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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别一
臣闻为治有先后,有本末,向之所论者,当今之所宜先,而为治之大凡也。
若夫事之利害,计之得失,臣请得列而言之。
盖其总四,其别十七。
一曰课百官,二曰安万民,三曰厚货财,四曰训兵旅。
课百官者,其别有六。
一曰厉法禁。
昔者圣人制为刑赏,知天下之乐乎赏而畏乎刑也,是故施其所乐者,自下而上。
民有一介之善,不终朝而赏随之,是以下之为善者,足以知其无有不赏也。
施其所畏者,自上而下。
公卿大臣有毫发之罪,不终朝而罚随之,是以上之为不善者,亦足以知其无有不罚也。
《诗》曰:"刚亦不吐,柔亦不茹。"
夫天下之所谓权豪贵显而难令者,此乃圣人之所借以徇天下也。
舜诛四凶而天下服,何也?此四族者,天下之大族也。
夫惟圣人为能击天下之大族,以服小民之心,故其刑罚至于措而不用。
周之衰也,商鞅、韩非峻刑酷法,以督责天下。
然其所以为得者,用法始于贵戚大臣,而后及于疏贱,故能以其国霸。
由此观之,商鞅、韩非之刑法,非舜之刑,而所以用刑者,舜之术也。
后之庸人,不深原其本末,而猥以舜之用刑之术,与商鞅、韩非同类而弃之。
法禁之不行,奸宄之不止,由此其故也。
今州县之吏,受赇而鬻狱,其罪至于除名,而其官不足以赎,则至于婴木索,受笞,此亦天下之至辱也。
而士大夫或冒行之。
何者?其心有所不服也。
今夫大吏之为不善,非特簿书米盐出入之间也,其位愈尊,则其所害愈大;其权愈重,则其下愈不敢言。
幸而有不畏强御之士,出力而排之,又幸而不为上下之所抑,以遂成其罪,则其官之所减者,至于罚金,盖无几矣。
夫过恶暴著于天下,而罚不伤其毫毛;卤莽于公卿之间,而纤悉于州县之小吏。
用法如此,宜其天下之不心服也。
用法而不服其心,虽刀锯斧铖,犹将有所不避,而况于木索、笞哉!
方今法令至繁,观其所以堤防之具,一举足且入其中,而大吏犯之,不至于可畏,其故何也?天下之议者曰:古者之制,"刑不上大夫,"大臣不可以法加也。
嗟夫!"刑不上大夫"者,岂曰大夫以上有罪而不刑欤?古之人君,责其公卿大臣至重,而待其士庶人至轻也。
责之至重,故其所以约束之者愈宽;待之至轻,故其所堤防之者甚密。
夫所贵乎大臣者,惟不待约束,而后免于罪戾也。
是故约束愈宽,而大臣益以畏法。
何者?其心以为人君之不我疑而不忍欺也。
苟幸其不疑而轻犯法,则固已不容于诛矣。
故夫大夫以上有罪,不从于讯鞫论报,如士庶人之法。
斯以为"刑不上大夫"而已矣。
天下之吏,自一命以上,其莅官临民苟有罪,皆书于其所谓历者,而至于馆阁之臣出为郡县者,则遂罢去。
此真圣人之意,欲有以重责之也。
奈何其与士庶人较罪之轻重,而又以其爵减耶?夫律,有罪而得以首免者,所以开盗贼小人自新之途。
而今之卿大夫有罪亦得以首免,是以盗贼小人待之欤?天下惟其无罪也,是以罚不可得而加。
如知其有罪而特免其罚,则何以令天下?今夫大臣有不法,或者既已举之,而诏曰勿推,此何为者也?圣人为天下,岂容有此暧昧而不决?故曰:厉法禁自大臣始,则小臣不犯矣。
策别二
其二曰抑侥幸。
夫所贵乎人君者,予夺自我,而不牵于众人之论也。
天下之学者莫不欲仕,仕者莫不欲贵。
如从其欲,则举天下皆贵而后可。
惟其不可从也,是故仕不可以轻得,而贵不可以易致。
此非有所吝也。
爵禄,出乎我者也,我以为可予而予之,我以为可夺而夺之,彼虽有言者,不足畏也。
天下有可畏者,赋敛不可以不均,刑罚不可以不平,守令不可以不择,此诚足以致天下之安危而可畏者也。
我欲慎爵赏,爱名器,而嚣嚣者以为不可,是乌足恤哉?
国家自近岁以来,吏多而阙少,率一官而三人共之,居者一人,去者一人,而伺之者又一人,是一官而有二人者无事而食也。
且其莅官之日浅,而闲居之日长,以其莅官之所得,而为闲居仰给之资,是以贪吏常多而不可禁,此用人之大弊也。
古之用人者,取之至宽,而用之至狭。
取之至宽,故贤者不隔;用之至狭,故不肖者无所容。
《记》曰:"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 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
然则是取之者未必用也。
今之进士,自二人以下者皆试官。
夫试之者,岂一定之谓哉?固将有所废置焉耳。
国家取人,有制策,有进士,有明经,有词科,有任子,有府史杂流,凡此者,虽众无害也。
其终身进退之决,在乎召见改官之日,此尤不可以不爱惜慎重者也。
今之议者,不过曰多其资考,而责之以举官之数。
且彼有勉强而已,资考既足,而举官之数亦以及格,则将执文墨以取必于我,虽千百为辈,莫敢不尽与。
臣窃以为今之患,正在于任法太过。
是以为一定之制,使天下可以岁月必得,甚可惜也。
方今之便,莫若使吏六考以上,皆得以名闻于吏部,吏部以其资考之远近,举官之众寡,而次第其名,然后使一二大臣杂治之,参之以其才器之优劣而定其等,岁终而奏之,以诏天子废置。
度天下之吏,每岁以物故罪免者几人,而增损其数,以所奏之等补之,及数而止,使其予夺亦杂出于贤不肖之间,而无有一定之制。
则天下之吏,不敢有必得之心,将自奋厉磨淬,以求闻于时。
而向之所谓用人之大弊者,将不劳而自去。
然而议者必曰:法不一定,而以才之优劣为差,则是好恶之私有以启之也。
臣以为不然。
夫法者,本以存其大纲,而其出入变化,固将付之于人。
昔者唐有天下,举进士者,群至于有司之门。
唐之制,惟有司之信也。
是故有司得以搜罗天下之贤俊,而习知其为人。
至于一日之试,则固已不取也。
唐之得人,于斯为盛。
今以名闻于吏部者,每岁不过数十百人,使二三大臣得以访问参考其才,虽有失者,盖已寡矣。
如必曰任法而不任人,天下之人,必不可信。
则夫一定之制,臣亦未知其果不可以为奸也。
策别三
其三曰决壅蔽。
所贵乎朝廷清明而天下治平者,何也?天下不诉而无冤,不谒而得其所欲,此尧舜之盛也。
其次不能无诉,诉而必见察;不能无谒,谒而必见省。
使远方之贱吏,不知朝廷之高;而一介之小民,不识官府之难。
而后天下治。
今夫一人之身,有一心两手而已。
疾痛苛痒,动于百体之中,虽其甚微不足以为患,而手随至。
夫手之至,岂其一一而听之心哉,心之所以素爱其身者深,而手之所以素听于心者熟,是故不待使令而卒然以自至。
圣人之治天下,亦如此而已。
百官之众,四海之广,使其关节脉理,相通为一。
叩之而必闻,触之而必应。
夫是以天下可使为一身。
天子之贵,士民之贱,可使相爱。
忧患可使同,缓急可使救。
今也不然。
天下有不幸而诉其冤,如诉之于天。
有不得已而谒其所欲,如谒之于鬼神。
公卿大臣不能究其详悉,而付之于胥吏,故凡贿赂先至者,朝请而夕得,徒手而来者,终年而不获。
至于故常之事,人之所当得而无疑者,莫不务为留滞,以待请属。
举天下一毫之事,非金钱无以行之。
昔者汉唐之弊,患法不明,而用之不密,使吏得以空虚无据之法而绳天下,故小人以无法为奸。
今也法令明具,而用之至密,举天下惟法之知。
所欲排者,有小不如法,而可指以为瑕。
所欲与者,虽有所乖戾,而可借法以为解。
故小人以法为奸。
今天下所为多事者,岂事之诚多耶?吏欲有所鬻而未得,则新故相仍,纷然而不决,此王化之所以壅遏而不行也。
昔桓文之霸,百官承职,不待教令而办,四方之宾至,不求有司。
王猛之治秦,事至纤悉,莫不尽举,而人不以为烦。
盖史之所记:麻思还冀州,请于猛。
猛曰:"速装,行矣。"
至暮而符下。
及出关,郡县皆已被符。
其令行禁止而无留事者,至于纤悉,莫不皆然。
苻坚以戎狄之种,至为霸王,兵强国富,垂及升平者,猛之所为,固宜其然也。
今天下治安,大吏奉法,不敢顾私,而府史之属招权鬻法,长吏心知而不问,以为当然。
此其弊有二而已。
事繁而官不勤,故权在胥吏。
欲去其弊也,莫如省事而厉精。
省事莫如任人,厉精莫如自上率之。
今之所谓至繁,天下之事,关于其中,诉者之多,而谒者之众,莫如中书与三司。
天下之事,分于百官,而中书听其治要。
郡县之钱币制于转运使,而三司受其会计。
此宜若不至于繁多。
然中书不待奏课以定其黜陟而关预其事,则是不任有司也。
三司之吏,推析赢虚至于毫毛以绳郡县,则是不任转运使也。
故曰:省事莫如任人。
古之圣王,爱日以求治,辨色而视朝,苟少安焉而至于日出,则终日为之不给。
以少而言之,一日而废一事,一月则可知也。
一岁,则事之积者不可胜数矣。
欲事之无繁,则必劳于始而逸于终。
晨兴而晏罢,天子未退,则宰相不敢归安于私第。
宰相日昃而不退,则百官莫不震悚尽力于王事,而不敢宴游。
如此,则纤悉隐微莫不举矣。
天子求治之勤过于先王,而议者不称王季之晏朝而称舜之无为,不论文王之昃而论始皇之量书。
此何以率天下之怠耶?臣故曰:厉精莫如自上率之。
则壅蔽决矣。
策别四
其四曰专任使。
夫吏之与民,犹工人之操器。
易器而操之,其始莫不龃龉而不相得。
是故虽有长材异能之士,朝夕而去,则不如庸人之久且便也。
自汉至今,言吏治者,皆推孝文之时,以为任人不可以仓卒而责其成效。
又其三岁一迁,吏不可为长远之计,则其所施设一切出于苟简。
此天下之士,争以为言,而臣知其未可以卒行也。
夫天下之吏,惟其病多而未有以处也,是以扰扰在此。
如使五六年或七八年而后迁,则将有十年不得调者矣。
朝廷方将减任子,清冗官,则其行之当有所待。
而臣以为当今之弊,有甚不可者。
夫京兆府,天下之所观望而化,王政之所由始也。
四方之冲,两河之交,舟车商贾之所聚,金玉锦绣之所积,故其民不知有耕稼织之劳。
富贵之所移,货利之所眩,故其不知有恭俭廉退之风。
以书数为终身之能,以府史贱吏为乡党之荣,故其民不知有儒学讲习之贤。
夫是以狱讼繁滋而奸不可止,为治者益以苟且,而不暇及于教化,四方观之,使风俗日以薄恶,未始不由此也。
今夫为京兆者,戴星而出,见烛而入,案牍笞,交乎其前。
拱手而待命者,足相蹑乎其庭。
持词而求诉者,肩相摩乎其门。
憧憧焉不知其为谁,一讯而去,得罪者不知其得罪之由,而无罪者亦不知其无罪之实。
如此则刑之不服,赦之不悛,狱讼之繁,未有已也。
夫大司农者,天下之所以赢虚,外计之所从受命也。
其财赋之出入,簿书之交错,纵横变化,足以为奸,而不可推究。
上之人不能尽知而付吏。
吏分职乎其中者,以数十百人,其耳目足以及吾之所不及,是以能者不过粗知其大纲,而不能惟吏之听。
贿赂交乎其门,四方之有求者,聚乎其家。
天下之大弊,无过此二者。
臣窃以为今省府之重,其择人宜精,其任人宜久。
凡今之弊,皆不精不久之故。
何则?天下之贤者不可以多得。
而贤者之中,求其治繁者,又不可以人人而能也。
幸而有一人焉,又不久而去。
夫世之君子,苟有志于天下,而欲为长远之计者,则其效不可以朝夕见,其始若迂阔,而其终必将有所可观。
今期月不报政,则朝廷以为是无能为者,不待其成而去之。
而其翕然见称于人者,又以为有功而擢为两府。
然则是为省府者,能与不能,皆不得久也。
夫以省府之繁,终岁不得休息,朝廷既以汲汲而去之,而其人亦莫不汲汲而求去。
夫吏胥者,皆老于其局,长子孙于其中。
以汲汲求去之人,而御长子孙之吏,此其相视,如客主之势,宜其奸弊不可得而去也。
省府之位,不为卑矣。
苟有能者而老于此,不为不用矣。
古之用人者,知其久劳于位,则时有以赐予劝奖之,以厉其心,不闻其骤迁以夺其成效。
今天下之吏,纵未能一概久而不迁,至于省府,亦不可以仓卒而去。
吏知其久居而不去也,则其欺诈固已少衰矣。
而其人亦得深思熟虑周旋于其间,不过十年,将必有卓然可观者也。
策别五
其五曰无责难。
无责难者,将有所深责也。
昔者圣人之立法,使人可以过,而不可以不及。
何则?其所求于人者,众人之所能也。
天下有能为众人之所不能者,固无以加矣,而不能者不至于犯法。
夫如此而犹有犯者,然后可以深惩而决去之。
由此而言,则圣人之所以不责人之所不能者,将以深责乎人之所能也。
后之立法者异于是。
责人以其所不能,而其所能者,不深责也。
是以其法不可行,而其事不立。
夫事不可以两立也,圣人知其然,是故有所取,必有所舍;有所禁,必有所宽。
宽之则其禁必止,舍之则其取必得。
今夫天下之吏不可以人人而知也,故使长吏举之。
又恐其举之以私而不得其人也,故使长吏任之。
他日有败事,则以连坐。
其过重者其罚均。
且夫人之难知,自尧舜病之矣。
今日为善,而明日为恶,犹不可保,况于十数年之后,其幼者已壮,其壮者已老,而犹执其一时之言,使同被其罪,不已过乎!天下之人,仕而未得志也,莫不勉强为善以求举。
惟其既已改官而无忧,是故荡然无所不至。
方其在州县之中,长吏亲见其廉谨勤干之节,则其势不可以不举,彼又安知其终身之所为哉?故曰今之法责人以其所不能者,谓此也。
一县之长,察一县之属。
一郡之长,察一郡之属。
职司者,察其属郡者也。
此三者,其属无几耳。
其贪其廉,其宽猛,其能与不能,不可谓不知也。
今且有人牧牛羊者,而不知其肥瘠,是可复以为牧人欤?夫为长而属之不知,则此固可以罢免而无足惜者。
今其属官有罪,而其长不即以闻,他日有以告者,则其长不过为失察。
而去官者,又以不坐。
夫失察,天下之微罪也。
职司察其属郡,郡县各察其属,此非人之所不能,而罚之甚轻,亦可怪也。
今之世所以重发赃吏者,何也?夫吏之贪者,其始必诈廉以求举,举者皆王公贵人,其下者亦卿大夫之列,以身任之。
居官者莫不爱其同类等夷之人,故其树根牢固而不可动。
连坐者常六七人,甚者至十余人,此如盗贼质劫良民以求苟免耳。
为法之弊,至于如此,亦可变矣。
如臣之策,以职司守令之罪罪举官,以举官之罪罪职司守令。
今使举官与所举之罪均,纵又加之,举官亦无如之何,终不能逆知终身之廉者而后举,特推之于幸不幸而已。
苟以其罪罪职司守令,彼其势诚有以督察之。
臣知贪吏小人无容足之地,又何必于举官焉难之。
策别六
其六曰无沮善。
昔者先王之为天下,必使天下欣欣然常有无穷之心,力行不倦,而无自弃之意。
夫惟自弃之人,则其为恶也,甚毒而不可解。
是以圣人畏之,设为高位重禄以待能者。
使天下皆得踊跃自奋,扳援而来。
惟其才之不逮,力之不足,是以终不能至于其间,而非圣人塞其门、绝其途也。
夫然,故一介之贱吏,闾阎之匹夫,莫不奔走于善,至于老死而不知休息,此圣人以术驱之也。
天下苟有甚恶而不可忍也,圣人既已绝之,则屏之远方,终身不齿。
此非独不仁也。
以为既已绝之,彼将一旦肆其愤毒,以残害吾民。
是故绝之则不用,用之则不绝。
既已绝之,又复用之,则是驱之于不善,而又假之以其具也。
无所望而为善,无所爱惜而不为恶者,天下一人而已矣。
以无所望之人,而责其为善,以无所爱惜之人,而求其不为恶,又付之以人民,则天下知其不可也。
世之贤者,何常之有?或出于贾竖贱人,甚者至于盗贼,往往而是。
而儒生贵族,世之所望为君子者,或至于放肆不轨,小民之不若。
圣人知其然,是故不逆定于其始进之时,而徐观其所试之效,使天下无必得之由,亦无必不可得之道。
天下知其不可以必得也,然后勉强于功名而不敢侥幸。
知其不至于必不可得而可勉也,然后有以自慰其心,久而不懈。
嗟夫!圣人之所以鼓舞天下,天下之人日化而不自知者,此其为术欤?
后之为政者则不然。
与人以必得,而绝人以必不可得。
此其意以为进贤而退不肖。
然天下之弊,莫甚于此。
今夫制策之及等,进士之高第,皆以一日之间,而决取终身之富贵。
此虽一时之文辞,而未知其临事之否,则其用之不已太遽乎!天下有用人而绝之者三。
州县之吏,苟非有大过而不可复用,则其他犯法,皆可使竭力为善以自赎。
而今世之法,一陷于罪戾,则终身不迁,使之不自聊赖而疾视其民,肆意妄行而无所顾惜。
此其初未必小人也,不幸而陷于其中,途穷而无所入,则遂以自弃。
府史贱吏,为国者知其不可阙也,是故岁久则补以外官。
以其所从来之卑也,而限其所至,则其中虽有出群之才,终亦不得齿于士大夫之列。
夫人出身而仕者,将以求贵也,贵不可得而至矣,则将惟富之求,此其势然也。
如是,则虽至于鞭笞戮辱,而不足以禁其贪。
故夫此二者,苟不可以遂弃,则宜有以少假之也。
入赀而仕者,皆得补郡县之吏,彼知其终不得迁,亦将逞其一时之欲,无所不至。
夫此,诚不可以迁也,则是用之之过而已。
臣故曰:绝之则不用,用之则不绝。
此三者之谓也。
策别七
安万民者,其别有六。
一曰敦教化。
夫圣人之于天下,所恃以为牢固不拔者,在乎天下之民可与为善,而不可与为恶也。
昔者三代之民,见危而授命,见利而不忘义。
此非必有爵赏劝乎其前,而刑罚驱乎其后也。
其心安于为善,而忸怩于不义,是故有所不为。
夫民知有所不为,则天下不可以敌,甲兵不可以威,利禄不可以诱,可杀可辱、可饥可寒而不可与叛,此三代之所以享国长久而不拔也。
及至秦、汉之世,其民见利而忘义,见危而不能授命。
法禁之所不及,则巧伪变诈,无所不为,疾视其长上而幸其灾。
因之以水旱,加之以盗贼,则天下枵然无复天子之民矣。
世之儒者常有言曰:"三代之时,其所以教民之具,甚详且密也。 学校之制,射飨之节,冠婚丧祭之礼,粲然莫不有法。 及至后世,教化之道衰,而尽废其具,是以若此无耻也。"
然世之儒者,盖亦尝试以此等教天下之民矣,而卒以无效,使民好文而益偷,饰诈而相高,则有之矣,此亦儒者之过也。
臣愚以为若此者,皆好古而无术,知有教化而不知名实之所存者也。
实者所以信其名,而名者所以求其实也。
有名而无实,则其名不行。
有实而无名,则其实不长。
凡今儒者之所论,皆其名也。
昔武王既克商,散财发粟,使天下知其不贪;礼下贤俊,使天下知其不骄;封先圣之后,使天下知其仁;诛飞廉、恶来,使天下知其义,如此,则其教化天下之实,固已立矣。
天下耸然皆有忠信廉耻之心,然后文之以礼乐,教之以学校,观之以射飨,而谨之以冠婚丧祭,民是以目击而心谕,安行而知得也。
及至秦、汉之世,专用法吏以督责其民,至于今千有余年,而民日以贪冒嗜利而无耻。
儒者乃始以三代之礼所谓名者而绳之!彼见其登降揖让盘辟俯偻之容,则掩口而窃笑;闻钟鼓管磬希夷单缓之音,则惊顾而不乐。
如此,而欲望其迁善远罪,不已难乎?
臣愚以为宜先其实而后其名,择其近于人情者而先之。
今夫民不知信,则不可与久居于安。
民不知义,则不要与同处于危。
平居则欺其吏,而有急则叛其君。
此教化之实不至,天下之所以无变者,幸也。
欲民之知信,则莫若务实其言。
欲民之知义,则莫若务去其贪。
往者河西用兵,而家人子弟皆籍以为军。
其始也,官告以权时之宜,非久役者,事已当复尔业。
少焉皆刺其额,无一人得免。
自宝元以来,诸道以兵兴为辞而增赋者,至今皆不为除去。
夫如是,将何以禁小民之诈欺哉!夫所贵乎县官之尊者,为其恃于四海之富,而不争于锥刀之末也。
其与民也优,其取利也缓。
古之圣人,不得已而取,则时有所置,以明其不贪。
何者?小民不知其说,而惟贪之知。
今鸡鸣而起,百工杂作,匹夫入市,操挟尺寸,吏且随而税之,扼吭拊背,以收丝毫之利。
古之设官者,求以裕民,今之设官者,求以胜民。
赋敛有常限,而以先期为贤。
出纳有常数,而以羡息为能。
天地之间,苟可以取者,莫不有禁。
求利太广,而用法太密,故民日趋于贪。
臣愚以为难行之言,当有所必行。
而可取之利,当有所不取。
以教民信,而示之义。
若曰"国用不足而未可以行",则臣恐其失之多于得也。
策别八
其二曰劝亲睦。
夫民相与亲睦者,王道之始也。
昔三代之制,画为井田,使其比闾族党,各相亲爱,有急相周,有喜相庆,死丧相恤,疾病相养。
是故其民安居无事,则往来欢欣,而狱讼不生;有寇而战,则同心并力,而缓急不离。
自秦、汉以来,法令峻急,使民乖其亲爱欢欣之心,而为邻里告讦之俗。
富人子壮则出居,贫人子壮则出赘。
一国之俗,而家各有法。
一家之法,而人各有心。
纷纷乎散乱而不相属,是以礼让之风息,而争斗之狱繁。
天下无事,则务为欺诈相倾以自成。
天下有变,则流徙涣散相弃以自存。
嗟夫!秦、汉以下,天下何其多故而难治也!此无他,民不爱其身,则轻犯法。
轻犯法,则王政不行。
欲民之爱其身,则莫若使其父子亲、兄弟和、妻子相好。
夫民仰以事父母,旁以睦兄弟,而俯以恤妻子。
则其所赖于生者重,而不忍以其身轻犯法。
三代之政,莫尚于此矣。
今欲教民和亲,则其道必始于宗族。
臣欲复古之小宗,以收天下不相亲属之心。
古者有大宗、有小宗。
故《礼》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 继祢者为小宗。"
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
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
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
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
古者诸侯之子弟,异姓之卿大夫,始有家者,不敢祢其父,而自使其嫡子后之,则为大宗。
族人宗之,虽百世而宗子死,则为之服齐衰九月。
故曰:"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
别子之庶子,又不得祢别子,而自使其嫡子为后,则为小宗。
小宗五世之外则无服。
其继祢者,亲兄弟为之服。
其继祖者,从兄弟为之服。
其继曾祖者,再从兄弟为之服。
其高祖者,三从兄弟为之服。
其服大功九月。
而高祖以外亲尽则易宗。
故曰:"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
小宗四,有继高祖者,有继曾祖者,有继祖者,有继祢者,与大宗为五,此所谓五宗也。
古者立宗之道,嫡子既为宗,则其庶子之嫡子又各为其庶子之宗。
其法止于四,而其实无穷。
自秦、汉以来,天下无世卿。
大宗之法,不可以复立。
而其可以收合天下之亲者,有小宗之法存,而莫之行,此甚可惜也。
今夫天下所以不重族者,有族而无宗也。
有族而无宗,则族不可合。
族不可合,则虽欲亲之而无由也。
族人而不相亲,则忘其祖矣。
今世之公卿大臣贤人君子之后,所以不能世其家如古之久远者,其族散而忘其祖也。
故莫若复小宗,使族人相率而尊其宗子。
宗子死,则为之加服,犯之则以其服坐。
贫贱不敢轻,而富贵不敢以加之。
冠婚必告,丧葬必赴。
此非有所难行也。
今夫良民之家,士大夫之族,亦未必无孝弟相亲之心,而族无宗子,莫为之纠率,其势不得相亲。
是以世之人,有亲未尽而不相往来,冠婚不相告,死不相赴,而无知之民,遂至于父子异居,而兄弟相讼,然则王道何从而兴乎!
呜呼!世人之患,在于不务远见。
古之圣人合族之法,近于迂阔,而行之期月,则望其有益。
故夫小宗之法,非行之难,而在乎久而不怠也。
天下之民,欲其忠厚和柔而易治,其必曰自小宗始矣。
策别九
其三曰均户口。
夫中国之地,足以食中国之民有余也,而民常病于不足,何哉?地无变迁,而民有聚散。
聚则争于不足之中,而散则弃于有余之外。
是故天下常有遗利,而民用不足。
昔者三代之制,度地以居民,民各以其夫家之众寡而受田于官,一夫而百亩,民不可以多得尺寸之地,而地亦不可以多得一介之民,故其民均而地有余。
当周之时,四海之内,地方千里者九,而京师居其一,有田百同,而为九百万夫之地,山陵林麓,川泽沟渎,城郭宫室涂巷,三分去一,为六百万夫之地。
又以上中下田三等而通之,以再易为率,则王畿之内,足以食三百万之众。
以九州言之,则是二千七百万夫之地也,而计之以下农夫一夫之地而食五人,则是万有三千五百万人可以仰给于其中。
当成、康刑措之后,其民极盛之时,九州之籍,不过千三万四千有余夫。
地以十倍,而民居其一,故谷常有余,而地力不耗。
何者?均之有术也。
自井田废,而天下之民转徙无常,惟其所乐,则聚以成市,侧肩蹑踵,以争寻常,挈妻负子,以分升合。
虽有丰年,而民无余蓄,一遇水旱,则弱者转于沟壑,而强者聚为盗贼。
地非不足,而民非加多也,盖亦不得均民之术而已。
夫民之不均,其弊有二。
上之人贱农而贵末,忽故而重新,则民不均。
夫民之为农者,莫不重迁,其坟墓庐舍,桑麻果蔬,牛羊耒耜,皆为子孙百年之计。
惟其百工技艺,无事种艺,游手浮食之民,然后可以怀轻资而极其所往。
是故上之人贱农而贵末,则农人释其耒耜而游于四方,择其所乐而居之,其弊一也。
凡人之情,怠于久安,而谨于新集。
水旱之后,盗贼之余,则莫不轻刑罚,薄税敛,省力役,以怀逋逃之民。
而其久安而无变者,则不肯无故而加恤。
是故上之人忽故而重新,则其民稍稍引去,聚于其所重之地,以至于众多而不能容,其弊二也。
臣欲去其二弊,而开其二利,以均斯民。
昔者圣人之兴作也,必因人之情,故易为功。
必因时之势,故易为力。
今欲无故而迁徙安居之民,分多而益寡,则怨谤之门,盗贼之端,必起于此,未享其利,而先被其害。
臣愚以为民之情,莫不怀土而重去。
惟士大夫出身而仕者,狃于迁徙之乐,而忘其乡。
昔汉之制,吏二千石皆徙诸陵。
为今之计,可使天下之吏仕至某者,皆徙荆、襄、唐、邓、许、汝、陈、蔡之间,今士大夫无不乐居于此者,顾恐独往而不能济,彼见其侪类等夷之人莫不在焉,则其去惟恐后耳。
此所谓因人之情。
夫天下不能岁岁而丰也,则必有饥馑流亡之所,民方其困急时,父子且不能相顾,又安知去乡之为戚哉?当此之时,募其乐徙者,而使所过廪之,费不甚厚,而民乐行。
此所谓因时之势。
然此二者,皆授其田,贷其耕耘之具,而缓其租,然后可以固其意。
夫如是,天下之民,其庶乎有息肩之渐也。
策别十
其四曰较赋役。
自两税之兴,因地之广狭瘠腴而制赋,因赋之多少而制役,其初盖甚均也。
责之厚赋,则其财足以供。
署之重役,则其力足以堪。
何者?其轻重厚薄,一出于地,而不可易也。
户无常赋,视地以为赋。
人无常役,视赋以为役。
是故贫者鬻田则赋轻,而富者加地则役重。
此所以度民力之所胜,亦所以破兼并之门,而塞侥幸之源也。
及其后世,岁月既久,则小民稍稍为奸,度官吏耳目之所不及,则虽有法禁,公行而不忌。
今夫一户之赋,官知其为赋之多少,而不知其为地之几何也。
如此,则增损出入,惟其意之所为。
官吏虽明,法禁虽严,而其势无由以止绝。
且其为奸,常起于贸易之际。
夫鬻田者,必穷迫之人,而所从鬻者,必富厚有余之家。
富者恃其有余而邀之,贫者迫于饥寒,而欲其速售。
是故多取其地,而少入其赋。
有田者,方其贫困之中,苟可以缓一时之急,则不暇计其他日之利害。
故富者地日以益,而赋不加多,贫者地日以削,而赋不加少。
又其奸民欲以计免于赋役者,割数亩之地,加之以数倍之赋,而收其少半之直,或者亦贪其直之微而取焉。
是以数十年来,天下之赋,大抵淆乱。
有兼并之族而赋甚轻,有贫弱之家而不免于重役,以至于破败流移而不知其所往,其赋存而其人亡者,天下皆是也。
夫天下不可以有侥幸也。
天下有一人焉侥幸而免,则亦必有一人焉不幸而受其弊。
今天下侥幸者如此之众,则其不幸而受其弊者从亦可知矣。
三代之赋,以什一为轻。
今之法,本不至于什一而取,然天下嗷嗷然以赋敛为病者,岂其岁久而奸生,偏重而不均,以至于此欤?虽然,天下皆知其为患而不能去。
何者?势不可也。
今欲按行其地之广狭瘠腴,而更制其赋之多寡,则奸吏因缘为贿赂之门,其广狭瘠腴,亦将一切出于其意之喜怒,则患益深,是故士大夫畏之而不敢议,而臣以为此最易见者,顾弗之察耳。
夫易田者必有契,契必有所直之数。
具所直之数,必得其广狭瘠腴之实,而官必据其所直之数,而取其易田之税,是故欲知其地之广狭瘠腴,可以其税推也。
久远者不可复知矣,其数十年之间,皆足以推较,求之故府,犹可得而见。
苟其税多者则知其直多,其直多者则知其田多且美也。
如此,而其赋少,其役轻,则夫人亡而赋存者可以有均矣。
鬻田者皆以其直之多少而给其赋,重为之禁,而使不敢以不实之直而书之契,则夫自今以往者,贸易之际,为奸者其少息矣。
要以知凡地之所直,与凡赋之所宜多少,而以税参之,如此,则一持筹之吏坐于帐中,足以周知四境之虚实,不过数月,而民得以少苏。
不然,十数年之后,将不胜其弊,重者日以轻,而轻者日以重,而未知其所终也。
策别十一
其五曰教战守。
夫当今生民之患,果安在哉?在于知安而不知危,能逸而不能劳,此其患不见于今,将见于他日。
今不为之计,其后将有所不可救者。
昔者先王知兵之不可去也,是故天下虽平,不敢忘战。
秋冬之隙,致民田猎以讲武,教之以进退作坐之方,使其耳目习于钟鼓旌旗之间而不乱,使其心志安于斩刈杀伐之际而不慑。
是以虽有盗贼之变,而民不至于惊溃。
及至后世,用迂儒之议,以去兵为王者之盛节,天下既定,则卷甲而藏之。
数十年之后,甲兵顿弊,而人民日以安于太平之佚乐。
卒有盗贼之警,则相与恐惧讹言,不战而走。
开元、天宝之际,天下岂不大治?惟其民安于太平之乐,酣豢于游戏酒食之间,其刚心勇气,消耗钝毛,痿蹶而不复振,是以区区之禄山一出而乘之,四方之民,兽奔鸟窜,乞为囚虏之不暇,天下分裂,而唐室因以微矣。
盖尝试论之。
天下之势,譬如一身。
王公贵人所以养其身者,岂不至哉?而其平居常苦于多疾。
至于农夫小民,终岁劳苦,而未尝告疾,此其故何也?夫风雨霜露寒暑之变,以疾之所由生也。
农夫小民,盛夏力作,而穷冬暴露,其筋骸之所冲犯,肌肤之所浸渍,轻霜露而狎风雨,是故寒暑不能为之毒。
今王公贵人处于重屋之下,出则乘舆,风则袭裘,雨则御盖,凡所以虑患之具,莫不备至。
畏之太甚,而养之太过,小不如意,则寒暑入之矣。
是故善养身者,使之能逸而能劳,步趋动作,使其四体狃于寒暑之变,然后可以刚健强力,涉险而不伤。
夫民亦然。
今者治平之日久,天下之人,骄惰脆弱,如妇人孺子不出于闺门,论战斗之事,则缩颈而股栗;闻盗贼之名,则掩耳而不愿听。
而士大夫亦未尝言兵,以为生事扰民,渐不可长。
此不亦畏之太甚而养之太过欤?且夫天下固有意外之患也。
愚者见四方之无事,则以为变故无自而有,此亦不然矣。
今国家所以奉西北之虏者,岁以百万计。
奉之者有限,而求之者无厌,此其势必至于战。
战者,必然之势也。
不先于我,则先于彼,不出于西,则出于北。
所不可知者,有迟速远近,而要以不能免也。
天下苟不免于用兵,而用之不以渐,使民于安乐无事之中,一旦出身而蹈死地,则其为患必有所不测。
故曰:天下之民知安而不知危,能逸而不能劳。
此臣所谓大患也。
臣欲使士大夫尊尚武勇,讲习兵法。
庶人之在官者,教以行阵之节。
役民之司盗者,授以击刺之术。
每岁终则聚之郡府,如古都试之法,有胜负,有赏罚,而行之既久,则又以军法从事。
然议者必以为无故而动民,又悚以军法,则民将不安,而臣以为此所以安民也。
天下果未能去兵,则其一旦将以不教之民而驱之战。
夫无故而动民,虽有小恐,然孰与夫一旦之危哉?今天下屯聚之兵,骄豪而多怨,陵压百姓而邀其上者何故?此其心以为天下之知战者,惟我而已。
如使平民皆习于兵,彼知有所敌,则固已破其奸谋,而折其骄气。
利害之际,岂不亦甚明欤?
策别十二
其六曰去奸民。
自昔天下之乱,必生于治平之日,休养生息,而奸民得容于其间,蓄而不发,以待天下之衅。
至于时有所激,势有所乘,则溃裂四出,不终朝而毒流于天下。
圣人知其然,是故严法禁,督官吏,以司察天下之奸民而去之。
夫大乱之本,必起于小奸。
惟其小而不足畏,是故其发也常至于乱天下。
今夫世人之所忧以为可畏者,必曰豪侠大盗。
此不知变者之说也。
天下无小奸,则豪侠大盗无以为资。
且以治平无事之时,虽欲为大盗,将安所容其身?而其残忍贪暴之心无所发泄,则亦时出为盗贼,聚为博弈,群饮于市肆,而叫号于郊野。
小者呼鸡逐狗,大者椎牛发冢,无所不至,捐父母,弃妻孥,而相与嬉游。
凡此者,举非小盗也。
天下有衅,锄棘矜相率而剽夺者,皆向之小盗也。
昔三代之圣王,果断而不疑,诛除击去,无有遗类,所以拥护良民而使安其居。
及至后世,刑法日以深严,而去奸之法,乃不及于三代。
何者?待其败露,自入于刑而后去也。
夫为恶而不入于刑者,固已众矣。
有终身为不义,而其罪不可指名以附于法者。
有巧为规避,持吏短长而不可诘者。
又有因缘幸会而免者。
如必待其自入于刑,则其所去者盖无几耳。
昔周之制,民有罪恶未丽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重罪役之期,以次轻之。
其下罪三月役,使州里任之,然后宥而舍之。
其化之不从,威之不格,患苦其乡之民,而未入于五刑者,谓之罢民。
凡罢民,不使冠带而加明刑,任之以事,而不齿于乡党。
由是观之,则周之盛时,日夜整齐其人民,而锄去其不善。
譬如猎人,终日驰驱践蹂于草茅之中,搜求伏兔而搏之,不待其自投于纲罗而后取也。
夫然后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礼乐之所以易化,而法禁之所以易行者,由此之故也。
今天下久安,天子以仁恕为心,而士大夫一切以宽厚为称上意,而懦夫庸人,又有所侥幸,务出罪人,外以邀雪冤之赏,而内以待阴德之报。
臣是以知天下颇有不诛之奸,将为子孙忧。
宜明敕天下之吏,使以岁时纠察凶民,而徙其尤无良者,不必待其自入于刑,而间则命使出按郡县,有子不孝、有弟不悌、好讼而数犯法者,皆诛无赦。
诛一乡之奸,则一乡之人悦。
诛一国之之奸,则一国之人悦。
要以诛寡而悦众,则虽尧舜亦如此而已矣。
天下有三患,而蛮夷之忧不与焉。
有内大臣之变,有外诸侯之叛,有匹夫群起之祸,此三者其势常相持。
内大臣有权,则外诸侯不叛。
外诸侯强,则匹夫群起之祸不作。
今者内无权臣,外无强诸侯,而万世之后,其尤可忧者,奸民也。
臣故曰去奸民。
以为安民之终云。
策别十三厚货财者,其别有二。
一曰省费用。
夫天下未尝无财也。
昔周之兴,文王、武王之国不过百里,当其受命,四方之君长交至于其廷,军旅四出,以征伐不义之诸侯,而未尝患无财。
方此之时,关市无征,山泽不禁,取于民者不过什一,而财有余。
及其衰也,内食千里之租,外取千八百国之贡,而不足于用。
由此观之,夫财岂有多少哉!
人君之于天下,俯己以就人,则易为功;仰人以援已,则难为力。
是故广取以给用,不如节用以廉取人之为易也。
臣请得以小民之家而推之。
夫民方其穷困时,所望不过十金之资,计其衣食之费,妻子之奉,出入于十金之中,宽然而有余。
及其一旦稍稍蓄聚,衣食既足,则心意之欲,日以渐广,所入益众,而所欲益以不给。
不知罪其用之不节,而以为求之未至也。
是以富而愈贪,求愈多而财愈不供,此其为惑,未可以知其所终也。
盍亦反其始而思之?夫向者岂能寒而不衣、饥而不食乎?今天下汲汲乎以财之不足为病,何以异此。
国家创业之初,四方割据,中国之地至狭也。
然岁岁出师以诛讨僭乱之国,南取荆楚,西平巴蜀,而东下并潞,其费用之多,又百倍于今可知也。
然天下之士未尝思其始,而惴惴焉患今世之不足,则亦甚惑矣。
夫为国有三计:有万世之计,有一时之计,有不终月之计。
古者三年耕必有一年之蓄,以三十年之通计,则可以九年无饥也。
岁之所入,足用而有余。
是以九年之蓄,常闲而无用。
卒有水旱之变,盗贼之忧,则官可以自办而民不知。
若此者,天不能使之灾,地不能使之贫,四夷盗贼不能使之困,此万世之计也。
而其不能者,一岁之入,才足以为一岁之出,天下之产,仅足以供天下之用,其平居虽不至于虐取其民,而有急则不免于厚赋。
故其国可静而不可动,可逸而不可劳,此亦一时之计也。
至于最下而无谋者,量出以为入,用之不给,则取之益多。
天下晏然无大患难,而尽用衰世苟且之法,不知有急则将何以加之,此所谓不终月之计也。
今天下之利,莫不尽取。
山陵林麓,莫不有禁。
关有征,市有租,盐铁有榷,酒有课,茶有算,则凡衰世苟且之法,莫不尽用矣。
譬之于人,其少壮之时,丰健勇武,然后可以望其无疾,以至于寿考。
今未五六十,而衰老之候,具见而无遗,若八九十者,将何以待其后耶?然天下之人,方且穷思竭虑,以广求利之门。
且人而不思,则以为费用不可复省,使天下而无盐铁酒茗之税,将不为国乎?臣有以知其不然也。
天下之费,固有去之甚易而无损,存之甚难而无益者矣。
臣不能尽知,请举其所闻,而其余可以类求焉。
夫无益之费,名重而实轻,以不急之实,而被之以莫大之名,是以疑而不敢去。
三岁而郊,郊而赦,赦而赏,此县官有不得已者。
天下吏士,数日而待赐,此诚不可以卒去。
至于大吏,所谓股肱耳目,与县官同其忧乐者,此岂亦不得已而有所畏耶?天子有七庙,今又饰老佛之宫,而为之祠,固已过矣,又使大臣以使领之,岁给以巨万计,此何为者也!天下之吏,为不少矣,将患未得其人。
苟得其人,则凡民之利,莫不备举,而其患莫不尽去。
今河水为患,不使滨河州郡之吏亲视其灾,而责之以救灾之术,徒为都水监。
夫四方之水患,岂其一人坐筹于京师而尽其利害!天下有转运使足矣,今江淮之间,又有发运,禄赐之厚,徒兵之众,其为费岂可胜计哉!盖尝闻之,里有蓄马者,患牧人欺之而盗其刍菽也,又使一人焉为之厩长,厩长立而马益癯。
今为政不求其本,而治其末,自是而推之,天下无益之费,不为不多矣。
臣以为凡若此者,日求而去之,自毫厘以往,莫不有益。
惟无轻其毫厘而积之,则天下庶乎少息也。
策别十四
其二曰定军制。
自三代之衰,井田废,兵农异处,兵不得休而为民,民不得息肩而无事于兵者,千有余年,而未有如今日之极者也。
三代之制,不可复追矣。
至于汉、唐,犹有可得而言者。
夫兵无事而食,则不可使聚,聚则不可使无事而食。
此二者相胜而不可并行,其势然也。
今夫有百顷之闲田,则足以牧马千驷,而不知其费。
聚千驷之马,而输百顷之刍,则其费百倍,此易晓也。
昔汉之制,有践更之卒,而无营田之兵,虽皆出于农夫,而方其为兵也,不知农夫之事,是故郡县无常屯之兵,而京师亦不过有南北军、期门、羽林而已。
边境有事,诸侯有变,皆以虎符调发郡国之兵,至于事已而兵休,则涣然各复其故。
是以其兵虽不知农,而天下不至于弊者,未尝聚也。
唐有天下,置十六卫府兵,天下之府八百余所,而屯于关中者,至有五百,然皆无事则力耕而积谷,不惟以自赡养,而又有以广县官之储。
是以兵虽聚于京师,而天下亦不至于弊者,未尝无事而食也。
今天下之兵,不耕而聚于京畿三辅者,以数十万计,皆仰给于县官。
有汉、唐之患,而无汉、唐之利,择其偏而兼用之,是以兼受其弊而莫之分也。
天下之财,近自淮甸,而远至于吴、蜀,凡舟车所至,人力所及,莫不尽取以归于京师。
晏然无事,而赋敛之厚,至于不可复加,而三司之用,犹苦其不给。
其弊皆起于不耕之兵聚于内,而食四方之贡赋。
非特如此而已,又有循环往来屯戍于郡县者。
昔建国之初,所在分裂,拥兵而不服,太祖、太宗躬擐甲胄,力战而取之。
既降其君,而籍其疆土矣,然其故基余孽犹有存者。
上之人见天下之难合而恐其复发也,于是出禁兵以戍之,大自藩府,而小至于县镇,往往皆有京师之兵。
由此观之,则是天下之地,一尺一寸,皆天子自为守也。
而可以长久而不变乎?
费莫大于养兵,养兵之费,莫大于征行。
今出禁兵而戍郡县,远者或数千里,其月廪岁给之外,又日供其刍粮。
三岁而一迁,往者纷纷,来者累累,虽不过数百为辈,而要其归,无以异于数十万之兵三岁而一出征也。
农夫之力,安得不竭?馈运之卒,安得不疲?
且今天下未尝有战斗之事,武夫悍卒,非有劳伐可以邀其上之人,然皆不得为休息闲居无用之兵者,其意以为为天子出戍也。
是故美衣丰食,开府库,辇金帛,若有所负,一逆其意,则欲群起而噪呼,此何为者也?天下一家,且数十百年矣。
民之戴君,至于海隅,无以异于畿甸,亦不必举疑四方之兵而专信禁兵也。
曩者蜀之有均贼,与近岁贝州之乱,未必非禁兵致之。
臣愚以为郡县之土兵,可以渐训而阴夺其权,则禁兵可以渐省而无用。
天下武健,岂有常所哉?山川之所习,风气之所咻,四方之民一也。
昔者战国尝用之矣。
蜀人之怯懦,吴人之短小,皆尝以抗衡于上国,夫安得禁兵而用之!今之土兵,所以钝弊劣弱而不振者,彼见郡县皆有禁兵,而待之异等,是以自弃于贱隶役夫之间,而将吏亦莫之训也。
苟禁兵可以渐省,而以其资粮益优郡县之土兵,则彼固已欢欣踊跃出于意外,戴上之恩而愿效其力,又何遽不如禁兵耶?夫土兵日以多,禁兵日以少,天子扈从捍城之外,无所复用。
如此,则内无屯聚仰给之费,而外无迁徙供亿之劳,费之省者,又已过半矣。
策别十五
训兵旅者,其别有三。
一曰蓄材用。
夫今之所患兵弱而不振者,岂士卒寡少而不足使欤?器械钝弊而不足用欤?抑为城郭不足守欤?廪食不足给欤?此数者,皆非也。
然所以弱而不振,则是无材用也。
夫国之有材,譬如山泽之有猛兽,江河之有蛟龙,伏乎其中而威见乎其外,悚然有所不可狎者。
至于鳅元之所蟠,羊豚之所牧,虽千仞之山,百寻之溪,而人易之。
何则?其见于外者不可欺也。
天下之大,不可谓无人。
朝廷之尊,百官之富,不可谓无才。
然以区区之二虏,举数州之众,以临中国,抗天子之威,犯天下之怒,而其气未尝少衰,其词未尝少挫,则是其心无所畏也。
主忧则臣辱,主辱则臣死。
今朝廷之上,不能无忧,而大臣恬然未尝有拒绝之议,非不欲绝也,而未有以待之。
则是朝廷无所恃也。
缘边之民,西顾而战栗。
牧马之士,不敢弯弓而北向。
吏士未战而先期于败,则是民轻其上也。
外之蛮夷无所畏,内之朝廷无所恃,而民之自轻其上,此犹足以为有人乎!
天下未尝无才,患所以求才之道不至。
古之圣人,以无益之名,而致天下之实,以可见之实,而较天下之虚名。
二者相为用而不可废。
是故其始也,天下莫不纷然奔走从事于其间,而要之以其终,不肖者无以欺其上。
此无他,先名而后实也。
不先其名,而唯实之求,则来者寡。
来者寡,则不可以有所择。
以一旦之急,而用不择之人,则是不先名之过也。
天子之所向,天下之所奔也。
今夫孙、吴之书,其读之者,未必能战也。
多言之士,喜论兵者,未必能用也。
进之以武举,而试之以骑射,天下之奇才,未必至也。
然将以求天下之实,则非此三者不可以致。
以为未必然而弃之,则是其必然者,终不可得而见也。
往者西师之兴,其先也,惟不以虚名多致天下之才而择之,以待一旦之用。
故其兵兴之际,四顾惶惑而不知所措。
于是设武举,购方略,收勇悍之士,而开猖狂之言,不爱高爵重赏,以求强兵之术。
当此之时,天下嚣然,莫不自以为知兵也。
来者日多,而其言益以无据,至于临事,终不可用。
执事之臣,亦遂厌之,而知其无益,故兵休之日,举从而废之。
今之论者,以为武举、方略之类,适足以开侥幸之门,而天下之实才,终不可以求得。
此二者,皆过也。
夫既已用天下之虚名,而不较之以实,至其弊也,又举而废其名,使天下之士不复以兵术进,亦已过矣。
天下之实才,不可以求之于言语,又不可以较之于武力,独见之于战耳。
战不可得而试也,是故见之于治兵。
子玉治兵于,终日而毕,鞭七人,贯三人耳。
贾观之,以为刚而无礼,知其必败。
孙武始见,试以妇人,而犹足以取信于阖闾,使知其可用。
故凡欲观将帅之才否,莫如治兵之不可欺也。
今夫新募之兵,骄豪而难令,勇悍而不知战,此真足以观天下之才也。
武举、方略之类以来之,新兵以试之。
观其颜色和易,则足以见其气;约束坚明,则足以见其威;坐作进退,各得其所,则足以见其能。
凡此者皆不可强也。
故曰:先之以无益之虚名,而较之以可见之实。
庶乎可得而用也。
策别十六
其二曰练军实。
三代之兵,不待择而精,其故何也?兵出于农,有常数而无常人,国有事,要以一家而备一正卒,如斯而已矣。
是故老者得以养,疾病者得以为闲民,而役于官者,莫不皆其壮子弟。
故其无事而田猎,则未尝发老弱之民;师行而馈粮,则未尝食无用之卒。
使之足轻险阻,而手易器械。
聪明足以察旗鼓之节,强锐足以犯死伤之地,千乘之众,而人人足以自捍。
故杀人少而成功多,费用省而兵卒强。
盖春秋之时,诸侯相并,天下百战,其经传所见谓之败绩者,如城濮、鄢陵之役,皆不过犯其偏师而猎其游卒,敛兵而退,未有僵尸百万流血于江河如后世之战者,何也?民各推其家之壮者以为兵,则其势不可得而多杀也。
及至后世,兵民既分,兵不得复而为民,于是始有老弱之卒。
夫既已募民而为兵,其妻子屋庐,既已托于营伍之中,其姓名既已书于官府之籍,行不得为商,居不得为农,而仰食于官,至于衰老而无归,则其道诚不可以弃去,是故无用之卒,虽薄其资粮,而皆廪之终身。
凡民之生,自二十以上至于衰老,不过四十余年之间。
勇锐强力之气足以犯坚冒刃者,不过二十余年。
今廪之终身,则是一卒凡二十年无用而食于官也。
自此而推之,养兵十万,则是五万人可去也;屯兵十年,则是五年为无益之费也。
民者,天下之本;而财者,民之所以生也。
有兵而不可使战,是谓弃财。
不可使战而驱之战,是谓弃民。
臣观秦、汉之后,天下何其残败之多耶!其弊皆起于分民而为兵。
兵不得休,使老弱不堪之卒,拱手而就戮。
故有以百万之众,而见屠于数千之兵者。
其良将善用,不过以为饵,委之啖贼。
嗟夫!三代之衰,民之无罪而死者,其不可胜数矣。
今天下募兵至多,往者陕西之役,举籍平民以为兵。
继以明道、宝元之间,天下旱蝗,次及近岁青、齐之饥,与河朔之水灾,民急而为兵者,日以益众。
举籍而按之,近世以来,募兵之多,无如今日。
然皆老弱不教,不能当古之十五,而衣食之费,百倍于古。
此甚非所以长久而不变者也。
凡民之为兵者,其类多非良民。
方其少壮之时,博弈饮酒,不安于家,而后能捐其身。
至其少衰而气沮,盖亦有悔而不可复者矣。
臣以谓:五十已上,愿复而为民者,宜听;自今以往,民之愿为兵者,皆三十以下则收,限以十年而除其籍。
民三十而为兵,十年而复归,其精力思虑,犹可以养生送死,为终身之计。
使其应募之日,心知其不出十年,而为十年之计,则除其籍而不怨。
以无用之兵终身坐食之费,而为重募,则应者必众。
如此,县官长无老弱之兵,而民之不任战者,不至于无罪而死。
彼皆知其不过十年而复为平民,则自爱其身而重犯法,不至于叫呼无赖以自弃于凶人。
今夫天下之患,在于民不知兵。
故兵常骄悍而民常怯。
盗贼攻之而不能御,戎狄掠之而不能抗。
今使民得更代而为兵,兵得复还而为民,则天下之知兵者众,而盗贼戎狄将有所忌。
然犹有言者,将以为十年而代,故者已去而新者未教,则缓急有所不济。
夫所谓十年而代者,岂举军而并去之?有始至者,有既久者,有将去者,有当代者,新故杂居而教之,则缓急可以无忧矣。
策别十七
其三曰倡勇敢。
臣闻战以勇为主,以气为决。
天子无皆勇之将,而将军无皆勇之士,是故致勇有术。
致勇莫先乎倡,倡莫善乎私。
此二者,兵之微权,英雄豪杰之士,所以阴用而不言于人,而人亦莫之识也。
臣请得以备言之。
夫倡者,何也?气之先也。
有人人之勇怯,有三军之勇怯。
人人而较之,则勇怯之相去,若莛与楹。
至于三军之勇怯,则一也。
出于反覆之间,而差于豪厘之际,故其权在将与君。
人固有暴猛兽而不操兵,出入于白刃之中而色不变者。
有见虺蜴而却走,闻钟鼓之声而战栗者。
是勇怯之不齐,至于如此。
然闾阎之小民,争斗戏笑,卒然之间,而或至于杀人。
当其发也,其心翻然,其色勃然,若不可以已者,虽天下之勇夫,无以过之。
及其退而思其身,顾其妻子,未始不恻然悔也。
此非必勇者也。
气之所乘,则夺其性而忘其故。
故古之善用兵者,用其翻然勃然于未悔之间。
而其不善者,沮其翻然勃然之心,而开其自悔之意。
则是不战而先自败也。
故曰致勇有术。
致勇莫先乎倡。
均是人也,皆食其食,皆任其事,天下有急,而有一人焉奋而争先而致其死,则翻然者众矣。
弓矢相及,剑相搏,胜负之势,未有所决,而三军之士,属目于一夫之先登,则勃然者相继矣。
天下之大,可以名劫也。
三军之众,可以气使也。
谚曰:"一人善射,百夫决拾。"
苟有以发之,及其翻然勃然之间而用其锋,是之谓倡。
倡莫善乎私。
天下之人,怯者居其百,勇者居其一,是勇者难得也。
捐其妻子,弃其身以蹈白刃,是勇者难能也。
以难得之人,行难能之事,此必有难报之恩者矣。
天子必有所私之将,将军必有所私之士,视其勇者而阴厚之。
人之有异材者,虽未有功,而其心莫不自异。
自异而上不异之,则缓急不可以望其为倡。
故凡缓急而肯为倡者,必其上之所异也。
昔汉武帝欲观兵于四夷,以逞其无厌之求,不爱通侯之赏,以招勇士,风告天下,以求奋击之人,然卒无有应者。
于是严刑峻法,致之死地,而听其以深入赎罪,使勉强不得已之人,驰骤于万死之地,是故其将降,其兵破败,而天下几至于不测。
何者?先无所异之人,而望其为倡,不已难乎!
私者,天下之所恶也。
然而为已而私之,则私不可用。
为其贤于人而私之,则非私无以济。
盖有无功而可赏,有罪而可赦者,凡所以愧其心而责其为倡也。
天下之祸,莫大于上作而下不应。
上作而下不应,则上亦将穷而自止。
方西戎之叛也,天子非不欲赫然诛之,而将帅之臣,谨守封略,收视内顾,莫有一人先奋而致命,而士卒亦循循焉莫肯尽力,不得已而出,争先而归,故西戎得以肆其猖狂,而吾无以应,则其势不得不重赂而求和。
其患起于天子无同忧患之臣,而将军无心腹之士。
西师之休,十有余年矣,用法益密,而进人益艰,贤者不见异,勇者不见私,天下务为奉法循令,要以如式而止,臣不知其缓急将谁为之倡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