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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说下第九诸史六条夫盛服饰者,以珠翠为先;工缋事者,以丹青为主。
至若错综乖所,分布失宜,则彩绚虽多,巧妙不足者矣。
观班氏《公孙弘传赞》,直言汉之得人,盛于武、宣二代,至于平律善恶,寂蔑"灭"通。
无睹。
持论如是,其义靡闻。
必矜其美辞,爱而不弃,则宜微有改易,列于《百官公卿表》后。
庶寻文究理,颇相附会。
以兹编录,不犹愈乎?又沈侯《谢灵运传论》,全说文体,备言音律,此正可为《翰林》之补亡,《流别》之总说耳。
原注:李充撰《翰林论》,挚虞撰《文章流别集》。
如次诸史传,实为乖越。
陆士衡有云:"离之则双美,合之则两伤,"信矣哉!
其有事可书而不书者,不应书而书者。
至如班固叙事,微小必书,至高祖破项垓下,斩首八万,曾不涉言。
李《齐》李百药《北齐书》。
于《后主纪》则书幸于侍中穆提婆第,于《孝昭纪》则不言亲戎以代奚。
于边疆小寇无不毕纪,如司马消难拥数州之地以叛,曾不挂言。
略大举一作"存"。
小,其流非一。
此下旧连后段,非。
昔刘勰有云:"自卿、渊旧误作“云"。
已前,多役才而不课学;向、雄《文心》作"雄向"。
已后,颇引书以助文。”
然近史所载,亦多如是。
故虽有王平所识,仅通十字;霍光无学,不知一经。
而述其言语,必称典诰。
良由才乏天然,故事资虚饰者矣。
案《宋书》称武帝入关,以镇恶不伐,远方冯异;于渭滨游览,追思一作"想"。
太公。
夫以宋祖无学,愚智所委,一作"悉"。
安能援引古事,以酬答群臣者乎?斯不然矣。
此句一本有重句。
渭滨熟事,何人不知,以此判宋武,亦失平。
更一作"又"。
有甚于此者,睹周、齐二国,俱出阴山,必言类互乡,则宇文尤甚。
原注:案王劭《齐志》:宇文公呼高祖曰"汉儿",夫以献武音词未变胡俗,王、宋所载,其鄙甚多矣。
周帝仍称之以华夏,则知其言不逮于齐远矣。
而牛弘、作《周史》。
王劭,作《齐志》并掌策书,其载齐言也,则浅俗如彼;其载周言也,则文雅著此。
夫如是,何哉?非两邦有夷夏之殊,由二史有虚实之异故也。
夫以记宇文之言,而动遵经典,多依《史》、《汉》,原注:《周史》述太祖论梁元帝曰:"萧绎可谓天之所废,谁能兴之者乎?"又宇文测为汾州,或谮之,太祖怒曰:"何为间我骨肉,生此贝锦?"此并《六经》之言也。
又曰:"荣权吉士也,寡人与之言无二。"
此则《三国志》之辞也,其余言皆如此,岂是宇文之语耶?又案裴政《梁太清实录》称元帝使王琛聘魏,长孙俭谓宇文曰:"王琛眼睛全不转。"
公曰:"瞎奴使,痴人来,岂得怨我?"此言与王、宋所载相类,可谓真宇文之言,无愧于实录矣,此何异庄子述鲋鱼之对,而辩类苏、张,贾生叙鵩鸟之辞,而文同屈、朱。
施于寓言则可,求诸实录则否矣。
世称近史编语,原注:谓"言语"之"语"也。
唯《周》多美辞。
夫以博采古文,而聚成今说,是则俗之所传有《鸡九锡》、《酒孝经》、《房中志》、《醉乡记》,或师范《五经》,或规模《三史》,虽文皆雅正,而事悉虚无,岂可便谓南、董之才,宜居班、马之职也?旧本此处连下条,非。
自梁室云季,雕虫道长。
原注:谓太清以后。
平头上尾,尤忌于时;对语俪辞,盛行于俗。
始自江外,被于洛中。
而史之载言,亦同于此。
原注:何之元《梁典》称议纳侯景,高祖曰:"文叔得尹遵之降而隗嚣灭,安世用羊祜之言而孙皓平。"
夫汉、晋之君,事殊僭盗,梁主必不舍其谥号,呼以字名。
此由须对话俪辞故也。
又姚最《梁后略》称高祖曰:"得既在我,失亦在予,不及子孙,知复何恨。"
夫变我称予,互文成句,求诸人语,理必不然,此由避平头上尾故也。
又萧韶《太清记》曰:"温子升《永安故事》,言尔朱世隆之攻没建业也,怨痛之响,上彻天阍;酸苦乏极,下伤人理。"
此皆语非简要,而徒积字成文,并由趋声对之为患也。
或声从流靡,或语须偶对,此之为害,其流甚多。
"尹遵"或作"王郎",或作"王遵",并非。
"字名"旧作"姓名","皆语"旧作”语皆”,"趋声对"旧作"避声对",今皆刊正。
假有辨如郦叟,吃若周昌,子羽修饰而言,仲由率尔面对。
莫不拘以文禁,一概而书,必求实录,多见其妄矣。
夫晋、宋已前,帝王传授,始自锡命,终于登极。
其间笺疏款曲,诏策频烦。
虽事皆伪迹,言并饰让,犹能备其威仪,陈其文物,俾礼容可识,朝野具瞻。
逮于近古,我则不暇。
至如梁武之居江陵,齐宣之在晋阳;或文出荆州,假称宣德之令;原注:江陵之去建业,地阔数千余里。
宣德皇后下令,旬日必至。
以此而言,其伪可见。
或书成并部,虚云孝靖之敕。
原注:北齐文宣帝将受魏禅,密撰锡让、劝进、断表文诏,入奏请署,一时顿尽。
则知无复前后节文,等差降杀也。
此注旧编在后注之下,误。
凡此文诰,本不施行,必也载之起居,编之国史,岂所谓撮其机要,翦截浮辞者哉?但二萧《陈》、《隋》诸史,通多此失,原注:晋、魏及宋,自创业后,称公王,即帝位,皆数十年间事也。
夫功德日盛,稍进累迁,足验礼容不欺,揖逊无失。
自齐、染已降,称公王及即帝位,皆不出旬月之中耳。
夫以迫促如是,则于礼仪何有者哉?唯王劭所撰《齐志》,独无是焉。
旧木此处连下条,非。
夫以暴易暴,旧作"以暴易古",一作"以累易古"。
古人以为嗤。
如彦渊之改魏收也,以非易非,弥见其失矣,而撰《隋旧衍"文"字。
史》者,称澹大矫收失者,何哉?且以澹著书,方于君懋,岂唯其间可容数人而已。
史臣美澹而讥劭者,原注:《隋史》每论皆云"史臣曰",今故因其成事,呼为"史臣"。
岂所谓通鉴乎?语曰:"蝉翼为重,千钩为轻。"
其斯之谓矣!别传九条刘向《列女传》云:"夏姬再为夫人,三为王后。"
夫为夫人则难以验也,为王后则断可知矣。
案其时诸国称王,唯楚而已。
如巫臣谏庄将纳姬氏,不言曾入楚宫,则其为后当在周室。
盖周德虽衰,犹称秉礼。
岂可族称姬氏,而妻厥同姓者乎?且鲁娶于吴,谓之孟子。
聚麀之诮,起自昭公。
未闻其先已有斯事,礼之所载,何其阙如!原注:《杂记》曰: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也。
又以女子一身,而作嫔三代,求诸人事,理必不然。
寻夫春秋之后,国称王者有七。
盖由向误以夏姬之生,当夫战国之世,称三为王后者,谓历嫔七国诸王。
校以年代,殊为乖刺。
至于他篇,兹例甚众。
故论楚也,则昭王当云平王。
与秦穆同时;言齐也,则晏婴居宋景之后。
原注:《列女传》曰:齐伤槐女,景公时人,谓晏子曰:昔宋景公时,大旱三年。
夫谓宋景为昔,即居其后矣。
今粗举一二,其流可知。
观刘向对成帝,称武、宣行事,世传失实,事具《风俗通》,其言可谓明鉴者矣。
及自造《洪范》、《五行》,及《新序》、《说苑》、《列女》、《神仙》诸传,而皆广陈虚事,多构伪辞。
非其识不周而才不足,盖以世人多可欺故也。
呜呼!后生可畏,何代无人,而辄轻忽若斯者哉!夫传闻失真,书事失实,盖事有不获已,人所不能免也。
至于故为异说,以惑后来,则过之尤甚者矣!旧本此处截条,非是。
案苏秦答燕易王,称有妇人将杀夫,令妾进其药酒,妾佯僵而覆之。
又甘茂谓苏代或讹作"氏"。
云:贫人女与富人女会绩,曰:"无以买烛,而子之光有余,子可分我余光,无损子明。"
此并战国之时,游说之士,寓言设理,以相比兴。
及向之著书也,乃用一作"因"。
苏氏之说,为二妇人立传,定其邦国,加其姓氏,以彼乌有,持为指实,何其妄哉!又有甚于此者,至如伯奇化鸟,对吉甫以哀鸣;宿瘤隐形,干齐王而作后。
此则不附于物理者矣。
复有怀嬴失节,目为贞女;刘安覆族,定以登仙。
立一作"夫"。
言如是,岂顾丘明之有传,孟坚之有史哉!扬雄《法言》,好论司马迁而不及左丘明,常称《左氏传》唯有"品藻"二言而已,是其鉴物有所不明者也。
且雄晒子长爱奇多杂,一作"新",非。
又曰不依仲尼之笔,非书也,自序又云不读非圣之书。
然其撰《甘泉赋》,当云《羽猎赋》。
则云"鞭宓妃"云云,刘勰《文心》已讥一作"议"。
之矣。
然则作"然而"用。
文章小道,无足致嗤。
观其《蜀王或作"主"。
本纪》,称杜魄化而为鹃,荆尸变而为鳖,其言如是,问其鄙哉!所谓非言之难,而行之难也。
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
欲求不朽,弘之在人。
何者?交阯远居南裔,越裳之俗也;士燮所产地,敦煌僻处西域,昆戎之乡也。
刘昺所产地。
求诸人物,自古阙载。
盖由地居下国,路绝上京,史官注记,所不能及也。
既而士燮著录,刘昺裁书,则磊落英才,粲然盈瞩者矣。
向使两贤不出,二郡无记,彼边隅之君子,何以取闻于后世乎?是知一误作"非"。
著述之功,其力大矣,岂与夫诗赋小技校其优劣者哉?
自战国已下,词人属文,皆伪立客主,假相酬答。
至于屈原《离骚》辞,称遇渔一讹"汉"。
父于江渚;宋玉《高唐赋》,云梦神女于阳台。
夫言并文章,句结音韵。
以兹叙事,足验凭虚。
而司马迁、习凿齿之徒,皆采为逸事,编诸史籍,疑误后学,不其甚邪!必如是,则马卿游梁,枚乘谮其好色;曹植至洛,宓妃睹于岩畔。
撰汉、旧脱"汉"字,黄本补。
魏史者,亦宜编为实录矣。
秘康撰《高士传》,取《庄子》、《楚辞》二渔父事,合成一篇,夫以园吏之寓言,骚人之假说,而定为实录,斯已谬矣。
况此二渔父者,较年则前后别时,论地则南北殊壤,而辄并之为一,岂非惑哉?苟如是,则苏代所言双擒蚌鹬,伍胥所遇渡水芦中,斯并渔父善事,亦可同归一录,何止揄袂缁帷之林,濯缨沧浪之水,若斯而已也。
"苏代"至末四十七字,旧木作细书,其原文别有四十三字,大意略同。
盖是两木互异之文,非注也。
旧本此下连后条,郭本此处截。
庄周著书,以寓言为主;嵇康述《高士传》,多引其虚辞。
至若神有混沌,编者首录。
苟以此为实,则其流甚多,至如蛙鳖竞长,蚿蛇相邻,鸴《庄子》作"学"。
鸠笑而后言,鲋鱼忿以作色。
向使康撰《幽明录》、《齐谐记》,一衍"怪"字。
并可引为真事矣。
夫识理如此,何为而薄周、孔哉?杜元凯撰《列女记》,博采经籍前史,显录古老明言,而事有可疑,犹阙而不载。
斯岂非理存雅正,心嫉邪僻者乎?君子哉若人也!长者哉若人也!一本下连《李陵集》,非。
《李陵集》有《与苏武书》,词采壮丽,音句流靡。
观其文体,不类西汉人,一无"人"字。
殆后来一脱"来"字。
所为,假称陵作也。
迁《史》旧本此二字误入"以焉"之下。
缺而不载,良有以焉。
编于《李集》旧误作"传"。
中,斯为谬矣。
一本无此二句。
杂识十条夫自古旧有"之"字。
学者,谈称一作"讲"。
多矣。
精于《公羊》者,尤憎《左氏》;习于太史者,一多"则"字。
偏嫉孟坚。
夫能以彼所长而攻此所短,持此之是而述彼之非,兼善者鲜矣。
一本此处截条。
又一无"又"字。
观世之学者,或耽玩一经,或专精一史。
谈《春秋》者,则不知宗周既陨,而人有六雄;论《史》、《汉》者,则不悟刘氏云亡,而地分三国。
亦犹武陵隐士,灭一作"遁"。
迹桃源,当此晋年,犹谓暴秦之地也。
假有学穷千载,书总五车,见良直而不觉其善,逢牴牾而不知其失,葛洪所谓藏书之箱箧,《五经》之主人。
而夫子有云:虽多亦安用为?其斯之谓也。
一本误会下条。
夫邹好长缨,齐珍紫眼,斯皆一时所尚,非百王不易之道也。
至如汉代《公羊》,擅名《三传》,晋年《庄子》,高视《六经》。
今并挂壁不行,缀一作"赘",非。
旒无绝。
二句依郭本所定。
旧本"挂"误作"蛙","旒"误作"缉"。
岂与夫《春秋左氏》、《古文尚书》,虽暂废于一朝,终独高于千载。
校其优劣,可同年而语哉?
夫书名竹帛,物情所竞,虽旧作"维"。
圣人无私,而君子亦党。
盖《易》之作也,本非记事之流,而孔子《系辞》,辄盛述颜子,称其"殆庶"。
虽言则无愧,事非虚美,亦由视予犹父,门人日亲,故非所要言,而曲垂编录者矣。
既而扬雄寂寞,师心典诰,至于童乌稚子,蜀汉诸贤,原注:谓严、李、郑、司马之徙。
《太玄》、二字带笔。
《玄》主数,不衡人。
《法言》,恣加褒赏,虽内举不避,而情有所偏者焉。
夫以宣尼睿。
哲,子云参圣,在于著述,不能忘私,则自中庸以降,抑可知矣。
如谢承《汉书》偏党吴、越,魏收《代史》盛夸胡塞,复焉足怪哉?
子曰:"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
儒诚有之,史亦宜级。
盖左丘明、司马迁,君子之史也;吴均、魏收,小人之史也。
其薰莸不类,何相去之远哉?"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史云史云,文饰云乎哉?何则?一有"修"字。
史者固当以好善为主,嫉恶为次。
若司马迁、班叔皮,史之好善者也;晋董狐、齐南史,史之嫉恶者也。
必兼此二者,而重之以文饰,其唯左丘明乎!自兹已降,吾未之见游。
夫所谓直笔者,不掩恶,不虚美,书之有益于褒贬,不书无损于劝诫。
但举其宏纲,存其大体而已。
非谓丝毫必录,琐细无遗者也。
如宋孝王、王劭之徒,其所记也,喜论人帷簿。
"箔"通。
不修。
言貌鄙事,讦以为直,吾无取焉。
王本连下条。
夫故立异端,喜造奇说,汉有刘向,晋有葛洪。
近者沈约,又其甚一作"比"。
也。
后来君子,幸为详焉。
昔魏史二字有疑。
称朱异二字亦恐误。
有口才,挚虞有笔才。
故知喉舌翰墨,其辞本异。
而近世作者,撰彼口语,同诸笔文。
斯皆以元瑜、孔璋之才,而处丘明、子长之任。
文之与史,何相乱之甚乎?
夫载笔立言,名流今古。
如马迁《史记》,能成一家;扬雄《太玄》,可传千载。
此则其事尤大,记之于传可也。
至于一作"如"。
近代则不然。
其有雕虫末伎,短才小说,或为集不过数卷,原注:如《陈书。
阴铿传》云,有集五卷,其类是也。
或著书才至一篇,原注:如《梁书。
孝元纪》云,撰《同姓名人录》一卷,其类是也。
莫不一一或作"一二"。
列名,编诸传末。
原注:如《梁书。
孝元纪》云,撰《研神记》;《陈书。
姚察传》云,撰《西征记》、《辨茗酪记》、《后魏书。
刘芳传》云,撰《周官音》、《礼记音》;《齐书。
祖鸿勋传》云,撰《晋祠记》。
凡此,书或一卷、两卷而已。
自余人有文集,或四卷或五卷者,不可胜记,故不具列之。
事同《七略》,巨细必书,斯亦烦之甚者。
子曰:"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人无德而称焉。 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一讳一不讳,笔误。 到于今称之。"
若汉代青翟、刘舍,位登丞相,而班史无录;姜诗、赵壹,身止计吏,而谢《书》谢承《后汉》。
有传。
即其例也。
今之修史者则不然,其有才德阙如,而位宦通显,史臣载笔,必为立传。
其所一无"所"字。
记也,止具其生前历官,殁后赠谥,若斯而已矣。
虽其间伸以状迹,粗陈一二,幺么恒一作"常"。
事,曾何足观。
始自伯起《魏书》,迄乎皇家《五史》,原注:《五史》谓《五代史》。
通多此体。
流荡忘归,《史》、《汉》之风,忽焉不祀一作"嗣"。
者一无"者"字。
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