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 内篇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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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 内篇 卷二 刘知几

二体第二

三、五之代,书有典、坟,悠哉邈矣,不可得而详。

自唐、虞以下迄于周,是为《古文尚书》、然世犹淳质,文从简略,求诸备体,固以一作"已"。

阙如。

既而丘明传《春秋》,编年之祖。

子长著《史记》,纪传之祖。

载笔之体,于斯备矣。

后来继作,相与因循,假有改张,变其名目,区域有限,孰能逾此!盖荀悦、张璠,丘明之党也;班固、华峤,子长之流也。

惟此旧脱"此"字。

二家,各相矜尚。

必辨其利害,可得而言之。

夫《春秋》者,谓《左传》也。

此一扇论编年。

系日月而为次,列时岁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理尽一言,语无重出。

此其所以为长也。

至于贤士贞女,高才俊德,事当冲要者,其人有关国政,必盱衡而备言;迹在沈冥者,其人无预国事。

不枉道而详说。

如绛县之老,杞梁之妻,或以酬晋卿而获记,或以对齐君而见录。

冲要故也,其用贤如柳惠,仁若颜回,终不得彰其名氏,显其言行。

沈冥故也,故论其细也,则纤芥无遗,语其粗也,则丘山是弃。

此其所以为短也。

《史记》者,举《史》该《汉》。

此一扇论纪传。

纪以包举大端,传以委曲细事,表以谱列一作"序其"。

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纤靡失。

此其所以为长也。

若乃同为一事,分在数篇,断续相离,前后屡出,于《高纪》涉及项事。

则云语在《项传》,高主项宾故。

于《项传》涉及高祖,则云事具《高纪》。

项主高宾故。

又编次同类,如屈、贾、曹、荆。

不求年月,谓时代。

后生而擢居首帙,先辈而抑归末章;遂使汉之贾谊将楚屈原同列,鲁之曹沫与燕荆轲并编。

此其所以为短也。

考兹胜负,互有得失。

而晋世干宝著书,乃盛誉丘明而深抑子长,其义云:能以三十卷之约,括囊二百四十年之事,靡有遗也。

寻其此说,可谓劲挺之词乎?案春秋对事,入于左氏所书者,盖三分得其一耳。

丘明自知其略也,故为《国语》以广之。

然《国语》之外,尚多亡逸,安得言其括囊靡遗者哉?向使丘明世为史官,一作"而",非。

皆仿《左传》也,至于前汉之严君平、郑子真,后汉之郭林宗、黄叔度,身隐位卑者。

晁古作"鼂"。

错、董生之对策,刘向、谷永之上书,文烦事博者。

斯并德冠人伦,名驰海内,识洞幽显,言穷军国。

或以身隐位卑,不预朝政;严、郑、郭、黄,或以文烦事博,难为次序。

晁、董、刘、谷。

皆略而不书,斯则可也。

此是掉句。

必情有所吝,不加刊削,则汉氏之志传百卷,并列于十二纪中,一作"事",非。

将恐碎琐多芜,阑单失力者矣。

故班固以国例迁,知其若此,设纪传以区分,使其历然可观,纲纪有别。

荀悦厌其迂阔,又依左氏成书,翦截班史,篇才三十,历代褒旧作"保",恐误,之,有逾本恐当作"纪"。

传。

然则班、荀二体,角力争先,欲废其一,固亦难矣。

后来作者,不出二途。

故晋史有王、虞,纪传。

而副以干《纪》;编年,《宋书》有徐、沈,纪传。

而分为裴《略》。

编年。

各有其美,并行于世。

异夫令升之言,唯守一家而已。

载言第三古者言为《尚书》,事为《春秋》,左右二史,分尸其职。

盖桓、文作霸,乣"纠"通。

合同盟,春秋之时,事之大者也,而《尚书》阙纪;载也。

一作"记"。

秦师败绩,缪公诫誓,《尚书》之中,言之大者也,而《春秋》靡录。

此则言、享有别,断可知矣。

泥古太甚,于《尚书》家已论之。

逮左氏为书,不遵古法,言之与事,同在传中。

然而言事相兼,烦省合理,故使读者寻绎不倦,览讽忘疲。

至于《史》、《汉》则不然。

凡所包举,务存恢博,文辞入或讹作"之"。

记,繁富为多。

是以《贾谊》、《晁错》、《董仲舒》、《东方朔》等传,唯上"尚"通,或作"止、录言,罕逢载事。 夫方述一事,得其纪纲,一作“纲纪"。

而隔以大篇,分其次序;一作"序次"。

遂令披阅之者,有所懵然。

后史相承,不改其辙,交错分一作"纷"。

扰,古今是同。

案迁、固列君臣于纪传,统遗逸于表志,虽篇名甚广而一作"唯"。

言无独"无独"旧作"独无",误。

愚谓凡为史者,宜于表志之外,更立一书。

著人主之制册、诰令,群臣之章表、移檄,收之谓收出之。

纪传,悉入书部,题为"制册"、当有"书"字。

"章表书",以类区别。

他皆放此,亦犹志之有"礼乐志"、"刑法志"者也。

"者也"二字,于文势当有,对下段亦当有,旧脱。

又诗人之什,自成一家。

故风、雅、比、兴,非《三传》所取。

自六义不作,文章生焉。

若韦孟讽谏之诗,扬雄出师之颂,马卿之书封禅,贾谊之论过秦,诸如此文,皆施纪传。

窃谓宜从古诗例,断入书中,据前例,亦当有"题为某书"之文,疑脱。

亦犹《舜典》列《元首之歌》、《夏书》包《五子之咏》者也。

夫能使一无"使"字。

史体如是,庶几《春秋》、《尚书》之道备矣。

昔一作"晋",误。

干宝仪撰晋史,以为宜准一多"左"字。

丘明,其臣下委曲,仍为谱注。

于时议者,莫不宗之。

故前史之所未安,后史之所宜革。

是用敢同有识,爱立兹篇,庶世之作者,睹其利害。

如谓不然,请俟来哲。

本纪第四昔汲冢竹书是曰《纪年》,《吕氏春秋》肇立纪号。

其书有十二纪。

盖纪者,纲纪庶品,网罗万物。

考篇目之大者,其莫过于此乎?及司马迁之著《史记》也,又列天子行事,以本纪名篇。

后世因之,守而勿失。

譬夫行夏时之正朔,服孔门之教义者,二句喻言本纪,法立而分定。

虽地迁陵谷,时变质文,而此道常行,终莫之能易也。

然迁之以天子为本纪,诸侯为世家,斯诚谠矣。

但区域犹言门类。

既定,而疆理犹言界画。

不分,遂今后之学者罕详其义。

案姬自后稷至于西伯,嬴自伯翳至于庄襄,"襄"旧作"王",下同。

爵乃诸侯,而名隶本纪。

若以西伯、庄襄以上,别作周、秦世家,持殷纣以对递代之义。

武王,拔秦始以承周赧,使帝王传授,昭然有别,岂不善乎?必以西伯以前,其事简约,别加一目,不足成篇。

其书不过两番。

则伯翳之至庄襄,其书先成一卷,甚不简矣。

而不共世家等列,辄与本纪同编,此尤可怪也。

项羽僭盗而死,未得成君,大业未就。

求之于古,则齐无知,卫州吁之类也。

未成君也。

安得讳其名字,呼之曰王者乎?二句言岂等于讳名而奉尊称者。

春秋吴、楚僭拟,书如列国。

假使羽窃帝名,正可抑同样盗,群盗即胜、广辈,《汉书》胜、广、项籍同传,句盖准以为言。

况其名曰西楚,号止霸王者乎?霸王者,即当时诸侯。

即如彭、韩之类,谓其号正同也。

诸侯而称本纪,求名责实,再三乖谬。

盖纪之为体,犹《春秋》之经;系日月以成岁时,书君以显国统。

曹武虽曰人臣,实同主者,以未登帝位,国不建元。

陈《志》权假汉年,编作《魏纪》;亦犹《两汉书》首列秦、莽之正朔也。

连莽举例,据《光武纪》。

后来作者,宜准于斯。

而陆机《晋书》,列纪三祖,直序其事,竟不编年。

年既不编,何纪之有?夫位终北面,一概人臣,傥追加大号,止入传限,是以弘嗣韦曜。

吴史,不纪孙和,缅求故实,非无往例。

即下文戾园也。

逮伯起魏收。

之次《魏书》,一脱"书"字。

乃编景穆于本纪,以戾园诸木讹作"国"。

虚谥,间厕武、昭,欲使百一作"下"。

世之中,若为鱼贯。

又纪者,既以编年为主,唯叙天子一人。

有大事可书者,则见之于年月;其书事委曲,付之列传;此"此"郭本作"则"。

其义也。

如近代述者魏著作、李安平之徒,其撰《魏》、《齐》二史,旧注:魏彦渊撰《后魏书》,李百药撰《北齐书》。

于诸帝篇,或杂载臣下,或兼言他事,巨细毕书,洪纤备录。

旧注:如彦渊《帝纪》载沙苑之捷,百药《帝纪》述淮南之败是也。

全为传体,有异纪文,迷而不悟,无乃太甚。

世之读者,幸为详焉。

世家第五自有王者,便置诸侯,列以五等,疏为万国。

当一无"当"字。

周之东迁,王室大坏,于是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迄乎秦世,分为七雄。

司马迁之记诸国也,其编次之体,与本纪不殊。

各国自用其年。

盖欲抑彼诸侯,异乎天子,故假以他称,名为世家。

案世家之一无此四字,易一"其"字,为义也,岂不以开国承家,世代相续?至如一作"于"。

陈胜起自群盗,称王六月而死,子孙不嗣,社稷靡闻,无世可传,无家可宅,丽以世家为称,岂当然乎?夫史之篇目,皆迁所创,岂以自我作故,一作"古",集内屡见此语,并作"故"。

而名实无准。

且诸侯、大夫,家国本别。

三晋之与田氏,自未为君而前,齿列陪臣,屈身落后,而前后一统,俱归世家。

使君臣相杂,升降失序,何以责季孙之八佾舞庭,管氏之三归反坫?三晋田齐之先,犹帝纪之上世也。

又当有"田齐"二字。

列号东帝,抗衡西秦,地方千里,高视六国,而没其本号,唯以田完制名,原注:谓《田完世家》也。

求之人情,孰谓其可?当汉氏之有天下也,其诸侯与古不同。

夫古者诸侯,皆即位建元,专制一国,绵绵瓜瓞,卜世长久。

至于汉代则不然。

其宗子称王者,皆受制京邑,自同州郡:异姓封侯者,必从宦一作"官"。

天朝,不临方域。

汉初不尽然。

或传国唯止一身,或袭爵才经数世,虽名班一多"爵"字,非。

胙土,而礼异人君。

必编世家,实同列传。

而马迁强加别录,以类相从,虽得画一之宜,讵识随时之义?

盖班《汉》知其若是,厘革前非。

至如萧、曹茅土之封,荆、楚葭莩之属,并一概称传,无复世家,事势当然,非矫枉也。

自兹已降,年将四百。

及魏有中夏,而扬、吴。

益蜀,不宾,终亦受屈中朝,见称伪主。

为史者必题之以纪,则上通帝王;榜之以传,则下同臣妾。

梁主敕撰《通史》,定为吴、蜀世家。

持彼僭君,比诸列国,去太去甚,其得折中之规乎!此论于蜀未允。

次有子显《齐书》,北编《魏虏》;牛弘《周史》,南记萧察。

考其传体,宜曰世家。

但近或作"今",误。

古著书,通无此称。

用使马迁之目,或讹作"册"。

湮没不行;班固之名,相传靡易者矣。

列传第六夫纪传之兴,肇于《史》、《汉》。

盖纪者,编年也;传者,列事也。

编年者,历帝王之岁月,犹《春秋》之经;列事者,录人臣之行状,犹《春秋》之传。

《春秋》则传以解经,《史》、《汉》则传以释纪。

寻兹例草创,始自子长,而朴略犹存,区分未尽。

如项王宜旧讹作"立"。

传,而以本纪为名,非惟羽之僭盗,不可同于天子;且推其序事,一谓脱"事"字。

皆作传言,年从秦、汉,便是传体。

求谓之纪,不可得也。

或曰:迁纪五帝、夏、殷,亦皆列事而已。

《史记》此三纪皆无年,子曾不之怪,问独尤于《项纪》哉?对曰:不然。

夫五帝之与夏、殷旧作"殷、夏"。

也,正朔相承,子孙递及,虽无年可著,纪亦何伤!如项羽者,事起秦余,身终汉始,殊夏氏之后羿,羿世无君。

似黄帝之蚩尤。

譬诸闰位,容可列纪;谓羿。

方之骈拇,难以成编。

谓蚩尤。

且夏、殷之纪,不引他事。

纪体尊严。

夷、齐谏周,实当纣日,而口古"析"字。

为列传,不入殷篇。

《项纪》则上下同载,君臣交杂,多端时事,尽入篇中。

纪名传体,所以成嗤。

一作"媸"。

夫纪传一作"传纪"。

之不同,犹诗赋之有别;而后来继作,亦多所未详。

案范晔《汉书》记或作"纪"。

后妃六宫,其实传也,从君之年。

而谓之为纪;陈寿《国志》载孙、刘二帝,其实纪也,用其国年。

而呼之曰传。

考数家之所作,其未达纪传之情乎?苟上智犹且若斯,则中庸故可知矣。

又传之为体,大抵相同,而述者多方,有时而异。

旧有"耳"字。

如二人行事,首尾相随,则有一传兼书,包括令尽。

若陈余、张耳合体成篇,陈胜、吴广相参并录是也。

亦有事迹虽寡,名行可崇,寄在他篇,为其标冠。

若商一作"南"。

山四皓,事列王阳之首;庐江毛义,名在刘平之上是也。

自兹已后,史氏相承,述作虽多,斯道都一作"多"。

废。

其同于古者,唯有附出而已。

寻附出之为义,攀列传以垂名,若纪季之入齐,颛臾之事鲁,皆附庸自托,得厕旧有"于"字。

朋流。

然世之求名者,咸以附出为小。

盖以其因人成事,不足称多故也。

窃以书名竹素,岂限详略,但问其事竟如何耳。

借如召平、纪信、沮授、陈容,或运一异谋,树一奇节,并能传之不朽,人到于今称之。

岂假编名作传,然后播其遗烈也。

嗟乎!自班、马以来,获书于国史者多矣。

其间则有主无令闻,一作"向"。

死无异一作"遗"。

迹,用使游谈者靡征其事,讲习者罕记其名,而虚班史传,妄占篇目。

若斯人者,可胜纪哉!古人以没而不朽为难,盖为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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