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列传第一百一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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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列传第一百一十三 脱脱、阿鲁图等

沈铢弟锡路昌衡谢文瓘陆蕴黄寔姚佑楼异沉积中李伯宗汪澥何常叶祖洽时彦霍端友俞栗蔡薿

沈铢,字子平,真州扬子人。

父季长,王安石妹婿也。

铢少从安石学,进士高第,至国子直讲。

季长领监事,改审官主簿,坐虞蕃事免归。

元佑置诉理所,被罪者争自列,铢独不言。

绍圣初,起为太学博士、秘书省正字、崇政殿说书,受旨同编类元佑臣僚章疏。

以进讲为解,拜右司谏,辞,改起居郎、权中书舍人。

吴居厚除户部尚书,铢论其使京东时聚敛,诏具实状,不能对,罚金。

讲《诗·南山有台》,至"万寿无期",以为此太平之基,立而可久之应,哲宗屡首肯之。

真拜中书舍人兼侍讲,俄引疾,以龙图阁待制知宣州卒。

弟锡。

锡字子昭,以王安礼任,为鄂州司户参军。

崇宁初,为讲议司检讨。

蔡京方铨次元符上书人,欲定罪,锡曰:"远方之士,未能知朝廷好恶,若概罪之,恐非敦世厉俗之道。"

京不从。

除卫尉丞,迁祠部员外郎,提点江东刑狱、知婺州。

入为左司员外郎,兼定、嘉二王侍讲,进太常少卿,拜兵部侍郎,以徽猷阁待制知应天府,徙江宁。

张怀素诛,朝廷疑其党有脱者,江、淮间往往以诬告兴狱。

锡至郡,有告者,按之,则妄也。

具疏于朝,由是他郡系者皆得释。

历知海、泰、汝、宣四州,以通议大夫致仕。

卒,赠宣奉大夫。

路昌衡,字持正,开封祥符人。

起进士,至太常博士。

参鞫陈世儒狱,逮治苛峻,至士大夫及命妇,皆不免。

迁右司员外郎,历江淮发运、陕西转运副使,知广州,徙荆南,又徙潭州,加直龙图阁、知庆州。

绍圣中,召为卫尉、大理卿,迁工部侍郎,俄以宝文阁待制知开封府。

李清臣有狂妇人之诉,昌衡致之重辟。

出知瀛州,徙永兴军,进直学士、知成都。

徽宗立,应诏上书曰:"频年以来,西方用兵,致兴大役,利源害政,佞臣蔽主,四者皆阴之过盛。 自陕以西,民力伤残,人不聊生。 灾异之变,生于天地之不和,起于人心之怨望。 故妖星出见,大河横决,秋雨霖淫,诸路饥馑,殍死道路,妻子弃捐,破析赀储,以应星火之令。 勤劳憔悴,多不生还,人心如此,而欲其无怨,难矣。"

俄坐清臣狱事,责司农少卿,分司,居郢州。

明年,起为滁州、定州,复直学士、知开封府。

乞严告捕虚妄之法,以靖讦诉。

徙南京留守,又坐前上书事落职,入党籍,卒。

宣和五年,赠龙图阁学士。

谢文瓘,字圣藻,陈州人。

进士甲科,教授大名府。

元丰中,上疏言:"臣下推行新法,多失本意,而榜笞禁锢,民受其虐,掊克聚敛,不胜多门。 其不急之征,非理之取,宜罢减之。"

大臣以为讪朝廷,议置之罪。

神宗曰:"彼谓奉法者非其人尔,匪讪也。"

哲宗时,御史中丞黄履荐为主簿,三年不诣执政府。

召对,除秘书省正字,考功、右司员外郎。

绍圣末,都水使者议建广武四埽石岸,朝廷命先治岸数十步,以验其可否。

黄流湍悍,役人多死,一方甚病,功不可成,而使者申前说愈力。

文瓘条别利害,罢其役。

徽宗立,擢起居舍人、给事中。

诏修《神宗宝训》,文瓘请择当时大政事、大黜陟,节其要旨,而为之说以进。

然所论率是王安石,谓神宗能察众多之谤,任之而不贰,于是朋党消而威柄立,他皆放此。

辽主洪基殂,使往吊之,令从者变服而入,贬秩二等。

崇宁元年,出知濮州。

寻治党事,坐元丰上疏及尝诒吕公著书,再谪邵武军,移处州。

帝披党籍曰:"朕究知文瓘本末。"

命出籍,乃以为集英殿修撰、知济州,卒。

子贶,宣和中,为驾部员外郎、知汝州。

钦宗时,上封事十篇,论事切至。

使于金,还,提点京西北路刑狱。

金人犯汝州,贶自襄阳领兵往援之,战死。

陆蕴,字敦信,福州侯官人。

少知名,登进士第,为太学《春秋》博士。

经废员省,改国朝会要所检阅文字。

崇宁中,提举河北、两浙学事,召对,言:"元佑异意俗学,既不为我用,近诏不以使一路,而犹得为守令,臣愚未知其可。"

遂拜礼部员外郎,转吏部,迁辟雍司业、太常少卿。

议原庙不合,黜知瑞金县。

还为太常,进国子祭酒、中书舍人。

请葺诸州天庆观,立学事司考课法。

迁大司成,擢御史中丞。

引门下侍郎余深亲嫌自列,徽宗曰:"相避之法,防有司不能尽公尔,侍从吾所信任,岂得下同庶僚乎?"不许。

蕴颇论事,尝言:御笔一日数下,而前后相违,非所以重命令;辅相大臣,宦官戚里,赐第营筑,纵撤民居,县官市材于民,而不予直;贵游子弟以从官领闲局,奉朝请,为员猥多,无益于事;又赐予过制,中外用度多于赋入;数幸私室,乖尊卑之分,亦非臣下之福。

其言皆中时病。

以龙图阁待制知福州,改建州。

时弟藻由列曹侍郎出为泉州,过蕴,合乐燕款,闽人以为盛事。

加显谟阁直学士,引疾,提举鸿庆宫。

方二浙用兵,旁郡皆缮治守备,蕴闻命就道,使者劾为避事,夺职。

稍复集英殿修撰,卒。

黄寔,字师是,陈州人。

登进士第,历司农主簿,积官提举京西、淮东常平。

元丰末,议罢提举官,命末布,寔舅章惇属蔡确徙寔提点开封县镇。

迁提点梓州路、两浙刑狱,京东、河北转运副使。

哲宗以寔为监司久,议召用,曾布阴沮之。

林希曰:"寔两女皆嫁苏轼子,所为不正,不宜用。"

乃以知陕州,为江、淮发运副使。

贺辽主登位,及境,迓者移牒来,称为贺登宝位使。

寔报以受命无"宝"字,拒不受。

还除太仆卿,再擢宝文阁待制、知瀛州,徙定州。

朝旨籍民兵旁郡,因缘扰困,寔怀檄不下,而画利害请之,事得寝。

卒于官,赠龙图阁直学士。

寔孝友敦睦,世称其内行。

苏辙在陈与寔游,因结昏,其后又与轼友善。

绍圣党祸起,寔以章惇甥故获免,然亦不得久于朝着焉。

姚佑,字伯受,湖州长兴人。

元丰末,第进士。

徽宗初,除夔州路转运判官。

且行,会帝幸禁苑御弓矢,佑奏《圣武临射赋》。

帝大悦,留为右正言。

历陈绍述之说,迁左司谏。

建议置辅郡以拱大畿,进殿中监。

六尚局官制成,凡所以享上率属、察举稽违、殿最勤惰之法,皆佑裁定。

以亲老请郡,授显谟阁待制、知江宁府。

时召捕张怀素,佑追获之,复为殿中监。

逾岁,以直学士知郑州,改秦州。

或请调熙河弓箭士徙边,以省更戍。

佑谓人情怀土重迁,丐以二年为更发之期,满岁乐业而愿留者,乃听。

且请择熙、秦富民分丁授地,蠲役借粮,以劝耕植。

益广秦之东、西川,建城壁,严保障,以控熙河、泾原。

皆从之。

复为殿中监,改吏部侍郎,命镇蜀,用母老辞。

迁工部尚书,加龙图阁学士,为大名尹,进延康殿学士,复为工部尚书,徙礼部。

母丧,除知太原府。

县有小胥造冢逼其先墓者,佑疑为厌己,请解官持服。

先是,诏许佑悉买墓旁地,遂并徙他冢,小胥不从,故佑持以为说。

言者论其挟仇要君,乃止。

以提举上清宝菉宫卒,赠特进,谥曰文禧。”

楼异,字试可,明州奉化人。

进士高第,调汾州司理参军,徙永兴虞策幕府,监在京文绣院,知大宗正丞,迁度支员外郎。

以养亲求知泗州,复为吏部右司员外郎、左司郎中、太府鸿胪卿,除直秘阁、知秀州。

政和末,知随州,入辞,请于明州置高丽一司,创百舟,应使者之须,以遵元丰旧制。

州有广德湖,垦而为田,收其租可以给用。

徽宗纳其说。

改知明州,赐金紫。

出内帑缗钱六万为造舟费,治湖田七百二十顷,岁得谷三万六千。

加直龙图阁、秘阁修撰,至徽猷阁待制。

郡资湖水灌溉,为利甚广,往者为民包侵,异令尽泄之垦田。

自是苦旱,乡人怨之。

在郡五年,既请温之船官自隶以便役,又请越、台之盐以佐费,诏责之曰:"郡自有盐筴不能兴,而欲东取诸台,西取诸越,斯乃以邻国为壑也。"

睦寇起,善理城戍有绩,进徽猷阁直学士、知平江府,卒。

沈积中,常州人。

赐进士出身,为辟雍正、户部员外郎,至秘阁修撰、河北转运使,召拜户部侍郎,进尚书,知河间、真定府。

积中本王黼所引拔,黼方图燕地,使觇边隙。

中书舍人程振语之曰:"当思异时覆族之祸。"

积中感其戒,至镇,以书谢振,盛言其不可,振宣告于朝。

已而师败于白沟,童贯还,罢积中提举上清宝菉宫。

既得燕山,又命以资政殿学士同知府,未行而卒,或曰为盗所杀,或曰婢杀之,终亦不能明也。

贯恶其曩言,追削官职。

建炎中,宰相上其书,乃悉复之。

李伯宗,字会之,河阳人。

第进士,知内丘、咸阳、太康县。

建言:"朝廷行方田均税之法,令以丰岁推行。 今州县吏,苟简怀异者指熟为灾,而贪进幸赏者掩灾为熟,望深察其违戾,而置诸罚。"

括县壮丁为兵,得千人,上其名数与按阅之法。

知枢密院蔡卞喜而荐之,提举京畿保甲,使行其说,增籍二万。

已而有诉者,陈牒至八百七十,左迁通判相州、提举白波辇运,提点江、淮坑冶铸钱,入为将作少监。

开封民有鬻神祠故帽饰以龙者,吏以为乘舆服御,伯宗曰:"此无他,当坐不应为尔。"

尹不从,具以请,如伯宗议。

历大理卿,入对言:"今情重法轻者许奏请,而情轻法重者不得焉,恐非仁圣忠恕之意。"

徽宗纳之。

迁刑部侍郎。

与王黼不相能,有胥吏微过罢,提举崇福宫。

明年,知同州,徙陕西都转运使。

以通奉大夫、显谟阁待制卒,赠光禄大夫,谥曰荣。

汪澥字仲容,宣州旌德人。

少从胡瑗学《易》。

又学于王安石,着《三经义传》,澥与其议,又首传其说。

熙宁太学成,分录学政。

登进士第,调鼎州司理参军、知黟县,入为太学正,累迁国子祭酒,兼定、嘉二王翊善,擢中书舍人,为大司成。

议学制不合,以显谟阁待制知婺州,改颖昌,又改陈、寿二州,徙应天府。

上章辞行,提举崇福宫。

卒,赠宣奉大夫。

澥自布衣录天子学,至为正,为司业、祭酒,迄于司成,官以儒名者三十年,一时人士推之。

何常,字德固,京兆人。

中进士第,为开封府兵曹。

绍圣初,或言苏轼主文柄,取士之非毁宗庙者,常预其间,出通判原州。

历将作丞、陕西转运判官、熙河转运副使。

议者欲贷民金帛,而使入粟塞下。

常曰:"车牛转输,民力已病,然未至于死亡者,粟自官出,而民无害也。 今强以金帛,使自入粟,惧非贫弱之利。"

熙帅及监军劾之,贬秩,徙成都路。

中使持御札至,令织戏龙罗二千,绣旗五百。

常奏:"旗者,军器之饰,敢不奉诏。 戏龙罗唯供御服,日衣一匹,岁不过三百有奇;今乃数倍,无益也。"

诏奖其言,为减四之三。

除直龙图阁,加集贤殿修撰,为使徙陕西,以显谟阁待制知秦州,转通议大夫。

谍告夏人多筑堡栅,朝议出兵牵制,常言:"羌人生长射猎,今困于版筑,违所长,用所短,可以拱手待其弊,无烦有为也。"

从之。

镇秦六岁,察访方邵劾其越法货酒,借米曲于官而毁其历。

狱具,责昭化军节度副使。

数月,复其官。

终右文殿修撰,年七十三。

论曰:西汉之末,士大夫阿谀销懦,遂底于亡。

东都诸贤以风节相尚,激成党祸。

宋元佑类东都,崇、宣类西汉末世,盖忠鲠获罪,则相习容悦而已。

君骄臣谄,此邦之所繇丧也。

观沉铢诸人,徒徇时轩轾,不能为有亡,恶足以言士哉!叶祖洽,字敦礼,邵武人。

熙宁初,策试进士,祖洽所对,专投合用事者,考官宋敏求、苏轼欲黜之,吕惠卿擢为第一。

签书奉国军判官、判登闻检院,由国子丞知湖州,留为校书郎。

元佑初,历职方、兵部员外郎,加集贤校理,进礼部郎中。

给事中赵君锡论其对策讪及宗朝,祖洽自辨,事下从官定议。

苏轼、刘分文言:"祖洽谓祖宗纪纲法度,因循苟简,愿朝廷与大臣合谋而新之。 可以为议论乖谬,若谓之讪则不可。"

于是但出提点淮西刑狱。

绍圣中,入为左司郎中、起居郎、中书舍人、给事中。

祖洽性狠愎,喜谀附,密言王珪于册立时有异论。

哲宗曰:"宣仁圣烈,妇人之尧、舜也。 其于社稷大计,圣意素定,朕已令作告命,明述此旨。"

祖洽复言:"若以珪为无迹,则黄履、刘拯相继论之矣,愿稽合群情,决之独断。"

珪遂追贬。

又言:"司马光、吕公着获终牖下,恩礼隆缛;蔡确受遗定策,而贬死岭外,乞恤其孤。"

其论率类此。

林希荐祖洽,谓其最向正,帝言不可大用,乃已。

坐举王回出知济州,徙洪州,以牟利黩货闻。

祖洽与曾布厚,人目为"小训狐"。

布用事,欲以吏部侍郎召,韩忠彦不可,白为宝文阁待制、知青州。

未赴,布竟引为吏部。

布罢,乃出知定州,且行,大言于上,至云:"当时蔡确稍失事几,王珪果遂奸谋,则神宗遂失正统,不知今日神器孰归。 臣为朝廷宗社明确之功,正珪之罪,劝沮忠邪于千万年,以此报神宗足矣。"

徽宗怒其躁妄,降集贤殿修撰、提举冲佑观,自是不复用。

久之,知洪州,改亳州,加徽猷阁直学士。

政和末,卒。

时彦,字邦美,开封人。

举进士第,签书颖昌判官,入为秘书省正字,累至集贤校理。

绍圣中,迁右司员外郎。

使辽失职,坐废,旋复校理,提点河东刑狱,蹇序辰使辽还,又坐前受赐增拜,隐不言,复停官。

徽宗立,召为吏部员外郎,擢起居舍人,改太常少卿,以直龙图阁为河东转运使,加集贤殿修撰、知广州。

未行,拜吏部侍郎,徙户部,为开封尹。

异时都城苦多盗,捕得,则皆亡,卒吏惮于移问,往往略之。

彦始请一以公凭为验,否则拘系之以俟报,坊邑少安,狱屡空。

数月,迁工部尚书,进吏部,卒。

霍端友,字仁仲,常州武进人。

徽宗即位,策进士第一,授宣义郎。

不阅月,擢秘书省校书郎,迁著作佐郎、起居郎、中书舍人,服金紫。

故事唯服黑角带,帝顾见之,曰:"给事、舍人等尔,而服饰相绝如是。"

始命犀带佩鱼。

进给事中、大司成、礼部侍郎。

端友言:"朝廷尊安,重内轻外。 可令内外侍从更出迭入,以奉禁闼,殿大邦,俾天下之势如持衡,庶无首重尾轻之患。"

疏入,即请补郡,乃以显谟阁待制知平江。

改陈州,为政以宽闻,不立声威。

陈地污下,久雨则积潦,时疏新河八百里,而去淮尚远,水不时泄。

端友请益开二百里,彻于淮,自是水患遂去。

内侍石焘传诏索瑞香花数十本,端友不可,疏罢之。

复以礼部召,转吏部。

官至通议大夫。

卒,赠宣奉大夫。

俞栗,字祗若,江宁人。

崇宁四年,以上舍生赐进士第,签书镇南军判官。

未赴,为辟雍博士、秘书省正字、吏部员外郎、起居舍人,兼定、嘉二王记室,擢中书舍人。

居三月,进给事中、殿中侍御史。

毛注建议罢增石炭场,栗驳其非。

除显谟阁待制、知蔡州,明日复留。

逾年,竟出为襄州。

还,拜给事中,上言:"学校,三代之学也。 然崇宁四年以前,议者以为是,五年,则非之;大观三年以前,议者以为是,四年,则非之。 岂学校固若是哉?观望者无定说尔。 必使士有成才,人无异论,事之不美者不出于学校,然后为得。"

言颇见行。

蔡京再相,憾向所用士多畔己,叶梦得言栗独否,遂拜御史中丞。

陈士风六弊,又发户部尚书刘炳为举子时阴事。

京方倚炳为腹心,戾其意,改栗翰林学士。

迁兵部尚书,以枢密直学士知开德府。

石公弼在襄州,以论衙前事谪言者,谓栗实倡之,罢,提举崇禧观。

竟以毁绍圣法度,贬常州团练副使,安置太平州。

行未至,复述古殿直学士、知江宁府,卒。

蔡薿,字文饶,开封人。

崇宁五年,以诸生试策,揣蔡京且复用,即对曰:"熙、丰之德业,足以配天,不幸继之以元佑;绍圣之缵述,足以永赖,不幸继之以靖国。 陛下两下求言之诏,冀以闻至言、收实用也。 而见于元符之末者,方且幸时变而肆奸言,乘间隙而投异意,诋诬先烈不以为疑,动摇国是不以为惮。 愿逆处其未至而绝其原。"

于是擢为第一,以所对颁天下,甫解褐,即除秘书省正字,迁起居舍人。

未几,为中书舍人。

自布衣至侍从,才九月,前所未有也。

旋进给事中。

一意附蔡京,叙族属,尊为叔父。

京命攸、修等出见,薿亟云:"向者大误,公乃叔祖,此诸父行也。"

遽列拜之。

八宝赦恩,诏两省差择元佑党人,情轻者出籍。

薿不肯书,言者论其不能推广上恩,使岁久获罪之人得以洗濯。

出知和州。

明年,加显谟阁待制、知杭州。

始,薿未第时,以书谒陈瓘,称其谏疏似陆贽,刚方似狄仁杰,明道似韩愈。

及对策,所持论顿异,遂欲害瓘以绝口。

因其子正汇告蔡京不轨,执送京师。

薿复入为给事中,又与宰相何执中谋,使石悈治瓘,几不免,事具《瓘传》。

御史毛注言:"陛下修善政以应天,斥大奸以定国,而薿巧言惑众,造为衅端。"

疏入不报。

范柔中者,顷以上书入邪等,至是进阶。

薿言:"柔中尝毁神考,哲宗有弗共戴天之雠。 自今春党人复官,士论骇愕,有致疑于绍述者。 乞削其叙迁,昭示好恶。"

从之。

张商英作相,常安民与之书,激使为善。

薿弟莱剽其稿示薿,即论之以摇商英。

薿迁翰林学士,坐妄议政事罢,提举洞霄宫。

起知建宁府。

方建神霄宫,薿先一路奏办,下诏褒奖,召为学士承旨、礼部尚书。

尝阴附权幸,事觉,徽宗令入对,将面诘之。

逾月不奉诏,帝怒,命黜之。

御史言:"薿游太学,则挟诡计以钳诸生;居侍从,则抉私事以胁宰辅;处门下,则借国法以快私忿;为郡守,则妄尊大而蔑监司。 召自金陵,偃然以丞辖自处,既升宗伯,乃怀不满之心。 宜重置诸罚。"

遂贬单州团练副使,房州安置。

宣和中,复龙图阁直学士,再知杭州。

为政喜怒徇情,任刑大惨。

方腊乱后,西北戍卒代归,人得犒绢,薿禁民与为市,乃下其直,强取之。

卒怒,乘薿夜饮客,纵火焚州治,须其出救,杀之。

薿知事势汹汹,逾垣走,仅得免。

诏夺职罢归。

明年,以徽猷阁待制卒。

论曰:自太宗岁设大科,致多士,居首选者躐取华要,有不十年至宰相,亦多忠亮雅厚,为时名臣。

治平更三岁之制,继以王安石改新法,士习始变。

哲、徽绍述,尚王氏学,非是无以得高第。

叶祖洽首迎合时相意,擢第一,自是靡然,士风大坏,得人亦衰,而上之恩秩亦薄矣。

熙宁而后,讫于宣和,首选十八人,唯何栗、马涓与此五人有传,然时彦、端友龊龊,祖洽、俞栗、蔡薿憸邪小人。

繇王氏之学不正,害人心术,横溃烂漫,并邦家而覆之;如是其惨焉,此孟子所以必辩邪说、正人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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