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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缓
缓字含度,昭子,历安西湘东王记室,迁中录事,卒,有集四卷。
◇照镜赋
夜筹已歇,晓钟将绝,窗外明来,帷前影灭。
荆王欲起,侍妾应还,前齐上幔,内阁除关。
开屏易迭,卷廉难攀,握头敛髻,钗子萦鬟。
阶边就水,盘中光映。
讶宿粉之犹调,笑残黄之不正,欲开奁而更饰,乃当窗而取镜。
台本王官氏姓温,背后铭文宜子孙,四面回风,若流水,句栏《匚盍》匝似城。
分明似无碍,影前弥可爱。
近来颜色不须红,即时好眉犹约黛,世间好镜自无多,唯闻一个比娥。
曾经玉女照,屡被仙人磨。
光明粉可怜。
"缺五字。 "论时不假著,法用自应须。
夏天金薄漠,秋日宝茱萸。
银缠辟鬼咒,翠厄护身符。
空处宜应描,非是畏钗梳。
"《艺文类聚》七十"
◎祖恒恒一作恒之,字景烁,范阳蓟人。
齐长水校尉冲之子,天监初为员外散骑侍郎,后迁至太府卿。
◇奏请用祖冲之甲子元历
臣先在晋已来,世居此职,仰寻黄帝至今十二代,历元不同,周天斗分,疏密亦异,当代用之,各垂一法。
宋大明中,臣先人改古法,以为正历,垂之于后,事皆符验,不可改张。
"《隋书·律历志》中,天监三年下诏定历,祖恒奏。 "
◇奏改历宜在来正史官今所用何承天历,稍与天乖,纬绪参差,不可承案。
被诏付灵台,与新历对课疏密,前期百日,并又再申,始自去冬,终於今朔,得失之效,并已月别启闻。
夫七曜运行,理数深妙,一失其源,则岁积弥爽。
所上脱可施用,宜在来正。
"《隋书·律历志》中,天监八年十一月,恒奏。 "◇浑天论
自古论天者多矣,而群氏纷纭,互相非毁。
窃览同异,稽之典经,仰观辰极,傍瞩四维,睹日月之升降,察五星之见伏,校之以仪象,核之以晷漏,则浑天之理,信而有征。
辄遗众说,附浑仪云。
《考灵曜》先儒求得天地相去十七万八千五百里,以晷景验之,失于过多。
既不显求之术,而虚设其数,盖夸诞之辞,宜非圣人之旨也。
学者多因其说,而未之革,岂不知寻其理欤,抑未能求其数故也。
王蕃所考,较之前说,不啻减半。
虽非揆格所知,而求之以理,诚未能遥趣其实,盖近密乎?辄因王蕃天高数,以求冬至、春分日高,及南戴日下去地中数。
法,令表高八尺,与冬至景长一丈三尺,各自乘,并而开方除之为法。
天高乘表高为实,实如法而一,得四万二千六百五十八里有奇,即冬至日高也,以天高乘冬至景长为实,实如法,得六万九千三百二十里有奇,即冬至南戴日下去地中数也,求春秋分数法,令表高及春秋分景长五尺三寸九分,各自乘并,而开方除之,为法,因冬至日高实,而以法除之,得六万七千五百二里有奇,即春秋分日高也。
以天高乘春秋分景长为实,实如法而一,得四万五千四百七十九里有奇,即春秋分南戴日下去地中数也。
南戴日下,所谓丹穴也。
推北极里数法,夜于地中表南,傅地遥望北辰纽星之末,令与表端参合。
以人目去表数及表高,各自乘,并而开方除之为法。
天高乘表高数为实,实如法而一,即北极纽星高数也。
天高乘人目去表为实,实如法,即去北戴极下之数也。
北戴斗极为空桐。
日去赤道表里二十四度,远寒近暑而中和。
二分之日,去天顶三十六度。
日去地中,冬夏春秋,辰昏昼夜,皆同度也,而有寒暑者,地气上腾,天气下降,故远日下而寒,近日下而暑,非有远近也。
犹火居上,虽远而炎,在傍虽近而微。
视日在傍而大,居上而小者,仰瞩为难,平观为易也。
由视有夷险,非远近之效也。
今悬珠于百仞之上,或置之于百仞之前,从而观之,则大小殊形。
先儒弗斯取验,虚繁翰墨,夷途顿辔,雄辞析辨,不亦迂哉。
今大寒在冬至后二气者,寒积而不消也。
大暑在夏至后二气者,暑积而未歇也。
寒暑均和,乃在春秋分后二气者,寒暑积而不平也。
譬之火始入室,而未甚温,弗事加薪,久而愈炽。
既移迁之,犹有余热也。
月行有中道,有阴道,有阳道,如姜岌说《周髀》云:日径千二百五十里,盖天乖谬,已详前识,无足采焉。
以浑象言之,失于过大矣。
张衡日月共径,当天周七百三十六分之一。
地广二百三十二分之一,案此而论,天周分母,圆周率也。
地广分母,圆径率也。
以八约之,得周率九十二,径率二十九,其率伤于周多径少,衡之疏也。
衡以日月之径居一度之半,又言八极之维,既非改定日月之径,又不明其理,饰辞华说,不足穷核者也。
望日月法,立于地中,以人目属径寸之管,而望日月,令日月大满管孔,及定管长,以管径乘天高,管长除之,即日月径也。
月阴精也,其形圆,其质禀日之光,而见其体,日光不照,则谓之魄,故月望之月,日月相望,人居其间,尽观其质故形圆也。
二弦之月,日照其侧,人观其旁,故半魄半明也。
晦朔之月,日照其表,人在其里,故形不见。
旧说曰,月行九道,斯盖未究月行之变,而假为其说。
谨案著作郎张东对三道九行曰:案《汉天文志》:日有三道,月有九行者,谓日月行黄道,为得其正。
或行黄道外,或行黄道内,内外及正行,因名三道,故曰房有四表三道,日月经房星南门,即为旱。
经房星北门,为水,日有三道者。
但内外差及正行之道也。
月有九行,谓青道二,出于黄道东,赤道二,出于黄道南,白道二,出于黄道西,黑道二,出于黄道北。
故郑玄注《月令》,立春春分,日行青道,月为之佐。
立夏夏至,日行赤道,月为之佐,立秋秋分,日行白道,月为之佐,立冬冬至,日行黑道,月为之佐,故月之九行,非为黄道外别有九道,交横释络,贯于缠舍。
但为日月既为动物,不能不小有盈缩,或行黄道内外。
又案日月以立春合宿在营室,即北方之星,色当言黑,春分宿日在奎,奎为西方之宿,色当言白。
而郑玄言立春春分,日行青道,盖以岁起于春,春在于东。
东方色青,故起青号,南西及北,三方准此,故知日月共有三道,实无九行。
但以因八节之差,顺四时之色,曲为立名,故月行言九,直举其实,故日道称三,三道九行,其义一也。
则云日之三道,躔于二十八宿,月之九行,经于八节宿。
"《隋书·天文志》上,《开元占经》一。 "姜岌此言非也,星犹月,禀日之光,然后乃见。
若星在日时,则应盈魄。
今既不然,故知星在日表,而常明也。
案星体自有光曜,非由禀日始明。
今星宿有时食,月在魄中,分明质见,则是星行亦在月里,不专在表。
又姜岌承二烛为喻,理亦迂迥,非实验也。
"《开元占经》一"
◇推地中法
先验昏旦,定刻漏分辰,次乃立仪表于准平之地,名日南表,漏刻上水居日之中,更立一表于南表影末,名日中表。
夜依中表,以望北极枢,面立北表,令参相直。
三表皆以悬准定,乃观三表直者,其立表之地。
即当子竿之正,三表曲者,地偏僻,每观中表,以知所偏中表在西,则立表处在地中之西,当更向东求地中。
若中表在东,则并表处在地中之东也。
当更向西求地中,取三表直者为地中之正。
又以春秋二分之日,旦始出东方半体,乃立表于中表之东,名曰东表。
令东表与日及中表参相直,是日之夕。
日入西方半体,又立表于中表之西,名曰西表。
亦从中表西望西表及日参相直,乃观三表直者,即地南北之中也。
若中表差近南,则所测之地在卯酉之南,中表差在北,则所测之地,在卯酉之北,进退南北,求三表直正东西者,则其地处中。
居卯西之正也。
"《隋书·天文志》上,祖恒错综经注,以推地中,其法云云。 "◎朱史
史爵里未详。
◇定天论
日一千六百七十里,周天六十万二百二十一里,径率求之,得十九万四千一百六十四里,即天东西南北相去之数也。
求之得九万七千六百里,即春秋分日天去地之数也。
夏至日天去地上八万一千三百九十四里,冬至之日,为天去地上十万六千二十里也。
"《开元占经》一"
◎虞履
履为上林馆学士。
◇应制旨推日行度数臣履等谨奉依敕旨。
案推历法表景长短之差,日行南北之道,旁考经记,近较目前,莫不事事符合,昭然可见。
谨略条度如左,日道圆周三百六十度,分为十二辰,辰三十度半。
春秋分出卯入酉,冬至则出辰入申,夏至则出寅入成。
春秋分日出卯左右十五度,冬至日出卯南,去卯中二十四度,则是侵辰九度。
夏至日出卯北,去卯中二十四度,则是侵寅九度。
春秋分日入酉左右亦各十五度,冬至日入西南,去西中二十四度,是侵申九度。
北极璇玑玉衡,上当天之北五十五度,北去黑山顶三十六度。
夏至日在天南十二度。
春秋分日在天南三十六度,冬至日中,日在天南五十度。
冬至日中,日去金刚南三十度。
"《开元占经》一"
◎虞僧虬
僧虬,会稽余姚人,天监初为法官。
◇断景慈证母事启
案子之事亲,有隐无犯,直躬证父,仲尼为非。
景慈素无防闲之道,死有明目之据。
陷亲极刑,伤和损俗,凡乞鞫不审,降罪一等。
岂得避五岁之刑,忽死母之命,景慈宜加罪辟。
"《隋书·刑法志》,天监三年八月,建康女子任提女坐诱口当死,其子景慈对鞫,辞云,母实行此,是时法以虞僧虬启称云云,又见通典一百六十七。 "◎虞爵
爵,天监中为治书侍御史迁尚,书祠部郎,有集十卷。
◇奏弹伏恒
臣闻失忠与信,一心之道已亏;貌是情非,两观之诛宜及。
未有陵犯名教,要冒君亲,而可纬俗经邦者也,风闻豫章内史伏恒,去岁启假,以迎妹丧为解,因停会稽不去,入东之始,货宅卖车,以此而推则是本无还意,恒历典二邦,少免贪浊,此自为政之本,岂得称功,常谓人才品望,居何远之右,而远以清公见擢,名位转隆,恒深诽怨,形於辞色兴居叹咤寤寐失圆,天高听卑,无私不照,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诏曰,国子博士领长水校尉伏恒,为政廉平,宜加将养,勿使恚望,致亏士风,可豫章内史,岂有人臣奉如此之诏,而不亡魂破胆归罪有司,擢发抽肠,少自论谢,而循奉忄敖然,了无异色,恒识见所到,足达此旨,而冒宠不辞,吝斯苟得,故以士流解体,行路沸腾,辨迹求心,无一可恕,窃以恒踉跄落魄,三十余年,皇运勃兴,咸与维始,除旧布新,濯之江汉,一纪之间,三世隆显,曾不能少怀感激,仰答万分反覆拙谋,成兹巧罪,不忠不敬,于斯已及,请以恒大不敬论,以事详法,应弃市刑,辄收所近狱洗结,以法从事,如法所称,恒即主。
臣谨案豫章内史臣伏恒,含疵表行,藉悖成心,语嘿一违,资敬兼尽,幸属昌时,擢以不次,溪壑可盈,志欲无满,要君东走,岂曰止足之归,负志解巾,异乎激处之致,甘此脂膏,孰非茶苦,佩兹龟组,岂殊缧绁,宜明风宪,肃正简书,臣等参议,请以见事免恒所居官,凡诸位任,一皆削除。
"《梁书·伏恒传。 "
◎陈宣懋
宣懋,钱唐人。
◇陶隐居井栏记
先生丹阳陶,仕齐奉朝请。
壬申岁来山,栖身高静,自号隐居。
同来弟子,吴郡陆敬游,其次杨、王、吴、戴、陈许诸生,供奉阶宇。
湖孰潘逻及远近宗禀,不可具记。
悠悠历代,讵勿识焉。
梁天监三年八月十五日,钱塘陈宣懋记。
"《景定建康志》"
◎傅岐
岐字景平,北地灵州人。
齐南郡内史傅琰孙。
天监中为国子明经生,除南康王宏常侍,迁行参军兼尚书金部郎,除如新令。
入为廷尉正兼中书通事舍人,迁宁远岳阳王记室参军,除建康令,复为舍人,迁安西中记室镇南谘议参军。
太清初迁太仆司农卿,三年迁中领军。
◇魏通和好议
高澄既新得志,何事须和?必是设间,故令贞阳遣使,令侯景自疑。
当以贞阳易景,景心不安,必图祸乱。
若许通好,政是堕其计中。
且彭城去岁丧师,涡阳复新败退。
今便就和,益示国家之弱,和不可许。
"《南史·传琰传》太清二年。 "
◎王僧辩
僧辩字君才,太原祁人。
天监中随父神念归国,为湘东王国左常侍,随府转丹阳尹参军,会稽中兵,荆州中兵、武宁平二郡太守,还为王府中录事,随府入为护军司马,除江州司马,临安陆,历新蔡太守。
又随府除荆州谘议参军,历竟陵太守。
太清末进领军将军,以平河东王誉及守巴陵功进征东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江州刺史,封长宁县公,以复郧州功加侍中尚书令征东大将军。
承圣初,以平侯景功进镇卫将军司徒扬州刺史,改封永宁郡公,以平陆破武陆王纪及齐寇功加太尉车骑大将军,寻为大都督荆州刺史。
敬帝即位,进骠骑大将军、中书监、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寻纳贞阳侯,为陈霸先所袭,遇害。
"案僧辩劝进梁元帝三表,《艺文类聚》《文苑英华》以为沈炯作,《英华》别有《僧辩答贞阳侯》二书,误以为徐陵作,既改列梁阙名中,而以《梁书》所载二启及陈书彻览所载,姑编入僧辩文,俟改定。 "◇檄
凡诸部曲,平使招携,投赴戎行,前后行集。
霜戈电戟,无非武库之兵;龙甲犀渠,皆是云台之仗。
"《御览》二百九十九引《三国典略》肃明王僧辩书,案肃明未审所谓,必有脱误,据谘意当是移檄文。 "
◇与贞阳侯渊明启
自秦兵寇陕,臣便营赴援,才及下船,荆城陷没,即遣刘周入国,具表丹诚,左右勋豪,初并同契。
周既多时不还,人情疑阻,比册降中使,复遣诸处询谋。
物论参差,未甚决定,始得侯真信示西寇权景宣书,令以真迹上呈。
观视将帅,恣欲同泰。
若一朝仰违大国,臣不辞灰粉,悲梁祚永绝中兴,伏愿陛下便事济江。
仰藉皇齐之威,凭陛下至圣之略,树君以长,雪报可期,社稷再辉,死且非吝。
请押别使曹冲驰表齐都,续启事以闻,伏迟拜奉在促。
"《梁书·王僧辩传》"
◇重与贞阳侯启员外常侍姜还,奉敕伏具动止。
大齐仁义之风,曲被邻国,恤灾救难,申此大猷。
皇家枝戚,莫不荣荷,江东冠冕,俱知凭赖。
今歃不忘信,信实由衷,谨遣臣第七息显、显所生刘、并弟子世珍往彼充质,仍遣左民尚书周弘正至历阳奉迎,舻舳浮江,俟一龙之渡,清宫丹陛,侯六传之入,万国倾心,同荣晋文之反,三善克宣,方流宋昌之议。
国祚既隆,社稷有奉,则群臣竭节,报厚施于大齐,戮力展愚,效忠诚于陛下。
今遣吏部尚书王通奉启以闻。
"《梁书·王僧辩传》"
◇答许享
省告承有朝授,良为德举,卿操尚深,文艺该洽。
学优而官,自致青紫。
况久羁骏足,将成顿辔,匡辅虚暗,期寄实深。
既欣游处,用忘劳屈,而枳棘栖,常以增叹。
夕郎之选,虽为清显,位以才升,差自无愧。
且卿始云知命,方骋康衢;未有执戟之疲,便深夜行之慨。
循复来翰,殊用怃然,古人相思,千里命驾,素心不昧。
宁限城,存顾之深,荒惭无已。
"《陈书·许亨传》,亨为太尉王僧辩从事中郎,晋安王承制授给事黄门侍郎,亨奉笺辞府,僧辩答。 "
◎元树
树字秀和。
"《梁书》作「君立」。 "魏咸阳王禧第六子,仕魏为宗正卿。
天监八年来降,封魏郡王,改封邺王,拜员外散骑常侍。
普通中为平北将军北青兖二州刺史,率众迎无法僧,还迁持节督郢司霍三州诸军事、云麾将军、郢州刺史,加散骑常侍安西将军。
中大通中征侍中镇右将军,出为使持节镇北将军都督北讨诸军事,进据谯城,为魏将杜德所擒,死于永宁佛寺。
魏孝静时,追赠侍中、都督青徐兖扬豫五州诸军事、太师、司徒、尚书令、扬州刺史。
◇在梁遗魏公卿百寮书魏室不造,奸竖擅朝,社稷阽危,缀旒非譬。
元叉险慝狼戾,人伦不齿,属籍疏远,素无问望,特以太后姻娅,早蒙宠擢。
曾不怀音,公行反噬,肆兹悖逆,人神同愤。
自顷境土所传,皆云叉狼心虿毒,藉权位而日滋;含忍谄诈,与日月而弥甚。
无君之心,非复一日,篡逼之事,旦暮必行。
抑又闻之,夫名以出信,信以制义,山川隐疾,且犹不以名,成师兆乱,巨君不臣,求之史籍,有自来矣。
元叉本名夜叉,弟罗实名罗刹,夜叉、罗刹,此鬼食人,非遇黑风,事同飘堕。
呜呼魏境,离此二灾。
恶木盗泉,不息不饮,胜名枭称,不入不为。
况昆季此名,表能噬物,日露久矣,始信斯言。
况乃母后幽辱,继主蒙尘,释位挥戈,言谋王室,不在今日,何谓人臣!诸贤或奕世载德,或将相继踵,或受任累朝,或职居机要,或姻戚匪他,或忠义是秉,俯眉逆手,见制凶威,臣节未申,徒有勤悴。
又闻自叉专政,亿兆离德,重以岁时灾厉,年年水旱,牛马殪踣,桑柘焦枯,饥馑相仍,菜色满道,妖灾告谴,人皆叹息。
涧西北,羌戎陆梁,泗汴左右,戍漕流离。
加以剖昔刂忠贤,歼殄宗室,哀彼本邦,一朝横渍。
今既率师,将除君侧。
区区之怀,庶令冠屦得所,大憝同必诛之戮,魏祀无忽诸之非。
"《魏书·元叉传》,法僧反叛后,树遗公卿百寮书。 "
◎元法僧
法僧,魏道武子阳平王熙之曾孙。
仕魏为太尉行参军,转通直郎、棕远将军、司徒司马掾龙骧将军、益州刺史。
熙平初征拜光禄大夫,出为平东将军兖州刺史,转安东将军徐州刺史。
"《梁书·武帝纪》作镇东将军。 "孝昌初自称尊号。
"《梁书·本传作》称帝"改元天启,以普通六年据彭城来降,授侍中司空,封始安郡公。
大通中加冠军将军,中大通中转车骑将军,进太尉,领金紫光禄大夫,立为东魏王,不行。
授使持节散骑常侍、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郢州刺史。
大同二年征为侍中、太尉、领军师将军,卒年八十三。
◇上孝明帝告急表
臣忝守遐方,变生虑表。
贼众亻舟张,所在疆盛,统内城戍,悉已陷没。
近州之民,亦皆扰叛,唯独州治仅存而已。
亡灭之期,非旦则夕。
臣自思忖,必是死人,但恐不得谢罪阙庭、既忝宗枝,累辱不浅,若死为鬼,永旷天颜。
九泉之下,实深重恨。
今募使间行,偷路奔告。
若台军速至,犹希全保,哭送使者,不知所言。
"《魏书·元法僧传》,法僧为益州刺史,合境皆反,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