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正义 卷十八 周官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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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正义》 卷十八 周官第二十二 孔颖达

成王既黜殷命,灭淮夷,黜殷在周公东征时,灭淮夷在成王即政后,事相因,故连言之。

还归在丰,作《周官》。

成王虽作洛邑,犹还西周。

周官言周家设官分职用人之法。

[疏]"成王"至"周官"○正义曰:成王于周公摄政之时既黜殷命,及其即位之后灭淮夷,于是天下大定。

自灭淮夷,还归在丰,号令群臣,言周家设官分职用人之法。

史叙其事,作《周官》。

○传"黜殷"至"言之"○正义曰:据《金縢》之经、《大诰》之序,知"黜殷命"在周公摄政三年东征之时也。

据《成王政》之序、《费誓》之经,知"灭淮夷"在成王即政之后也。

淮夷于摄政之时与武庚同叛,成王既灭淮夷,天下始定。

淮夷本因武庚而叛,黜殷命与灭淮夷其事相因,故虽则异年而连言之,以见天下既定,乃作《周官》故也。

下经言"四征弗庭"是黜灭之事也,"罔不承德"是安宁之状也,序顾经文,故追言"黜殷命",以接"灭淮夷",见征伐乃安定之意也。

○传"成王"至"西周"○正义曰:以《洛诰》之文言"王在新邑",今复云"在丰",故解之也。

《史记·周本纪》云:"太史公曰:“学者皆称周伐纣,居洛邑,综其实不然。 武王营之,成王使召公卜,居九鼎焉,而周复都丰、镐。"

是言成王虽作洛邑,犹还西周之事也。

《多方》云:"王来自奄,至于宗周。"

宗周即镐京也,于彼不解,至此始为传者,宗周虽是镐京,文无"丰镐"之字,故就此解之。

武王既以迁镐京,今王复在丰者,丰、镐相近,旧都不毁,丰有文王之庙,故事就丰宣之故也。

○传"言周"至"之法"○正义曰:《周礼》每官言人之员数及职所掌,立其定法,授与成王。

成王即政之初,即有淮夷叛逆,未暇得以立官之意号令群臣。

今既灭淮夷,天下清泰,故以周家设官分职用人之法以诰群臣,使知立官之大旨也。

"设官分职",《周礼》序官之文,言设置群官,分其职掌。

经言立三公六卿,是"设官"也。

各言所掌,是"分职"也。

各举其官之所掌,示以才堪乃得居之,是说"用人之法"。

惟周王抚万邦,巡侯甸,即政抚万国,巡行天下侯服、甸服。

四征弗庭,绥厥兆民。

四面征讨诸侯之不直者,所以安其兆民。

十亿曰兆,言多。

六服群辟,罔不承德。

归于宗周,董正治官。

六服诸侯,奉承周德。

言协服。

还归于丰,督正治理职司之百官。

○辟,必亦反。

治,直吏反,下至"冢宰"经注同。

[疏]"惟周"至"治官"○正义曰:惟周之王者,布政教,抚安万国,巡行天下侯服、甸服,四面征讨诸侯之不直者,所以安其海内兆民。

六服之内昆仑诸侯之君,无有不奉承周王之德者。

自灭淮夷而归于宗周丰邑,乃督正治理职司之百官。

叙王发言之端也。

○传"即政"至"甸服"○正义曰:检《成王政》之序与《费誓》之经,知成王即政之年,奄与淮夷又叛,叛即往伐,今始还归。

《多方》云:"五月丁亥,王来自奄,至于宗周。"

与此灭淮夷而还归在丰为一事也。

年初始叛,五月即归,其间未得巡守于四方也。

而此言"抚万国,巡行天下",其实止得抚巡向淮夷之道所过诸侯尔,未是用四仲之月大巡守也。

以抚诸侯巡守是天子之大事,因即大言之尔。

周之法制无万国也,惟伐淮夷非四征也,言"万国"、"四征"亦是大言之尔。

六服而惟言"侯甸"者,二服去圻最近,举近以言之,言王巡省遍六服也。

○传"四面"至"言多"○正义曰:"四征",从京师而四面征也。

《释诂》云:"庭,直也。 绥,安也。"

诸侯不直,谓叛逆王命,侵削下民,故"四面征讨诸侯之不直者,所以安其兆民"。

《楚语》云:"十日、百姓、千品、万官、亿丑、兆民。"

每数相十,知"十亿曰兆"。

称"兆",言其多也。

○传"六服"至"百官"○正义曰:《周礼》"九服",此惟言"六"者,夷、镇、蕃三服在九州之外夷狄之地,王者之于夷狄,羁縻而已,不可同于华夏,故惟举六服诸侯。

奉承周德,言协服也。

序云"还归在丰",知宗周即丰也。

周为天下所宗,王都所在皆得称之,故丰、镐与洛邑皆名"宗周"。

《释诂》云:"董、督,正也。"

是"董"得为督,督正治理职司之百官。

下戒敕是"董正"也。

王曰:"若昔大猷,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

言当顺古大道,制治安国,必于未乱未危之前,思患预防之。

[疏]"王曰"至"未危"○正义曰:"治"谓政教,"邦"谓国家。

治有失则乱,家不安则危。

恐其乱则预为之制,虑其危则谋之使安,制其治于未乱之始,安其国于未危之前。

张官设府,使分职明察,任贤委能,令事务顺理,如是则政治而国安矣。

标此二句于前,以示立官之意。

必于未乱未危之前为之者,思患而预防之。

"思患而预防之",《易·既济卦》象辞也。

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 内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 道尧舜考古以建百官,内置百揆四岳,象天之有五行,外置州牧十二及五国之长,上下相维,外内咸治。 言有法。 ○长,丁丈反,下“官长"、"助长"并同。

庶政惟和,万国咸宁。

官职有序,故众政惟和,万国皆安,所以为正治。

夏商官倍,亦克用乂。

禹汤建官二百,亦能用治。

言不及唐虞之清要。

明王立政,不惟其官,惟其人。

言圣帝明王立政修教,不惟多其官,惟在得其人。

[疏]"曰唐虞"至"其人"○正义曰:既言须立官之意,乃追述前代之法。

止而复言,故更加一"曰"。

唐尧虞舜考行古道,立官惟数止一百也。

"内有百揆四岳"者,"百揆",揆度百事,为群官之首,立一人也;"四岳",内典四时之政,外主太岳之事,立四人也。

"外有州牧侯伯",牧,一州之长;侯伯,五国之长,各监其所部之国。

外内置官,各有所掌,众政惟以协和,万邦所以皆安也。

夏禹商汤立官倍多于唐虞,虽不及唐虞之清简,亦能用以为治。

明王立其政教,不惟多其官,惟在得其人。

言自古制法皆明开官司,求贤以处之也。

○传"道尧"至"有法"○正义曰:百人无主,不散则乱,有父则有君也。

君不独治,必须辅佐,有君则有臣也。

《易·序卦》云:"有父子然后有君臣。"

则君臣之兴,次父子之后,人民之始,则当有之,未知其所由来也。

虽远举唐虞,复考古也。

《说命》曰:"明王奉若天道,建邦设都。"

则王者立官,皆象天为之,故"内置百揆四岳,象天之有五行"也。

五行佐天,群臣佐主,以此为象天尔。

不必其数有五乃象五行,故以"百揆四岳"为五行之象。

《左传》少昊立五鸠氏,颛顼已来立五行之官,其数亦有五,故置于五行矣。

《舜典》云"肇十有二州",此说虞事,知"置州牧十二"也。

"侯伯"谓诸侯之长,《益稷》篇禹言治水时事云"外薄四海,咸建五长",知"侯伯"是五国之长也。

成王说此事者,言尧舜所制,上下相维,内外咸治,言有法也。

此言"建官惟百","夏商官倍",则唐虞一百,夏商二百。

《礼记·明堂位》云"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者,《礼记》是后世之言,不与经典合也。

今予小子,祗勤于德,夙夜不逮。

今我小子敬勤于德,虽夙夜匪懈,不能及古人。

言自有极。

○逮音代,一音大计反。

懈,隹卖反。

仰惟前代时若,训迪厥官。

言仰惟先代之法是顺,训蹈其所建官而则之,不敢自同尧舜之官,准拟夏殷而蹈之。

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

论道经邦,燮理阴阳。

师,天子所师法;傅,傅相天子;保,保安天子于德义者,此惟三公之任。

佐王论道,以经纬国事,和理阴阳。

言有德乃堪之。

○燮,素协反。

相,息亮反。

官不必备,惟其人。

三公之官不必备员,惟其人有德乃处之。

○处,昌吕反。

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

此三官名曰三孤。

孤,特也。

言卑于公,尊于卿,特置此三者。

○少,诗照反,下同。

贰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

副贰三公,弘大道化,敬信天地之教,以辅我一人之治。

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

《天官》卿称太宰,主国政治,统理百官,均平四海之内邦国。

言任大。

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兆民。

《地官》卿,司徒主国教化,布五常之教,以安和天下众民,使小大皆协睦。

○扰,而小反,徐音饶。

宗伯掌邦礼,治神人,和上下。

《春官》卿,宗庙官长,主国礼,治天地神祗人鬼之事,及国之吉、凶、宾、军、嘉五礼,以和上下尊卑等列。

司马掌邦政,统六师,平邦国。

《夏官》卿,主戎马之事,掌国征伐,统正六军,平治王邦四方国之乱者。

司寇掌邦禁,诘奸慝,刑暴乱。

《秋官》卿,主寇贼法禁,治奸恶,刑强暴作乱者。

夏司马讨恶助长物,秋司寇刑奸顺时杀。

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

《冬官》卿,主国空土以居民,士农工商四人。

使顺天时,分地利,授之土。

能吐生百谷,故曰土。

六卿分职,各率其属,以倡九牧,阜成兆民。

六卿各率其属官大夫士,治其所分之职,以倡道九州牧伯为政,大成兆民之性命,皆能其官,则政治。

○倡,尺亮反,下同。

阜音负。

治,直吏反。

[疏]"今予"至"厥官"○正义曰:王言:"今我小子,敬勤于德,虽早夜不懈怠,犹不能及于唐虞。 仰惟先代夏商之法是顺,顺蹈其前代建官而法则之。"

言不敢同尧舜之官,准拟行夏殷之官尔。

"若"与"训"俱训为顺也。

○传"师天"至"堪之"○正义曰:三公俱是教道天子,辅相天子,缘其事而为之名。

三公皆当运致天子,使归于德义。

传于"保"下言"保安天子于德义",总上三者,言皆然也。

《礼记·文王世子》云:"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

保也者,慎其身以辅翼之而归诸道者也。”

道、德别掌者,内得于心,出行于道,道德不甚相远,因其并释"师"、"保",故分配之尔。

于公云"燮理阴阳",于孤云"寅亮天地","和理"、"敬信"义亦同尔。

以孤副贰三公,故其事所掌不异。

○传"天官"至"任大"○正义曰:此经言六卿所掌之事,撮引《周礼》为之总目,或据《礼》文,或取《礼》意,虽言有小异,义皆不殊。

《周礼》云:"乃立天官冢宰,使帅其属而掌邦治。 治官之属,太宰卿一人。"

马融云:"冢,大也。 宰,治也。 大治者,兼万事之名也。"

郑玄云:"变冢言大,进退异名也。 百官总焉则谓之冢,列职于王则称大。 冢者,大之上也。 山顶曰冢。"

是解"冢"、"大"异名之意。

《太宰职》云:"三曰礼典,以统百官。"

马融云:"统,本也。 百官是宗伯之事也。"

此"统百官"在"冢宰"之下,当以冢尊,故命统治百官为冢宰之事,治官、礼官俱得统之也。

《礼》云"以佐王均邦国",此言"均四海",故传辨之"均平四海之内邦国",与孔意不异。

○传"地官"至"协睦"○正义曰:《周礼》云:"乃立地官司徒,使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邦国。"

《太宰职》云:"二曰教典,以扰万民。"

郑玄云:"扰亦安也,言饶衍之。"

传亦以"扰"为安。

"五典"即五教也,布五常之教,以安和天下之人民,使小大协睦也。

《舜典》云:"契为司徒,敬敷五教。"

《周礼》:"司徒掌十有二教。 一曰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苟。 二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 三曰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 四曰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 五曰以仪辨等,则民不越。 六曰以俗教安,则民不偷。 七曰以刑教中,则民不暴。 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 九曰以度教节,则民知足。 十曰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 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则民慎德。 十有二曰以庸制禄,则民兴功。"

郑玄云:"有虞氏五而周十有二焉,然则十有二细分五教。 为之五教,可以常行,谓之五典。 五典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也。"

○传"春官"至"等列"○正义曰:《周礼》云:"乃立春官宗伯,使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宗庙也。"

"伯",长也。

宗庙官之长,故名其官为"宗伯"。

其职云:"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祗之礼。"

又主吉、凶、宾、军、嘉之五礼。

吉礼之别十有二,凶礼之别有五,宾礼之别有八,军礼之别有五,嘉礼之别有六,总有三十六礼,皆在宗伯职掌之文,文烦不可具载。

《太宰职》云:"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谐万民。"

其职又有"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 以禽作六贽,以等诸臣",是"以和上下尊卑等列"也。

○传"夏官"至"乱者"○正义曰:《周礼》云:"乃立夏官司马,使帅其属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国。"

其职主戎马之事,有掌征伐,统正六军,平治王邦四方国之乱者。

天子六军,军师之通名也。

案其职"掌九伐之法,冯弱犯寡则眚之,贼贤害民则伐之,暴内陵外则坛之,野荒民散则削之,负固不服则侵之,贼杀其亲则正之,放弑其君则残之,犯令陵政则杜之,外内乱、鸟兽行则灭之"。

○传"秋官"至"时杀"○正义曰:《周礼》云:"乃立秋官司寇,使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

其职云:"刑邦国,诘四方。"

马融云:"诘犹穷也,穷四方之奸也。"

孔以"诘"为治,是主寇贼法禁,治奸慝之人,刑杀其强暴作乱者。

夏官主征伐,秋官主刑杀,征伐亦杀人而官属异时者,夏司马讨恶助夏时之长物,秋司寇刑奸顺秋时之杀物也。

《周礼》云"掌邦刑",此云"掌邦禁"者,避下"刑暴乱"之文,故云"掌邦禁"。

○传"冬官"至"曰土"○正义曰:《周礼·冬官》亡。

《小宰职》云:"六曰冬官,掌邦事。 “又云:“六曰事职,以富国,以养万民。"

马融云:"事职掌百工、器用、耒耜、弓车之属。"

与此主土居民全不相当。

《冬官》既亡,不知其本。

《礼记·王制》记司空之事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

足明《冬官》本有主土居民之事也。

《齐语》云:"管仲制法,令士农工商四民不杂。"

即此"居民使顺天时,分地利,授之土"也。

土则地利为之名,以其吐生百谷,故曰"土"也。

《周礼》云"事",此云"土"者,为下有"居四民",故云"土"以居民,为急故也。

六年,五服一朝。

五服,侯、甸、男、采、卫。

六年一朝会京师。

又六年,王乃时巡,考制度于四岳。

周制十二年一巡守,春东、夏南、秋西、冬北,故曰时巡。

考正制度礼法于四岳之下,如虞帝巡守然。

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

觐四方诸侯,各朝于方岳之下,大明考绩黜陟之法。

[疏]"六年"至"黜陟"○正义曰:此篇说六卿职掌,皆与《周礼》符同,则"六年,五服一朝"亦应是《周礼》之法,而《周礼》无此法也。

《周礼·大行人》云:"侯服岁一见,其贡祀物。 甸服二岁一见,其贡嫔物。 男服三岁一见,其贡器物。 采服四岁一见,其贡服物。 卫服五岁一见,其贡材物。 要服六岁一见,其贡货物。"

先儒说《周礼》者,皆云"见"谓来朝也。

必如所言,则周之诸侯各以服数来朝,无六年一朝之事。

昭十三年《左传》叔向云:"明王之制,使诸侯岁聘以志业,间朝以讲礼,再朝而会以示威,再会而盟以显昭明。 自古已来,未之或失也。 存亡之道,恒由是兴。"

说《左传》者以为三年一朝、六年一会、十二年而盟,事与《周礼》不同。

谓之前代明王之法,先儒未尝措意,不知异之所由。

计彼六年一会,与此"六年,五服一朝"事相当也。

再会而盟,与此十二年"王乃时巡",诸侯各朝于方岳亦相当也。

叔向盛陈此法,以惧齐人使盟,若周无此,礼叔向妄说,齐人当以辞拒之,何所畏惧而敬以从命乎?且云"自古以来,未之或失",则当时犹尚行之,不得为前代之法,胁当时之人明矣。

明周有此法,《礼》文不具尔。

《大行人》所云,见者皆言贡物,或可因贡而见,何必见者皆是君自朝乎?遣使贡物亦应可矣。

《大宗伯》云:"时见曰会,殷见曰同。"

"时见"、"殷见"不云年限,"时见曰会"何必不是"再朝而会"乎?"殷见曰同"何必不是"再会而盟"乎?周公制礼若无此法,岂成王谬言,叔向妄说也?计六年大集,应六服俱来,而此文惟言"五服"。

孔以五服为侯、甸、男、采、卫,盖以要服路远,外逼四夷,不必常能及期,故宽言之而不数也。

○传"周制"至"守然"○正义曰:《周礼·大行人》云"十有二岁王巡守殷国",是"周制十二年一巡守"也。

如《舜典》所云春东、夏南、秋西、冬北以四时巡行,故曰"时巡"。

"考正制度礼法于四岳之下,如虞帝巡守然",据《舜典》,"同律度量衡"已下皆是也。

王曰:"呜呼!凡我有官君子,钦乃攸司,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弗惟反。 有官君子,大夫以上。 叹而戒之,使敬汝所司,慎汝出令,从政之本。 令出必惟行之,不惟反改。 若二三其令,乱之道。 以公灭私,民其允怀。 从政以公平灭私情,则民其信归之。 学古入官,议事以制,政乃不迷。 言当先学古训,然后入官治政。 凡制事必以古义议度终始,政乃不迷错。 ○度,待洛反。 其尔典常作之师,无以利口乱厥官。 其汝为政当以旧典常故事为师法,无以利口辩佞乱其官。 [疏]“王曰"至"厥官"○正义曰:王言而叹曰:"呜呼!凡我有官君子。"

谓大夫已上有职事者。

"汝等皆敬汝所主之职事,慎汝所出之号令。 令出于口,惟即行之,不惟反之而不用,是去而复反也。 为政之法,以公平之心灭己之私欲,则见下民其信汝而归汝矣。 学古之典训,然后入官治政。 论议时事,必以古之制度,如此则政教乃不迷错矣。 其汝为政,当以旧典常故事作师法,无以利口辩佞乱其官"。

教之以居官为政之法也。

○传"有官"至"之道"○正义曰:教之出令,使之号令在下,则是尊官,故知"有官君子"是"大夫已上"也,下云"三事暨大夫"是也。

安危在于出令,故慎汝出令是从政之本也。

令既出口,必须行之,令而不行,是去而更反,故谓之"反"也。

"不惟反者",令其必行之,勿使反也。

若前令不行而倒反,别出后令以改前令,二三其政,则在下不知所从,是乱之道也。

○传"言当"至"迷错"○正义曰:襄三十一年《左传》子产云:"我闻学而后入政,未闻以政学者也。"

言将欲入政,先学古之训典,观古之成败,择善而从之,然后可以入官治政矣。

凡欲制断当今之事,必以古之义理议论量度其终始,合于古义,然后行之。

则其为之政教,乃不迷错也。

蓄疑败谋,怠忽荒政,不学墙面,莅事惟烦。

积疑不决,必败其谋。

怠惰忽略,必乱其政。

人而不学,其犹正墙面而立,临政事必烦。

○蓄,敕六反。

莅音利,又音类。

戒尔卿士,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惟克果断,乃罔后艰。

此戒凡有官位,但言卿士,举其掌事者。

功高由志,业广由勤,惟能果断行事,乃无后难。

言多疑必致患。

○断,丁乱反,下注同。

[疏]"蓄疑"至"后艰"○正义曰:又戒群臣,使彊于割断,勤于职事。

蓄积疑惑,不能彊断,则必败其谋虑。

怠惰忽略,不能恪勤,则荒废政事。

人而不学,如面向墙,无所睹见,以此临事,则惟烦乱,不能治理。

戒汝卿之有事者,功之高者惟志意强正,业之大者惟勤力在公,惟能果敢决断,乃无有后日艰难。

言多疑必将致后患矣,申说"蓄疑败谋"也。

位不期骄,禄不期侈。

贵不与骄期而骄自至,富不与侈期而侈自来,骄侈以行己,所以速亡。

恭俭惟德,无载尔伪。

言当恭俭,惟以立德,无行奸伪。

作德,心逸日休。

作伪,心劳日拙。

为德,直道而行,于心逸豫而名日美。

为伪,饰巧百端,于心劳苦而事日拙,不可为。

居宠思危,罔不惟畏,弗畏入畏。

言虽居贵宠,当思危,惟无所不畏。

若乃不畏,则入可畏之刑。

推贤让能,庶官乃和,不和政厖。

贤能相让,俊乂在官,所以和谐。

厖,乱也。

○厖,武江反。

举能其官,惟尔之能。

称匪其人,惟尔不任。”

所举能修其官,惟亦汝之功能。

举非其人,亦惟汝之不胜其任。

○胜音升。

王曰:"呜呼!三事暨大夫,敬尔有官,乱尔有政,叹而敕之,公卿已下,各敬居汝所有之官,治汝所有之职。 以佑乃辟。 永康兆民,万邦惟无斁。"

言当敬治官政,以助汝君,长安天下兆民,则天下万国惟乃无厌我周德。

○斁音亦。

长,直良反。

厌,于艳反。

[疏]传"为德"至"可为"○正义曰:为德者自得于己,直道而行,无所经营,于心逸豫,功成则誉显,而名益美也。

为伪者行违其方,枉道求进,思念欺巧,于心劳苦,诈穷则道屈,而事日益拙也。

以此故,伪不可为。

申说"无载尔伪"也。

成王既伐东夷,肃慎来贺。

海东诸夷驹丽、扶余、馯貌之属,武王克商,皆通道焉。

成王即政而叛,王伐而服之,故肃慎氏来贺。

○肃慎,马本作息慎,云:"北夷也。"

驹,俱付反,又如字。

丽,力支反。

馯,户旦反,《地理志》音寒。

貊,孟白反,《说文》作"貉,北方豸种。 孔子曰,貉之言貊。 貊,恶也。"

王俾荣伯作《贿肃慎之命》。

荣,国名。

同姓诸侯,为卿大夫。

王使之为命书,以币贿赐肃慎之夷。

亡。

○俾,必尔反,马本作辩。

[疏]"成王"至"之命"○正义曰:成王即政之初,东夷背叛。

成王既伐而服之,东北远夷其国有名肃慎氏者,以王战胜,远来朝贺。

王赐以财贿,使荣国之伯为策书,以命肃慎之夷,嘉其庆贺,慰其劳苦之意。

史叙其事,作《贿肃慎之命》名篇也。

○传"海东"至"来贺"○正义曰:成王伐淮夷,灭徐奄,指言其国之名。

此传言"东夷",非徒淮水之上夷也,故以为"海东诸夷驹丽、扶余、馯貊之属",此皆于孔君之时有此名也。

《周礼·职方氏》四夷之名、八蛮、九貉,郑玄云"北方曰貉",又云"东北夷也"。

《汉书》有高驹丽、扶余、韩,无此馯,馯即彼韩也,音同而字异尔。

《多方》云:"王来自奄。"

奄在后灭,言灭奄即来,必非灭奄之后更伐东夷。

夷在海东路远,又不得先伐远夷,后来灭奄,此云"成王既伐东夷",不知何时伐之。

《鲁语》云:"武王克商,遂通道于九夷、八蛮,于是肃慎氏来贺,贡楛矢。"

则武王之时,东夷服也。

成王即政,奄与淮夷近者尚叛,明知远夷亦叛。

盖成王亲伐淮夷而灭之,又使偏师伐东夷而服之。

君统臣功,故言王伐,不是成王亲自伐也。

肃慎之于中国,又远于所伐诸夷,见诸夷既服,故惧而来贺也。

○传"荣国"至"夷亡"○正义曰:《晋语》云:"文王诹于蔡、原,访于辛、尹,重之以周、召、毕、荣。"

于文王之时,名次毕公之下,则是大臣也。

未知此时荣伯是彼荣公以否,或是其子孙也。

"同姓诸侯",相传为然,注《国语》者亦云荣、周同姓。

不知时为何官,故并云"卿大夫"。

王使荣伯,明使中所作。

史录其篇,名为《贿肃慎之命》,明是王使之为命书,以币赐肃慎氏之夷也。

周公在丰,致政老归。

将没,欲葬成周。

己所营作,示终始念之。

公薨,成王葬于毕,不敢臣周公,故使近文武之墓。

○近,附近之近。

告周公,作《亳姑》。

周公徙奄君于亳姑,因告柩以葬毕之义,并及奄君已定亳姑,言所迁之功成。

亡。

○柩,其久反。

[疏]"周公"至"亳姑"○正义曰:周公既致政于王,归在丰邑。

将没,遗言欲得葬于成周。

以成周是己所营,示己终始念之,故欲葬焉。

及公薨,成王葬于毕,以文武之墓在毕,示己不敢臣周公,使近文武之墓。

王以葬毕之义告周公之柩,又周公徙奄君于亳姑,因言亳姑功成。

史叙其事,作《亳姑》之篇。

案《帝王世纪》云:"文武葬于毕。"

毕在杜南,《晋书·地道记》亦云毕在杜南,与毕陌别,俱在长安西北。

○传"致政老归"○正义曰:周公既还政成王,成王又留为太师,今言"周公在丰",则是去离王朝,又致太师之政,告老归于丰,如伊尹之告归也。

成王封伯禽于鲁,以为周公后。

公老不归鲁而在丰者,文十三年《公羊传》云:"周公曷为不之鲁?欲天下之一乎周也。"

何休云:"周公圣人,德至重,功至大,东征则西国怨,西征则东国怨。 嫌之鲁,恐天下回心趣向之。 故封伯禽,命使遥供养,死则奔丧为主,所以一天下之心于周室。"

是言周公不归鲁之意也。

归丰者,盖以先王之都,欲近其宗庙故也。

○传"周公"至"成亡"○正义曰:序说葬周公之事,其篇乃名《亳姑》,篇名与序不相允会。

其篇既亡,不知所道,故传原其意而为之说。

上篇将迁亳姑,序言"成王既践奄,将迁其君于亳姑"者,是周公之意。

今告周公之柩以葬毕之义,乃用"亳姑"为篇名,必是告葬之时,并言及奄君已定于亳姑,言周公所迁之功成,故以名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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