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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撰第十五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
是知史文有阙,其来尚矣。
自非博雅君子,何以补其遗逸者哉?盖珍裘以众腋成温,广厦以群材合构。
自古探穴藏山之士,怀铅握椠之客,何尝不征求异说,采摭群言,然后能成一家,传诸不朽。
观夫丘明受旧作"授",误。
经立传,广包诸国,盖当时有《周志》、《晋乘》、《郑书》、《楚杌》等篇,遂乃聚而编之,混成一录。
向使专凭鲁策,独询孔氏,问以能殚见洽闻,若斯之博也?马迁《史记》,采《世本》、《国语》、《战国策》、《楚汉春秋》。
至班固《汉书》,则全同太史。
自太初已后,又杂引刘氏《新序》、《说苑》、《七略》之辞。
此并当代雅言,事无邪僻,故能取信一时,擅名千载。
但中世作者,其流日烦,虽国有册书,杀青不暇;而百家诸子,私存撰录,寸有所长,实广闻见。
其失之者,则有苟出异端,虚益新事,至如禹生启石,伊产空桑,海客乘槎以登汉,嫦娥窃药以奔月。
如斯踳驳,不可殚论,固难以汙南、董之片简,霑班、华一作"晔",非。
之寸札。
而嵇康《高士传》,好聚七国寓言;玄晏皇甫谧。
《帝王纪》,多采《六经》图谶;引书之误,其萌一多"始"字。
于此矣。
至范哗增损东汉一代,自谓无惭良直。
而王乔凫履,出于《风俗通》;应劭撰。
左慈羊鸣,传于《抱朴子》。
葛洪撰。
朱紫不别,秽莫大焉。
沈氏著书,好诬先代,于晋则故造奇说,在宋则多出谤言,前史所载,已讥其谬矣。
而魏收党附北朝,尤苦南国,尤苦,谓污蔑之。
承其诡妄,重以加诸;一作"重加诬语"。
遂云一多"司"字。
马睿出于牛金,原注:王劭曰:沈约《晋书》造奇说云,琅琊国姓牛者,与夏侯妃私通,生中宗,因远叙宣帝以毒酒杀牛金,符证其状。
收承此言,乃云:司马睿,晋将牛金子也。
宋孝王曰:收以睿为金子,计其年,全不相干。
案前史尚如此误,况后史编录者耶?刘骏上淫路氏,原注:沈约《宋书》曰:孝武于路太后处寝息,时人多有异议。
《魏书》因云骏烝其母路氏,丑声播于瓯、越也。
可谓助桀为虐,幸人之灾。
寻其生绝胤嗣,死遭剖斫,一讹作"割断"。
盖亦阴过之一无"之"字。
所致也。
晋世杂书,谅非一族,若《语林》、裴荣撰。
《世说》、《幽明录》、刘义庆撰。
《搜神记》干宝撰。
之徒,其所载或恢谐小辩,或神鬼怪物。
其事非圣,扬雄所不观;其言乱神,宣尼所不语。
皇旧作"唐"。
朝新或作"所"。
撰《晋史》,多采以为书。
夫以干宝、邓粲之所粪除,王隐、虞预之所糠粃,持一作"以"。
为逸史,用补前传,此何异魏朝之撰《皇览》,梁世之修《遍略》,务多为美,聚博为功,虽取说于一无"于"字,下同。
小人,终见嗤于君子矣。
夫郡国之记,谱谍之书,务欲矜其州里,夸其氏族。
读之者安可不练其得失,明其真伪者乎?至如江东"五俊",始自《会稽典录》;郡国记也。
颍川"八龙",出于《荀氏家传》;谱谍书也。
而修晋、汉史者,皆征彼虚誉,定为实录。
苟不别加研核,何以详其是非?
又讹言难信,传闻多失。
至如曾参杀人,不疑盗嫂,翟义不死,诸葛犹存:此皆得之于行路,传之于众口,倘无明白,其谁曰王本《注》:疑脱"不"字。
然。
故蜀相薨于渭滨,《晋书》称呕血而死;魏君崩于马圈,《齐史》云中矢而亡:沈炯骂一作"荐"。
书,河北以为王伟;魏收草檄,关西谓之邢邵。
夫同说一事,而分为两家,盖言之者彼此有殊,故书之者是非无定。
况古今路阻,视听壤隔,而谈者或以前为后,或以有为无,泾、渭一乱,莫之能辨,而后来穿凿,喜出异同,不凭国史,别讯流俗。
及其记事也,则有师旷将轩辕并世,公明与方朔同时;承前后言。
尧有八眉,夔唯一足;乌白马角,救燕丹而免祸;犬吠鸡鸣,逐刘安以高蹈。
承有无言。
此之乖滥,往往有旃。
故作者恶道听途说之违理,街谈巷议之损实。
观夫子长之撰《史记》也,殷、周已往,采彼家人;安国孙盛。
之述《阳秋》也,梁、益旧事,访诸故老。
夫以刍荛鄙说,刊为竹帛正言,而辄欲与《五经》方驾,《三志》竞爽,斯亦难矣。
呜呼!逝者不作,冥漠九泉;毁誉所加,远诬千载。
异辞疑事,学者宜善思之。
载文第十六夫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观乎国风,以察兴亡。
是知文之为用,远矣大矣。
若乃宣、僖善政,其美载于周诗;怀、襄不道,其恶存乎楚赋。
读者不以吉甫、奚斯为谄,屈平、宋玉为谤者,何也?盖不虚美,不隐恶故也。
是则文之将史,其流一焉,固可以方驾南、董,俱称良直者矣。
爱洎中叶,文体大变。
树理者多以诡妄为本,饰辞者务以淫丽为宗;一多"故作者"三字。
譬如一作"以"。
女工之有绮縠,音乐之有郑、卫。
盖语曰:不作无益害有益。
至如史氏所书,固当以正为主。
是以虞帝思理,夏后失御,《尚书》载其元首、禽荒之歌;郑庄至孝,二字谬许。
晋献不明,《春秋》录其大隧、狐裘之什。
其理谠而切,其文简而要,足以惩恶劝善,观风察俗者矣。
若马卿之《子虚》、《上林》,扬雄之《甘泉》、《羽猎》,班固《两都》,马融《广成》,喻过其体,词没其义,繁华而一无"而"字,下同。
失实,流宕而忘返,无裨劝奖,有长奸诈。
而前后《史》、《汉》皆书诸一脱"诸"字,列传,不其谬乎!
且汉代词赋,虽云虚矫,自余它文,大抵犹实。
至于魏、晋已下,则讹谬雷同。
榷而论之,其失有五:一曰虚设,二曰厚颜,三曰假手,四曰自戾,五曰一概。
何者?昔一无"昔"字。
大道为公,以能而授,故尧咨尔舜,舜以命禹。
自曹、马已降,其取之也则不然。
若乃上出禅书,下陈让表,其间劝进殷勤,敦谕重沓,迹实同于莽、卓,言乃类于虞、夏。
且始自纳陛,迄于登坛;彤弓卢矢,新君膺九命之锡;白马侯服,旧主蒙一作"加"。
三恪之礼。
徒有其文,竟无其事。
此一脱"此"字。
所谓虚设也。
古者两军为敌,二国争雄,自相称述,言无所隐。
何者?国之得丧,句,以兵形胜负言。
如日月之蚀焉,非由饰词矫说所能掩蔽也。
逮于近古则不然。
一有"至如"二字。
曹公叹蜀主之英略,曰"刘备吾俦";周帝美齐宣之强盛,云"高欢不死"。
或移都以避其锋,或斫一作"断"。
冰以防其渡。
及其申诰誓,降移檄,便称其智昏菽麦,识昧玄黄,列宅建都若鹪鹩之巢苇,临戎贾勇犹螳螂之拒辙。
并当时诰檄中语。
此所谓厚颜也。
古者国有一脱此二字。
诏命,皆人主所为,故汉光武时,第五伦为督铸钱掾,见诏书而叹曰"此圣主也,一见决矣"。
至于近古则不然。
凡有诏敕,皆责成群下。
但使朝多文士,国富辞人,肆其笔端,何事不录。
是以每发玺诰,下纶言,申恻隐之渥恩,叙忧勤之至意。
其君虽有反道败德,唯顽与暴,观其政令,则辛、癸不如;读其诏诰,则勋、华再出。
此所谓假手也。
盖一无"盖"字。
天子无戏言,苟言之有失,则取尤天下。
故汉光武谓庞萌"可以托六尺之孤",及闻其叛也,乃谢百官曰:诸君得无笑朕乎?是知褒贬之言,哲王所惧。
至于近古则不然。
凡百具寮,王公卿士,始有褒崇,则谓其珪璋特达,善无可加;旋有贬黜,则比诸旧脱"诸"字斗筲下一作"不"。
才,罪不容责。
夫同为一士之行,同取一君之言,愚智生于倏忽,是非变于俄顷,帝心不一,皇鉴无恒。
此所谓自戾也。
夫国有否泰,世有污隆,作者形言,本元定准。
故观猗与之颂,而验有殷方兴;睹《鱼藻》之刺,而知宗周将殒。
至于近代一作"古"。
则不然。
夫谈主上之圣明,则君尽三、五;述宰相之英伟,则人皆二八。
国止方隅,而言并吞六合;一作"国",非。
福不盈口,或讹作"时"。
而称感致百灵。
虽人事屡改,而文理无易,故善之与恶,其说不殊,欲令观者,畴为难的?
此所谓一概也。
于是考兹五失,以寻文义,虽事皆形似,而言必凭虚。
夫镂冰为壁,不可得而一无此二字,下同。
用也;画地为饼,不可得而食也。
是以行之于世,则上下相蒙;传之于后,则示一作"世"。
人不信。
而世之作者,恒一作"复"不之一作"知"。
察,聚彼虚说,编而次之,创自起居,起居注。
成于国史;连章疏一作"毕"。
录,一字无废,非复史书,更成文集。
若乃历一作"类"。
选众作,求其秽累,王沈、鱼豢,是其甚焉;裴子野、何之元,抑其次也。
陈寿、干宝,颇从简约,犹时载浮讹,罔一作"本"。
尽机要。
唯王劭撰《齐》、《隋》二史,其所取也,文皆诣一作"谙"。
实,理多可信;至于悠悠饰词,皆不之取。
此实得去邪从正之理,捐华摭实之义也。
盖山有木,工则度之。
况举世文章,岂无其选,但苦作者书之不恐当有"皆可"二字。
读耳。
至如诗有韦孟《讽谏》,赋有赵壹《嫉邪》;篇上中下分篇,故曰"篇"。
则贾谊《过秦》,论则班彪《王命》;张华述箴于女史,张载题铭于剑阁;诸葛表主以出师,王昶书字旧作"家",误。
以诫子;刘向、谷永之上疏,晁错、李固之对策;荀伯子之弹文,此所取未允,其人好讦沽直。
山巨源之启事:此皆言成轨则,为世龟镜。
求诸历代,往往而有。
苟书之竹帛,持以一作"之"。
不刊,则其文可与三代同风,其事可与《五经》齐列。
古犹今也,何远近之有哉?
昔夫子修《春秋》,别是非,申黜陟,而贼臣逆子惧。
凡今之一无"之"字。
为史而载文也,苟能拨浮华,采贞一作"真"。
实,亦可使夫雕虫小技者,闻义而知徙矣。
此乃禁淫之堤防,持雅之管辖,凡为载削昔,可不务乎?
补注第十七昔《诗》、《书》既成,而毛、孔立传。
传之时义,以训诂为主,亦犹《春秋》之传,配经而行也。
降及中古,始名传曰注。
盖传者转也,转授于无穷;注者流也,流通而靡绝。
进一作"惟"。
此二名,其归一揆。
如韩、戴、服、郑,钻仰《六经》,裴、李、应、晋,训解《三史》,开导后学,发明先义,古今传授,是曰儒宗。
儒宗者,即训诂为主之意,是注家正体也。
既而史传小书,人物杂记,若挚虞一作"赵岐"。
之《三辅决录》,陈寿之《季汉辅臣》,周处之《阳羡风土》,旧二字倒。
常璩之《华阳士女》;文言美辞列于章句,委曲叙事存于纫书。
此之注释,异夫儒士者矣。
次有好事之子,思广异闻,而才短力微,不能自达,庶凭骥尾,千里绝群,遂乃掇众史之异辞,补前书之所阅。
若裴松之《三国志》,陆澄、刘昭《两汉书》,刘彤《晋纪》,刘孝标《世说》之类是也。
亦有躬为史臣,手自刊补,虽志存该博,而才阙伦叙,除烦则意有所吝,毕载则言有所妨,遂乃定彼榛楛,列为子注。
注列行中,如子从母。
若萧大圜《淮海乱离志》,羊炫之《洛阳伽蓝记》,宋孝王《关东风俗传》,王劭《齐志》之类是也。
榷其得失,求其利害,少期松之字。
集注《国志》,以广承祚所遗,而喜聚异同,不加刊定,恣其击难,坐长烦芜。
观其书成表献,自比蜜蜂兼采,但甘苦不分,难以味同萍实者矣。
陆澄所注班史,多引司马迁之书,若此缺一言,彼增半句,皆采摘成注,标为异说,有昏耳目,难为披一作"搜"。
览。
窃惟范晔之删《后汉》也,简而且周,疏而不漏,盖云备矣。
而刘昭采其所捐,以为补注,言尽非要,事皆不急。
譬夫人有吐果之核,弃药之滓,而愚者乃重加捃拾,洁以登荐,持此为工,多见其无识也。
孝标善于攻缪,博而且精,固以"已"通。
察及泉鱼,辨穷河豕。
嗟乎!以峻之才识,足堪远大,而不能探赜彪、峤,网罗班、马,方复留情于委巷小说,锐思于流俗短书;可谓劳而无功,费而无当者矣。
自兹已降,其失逾甚。
若萧、羊旧误"杨"。
之琐杂,王、宋之鄙碎,言殊拣金,事比鸡肋,异体同病,焉可胜言。
大抵撰史加注者,或因人成事,依文设训者。
或自我作故,另出意见者。
记录无限,规检不存,难以成一家之格言,千载之楷则。
凡诸作者,可不详之?
至若郑玄、王肃,述《五经》而各异,何休、马融,论《三传》而竞爽。
欲加商榷,其流实繁。
斯则义涉儒家,言非史氏,今并不书于此焉。
因习第十八盖闻三王各异礼,五帝不同乐,故传称因俗,《易》贵随时。
况史书者,记事之言耳。
夫事有贸迁,而言无变革,此所谓胶柱而调瑟,刻船以求剑也。
古者诸侯曰薨,卿大夫曰卒。
故《左氏传》称楚邓曼曰:"王薨于行,国之福也。"
庄四。
又郑子产曰:文、襄之泊,君薨,大夫吊。
昭三。
即其证也。
案夫子修《春秋》,实用斯义。
而诸国皆卒,鲁独称薨者,此略外别内之旨也。
马迁《史记》西伯已下,与诸列国王侯,谓诸世家。
凡有薨者,同加卒称,此岂略外别内邪?何贬薨而书卒也?
盖著鲁史者,不谓其邦为鲁国;撰周书者,不呼其上一作"王"。
曰周王。
如《史记》者,事总古今,势无主客,故言及汉祖,多为汉王,斯亦未为累也。
班氏既分裂《史记》,定名《汉书》,至于述高祖为公、王之时,皆不除沛、汉之字。
凡有异方降款者,以归汉为文。
肇自班《书》,首为此失;迄于仲豫,荀悦字。
仍踵厥非。
积习相传,曾无先觉者矣。
又《史记。
陈涉世家》,称其子孙至今血食。
《汉书》复有《涉传》,乃具载迁文。
案迁之言今,实孝武之世也;固之言今,当孝明之世也。
事出百年,语同一理。
即如是,岂陈氏苗裔祚流东京者乎?斯必不然。
《汉书》又云:"严君平既卒,蜀人至今称之。"
皇甫谧全录斯语,载于《高士传》。
夫孟坚、士安,年代悬隔,至今之说,岂可同云?夫班之习马,其非既如彼;谧之承固,其失又如此。
迷而不悟,奚其甚乎?
何法盛《中兴书。
刘隗一作"魏",误。
录》,称其议狱事具《刑法志》,依捡志内,了无其说。
既而臧氏荣绪。
《晋书》、梁朝《通史》,于大连刘隗字。
之传,并有斯言,志亦无文,传仍一讹作"乃"。
虚述。
此又不精之咎,同于玄晏也。
寻班、马之为一无”为”字。
列传,皆具编其人姓名;如行状尤相以者,则共归一称,若《刺客》、《日者》、《儒林》、《循吏》是也。
范晔既移题目于传首,列姓名于卷中,卷中,谓传中也。
而犹于列传之下,注为列女、高隐等目。
苟姓名既书,题目又显,是则一脱"则"。
邓禹、寇恂之首,当署为公辅者矣;岑彭、吴汉之前,当标为将帅者矣。
触类而长,实繁其徒,何止列女、孝子、高隐、独行而已。
魏收著书,标榜南国;桓、刘诸族,咸曰岛夷。
是则自江而东,尽为卉服之地。
至于《刘昶》、《沈文秀》等传,叙其爵里,则不异诸华。
原注:刘昶等传皆云:丹徒县人也。
《沈文秀》等传则云:吴兴武康人。
岂有君臣共国,父子同姓,阖闾、季札,便致土凤之殊;二句顶父子。
孙策、虞翻,乃成夷夏之隔。
二句顶君臣。
求诸往例,所未闻也。
当晋宅江、淮,实膺正朔,嫉彼群雄,称为僭盗。
故阮氏孝绪。
《七录》,以田、范、裴、段诸记,刘、石、苻、旧作"符"。
姚等书,别创一名,题为"伪史"。
及隋氏受命,海内为家,国靡爱憎,人无彼我;而世有撰《隋书。
经籍志》者,其流别群书,还依一作"同"。
阮《录》。
案国之有伪,其来尚矣。
如杜宇作帝,勾践称王,孙权建鼎峙之业,萧察为附庸之王:而扬雄撰《蜀纪》,子贡著《越绝》,虞裁《江表传》,蔡述《后梁史》。
考斯众作,咸是伪书,自可类聚相从,合成一部,何止取东晋一世十有六家而已乎?夫王室将崩,霸图云构,必有忠臣义士,捐生殉节。
若乃韦、耿谋诛曹武,钦、诞问罪马文,司马昭。
而魏、晋史臣书之曰贼,此乃迫于当世,难以直言。
至如荀济、元瑾兰摧于孝一讹作"李"。
靖之末,王谦、尉迥玉折于字文之季,而李百药,刊齐史,颜师古,述隋篇,时无逼畏,事须矫在,而皆仍旧不改,谓数君为叛逆。
书事如此,褒贬何施。
昔汉代有修奏记于其府者,遂盗葛龚所作而进之;既具录他文,不知改易名姓,时人谓之曰:"作奏虽工,宜去葛龚。"
及邯郸氏撰《笑林》,载之以为口实。
嗟乎!历观自古,此类尤多,其有宜去而不去者,岂直葛龚而已!何事于斯,独致解颐之诮也。
凡为史者,苟能识事详审,措辞精密,举一隅以三隅反,告诸往而知诸来,一多"者"字。
斯庶几可以无大过矣。
邑里第十九昔《五经》、诸子,广书人物,虽氏族可验,而邑里难详。
逮太史公始革兹体,凡旧作"惟"。
有列传,先述本居。
一作"太古"。
至于国有弛张,乡有并省,随时而载,用明审实,案夏侯孝若撰《东方朔赞》云:一少"云"字。
"朔字曼情,平原厌次人。 魏建安中,分厌次为乐陵邵,故又为郡人焉。"
夫以身没之后,地名改易,犹复追书其事,以示后来。
则知身或讹"生",或作"在"。
生之前,故宜详录者矣。
异哉!晋氏之有天下也,自洛阳荡覆,衣冠南渡,江左侨立州县,不存桑梓。
由是斗牛之野,郡有青、徐;吴、越之乡,州编冀、豫。
欲使南北不乱,淄、渑可分,得乎?此二字一作"其于",属下句。
系虚名于本土者,虽百代无易。
二句有讹脱,文亦可省。
既而天长地久,文轨大同。
二句入唐。
州郡则废置无恒,名目则古今各异。
而作者为人立传,指现在事。
每云某所人也。
其他皆取旧号,施之于今。
原注:近代史为王氏传,云"琅琊临沂人";为李氏传,曰"陇西成纪人"之类是也。
非惟王、李二族久离本居,亦自当时无此郡县,皆是晋、魏已前旧名号。
欲求实录,不亦难乎!旦人无定质,旧讹作"所"。
因地而化。
故一无"故"字”。
生于荆者,言皆成楚;居于晋者,齿便从黄。
涉魏而东,已经七叶;历江而北,一作"左"。
非唯一世。
四句谓南北互徙,本唐而言,不蒙南渡。
而犹以本国为是,此乡为非。
是则孔父里于昌平,旧讹"平昌"。
阴氏家于新野,而系纂微子,源承管仲,乃为齐、宋之人,非关一作"曰"。
鲁、邓之士。
求诸自古,其义无闻。
原注:时修国史,子被配纂《李义琰传》。
琰家于魏州昌乐,已经三代,因云:"义琰,魏州昌乐人也。"
监修者大笑,以为深乖史体,遂依李氏旧望,改为陇西成纪人。
既言不见从,故有此说。
且自世重高门,人轻寒族,口即"竞"字,或误"竟"。
以姓望所出,邑里相矜。
若仲远之寻郑玄,先云汝南应劭;文举之对曹操,自谓鲁国孔融是也。
爰及近古,其言多伪。
至于碑颂所勒,茅土定名,虚引他邦,冒为己邑。
若乃称袁则饰之陈邵,言杜则系之京邑,姓卯金者咸曰彭城,氏禾女者皆云巨鹿。
原注:今有姓邴者、姓弘者,以犯国讳,皆改为李氏,如书其邑里,必曰陇西、赵郡。
夫以假姓犹且如斯,则真姓者断可知矣。
又今西域胡人,多有姓明及卑者,如加五等爵,或称平原公,或号东平子,为明氏出于平原,卑氏出于东平故也。
夫边夷杂种,尚窃美名,则诸夏士流,固无惭德也。
在诸史传,多与同风。
原注:如《隋史。
牛弘传》云:"安定鹑觚人也,本姓尞氏。"
至它篇所引,皆谓之陇西牛弘。
《唐史。
谢偃传》云:本姓库汗氏,续谓陈郡谢偃,并其类也。
此乃寻流俗之常谈,忘著书之旧体矣。
又近世有班秩不著一多"姓"字,非。
者,始以州壤自标,若楚国龚遂、渔阳赵壹是也;至于名位既隆,则不从此列,昔萧何、邓禹、贾谊、董仲舒是也。
观《周》、《隋》二史,每述王、庾诸事,高、杨数公,必云琅琊王褒,新野庾信,弘农杨素,渤海高颎,以此成言,岂曰省文,从而可知也。
凡此诸失,皆由积习相传,浸以成俗,迷而不返。
盖语曰:"难与虑始,可与乐成。"
夫以千载遵行,持为故事,而一朝纠正,必惊愚俗。
此庄生所谓"安得忘言之人而与之言",斯言已得之矣。
庶知音君子,详其得一脱"得"字。
失者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