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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淳
淳字子叔,一名竺,颖川人。
初平中客荆州,后归曹公。
黄初初为博士给事中,有集二卷。
◇投壶赋
古者诸侯间于天子之事,则相朝也。
以正班爵,讲礼献功。
于是乃崇其威仪,恪其容貌。
繁登降之节,盛揖拜之数。
机设而弗倚,酒澄而弗举。
肃肃济济,其惟敬焉。
敬不可久,礼成于饫。
乃设大射,否则投壶。
植兹华壶,枭氏所铸。
厥高二尺,盘腹修ㄕ。
饰以金银,文以雕镂。
"案,当有四字一句。 "象物必具。
距筵七尺,杰焉植驻。
矢维二四,或柘或棘。
丰本纤末,调劲且直。
执{下}奉中,司射是职。
曾孙侯氏,与之乎皆得。
然后观夫投者之闲习,察妙巧之所极,骆驿联翩。
"案:当有四字一句。 "爰爰免发。
翻翻集集,不盈不缩。
应壶顺入,何其善也。
每投不空,四矢退效。
既入跃出,荏苒偃仰。
"案,此句有误字。 "黾勉趋下,余势振掉,又足乐也。
拟议于此,命中于彼。
动之如志,靡有违。
譬诸为政,群职罔弛也。
左右毕投,效奇数钧。
列置功{下},称善告贤。
三载考绩,幽明始分也。
比投不释,增是自遂。
虽往有功,义所不贵。
春秋贬,亦犹是类也。
若乃撮矢作骄,累掇联取。
一往纳二,巧无与耦。
斯乃绍、伦之才,尤异之手也。
柯列葩布,匪罕匪稠。
虽就置犹弗然,矧回绝之所投。
惟兹巧之妙丽,亦希世之寡俦。
调心术于混冥,适容体于便安。
纷纵奇于施舍,显必中以微观。
悦举坐之耳目,乐众心而不倦。
环玮百变,恶可穷赞。
"《艺文类聚》七十四"
◇上受命述表
臣闻《雅》、《颂》作于盛德,典谟兴于茂功。
德盛功茂,传序弗忘。
是故竹帛以载之,金石以声之,垂诸来世,万载弥光,陛下以圣德应期,龙飞在位。
其有天下也,恭己以受天子之籍,无为而四海顺风。
若乃天地显应,休征祥瑞,以表圣德者,不可胜载,铄乎焕显,真神明之所以祚命世之令主也。
凡自能言之类,莫不讴叹于野,执笔之徒,咸竭文思,献诗上颂。
臣抱疾伏蓐,作书一篇。
欲谓之颂,则不能雍容盛懿,列伸玄妙;欲谓之赋,又不能敷演洪烈,光扬缉熙。
故思竭愚,称受命述。
"《艺文类聚》十"
◇受命述
伊上天阐载,自民主肇建,历听风声,陶唐为盛,虞夏受终,殷周革命,有禅而帝,有代而王。
禅代虽殊,大小繇同。
于是以汉历在魏,赤运归黄也。
是故大魏之业,皇耀震霆。
肃清宇内,万邦有截。
师义翼汉,奉礼不越。
饰躬戮力,茂亮弘烈。
树深根以厚基,播醇泽以酿味。
含光而弗耀,戢翼而弗发。
将俟圣嗣,是遂是达。
圣嗣承统,爰宣重光。
陈锡裕下,民悦无疆。
三神宜厘,四灵顺方。
元龟介玉,应龙粹黄。
若云魏德,据兹以昌。
尔乃鸣玉陟坛,三缙以俟。
既受休命,龙旋凤峙。
煌煌厥晖,穆穆容止。
临下有赫,允也天子。
既践帝位,纳玺要绂。
太常司燎,升炮告类。
璋峨峨,髦士棣棣。
跄跄圣躬,御策以莅。
巍巍乎崇功,显显乎德容。
信帝者之壮业,天休之所锺也。
于时天地咸和,日月光精;氛不作,风尘弭清。
凡在坛场之位,举目平广庭,莫不君臣和德,咸玉色而金声。
屡省万机,访谋老成,治咏儒墨,纳策公卿。
昧旦孜孜,夕惕干干。
务在谐万国,叙彝伦,而折不若,怀远人。
混六合之风,纳于仁寿之门,刑错靡试,偃伯靡军。
然后乃勤功岱岳,升中上玄,斯因我皇之大摹,思心之所存也。
"《艺文类聚》十"◇汉鸿胪陈纪碑"《艺文类聚》作「锺纪」,误"
君讳纪,字元方,太丘君之元子也。
始祖有虞,受禅陶唐,亦以命禹,其后妫满。
当周武王时,祚土于陈,君其世也。
君生应干坤之纯质,受嵩岳之精粹,内苞九德,外兼百行,川深沦于不测,胆智应于无方,弘裕足以容众,矜严足以正己。
然后研几道艺,涉览文学。
凡前言往行,竹帛所载,靡不悉该其善也。
焉其诱人也,是以令闻广誉,寒于天渊;仪形嘉诲,范乎人伦。
存乎本传,故略举其著于人事者焉。
显考以茂行崇冠先俦,季弟亦以英才知名当也。
孝灵之初,并遭党锢,俱处于家,号曰三君。
故得奉常供养,以循子道,亲执馈食,朝夕竭欢。
及太丘君疾病终亡,丧过乎哀,崩伤呕血,如此者数焉。
服礼既除,戚容弥甚,闻名心矍,言及陨涕,虽大舜之终慕,曾参之自尽,无以喻也。
豫州刺史嘉懿至德,命敕百城,图画形象,于今遗称,越在民口。
既处隐约,潜躬味道,足不逾阈。
乃覃思著书三十余万言,言不务华,事不虚设,其所交释合赞,规圣哲而后建旨明归焉,今所谓《陈子》者也。
初平之元,禁罔蠲除,四府并辟,弓旌交至。
虽崇其礼命,莫敢屈用。
大将军何进表选明儒,君为举首。
公车特征,起家拜五官中郎将,到迁侍中,旬有八日,出相平原。
会孝灵晏驾,贼臣秉政,肆其凶虐,剥乱宇内,州郡幅裂,戎舆并戒。
君冒犯锋矢,勤恤民隐,驯之以礼教,示之以知耻,视事未期,士女向方。
会刺史败于黄巾,幽冀二州,争利其土。
君料敌知难,不忍其民为己致死,乃辞而去之。
于是故老随慕,攀辕持毂,轮不得转。
遂晨夜间行,寓于邳郯之野。
袁术恣睢,僭号江淮,图覆社稷,结婚吕布,斯事成重,必不测救。
君谂布不从,遂与成婚,送女在途。
君为国深忧,乃奋策出奇,以夺其心,卒使绝好,追女而还。
离逖奸谋,使不得成,国用安,君之力也。
唯帝念功,命作尚书令。
会车驾幸许,拜大鸿胪。
实掌九仪,四门穆穆,遂登补衮阙,以熙帝载。
不幸寝疾,年七十有一,建安四年六月卒。
惜乎怀道处否,登庸日寡,实使大业不究,元勋靡建,兹海内所为嗟悼,凡百所以失望也。
天子愍焉,使者吊祭,郡卿以下,临丧会葬。
有子曰群,追惟蓼莪罔极之恩,乃与邦彦、硕老,咨所以计功称伐,铭赞之义,遂树斯石,用监于后,其辞曰:
於穆上德,时惟我君。
固天纵之,允锺厥纯。
命世作则,实绍斯文。
遭险龙潜,抗志浮云。
所贵在己,乐存事亲。
虽处畎亩,天子屡闻。
乃阶郎将,陪帝作邻。
平原寇深,遂辞其民。
思齐古公,土是因。
不忘谂国,惠我无垠。
复命喉舌,秉国之均。
爰登卿士,媚兹一人。
如何穹苍,不授遐年。
鲜厥在位,每怀不申。
股肱或亏,朝谁与询?茕茕小子,号泣于。
勒铭表德,久而弥新。
"《古文苑》,又略见《艺文类聚》四十九"◇孝女曹娥碑
孝女曹娥者,上虞曹盱之女也。
其先与周同礻,末胄荒沈,爰来适居。
盱能抚节案歌、婆娑乐神。
以汉安二年五月,时迎伍君,逆涛而上,为水所淹,不得其尸。
时娥年十四,号慕思盱,哀吟泽畔,旬有七日,遂自投江死,经五日,抱父尸出。
以汉安迄于元嘉元年,青龙在辛卯,莫之有表,度尚设祭诔之。
辞曰:伊惟孝女,晔晔之姿。
偏其反而,令色孔仪。
窈窕淑女,巧笑倩兮。
宜其家室,在洽之阳。
待礼未施,嗟丧慈父。
彼苍伊何,无父孰怙?诉神告哀,赴江永号。
视死如归,是以眇然。
轻绝投入,沙泥翩翩。
孝女乍沈乍浮,或泊洲屿,或在中流。
或趋湍濑,或还波涛。
千夫失声,悼痛万余。
观者填道,云集路衢。
流泪掩涕,惊恸国都。
是以哀姜哭市,杞崩城隅。
或有克面引镜,耳用刀。
坐台待水,抱树而烧。
於戏孝女,德茂此俦。
何者大国,防礼自修。
岂况庶贱,露屋草茅。
不扶自直,不镂而雕。
越梁过宋,比之有殊。
哀此真厉,千载不沦。
乌呼哀哉!乱曰:
名勒金石,质之干坤。
岁数历祀,丘墓起坟。
光于后土,显照天人。
生贱死贵,利之义门。
何怅华落,雕零早分。
葩艳窈窕,永世配神。
若尧二女,为湘夫人。
时效仿佛,以昭后昆。
"《古文苑》。 "
◎陈群
群字长文,颖川许昌人。
大鸿胪纪子。
蜀先主为豫州牧,辟为别驾。
后举秀才,除柘令,不行。
司空曹公辟为西曹掾,除萧赞长平令。
父丧去官。
后以司徒掾举高第,为治书侍卿史,转参丞相军事。
魏国建,迁御史中丞,转侍中,领丞相东西曹掾。
文帝即王位,封昌武亭侯,徙尚书。
及受禅,迁尚书仆射,加侍中,徙尚书令,进封颖卿侯,领中领军;又为镇东大将军,领中护军,录尚书事。
明帝即位,进封颖阴侯,代王朗为司空。
青龙四年卒,谥曰靖侯。
有集五卷。
◇明帝莅政上疏
《诗》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又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道自近始,而化洽于天下。
自丧乱以来,干戈未戢,百姓不识王教之本,惧其陵迟已甚。
陛下当盛魏之隆,荷二祖之业,天下想望至治,唯有以崇德布化,惠恤黎庶,则兆民幸甚。
夫臣下雷同,是非相蔽,国之大患也。
若不和睦,则有雠党,有雠党则毁誉无端,毁誉无端则真伪失实,不可不深防备,有以绝其源流。
"《魏志·陈群传》"
◇谏谥皇女淑平原公主疏
长短有命,存亡有分。
故圣人制礼,或抑或致,以求厥中。
防墓有不修之俭,嬴博有不归之魂,夫大人动合天地,垂之无穷,又大德不逾闲,动为师表故也。
八岁下殇,礼所不备,况未期月,而以成人礼送之,加为制服,举朝素衣,朝夕哭临,自古以来,未有此比。
而乃复自往视陵,亲临祖载。
愿陛下抑割无益有损之事,但悉听群臣送葬,乞车驾不行,此万国之至望也。
闻车驾欲幸摩陂,实到许昌,二宫上下,皆悉俱东,举朝大小,莫不惊怪。
或言欲以避衰,或言欲于便处移殿舍,或不知何故。
臣以为吉凶有命,祸福由人,移徙求安,则亦无益。
若必当移避,缮治金墉城西宫,及孟津别宫,皆可权时分止。
可无举宫暴露野次,废损盛节蚕农之要。
又贼地闻之,以为大衰,加所烦费,不可计量。
且由吉士贤人,当盛衰,处安危,秉道信命,非徙其家,以宁乡邑,从其风化,无恐惧之心。
况乃帝王万国之主,静则天下安,动则天下扰;行止动静,岂可轻脱哉?"《魏志·陈群传》"
◇谏营治宫室疏"青龙三年三月"
禹承唐、虞之盛,犹卑宫室而恶衣服,况今丧乱之后,人民至少,比汉文、景之时,不过一大郡。
加边境有事,将士劳苦,若有水旱之患,国家之深忧也。
且吴、蜀未灭,社稷不安。
宜及其未动,讲武劝农,有以待之。
今舍此急而先宫室,臣惧百姓遂困,将何以应敌?昔刘备自成都至白水,多作传舍,兴费人役,太祖知其疲民也。
今中国劳力,亦吴蜀之所愿。
此安危之机也。
惟陛下虑之。
"《魏志·陈群传》"
◇又疏谏治宫室"青龙三年三月"
昔汉祖唯与项羽争天下,羽已灭,宫室烧焚,是以萧何建武库、太仓,皆是要急,然犹非其壮丽。
今二虏未平,诚不宜与古同也。
夫人之所欲,莫不有辞,况乃天王,莫之敢违。
前欲坏武库,谓不可不坏也;后欲置之,谓不可不置也。
若必作之,固非臣下辞言所屈;若少留神,卓然回意,亦非臣下之所及也。
汉明帝欲起德阳殿,锺离意谏,即用其言,后乃复作之;殿成,谓群臣曰:「锺离尚书在,不得成此殿也。
」夫王者岂惮一臣,盖为百姓也。
今臣曾不能少凝圣听,不及意远矣。
"《魏志·陈群传》"
◇谏追封太后父母
陛下以圣德应运受命,创业革制,当永为后式。
案典籍之文,无妇人分土命爵之制。
在礼典,妇因夫爵。
秦违古法,汉氏因之,非先王之令典也。
"《魏志·卞后传》"
◇荐管宁臣闻王者显善以消恶,故汤举伊尹,不仁者远。
伏见征士北海管宁,行为世表,学任人师,清俭足以激浊,贞正足以矫时,前虽征命,礼未优备。
昔司空荀爽,家拜光禄;先儒郑玄,即授司农。
若加备礼,庶必可致。
至延西序,坐而论道,必能昭明古今,有益大化。
"《魏志·管宁传》注引《傅子》"
◇奏请魏王受禅汉自安帝已来,政去公室,国统数绝,至于今者,唯有名号,尺土一民皆非汉有,期运久已尽,历数久已终,非适今日也。
是以桓、灵之间,诸明图纬者皆言「汉行气尽,黄家当兴」。
殿下应期,十分天下而有其九,以服事汉,群生注望,遐迩怨叹。
是故孙权在远称臣,此天人之应,异气齐声。
臣愚以为虞夏不以谦辞,殷周不吝诛放,畏天知命,无所与让也。
"《魏志·武帝纪》注引《魏略》,侍中陈群、尚书桓阶奏。 "
◇奏定历
历数难明,前代通儒,多共纷争。
黄初之元,以四分历久远疏阔,大魏受命,宜正历明时。
韩翊首建黄初,犹恐不审,故以干象互相参校。
其所校日月行度,弦望朔晦,校历三年,更相是非,舍本即末,争长短而疑尺丈,竟无时而决。
案三公议,皆综尽典理,殊途同归。
欲使效之玑,各尽其法。
一年之间,得失足定,合于事宜。
"《晋书·律历志中》,《宋书·历志上》。 "
◇复肉刑议臣父纪以为,汉除肉刑而增加笞,本兴仁恻而死者更众,所谓名轻而实重者也。
名轻则易犯,实重则伤民。
《书》曰:「惟敬五刑,以成三德。
」《易》著劓、刖、灭趾之法,所以辅政助教,惩恶息杀也。
且杀人偿死,合于古制;至于伤人,或残毁其体而裁翦毛发,非其理也。
若用古刑,使淫者下蚕室,盗者刖其足,则永无淫放穿窬之奸矣。
夫三千之属,虽示可悉复,若斯数者,时之所患,宜先施用。
汉律所杀殊死之罪,仁所不及也。
其余逮死者,可以刑杀。
如此,则所刑之与所生足以相贸矣。
今以笞死之法易不杀之刑,是重人支体而轻人躯命也。
"《魏志·陈群传》"
◇追尊始祖太王为高皇议"太和三年六月"
周武追尊太王、王季、文王皆为王,是时周天子以王为号,追尊即同,故谓不以卑临尊也。
魏以皇帝为号,令追号皇曾祖,中常侍大长秋特进君为王,乃以卑临尊也。
故汉祖尊其父为上皇,自是以后,诸侯为帝者,皆尊其父为皇也。
大长秋特进君宜号高皇。
载主宜以金根车,可遣大鸿胪持节,乘大使车,从驺骑奉印绶,即邺庙以太牢告祠。
"《通典》七十二"
◇诸王国相不应为国王服斩议
诸王相国不应为国王服斩,古今异制,损益不同。
古者诸侯专国子人。
至汉初,患诸王子强暴,夺之权,食租而已。
乃选贤,能代王居国,相王为善,否则弹纠。
国家置王以下之吏,非陪臣之谓也。
《礼记》虽有「与诸侯为亲服斩」者,盖谓异于国臣,与有亲于王斩耳。
虽陪臣,不亲,犹不为服。
岂专帝臣,而为蕃王服斩?未有实不为臣而名称臣。
若欲假虚名以优王者,欲崇君臣而服,纠其罪。
名实既借,君臣义乖,遗礼失教,难以为典。
近防辅小吏,尚不称臣,况剖符帝臣而称臣妾于藩王!若使正名为王臣,则尚书当称陪臣,则王正臣不可不服,则不宜还纠王罪。
若不称陪臣,俱言臣者,此为王与天子同臣也。
"《通典》八十八"◇与诸葛亮书问刘巴消息
刘君子初。
"《蜀志·刘巴传》"
◇汝颖人物论荀文若、公达、休若、若,仲豫,当今并无对。
"《魏志·荀传》注引《荀氏家传》。 "
◎田豫
豫字国让,渔阳雍奴人。
少事刘先主,去,从公孙瓒,守东州令。
曹公召为丞相军谋掾,除颖阴朗陵令,历弋阳、南阳二郡太守。
文帝初,迁使持节护乌丸校尉,明帝时转汝南太守,加殄夷将军,寻以本官督青州诸军事。
济王时迁使持节护匈奴中郎将,加振威将军,领并州刺史,征为卫尉。
屡乞逊位,拜太中大夫,食卿禄。
卒年八十一。
◇答司马宣王书
年过八十而以居位,譬犹钟鸣漏尽,而夜行不休,是罪人也。
"《魏志·田豫传》"
◎孙炎
炎字叔然,乐安人,受学郑康成之门,征为秘书监,不就。
有《礼记注》三十卷,《尔雅注》三卷。
◇答或问或问:「长吏迁,在传舍而死,彼迎吏未至,此二国吏服谁当轻重?」孙叔然答曰:「古者诸侯以国为家,卫出其君于襄牛,不书出奔,以未出境也。
」卫侯奔死乌,《传》曰:「犹在境内,则卫君也。
」虽出传舍,固当以君服之彼迎吏,依「娶女有吉日,夫死斩吊」,既葬除之。
《通典》九十九
◎董遇
遇字季直,弘农人。
建安初举孝廉,稍迁黄门侍郎,后转冗散。
黄初中出为郡守。
明帝时历侍中大司农。
有《周易注》十卷,《春秋左氏传章句》三十卷,《老子训注》二卷。
◇祖腊议
土行之君,故宜以未祖,以丑腊,为得盛终之节,不可以戌祖辰腊也。
"《初学记》四《腊十三》引《魏名臣奏》。 大司农董遇议云云,又见《御览》三十三"
◎韩暨
暨字公至,南阳堵阳人。
刘表辟除宜城长,曹公平荆州,辟丞相士曹属,迁乐陵太守。
黄初初封宜城亭侯,寻迁太常,进封南乡亭侯。
青龙中为太中大夫。
景初二年逊位,加司徒。
卒,谥曰恭。
◇临终上疏
生有益于民,死犹不害于民。
况臣备位台司,在职日浅,未能宣扬圣德,以广益黎庶。
寝疾弥留,奄即幽冥。
方今百姓农务,不宜劳役,乞不令洛阳士民供设丧具。
惧国典有常,使臣私愿不得展从,谨冒以闻,惟蒙哀许。
"《魏志·韩暨传》注引《楚国先贤传》"
◇奏外祖母无服
天子降周,为外祖母无服。
"《通典》八十一太和六年,明帝有外祖母之丧,太常韩暨奏。 "
◇临终遗言
夫俗奢者示之以俭,俭则节之以礼,历见前代。
送终过制,失之甚矣。
尔曹敬听吾言,敛以时服,葬以土藏,穿毕便葬,送以瓦器,慎勿有增益。
"《魏志·韩暨传》注引《楚国先贤传》"
◎司马芝芝字子华,河南温人。
避乱荆州,曹公以为管长,历济南主簿,迁广平令,又迁大理正,历甘陵、沛、阳平太守。
黄初中入为河南尹。
明帝即位,封关内侯,拜大司农。
◇考竟曹洪乳母等事无涧神上疏
诸应死罪者,皆当先表须报。
前制书禁绝淫祀以正风俗,今当等所犯妖刑,辞语始定,黄门吴达诣臣,传太皇太后令。
臣不敢通,惧有救护,速闻圣听,若不得已,以垂宿留。
由事不早竟,是臣之罪。
是以冒犯常科,辄敕县考竟,擅行刑戮,伏须诛罚。
"《魏志·司马芝传》。 "
◇奏请崇本抑末
王者之治,崇本抑末,务农重谷,《王制》:「无三年之储,国非其国也。
」《管子·区言》以积谷为急。
方今二虏未灭,师旅不息,国家之要,唯在谷帛。
武皇帝特开屯田之官,专以农桑为业。
建安中,天下仓廪充实,百姓殷足。
自黄初以来,听诸典农治生,各为部下之计,诚非国家大体所宜也。
夫王者以海内为家,故《传》曰:「百姓不足,君谁与足!」富足之由,在于不失天时而尽地力。
今商旅所求,虽有加倍之显利,然于一统之计,巳有不赀之损,不如恳田益一亩之收也。
夫农民之事田,自正月耕种,耘锄条桑,耕种麦,获刈筑场,十月乃毕。
治廪系桥,运输租赋,除道理梁,堇涂室屋,以是终岁,无日不为农事也。
今诸典农,各言「留者为行者宗田计,课其力,势不得不尔。
不有所废,则当素有余力」。
臣以为不宜复以商事杂乱,专以农桑为务,于国计为便。
"《魏志·司马芝传》"
◇议盗官练事夫刑罪之失,失在苛暴。
今赃物先得而后讯其辞,若不胜掠,或至诬服。
诬服之情,不可以折狱。
且简而易从,大人之化也。
不失有罪,庸世之治耳。
今宥所疑,以隆易从之义,不亦可乎!"《魏志·司马芝传》迁大理正,有盗官练置都厕上者,吏疑女工,收以付狱,芝曰云云,太祖从其议。 "
◇与群下教
盖君能设教,不能使吏必不犯也。
吏能犯教,不能使君必不闻也。
夫设教而犯,君之劣也;犯教而闻,吏之祸也。
君劣于上,吏祸于下,此政事所以不理也。
可不各勉之哉!"《魏志·司马芝传》"
◇门干盗簪辞不符下教
凡物有相似而难分者,自非离娄,鲜能不惑。
就其实然,循行何忍重惜一簪,轻伤同类乎!其寝勿问。
"《魏志·司马芝传》"
◇与刘节书君为大宗,加股肱郡,而宾客每不与役。
既众庶怨望,或流声上闻,今条同等为兵,幸时发遣。
"《魏志·司马芝传》"
◇答刘绰问
河南尹丞刘绰问曰:「士孙德祖以乐陵太守被书迁陈留,已受印绶,迎吏虽未至,左右已达,未入境而亡。
不知乐陵送故吏当持重乎?陈留迎吏当持重乎?」河南尹司马芝答曰:「德祖见陈留太守,故乐陵守耳。
乐陵吏以旧君服,复何疑也?」"《通典》九十九"
刘绰难云:「虽去乐陵,其义未绝,陈留虽迎,其恩未加。
今使恩未加而服重,恩未绝而服轻乎?《礼》『娶女有吉日而女死,婿齐衰而吊,既葬除之。
』谓乐陵宜三年矣。
」芝答:「德祖已受帝命,君名已定,乃欲以成名之君,比未成之妇,何邪!」"同上"
绰又难:「陈留之吏,既未相见,而使三年,是责非时之恩。
《礼》云:『仕而未有禄,违而君薨,弗为之服,明服以恩,不以名也。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