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 内篇 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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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 内篇 卷四 刘知几

论赞第九《春秋左氏传》每有发论,假君子以称之。

二传云公羊子、谷梁子,《史记》云太史公。

既而班固曰赞,苟悦曰论,《东观》曰序,谢承曰诠,陈寿曰评,王隐曰议,问法盛曰述,扬雄曰撰,句末的,详注中。

刘昺曰奏,袁宏、裴子野自显姓名,皇甫谧、葛洪列其所号。

玄晏先生、抱朴子。

史官所撰,通称史臣。

其名万殊,其义一揆。

必取便于时者,则总归论赞旧讹作"著"。

焉。

一脱"赞"字,一无"焉"字。

夫论者一失此三字。

所以辩疑惑,释凝滞。

若愚智共了,固无俟商榷。

丘明"君子曰"者,其义实在于斯。

谓非每传皆有,司马迁始或讹作"殆",限以篇终,各书一论。

必理有非要,则强生其父,史论之烦,实萌于此。

篇必有论,自《史记》始。

夫拟《春秋》成史,持论尤当从"犹"义。

宜阔略。

其有本无疑事,辄设论以裁之,此皆私徇笔端,苟炫文彩,嘉辞美句,寄诸简册。

岂知史书之大体,载削之指归者哉?

必寻其得失,考其异同,子长淡泊一作"薄"。

无味,承祚偄一作"懦"。

缓不切,贤才间出,隔世同科。

盂坚辞惟温雅,理多惬当;其尤美者,有典诰之风,翩翩奕奕,良可咏也。

仲豫荀悦字。

义理虽长,失在繁富。

自兹以降,流宕忘返,大抵皆华多于实,理少于文,鼓其雄辞,夸其俪事。

必择其善者,则干宝、范晔、裴子野是其最也,沈约、臧荣绪、萧子显抑其次也,就繁俪中所取如此,非以为准的也。

孙安国都无足采,习凿齿时有可观。

若袁彦伯宏字。

之务饰玄言,谢灵运之虚张高论,玉卮无当,曾何足云!王劭志在简直,言兼鄙野,苟得其理,遂忘其文。

观过知仁,一作"人"。

斯之谓矣。

大唐修《晋书》,作者皆当代词人,远弃史、班,近宗徐、庾。

夫以饰彼轻薄之句,而编为史籍之文,无异加粉黛于壮夫,服绮纨于高士者矣。

史之有论也,盖欲事无重出,谓补传所无。

文省旧作"省文",下同。

可知。

谓单词已足。

如太史公曰:观张良貌如美妇人;旧有"耳"字。

项羽重瞳,岂舜苗裔。

此则别加他语,以补书中,所谓事无重出者也。

又如班固赞曰:石建之浣衣,此句旧作"万石君之为父浣衣",非。

君子非之;杨王孙裸葬,贤于秦始皇远矣。

此则片言如约,而诸义甚备,所谓文省可知者旧脱"者"字。

也。

及后来赞语之作,多录纪传之言,其有所异,唯加文饰而已,至于甚者,则天子操行,具诸纪末,继以论曰,接武前修,纪论不殊,徒为再列。

马迁《自一无"自"字。

序传》后,历写诸篇,各叙其意。

在《自序》之后,文仍散体。

既而班固变为诗体,号之曰述。

在《叙传》之后,文皆四言。

范晔改彼述名,呼之以赞。

寻述赞为例,篇有一章,分缀自此始。

事多者则约之一有"以"字,下同。

使少,理寡一作"小"。

者则张之令大,名实多爽,详略不同。

且欲观人之善恶,史之褒贬,盖无假于此也。

一无"也"字。

然固之总述合在一篇,使其条贯有序,历然可阅。

蔚宗《后书》,实同班氏,乃各附本事,书于卷未,篇目相离,断绝失次。

而后生作者不悟其非,如萧、子显。

李百药。

《南、北齐史》旧脱"齐"字。

大唐新修《晋史》,皆依范《书》误本,篇终有赞。

夫每卷立论,其烦已多,而嗣论以赞,为黩弥甚。

亦犹文士制碑,序终而续以铭曰:释氏演法,义尽而宣以偈言。

苟撰史若斯,难以议夫简要者矣。

至若与夺乖宜,是非失中,如班固之深排贾谊,范晔之虚美隗嚣,陈寿谓诸葛不逮管、萧,魏收称尔朱可方伊、霍;或言伤其实,或拟非其伦,必备加击难,则五车难尽。

故略陈梗概,一言以蔽之。

序例第十孔安国有云:序者,所以叙一作"序"。

作者之意也。

窃以《书》列典谟,《诗》含比兴,若不先叙其意,难以曲得其情。

故每篇有序,敷畅厥义。

即《书》序、《诗》小序。

降逮《史》、《汉》,以记事为宗,至于表志杂传,亦时复立序。

文兼史体,状若子书,然可与诰誓相参,风雅齐列矣。

迨华峤《后汉》,多同班氏。

如《刘平》、《江革》等传,其序先言孝道,次述一作"入"。

毛义养亲。

此则前汉王贡传体,其篇以四皓为始也。

峤言辞简质,叙致温雅,味其宗旨,亦孟坚之亚欤?

爱洎范晔,始革其流,遗弃史才,矜炫文彩。

后来所作,他皆若斯。

于是迁、固之道忽诸,微婉之风替矣。

若乃《后妃》、《列女》、《文苑》、《儒林》,凡此之流,范氏莫不列序。

夫前史所有,而我书独无,世之作者,以为耻愧。

故上自《晋》、《宋》,下及《陈》、《隋》,每书必序,课成其数。

盖为史之道,以古传今,古既有之,今问为者?滥觞肇迹,容或可观,累屋重架,无乃太甚。

譬夫一作"如"。

方朔始为《客难》,续以《宾戏》、班固作。

《解嘲》;扬雄作。

枚乘首唱《七发》,加以《七章》、《七辩》。

音辞虽异,旨趣皆同。

此乃读者所厌闻,老生之恒说也。

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

国一有"之"字,下同。

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

昔夫子修经,始发凡例;左氏立传,显其区域。

科条一辨,彪炳可观。

降及战国,迄乎有晋,年逾五百,史不乏才,虽其体屡变,而斯文终绝。

唯令升干宝字。

先觉,远述丘明,重立凡例,勒成《晋纪》。

邓粲、孙盛已下,遂一作"遽"。

蹑其踪。

史例中兴,于斯为盛。

若沈《宋》沈约《宋书》。

之志序,萧《齐》子显《齐书》。

之序录,虽皆以序为名,其实例也。

必定其臧否,征其善恶,干宝、范晔,理切而多功,邓粲、道鸾,词烦而寡要,子显虽文伤蹇踬,而义甚优长。

斯一二家,皆序例之美者。

夫事不师古,匪说攸闻,苟模楷曩贤,理非可讳。

而魏收作例,全取蔚宗,贪天之功以为已力,异夫范依叔一作"政",非。

骏,华峤字。

班习子长。

攘诀公行,不岂不也。

陷穿窬之罪也?

盖凡例既立,当与纪传相符。

案皇旧作"唐",非。

朝《晋书》例云:"凡天子庙号,唯书于卷末。"

依检孝武崩后,竟不言庙曰烈宗。

又案百药《齐书》例云:"人有本字行者,今并书其名。"

依检如高慎、斛律光之徒,多所仍旧,谓之仲密明月。

此并非言之难,行之难也。

又一作"及"。

《晋》、《齐》史例皆云:"坤道卑柔,中宫不可为纪,今一作“今"。

编同列传,以戒牝鸡之晨。”

窃惟录皇后者既为传体,自不可加以纪名。

二史之以后为传,虽云允惬,而解释非理,成其偶中。

所谓画蛇而加足,反失杯中之酒也。

至于题目失据,褒贬多违,斯并散在诸篇,此可得而略矣。

题目第十一上古之书有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其次有春秋、尚书、梼杌、志如"志曰丧祭从先祖"之"志"。

乘。

自汉已下,其流渐繁,大抵史名多以书、记、纪、略为主。

后生祖述,各从所好,沿革相因,循环递习。

盖区域有限,莫逾于此焉。

至孙盛有《魏氏春秋》,孔衍有《汉魏一脱"魏"字,一误作"隋"。

尚书》,陈寿、王劭曰志,何之元、刘璠曰典。

此又好奇厌俗,习旧捐新,虽得稽古之宜,未达从时之义。

榷而论之,其编年月一多"日"字。

者谓之纪,荀、袁《汉纪》之类。

列纪或作"记",非。

传者谓之书;《前、后汉书》之类。

取顺于时,斯为最也。

夫名以定体,为实之宾,苟失其途,有乖至理。

案吕、陆二氏,吕不韦、陆贾。

各著一书,唯次篇章,不系时月,此乃子书杂记,而皆号曰春秋。

鱼豢、姚察著魏、梁二史,巨细毕载,芜累甚多,而俱榜之以略,考名责实,奚其爽一作"丧"。

欤!

若乃史传杂篇,区分类聚,随事立号,谅无恒规。

如马迁撰皇后传,而以外戚命章。

案外戚凭皇后以得名,犹宗室因天子而显称,若编皇后而曰外戚传,则书天子而曰宗室纪,可乎,班固撰《人表》,以古今为目。

寻其所载也,皆自秦而往,非汉之事。

古诚有之,今则安在?子长《史记》别创八书,孟坚既以汉为书,不可更标书号,改书为志,义在互文。

而何氏《中兴》《晋中兴书》。

易志为记,此则贵于革旧,未见其能取新。

夫战争方殷,雄雌未决,则有不奉正朔,自相君长;必国史为传,宜别立科条。

至如陈、项诸雄,寄编一作"篇"。

汉籍:董、袁群贼,附列《魏志》。

既同臣子之例,孰辨彼此之殊?唯《东观》以平林、下江诸人列为载记。

顾一作"赖",非。

后来作者,莫之遵效。

逮《新晋》《晋书》唐初新定,故曰《新晋》,始以十六国主持一作"特"。

载记表名,可谓择善而行,巧于师古者矣。

观夫旧史列传,题卷靡恒。

文少者则具出姓名,若司马相如、东方朔是也;字烦者唯书姓氏,若毋将、盖、陈、卫、诸葛传是也;必人多面姓同者,则结定其数,若二袁、四张、二公孙传是也。

如此标格,足为详审。

至范晔举例,始全录姓名。

历短行于卷中,丛细字于际外;其子孙附出者,注于祖先之下;乃类俗之文案孔目、药草经方,烦碎之至,孰过于此?

窃一作"切"。

以《周易》六爻,义存象内;《春秋》万国,事具传中,读者研寻,篇终自晓,何必开帙解带,便令昭然满目也。

自兹已降,多师蔚宗。

魏收因之,则又甚矣。

其有魏世邻国编于魏史者,于其人姓名之上,又列之以邦域,申之以职官;至如江东帝主旧讹"王"。

则云僭晋司马睿、岛夷刘裕;河西酋长则云私署一讹"置"。

凉州牧张实、私署凉王李皓。

并见《魏书》目录。

此皆篇中所具,又于卷首具列。

必如收意,使其撰《两汉书》、《三国志》,题诸盗贼传,亦当云僭西楚霸王一脱此二字,项羽、伪宁朔王隗嚣。

自余陈涉、张步、刘璋、袁术,其位号皆一一别作"一二"。

具言,无所不尽者一无"者"字。

也。

盖法令滋章,古人所慎。

若范、魏之裁篇目,可谓滋章之甚者乎?苟忘彼大体,好兹小数,难与议夫"婉而成章","一字以为褒贬"者矣。

断限第十二夫书之立约,其来尚矣。

如尼父之定《虞书》也,以舜为始,而云"粤若稽古帝尧";丘明之传鲁史也,以隐为先,而云"惠公元妃盂子"。

此皆正其疆里,开其首端。

因有沿革,遂相交互,事势当然,非为滥轶也。

过此已往,可谓狂简不知所裁者焉。

夫一作"又"。

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若《汉书》之立表志,班传除沿袭《史记》二、三篇外,皆无越限,故单言表志。

其殆侵官离局或作"扃"。

者乎?考其滥觞所出,起于司马氏。

案马《记》以史制名,班《书》持汉标目。

《史记》者,载数千年之事,无所不容;《汉书》者,纪十二帝之时,有限斯极。

固既分迁之记,判其去取,纪传所存,唯留汉日;或作"目",非。

表志所录,乃尽牺年,举一反三,岂宜或作"不",误。

若是?胶柱调瑟,不亦谬欤!但固之踳驳,既往不谏,而后之作者,咸习其迷。

一作"途"。

《宋史》则上括魏朝,曹魏。

《隋书》则仰包梁代。

求其所书之事,得十一于千百。

一成其例,莫之敢移;永言其理,可为叹息!当魏武乘时拨乱,电扫群雄,锋镝之一无"之"字,下同。

所交,网罗之所及者,盖唯二袁、刘、刘表。

吕而已。

若一作"至",旧讹作"各"。

进鸩行弑,燃脐就戮,总关王室,谓汉。

不涉霸图,谓曹。

而陈寿《国志》引居传首。

夫汉之一有"有"字,下同。

董卓,犹秦之赵高,昔车令中车府令。

之诛,既不列于《汉史》,何太师卓目为太师。

之毙,遂独刊于《魏书》乎?兼复臧洪、陶谦、刘虞、孙公孙。

瓒生于季末,自相吞噬。

其于曹氏也,非唯理异犬牙,固亦事同风马;汉典所具,而魏册仍编,岂非流宕忘归,迷而不悟者也?

亦有一代之史,上下相交,若已见它记,则无宜重述。

故子婴降沛,其详取验于《秦纪》;伯符孙策字。

死汉,其事断入于《吴书》。

沈录金行,上羁刘主;魏刊水运,下列高王。

唯蜀与齐各有国史,越次而载,孰曰攸宜?

自五胡称制,四海殊宅。

江左既承正朔,斥彼魏胡,一作"朝",非。

胡兼五胡言也,故氏、羌有录,索虏成传。

魏本出于杂种,窃亦自号真君。

魏太武元太平真君。

其史党附本朝,思欲凌驾一作"架"。

前作,遂乃南笼典午,传收东普,北吞诸伪,匈奴、羯、徒河、氐、羌等。

比于群盗,尽入传中。

但当有晋元、明二帝。

之时,中原秦、氐符、羌姚。

赵匈刘、羯石。

之代,并在魏前。

元氏膜拜稽首,自同臣妾,其时尚微。

而反列之于传,何厚颜之甚邪!又张、实。

李雄。

诸姓,据有凉、蜀,其于魏也,校年则前后不接,论地则参商有殊,何预魏氏而横加编载?

夫《尚书》者,七经之冠冕,百氏之襟袖。

凡学者必先精此书,次览群籍。

譬夫行不由径,作"路"字训。

非所闻焉。

修国史者,若旁采异闻,用成博物,斯则可矣。

如班《书。

地理志》,首旧有"遂"字。

全写《禹贡》一篇。

降为后书,持续前史。

盖以水济水,床上施床,徒有其烦,竟无其用,岂非惑乎?昔春秋诸国,赋诗见意,《左氏》所载,唯录旧有"其"字,章名。

如地理为书,论自古风俗,至于夏世,宜云《禹贡》已详,何必重述古文,益其辞费也?若夷狄本系,四字截句。

旧作"係",非。

种落所兴。

北貊起自淳维,南蛮出于槃亦作"盘"。

瓠,高句丽以鳖桥获济,吐谷浑因马斗徙居。

诸如此说,一多"者"字。

求之历代,何书不有?而作之一无"之"字。

者曾不知前撰已著,一多"而"字。

后修宜辍,遂乃百世相传,一字无改。

盖骈指在手,不加力于千钧;附赘居身,非广形于七尺。

为史之体,有若干斯,苟滥引它事,丰其部帙,以此称博,异乎吾党一有"之"字。

所闻。

陆士衡有云:"虽有爱而必捐。"

语见《文赋》。

善哉斯言,可谓达作者之致矣。

夫能明彼断限,定其折中,历选自古,唯萧子显近诸。

然必谓都无其累,则吾未之一无"之"字。

许也。

编次第十三昔《尚书》记言,《春秋》记事,以日月为远近,年世为前后;用使阅之者,雁行鱼贯,皎然可寻。

至马迁始错综成篇,区分类聚。

班固踵武,仍加祖述。

于其间则有统体不一,名目相违,朱紫以之混淆;冠履于焉颠倒,盖可碍而言者矣。

寻子长之列传也,其所编者唯人而已矣。

至于龟策异物,不类肖形:而辄与黔首同科,俱谓之传,不其怪乎?且龟策所记,全为志体,向若与八书齐列,而定以书名,庶几物得其朋,同声相应者矣。

孟坚每一姓有传,多附出一作"出附"。

余亲。

一讹作"观"。

其事迹尤异者,则分入它部。

故博陆、去病,昆弟非复一篇;外戚、元后,妇姑分为二录。

至如元王高祖八弟交。

受封于楚,至孙戊而亡。

案其行事,所载甚寡,而能独载疑当作"成"。

一卷者,实由向、歆之助耳。

但交封汉始,地启列藩;向居刘末,职才卿士。

昭穆既疏。

家国又别。

适使分楚王子孙于高、惠之世,与荆、高祖从父兄。

代当作"赵",高祖子。

并编;析刘向父子于元、成之间,与王、王言。

京京房。

共列。

方于诸传,不亦类乎?又自古王室虽微,天命未改,故台名逃责,古通"债"。

尚曰一作"书"。

周王君未系颈,且云秦国。

况神玺在握,火德犹存,而居摄王莽年。

建年,不编《平纪》之末;孺子主祭,咸书《莽传》之中。

遂令汉余数岁,湮没无睹,求之正朔,不亦厚诬。

当汉氏之中兴也,更始升坛改元,寒暑三易。

世祖称臣北面,诚节不亏。

既而兵败长安,祚归高邑,兄亡亡谓失位,弟及,历数相承。

作者乃抑圣公于传内,登文叔于纪首,事等跻僖,位先不窋。

夫《东观》秉笔,容或诌于当时;后来所修,理当刊革者也。

盖逐兔争捷,瞻乌靡定,群雄僭盗,为我驱除。

是以史传所分,真伪有别;陈胜、项籍见编于高祖之后,隗嚣、孙公孙。

述不列于光武之前。

而陈寿《蜀书》首标二牧,谓益州牧,即焉、璋也。

次列先主,以继焉、璋,岂以蜀是伪朝,遂乃不遵恒例。

但鹏、鷃一也,何大小之异哉?《春秋》嗣子谅闇未逾年而废者,既不成君,故不别加篇目。

是以鲁公十二,恶、视不预其流。

及秦之子婴,汉之昌邑,咸亦因胡亥而得记,附孝昭而获闻。

而吴均《齐春秋》乃以郁林为纪,事不师古,何滋章之甚与!

观梁、唐二朝,撰《齐》、《隋》两史,东昏齐废帝。

犹在,而遽列和年;炀帝未终,而已编恭纪。

原其意旨,岂不以和为梁主所立,恭乃唐氏所承,所以黜永元东昏元。

而尊中兴,和帝元。

显义宁恭帝元。

而隐大业。

炀帝元。

苟欲取悦当代,遂乃轻侮前朝。

行之一时,庶叶权道;播之千载,宁一作"未"。

为格言!

寻夫本纪所书,资传乃显;一作"列传仍显"。

表志异体,不必一误作"必不"。

相涉。

旧史以表志之帙介于纪传之间,降及蔚宗,肇加厘革,沈、魏继作,相与因循。

今止《魏书》志编传后,范、沈二书,后人易置矣。

既而子显《齐书》、颖达《隋史》,不依范例,重遵班法。

盖择善而行,何有远近;闻义不徙,是吾忧也。

若乃先黄、老而后《六经》,《史记》。

后外戚而先夷狄;《汉书》。

老子与韩非并列,《史记》。

贾诩将荀或同编;《魏志》。

《孙弘公孙弘。

传赞》,宜居《武》、《宣》旧作"宣武",不合。

《纪》末;宗庙迭毁,枉入《玄成传》终。

一作"中"。

并《汉书》。

如斯舛谬,不可胜纪。

今略其尤甚者耳,故不复一一而详之。

称谓第十四孔子曰:"唯名不可以假人。"

又曰:"名不正则言不顺"。

一衍"云云"二字。

"必也正名乎!"是知名人折中,君子所急。

况复列之篇籍,传之不朽者邪!昔夫子修《春秋》,吴、楚称王而仍旧曰子。

此则褒贬之大体,为前修之楷式也。

马迁撰《史记》,项羽僭盗而纪之曰王,此则真伪莫分,为后来所惑者乎。

自兹已降,讹谬相因,名讳所施,轻重莫等。

至如更始中兴汉室,光武所臣,虽事业不成,而历数终在。

班、范二史皆以刘玄为目,不其慢乎?

古者二国争盟,晋、楚并称侯伯;七雄力战,齐、秦俱曰帝王。

其间虽胜负有殊,大小不类,未闻势穷者即为匹庶,力屈者乃成寇贼也。

二脱"也"字。

至于近古则不然。

当汉氏云亡,天下鼎峙,论王道则曹逆而刘顺,语国祚则魏促而吴长。

但以地处函夏,人传正朔,度长絜短,魏实居多。

二方之于上国,或作"若方之于七国",非。

亦犹秦缪、楚庄,与文、襄比魏于晋、宋。

而并霸。

原注:蜀昭烈主可比秦缪公,吴大帝可比楚庄王。

逮作者之书事也,乃没吴、蜀号谥,呼权、备姓名;原注:谓鱼豢、孙盛等。

方于魏邦,悬隔顿尔,惩恶劝善,其义安归。

续以金行版荡,戎、羯称制,统言五胡。

各有国家,实同王者。

晋世臣子党附君亲,嫉彼乱华;比诸群盗。

此皆苟徇私忿,忘夫至公;自非坦怀爱憎,无以定其得失。

至萧方等始存诸国名谥,僭帝者皆你之以王。

此则赵犹人君,武灵王,加以主一作"王",非。

号;杞用夷礼,贬同子爵。

变通其理,事在合宜,小道可观,见于萧氏者矣。

古者天子庙号,祖有功而宗有德,始自三代,迄于两汉,名实相允,今古共传。

降及曹氏,祖名多滥,必无惭德,犹言必欲加之。

其唯武王。

谓庙号止可及操。

故陈寿《国志》独呼武曰祖,至于文、明,但称帝而已。

自晋已还,窃号者非一。

如成、旧作"康",非。

穆两帝,刘、萧二明,或作"朝",误。

梁简文兄弟,原注:兼言孝元帝也。

齐北齐。

武成昆季,原注:兼文宣、孝昭也。

斯或承家之僻王,或亡国之庸主;不谥灵缪,为幸已多,犹曰祖宗,孰云其可?而史臣载削,曾无辨明,每有所书,必存庙号,何以申劝沮之义,杜渝一作"偷"。

滥之源者乎?

又位乃人臣,迹参王者;如周之亶父、季历,晋之仲达、师、昭,追尊建名,比诸天子可也。

必若当涂曹魏。

所出,宦官携养,帝号徒加,人望不惬。

故《国志》所录,无异匹夫,应书其人,直云皇之祖考而已。

至如元氏,元魏。

起于边一作"沙"。

朔,其君乃一部之酋长耳。

道武追崇所及,凡二十八君。

自开辟已来,未之有也。

而《魏书。

序纪》,首卷篇名。

袭其虚号,生则一少"则"字,下同。

谓之帝,死则谓之崩,何异沐猴而冠,腐鼠称璞者矣!

夫历观自古,称谓不同,缘情而作,本无定准。

至若诸侯无谥者,战国已上谓之今王;天子见黜者,汉、魏已后谓之少帝。

周衰有共和之相,楚弑旧作"煞"。

有郏敖之主,赵佗而曰尉佗,英布而曰鲸布,豪杰则平林、新市,寇贼则黄巾、巨鹿张角。

赤眉;琅邪樊崇等。

园、绮友朋,共云四皓;奋、建父子,都称万石。

凡此诸名,今本失此四字。

皆出旧多"于"字。

当代,史臣编录,无复张弛。

盖取叶随时,不藉稽古。

及后来作者,一作"所作"。

颇慕一作"纂"。

斯流,亦时采新名,列一作"务"。

成篇题。

原注:音第。

若王《晋》王隐《晋书》。

之《十士》、《寒俊》,沈《宋》沈约《宋书》。

之《二凶》、《索虏》,即其事也。

唯魏收远不师古,近非因俗,自我作故,无所宪章。

其撰《魏一脱"魏"字,书》也,乃以平阳王为出帝,魏孝武西入关,依宇文故。

司马氏为僭晋,桓、刘已下,通曰岛夷。

夫其制齐则轻抑关右,宇文。

党魏则深诬江外,即晋、宋。

爱憎出于方寸,与夺由其笔端,语必不经,名惟骇物。

昔汉世原涉大修坟墓,乃开道立表,署曰南阳阡,欲以继迹京兆,齐声曹尹,一误作"伊"。

而人莫之肯从,但云原氏阡而已。

故知事非允当,难以遵行。

如收之苟立诡名,不依故实,虽一讹作"难"。

复刊诸竹帛,终罕一作"靡"。

传于讽诵也。

抑又闻之,帝王受命,历数相承,虽旧君已没,而致敬无改,岂可等之凡庶,便书之以名者乎?近代文章,实同儿戏。

有天子而称讳者,若姬满、刘庄汉明帝。

之类是也;有匹夫而不名者,若步兵、彭泽之类是也。

史论之言,埋当雅正。

如班述班史名赞为述。

之叙圣卿董贤。

也,而曰董公惟亮;范赞之言季孟隗嚣。

也,至一讹"止",一脱去。

曰隗王得士。

习谈汉主,则谓昭烈为玄德。

原注:习氏《汉晋春秋》以蜀为正统,其编目叙事皆谓蜀先主为昭烈皇帝,至于论中语则呼为玄德。

裴引魏室,则目文帝为曹丕。

夫以淫董贤。

乱隗嚣。

之臣,忽一作"总"。

隐其讳;正朔之后,反一作"乃"。

呼其名。

意好奇而辄为,文逐韵而便作,原注:班固《哀纪述》曰:"宛娈董公,惟亮天功。"

《隗嚣公孙述传。

赞》曰:"公孙习吏,隗王得士。"

用舍之道,其例无恒。

但近代为史,通多此失。

上才犹且一作"其"。

若是,而况中庸者乎?今略举一隅,以存标格云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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