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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十九"
◇秘书少监赠绛州刺史独孤府君墓志铭
君讳郁,字古风,河南人。
常州刺史赠礼部侍郎宪公讳及之第二子。
宪公躬孝践行,笃实而辩于文,劝饬指诲,以进后生,名声垂延,绍德惟克。
君生之年,宪公没世,与其兄朗畜于伯父氏。
始微有知,则好学问,咨禀教饬,不烦提谕,月开日益,卓然早成。
年二十四,登进士第。
时故相太常权公掌出诏文,望临一时,登君于门,归以其子,选授奉礼郎。
杨於陵为华州,署君镇国军判官,奏授协律郎,朋游益附,华问弥大。
元和元年对诏策,拜右拾遗。
二年,兼职史馆。
四年,迁右补阙。
诏中贵人承璀将兵诛王承宗河北,君奏流谏,召见问状,有言动听。
其后上将有所相,不可于众,君与起居舍人李约交章指摘,事以不行。
五年,迁起居郎,为翰林学士。
愈被亲信,有所补助。
权公既相,君以嫌自列,改尚书考功员外郎,复史馆职。
七年,以考功知制诰,入谢,因赐五品服。
八年,迁驾部郎中,职如初。
权公去相,复入翰林。
九年,以疾罢,寻迁秘书少监,即间于郊。
十年正月,病遂殆。
甲午,舆归,卒于其家。
赠绛州刺史。
年四十。
男子二人:长曰某,早死;次回天官,始十岁,有至性,闻呼父官与闻吊客至,辄号泣以绝。
女子一人。
夫人天水权氏,赠太子太保贞孝公皋之承孙,故相今太常德舆之女。
允庆配良,是似是宜。
四月已酉,其兄右拾遗朗,以丧东葬河南寿安之甘泉乡家茔宪公墓侧。
将以五月壬申窆,谓愈曰:「子知吾弟久,敢属以铭!」铭曰:
於古风,顺而里方。
不耀其章,其刚不伤。
戴美世令,而年再不赢。
惟后之成。
◇虞部员外郎张府君墓志铭
尚书虞部员外郎安定张君,讳季友,字孝权,年五十四,病卒东都。
明年,兄子涂与其弟庾等,护柩归葬长安县马额原夫人北海唐氏之封。
前事,涂进韩氏门,伏哭庭下曰:「叔父且死,见于不能言矣。
张目而言曰:『吾不可无告韩君别,藏而不得韩君记,犹不葬也。
涂为书致吾意。
』已而自署其末与封,敢告以请。
」愈既与为礼,发书云云,其末有复语「千万永诀」八字,名日月与封,皆孝权迹。
孝权与余同年进士,其上世有者,当宇文时,为车骑大将军城太守,卒葬河北,谥日忠,公至孝权,间五世矣。
孝权大父讳孝先,太子通事舍人;父讳庭光,赠绥州刺史。
绥州之卒,孝权盖尚小。
母曰太原县君。
卒,既葬,孝权守墓,树松柏,三年而后归。
选为河南府文学。
去官,徐州使拜章请为判官,授协律郎。
孝权始不痛绝,诏下,大悔,即诈称疾,不言三年。
元和初,徐使死,孝权疾即日已。
试判入高等,授县尉。
明年,故相赵宗儒镇荆南,以孝权为判官,拜监察御史。
经二年,拜真御史。
明年,分司东台,转殿中。
案皇甫氏子母病不侍,走京师求试职。
宰相怒曰:「吾故皇甫氏,御史助所善相戏法侮我,皇甫媪何疾!」衔未决,皇甫母病果死,得解,迁留司虞部员外郎。
孝权为人孝谨,与人语,恐伤之,而时嶷嶷有立。
与孝枚游者极众,而独以其死累余,可尚也已!是为铭。
"铭亡"
◇检校尚书左仆射右龙武军统军刘公墓志铭
公讳昌裔,字光后,本彭城人。
曾大父讳承庆,朔州刺史;大父巨敖,好读老子庄周书,为太原晋阳令。
再世官北方,乐其土俗,遂著籍太原之阳曲,曰:「自吾为此邑人可也,何必彭城?」父讼,赠右散骑常侍。
公少好学问。
始为儿时,重迟不戏,恒若有所思念计画。
及壮自试,以《开吐蕃说》干边将,不售。
入三蜀,从道上游。
久之,蜀人苦杨琳寇掠,公单船往说,琳感欷,虽不即降,约其徒不得为虐。
琳降,公常随琳不去;琳死,脱身亡,沈浮河朔之间。
建中中,曲环招起之,为环檄李纳,指摘切刻。
纳悔恐动心,恒魏皆疑惑气懈。
环封奏其本,德宗称焉。
环之会下濮州,战白塔,救宁陵襄邑,击李希烈陈州城下,公常在军间。
环领陈许军,公因为陈许从事,以前后功,累迁检校兵部郎中御史中丞营田副使。
吴少诚乘环丧,引兵叩城,留后上官说咨公以城守,所以能擒诛叛将,为抗拒,令敌人不得其便。
围解,拜陈州刺史。
韩全义败,引军走陈州,求入保,公自城上缉谢全义曰:「公受命诣蔡,何为来陈?公无恐,贼必不敢至我城下。
」明日,领骑步十余抵全义营,全义惊喜,迎拜叹息,殊不敢以不见舍望公。
改授陈许军司马。
上官说死,拜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工部尚书,代说为节度使。
命界上吏不得犯蔡州人,曰:「俱天子人,奚为相伤?」少诚吏有来犯者,捕得缚送,曰:「妄称彼人,公宜自治之。
」少诚惭其军,亦禁界上暴者,两界耕桑交迹,吏不何问。
封彭城郡开国公,就拜尚书右仆射。
元和七年,得疾,视政不时。
八年五月,涌水出他界,过其地,防穿不补,没邑屋,流杀居人,拜疏请去职即罪,诏还京师。
即其日与使者俱西,大热,旦暮驰不息,疾大发。
左右手辔止之,公不肯,曰:「吾恐不得生谢天子。
」上益遣使者劳问,敕无亟行。
至则不得朝矣。
天子以为恭,即其家拜检校左仆射右龙武军统军知军事。
十一月某甲子薨,年六十二。
上为之一日不视朝,赠潞州大都督,命郎吊其家。
明年某月某甲子,葬河南某乡某原。
公不好音声,不大为居宅,于诸帅中独然。
夫人国夫人武功苏氏。
子四人:嗣子光禄主簿纵,学于樊宗师,士大夫多称之;长子元一,朴直忠厚,便弓马,为淮南军衙门将;次子景阳、景长,皆举进士。
葬得日,相与选使者哭拜阶上,使来乞铭。
铭曰:提将之符,尸我一方。
配古侯公,维德不爽。
我铭不亡,后人之庆。
◇监察御史卫府君墓志铭君讳某,字某,中书舍人御史中丞讳某之子,赠太子洗马讳某之孙。
家世习儒,学词章,昆弟三人,俱传父祖业,从进士举。
君独不与俗为事,乐弛置自便。
父中丞薨,既三年,与其弟中行别曰:「若既克自敬勤,及先人存,趾美进士,续闻成宗,惟服任遂功,为孝子在不怠。
我恨已不及,假令今得,不足自贳。
我闻南方多水银、丹砂,杂他奇药,キ为黄金,可饵以不死。
今天若丐我,我即去。
」遂逾岭厄,南出。
药贵,不可得。
以干容帅,帅且曰:「若能从事于我,可一日具。
」许之,得药,试如方,不效,曰:「方良是,我治之未至耳。
」留三年,药终不能为黄金,而佐帅政成,以功再迁监察御史。
帅迁于桂,从之。
帅坐事免,君摄其治,历三时,夷人称便。
新帅将奏功,君舍去。
南海马大夫使谓君曰:「幸尚可成,两济其利。
」君虽益厌,然不能无万一冀。
至南海,未几竟死,年五十三。
子曰某。
元和十年十二月某日,归葬河南某县某乡某村,附先茔。
于时中行为尚书兵部郎,号名人,而与余善,请铭。
铭曰:
嗟惟君,笃所信。
要无有,弊精神。
以弃余,贾于人。
脱外累,自贵珍。
讯来世,述墓文。
◇河南令张君墓志铭
君讳署,字某,河间人。
大父利贞,有名玄宗世。
为御史中丞,举弹无所避,由是出为陈留守,领河南道采访处置使,数岁卒官。
皇考讳郇,以儒学进,官至侍御史。
君方质有气,形貌魁硕,长于文词。
以进士举博学宏词,为校书郎。
自京兆武功尉拜监察御史。
为幸臣所谗,与同辈韩愈、李方叔三人俱为县令南方。
三年,逢恩俱自徙掾江陵。
半岁,邕管奏君为判官,改殿中侍御史,不行,拜京兆府司录,诸曹白事,不敢平面视;共食公堂,抑首促促就哺ヱ,揖起趋去,无敢阑语。
县令丞尉畏如严京兆,事以办治。
京兆改凤翔尹,以节镇京西,请与君俱,改礼部员外郎,为观察使判官。
帅他迁,君不乐久去京师,谢归,用前能拜三原令。
岁余,迁尚书刑部员外郎。
守法争谏,棘棘不阿。
改虔州刺史。
民俗相朋党,不诉杀牛,牛以大耗;又多捕生鸟爵鱼鳖,可食与不可食相买卖,时节脱放,期为福祥。
君视事,一皆禁督立绝。
使通经吏与诸生之旁大郡,学乡饮酒丧婚礼,张施讲说,民吏观听从化,大喜。
度支符州,折户租,岁征绵六千屯,比郡承命惶怖,立期日,惟恐不及事被罪。
君独疏言:「治迫岭下,民不识蚕桑。
」月余,免符下,民相扶携,守州门叫让为贺。
改澧州刺史。
民税出杂产物与钱,尚书有经数;观察使牒州征民钱倍经。
君曰:「刺史可为法,不可贪官害民。
」留噤不肯从,竟以代罢。
观察使使剧吏案簿书十日,不得毫毛罪。
改河南令,而河南尹平生所不好者,君年且老,当日日拜走仰望阶下,不得已就官。
数月,大不适,即以病辞免。
公卿欲其一至京师,君以再不得意于守令,恨曰:「义不可更辱,又奚为于京师间?」竟闭门死,年六十。
君娶河东柳氏女。
二子:奴、胡师。
将以某年某月某日葬某所。
其兄将作少监昔请铭于右庶子韩愈。
愈前与君为御史,被谗,俱为县令南方者也,最为知君。
铭曰:
谁之不如,而不公卿。
奚养之违,以不久生。
惟其颃颃,以世厥声。
◇凤翔陇州节度使李公墓志铭
公讳惟简,字某,司空平章事赠太傅之子。
太傅初姓张氏,肃宗时,举恒、赵、深、冀、易、定六州战卒五万人、马五千匹以归听命。
天子嘉之,赐姓曰「李」更其名曰「宝臣」,立其军,号之曰「成德」,由是姓李氏。
太傅薨,公兄弟让嗣,公竟弃其家,自归京师。
及兄死家覆,有司设防守。
德宗如奉天,守卒出公,即驰归,与母韩国夫人郑氏拜诀,属家徒随走所幸,道与贼遇,七斗乃至。
有功,迁太子谕德,加御史中丞。
从幸梁州,天黑失道,识焦中人声,得见德宗于西。
上曰:「卿有母,可随我耶?」曰:「臣以死从卫。
」及幸还,录功,封武安郡王,号「元从功臣」,图其形御阁,而以神威将军居北军卫。
久乃加御史大夫。
丁韩国忧去官,累迁神威大将军,加工刑二曹尚书天威统军,又改户部尚书金吾大将军。
有长上万国俊者,以军势夺兴平人地,吏惮莫敢治。
及公为金吾,兴平人曰:「久闻李将军为人公平,庶能直吾屈。
」即赍县牒来见。
公发视,立杖国俊,废之,以地还兴平人。
闻者莫不称叹。
于是天子以公材果可任用,治人将兵,无所不宜。
元和六年,即以公为凤翔陇州节度使户部尚书兼凤翔尹。
陇州地与吐蕃接,旧常朝夕相伺,更入攻抄,人吏不得息。
公以为国家于夷狄当用长算,边将当承上旨,谨条教,蓄财谷,完吏农力以俟;不宜规小利,起事盗恩。
禁不得妄入其他。
益市耕牛,铸钐锄,以给农之不能自具者;丁壮兴励,岁增田数十万亩。
连八岁五种俱熟,公私有余。
贩者负入褒斜,船循渭而下,首尾相继不绝。
十三年,公与忠武军节度使司空光颜,宁节度使尚书钊俱来朝,上为之燕三殿,张百戏,公卿侍臣咸与。
既事敕还,公因进曰:「臣幸得宿卫四十余年,今年老斥外任,不胜慕恋,愿得死辇下。
」天子加慰遣焉。
还镇告疾,其夏五月戊子薨,年五十五。
讣至,上悼怆罢朝,遣郎中临吊,赠尚书左仆射。
以其年十一月景申,葬万年凤栖原。
夫人博陵郡崔氏,河阳尉镐之孙,大理评事可观之女,贤有法度。
公有四子:长曰元孙,三原尉;次曰元质,彭之阳尉;曰元立,兴平尉;曰元本,河南参军:皆愿敏好善。
元立、元本皆崔氏出。
葬得日,嗣子元立与其昆弟四人请铭于韩氏曰:「先人常有托于夫子也。
」愈曰:「太傅功在史氏纪,仆射以孤童囚羁京师,卒能以忠为节自显,取爵位、立名绩,使天下拭目观,父母与荣焉。
既忠又孝,法宜铭。
」铭曰:
太博之显,自其躬兴。
仆射童羁,孰与之朋。
遭国之难,以节自发。
致其勤艰,以复考烈。
孝由忠立,爵名随之。
铭此玄石,维昧之诒。
◇河南少尹裴君墓志铭
公讳复,字茂绍,河东人。
曾大父元简,大理正。
大父旷,御史中丞京畿采访使。
父虬,以有气略敢谏诤为谏议大夫,引正大疑,有宠代宗朝,屡辞官不肯拜,卒赠工部尚书。
公举贤良,拜同官尉。
仆射南阳公开府徐州,召公主书记,三迁至侍御史,入朝历殿中侍御史,累迁至刑部郎中。
疾病,改河南少尹,舆至官,若干日卒,实元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享年五十。
夫人博陵崔氏,少府监之女。
男三人:憬、质皆既冠,其季始六岁,曰充郎。
卜葬,得公卒之四月壬寅,遂以其日葬东都芒山之阴杜翟村。
公幼有文,年十四,上《时雨诗》,代宗以为能,将召入为翰林学士,尚书公请免曰:「愿使卒学。
」丁后母丧,上使临吊,又诏尚书公曰:「父忠而子果孝,吾加赐以厉天下。
」终丧,必且以为翰林。
其在徐州府,能勤而有劳;在朝,以恭俭守其职。
居丧必有闻,待请弟友以善教,馆嫠妹,畜孤甥,能别而有恩。
历十一官而无宅于都,无田于野,无遗资以为葬。
斯其可铭也已。
铭曰:
裴为显姓,入唐尤盛。
支分族离,各为大家。
惟公之系,德隆位细。
曰子曰孙,厥声世继。
晋阳之色,愉愉翼翼。
无外无私,幼壮若一。
何寿之不遐,而禄之不多。
谓必有后,其又信然耶!
◇国子助教河东薛君墓志铭
君讳公达,字大顺,薛姓。
曾祖曰希庄,抚州刺史,赠大理卿。
祖曰元晖,果州流溪县丞,赠左散骑常侍。
父曰播,尚书礼部侍郎。
侍郎命君后兄据,据为尚书水部郎中,赠给事中。
君少气高,为文有气力,务出于奇,以不同俗为主。
始举进士,不与先辈揖,作《胡马》及《圜丘》诗,京师人未见其书,皆口相传以熟。
及擢第,补家令主簿,佐凤翔军。
军帅武人,君为作书奏,读不识句,传一幕以为笑,不为变。
后九月九日大会射,设标的高出百数十尺,令曰:「中,酬锦与金若干。
」一军尽射,莫能中。
君执弓,腰二矢,指一矢以兴,揖其帅曰:「请以为公欢。
」遂适射所,一座皆起,随之。
射三发,连三中,的坏不可复射。
中辄一军大呼以笑,连三大呼笑,帅益不喜,即自免去。
后佐河阳军,任事去害兴利,功为多。
拜协律郎,益弃奇,与人为同。
今天子修太学官,有公卿言,诏拜国子助教,分教东都生。
元和四年,年三十七,二月十四日疾暴卒。
君再娶:初娶琅邪王氏,后娶京兆韦氏。
凡产四男五女。
男生辄即死。
自给事至君后再绝。
皆有名。
遗言曰:「以公仪之子已已后我。
」其年闰三月廿一日,弟试太子通事舍人公仪、京兆府司录公以君之丧归,以五月十五日葬于京兆府万年县少陵原,合王夫人茔。
铭曰:
宦不遂,归讥于时。
身不得年,又将尤谁。
世再绝而绍,祭以不隳。
◇监察御史元君妻京兆韦氏夫人墓志铭
夫人讳丛,字茂之,姓韦氏。
其上七世祖父封龙门公。
龙门之后世,率相继为显官。
夫人曾祖父讳伯阳,自万年令为太原少尹副留守北都,卒赠秘书监。
其大王父迢,以都官郎为岭南军司马,卒赠同州刺史。
王考夏卿以太子少保卒赠左仆射,仆射娶裴氏皋女。
皋为给事中,皋父宰相耀卿。
夫人于仆射为季女,爱之,选婿得今御史河南元稹。
稹时始以选校书秘书省中,其后遂以能直言策第一,拜左拾遗,果直言失官;又起为御史,举职无所顾。
夫人固前受教于贤父母,得其良夫,又及教于先姑氏,率所事所言皆从仪法。
年二十七,以元和四年七月九日卒。
卒三月,得其年之十月十三日葬咸阳,从先舅姑兆。
铭曰:诗歌《硕人》,爰叙宗亲。
女子之事,有以荣身。
夫人之先,累公累卿。
有赫外祖,相我唐明。
归逢其良,夫夫妇妇。
独不与年,而卒以夭。
实生五子,一女之存。
铭于好辞,以永于闻。
◇登封县尉卢殷墓志
元和五年十月日,范阳卢殷以故登封县尉卒登封,年六十五。
君能为诗,自少至老,诗可录传者,在纸凡千余篇。
无书不读,然止用以资为诗。
与谏议大夫孟简、协律孟郊、监察御史冯宿好,期相推挽,卒以病不能为官。
在登封尽写所为诗,抵故宰相东都留守郑公余庆。
留守数以帛米周其家,书荐宰相,宰相不能用,竟饥寒死登封。
将死,自为书告留守与河南尹,乞葬己。
又为诗与常所来往河南令韩愈曰:「为我具棺。
」留守尹为具凡葬事,韩愈与买棺,又为作铭。
十一月某日,葬嵩下郑夫人墓中。
君始娶荥阳郑氏,后娶陇西李氏。
生男辄死,卒无子。
女一人,学浮屠法,不嫁,为比丘尼云。
◇兴元少尹房君墓志铭房故为官族,称世有人。
自大尉以德行为相,相元宗、肃宗,名声益彰彻大行,世号其门为「太尉家」。
宗族子弟皆法象其贤。
公曾祖讳玄静,尚书膳部郎中,历资、简、泾、隰四州刺史,太尉之叔父也。
祖讳肱,为虢州司马。
父讳峦,都水使者。
皆名能守家法。
公讳武,字某,以明经历官至兴元少尹。
谨饬畏慎。
年七十三,以其官终。
幼壮为良子弟,老为贤父兄,历十二官,处事无纤毫过差。
尝以殿中侍御史副丹阳军使,其后为令、施州刺史;丹阳、、施州吏民,至今思之。
娶荥阳郑氏女,生男六人。
其长曰次卿。
次卿有大才,不能俯仰顺时,年四十余,尚守京兆兴平尉。
然其友皆曰:「房氏有子也。
」次曰次公、次膺、次回、次衡、次元,始学而未仕。
女三人,皆嫁为士人妻。
初,公之在施州,夫人卒焉,殡于江陵。
元和五年,次卿与其群弟奉公之丧自兴元至,堂殡于伊水之南。
六年正月,次公奉夫人之丧自江陵至,遂以其月十四日,合葬河南缑氏之高龙原。
公母弟式,自给事中为河南尹,孝友慈良,尽费其财以奉公葬。
未葬之一月,诏以河南为御史中丞领宣州观察使。
将行,召河南令韩愈,泣谓曰:「吾兄之葬于是,而吾为尹于是,吾以为得尽其道于吾兄也。
今压于上命,不得视吾兄之棺入此土也,岂非天耶!子与吾儿次卿游,我重知子,凡吾兄之终事,将子是托焉!」愈既不获辞,既助其凡役事,退又为铭云:
有位有年,有弟有子。
从先人葬,是谓受祉。
◇河南少尹李公墓志铭
元和七年二月一日,河南少尹李公卒,年五十八。
敛之三月某甲子,葬河南伊阙鸣皋山下。
前事之月,其子道敏哭再拜授使者公行状,以币走京师,乞铭于博士韩愈曰:「少尹将以某月日葬,宜有铭。
其不肖嗣道敏杖而执事,不敢违次,不得跣以请。
」愈曰:「公行应铭法,子又礼葬,敢不诺而铭诸?」
公讳素,字某。
生七岁丧其父,贫不能家,母夫人提以归,教育于其外氏。
以明经选主虢之宏农簿,又尉陕之芮城,李丞相泌观察陕虢,以材署运使从事,以课迁尉京兆。
考满,以书判出其伦,选主万年簿,而母夫人固在,食其禄。
母夫人卒三年,改尉长安,迁监察御史,奏贬九卿一人,改詹事丞,迁殿中侍御史,由度支员外郎选令万年。
公主夺驿田,京兆尹符县割畀之;公不与,改度支郎中。
使侍郎介恃,不礼其属大夫士,擅喜怒赏罚,公独入让,不受。
刘辟平,上以蜀赏高崇文。
尚书省以崇文幕府争盐井因革便不便,命公使崇文。
崇文命幕府,惟公命从,即其日事已。
疏奏,侍郎外称其能,竟坐前敢抗己。
衢州饥,择刺史,侍郎曰:「莫如郎李某。
」遂刺衢州。
至一月,迁苏州。
李前反,权将之戍诸州者,刺史至,敛手无敢与敌。
公至十二日,反。
公将左右与贼战州门,不胜,贼呼入。
公端立责以义,皆敛兵立,不逼。
命械致公军,将斩以徇;及境,适败缚,公脱械还走州。
贼急卒不暇走死,民抱扶迎尽出。
天子使贵人持紫衣金鱼以赐。
居三年,州称治。
拜河南少尹,行大尹事。
吕氏子炅弃其妻,著道士衣冠,谢母曰:「当学仙王屋山。
」去数月复出。
间诣公,公立之府门外,使吏卒脱道士冠。
给冠带送付其母。
黜属令二人以赃,减民赋钱岁五千万,请缓民输期一月,诏天下输皆缓一月。
公一断治不收声,事常出名上。
曾祖宏泰,简州刺史。
祖干秀,伊阙令。
父燮,宣州长史,赠绛州刺史。
母夫人敦煌张氏,其舅参有大名。
公之配曰彭城刘氏夫人,夫人先卒,其葬以夫人。
夫人曾祖曰子宏,祖曰饣束,皆有大名。
公之子男四人:长曰道敏,举进士;其次曰道枢;其次曰道本、道易,皆好学而文。
女一人,嫁苏之海盐尉韦潜。
自简州而下,首葬鸣皋山下。
铭曰:
高其山而坎其中。
以为公之宫。
奈何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