,遣弘嗣往东莱海口监造船。

诸州役丁苦其捶楚,官人督役,昼夜立于水中,略不敢息,自腰以下,无不生蛆,死者十三四。

寻迁黄门侍郎,转殿内少监。

辽东之役,进位金紫光禄大夫。

明年,帝复征辽东,会奴贼寇陇右,诏弘嗣击之。

及玄感作乱,逼东都,弘嗣屯兵安定。

或告之谋应玄感者,代王侑遣使执之,送行在所。

以无反形当释,帝疑不解,除名,徙日南,道死,时年四十九。

有子仁观。

王文同王文同,京兆颍阳人也。

性明辩,有干用。

开皇中,以军功拜仪同,寻授桂州司马。

炀帝嗣位,征为光禄少卿,以忤旨,出为恒山郡丞。

有一人豪猾,每持长吏长短,前后守令咸惮之。

文同下车,闻其名,召而数之。

因令左右剡木为大橛,埋之于庭,出尺余,四角各埋小橛。

令其人踣心于木橛上,缚四支于小橛,以棒殴其背,应时溃烂。

郡中大骇,吏人相视慑气。

及帝征辽东,令文同巡察河北诸郡。

文同见沙门斋戒菜食者,以为妖妄,皆收系狱。

比至河间,召诸郡官人,小有迟违者,辄皆覆面于地而箠杀之。

求沙门相聚讲论,及长老共为佛会者数百人,文同以为聚结惑众,尽斩之。

又悉裸僧尼,验有淫状非童男女者数千人,复将杀之。

郡中士女号哭于路,诸郡惊骇,各奏其事。

帝闻而大怒,遣使者达奚善意驰锁之,斩于河间,以谢百姓,仇人剖其棺,脔其肉而啖之,斯须咸尽。

史臣曰:御之良者,不在于烦策,政之善者,无取于严刑。

故虽宽猛相资,德刑互设,然不严而化,前哲所重。

士文等运属钦明,时无桀黠,未闲道德,实怀残忍。

贼人肌体,同诸木石,轻人性命,甚于刍狗。

长恶不悛,鲜有不及,故或身婴罪戮,或忧恚颠陨。

凡百君子,以为有天道焉。

呜呼!后来之士,立身从政,纵不能为子高门以待封,其可令母扫墓而望丧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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