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 内篇 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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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 内篇 卷三 刘知几

表历第七

盖谱之建名,起于周代;一作"氏"。

表之所作,因谱象形。

故桓君山有云:"太史公《三代世表》,旁行邪通“斜"。

上,并效周谱。”

此其证欤?

夫以表为文,用述时事,施彼谱牒,旧本作"历"容或可取,载诸史传,未见其宜。

何则?《易》以六爻穷变化,《经》《春秋》。

以一字成褒贬,《传》包五始,《诗》含六义。

故知文尚简要,语恶烦芜,何必款曲重沓,方称周备。

观一作"睹"。

马迁《史记》则不然矣。

一作"夫",属下句。

天子有本纪,诸侯有世家,公卿以下有列传;至于祖孙昭穆,年月职官,各在其篇,具有其说,用相考核,居然可知。

而重列之以表,成其烦费,岂非谬乎?且表次在篇第,编诸卷轴,得之不为益,失之不为损。

用使读者莫不先看本纪,越至世家,表在一有"乎"字。

其间,缄而不视,语其无用,可胜道哉!

既而班、《东》二史,原注:《东》谓《东观汉记》。

各相祖述,迷而不悟,无异逐狂。

必曲为铨择,强加引进,则列国年表或可存焉。

何者?当春秋、战国之时,天下无主,群雄错峙,各自年世。

若申之于表以统其时,则诸国分年,一时尽见。

如两汉御历,四海成家,公卿既为臣子,王侯才比郡县,何用表其年数以别于天子者哉!

又有甚于斯者。

异哉,班氏之《人表》也!区别九品,网罗千载,论世则异时,语姓则他族,自可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使善恶相从,先后为次,何藉而为表乎?且其书上自庖牺,下穷羸氏,不言汉事,而编入《汉书》;鸠居鹊巢,茑施松上,附生疣赘,不知翦截,何断而为限乎?一脱"乎"字。

至法盛书载中兴,改表为注,名目虽巧,芜累亦多。

当晋氏播迁,南据扬、越,魏宗勃起,北雄燕、代;其间诸伪,十有六家,不附正朔,自相君长。

一作"臣"。

崔鸿著表,颇有甄明,比于《史》、《汉》群篇,其要为切者矣。

若诸子小说,编年杂记,如韦昭《洞纪》、陶弘景《帝代年历》。

旧作"帝王历"。

皆因表而作,用成其书。

既非国史之流,故存而不述。

书志第八夫刑法、礼乐、风土、山川,求诸文籍,出于《三礼》。

及班、马著史,别裁书志。

考其所记,多效《礼经》。

且纪一讹"记"。

传之外,有所不尽,只字片文,于斯备录。

语其通博,信作者之渊海也。

原夫司马迁曰书,班固曰志,蔡邕曰意,旧作"《东观》曰记",非。

华峤曰典,张勃曰录,何法盛曰说。

名目虽异,体统不殊。

亦犹楚谓之一无"之"字。

梼杌,晋谓之乘,鲁谓之春秋,其义一也。

于其编目,旧作"次",非。

则有前曰《平准》,《史记》中名。

后云《食货》;《汉书》改名。

古号《河渠》,《史记》中名。

今称《沟洫》;《汉书》改名,析《郊祀》《汉书》中名。

为《宗庙》,《后汉》有此篇名,然非总类名,分《礼乐》《汉书》中名,为《威仪》;《隋志》之礼名《礼仪》。

《悬象》《魏书》作《天象》。

出于《天文》,《汉书》中初名。

《郡国》《后汉》改名。

生于《地理》。

《汉书》中初名。

如斯变革,不可胜计,或名非而物是,或小异而大同。

但作者爱奇,耻于仍旧,必寻源讨本,其归一揆也。

若乃《五行》、《艺文》,班补子长之阙;八书中无此也,《百官》、《舆服》,谢谢承。

拾孟坚之遗。

班有《百官》,无《舆服》也。

王隐后来,加以《瑞异》;隐书无考,《新晋书》删去。

《宋书》有《符瑞》。

魏收晚进,弘以《释老》。

《魏。

志》末篇。

斯则自我作故,出乎胸臆,求诸历代,不过一二者焉。

大抵志之为篇,其流十五六家而已。

其间则有妄入编次,虚张部帙,而积习已久,不悟其非。

亦有事应可书,宜别际一有"篇"字。

题,而古来作者曾未觉察。

今略陈其义,列于下云。

此下或注"已上总序",或注"书志序",皆非原文,可删也。

中后同。

夫两曜百星,丽于玄象,非如九州万国,废置无恒。

故海田可变,而景纬无易。

古之天犹今之天也,今之天即古之天也,必欲刊之国史,施于何代不可也?但《史记》包括所及,区域指世代言。

绵长,故书有《天官》,读者竟忘其误,榷而为论,未见其宜。

班固因循,复以天文作志,志无汉事而隶入《汉书》,寻篇考限,睹其乖越者矣。

降及有晋,迄于隋氏,或地止一隅,或年才二世,而彼苍列志,其篇倍多,流宕忘归,不知纪极。

方于《汉史》,又孟坚之罪人也。

窃以国史所书,宜述当时之事。

必为志而论天象也,但载其时彗孛氛祲,薄食晦明,裨灶、梓慎之所占,京房、李郃之所候。

至如一作"于"。

荧惑退舍,宋公延龄,中台告诉,晋相速祸,星集颍川而贤人聚,月犯少微而处士亡,如斯之类,志之可也。

若乃体分蒙澒,色著青苍,丹曦、日也。

素魄月也。

之躔次,黄道、日行之道,紫宫紫微宫垣。

之分野,既不顶于人事,辄编之于策书,故曰刊之国史,施于何代不可也。

其间唯有袁山松、著《后汉书》。

沈约、著《宋书》。

萧子显、著《南齐书》。

魏收著《魏书》。

等数家,颇觉其非,不遵旧例。

凡所记录,多合事宜。

寸有所长,贤于班、马远矣。

伏羲已降,文籍始备;逮于战国,其书五车,传之无穷,是曰不朽。

夫古之所制,我有何力,而班《汉》定其流别,编为《艺文志》。

论其妄载,事等上篇。

《续汉》已还,祖述不暇。

夫前志已录,而后志仍书,篇目如旧,频烦互出,何异以水济水,谁能饮之者乎?且《汉书》之志天文、艺文也,盖欲广列篇名,示存书体而已;文字既少,披阅易周,故虽乖节文,而未甚秽累。

既而后来继述,其流日广。

天文则星占、月会、浑图、浑天。

周髀盖天之流,艺文则四部、《七录》、《中经》、秘阁之辈,莫不各逾三箧,自成一家。

史臣所书,宜其辍简。

而近世有著《隋书》者,乃广包众作,勒成二志,骋其繁富,百倍前修。

非唯循覆车而重轨,亦复加阔眉以半额者矣。

但自史之立志,非复一门,其理有不安,多从沿革。

唯艺文一体,古今是同,详求厥义,未见其可。

愚谓凡撰志者,宜除此篇;必不能去,当变其体。

近者宋孝王《关东风俗传》赤有《坟籍志》,其所录皆邺下文儒之士,雠校之司。

所列书名,唯取当时撰者。

习兹楷则,庶免讥嫌。

语曰:"虽有丝麻,无弃营蒯。"

于宋生得之矣。

夫灾祥之作,以表吉凶。

此理昭昭,不易诬也。

然则麒麟斗而日月蚀,鲸鲵死而彗星出,河变应于千年,山崩由于朽壤。

又语曰:"太岁在西,旧作“丑",误。

乞浆得酒;太岁在酉,贩妻鬻子。”

皆贴气数说,则知吉凶递代,如盈缩循环,此乃关诸天道,不复系乎人事。

且周王决疑,龟焦蓍折,宋皇誓众,竿坏幡亡,枭止凉一作"梁",一作"京",并非。

师之营,鵩集贾生之舍。

斯皆妖灾著象,而福禄来钟,愚智不能知,晦明莫之测也。

然而古之国史,闻异则书,未必皆审其休咎,详其美恶也。

故诸侯相赴,有异不为灾,见于《春秋》,其事非一。

洎汉兴,儒者乃考《洪范》以释阴阳。

其事也如江壁传于郑客,一作"谷",误。

远应始皇;卧柳植于上林,近符宣帝。

门枢白发,元后之祥,桂树一作"梓柱"。

黄雀,新都之谶。

举夫一二,良有可称。

至于蜚蜮蝝螽,震食崩坼,陨霜雨雹,大水无冰,其所证明,实皆迂阔。

故当春秋之世,其在于鲁也,如有旱雩钟侯,螟口伤苗之属;是时或秦人归襚,或毛伯赐命,或滕、邾入朝,或晋、楚来聘。

皆持此恒事,应彼咎征,吴或作"旻"。

穹垂谪,厥罚安在?探赜索隐,其可略诸。

且史之记载,难以周悉。

近者宋氏,年唯五纪,地止江、淮,书满百篇,号为繁富。

作者犹广之以《拾遗》,加之以《语录》。

况彼《春秋》之所记也,二百四十年行事,夷夏之国尽书,而《经传集解》杜预注本。

卷才三十。

则知其言一无"言"字,所略,盖亦多矣。

而汉代儒者,罗灾眚于二百年外,讨符会于三十卷中,安知事有不应于人,应而人旧作"人而"。

失其事?何得苟有变而必知其兆者哉!

若乃采前文而改易其说,谓王札子之作乱,在彼成年;原注:《春秋》成公元年二月,无冰。

董仲舒以为其时王札子杀召伯、毛伯。

案今《春秋经》,札子杀毛伯事在宣十五年,非成公时。

夏征舒之构逆,当夫昭代;原注:《春秋》昭公九年,陈灾。

董仲舒以为楚庄王为陈讨夏征舒,因灭陈,陈之臣子毒恨,故致火灾。

案楚庄王之灭陈,在宣十一年,如昭九年所灭者,乃楚灵王时。

且庄王卒,恭王立,恭王卒,康王立;康王卒,夹敖立;夹敖卒,灵王立。

相去凡五世。

楚庄作霸,荆国始僭称王;原注:《春秋》桓公三年,日有食之,既。

京房《易传》以为后楚庄称王,兼地千里。

案自武王始僭号,历文、成、穆三王,始至于庄,然则楚之称王已四世矣,何得言庄始称哉!

又鲁桓薨后,世历庄、闵、釐、文、宣,凡五君而楚作霸,安有桓三年日食而应之邪?高宗谅阴,毫都实生桑谷。

原注:《书序》曰:"伊陟相太戊,毫有桑谷共生。"

刘向以为殷道衰,高宗承弊而起,尽谅阴之哀,天下应之。

既获显荣,怠于政事,而国将危亡,故桑谷之异见。

案太戊崩,其后嗣有仲丁、河亶甲、祖乙、盘庚,凡历五世,始至武丁,即高宗是也。

桑谷自太戊时生,非高宗事。

高宗又本不都于毫。

晋悼临国,六卿专政,以君事臣;原注:董仲舒以为成公十七年六月甲戍朔,日有食之,时宿在毕,晋国象也。

晋厉公诛四大夫,四大夫欲杀厉公。

后莫敢责大夫,六卿遂相与比周专晋,国君还事之。

案《春秋》成公十二月丁巳朔,日食,非是六月。

鲁僖末年,三桓世官,杀嫡立庶。

原注:《春秋》釐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革。

刘向以为是时公子遂专权,三桓始世官,向又曰:嗣君微,失秉事之象也。

又釐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

刘向以为釐公末年信用公子遂,专权自恣,至于杀君,故阴胁阳之象见。

釐公不悟,遂终专权。

后二年,杀子赤,立宣公。

案此事乃文公末世,不是釐公时也。

遂即东门襄仲。

赤,文公太子,即恶也。

斯皆不凭章句,直取胸怀。

或以前为后,以虚为实;移的就箭,曲取相谐;掩耳盗钟,自云无觉。

讵知后生可畏,来者难诬者邪!

又品藻群流,题目庶类,谓莒为大国,菽为强草,口著青一作"素"。

色,疑脱偶句四字。

负穒非中国之虫,原注:《春秋》严公二十九年,有蜰.刘歆以为蜰,负蠜也。

刘向以为非中国所有。

南越盛暑,男女同川浴,淫风所生。

是时严公取齐淫女为夫人,既入,淫于两叔,故蜰至。

案负蠜,中国所生,不独出南越。

鸜鹆为夷狄之鸟。

原注:《春秋》昭公二十五年,鸜鹆来巢。

刘向以为夷狄之禽。

案鸜鹆,中国皆有,唯不逾济水耳。

事见《周官》。

如斯诡妄,不可殚论。

而班固就加纂次,曾靡铨择,因以五行编而为志,不亦惑乎?且每有叙一灾,推一怪,董、京之说,前后相反;向、歆之解,父子不同。

原注:桓公三年,日有食之。

董仲舒、刘向以为鲁、宋杀君,易许田。

刘歆以为晋曲沃庄伯杀晋侯。

京房以为后楚庄称王,兼地千里也。

又:庄公七年夜中星陨如雨。

刘向以为夜中者,即中国也。

刘歆以为昼象中国,夜象夷狄。

刘向又以为蜮生南越。

刘歆以为盛暑域所生,非自越来也。

遂乃双载其文,两存厥理。

言无准的,事益烦费,岂所谓撮其机要,收彼菁华者哉!

自汉中兴已还,迄于宋、齐,其间司马彪、《续汉书》。

臧荣绪、《晋书》。

沈约、《宋书》。

萧子显《齐书》。

相承载笔,竞志五行。

虽未能尽善,而大较多实。

何者?如彪之徒,皆自以名惭汉儒,才劣班史,凡所辩论,务守常途。

既动遵绳墨,故理绝河汉。

兼以古书从略,求征应者难该;近史尚繁,考祥符者易洽。

此昔人所以言有乖越,后进所以事反一讹作"不"。

精审也。

然则天道辽远,裨灶焉知?日蚀不常,文伯所对。

至如梓慎之占星象,赵达之明风角,单飏识魏祚于黄龙,董养征晋乱于苍鸟,一作"鹅"。

斯皆肇彰先觉,取验将来,言必有中,语无虚发。

苟志之竹帛,其谁曰不然。

若乃前事已往,后来追证,课彼虚说,成此游词,多见其老生常谈,徒烦翰墨者矣。

子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

又曰:"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

又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或作“智"。

也。”

鸣呼!世之作者,其鉴之哉!谈何容易,驷不及舌,无为强著一书,一作"言"。

受嗤千载也。

或以为天文、艺文,虽非《汉书》所宜取,而可一作"有"。

广闻见,难为删削也。

对曰:苟事非其限,而越理成旧讹作"来"。

"来"、"成"二字,行草相类也。

书,自可触类而长,于何不录?又有要于此者,今可得而言焉。

夫圆首方足,一作"趾"。

含灵受气,吉凶形于相皃,古"貌"字。

贵贱彰于骨法,生人之所欲知也;四支六府,痾瘵所缠,苟详其孔穴,则砭的无误,此养生之尤急也。

且身备并列,身谓人形,名谓天象。

亲疏自明,岂可近昧形骸,而远求辰象!既天文有志,何不为人形志乎?茫茫九州,言语各异,大汉依班史所称。

輶轩之使,译导而通,足以验风俗之不同,示皇威之广被,且事当炎运,尤相关涉,《尔雅》释物,非无往例。

既艺文有志,何不为方言志乎?但班固缀孙卿之词以序《刑法》,探孟轲之语用裁《食货》,《五行》出刘向《洪范》,《艺文》取刘歆《七略》,因人成事,其目遂多。

至若许负《相经》、扬雄《方言》,并当时所重,见传流俗。

若加以二志,幸有其书,何独舍诸?深所未晓。

历观众史,诸志列名,或前略而后详,或古无而今有。

虽递补所阙,各自以为工,榷而论之,皆未得其最。

盖可以为志者,其道有三焉:一曰都邑志,二曰氏族志,三曰方物志。

何者?京邑翼翼,四方是则。

千门万户,长安。

兆庶仰其威神;虎踞龙蹯,建邺。

帝王表其尊极。

兼复土阶卑室,好约者所以安人;阿房、未央,穷奢者由其败国。

此则其恶可以诫世,其善可以劝后者也。

且宫阙制度,朝廷轨仪,前王所为,后王取则。

故齐府高齐。

肇建,诵魏都以立宫;代国元魏初,国号代。

初迁,写吴京而树阙。

故知经始之义,卜揆之功,经百王而不易,无一日而可废也。

至如一作"于"。

两汉之都咸、洛、咸阳、洛阳。

晋、宋之宅金陵,魏徙伊、瀍,齐居漳、滏,邺都。

隋氏二世,分置两都,此并规模宏远,名号非一。

凡为国史者,宜各撰部邑志,列于舆服之上。

金石、草木、缟纻、丝枲之流,鸟兽、虫鱼、齿革、羽毛之类,或百蛮攸税,或万国是供;《夏书》则编于《禹贡》,《周书》则托于《王会》。

亦有图形九牧之鼎,《左》宣三年。

列状四荒之经。

《山海经》。

观之者擅其博闻,学此二字一本倒刊。

之者骋其多识。

自汉氏拓境,无国不宾,则有邛竹传节,口酱流味,大宛献一作"输"。

其善马,条支致其巨雀。

爱及魏、晋,迄于周、隋,咸亦遐迩来王,任土作贡。

异物归于计吏,奇名显于职方。

凡为国史者,宜各撰方物志,列于食货之首。

帝王苗裔,公侯子孙,余庆所钟,百世无绝。

能言吾祖,郯子见师于孔公;不识其先,籍谈取诮于姬后。

故周撰《世本》,式辨诸宗:楚置三闾,实掌王族。

逮乎晚叶,谱学尤烦。

用之于官,可以品藻土庶;施之于国,可以甄别华夷,自刘、曹受命,雍、豫为宅,世胄相承,子孙蕃衍。

及永嘉东渡,流寓扬、越:代氏南迁,革夷从夏。

于是中朝江左,一作"右"。

南北混淆;华壤边民,虏汉相杂。

隋有天下,文轨大同,江外,南兼陈氏。

山东,东并高齐。

人物殷凑。

其间高门素一作"贵"。

族,非复一家;郡正州曹,旧作"都"。

世掌其任。

凡为国史者,宜各撰氏族志,列于百官之下。

盖自都邑以降,氏族而住,实为志者所宜先,而诸史竟无其录。

如休文《宋籍》,广以《符瑞》;伯起《魏篇》,加之《释老》,徒以不急为务,曾何足云。

惟此数条,粗加商略,得失利害,从可知矣。

庶夫后来作者,择其善而行之。

或问曰:子以都邑、氏族、方物宜名纂一作"缵"。

次,以志名篇,夫史之有志,多凭旧说,苟世无其录,则阙而不编,此都邑之流所以不果列志也。

对曰:案帝王建国,本无恒所,作者记事,亦在相时。

远则汉有《三辅典》,近则隋有《东都记》。

并记一统之都。

于南则有宋《南徐州记》、《晋宫阙名》,记南朝。

于北则有《洛阳伽蓝记》、《邺都故事》。

记北朝。

盖都邑之事,尽在是矣。

谱牒之作,盛于中古。

汉有赵岐《三辅决录》,晋有挚虞《族姓旧作"姓族"。

记》;记一统世族。

江左有两王《百家谱》,记南族。

中原有《方司殿疑当作"选"。

格》。

记北族。

盖氏族之事,尽在是矣。

自沈莹著《临海水土》,周处撰《阳羡风土》,旧作"土风"。

二老举其始作。

厥类众多,谅非一族。

是以《地理》为书,陆澄集而难尽;《水经》加注,郦元编而不穷。

总括续撰。

盖方物之事,尽在是矣。

凡此诸书,代不乏作,必聚而为志,奚患无文?譬夫涉海求鱼,登山采木,至于鳞介修短,柯条巨细,盖在择之而已。

苟为鱼人、匠者,何虑山海之贫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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