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志第一百一十五 职官二

  1. 九五查询
  2. 古籍查询
  3. 宋史
《宋史》 志第一百一十五 职官二 脱脱、阿鲁图等

枢密院 宣徽院 三司使 翰林学士院 侍读侍讲 崇政殿说书 诸殿学士 诸阁学士 诸修撰直阁 东宫官 王府官

枢密院 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出纳密命,以佐邦治。

凡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戍、赏罚之事,皆掌之。

以升拣、废置揭帖兵籍;有调发更戍,则遣使给降兵符。

除授内侍省官及武选官,将领路分都监、缘边都巡检使以上。

大事则禀奏,其付授者用宣;小事则拟进,其付授者用扎。

先具所得旨,关门下省审覆。

面得旨者为录白,批奏得画者为画旨,并留为底。

惟以白纸录送,皆候报施行。

其被御宝批旨者,即送门下省缴覆。

应给诰者,关中书省命词。

即事干大计,造作、支移军器,及除都副承旨、三衙管军、三路沿边帅臣、太仆寺官,文臣换右职,仍同三省取旨。

宋初,循唐、五代之制,置枢密院,与中书对持文武二柄,号为"二府"。

院在中书之北,印有"东院"、"西院"之文,共为一院,但行东院印。

而职事条目颇多。

神宗初政,乃省其务之细者归之有司,而增置审官西院,专领阁门祗候以上至诸司使差遣。

官制行,随事分隶六曹,专以本兵为职,而国信、民兵、牧马总领,仍旧隶焉。

旧分四房,曰兵,曰吏,曰户,曰礼,至是厘正,凡分房十。

其后,又增支马、小吏二房,凡房十有二:曰北面房,掌行河北、河东路吏卒,北界边防、国信事。

曰河西房,掌行陕西路、麟、府、丰、岚、石、隰州、保德军吏卒,西界边防、蕃官。

曰支差房,掌行调发军,湖北路边防及京东、京西、江、淮、广南东路吏卒,迁补殿侍,选亲事官。

曰在京房,掌行殿前步军司事,支移兵器,川陕路边防及畿内、福建路吏卒,军头、皇城司卫兵。

曰教阅房,掌行中外校习,封桩阙额请给,催督驿递及湖南路边防。

曰广西房,掌行招军捕盗赏罚,广南西路边防及两浙路吏卒。

而禁军转员,则各随其房之所领兵额治之。

曰兵籍房,掌行诸路将官差发禁兵、选补卫军文书。

曰民兵房,掌行三路保甲、弓箭手。

曰吏房,掌行差将领武臣知州军、路分都监以上及差内侍官文书。

曰知杂房,掌行杂务。

曰支马房,掌行内外马政并坊院监牧吏卒、牧马、租课。

曰小吏房,掌行两省内臣磨勘功过叙用,大使臣已上历任事状及校尉以上改转迁遣。

吏三十有八:逐房副承旨三人,主事五人,守阙主事二人,令史十三人,书令史十五人。

元佑既创支马、小吏二房,增令史为十四人,书令史十九人,创正名贴房十八人。

大观增逐房副承旨为五人,创守阙书令史三人,增正名二十八人。

中书、密院既称"二府",每朝奏事,与中书先后上殿。

庆历中,二边用兵,知制诰富弼建言,边事系国安危,不当专委枢密。

仁宗以为然,即诏中书同议。

谏官张方平亦言中书宜知兵事,乃以宰相吕夷简、章得像并兼枢密使。

熙宁初,滕甫言:"中书、密院议边事,多不合。 赵明与西人战,中书赏功,而密院降约束;郭逵修堡栅,密院方诘之,而中书以下褒诏。 愿大臣凡战守、除帅,议同而后下。"

神宗善之。

元佑四年,知枢密院安焘以母忧去职,枢密院官偶独员。

谏议大夫梁焘、司谏刘安世言:"国朝革五代之弊,文、武二柄,未尝专付一人,乞依故事命大臣兼领。"

靖康元年,知枢密院事李纲言:"在祖宗之时,枢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诸军,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所以维持军政,万世不易之法。 自童贯以领枢密院事为宣抚使,既主兵权,又掌兵籍、虎符,今日不可不戒。 乞将团结到勤王正兵并付制置使,行营司兵付三衙。"

从之。

枢密使 知院事 同知院事 枢密副使 签书院事 同签书院事 枢密使知院事,佐天子执兵政,而同知、副使、签书为之贰。

凡边防军旅之常务,与三省分班禀奏;事干国体,则宰相、执政官合奏;大祭祀则迭为献官。

国初,官无定制,有使则置副,有知院则置同知院,资浅则用直学士签书院事。

熙宁元年,文彦博、吕公弼为使,韩维、邵亢为副使。

时陈升之三至枢府,神宗欲稍异其礼,乃以为知院事。

于是知院与使、副并置。

元丰五年,将改官制,议者欲废密院归兵部。

帝曰:"祖宗不以兵柄归有司,故专命官以统之,互相维制,何可废也?"于是得不废。

帝又以枢密联职辅弼,非出使之官,乃定置知院、同知院二人,使、副悉罢。

元佑初,复置签书院事,仍以枢密直学士充。

同签书枢密院事,治平末,以殿前都虞候郭逵为之,又以逵判渭州。

帝初即位,中丞王陶、御史吕景等皆言之。

逵归,改除宣徽南院使、知郓州,自是不复置。

政和六年,以内侍童贯权签书枢密院河西、北面房事。

七年,贯宣抚陕西、河东北三路,带同签书枢密院。

既而诏元丰官制即无同签书枢密院事,改为权领枢密院。

然签书院事,元丰亦未尝置。

宣和元年,诏童贯领枢密院事,后复以郑居中为之。

建炎初,置御营司,以宰相为之使。

四年,罢,以其事归枢密院机速房,命宰相范宗尹兼知枢密院。

绍兴七年,诏:"枢密本兵之地,事权宜重。 可依故事置枢密使,以宰相张浚兼之。"

又诏立班序立依宰相例。

其后或兼或否。

至开禧,以宰臣兼使,遂为永制。

使与知院,同知、副使,亦或并除,其签书、同签书并为端明殿学士,恩数特依执政,或以武臣为之,亦异典也。

都承旨 副都承旨 掌承宣旨命,通领院务。

若便殿侍立,阅试禁卫兵校,则随事敷奏,承所得旨以授有司,蕃国入见亦如之。

检察主事以下功过及迁补之事。

都承旨,旧用院吏递迁。

熙宁三年,始以东上合门使李评为之,又以皇城使李绶为之副,更用士人自评、绶始。

是月,诏都承旨、副都承旨见枢密使、副如合门使礼。

五年,以同修起居注曾孝宽兼都承旨,参用儒臣自孝宽始。

元丰四年,客省使张诚一为都承旨。

都承旨复用武臣,自诚一始。

元佑初,复以文臣为都承旨。

其后以待制充。

元符三年,王师约为都承旨,左司谏陈瓘言:"神考以文臣为都承旨,其副则参求外戚武臣之可用者。 今师约未历边任,擢置枢属掾文臣之位,甚非神考设官之意。"

至崇宁以后,专用武臣。

建炎四年,高宗在会稽,以武臣辛道宗为都承旨,颇用事。

绍兴元年,道宗既免,乃诏依元佑职制,都承旨以两制为之。

如未曾任侍从之人,即依权侍郎法,又或加学士、待制、修撰贴职。

干道初,再用武臣,自张说始。

淳熙九年,都承旨复用士人,自萧燧始。

副都承旨文、武通除。

检详官 熙宁四年置,视中书检正官。

元丰初,定以三员,及改官制,罢之。

建炎三年,复置检详两员,叙位在左、右司之下。

绍兴二年减一员。

计议官 四员。

建炎四年,罢御营使司,并归枢密院为机速房。

随司减罢属官,置干办官四员,诏并改为计议官。

至绍兴十一年减罢。

编修官 随事置,无定员,以本院官兼者,不入衔。

熙宁三年,以王存、顾临等同编修《经武要略》,兼删定诸房例册。

初拟都、副承旨提举,神宗谓存等皆馆职,不欲令承旨提举,诏改为管干。

绍圣四年,编修刑部、军马司事,令都、副承旨兼领。

政和七年,编修《北边条例》,又别置详覆官。

讲议司 崇宁元年,以尚书省讲议武备房归枢密院置,以知院蔡卞提举。

三年,卞奏武备本院诸房可行,不必专局,乃罢之。

绍兴置编修官二员。

监三省、枢密院门 旧系差小使臣及内侍官充。

嘉定六年,诏以曾经作县、通判资序人充。

小使臣省罢,内侍官改以三省、枢密院门机察官系衔。

主管三省、枢密院架阁文字 一员,嘉定八年置,以选人、京朝官通差。

三省、枢密院激赏库 三省、枢密院激赏酒库 监官各二人。

初以武臣,嘉泰末,始易以选人。

二库并因绍兴用兵,创以备边;后兵罢,专以备堂、东两厨应干宰执支遣。

若朝廷军期急速钱物金带,以备激犒;诸军将帅告命绫纸,以备科拨调遣等用。

省、院、府吏胥之给,亦取具焉。

御营使 提举修政局 制国用使 都督诸路军马 中兴,多以宰相兼领兵政、财用之事,而执政同预焉。

因事创名,未久遄罢,可以不书。

以其关宰相设施,因记其名称本末附见焉。

建炎元年,置御营司,以宰相为之使,仍以执政官兼副使。

其属有参赞军事,以侍从官兼;提举一行事务,以大将兼。

其将佐有都统制及五军统制以下官。

初以总齐行在军中之政。

三年,诏御营使司止管行在五军营砦事务,其余应干边防措置等事,厘正归三省、枢密院。

四年,诏自今宰相兼知枢密院事,罢御营使。

时臣僚言:"宰相之职,无所不统。 本朝沿五代之制,政事分为两府,兵权付于枢密,比年又置御营使,是政出于三也。 请罢御营司,以兵权付之密院,而以宰相兼知,庶几可以渐议兵政。"

故罢使及官属,以其事归密院,为机速房。

至绍兴二十九年九月,诏:"祖宗旧制,枢密院即无机速房,合行减罢。"

绍兴三十一年,金主亮来攻,帝将临江视师。

其冬,以和义郡王杨存中为御营宿卫使,兵罢复免。

明,孝宗即位,又以御营使命之。

然但自名一司,掌殿前忠勇等军,非复建炎之比,未几而。

存中非宰执,附见于此。

绍兴二年,诏置修政局,令百官条具修车马、备器械,命右相秦桧提举,参知政事同领之。

其下有参详官一人,侍从为之,参议官二人,检讨官四人,卿郎为之;如讲议司故事。

三月而罢局。

干道四年,诏:"理财之要,裕财为重,自今宰相可带兼制国用使,参政可同知国用事。"

先是,臣僚言:"近以宰相兼枢密使,盖欲使宰相知兵也。 宰相今虽知兵,而财谷出入之原,宰相犹未知也。 望法李唐之制,委宰相兼领三司使职事,财谷出纳之大纲,宰相领之于上,而户部治其凡。"

故有是命。

五年二月,罢国用司。

八年,诏:"官制已定,丞相事无不统,所有国用一司,与参知政事并不兼带。"

嘉泰四年,诏遵孝宗典故,宰相兼国用使,参知政事同知国用事,仍于侍从、卿监中择二人充属官。

右丞相陈自强兼国用使,参知政事兼知枢密院事费士寅、参知政事张严兼同知国用事。

以兵部侍郎薛叔似兼参计官,太府卿陈景思同参计官。

先是,臣僚言:"今日财计,非钱谷不足可忧,而渗漏日滋之为可虑也。 周家以冢宰制国用,而唐亦以宰相兼领度支,是知财赋国家之大计,其出入之数有余、不足,为大臣者皆所当知,庶可节以制度,关防欺隐。 宜略仿祖宗遗意,命大臣兼提领天下财赋。"

从之。

陈自强罢,亦废。

绍兴五年,制以左通议大夫、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赵鼎,左政奉大夫、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张浚都督诸路军马。

未几,浚暂往江上措置边防,至七年秋废罢。

其余宰臣、执政开府于外者,别载于篇。

编修敕令所提举 宰相兼。

同提举 执政兼。

详定 侍从官兼。

删定官 就职事官内差兼? 掌裒集诏旨,纂类成书。

绍兴十二年罢。

干道六年,复置详定一司敕令所,以右丞相虞允文提举,参知政事梁克家同提举。

淳熙十五年省罢,绍熙二年复置局。

庆元二年,复置提举,以右丞相余端礼兼,同提举以参知政事京镗兼,仍以编修敕令所为名。

宣徽院 宣徽南院使 北院使 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籍,郊祀、朝会、宴飨供帐之仪,应内外进奉,悉检视其名物。

旧制,以检校为使,或领节度及两使留后,阙则枢密副使一人兼领二使,亦有兼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者。

南院资望比北院颇优,然皆通掌,止用南院印,二使共院而各设厅事。

其吏史则有都勾押官、勾押官各一人,前行三人,后行十二人,分掌四案:一曰兵案,二曰骑案, 主赐群臣新史,及掌诸司使至崇班、内侍供奉官、诸司工匠兵卒之名籍,及三班而下迁补、假故、鞫劾之事。

三曰仓案,掌春秋及圣节大宴、节度使迎授恩赐、上元张灯、四时祠祭及契丹朝贡、内廷学士赴上,并督其供帐,内外进奉视其名物,教坊伶人岁给衣带,专其奏覆。

四曰冑案。

掌郊祀、御殿、朝谒圣容、赐酺国忌供帐之事,诸司使副、三班使臣别籍分产,司其条制,颁诸司工匠休假之。

故事,与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以先后入叙位。

熙宁四年,诏位参政、枢副、同知下,着为令。

九年,诏:"今后遇以职事侍殿上,或中书、枢密院合班问圣体,及非次庆贺,并特序二府班。 官制行,罢宣徽院,以职事分隶省、寺,而使号犹存。 初,吏部尚书王拱辰治平中知大名府,神宗即位,拜太子少保。 明年,检校太傅,改宣徽北院使,寻迁南院,立班序位视签枢。 元丰六年,拱辰除武安军节度使再任,自此遂罢使名不复除。 独太子少师张方平许依旧领南院使致仕。 哲宗即位,始迁太子太保而罢使名。 元佑三年,复置南、北院使,仪品恩数如旧制。 六年,以冯京为南院使,而方平亦复使名。 中书舍人韩川言:“祖宗设此官,礼均二府,以待勋旧,未尝带以致仕。 且宣徽,武官也;宫保,文官也,不宜混并。"

不听。

方平亦固辞不拜。

七年,冯京亦以使致仕。

绍圣三年,议者言官名虽复,而无所治之事,乃罢之。

南渡以后,不复再置。

三司使 使 副使 判官 盐铁使 度支使 户部使 三部副使 三部判官三司之职,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入,朝廷之预,一归三司。

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

其恩数廪禄,与参、枢同。

太平兴国八年,分置三使。

淳化四年,复置使一员,总领三部。

又分天下为十道:曰河南,河东,关西,剑南,淮南,江南东、西,两浙,广南。

在京东曰左计,京西曰右计,置使二员分掌。

俄又置总计使判左、右计事,左、右计使判十道事,凡干涉计度者,三使通议之。

五年,罢十道左右计使,复置三部使。

咸平六年,罢三部使,复置三司一员。

关正使,则以给、谏以上权使事。

使 一人,以两省五品以上及知制诰、杂学士、学士充。

亦有辅臣罢政出外,召还充使者。

使阙,则有权使事;又阙,则有权发遣公事。

掌邦国财用之大计,总盐铁、度支、户部之事,以经天下财赋而均其出入焉。

凡奏事及大事悉置案,奏牒常事止署案。

太平兴国初,以贾琰为三司副使,七年,以侯陟、王明同判三司,遂省副使。

盐铁,掌天下山泽之货,关市、河渠、军器之事,以资邦国之用。

度支,掌天下财赋之数,每岁均其有无,制其出入,以计邦国之用。

户部,掌天下户口、税赋之籍,榷酒、工作、衣储之事,以供邦国之用。

副使 以员外郎以上历三路转运及六路发运使充。

判官 以朝官以上曾历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充。

三部副使 各一人,通签逐部之事。

旧以员外郎以上充。

端拱初,省。

淳化三年复置,又省。

至道初,又置。

真宗即位,副使迁官,遂罢之。

咸平六年复置。

三部判官 各三人,分掌逐案之事。

旧以朝官充。

国初承旧制,每部判官一人。

干德四年,三部各置推官一人。

太平兴国三年,诸案置推官或巡官,以朝官充。

四年,三司止置判官一人、推官三人。

及分十道,二计各置判官一人。

五年,废十道,三部各置判官二人。

三部各有孔目官一人,都勾押官一人,勾覆官四人。

盐铁分掌七案:一曰兵案, 掌衙司军将、大将、四排岸司兵卒之名籍,及库务月帐,吉凶仪制,官吏宿直,诸州衙吏、胥吏之迁补,本司官吏功过,三部胥吏之名帐及刑狱,造船、捕盗、亡逃绝户资产、禁钱。

景德二年,并度支案为刑案。

二曰冑案,掌修护河渠、给造军器之名物,及军器作坊、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

三曰商税案,四曰都盐案,五曰茶案,六曰铁案, 掌金、银、铜、铁、朱砂、白矾、绿矾、石炭、锡、鼓铸。

七曰设案。

掌旬设节料斋钱、餐钱、羊豕、米面、薪炭、陶器等物。

度支分掌八案:一曰赏给案 掌诸给赐、赙赠例物、口食、内外春冬衣、时服、绫、罗、纱、縠、绵、布、鞋、席、纸、染料,市舶、权物务、三府公吏。

二曰钱帛案 掌军中春冬衣、百官奉禄、左藏钱帛、香药榷易。

三曰粮料案 掌三军粮料、诸州刍粟给受、诸军校口食、御河漕运、商人飞钱。

四曰常平案 掌诸州平籴。

大中祥符七年,置主吏七人。

五曰发运案 掌汴河广济蔡河漕运、桥梁、折斛,三税。

六曰骑案, 掌诸坊监院务饲养牛羊、马畜及市马等。

七曰觔斗案 掌两京仓廪BW积,计度东京粮料,百官禄;粟厨料。

八曰百官案。

掌京朝幕职官奉料、祠祭礼物、诸州驿料。

户部分掌五案:一曰户税案 掌夏税。

二曰上供案 掌诸州上供钱帛。

三曰修造案 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排岸作坊、诸库簿张,勾校诸州营垒、官廨、桥梁、竹木、排筏。

四曰曲案 掌榷酤、官曲。

五曰衣粮案 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奉料、春冬衣、禄粟、茶、盐、□奚酱、傔粮等。

三部诸案,并与本部都孔目官以下分掌。

三部勾院判官各一人,以朝官充。

掌勾稽天下所申三部金谷百物出纳帐籍,以察其差殊而关防之。

盐铁院、度支院、户部院勾覆官各一人。

都磨勘司,端拱九年置。

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

掌覆勾三部帐籍,以验出入之数。

都主辖支收司, 淳化三年置。

判司官以判磨勘司官兼。

掌官物已支未除之数,候至所受之处,附籍报所由司而对除之。

天下上供物至京,即日奏之,纳毕,取其钞以还本州。

拘收司, 咸平四年置。

以判磨勘司兼掌。

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籍其名件而督之。

都理欠司, 雍熙二年,三部各置理欠,有勾簿司,景德四年废。

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

掌理在京及天下欠负官物之籍,皆立限以促之。

都凭由司,以判都理欠司官兼,掌在京官物支破之事。

凡部支官物,皆覆视无虚谬,则印署而还之,支讫,复据数送勾而销破之。

开拆司,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

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之籍,发放以付三部,兼掌发放、勾凿、催驱、受事。

发放司,掌受三司帖牒而下之。

太平兴国年中置。

勾凿司,掌勾校三部公事簿帐。

催驱司,掌督京城诸司库务末帐,京畿仓场库务月帐凭由送勾,及三部支讫内外奉禄之事。

受事司,掌诸处解送诸色名籍,以发付三部。

衙司管辖官二人,以判开拆司官及内侍都知、押班充。

掌大将、军将名籍,第其劳而均其役使。

勾当公事官二员,以朝官充。

掌分左右厢检计、定夺、点检、覆验、估剥之事。

三司推勘公事一人,以京朝官充。

掌推劾诸部公事。

勾当诸司、马步军粮料院官各一人,以京朝官充。

掌文武官诸司、诸军给受奉料,批书券历,诸仓库案验而禀赋之。

勾当马步军专勾司官一人,以京朝官充。

旧以三班。

掌诸军兵马逃亡收并之籍,诸司库务给受之数,审校其欺诈,批历以送粮料院。

以上并属三司使。

元丰官制行,罢三司使并归户部。

翰林学士院 翰林学士承旨 翰林学士 知制诰 直学士院 翰林权直 学士院权直 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

凡立后妃,封亲王,拜宰相、枢密使、三公、三少,除开府仪同三司、节度使,加封,加检校官,并用制;赐大臣太中大夫、观察使以上,用批答及诏书;余官用敕书;布大号令用御札;戒励百官、晓谕军民用敕榜;遣使劳问臣下,口宣。

凡降大赦、曲赦、德音,则先进草;大诏命及外国书,则具本取旨,得画亦如之。

凡拜宰相及事重者,晚漏上,天子御内东门小殿,宣召面谕,给笔札书所得旨。

禀奏归院,内侍锁院门,禁止出入。

夜漏尽,具词进入;迟明,白麻出,合门使引授中书,中书授舍人宣读。

其余除授并御札,但用御宝封,遣内侍送学士院锁门而已。

至于赦书、德音,则中书遣吏持送本院,内侍锁院如除授焉。

凡撰述皆写画进入,请印署而出,中书省熟状亦如之。

若已画旨而未尽及舛误,则论奏贴正。

凡宫禁所用文词皆掌之。

乘舆行幸,则侍从以备顾问,有献纳则请对,仍不隔班。

凡奏事用榜子,关白三省、枢密院用谘报,不名。

凡初命为学士,皆遣使就第宣诏旨召入院。

上日,敕设会从官,宥以乐。

元丰中,始命佩鱼,自蒲宗孟始。

见执政议事则系□奚,盖与侍从异礼也。

政和三年,强渊明请以前后所被旨及案例,修为本院敕令格式。

五年,御书《摛文堂》榜赐学士院。

靖康元年,吴幵等奏:"大礼锁院,麻三道以上,系双学士宿直分撰,乞依故事。"

从之。

承旨,不常置,以学士久次者为之。

凡他官入院未除学士,谓之直院;学士俱阙,他官暂行院中文书,谓之权直。

自国初至元丰官制行,百司事失其实,多所厘正,独学士院承唐旧典不改。

干道九年,崔敦诗初以秘书省正字兼翰林权直。

淳熙五年,敦诗再入院,议者以翰林乃应奉之所,非专掌制诰之地,更为学士院权直。

后复称翰林权直,然亦互除不废,权、正或至三人。

翰林侍读学士 太宗初,以著作佐郎吕文仲为侍读。

真宗咸平二年,以杨徽之、夏侯峤并为翰林侍读学士,始建学士之职。

其后,冯元为翰林侍读,不带学士;又以高若讷为侍读,不加别名,但供职而已。

天禧三年,张知白为刑部侍郎,充翰林侍读学士、知天雄军府,侍读学士外使自知白始。

元丰官制,废翰林侍读、侍讲学士不置,但以为兼官。

然必侍从以上,乃得兼之,其秩卑资浅则为说书。

岁春二月至端午日,秋八月至长至日,遇只日入侍迩英阁,轮官讲读。

元佑七年,复增学士之号,元符元年省去。

建炎元年,诏可特差侍从官四员充讲读官,遇万机之暇,令三省取旨,就内殿讲读。

充宫观兼侍读:元丰八年五月,资政殿大学士吕公着兼侍读,提举中太乙宫兼集禧观公事。

七月,韩维兼侍读,提举中太乙宫。

元佑元年,端明殿学士范镇致仕,提举中太乙宫兼集禧观公事,兼侍读,不赴。

六年,冯京兼侍读,充太乙宫使。

未几,乞致仕,不允,仍免经筵进读。

中兴以来,如朱胜非、张浚、谢克家、赵鼎、万俟离并以万寿观使兼侍读。

隆兴元年,张焘以万寿观、汤思退以醴泉观并侍读。

干道五年,刘章以佑神观兼焉。

台谏兼侍读:自庆历以来,台丞多兼侍读,谏长未有兼者。

绍兴十二年春,万俟离以中丞、罗汝楫以谏议始兼侍读,自后每除言路,必兼经筵矣。

翰林侍讲学士 咸平二年,国子祭酒邢昺为侍讲学士。

其后,又以马宗元为侍讲,不加别名,但供职而已。

景德四年,以翰林侍讲学士邢昺知曹州,侍讲学士外使自昺始。

故事,自两省、台端以上兼侍讲,元佑中,司马康以著作佐郎兼侍讲,时朝议以文正公之贤,故特有是命。

绍兴五年,范冲以宗卿、朱震以秘少并兼,盖殊命也。

干道六年,张栻始以吏部员外郎兼。

盖中兴后,庶官兼侍讲者,惟此三人。

若绍兴二十五年张扶以祭酒、隆兴二年王佐以检正、干道七年林宪以宗卿入经筵,亦兼侍讲者。

盖扶本以言路兼说书就升其秩,佐时摄版曹,宪尝为右史且有旧例,故稍优之。

台谏兼侍讲:庆历二年,召御史中丞贾昌朝侍讲迩英阁。

故事,台丞无在经筵者,仁宗以昌朝长于讲说,特召之。

神宗用吕正献,亦止命时赴讲筵去学士职。

中兴后,王宾为御史中丞,见请复开经筵,遂命兼讲。

自后十五年间,继之者惟王唐、徐俯二人,皆出上意。

绍兴十二年,则万俟离、罗汝楫,绍兴二十五年,则正言王鈱、殿中侍御史董德元,并兼侍讲。

非台丞、谏长而以侍讲为称,又自此始。

其后,犹或兼说书,台官自尹穑,隆兴二年五月;谏官自詹元宗,干道九年十二月。

后并以侍讲为称,不复兼说书矣。

宫观兼侍讲:国初自元丰以来,多以宫观兼侍读。

干道七年,宝文待制胡铨除提举佑神观兼侍讲。

是日,以宰执进呈,虞允文奏曰:"胡铨早岁士节甚高,不宜令其遽去朝廷。"

帝曰:"铨固非他人比,且除在京宫观,留侍经筵。"

故有是命。

崇政殿说书 掌进读书史,讲释经义,备顾问应对。

学士侍从有学术者为侍讲、侍读,其秩卑资浅而可备讲说者则为说书。

仁宗景佑元年正月,命贾昌朝、赵希言、王宗道、杨安国并为崇政殿说书,日轮二员祗候。

初,侍讲学士孙奭年老乞外,因荐昌朝等。

至是,特置此职以命之。

庆历二年,以赵师民预讲官,复为崇政殿说书,不兼侍讲。

元佑间,程颐以布衣为之。

然范祖禹乃以著作佐郎兼侍讲,司马康又尝以著作佐郎兼侍讲,前此未有也。

崇宁中,初除说书二人,皆以隐逸起,蔡崇、吕瓘,仍遂其性,诏以士服随班朝谒入侍。

渡江后,尹焞初以秘书兼之,中间王十朋、范成大皆以郎官兼,亦殊命也。

近事,侍从以上兼经筵则曰侍讲,庶官则曰崇政殿说书,故左史兼亦曰侍讲。

绍兴十二年,万俟离、罗汝楫并兼讲读。

盖秦梓时已兼说书,便于传道,秦熹复继之。

每除言路,必预经筵,桧死始罢。

庆元后,台丞、谏长暨副端、正言、司谏以上,无不预经筵者。

正言兼说书自端明巫伋始,副端兼说书自端明余尧弼始,察官兼说书自少卿陈夔始,修注兼说书自朱学震始。

修注官多得兼侍讲。

开禧三年十一月,王简卿知谏院为左史,仍兼崇政殿说书。

言者以为不可,罢之。

观文殿大学士学士之职,资望极峻,无吏守,无职掌,惟出入侍从备顾问而已。

观文殿即旧延恩殿,庆历七年更名。

皇佑元年,诏:"置观文殿大学士,宠待旧相,今后须曾任宰相,乃得除授。"

时贾昌朝由使相右仆射、观文殿大学士判尚书都省。

观文殿置大学士,自昌朝始。

三年,诏班在观文殿学士之前六尚书之上。

自是曾任宰相者,出必为大学士。

熙宁中,韩绛宣抚陕西、河东,得罪罢守本官。

四年,用明堂赦,授观文殿学士。

宰相不为大学士,自绛始。

中兴后,非宰相而除者,自绍兴二十年秦熹始。

熹知枢密院、郊祀大礼使,礼成,以学士迁,且视仪揆路,非典故也。

干道四年,汪澈旧以枢密使为学士迁。

九年,王炎以枢密使为西川安抚使除。

至庆元间,赵彦逾自工部尚书为端明殿学士,直以序迁至焉。

曾为宰相而不为大学士者,自绍兴元年范宗尹始。

观文殿学士 观文殿本隋炀帝殿名,国初,为文明殿学士。

庆历七年,宋庠言:"文明殿学士称呼正同真宗谥号,兼禁中无此殿额,其学士理自当罢,乞择见今正朝或秘殿以名学士易之。"

乃诏改为紫宸殿学士,以参知政事丁度为之。

时学士多以殿名为官称,丁遂称曰"丁紫宸"。

八年,御史何郯以为紫宸不可为官称,于是改延恩殿为观文殿,即殿名置学士,仍以度为之。

自后非曾任执政者弗除。

熙宁中,王韶以熙河功,元丰中,王陶以宫僚,虽未历二府,亦除是职,盖异恩也。

然韶犹兼端明殿、龙图学士云。

资政殿大学士 资政殿在龙图阁之东序。

景德二年,王钦若罢参政,真宗特置资政殿学士以庞之,在翰林学士下。

十二月,复以钦若为资政殿大学士,班文明殿学士之下,翰林学士承旨之上。

资政殿置大学士,自钦若始。

自钦若班翰林承旨上,一时以为殊宠。

祥符初,向敏中以前宰相再入为东京留守,复加此职。

自是讫天圣末,二十余年不以除人。

明道元年,李迪知河阳召还,始再命之。

景佑四年,王曾罢相,复除。

三十年间除三人,皆前宰相也。

宋庠罢参知政事,仁宗眷之厚,因加此职。

自钦若后,非宰相而除者,惟庠一人。

康定二年,右正言梁适请遵先朝故事,定以员数。

于是诏大学士置二员,学士三员。

绍兴十年,郑亿年归自伪齐,除资政殿,二年加大学士,许出入如二府仪。

亿年未尝秉政。

十五年,秦熹自翰林学士承旨为资政,诏立班恩数同执政。

十六年,秦桧弟梓以端明卒于湖州,进大资致仕,恤典同参政。

是后,从臣自端明视政府而序进者,遂为常矣。

端明殿学士 端明殿即西京正衙殿也。

后唐天成元年,明宗即位之初,四方书奏,命枢密使安重诲进读,懵于文义。

孔循献议,始置端明殿学士,命冯道、赵凤俱以翰林学士充,班在翰林学士上。

后有转改,止于翰林学士内选任。

初如三馆例,职在官下;赵凤转侍郎,讽任圜特移职在官上,后遂为故事。

宋太宗初,以程羽为之,后随殿名改为文明殿学士。

庆历中,改为紫宸,后又改为观文。

明道二年,改承明殿为端明殿,复置端明殿学士,以翰林侍读学士宋绶为之,在翰林学士之下。

自明道讫元丰,无前执政为之者,仅以待学士之久次者。

元丰中,以前执政为之,自曾孝宽始;以见任执政为之,自王安礼始。

政和中,尝改为延康殿。

建炎二年,都省言:延康殿学士旧系端明殿学士。

诏依旧。

后拜签枢者多领焉。

总阁学士 直学士 宋朝庶官之外,别加职名,所以厉行义、文学之士。

高以备顾问,其次与论议、典校雠。

得之为荣,选择尤精。

元丰中,修三省、寺监之制,其职并罢,满岁补外,然后加恩兼职。

直龙图阁、省、寺监掌贰补外,或领监司、帅臣则除之;待制、杂学士、给谏以上补外则除之。

系一时恩旨,非有必得之理。

元佑二年,诏复增馆职及职事官并许带职,尚待二年加直学士,中丞、侍郎、给舍、谏议通及一年加待制。

绍圣三年,诏职事官罢带职,非职事之官仍旧。

中兴后,学士率以授中司、列曹尚书、翰林学士之辅外者,权尚书、给谏、侍郎则带直学士、待制焉。

龙图阁学士 直学士 待制 大中祥符中建。

在会庆殿西偏,北连禁中,阁东曰资政殿,西曰述古殿。

阁上以奉太宗御书、御制文集及典籍、图画、宝瑞之物,及宗正寺所进属籍、世谱。

有学士、直学士、待制、直阁等官。

学士,大中祥符三年置,以杜镐为之,班在枢密直学士上。

六年,诏结衔在本官之上。

直学士,景德四年置,以杜镐为之,班在枢密直学士下。

祥符六年,诏结衔在本官之上。

待制,景德元年置,以杜镐、戚纶为之,并依旧充职。

四年,诏班在知制诰下,并赴内殿起居。

自改官制,为学士初复之职,或知制诰平出除之。

天章阁学士 直学士 待制 天禧四年建。

在会庆殿之西,龙图阁之北。

明年,仁宗即位,修天章阁毕,以奉安真宗御制。

东曰群玉殿,西曰{蕊木}珠殿,北曰寿昌殿,南曰延康殿。

内以桃花文石为流桮之所。

以在位受天书祥符,改曰天章,取为章于天之义。

天圣八年置待制。

庆历七年,又置学士、直学士。

又有侍讲。

学士,庆历七年初置,在龙图阁学士之下。

学士罕以命人,迄仁宗世,才王贽一人。

秦堪自显谟阁进直天章阁,以称呼非便辞。

诏改龙图,自是天章不为带职。

直学士,庆历七年,初置天章阁直学士,在龙图阁直学士之下。

待制,天圣八年初置。

寓直于秘阁,与龙图递宿,寻命范讽鞠咏充职。

中兴后,图籍、符瑞、宝玩之物,若国史、宗正寺所进属籍,独藏于天章阁,祖宗御容、潜邸旌节亦安奉焉。

宝文阁学士 直学士 待制 阁在天章阁之东西序,群玉、蕊珠殿之北。

即旧寿昌阁,庆历改曰宝文。

嘉佑八年,英宗即位,诏以仁宗御书、御集藏于阁,命王珪撰记立石。

治平四年,神宗即位,始置学士、直学士、待制,恩赐如龙图。

英宗御书附于阁。

学士,治平四年初置,以吕公着兼。

直学士,治平四年初置,以邵必为之。

待制,治平四年初置。

显谟阁学士 直学士 待制 元符元年,曾布、邓洵仁各申请建阁。

诏翰林学士、中书舍人撰阁名五以闻,遂建阁藏神宗御集,以显谟为名。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诏以显谟阁为熙明阁,仍置学士、直学士、待制;续奉旨,仍以显谟为额。

崇宁元年,诏显谟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如三阁故事,序位在宝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之下。

学士、直学士、待制,并建中靖国元年置。

徽猷阁学士 直学士 待制 大观二年,初建徽猷阁,以藏哲宗御集。

置学士、直学士、待制等官。

敷文阁学士 直学士 待制 绍兴十年置。

藏徽宗圣制,置学士等官。

焕章阁学士 直学士 待制 淳熙初建。

藏高宗御制。

十五年,置学士等官。

华文阁学士 直学士 待制 庆元二年置。

藏孝宗御制,置学士等官。

宝谟阁学士 直学士 待制 嘉泰二年置。

藏光宗御制,置学士等官。

宝章阁学士 直学士 待制 宝庆二年置。

藏宁宗御制,置学士等官。

显文阁学士 直学士 待制 咸淳元年置。

藏理宗御制,置学士等官。

集英殿修撰 国初,有集贤殿修撰、直龙图阁、直秘阁三等。

政和六年,始置集英殿修撰、右文殿修撰、秘阁修撰。

旧制,贴职无杂压,至是因增置,乃定为杂压。

其集英修撰,中兴后以宠六曹权侍郎之补外者,下待制一等。

右文殿修撰 元佑元年,许内外官带贴职。

绍圣二年,诏职事官罢带职,易集贤殿学士为修撰。

政和六年,以集贤院无此名,其见任集贤院修撰并改为右文殿修撰,次于集英殿修撰,为贴职之高等。

秘阁修撰 政和六年置,以待馆阁之资深者,仍多由直龙图阁迁焉。

直龙图阁 祥符九年,以冯元为太子中允、直龙图阁,直阁之名始此。

凡馆阁之久次者,必选直龙图阁,皆为擢待制之基也。

中兴后,凡直阁为庶官任藩阃、监司者贴职,各随高下而等差之。

直天章阁至直显文阁,并同。

直秘阁 国初,以史馆、昭文馆、集贤院为三馆,皆寓崇文院。

太宗端拱元年,诏就崇文院中堂建秘阁,择三馆真本书籍万余卷及内出古画、墨迹藏其中,以右司谏直史馆宋泌为直秘阁。

直馆、直院则谓之馆职,以他官兼者谓之贴职。

元丰以前,凡状元、制科一任还,即试诗赋各一而入,否则用大臣荐而试,谓之入馆。

官制行,废崇文院为秘书监,建秘阁于中,自监少至正字列为职事官。

罢直馆、直院之名,独以直秘阁为贴职,皆不试而除,盖特以为恩数而已。

故事,外官除馆职如秘阁校理、直秘阁者,必先移书在省执事,叙同僚之好,乃即馆设盛会宴之。

自崇宁以来,外官除馆职既多,此礼浸废。

东宫官 太子太师 太傅 太保 太子少师 少傅 少保 国初,师傅不常设。

仁宗升储,置三少各一人。

参政李昉兼掌宾客。

及升首相,遂进少傅,此宰相兼宫僚之始也。

丁谓兼少师,冯拯兼少傅,曹利用兼少保,是时实为东宫官,余多以前宰执为致仕官。

若太子太师、太傅、太保,以待宰相官未至仆射者,及枢密使致仕,亦随本官高下除授。

太子少师、少傅、少保,以待前执政,惟少师非经顾命不除。

若因迁转,则递进一官,至太师即迁司空。

天禧末,皇太子同听政,乃以首相兼少师。

自后神宗、钦宗、孝宗、光宗在东宫,皆不置。

开禧三年,史弥远自詹事入枢府,乃进兼宾客。

已而太子侍立,遂以丞相钱象祖兼太子少傅。

明年,景献太子立,象祖兼少师,弥远以右相兼少傅。

未几,弥远丁内艰,像祖亦去位。

又明年,弥远起复,遂兼进少师。

景定元年,度宗升储,以贾似道为少师。

太子宾客 至道元年建储,初置宾客二人,以他官兼。

天禧四年,参政任中正、枢副钱惟演、参政王曾并兼太子宾客,执政兼东宫官始此。

中兴后不置。

开禧三年,景献太子立,始以执政兼宾客,后复省。

景定元年,度宗升储,以朱熠、皮龙荣、沉炎并兼宾客。

太子詹事 仁宗升储,置詹事二人。

神宗、钦宗升储,并置二人,皆以他官兼,登位后省。

干道元年,庄文太子立,置詹事二人。

逾月,诏太子詹事遇东宫讲读日,并往陪侍。

七年,光宗正储位,以敷文阁直学士王十朋、敷文阁待制陈良翰为太子詹事,不兼他官,非常制也。

景定元年,度宗升储,以杨栋兼詹事。

太子左庶子 右庶子 左谕德 右谕德 旧制不常设。

储闱之建,随宜制官,以备僚寀,多以他官兼领。

仁宗、神宗升储,庶子、谕德各置二人。

钦宗升储,置一人。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以建王立为皇太子,置庶子、谕德各一人,除右虚左。

干道元年及七年,各置一人。

开禧三年,景献太子立,初除左虚右,明年,左右始并置。

太子侍读 侍讲 神宗升储,始置各一人。

干道、淳熙、开禧,各依故事并置。

干道七年,礼部太常寺言:"讨论东宫开讲并节朔贺庆、辞谢礼仪。 宫僚讲读,无已行故事,当依放讲筵,少杀其礼。 每遇讲读,詹事以下至进读官上堂,并用宾礼参见,依官职序坐。 皇太子正席,讲读官迭起如延英仪,讲罢复位。 节朔不受宫僚参贺;元日、冬至,詹事以下笺贺。 谢辞,初如常见之礼。 后离位致词,复位就坐,茶汤罢。 詹事初上,参见皇太子,拜,皇太子答拜。 庶子等初上,参见,皇太子受拜。 庶子、谕德及讲读官虽有坐受之礼,止是《五礼新仪》所载;兼逐日致拜之礼,近例皆已不行,或遇合致拜日,更合参酌天禧、至道故事施行。"

按天禧二年九月五日,左庶子张士逊等言:"臣等日诣资善堂参见皇太子,得令升阶列拜,然后跪受,望令皇太子坐受参见。"

诏不许。

至道元年,皇太子每见太子宾客,必先拜,迎送常降阶及门。

并从之。

太子中舍人 舍人 至道、天禧各置一人。

神宗、钦宗升储,并如旧置。

嘉定初,除二人。

庆元以中舍人在舍人上。

资善堂 翊善 赞读 直讲 说书 皇太子宫小学教授 资善堂小学教授翊善、赞读、直讲皆旧制。

说书而下,中兴以后增置。

资善堂自仁宗为皇子时,为肄业之所,每皇子出就外傅,选官兼领。

元丰八年,哲宗初开讲筵,诏讲读官日赴资善堂,以双日讲读,仍轮一员宿直。

又诏三省、枢密院、讲读、修注官锡宴于资善堂。

政和元年,定王、嘉王出就资善堂听读,诏宰执就见。

靖康元年,诏皇太子出就外傅,就资善堂置学舍,令国子监供监书。

绍兴五年,孝宗封建国公,出就资善堂听讲。

先是,宰臣赵鼎得旨于宫门内造书院,至是始成,以为资善堂。

命儒臣为直讲、翊善,悉如资善故事。

寻用赵鼎言,以左史范冲充翊善,右史朱震充赞读,时称极选。

帝曰:"朕令国公见冲、震必设拜,盖尊重师傅,不得不如此。"

绍兴十二年,建国公出就外第。

及绍兴三十年,由普安郡王为皇子,进封建王。

时皇孙皆就傅,以校书郎王十朋为小学教授。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即位,诏三皇子位各置说书官一员,又置赞读、直讲一员。

淳熙七年,皇孙英国公始就傅,诏置皇太子宫小学教授一员。

十六年,光宗即位,皇子进封嘉王,置王府赞读、翊善、直讲各一员。

庆元六年,景献太子为福州观察使,诏令资善堂授书,置小学教授二员。

开禧元年,进封荣王,仍开资善堂,置赞读、直讲、说书官各一员,又置翊善一员。

度宗升储,并置翊善、赞读等官。

主管左、右春坊事 二人,以内臣兼;同主管左、右春坊事二人,以武臣兼;承受官一人,以内侍充。

仁宗、神守升储,并置。

中兴后,置官并同。

太子左、右卫率府率 副率 左、右司御率府率 副率 左、右清道率府率副率 左右监门率府率 副率 左、右内率府率 副率 官存而无职司。

至道元年,东宫置左清道率府率、副率兼左春坊谒者,主赞引。

三年,真宗即位而省。

天禧二年,又以左清道率郭承庆、左右监门副率夏元亨兼左右春坊谒者,仁宗即位复省。

中兴后不置,惟以监门率府副率为坏卫阶官。

亲王府 傅 长史 司马 谘议参军 友 记室参军 王府教授 小学教授傅及长史、司马,有其官而未尝除。

太平兴国八年,诸王出阁,楚王府置谘议参军二员,翊善一员;陈王府置谘议、翊善各一员;韩王、冀王、益王置翊善各一员。

后又置记室及诸王府侍讲一员。

并以常参官兼充。

其后,多不置谘议,翊善、记室或止一员。

大中祥符九年,仁宗初封寿春郡王,置友二员,亦以常参官兼充。

天禧二年,进封升王,友迁谘议,仍置记室一员。

又皇侄皇孙侍教、南北伴读无定数。

至道初,太宗以皇亲子孙就讲学,欲置侍讲之职,中书言:"按唐太宗改诸王侍读为奉诸王讲读,今皇孙、皇侄皆环卫之职,请以教授为名。"

从之。

选京朝官通经者充。

其后又令王府记室、翊善、侍讲分兼南北宅教授。

大中祥符二年,又有侍教之名,自是南北院或有伴读。

凡诸宫皆有教授,初无定员。

是年,英宗以宗室自率府副率已上八百余人,奉朝请者四百余人,而教官才六员,乃诏增置教授官:凡皇族年三十已上者百一十三人,置讲书四员;年二十以上者百十三人,置讲书四员;年十五已上者三百九人,增置教授五员;年十四已下者,别置小学教授十二员;并旧六,为二十七员,以分教之。

其子弟不率教,俾教授官、本位尊长具名申大宗正司,量行戒责。

教授官不职,大宗正司密访以闻。

旧制,亲贤宅置讲书,绍兴十二年,改为府教授,掌教亲贤宅南班宗子。

淳熙十二年,诏建魏惠宪王府,置小学教授二员,以馆职兼充,掌训皇孙。

既长,趋朝谒,则不以小学名,而讲习如故。

自后皇侄、皇孙皆置教授。



友情链接: 九五查询  古籍史书  老黄历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4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