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梁文 卷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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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梁文》 卷六十二 严可均辑

◎陈庆之

庆之字子云,义兴国山人。

从武帝举义,为主书,除奉朝请,普通中为武威将军。

迎元法僧,还除宣猛将军,文德主帅,转东官直阁,赐爵关中侯。

大通中为假节飙勇将军。

送元颢入魏,还除右卫将军,封永兴县侯,出为持节奋武将军,北兖州刺史。

中大通中除南北司二州刺史,大同中进号仁威将军,卒赠散骑常侍左卫将军,谥曰武。

◇攻荥阳宣喻士众

吾至此以来,屠城略地,实为不少,君等杀人父兄,略人子女,又为无算,天穆之众,并是仇信念,我等堵有七千,虏众三十余万,今日之事,义不图存,吾以虏骑不可争力平原,及未尽至前,须平其城垒,诸君无假狐疑,自贻屠脍。

"梁书陈庆之传。 "

◎陈昕

昕字君章,庆之第五子,大同中为邵陵王常侍文德主帅右卫仗主,除威远将军小岘城主,迁宣猛将军。

除阴陵戍主北谯太守,太疾不之官。

又除骠骑外兵,寻为临川太守,太清二年进云旗将军,为侯景所杀。

◇陈兵事启

采石急须重镇,王质水军轻弱,恐虑不济。

"《陈庆之传》"

◎朱异

异字彦和,吴郡钱塘人,宋处士昭之之孙。

天监初为扬州议曹从事史,直西省兼太学博士,迁尚书仪曹郎兼中书通事舍人,进鸿胪卿太子右卫,率加员外常侍。

中太通初迁散骑常侍,大同中迁右卫将军。

加侍中太清中迁左卫将军,又迁中领军,卒赠侍中尚书右仆射,有《周易集注》一百卷。

◇田饮引卜田宇兮京之阳,面清洛兮背修邙。

属风林之萧瑟,值寒野之苍茫。

鹏纷纷而聚散,鸿冥冥而远翔。

酒沈兮俱发,云沸兮波扬。

岂味薄于东鲁,鄙密甜于南湘,于是客有不速,朋自远方,临清池而涤器辟山牖而飞觞。

促膝兮道故,久要兮不忘。

间谈希夷之理,或赋连翩之章。

"《艺文类聚》七十二"

◇为武帝草张缵为尚书仆射诏

缵外氏英华,朝中领袖,司空以后,名冠范阳。

可尚书仆射。

"《梁书·张缵传》,又见《南史》五十六以为朱异草诏。 "

◇祀明堂议祀明堂改服大裘,又以贵质,不应三献。

礼云:「朝践用大樽,」郑玄云:「大樽瓦也,有虞氏瓦樽。

」此皆是宗庙,犹以质素,况在明堂,理不容象樽也郊祀贵质,器用陶匏,宗庙贵文,诚宜雕俎。

明堂之礼,于郊为文,比庙为质,请改器用纯漆,庶合文质之表。

旧仪,鬯灌求神,初献清酒,次醴。

终,礼毕,太祝取俎上祭肉,当御前以受俎,五帝天神,不可求之于地,二郊主祭,无受肉之礼,请停三献灌鬯,及授俎之法,止于一献清酒,旧用太牢。

案郊用茧栗。

《诗》云:「配文王于明堂,」有维牛维羊。

良由周监二代,其义贵文。

明堂方郊,未为极质,故特用三牲。

今斟酌百王,义存通典,蔬果之荐,虽符周礼。

而牲牢之用,宜遵夏殷,请自今明堂牲用特牛。

"《通典》四十四。 "

◇四望议望是不即之名,岂容局于星海,拘于岳渎。

"《隋书·礼仪志》一,天监六年,议者以为北郊有岳镇海渎之座,而又有四望之座,疑为烦重,仪曹郎朱异议。 "

◇雩祭燔柴议案周宣《云汉》之诗,毛注有瘗埋之文,不见有燔柴之说。

若以五帝必柴,今明堂又无其事。

"《隋书·礼仪志》二,天监十年,仪曹郎朱异议。 "◇更议复四望

郑众云:「四望,谓日月星海。

」郑玄云:「谓五岳四镇四渎。

」寻二郑之说,互有不同,窃以望是不即之名。

凡厥遥祭,皆有斯自,岂容局于星汉,拘于海渎,请命司天,有关水旱之义,爰有四海,名山大川,能兴云致雨,一皆备祭。

"《隋书·礼仪志》二,天监十一年,帝日四望之事,顷来遂绝,宜更议复,朱异议。 "

◇封阳侯不应殇服议

礼:「年虽未及成人,已有爵命者,则不为殇。

」封阳侯年虽中殇,已有拜封,不应殇服。

"《隋书·礼仪志》三,天监十四年,舍人朱异议,又见通典八十二。 "

◇庙祀加一钅开羹议

二庙祀相承止有一钅开羹,盖祭祀之礼,应有两羹,相承止于一钅开,即礼为乖,请加熬油羹一钅开。

"《隋书·礼仪志》二,天监十六年十月,舍人朱异议。 "

◇元法僧内属议

自王师北讨,克获相继,徐州地转削弱,咸愿归罪法僧。

法僧惧祸之至,其降必非伪也。

"《梁书·朱异传》"

◇请改郊祀仪注

礼:大裘而冕,祭昊天上帝,五帝亦如之。

良由天神高远,义须诚质。

今从泛祭五帝,礼不容文。

齐仪:初献樽彝,明堂贵质,不应三献,又不应象樽。

礼云:「朝践用太樽。

」郑云:「太樽、瓦也。

」记又云:「有虞氏瓦樽,此皆在庙所用,犹以质素况在明堂,礼不容象。

今请改用瓦樽,庶合文质之衷。

宗庙贵文,故庶羞百品,天义尊远,则须简约。

今仪注所荐,与庙不异,即理征事,如为未允,请自今明堂有膳准二郊。

但帝之为名,本主生育,成岁之功,实为显著。

非如昊天,义绝言象,虽曰同郊,复应微异。

若水土之品,蔬果之属,犹宜以荐,止用梨枣橘栗四种之果,姜艹蒲葵韭四种之俎菹,粳稻黍粱四种之米,自此以外,郊所无者,请并从省除。

"《隋书·礼仪志》一,天监十年,仪曹郎朱异以为云云。 "明堂既泛祭五帝,不容的有先后,东阶而升,宜先春帝,请改从青帝始。

明堂笾豆等器,皆以雕饰。

寻郊祀贵质,改用陶匏,宗庙贵文。

诚宜雕俎,明堂之礼,既方郊为文,则不容陶匏。

比庙为质,又不应雕俎,斟酌二途,须存厥衷,请改用纯漆。

旧仪,明堂祀五帝,先酌郁鬯,灌地求神,及初献清酒,次酃,终,礼毕。

太祝取俎上黍肉,当御前以授,请依郊仪,止一献清酒。

且五帝天神,不可求之于地,二郊之祭,并无黍肉之礼。

并请停灌及授俎法。

旧明堂皆用太牢,案记云,郊用特牲。

又云:天地之牛角茧栗。

五帝既曰天神,理无三牲之祭,而《毛诗》我将篇云:「祀文王于明堂。

」有维羊维牛之说,良由周监二代,其义贵文。

明堂方郊,未为极质,故特用三牲,止为一代之制。

今斟酌百王,义存通典,蔬果之属,虽符周礼,而牲牢之用,宜遵夏殷。

请自今明堂止用特牛,既合质文之中,又见贵诚之义。

"《隋书礼仪志》一"

◎到洽洽字茂氵公,彭城武原人。

宋骠骑将军彦之曾孙。

天监初为太子舍人,累迁司徒主薄、尚书殿中郎、太子中舍人、侍读学士、国子博士,出为临川内史,还除太子家令,迁给事黄门侍郎兼国子博士太子中庶子。

普通初迁尚书吏部郎,领尚书左丞,进御史中丞,出为贞威将军、云麾长史、寻阳太守。

大通元年卒,赠侍中,谥曰理子,有集十五卷。

◇奏劾刘孝绰携少姝於华省,弃老母於下宅。

"《梁书·刘孝绰传》"

◇周弘正补太学博士议周郎年未弱冠,便自讲一经。

虽日诸生,实堪师表,无俟策试。

"《陈书·周弘正传》,博士到洽议。 "

◎刘昭

昭字宣卿,平原高唐人,晋太尉实九世孙。

天监初为奉朝请,迁征北行参军尚书仓部郎,除无锡令。

历宣惠豫章王中军临川王记室,迁通直郎,出为郯令,有《后汉书注》一百二十五卷,《幼童传》十卷,集十卷。

◇钞集议祭六宗论虞书曰:「肆类于上帝,于六宗,望于山川。

」伏生马融曰:「万物非天不覆,非地不载,非春不生,非夏不长,非秋不收,非冬不藏,于六宗,此之谓也。

」欧阳和伯夏侯建曰:「六宗,上不谓天,下不谓地,停不谓四方,在六者之间,助阴阳变化者也。

」孔安国曰:「精意以享谓之宗,尊也,所尊祭。

其祀有六:埋少牢于太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

王宫,祭日也。

夜明,祭月也,幽,祭星也,雩,祭水旱也,于六宗,此之谓也。

」《孔丛》曰,宰我问六宗于夫子,夫子答如安国之说。

臣昭以此解若果是夫子所说,则后儒无复纷然。

文秉案刘歆曰:「六宗,谓水、火、雷、风、川、泽也。

」贾逵曰:「六宗,谓日宗、月宗、星宗、岱宗、海宗、河宗也。

」郑玄曰:「六宗,星、辰、司中、司命、风伯、雨师也。

」星,五纬也,辰谓日月所会十二次也。

司中、司命,文昌,第五、第四星也。

风伯,箕也。

雨师,毕也。

晋武帝初,司马绍统表驳之曰:「臣以为帝在于类,则者非天。

山川属望,则海岱非宗。

宗犹包山,则望何秩焉?伏与歆逵,失其义也。

六合之间,非制典所及;六宗之数,非一位之名。

阴阳之说,又非义也。

并五纬以为一,分文昌以为二,箕、毕既属于辰,风师雨师,复特为位,玄之失也。

安国案:祭法为宗,而除其天地于上,遗其四方于下,取其中以为六宗。

四时寒暑,日月众星,并水旱,所宗者八,非但六也。

传曰:「山川之神,则水旱厉疫之灾,于是乎之。

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之。

」又曰:「龙见而雩。

」如此,者,祀日月星辰山川之名。

雩者,周人四月祭天求雨之称也。

雪霜之灾,非夫之所;雩祭之礼,非正月之所祈。

周人之后说有虞之典,故于学者未尽喻也。

且类于上帝,即礼天也。

望于山川,所及也。

案《周礼》云:「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社稷五祀五岳,山林川泽,四方百物。

」又曰:「兆五帝于四郊,四类四望亦如之。

」无六宗之兆。

《祭法》云:「祭天祭地,祭时,祭寒暑日月星,祭水旱,祭四方,及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是。

有天下者祭百神,非此旅也,不在祀典,复无六宗之文。

明六宗所,即《祭法》之所及,《周礼》之所祀,即《虞书》之所宗,不宜特复立六宗之祀也。

《春官》大宗伯之职,掌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

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天宗,日月星辰寒暑之属也;地宗,社稷五祀之属也。

四方之宗者,四时五帝之属也。

如此,则群神咸秩而无废,百礼遍修而不渎,于理为通。

」幽川秀才张髦又上疏曰:「于六宗,祀,祖考所尊者六也。

何以考之,《周礼》及《礼记·王制》,天子将出,类于上帝,宜于社,造于祢。

巡狩四方,觐诸侯,归格于祖祢,用特。

」《尧典》曰:「肆类于上帝,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班瑞。

于群后,肆觐东后。

叶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

」巡狩一岁以周,尔乃「归格于艺祖,用特。

」臣以《尚书》与《礼王制》,同事一义,符契相合,于六宗,正谓祀祖考宗庙也。

文祖之庙六宗,即三昭三穆也。

若如十家之说,既各异义,上下违背,且没乎祖之礼。

考之礼,考之祀典,尊卑失序,若但类于上帝,不祖祢而行,去时不告,归何以格?以此推之,较然可知也。

《礼记》曰:「夫政必本于天,淆以降命。

命降于社之谓淆地,降于祖庙之谓仁义,降于山川之谓兴作,降于五祀之谓制度。

」又曰:「祭帝于郊,所以定天位也。

祀社于国,所以列地利也。

祭祖于庙,所以本仁也。

山川所以傧鬼神也,五祀所以本事也。

」又曰:「礼行于郊,而百神受职焉;礼行于社,而百货可极焉。

礼行于祖庙,而孝慈服焉。

礼行于五祀,而正法则焉。

故自郊社祖庙五祀,义之修而礼之藏也。

」凡此皆孔子所以祖述尧舜,纪三代之教,著在祀典。

首尾相证,皆先天地,次祖宗,而后山川群神耳。

故《礼·祭法》曰:「七代之所更变者,郊宗祖。

」明舜受终文祖之庙,察璇玑,改七政,审己天命之定,遂上郊庙,当义合《尧典》,则周公其人也。

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者也。

居其位,摄其事,郊天地,供群神之礼,巡狩天下,而遗其祖宗,恐非有虞之志也。

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皆以案先儒之说,而以水旱风雨先五岳四渎从祖考而次上帝,错于肆类,而乱祀典,臣以十一家皆非也。

」太学博士吴商以为之言烟也,三祭皆积柴,而实牲体焉,以升烟而报阳,非祭宗庙之也。

郑所以不从诸儒之说者,将欲据周礼祀皆天神也。

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凡八,而日、月并从郊,故其余为六宗也。

以书于六宗,与《周礼》事相符,故据以为说也。

且文昌虽有大体,而星名异,其日不同,故随事祭之。

而言文昌七星,不得遍祭其第四第五,此为《周礼》。

复不知文昌之体,而又妄引为司中司命。

箕、毕二星,既不系于辰,且同是随事而祭之例,又无嫌于所系者。

」范宁注《虞书》曰:「考观众议,各有说难。

郑氏证据最详,是以附之。

案六宗众议,未知孰是。

」虞喜别论云:「地有五色,太社象之。

总五为一则成六,六为地数,推案经句,阙无地祭,则祭地。

」臣昭曰:六宗纷纭,众释互起,竟无全通,亦难偏折。

历辨硕儒,终未挺正。

康成见宗是多附焉。

盍各尔志,宣尼所许,显其一说,亦何伤乎。

窃以为祭祀之敬,莫大天地,《虞典》首载,弥久弥盛,此宜学者各尽所求。

臣昭谓虞喜以祭地,近得其实。

而分彼五色,合五为六,又不通,更成疑昧。

寻《虞书》所称「肆类于上帝。

」是祭天。

天不言天,而曰上帝,帝是天神之极,举帝则天神斯尽,日月星辰从可知也。

于六宗。

」是实祭地。

地不言地,而曰六宗,宗是地数之中,举中足目该数,社稷等祀从可知也。

天称神上,地表数中,仰观俯察,所以为异。

宗者,崇尊之称,斯亦尽敬之谓也。

也者,埋祭之言也,实瘗埋之异称,非周之祭也。

夫置字涉神,必以今之示,今之示即古之神,所以社稷诸字,莫不以神为体。

《虞书》不同,祀名斯隔。

《周礼》改烟,音形两异,《虞书》改土,正元祭义。

此焉非疑,以为可了。

岂六置宗,便为傍祭乎。

《风俗通》曰:《周礼》以为燎祀司中司命,文昌上六星也。

者,积薪燔柴也。

今民犹祠司命耳,刻木,长尺二寸,为人像,行者置箧中,居者别作小居。

齐地大尊重之,汝南诸郡亦多有者,皆祠以猪,率以春秋之月。

"《后汉·志祭祀中注》"

◇难晋刘世明论久丧不葬服丧无二孤,庙无二主,受吊之礼,唯丧主拜稽颡,余人丧踊而已。

诸言丧主,唯谓一人,不斥众子,世明固云。

若尸柩无所葬者,则为后者与众子同除矣。

"《通典》一百三"

◇注补续汉书八志序

臣昭曰:昔司马迁作《史记》,爰建八书。

班固因广,是曰十志。

天人经纬,帝政弦维,区分源奥,开廊著述,创藏山之秘宝,肇刊石之遐贯,诚有繁于《春秋》,亦自敏于改作。

至乎永平,执简东观,纪传虽显,书志未闻。

推检旧记,先有地理,张衡欲存炳发,未有成功。

《灵宪》精远,天文已焕。

自蔡邕大弘鸣条,实多绍宣。

协妙元卓,律历以详。

承洽伯始,礼仪克举;郊庙社稷,祭祀该明。

轮冠章,车服瞻列。

于是应谯缵其业,董巴袭其轨。

司马续书,总为八志,律历之篇,仍乎洪邕所构,车服之本,即依董蔡所立,仪祀得于往制,百官就乎故簿,并籍据前修,以济一家者也。

王教之要,国典之源,粲然略备,可得而知矣。

既接继班书,通其流贯,体裁渊深,虽难逾等,序致肤约,有伤悬越,后之名史,弗能罢意。

叔骏之书,是谓十典,矜缓杀青,竟亦不成。

二子平业,俱称丽富,华辙乱亡,典则偕泯,雅言邃义,于是俱绝。

沈、松因循,尤解功创,时改见句,非更搜求,加艺文以矫前弃,流书品采自近录,初平永嘉,图籍焚丧,尘消烟灭,焉识其限,借南晋之新虚,为东汉之故实,是以学者亦无取焉。

范晔《后汉》,良诚跨众氏,序或未周,志遂全阙。

国史鸿旷,须寄勤闲,天才富博,犹俟改具。

若草昧厥始,无相凭据,穷其身世,少能巳毕。

迁有承考之言,固深资父之力,太初以前,班用《马史》,十志所因,实多往制,升入校部,出二十载,续志昭表,以助其间,成父述者,夫何易哉!况晔思杂风尘,心挠成毁,弗克员就,岂以兹乎?夫辞润婉瞻,可得起改,核求见事,必应写袭,故序例所论,备精与夺,及语八志,颇褒其美,虽出拔前群,归相沿也。

又寻本书当作《礼乐志》,其《天文》《五行》《百官》《车服》,为名则同。

此外诸篇,不著纪传,《律历》《郡国》,必依往式。

晔遗书自序,应遍作诸志,《前汉》有者,悉欲备制,卷中发论,以正得失,书虽未明,其大旨也。

曾台云构,所缺过乎榱桷,为山霞高,不终逾乎一匮,郁绝斯作,吁可痛哉!徒怀缵缉,理惭钩远,乃借旧志,注以补之。

狭见寡陋,匪同博远,及其所值,微得论列。

分为三十卷,以合《范史》,求于齐工,孰曰文类,比兹阙恨,庶贤乎巳。

昔褚先生补子长之削少,马氏接孟坚之不毕,相成之义,古有之矣。

引彼先志,又何猜焉!而岁代逾邈,立言湮散,义存广求,一隅未觌,兼锺律之妙,素揖校雠,参历算之微,有惭证辨,星候秘阻,图纬藏严,是须甄明,每用疑略,时或有见,颇邀停遇,非览正部,事乖详密。

今令行禁止,此书外绝,其有疏漏,谅不足诮。

"明汪文盛刊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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