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 外篇 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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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 外篇 卷十二 刘知几

古今正史第二《易》曰:"上古结绳以理,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

儒疑当作"传",盖指注经者。

者云:伏羲氏"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主焉。"

又曰:"优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吴、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

《春秋传》载楚左史疑当有"倚相"二字。

能读三坟、五典。

《礼记》曰:"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

由斯而言,则坟、典文义,三、五史一作"典"。

策,至于春秋之时,犹大行于世。

爱及后古,一作"世"。

其书不传。

惟唐、虞已降,可得言者。

然自尧而往,圣贤犹述,求其一二,仿佛存焉。

而后来诸子,广造奇说,造唐、虞已上之说。

其语不经,其书非圣。

故马迁有言:"神农已前,吾不知矣。"

班固亦曰:"颛顼之事,未可明也。"

斯则坟、典所记,无得而称者焉。

案一无"案"字。

尧、舜相承,已见坟、典;周监二代,各有书籍。

至孔子讨论其义,删为《尚书》。

始自唐尧,下终秦穆,其言百篇,而各为之序。

属秦为不道,坑儒禁学,孔子之未孙曰一多"孔"字。

惠,壁藏其书。

汉室龙兴,旁求儒雅,闻故奏博士伏胜能传其业,诏太常使掌故一本作"固",据《汉书》作"故"。

晁错受焉。

时伏生年且百岁,言不可晓。

口授其书,才二十九篇。

自是传其学者,有欧阳氏、大小夏侯。

宣帝时,复有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献之,与伏生所诵合三十篇,行之于世。

其篇所载年月,不与序相符会,又与《左传》、《国语》、《孟子》所引《泰誓》不同,故汉、魏诸儒原注:谓马融、郑玄、王肃也。

咸疑其缪。

《古文尚书》者,即孔惠之所藏,科斗之文字也。

鲁恭王坏孔子旧宅,始得之于壁中。

博士孔安国以校伏生所诵,增多二十五篇。

更以隶古字写之,编为四十六卷。

司马迁"迁"字旧讹在"故"字下。

屡访一作"采"。

其事,故多有古说。

安国又受诏为之训传。

值武帝末,巫蛊事起,经籍道息,不获奏上,藏诸私家。

刘向取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脱误甚众。

至于后汉,孔氏之本遂绝。

其有见于经典者,诸儒皆谓之逸书。

原注:谓马融、郑玄、杜预也。

王肃亦注《今文尚书》,而大与《古文》孔《传》相类,或肃私见其本而独秘之平?

晋元帝时,豫章一多"王"字。

内史梅赜始以孔《传》奏上,而缺《舜典》一篇,乃取肃之《尧典》,从"慎徽"以下,分为《舜典》以续之。

自是欧阳、大小夏侯家等学,马融、郑玄、王肃诸注废,而《古文》孔《传》独行,列于学官,或作"宫",非。

永为世范。

齐建武中,吴兴人姚方兴孔颖达作"方兴"。

《隋书》"方"字在下。

采马、王之义以造孔《传。

舜典》,云于大航《隋书》作"杭"。

购得,诣阙以献。

举朝集议,咸以为非。

原注:梁武帝时,博士议曰:孔叙称伏生误合五篇,盖文句相连,所以成合。

《舜典》必有"曰若稽古",伏生虽云昏耄,何容□□。

由是遂不见用也。

及江陵板荡,其文入北,中原学者,得而异之。

隋学当作"博"。

士刘炫遂取此一篇,列诸本第。

故今人所习《尚书。

舜典》,元出于姚氏者焉。

当周室微弱,诸侯力争。

孔子应聘不遇,自卫而归。

乃与鲁君子左丘明观书于太史氏,因鲁史记而一误作"所"。

作《春秋》。

上遵周公遗制,下明将来之法,自隐及哀一有"尽"字。

十二公行事。

经成以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

丘明恐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为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

《春秋》所贬当世君臣,其事实皆形于传。

故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矣。

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谷梁》、《邹》、《夹》之传。

邹氏无师,夹氏有录无书,故不显于世。

汉兴,董仲舒、公孙弘并治《公羊》,其传习者有严、颜二家之学。

宣帝即位,闻卫太子私好《谷梁》,乃召名儒蔡千秋、萧望之等大议殿中,因置博士。

平帝初,立《左氏》。

逮于后汉,儒者数廷毁之。

会博士李封卒,遂不复补。

一作"用"。

逮一无"逮"字。

和帝元兴十一年,郑兴父子奏请重立于学官。

至魏、晋,其书渐行,而二传亦废。

今所用《左氏》本,即杜预所注者。

又当春秋之世,诸侯国自有史。

故孔子求众家史记,而得百二十国书。

如楚之书,郑之志,鲁之春秋,魏之纪年,此其可得言者。

左丘明既配经立传,又撰诸异同,号曰《外一讹"小"。

传国语》,二十一篇。

斯盖采书志等文,非唯鲁之史记而已。

楚、汉之际,有好事者,录自古帝王、公侯、卿大夫之世,终乎秦末,号曰《世本》十五篇。

春秋之后,七雄并争,秦并诸侯,则有《战国策》三十三篇。

汉兴,太中大夫陆贾纪录时功,一作"政"。

作《楚汉春秋》九篇。

孝武之世,太史公司马谈欲错综古今,勒成一史,其意未就而卒。

子迁乃述父遗志,采《左传》、《国语》,删《世本》、《战国策》,据楚、汉列国旧本脱"国"字,今照班彪《略论》补。

时事,上自黄帝,下讫麟止,一误作"趾"。

作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凡百三十篇,都谓之《史记》。

厥协一本二字例置。

《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言,藏诸名山,副在京师,以俟后圣君子。

至宣帝时,迁外孙杨恽祖述其书,遂宣布焉。

而十篇未成,有录而已。

原注:张晏《汉书。

注》云:十篇,迁殁后亡失。

此说非也。

元、成之间,一多"会稽"二字。

褚先生更补其缺,作《武帝纪》、《三王世家》,《龟策》、《日者》等传,古本脱"等"字,今本于"等传"下有"其龟策日者"五字。

辞多鄙陋,非迁本意也。

晋散骑常侍巴西谯周,以迁书周、秦已上或采家人诸子,不专据正经,于是作《古史考》二十五篇,皆凭旧典以纠一作"砻"。

其缪。

今则与《史记》并行于代焉。

《史记》所书,年止汉武。

太初已《班彪传》作"以"。

后,阙而不录。

其后刘向、向子歆及诸好事者,若冯商、卫衡、扬雄、史岑、梁审、肆仁、晋冯、段肃、《班固集》作"段肃",固本传作"殷肃"。

金丹、冯衍、韦融、萧奋、刘恂等相次撰续,迄于哀、平间,犹名《史记》。

至建武中,司徒掾班彪以为其言鄙俗,不足以踵前史;又雄、歆褒美伪新,一作"伪褒新室",又一本"新室"作"新莽"。

误后惑众,不当垂之后代者也。

于是采其旧事,旁贯异闻,作《后传》六十五篇。

其子固以父所撰未尽一家,乃起元高皇,终乎王莽,十有二世,二百三十年,综其行事,上下通洽,为《汉书》纪、表、志、传百篇。

其事未毕,会有上书云固私改作《史记》者,有诏京兆收系,悉录家书封上。

固弟超诣阙自陈,明帝引见,言固续父所作,不敢改易旧书,帝意乃解。

出固,征诣校书,受诏卒业。

经二十余载,至章帝建初中乃成。

固后坐窦氏事,卒于洛阳狱。

书颇散乱,莫能综理。

其妹曹大家博学能属文,奉诏校叙。

又选高才郎马融等十人,从大家受旧作"授"。

读。

其八表及《天文志》等,犹未克成,多是待诏东观马续所作;而《古今人表》尤一无"尤"字。

不类本书。

始自汉末,迄平陈世,为其注解者凡二十五家,至于专门受业,遂一无"遂"字。

与《五经》相亚。

初,汉献帝以固书文烦难省,乃诏侍中荀悦依《左氏传》体一无"体"字。

删为《汉纪》三十篇,命秘书给纸笔。

经五六一无"六"字。

年乃就,其言简要,亦与纪旧作"本",误。

传并行。

在汉中兴,明帝始诏班固与睢阳令陈宗、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班固传》作"异",旧木作"冀"。

作《世祖本纪》,并撰功臣及新市、平林、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

自是以来,春秋考纪此句旧本作"春秋世"三字,王本"世"字下空一字。

亦以焕炳,而忠臣义士莫之撰勒。

于是又诏史官谒者仆射刘珍及谏议大夫李尤或讹作"充"。

杂作记、表,名臣、节士、儒林、外戚诸传,起自建武,光武元。

讫乎永初。

安帝元。

事业垂竟而珍、尤一作"等"。

继卒。

复命侍中伏无忌与谏议大夫黄景作诸王、王子、功臣、恩泽侯表,南单于、西羌传,地理志。

至元嘉元年,桓帝无。

复令太中大夫边韶、大军营司马崔实、议郎朱穆、曹寿杂作《孝穆》、《崇》二皇"孝穆"五字,传写讹脱,当作"献穆、孝崇二皇后"。

及《顺烈皇后传》,又增《外戚传》入安思等后,《儒林传》入崔篆诸人。

实、寿又与议郎延笃杂作《百官表》,顺帝功臣《孙程》、《郭愿》及《郑众》、《蔡伦》等传。

凡百十有四篇,号曰《汉记》。

熹旧讹"嘉"。

平中,熹平是灵帝改元。

光禄大夫马日碑,议郎蔡邕、杨彪、卢植著作东观、接续纪传之可成者,而邕别作《朝会》、《车服》二志。

后坐事徙朔方,上书求还,续成十志。

本传作"十意"。

会董卓作乱,大驾此二字,一本脱。

西迁,史臣废弃,旧文散佚。

及一无"及"字。

在许都,杨彪颇存注记。

至于名贤君子,自永一作"本",误。

初已下阙续。

魏黄初中,文帝元。

唯著《先贤表》,故《汉一脱"汉"字。

记》残缺,至晋无成,泰始中,晋武帝元。

秘书丞司马彪始讨论众书,一作"说",一作"作"。

今依《彪传》。

缀其所闻,起元传作"于"。

光武,终于孝献。

录世十二,编年二百,通综上下,旁引传作"贯"。

庶事,为纪、志、传凡八十依本传。

旧作"一十三"。

篇,号曰《续汉书》。

又散骑常侍华峙,删定《东观记》为《汉后或作"后汉",误。

书》,帝纪十二、或讹作"三"。

皇后纪二、典十、一作"十典",又以"三谱"置"十典"上。

列传七十、谱三,峤本传作"三谱序传目录"。

总九十七或误作"二"。

篇。

其十典竟不成而卒。

自斯已往,已往,犹云已上,总前而言也。

旧作"后",非。

作者相继,为编年者四族,创纪传者五家。

推其所长,华氏居最。

而遭晋室东徙,三惟一存。

所存惟三分之一也。

至宋宣城太守范晔,乃广集学徒,穷览旧籍,删烦补略,作《后汉书》,凡十纪、十志、八十列传,合为百篇。

会晔以罪被收,其十志亦未成而死。

先是,晋东阳太守袁宏抄撮《汉氏后书》,依荀悦体,著《后汉纪》三十或误作"十三"。

篇。

世言汉中兴史者,唯范、袁一作"袁范"。

二家而已。

魏史,黄初、太和中始命尚书卫觊、缪袭草刨纪传,累载不成。

又命侍中韦诞、应璩,秘书监一无"监"字。

王沈,大将军从事中郎阮籍,司徒右长史孙该,司隶校尉傅玄等,复共撰一作"择"。

定。

其后王沈独就其业,勒成《魏书》四十四卷。

其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

吴大帝之季年,始命太史令丁孚、郎中项峻撰《吴书》。

孚、峻一作"峻孚"俱非史才,其文不足纪录。

至少帝时,更敕韦曜、周昭、薛莹、梁广、华核访求往事,相与记述。

并作之中,曜、一作"推"。

莹为首。

当归命侯时,昭、广一作"广昭"。

先亡,曜、莹徙黜,史官久阙,书遂无闻。

核表请召一无"召"字。

曜、莹续成前史,其后曜独终其书,定为五十五卷。

至晋受命,海内大同,著作陈寿,乃集三国史,前但述二国,此云三国者,据陈所撰书为言也。

撰为《国志》,凡六十五篇。

夏侯湛时亦著《魏书》,见寿所作,便坏己草而罢。

及寿卒,梁州大中正范頵表言《国志》明乎得失,辞多劝诫,有益风化,愿垂采录。

于是诏下河南尹,就家写其书。

先是,魏时京兆鱼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

其后孙盛撰《魏氏春秋》,王隐撰《蜀记》,张勃撰《吴录》。

异闻错出,其流最一作"甚"。

多。

宋文帝以《国志》载事一作"纪"。

伤于简略,乃命中书郎裴松之兼采众书,补注其阙。

由是世一无"世"字。

言《三国志》者,以裴《注》为本焉。

晋史,洛京时,著作郎陆机始撰三祖纪,佐著作郎一脱"郎"字。

束皙又撰十志。

会中朝丧乱,其书不存。

先是,历阳令陈郡一作"留"。

王铨一误作"钤",下同。

有著述才,每私录晋事旧误作"晋书"。

及功臣行状,未就而卒。

子隐,博学多闻,郭作"文"。

受父遗业,西都事迹,多所详究。

过江为著作郎,受诏撰晋史。

为其同僚虞预所诉,旧作"斥",误。

坐事免官。

家贫无资,书未遂就,乃依征西将军庾亮于武昌镇。

亮给其纸笔,由是获成,凡为《晋书》八十九卷。

咸康六年,始诣阙奏上。

隐虽好述作,而辞拙才钝。

其书编次有序者,皆铨所修;章句混漫者,必隐所作。

时尚书郎领国史干宝,亦撰《晋纪》,自宣迄愍七帝,五十三年,凡二十二卷。

其书简略,直而能婉,甚为当时所称。

晋江左史,一有"官"字。

自邓粲、孙盛、檀道鸾、王韶之王韶之,旧在檀道鸾上。

已下,相次继作。

远则偏记两帝,近则唯叙八旧作"六",误。

朝,至宋湘东太守何法盛,始撰《晋中兴书》,勒成一家,首尾该备。

齐隐士东莞臧荣绪又集东、西二史,合成一书。

皇家贞观中,有诏以前后晋一脱"晋"字。

史十有八家,制作虽多,未能尽善,乃敕史官更加纂录。

采正典与杂或作"旧"。

说数十余部,兼引伪史十六国书,为纪一讹"记"。

十、志二十、列传七十、载记三十,并叙例、目录合为百三十二卷。

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内有编年体,并弃之矣。

竟从新撰者焉。

宋史,元嘉中,文帝元。

著作郎问承天草创纪传。

自此以外,悉委奉朝请山谦之补承天残缺。

后又命裴松之续成国史。

松之寻卒,史佐孙冲之表求别自创立,为一家之一无"之"字。

言。

孝建初,孝武元。

又敕南台侍御史苏宝生或讹"山",下同。

续造诸传,元嘉名臣,皆其所撰。

宝生被诛,大明孝武改元。

六年,又命著作郎徐爱踵成前作。

爱因问、孙、山、苏所述,勒为一作"成"。

一书,其《臧质》、《鲁爽》、《王僧达》诸传,又皆孝武自造。

而序事多虚,难以取信。

自永光废蒂元。

已后,至禅让十余年中,阙而不载。

至齐,著作郎沈约,更补缀所遗,制成新旧讹作"杂"。

史。

始一脱"始"字。

自义熙肇号,晋安帚改元。

终乎升明三年,顺帝末。

为纪十、志三十、列传六十,合百卷,名曰《宋书》。

永明末,其书既行,河东裴子野更删为《宋略》二十卷。

沈约见而叹曰:"吾所不逮也。"

由是世之言宋史者,以裴《略》为上,沈《书》次之。

齐史,江淹始受诏著述,以为史之所难,无出于志,故先著十一作"其",非。

志,以见其才。

沈约复著《齐纪》二十篇。

梁天监中,太尉录事萧子显启撰齐史。

书成,表奏之,诏付秘阁。

起升明宋顺帝元。

之年,尽永元东昏元。

之代,此八句诸本脱简,今据本传补入。

宁冒妄缀之讥,不敢疏率了事也。

为此亦补字。

纪八、志十一、列传四十,合成五十九篇。

时奉朝请吴均亦表请撰齐史,乞给起居注,并群臣行状。

有诏:"齐氏故事,布在流俗,闻见既多,可自搜访也。"

均遂撰《齐春秋》三十篇。

其书称梁帝为齐明佐命,帝恶其实,诏燔之,然其私本竟能与萧氏所撰并传于后。

梁史,武帝时,沈约与给事中周兴嗣、步兵校尉鲍行卿、秘书监谢吴相承撰录,已有百篇。

值承圣元帝元。

沦没,并从焚荡。

庐江何之元、沛国刘潘以所闻见究其始未,合撰《梁典》三十篇,而纪传之书,未有其作。

陈桐部郎中姚察有志撰勒,施功未周。

谓加功于前人所未完者。

但既当朝务,兼知一作"修",非。

国史,至于陈亡,其书不就。

陈史,初有吴郡顾野王、北地傅縡各为撰史学士,其武、文二帝纪即顾、傅所修。

太建初,宣帝元。

中书郎陆琼续撰诸篇,事伤烦杂。

姚察就加删改,粗有条贯。

及江东不守,持以入关。

隋艾帝尝索梁、陈事迹,察具一讹作"且"。

以所成每篇续奏,而依违荏苒,竟未绝笔。

皇家贞观初,其子思廉为著作郎,奉诏撰成二史。

于是凭其旧稿,加以新录,弥历九载,方始毕功。

定王本作"述"。

为《梁》书五十卷、《陈书》三十六卷,今并行世焉。

十六国史,前赵刘聪时,领左国史公师或撰《高祖刘渊。

本纪》及功臣传二十人,甚得良史之体。

凌修谮其讪谤先帝,聪怒而诛之。

刘曜时,平舆子封号。

和苞撰《汉一脱"汉"字赵记》十篇,事止当年,不终曜灭。

后赵石勒命其臣徐光、宗历、傅畅、郑惜等撰《上党国记》、《起居注》、《赵书》。

其后又令王兰、陈宴、程阴、徐机等相次撰述。

至石虎,并令刊削,使勒功业不传。

其后燕太傅长史田融、宋尚书库部郎郭仲产、北中郎参军王度迫撰二旧无"二"字。

石事,集为旧无"为"字。

《邺部记》、《赵记》一作"纪"。

等书。

前燕慕容廆、皝、隽、口。

有起居注,杜辅全疑"诠"字脱旁。

录以为《燕纪》。

后燕垂、宝、盛、熙。

建兴元年,董统受诏草创后书,著本纪并佐命功臣、王公列传,合三十卷。

慕容垂称其叙事富赡,足成一家之言。

但褒述过美,有惭董、史之直。

其后申秀、范亨各取前后二燕,合成一史。

南燕有赵郡王景晖,尝事德、超,南燕二主名。

撰二主起居注。

超亡,仕于冯氏,官至中书令,仍撰《南燕录》六卷。

蜀初号曰成,后改称汉。

李势散骑常侍常璩撰《汉书》十卷。

后入晋秘阁,改为《蜀李一脱"李"字。

书》。

璩又撰《华阳国志》,具载李氏兴灭。

前凉张骏十五年,命其西曹边浏集内外事,以付秀才索绥,作《凉国春秋》五十卷。

又张重华护军参军刘庆在东苑"苑"通。

专修国史二十余年,著《凉记》十二卷。

建康太守索晖、一作"珲",从事中郎刘晒又各著《凉书》。

前秦苻坚。

史官,初有赵渊、车敬、梁熙、韦谭相继著述。

符坚尝取而观之,见苟大后幸李威事,怒而焚灭其本。

后著作朗董谊追录旧语,十不一存。

及宋武帝入关,曾访秦国事,又命梁州刺史吉翰问诸仇池,并无所获。

先是,秦秘书郎赵整参撰国史,值秦灭,隐于商一作"南"。

洛山,著书不辍,有冯诩车频助其经费。

一作"始"。

整卒,翰乃启频纂成其书,以元嘉九年起,至二十八年方罢,定为三卷。

而年月失次,首尾不伦。

河东裴景仁又正其讹僻,删为《秦纪》十一篇。

后秦姚弋仲,扶风马僧虔、河东卫隆景并著《秦史》。

及姚氏之灭,残缺者多。

泓从弟和都,仕魏为左民尚书,又追撰《秦纪》十卷。

夏赫连勃勃,天水赵思群、北地张渊,于真兴、勃勃元。

承光昌元。

之一无"之"字。

世,并受命著其国书。

及统万夏城。

之亡,多见焚烧。

一脱"烧"字。

西凉李暠。

与西秦,乞伏国仁。

此下误衍"北燕"二字。

其史或当代所书,或他邦所录。

此下当补"累经过转,今并失传"八字。

段龟龙记吕氏,后凉。

宗钦记沮渠氏,北凉。

失名记旧本"宗钦记"误粘"秃发",脱去沮渠一家,今照史补此六字。

秃发氏,南凉。

韩显宗记旧衍"吕"字。

冯氏。

北燕。

唯有旧讹"此"。

三者本有四种,其一大名,故云三者。

可知,自余不详谁作。

魏世黄门侍郎崔鸿,乃考核众家,辨其同异,除烦补阙,错综纲纪,易其国书曰录,主一讹"正"。

纪曰传,都谓之《十六国春秋》。

鸿始以景明之初魏世宗宣武元。

求诸国逸史,逮正一讹"至"。

始元年,亦宣武元。

鸠集稽备,而一本有"以"字。

一本"而"作"已"。

属土句。

犹阙蜀事,不果成书。

推求十有五年,始于江东购获,乃增其篇目,勒为一百二此三字旧讹作"十"。

卷。

鸿殁后,永安中,魏庄帝元。

其子缮写奏上,请藏诸秘阁。

由是伪史宣布,大行于时。

元魏史,道武时,始令邓渊著国记,唯一脱"唯"字。

为十卷,而条例未成。

暨乎明元,废而不述。

神祇二年,太武元。

又诏集诸文士崔浩、浩弟览、高说、旧作"闾",误。

邓颖、晁继、一讹"维"。

范亨、黄辅等撰国书。

为三旧脱"三"字。

十卷。

又特命浩总监史任,务从实录。

复以中书郎高允、散骑恃郎张伟并参著作,续成前史"史"字疑衍。

书。

叙述国事,无隐所一无"所"字。

恶,而刊石写之,以示行路。

浩坐此夷三族,同作死者百二十八人。

自是遂废史官。

至文成帝和平元年,始复其职,而以高允典著作,修国记。

允年已九十,手目俱衰。

时有校书郎一有"中"子。

刘模,长于缉缀,乃令执笔而口占授之。

如是者五六岁。

所成篇卷,模有力焉。

初,国记自邓、崔以下,皆相承作编年体。

至孝文太和十一年,诏秘书丞李彪、著作郎崔光始分纪传异科。

宣武时,命邢峦追撰《孝文起居注》。

既而崔光、王旧脱"王"字。

遵业补续,下讫孝明之世,温子升复修《孝庄一讹"武"。

纪》,济阴王晖业撰《辨宗室录》。

魏史官私官私谓官木、私木。

所撰,尽于斯矣。

齐天保二年,显祖元。

敕秘书监魏收博采旧闻,勒成一史。

又命一作"令"。

刁柔、辛元植、房延祐、睦一讹"陆"。

仲让、裴昂之、高孝干等助其编次。

收所取史官,惧相凌忽,故刁、辛诸子并乏史才,唯以仿佛学流,凭附得进。

于是大征百家谱状,斟酌以成《魏书》。

上自道武,下终孝靖,纪、传与志,凡百三十卷。

收谄齐氏,于魏室多不平。

既党北朝,又厚诬江左。

性憎胜己,喜念旧恶,甲门盛德与之有怨者,莫不被以丑言,没其善事。

迁怒所至,毁及高曾。

书成始奏,诏收于尚书省与诸家论讨。

前后列诉者百有余人。

时尚书令杨遵彦,一代贵臣,势倾朝野,收撰其家传甚美,是以深被党援。

诸讼史者皆获重罚,或有一无"有"字。

毙于狱中。

群怨谤声不息。

孝昭世,敕收更加研审,然后宣布于外。

武成武成,孝武弟世祖谥也。

王本改作"书成",非。

尝访诸群臣,犹云不实,又令治改,其所变易甚多。

由是世薄其书,号为"秽史"。

至隋开皇,敕著作郎魏檐与颜之椎、辛德源更撰《魏书》,矫正收失。

澹以西魏为真,东魏为伪,故文、恭列纪,孝靖称传。

合纪、传、论例,总九十二篇。

炀帝以泡书犹未能善,又敕左仆射杨素别撰,学士潘徽、诸亮、欧阳询等佐之。

会素薨而止。

今世称魏史者,犹以收本为主焉。

高齐史,天统初,后主纬元。

太常少卿祖孝征述献武起居,名曰《黄初传天录》。

或谬改为"录"。

时中书侍郎陆元规常从文宣征讨,著《皇帝实录》,唯记行师,不载它事。

自武平后,亦后主元,史官阳休之、杜台卿、祖崇儒、崔子发等相继注记。

逮一作"迄"。

于齐灭,隋秘书监王劭、内史令李德林并少仕邺中,多识故事。

王乃凭述起屠注,广以异闻,造编年书,号曰《齐志》,十有六卷。

原注:其序云二十卷,个世间传老唯十六卷焉。

李在齐预修国史,刨纪传书二十七卷。

至开垦初,一有"又"字。

奉诏续撰,增多齐史三十八篇,以旧作"已"。

上送官,藏之秘府。

皇家贞观初,敕其子中书舍人百药仍其旧录,杂采它书,演为五十卷。

今之言齐史者,唯王、李二家云。

字文周史,大统年有秘书丞柳虬兼领著作,直辞正色,事育可称。

至隋开皇中,秘书监牛弘追撰《周纪》十有八篇,略述纪纲,仍皆抵许。

王本作"抵捂"。

皇家贞观初,敕秘书丞令狐德棻、秘书郎岑文本共加修缉,定为《周书》五十卷。

隋史,当开皇、仁寿时,王劭为书八十卷,以类相从,定其篇目。

至于编年、纪传,并阙其体。

炀帝世,唯有王胄等所修《大业起居注》。

及江都之祸,仍多散逸。

皇家贞观初,敕中书侍郎颜师古、给事中孔颖达共撰成《隋书》五十五卷,与新撰《周书》并行于时。

初,太宗以梁、陈及齐、周、隋氏并未有书,乃命学士分修,事具于上。

上,谓梁、陈及齐、周、隋四节所云。

仍使秘书监魏征总知其务,凡有赞论,征多预焉。

始以贞观三年创造,至十八年方就,原注:唯姚思廉贞观二年起,功多于诸史一岁。

合为一脱"为"字。

《五代纪传》,并目录凡二百五十二卷。

书成,下于史阁。

唯有十志,断为三十卷,寻拟续奏,未有其文。

又诏左仆射于志宁、太史令李淳风、著作郎韦安仁、符玺郎李延寿同撰。

其先撰史人,唯令狐德棻重预其事。

太宗崩后,刊勒始成。

其篇第虽编入《隋书》,其实别行,俗呼为《五代史志》。

惟大唐之受命也,义宁、隋恭帝元,武德唐高祖元。

间,工部尚书温大雅首撰《创业起居注》三篇。

自是司空房玄龄、给事中许敬宗、著作佐郎敬播相次立一作"相与自立"。

编年体,号为"实录"。

迄乎三帝,世有其书。

贞观初,姚思廉始撰纪传,粗成三十卷。

至显庆高宗改元。

元年,太尉长孙无忌与于志宁、令狐德棻、著作郎刘胤之、杨仁卿、起居郎顾胤等,因其旧作,一作"书"。

缀以后事,复为五十卷。

虽云繁杂,时有可观。

龙朔亦高宗元。

中,敬宗又以太子少师一作"卿",误。

总统史任,更增前作,混成百卷。

如《高宗本纪》及永徽高宗初元。

名臣、四夷等传,多是其所造。

又起草十志,未半而终。

敬宗所作纪传,或曲希时旨,或猥饰一作"释"。

私憾,凡有毁誉,多非实录。

必方诸魏伯起,亦犹张衡之蔡巨焉。

其后左史李仁实续撰《于志宁》、《许敬宗》、《李义府》等传,载言记事,见推直笔。

惜其短岁,一作"世"。

功业未终。

至长寿中,武后九年。

春官侍郎牛凤及又断自武德,终于弘道,高宗未元。

撰为《唐书》百有十卷。

凤及以暗聋不才,而辄议一代大典,凡所撰录,皆素责私家行状,而世人叙事谓家状。

罕能自远。

谓远于俗。

一作"远",非。

或言皆比兴,全类咏歌;或语多鄙朴,实同文案,四语皆谓家状所叙。

而总入编次,了无厘革。

其有出自胸臆,申其机抒,发言则嗤鄙怪诞,叙事则参差倒错。

故阅其篇第,岂谓可观;披其章句,不识所以。

既而悉收姚、许诸本,缴去之也。

欲使其书独行。

由是皇家旧事,残缺殆尽。

长安中,武后十八年。

余与正谏大夫朱敬则、司劫郎中徐坚、左拾遗吴兢,奉诏更撰《唐书》,勒成八十卷。

神龙中宗元。

元年,又与坚、一无"坚"字。

兢等重修《则天实录》,编为三或作"二"。

十卷。

夫旧史之坏,其乱如绳,错综艰难,期月方毕。

虽言无可择,事多遗恨,庶将来削稿,犹有凭焉。

大抵自古史臣撰录,其梗概如此。

盖属词比事,以月系年,为史氏之根本,作生人之耳目者,略尽于斯矣。

自余偏一讹作"编"。

记、小说,则不暇具而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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