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 第06部 卷五百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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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文》 第06部 卷五百六十六 董诰等 纂修

◎韩愈"二十"

◇集贤院校理石君墓志铭

君讳洪,字川。

其先姓乌石兰,九代祖猛始从拓跋氏入夏,居河南,遂去「乌」与「兰」,独姓石氏,而官号大司空。

后七世至行,官至易州刺史,于君为曾祖。

易州生婺州金华令讳怀一,卒葬洛阳北山。

金华生君之考讳平,为太子家令,葬金华墓东;而尚书水部郎刘复为之铭。

君生七年丧其母,九年而丧其父,能力学行。

去黄州录事参军,则不仕,而退处东都洛上十余年,行益修,学益进,交游益附,声号闻四海。

故相国郑公余庆留守东都,上言洪可付史笔。

李建拜御史,崔周祯为补阙,皆举以让。

宣歙池之使与浙东使交牒署君从事。

河阳节度乌大夫重允间以币先走庐下,故为河阳得。

佐河阳军,吏治民宽,考功奏从事考,君独于天下为第一。

元和六年,诏下河南,征拜京兆昭应尉校理集贤御书。

明年六月甲午,疾卒,年四十二。

娶彭城刘氏女,故相国晏之兄孙。

生男二人:八岁曰壬,四岁曰申。

女子二人。

顾言曰:「葬死所。

」七月甲申,葬万年白鹿原。

既病,谓其游韩愈曰:「子以吾铭。

」铭曰:

生之艰,成之又艰。

若有以为,而止于斯。

◇江西观察使韦公墓志铭

公讳丹,字某,姓韦氏,六世祖孝宽,仕周有功,以公开号于郧。

郧公之子孙,世为大官,惟公之父政,卒雒县丞,赠虢州刺史。

公既孤,以甥孙从太师鲁公真卿学,太师爱之。

举明经第,选授峡州远安令,以让其庶兄,入紫阁山,事从父熊。

通五经登科,历校书郎咸阳尉,佐宁军。

自监察御史为殿中侍御史,征拜太子舍人,益有名,迁起居郎。

吴少诚袭许州,拜河阳行军司马,未行,少诚死。

改驾部员外郎。

新罗国君死,公以司封郎中兼御史中丞,紫衣金鱼往吊,立其嗣。

故事,使外国者,常赐州县官十员,使以名上,以便其私,号「私觌官」。

公将行,曰:「吾天子吏,使海外国,不足于资,宜上请,安有卖官以受钱耶?」即具疏所以。

上以为贤,命有司与其费。

至郓州,会新罗告所当立君死,还,拜容州刺史容管经略招讨使。

始城容州,周十三里,置屯田二十四所,化大行,诏加太中大夫。

顺宗嗣位,拜河南少尹,行未至,拜郑滑行军司马。

始至襄阳,诏拜谏议大夫。

既至,日言事,不阿权臣,謇然有直名,遂号为才臣。

刘辟反,围梓州,诏以公为东川节度使御史大夫。

公行至汉中,上疏言:「梓州在围间,守方尽力,不可易将。

」征还,入议蜀事。

刘辟去梓州,因以梓州让高崇文,拜晋慈隰等州观察防御使,自扶风县男进封武阳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

将行上言:「臣所治三州,非要害地不足张职,为国家费,不如属之河东便。

」上以为忠。

一岁,拜洪州刺史江南西道观察使,以晋慈隰属河东。

公既至,则计口受俸钱,委其余于官。

罢八州无事之食者,以聚其财。

始教人为瓦屋,取材于山,召陶工教人陶,聚材瓦于场,度其费以为估,不取赢利。

凡取材瓦于官,业定而受其偿,从令者免其赋之半;逃未复者,官与为之;贫不能者畀之财,载食与浆,亲往劝之。

为瓦屋万三千七百,为重屋四千七百,民无火忧,暑湿则乘其高。

别命置南北市营诸军。

岁旱,种不入土,募人就工,厚与之直而给其食。

业成,人不病饥。

为长衢,南北夹两营,东西七里,人去渫污,气益苏。

复作南昌县,徙厩于高地,因其废仓大屋,马以不连死。

明年,筑堤捍江,长十二里,疏为斗门,以走潦水。

公去位之明年,江水平堤,老幼泣而思曰:「无此堤,吾尸其流入海矣!」灌陂塘五百九十八,得田万二千顷。

凡为民去害兴利若嗜欲。

居三年,于江西八州无遗便。

其大如是,其细可略也。

卒有违令当死者,公不果于诛,杖而遣之去。

上书告公所为不法若干条,朝廷方勇于治,且以为公名才能臣,治功闻天下,不辩则受垢,诏罢官留江西待辩。

使未至月余,公以疾薨。

使至,辩凡卒所告事若干条,皆无丝毫实。

诏笞卒百,流岭南。

公能益明。

春秋五十八,薨于元和五年八月六日。

公好施与,家无剩财。

自校书郎至为观察使,拥吏卒前走七州刺史,与宾客处如布衣时,自持卑一不易。

娶清河崔氏,故支江令讽之女,某官某之孙。

有子曰,年十五,明经及第,嗣其家业。

后夫人兰陵萧氏,中书令华之孙,殿中侍御史恒之女,皆先公终。

有女一人。

凡公男若干人,女若干人。

明年七月壬寅,从葬万年县少陵原。

将葬,其从事东平吕宗礼与其子谋曰:「我公宜得直而不华者铭传于后,固不朽矣。

」来请铭,铭曰:

武阳受业,始于太师。

以官让兄,自待不疑。

勤于紫阁,取益以卑。

可谓有源,卒用无疵。

慊慊为人,矫矫为官。

爰及江西,功德具完。

名声之下,独处为难。

辩而益明,仇者所叹。

碑于墓前,维昭美故。

纳铭墓中,以识公墓。

◇河南府王屋县尉毕君墓志铭

毕氏出东平,历汉魏晋宋齐梁陈,士大夫不绝。

入国朝,有为司卫少卿贝邢庐许州刺史者曰憬;憬之子构,累官至吏部尚书,卒赠黄门监,是为景公;景公生抗,为广平太守,抗安禄山,城陷,覆其宗,赠户部尚书;尚书生。

家破时,生始四岁,与其弟增以俱小漏名籍,得不诛,为赏口贼中。

宝应二年,河北平,宗人宏以家财赎出之,求增不得。

增长为河北从事,兼官至御史中丞。

既至长安,宏养于家,教读书,明经第。

宏死,益壮,始自别为毕氏。

历尉临涣、安邑、王屋。

年六十一,以元和六年二月二日卒于官。

初罢临涣,徐州节度张建封慕广平之节死,闻君笃行能官,请相见,署诸从事,摄符离令四年。

及尉王屋,徐之从事有为河南尹者,闻君当来,喜谓人曰:「河南库岁入钱以千计者五六十万,须谨廉吏。

今毕侯来,吾济矣!」继数尹诸署于府者无不变,而毕侯固如初。

竟以其职死。

君睦亲善事,过客,未尝问有无。

既卒,家无一钱,凡棺与墓事,皆同官与相识者事之。

娶清河张氏女,生男四人:曰镐、钅丕、钅求、锐,女子三人:其长学浮屠法为比丘尼,其季二人未嫁。

以其月二十五日,从葬偃师之土娄。

铭曰:

上古爱民,为官求人。

苟可以任,位加其身。

其后喜权,人自求官。

退而缓者,身后人先。

故广平死节,而子不荷其泽。

王屋谨廉,而神不福其谦。

呜呼!天与人,苟无伤其穴与坟。

◇试大理评事胡君墓铭

胡之氏,别于陈。

明允先,河东人。

世勤固,戴厥身。

籍文谱,进连伦。

惟明允,加武资。

力牛虎,柔不持。

吏夏阳,有施为。

去平阳,民思悲。

河东土,河陆原。

宜兹人,肖后昆。

五十七,不足年。

孤儿啼,死下官。

母弟证,秩大夫。

摭君遗,哭泣书。

友韩愈,司马徒。

作后铭,系序初。

◇襄阳卢丞墓志铭

范阳卢行简将葬其父母,乞铭于职方员外郎韩愈,曰:「吾先世世载族姓书:吾胄于拓跋氏之宏农守;守后四代,吾祖也,为沂录事参军;五世而吾父也,为襄阳丞。

始吾父自曹之南华尉历万年县尉至襄阳丞,以材任烦,能持廉名。

去襄阳则署盐铁府,出入十年,常最其列。

贞元十三年,终其家,年六十七,殡河南河阴。

吾母敦煌张氏也。

王父为兖之金乡令,先君殁十三年而夫人终,年七十三,从殡河阴。

生子男三人:居简,金吾兵曹;行简则吾;其次也,大理主簿;佐江西军;其幼可久。

女子嫁浮梁尉崔叔宝。

将以今年十月,自河阴启葬汝之临汝之汝原。

」吾曰:阴阳星历,近世儒莫学,独行简以其力余学,能名一世。

舍而从事于人,以材称。

葬其父母,乞铭以图长存。

是真能子矣,可铭也。

遂以铭:宏农讳怀仁,沂讳敫,襄阳讳某。

今年实元和六年。

◇太原府参军苗君墓志铭

君讳蕃,字陈师。

其先楚之族大夫,亡晋而邑于苗,世遂以苗命氏。

其后有守上党者,惠于民,卒遂家壶关。

曾大父延嗣,中书舍人;大父含液,举进士第。

官卒河南法曹;父颖,扬州录事参军。

君少丧父,受业母夫人,举进士第。

佐江西使有劳,三年,使卒,后辟,不肯留,独护其丧葬河南。

选补太原参军,假使职,狱平货滋息,吏敛手不敢为非。

年四十有二,元和二年六月辛巳,暴病卒。

其妻清河张氏,以其年十二月丙寅,葬君于洛阳平阴之原。

男三人:执规、执矩、必复。

其季生君卒之三月。

君同生昆弟姊凡三人,皆先死。

四室之孤,男女凡二十人,皆幼,遗资无十金,无田无宫以为归,无族亲朋友以为依也。

天将以是安施耶!铭曰:

有行以为本,有文以为华。

恭以事其职,而勤以嗣其家。

位卑而无年,吁,其奈何!

◇朝散大夫赠司勋员外郎孔君墓志铭昭义节度卢从史有贤佐曰孔君,讳戡,字君胜。

从史为不法,君阴争,不从,则于会肆言以折之,从史羞,面颈发赤,抑首伏气,不敢出一语以对。

立为君更令改章辞者,前后累数十。

坐则与从史说古今君臣父子道,顺则受成福,逆辄危辱诛死。

曰:「公当为彼,不得为此。

」从史常耸听喘汗。

居五六岁,益骄,有悖语,君争,无改悔色,则悉引从事,空一府往争之。

从史虽羞,退益甚。

君泣语其徒曰:「吾所为止于是,不能以有加矣!」遂以疾辞去,卧东都之城东,酒食伎乐之燕不与。

当是时,天下以为贤,论士之宜在天子左右者,皆曰「孔君孔君」云。

会宰相李公镇扬州,首奏起君,君犹卧不应。

从史读诏曰:「是故舍我而从人耶!」即诬奏君前在军有某事。

上曰:「吾知之矣。

」奏三上,乃除君卫尉丞,分司东都。

诏始下,门下给事中吕元膺封还诏书,上使谓吕君曰:「吾岂不知戡也,行用之矣。

」明年,元和五年正月,将浴临汝之汤泉,壬子,至其县食,遂卒,年五十七。

公卿大夫士相吊于朝,处士相吊于家。

君卒之九十六日,诏缚从史送阙下,数以违命,流于日南。

遂诏赠君尚书司勋员外郎,盖用尝欲以命君者信其志。

其年八月甲申,从葬河南河阴之广武原。

君于为义若嗜欲,勇不顾前后。

于利与禄,则畏避退处如怯夫然。

始举进士第,自金吾卫录事为大理评事,佐昭义军。

军帅死,从史自其军诸将代为帅,请君曰:「从史起此军行伍中。

凡在幕府,惟公无分寸私。

公苟留,惟公之所欲为。

」君不得已留。

一岁再奏,自监察御史至殿中侍御史。

从史初听用其言,得不败;后不听信,恶益闻君弃去,遂败。

祖某某官,赠某官;父某某官,赠某官。

君始娶宏农杨氏女,卒,又娶其舅宋州刺史京兆韦屺女:皆有妇道。

凡生一男四女,皆幼。

前夫人从葬舅姑兆次。

卜人曰:「今兹岁未可以。

」从卜人言不。

君母兄,尚书兵部员外郎;母弟戢,殿中侍御史,以文行称朝廷。

将葬,以韦夫人之弟前进士楚材之状授愈曰:「请为铭。

」铭曰:

允义孔君,兹惟其藏。

更千万年,无敢坏伤。

◇中散大夫河南尹杜君墓志铭

坻自戴侯畿始分。

戴侯之子恕为幽州刺史,今居京兆诸杜,其后也。

其季宽,孝廉郎中。

宽后三世曼,为河东太守,葬其父洹水之阳。

其后世皆从葬洹水。

及正伦为太宗宰相,犹封襄阳公。

太宗始诏葬京兆。

襄阳公无子,以兄正藏子志静后,遂嗣襄阳公。

生侨,为怀州长史,弃官,老沁水上,为富家,卒葬怀州武陟。

长史生损,为左司郎中,卒赠少大理。

大理生е,为郑州录事参军,死思明乱,赠吏部郎中。

公讳兼,字某,郎中第三子,举进士第。

司徒北平王燧战河北,掌书记,累官至监察御史。

其后佐徐泗州军,遂至濠州刺史。

徐泗州军乱,以兵甲三千人防淮,道不绝,有功,加御史中丞,赐紫衣金鱼。

入为刑部郎中,以能官拜苏州刺史。

即辞行,上书曰:「李且反,必且奏族臣。

」上固爱其才,书奏,即除吏部郎中,遂为给事中,出为商州刺史金商防御使。

改河南少尹,行大尹事。

半岁,拜大尹。

元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无疾暴薨,年六十。

明年二月甲午,从葬怀州。

夫人常山郡君张氏,彭州刺史赠礼部侍郎{艹既}之女。

生子男三人:柔立为天长主簿,词立为寿州参军,谊立为顺宗挽郎;女一人。

将葬,公之母兄太学博士冀与公之夫人及子男女谋曰:「葬宜有铭,凡与吾弟游而有文者谁乎?」遂来请铭。

铭曰:

大家,世有显人。

承继绵绵,以及公身。

始为进士,乃笃朋友。

及作大官,克施克守。

纂辞奋笔,涣若不思。

公牒盈前,笑语指麾。

禄以给求,食以会同。

不畜不收,库厩虚空。

事在于人,日远日忘。

何以传之,刻此铭章。

◇李元宾墓铭

李观字元宾,其先陇西人也。

始来自江之东,年二十四举进士,三年登上第;又举博学宏词,得太子校书。

又一年,年二十九,客死于京师。

既敛之三日,友人博陵崔宏礼葬之于国东门之外七里,乡曰庆义,原曰嵩原。

友人韩愈书石以志之,辞曰:

已元宾!寿也者,吾不知其所慕。

夭也者,吾不知其所恶。

生而不淑,孰谓其寿?死而不朽,孰谓之夭?已元宾!才高乎当世,而行出乎古人。

已元宾!竟何为哉,竟何为哉!

◇崔评事墓志铭

君讳翰,字叔清,博陵安平人。

曾大父知道,仕至大理司直;大父元同,为刑部侍郎,出刺徐相州;父倚,举进士,天宝之乱,隐居而终。

君既丧厥父,携扶孤老,托于大江之南。

卒丧,通儒书。

作五字句诗,敦行孝悌,诙谐纵谑,卓诡不羁。

又善饮酒,江南人士多从之游。

贞元八年,君生四十七年矣,自江南应节度使王栖曜命于州。

既至,表授右卫胄曹参军,实参幕府事。

直道正言,补益宏多。

既去职,遂家于汝州,汝州刺史吴郡陆长源引为防御判官,表授试大理评事。

十二年,相国陇西公作藩汴州,而吴郡为军司马,陇西公以为吴郡之从则贤也,署为观察巡官,实掌军田。

凿浍沟,斩茭茅,为陆田千二百顷,水田五百顷。

连岁大穰,军食以饶。

幕府以其功状闻,使者未复命。

以十五年正月五日,寝疾终于家,年五十有六矣。

陇西公赙赠有加。

自始有疾,吴郡率幕府寮属,日一至其庐问焉;其既甚也,日再往问焉;其终也,往哭焉;比小敛大敛,三哭焉。

于敛之二十一日,其妻与其子以君之丧旋葬于汝州,其二月某日,遂葬于某县某乡某原。

君内仁九族,外尽宾客,于其所止,其来如归。

苟亲矣,虽不肖收之如贤;苟贤矣,虽贫贱待之如贵人。

是故其殁也,其吊者与其哭者,其声也必哀尽焉。

妻郑氏也,有子二人女一人。

吾闻位不称德者有后。

呜呼!君其终有后乎!铭曰;

朝之言嘻嘻,夕之言怡怡。

偕入而出乘马驰,一日不见而死。

吁其悲。

◇施先生墓铭

贞元十八年十月十一日,太学博士施先生士丐卒。

其寮太原郭伉买石志其墓,昌黎韩愈为之辞曰:先生明《毛郑诗》,通《春秋左氏传》,善讲说,朝之贤士大夫从而执经考疑者继于门,太学生习《毛郑诗》《春秋左氏传》者,皆其弟子。

贵游之子弟,时先生之说二经,来太学,帖帖坐诸生下,恐不卒得闻。

先生死,二经生丧其师,仕于学者亡其朋。

故自贤士大夫,老师宿儒,新进小生,闻先生之死,哭泣相吊,归衣服货财。

先生年六十九,在太学者十九年。

由四门助教为太学助教,由助教为博士;太学秩满当去,诸生辄拜疏乞留。

或留或迁,凡十九年不离太学。

祖曰旭,袁州宜春尉;父曰,豪州定远丞。

妻曰太原王氏,先先生卒。

子曰友直,明州贸阝县主簿;曰友谅,太庙斋郎。

系曰:

先生之祖,氏自施父。

其后施常,事孔子以彰。

雠为博士,延为太尉、太尉之孙,始为吴人。

曰然曰续,亦载其迹。

先生之兴,公车是召。

纂序前闻,于光有曜。

古圣人言,其旨密微。

笺注纷罗,颠倒是非。

闻先生讲论,如客得归。

卑让肫肫,出言孔扬。

今其死矣,谁嗣为宗!县曰万年,原曰神禾。

高四尺者,先生墓耶!

◇考功员外卢君墓铭

愈之宗兄故起居舍人君以道德文学伏一世。

其友四人,其一范阳卢君东美。

少未出仕,皆在江淮间,天下大夫士谓之「四夔」,其义以为道可与古之夔皋者侔,故云尔;或曰:夔尝为相,世谓「相夔」,四人者虽处而未仕,天下许以为相,故云。

大历初,御史大夫李栖筠由工部侍郎为浙西观察使,当是时,中国新去乱,士多避处江淮间,尝为显官,得名声,以老故自任者以千百数,大夫莫之取,独晨衣朝服,从骑吏入下里舍请卢君。

君时始任戴冠,通《诗》《书》,与其群日讲说周公孔子,以相磨砻浸灌,婆婆嬉游,未有舍所为为人意。

既起从大夫,天下未知君者,惟奇大夫之取人也不常,必得人;其知君者,谓君之从人也非其常,守必得其从。

其后为太常博士、监察御史、河南府司录、考功员外郎,年若干而终。

在官举其职。

夫人李姓,陇西人。

君在,配君子无违德;君殁,训子女得母道甚。

后君二十年,年六十六而终。

将合葬,其子畅命其孙立曰:「乃祖德烈靡不闻,然其详而信者,宜莫若吾先人之友。

先人之友无在者,起居丈有季曰愈,能为古文,业其家。

是必能道吾父事业。

汝其往请铭焉!」立于是奉其父命,奔走来告。

愈谓立曰:「子来宜也,行不可一二举。

且我之生也后,不与而祖接,不得详也。

其大者莫若众所与,观所与众寡,兹可以审其德矣。

乃祖未出而处也,天下大夫士以为与古之夔皋者侔,且可以为相,其德不既大矣乎!讲说周公孔子,乐其道,不乐从事于俗;得所从,不择内外,奋而起:其进退不既合于义乎!铭如是,可以示于今与后也欤?」立拜手曰:「唯唯。

君祖子舆,濮州濮阳令。

父同,舒州望江令。

夫人之祖延宗,郓州司马;父进成,州洛交令。

男三人:畅、申、易,女三人,皆嫁为士人妻。

墓在河南缑氏县梁国之原。

其年月日,元和二年二月十日云。

◇女圹铭

女,韩愈退之第四女也,慧而早死。

愈之为少秋官,言佛夷鬼,其法乱治,梁武事之,卒有侯景之败,可一扫刮绝去,不宜使烂漫。

天子谓其言不祥,斥之潮州汉南海揭阳之地。

愈既行,有司以罪人家不可留京师,迫遣之。

女年十二,病在席,既惊痛与其父诀,又舆致走道撼顿,失食饮节,死于商南层峰驿,即瘗道南山下。

五年,愈为京兆,始令子弟与其姆易棺衾,归女之骨于河南之河阳韩氏墓葬之。

女死当元和十四年二月二日。

其发而归,在长庆三年十月之四日。

其葬在十一月之十一日。

铭曰:汝宗葬于是。

汝安归之。

惟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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