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三国文 卷二十一·魏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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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三国文》 卷二十一·魏二十一 严可均辑

◎夏侯

字元让,沛国谯人,武帝族兄,积功至前将军。

文帝受禅,拜大将军,卒谥忠侯。

◇与石威则书

授孙贲以长沙,业张津以零桂。

"《吴志·孙策传》注引虞喜《志林》"◎夏侯惠

惠字稚权,征西将军渊子,为散骑黄门侍郎,迁燕相乐安太守。

有集二卷。

◇景福殿赋

周步堂宇,东西眷眄。

彩色光明,粲烂流延,素壁皓养,赫奕倩练。

尔乃察其奇巧,观其微形。

岑纡曲,盘牙欹倾。

或夭矫而云起,或诘曲而钚萦。

众木附枝以连注,栾梧倚亚而相经。

若乃仰观绮窗,周览菱荷。

流彩的),微秀发华。

纤茎葳蕤,顺风扬波。

含光内耀,婀袅纷葩。

曾栌外周,榱桷内附。

或因势以连接,或邪诡以盘构。

于是乎飞阁连延,驰道四周。

高楼承云,列观若浮。

挹朝露之华精,漱醴泉之清流。

"《艺文类聚》六十二"乃造彼鞠室。

"《文选》何晏《景福殿赋》注。 "

乃涉乎文陛,以登华殿。

"《文选》沈约《齐安陆王碑文》注。 案:此二条《选》注作「夏侯权」,当是夏侯稚权,转写脱「稚」字耳。 "

◇荐刘劭

伏见常侍刘劭,深忠笃思,体周于数。

凡所错综,源流弘远。

是以群才大小,咸取所同而斟酌焉。

故性实之士,服其平和良正;清静之人,慕其玄虚退让;文学之士,嘉其推步详密;法理之士,明其分数精比;意思之士,知其沈深笃固;文章之士,爱其著论属辞;制度之士,贵其化略较要;策谋之士,赞其明思通微。

凡此诸论,皆取适己所长。

而举其支流者也。

臣数听其清谈,览其笃论,渐渍历年,服膺弥久,实为朝廷奇其器量。

以为若此人者,宜辅翼机事,纳谋帏幄,当与国道俱隆,非世俗所常有也。

惟陛下垂优游之听,使劭承清闲之欢,得自尽于前,则德音上通,军日新矣。

"《魏志·刘劭传》"

◎夏侯玄

玄字太初,渊从孙,明帝时为散骑黄门侍郎,左迁羽林监。

齐王即位,迁散骑常侍中护军,出为征西将军,征拜大鸿胪,徙太常。

嘉平六年为司马师所杀,夷三族。

有集三卷。

◇皇胤赋

览二仪之上体,本人伦之大纪。

道莫崇于后辟,统莫大于承祀。

伊皇衢之光赫,享干坤之元祉,在太和之五载,肇皇胤之盛始。

时惟孟秋,和气淑清。

良辰既启,皇子诞生,尔乃发恺悌之明诏,振湛恩之丰沛。

殊惠洽乎黎民,崇施畅于无外。

爵群兆以布德,赦殊死以示仁。

黔首咏而齐乐,愿皇祚之日新。

"《艺文类聚》四十五、《初学记》十"

◇时事议

夫官才用人,国之柄也,故铨衡专于台阁,上之分也;孝行存乎闾巷,优劣任之乡人,下之叙也。

夫欲清教审选,在明其分叙,不使相涉而已。

何者?上过其分,则恐所由之不本,而干势驰惊之路开;下逾其叙,则恐天爵之外通,而机权之门多矣。

夫天爵下通,是庶人议柄也;机权多门,是纷乱之原也。

自州郡中正品度官才之来,有年载矣。

缅缅纷纷,未闻整齐。

岂非分叙参错,各失其要之所由哉?若令中正但考行伦辈,伦辈当行均,斯可官矣。

何者?夫孝行著于家门,岂不忠恪于在官乎?仁恕称于九族,岂不达于为政乎?义断行于乡党,岂不堪于事任乎?三者之类,取于中正,虽不处其官名,斯任官可知矣。

行有大小,比有高下,则所任之流,亦焕然明别矣。

奚必使中正干铨衡之机于下,而执机柄者有所委仗于上?上下交侵,以生纷错哉。

且台阁临下,考功校否。

众职之属,各有官长。

旦夕相考,莫究于此。

闾阎之议,以意裁处,而使匠宰失位,众人驱骇。

欲风俗清静,其可得乎?天台县远,众所绝意。

所得至者,更在侧近。

孰不修饰以要所求?所求有路,则修己家门者,已不如自达于乡党矣。

自达乡党者,已不如自求之于州邦矣。

苟开之有路,而患其饰真离本,虽复严责中正,督以刑罚,犹无益也。

岂若使各帅其分,官长则各以其属能否献之台阁。

台阁则据官长能否之第,参以乡闾德行之次,拟其伦比,勿使偏颇。

中正则唯考其行迹,别其高下,审定辈类,勿使升降。

台阁总之,如其所简,或有参错,则其责负自在有司。

官长所第,中正辈拟,比随次率而用之。

如其不称,责负在外。

然则内外相参,得失有所,互相形检,孰能相饰?斯则人心定而事理得,庶可以静风俗而审官才矣。

古之建官,所以济育群生,统理民物也。

故为之君长以司牧之。

司牧之主,欲一而专。

一则官任定而上下安,专则职业修而事不烦。

夫事简业修,上下相安,而不治者,未之有也。

先王建万国,虽其详未可得而究,然分疆画界,各守土境,则非重累羁绊之体也。

下考殷周五等之叙,徒有小大贵贱之差,亦无君官臣民而有二统互相牵制者也。

夫官统不一,则职业不修;职业不修,则事何得而简?事之不简,则民何得而静?民之不静,则邪恶并兴,而奸伪滋长矣。

先王达其如此,故专其职司,而一其统业。

始自秦世,不师圣道,私以御职,奸以待下,惧宰官之不修,立监牧以董之;畏督监之容曲,设司察以纠之。

宰牧相累,监察相司。

人怀异心,上下殊务。

汉承其绪,莫能匡改。

魏室之隆,日不暇及。

五等之典,虽难卒复,可粗立仪准,以一治制。

今之长吏,皆君吏民。

横重以郡守,累以刺史。

若郡所摄,唯在大较,则与州同,无为再重,宜省郡守,但任刺史;刺史职存,则监察不废。

郡吏万数,还亲农业,以省烦费,丰财殖谷,一也。

大县之才,皆堪郡守,是非之讼,每生意异,顺从则安,直己则争。

夫和羹之美,在于合异,上下之益,在能相济。

顺从乃安,此琴瑟一声也,荡而除之,则官省事简,二也。

又干郡之吏,职监诸县,营护党亲,乡邑旧故,如有不副,而因公掣顿,民之困弊,咎生于此。

若皆并合,则乱原自塞,三也。

今承衰弊,民人凋落,贤才鲜少,任事者寡,郡县良吏,往往非一。

郡受县成,其剧在下。

而吏之上选,郡当先足。

此为亲民之吏,专得底下,吏者民命,而常顽鄙。

今如并之,吏多选清良者造职,大化宣流,民物获宁,四也。

制使万户之县,名之郡守;五千以上,名之都尉;千户以下,令长如故。

自长以上,考课迁用,转以能升,所牧亦增,此进才效功之叙也。

若经制一定,则官才有次,治功齐明,五也。

若省郡守,县皆径达,事不拥隔,官无留滞。

三代之风,虽未可必,简一之化,庶几可致便民省费,在于此矣。

文质之更用,犹四时之迭兴也。

王者体天理物,必因弊而济通之。

时弥质则文之以礼,时泰侈则救之以质。

今承百王之末,秦汉余流,世俗弥文,宜大改之,以易民望。

今科制自公列侯以下,位从大将军以上,皆得服绫锦、罗绮、纨素、金银、饰镂之物,自是以下,杂彩之服,通于贱人。

虽上下等级,各示有差,然朝臣之制,已得侔至尊矣;玄黄之采,已得通于下矣。

欲使市不鬻华丽之色,商不通难得之货,工不作雕刻之物,不可得也。

是故宜大理其本,准度古法文质之宜,取其中则,以为礼度,车舆服章,皆从质朴,禁除末俗华丽之事,使干朝之家,有位之室,不复有锦绮之饰,无兼采之服、纤巧之物。

自上以下,至于朴素之差,示有等级而已,勿使过一二之觉。

若夫功德之赐,上恩所特加,皆表之有司,然后服用之。

夫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

朴素之教,兴于本朝。

则弥侈之心自消于下矣。

"《魏志·夏侯玄传》,太傅司马宣王问以时事,玄议以为。 "

◇答司马宣王书汉文虽身衣弋绨,而不革正法度,内外有僭拟之服,宠臣受无限之赐。

由是观之,似指立在身之名,非笃齐治制之意也。

今公侯命世作宰,追踪上古,将隆至治,抑末正本。

若制定于上,则化行于众矣。

夫当宜改之时,留殷勤之心,令发之日,下之应也犹响寻声耳,犹垂谦谦,曰「待贤能」,此伊周不正殷姬之典也。

窃未喻焉。

"《魏志·夏侯玄传》"

◇肉刑论

夫天地之性,人物之道,岂自然当有犯何!荀、班论曰:「治则刑重,乱则刑轻。

」又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

」是百王之所同也。

夫死刑者,杀妖逆也。

伤人者不改,斯亦妖逆之类也。

如其可改,此则无取于肉刑也。

如云死刑过制,生刑易犯,罪次于古当生今独死者,皆可募行肉刑。

及伤与盗,吏受赇枉法,男女淫乱,死者皆复古刑,斯罔之于死,则陷之肉刑矣。

舍死折骸,又何辜也?犹称以满堂而聚饮,有一人向隅而泣者,则一堂为之不乐。

此亦愿理其平,而必以肉刑施之,是仁于当杀,而忍于断割;惧于易犯,而安于为虐。

哀泣奚由而息?堂上焉得泰邪?仲尼曰:「既富且教。

」又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

」何用断截乎下愚不移,以恶自终?所谓翦妖也,若饥寒流沟壑,虽大辟不能制也,而况肉刑哉!赭衣满道,有鼻者丑,终无益矣。

"《通典》一百六十八"

◇答李胜难肉刑论

圣贤之治也。

能使民迁善而自新。

故《易》曰:「小惩而大戒。

」陷夫死者,不戒者也。

能惩戒则无刻截,刻截则不得反善矣。

"《通典》一百六十八"

暴之取死,此自然也。

伤人不改,纵暴滋多,杀之可也。

伤人而能改悔,则岂须肉刑而后止哉!杀人以除暴,自然理也。

断截之政,末俗之所云耳。

孔少府曰:「杀人无所,斫人有小疮。

」故刖趾不可以报尸,而髡不足以偿伤。

伤人一寸而断其支体,为罚已重,不厌众心也。

"《通典》一百六十八"

◇乐毅论

世人多以乐毅不时拔莒即墨为劣,是以叙而论之。

夫求古贤之意,宜以大者远者先之,必迂回而难通,然后已焉可也。

今乐氏之趣,或者其未尽乎?而多劣之,是使前贤失指于将来,不亦惜乎!观乐生遗燕惠王书,其殆庶乎机、合乎道以终始者与?其喻昭王曰:「伊尹放太甲而不疑,太甲受放而不怨,是存大业于至公,而以天下为心者也。

」夫欲极道之量,务以天下为心者,必致其主于盛隆,合其趣于先王。

苟君臣同符,斯大业定矣。

于斯时也,乐生之志千载一遇也,亦将行千载一隆之道,岂其局迹当时,止于兼并而已哉?夫兼并者,非乐生之所屑;强燕而废道,又非乐生之所求也。

不屑苟得,则心无近事;不求小成,斯意兼天下者也。

则举齐之事,所以运其机而动四海也。

夫讨齐以明燕主之义,此兵不兴于为利矣;围城而害不加于百姓,此仁心著于遐迩矣;举国不谍其功,除暴不以威力,此至德全于天下矣;迈全德以率列国,则几于汤武之事矣。

乐生方恢大纲,以纵二城;牧民明信,以待其弊。

使即墨莒人顾仇其上,愿释干戈,赖我犹亲,善守之智,无所之施。

然则求仁得仁,即墨大夫之义也;仕穷则从,微子适周之道也。

开弥广之路,以待田单之徒;长容善之风,以申齐士之志。

使夫忠者遂节,通者义著。

昭之东海,属之华裔。

我泽如春,下应如草。

道光宇宙,贤者托心。

邻国倾慕,四海延颈。

思戴燕主,仰望风声。

二城必从,则王业隆矣。

虽淹留于两邑,乃致速于天下。

不幸之变,世所不图。

败于垂成,时运固然。

若乃逼之以威,劫之以兵,则攻取之事,求欲速之功。

使燕齐之士,流血于二城之间。

侈杀伤之残,示四国之人。

是纵暴易乱,贪以成私。

邻国望之,其犹豺虎。

既大堕称兵之义,而丧济弱之仁。

亏齐士之节,废廉善之风。

掩宏通之度,弃王德之隆。

虽二城几于可拔,霸王之事,逝其远矣。

然则燕虽兼齐,其与世主何以殊哉?其邻敌何以相倾?乐生岂不知拔二城之速了哉?顾城拔而业乖。

岂不知不速之致变?顾业乖而与变同。

繇是言之,乐生不屠二城,其亦未可量也。

"王右军书帖本《艺文类聚》二十三"

◇辨乐论

昔伏羲氏因时兴利,教民田渔,天下归之,时则有网罟之歌;神农继之,教民食谷,时则有丰年之咏;黄帝备物,始垂衣裳,则有龙衮之颂。

"《御览》五百七十一"

阮生云,律吕协则阴阳和,音声适则万物类。

天下无乐,而欲阴阳和调,灾害不生,亦以难矣。

此言律吕音声,非徒化治人物,可以调和阴阳,荡除灾害也。

夫天地定位,刚柔相摩,盈虚有时。

尧遭九年之水,忧民阻饥;汤遭七年之旱,欲迁其社。

岂律吕不和音声不通哉?此乃天然之数,非人道所协也。

"《御览》十六"

◇夏侯子

一舟之覆,无一毫不湿;一马之走,无一毫不动。

故大同万物不一也。

"《御览》八百九十七"

鲁人有善相马者,与予俱游。

夜方寐,闻马有行者。

鲁人惊曰:「七百里也。

」此暗中耳。

"同上"

一岂之行,一蚊之飞,圣人皆知之。

"《御览》九百四十五"

◎夏侯献献,明帝时中领军将军。

◇上明帝表

公孙渊昔年敢违王命,废绝计贡者,实挟两端:既恃阻险,又怙孙权,故敢跋扈恣睢。

海外宿舒,亲见贼权军众府库,知其弱少,不足凭恃,是以决计斩贼之使。

又高句丽貊与渊为仇,并为寇钞。

今外失吴援,内有胡寇,心知国家,能从陆道,势不得不怀惶惧之心。

因斯之时,宜遣使示以祸福。

奉车都尉弘,武皇帝时始奉使命,开通道路。

文皇帝即位,欲通使命,遣弘将妻子还归乡里,赐其车牛,绢百匹。

弘以受恩,归死国朝,无有还意。

乞留妻子,身奉使命。

公孙康遂称臣妾,以弘奉使称意,赐爵关内侯。

弘性果烈,乃心于国。

夙夜拳拳,念自竭效。

冠族子孙,少好学问:博通书记,多所关涉;口论速捷,辨而不俗;附依典诰,若出胸臆。

加仕本郡,常在人右。

彼方士人,素所敬服。

若当遣使,以为可使弘行。

弘乃自旧土习其国俗,为说利害。

辩足以动其意,明足以见其事。

才足以行之,辞足以见信。

若其计从,虽郦生之降齐王,陆贾之说尉他,亦无以远过也。

欲进远路,不宜释骐骥;将已笃疾,不宜废扁鹊。

愿察愚言也。

"《魏志·公孙度传》》注引《魏名臣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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